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更新时间:2023-04-14 01:1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企业名称:咸阳天成钛业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5年5 月 8 日

目录

安全生产职责管理制度 (1)

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制度 (2)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4)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6)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11)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2)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1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5)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7)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8)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0)

变更管理制度 (24)

事故处理制度 (25)

员工工伤认定与管理规定 (28)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31)

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32)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35)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36)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0)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3)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5)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6)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8)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0)

盲板抽堵安全管理规定 (52)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54)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5)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6)

检维修管理制度 (59)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61)

承包商管理制度 (62)

供应商管理制度 (65)

安全员管理考核制度 (67)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68)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69)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71)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73)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77)

安全检查、监控实施细则 (78)

自评管理制度 (79)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80)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83)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85)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86)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87)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88)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90)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93)

安全生产禁令 (9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7)

女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02)

禁火、禁烟制度 (104)

仓库管理制度 (105)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08)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10)

安全生产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112)

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114)

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18)

厂区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21)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27)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28)

危险源管理制度 (130)

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管理规定 (132)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制度 (136)

安全生产职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保护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性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发展生产,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外单位进入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员。3. 安全组织部门

3.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审查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职能部门监督、贯彻、执行。发生事故后,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及时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安全生产委员会每个成员都是安全检查员,应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劳动保护知识宣传和教育,负责生产场所、办公场所及其他区域的安全状况检查及安全设施的运行管理;参加季度安全综合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制定措施,确保隐患及时得到处理。

3.2公司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 附则:

各部门应按照本责任制相关条款,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岗位安全职责,实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1

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制度

1. 目的:

1.1为了识别并获取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使公司能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安全要求,并将相关内容传达给公司员工及相关单位。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安全要求的获取和识别、更新和符合性评审工作。

3.2各相关人员在各自范围内对法律、法规、标准的获取识别负责。

3.3各基层班组负责将获得的与本单位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

4.1生产部及其相关人员对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给予高度关注。并通过相关渠道及时获取。

4.2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主要渠道有媒体、网络、各级政府、行业协会或相关团体、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部门等。

4.3生产部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相关要求的识别部门,将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安全要求进行识别,确定其与公司生产的相关性,对适用单位进行界定。

4.4确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相关要求,生产部根据其适用范围并将其传达给相关方,并督促检查其实施。

4.5公司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安全要求,生产部应代表公司进行管理,采用有效方式进行宣传,组织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促进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地得到贯彻执行。

4.6对与公司生产活动相关的承包商、供应商,相关人员应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安全要求,及时传达给对方。并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对进入公司内部进行作业的承包商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安全生产要求的教育培训,使其作业行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7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应给予关注,根据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修订、废止及重新立法等进行法律法规的识别,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的

2

更新应定期进行。

4.8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将更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时向相关方和基层班组传达。

4.9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及基层各部门应对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标准编辑目录,目录要及时更新,并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

4.10建立完整的培训教育体系,通过宣传教育的实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5. 文件的管理

文件下发应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做为长期保留文件存档,统一编号。

6. 另见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3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生产部、各部门及班组

3. 会议内容:

3.1 了解上周期安全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近期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等工作。

3.2 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3 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 工作程序

4.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1.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1次/季度,每年不少于4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召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1.2会议主要内容:计划、实施、检查、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的阶段性工作;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公司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4.1.3会议记录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人员进行记录,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参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部门主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2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4.2.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次/月,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由生产部召集,公司主管安全领导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参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4.2.2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

4

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人物和事件;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2.3会议记录由生产部进行记录,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部门主管。生产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3班组级安全生产会议

4.3.1班组的班前、班后安全生产会议由班组长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班组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4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由生产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记录。生产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5相关要求

4.5.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各成员应将安全生产汇报资料准备齐全;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5.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5.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确实不能参加会议时,要提前给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5.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5.5安全生产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部门、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召集部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5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 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4.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 管理职责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落实,生产部监督其规范使用。

6. 实施程序

6.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生产部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6.2生产部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部门安全项目投资计划,提出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预算额。

6.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审批。

6.4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6.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部门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计划,由公司生产部审核,财务部门确认,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纳入公司月度资金预算计划,方可使用。

6.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由领用部门持材料领用单,经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到物资供应部门办理领用手续。物资供应部门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部门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经主管负责人审批的,物资供应部门严禁出库。

6.7财务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每月进行记录。

6.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6

〔2012〕16号)中的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进行提取。

6.9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6.9.1生产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尘、消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6.9.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6.9.3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评价、评估支出。

6.9.4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事故隐患的整改支出。

6.9.5安全标志、告知牌、标识牌、安全生产宣传画、横幅等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6.9.6安全培训教材、资料、课时费等安全教育培训支出。

6.9.7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9.8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评比等安全生产活动支出。

6.9.10特种设备及其附件定期检测支出。

6.9.11防暑降温费、职业危害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保健费和职业健康体检支出。

6.9.1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项目整改支出;

6.9.13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6.10公司在本办法6.9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所需支出。

6.11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6.12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6.13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7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超前预防”,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条例及实施细则。

2.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及全体人员。

3.职责:生产部、办公室及公司所有人员。

4.内容:

4.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作好安全生产工作。

4.2 加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3 各部门负责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解决好安全问题后再组织生产。

4.4 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5 生产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随意动火,需要动火时必须到生产部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有专人监护方可动火。

4.6 严禁在生产过程中或生产场所追逐、嬉戏、打闹。

4.7严禁上班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

4.8各部门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生产部和办公室,以便及时妥善处理。在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基本材料(事故经过、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等)报生产部,便于及时准确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4.9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违反有关安全规定者,一次罚款、二次停工培训、三次辞退,并在季度、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优、晋级、提薪。对发生事故(包括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部门年终不得参与评优。

4.10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4.11在检查中发现有违章行为,当场进行处罚。如检查人员发现违章后未及时进行制止、纠正,一经发现或接举报并查实后,检查人员也承担与违章者同样的责任,受到同样的处罚。

8

4.12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及时进行整改导致隐患扩大或发生事故,领导要负主要责任。

4.13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14对发现安全隐患、违章违规的行为进行纠正和举报者,一经查实,将依据情况给予奖励。

4.1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工作。未经三级教育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部门对设备操作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停工培训,并把每月考核结果报生产部存档并作为对部门考核的依据。

4.16严格履行各级人员的岗位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4.17发生事故后坚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在全厂通报,达到教育大家的目的。

4.18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自己辖区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不得少于四次(检查后要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19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理。

4.20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1在禁火区动火,必须按照《安全动火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否则进行处罚。

4.22外来施工、设备安装及参观人员进厂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的各项安全规定,设备安装(维修)施工人员由机动部负责,其它施工及参观人员由办公室负责。外来施工人员进公司施工前应以书面形式报生产部备案。如未备案而进行施工,生产部将责令其停工并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23公司生产部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进行一次联合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不按期整改或不进行整改的部门,要对部门领导进行处罚。

4.24本条例适合公司全体人员。

4.25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4.2

5.1奖励

4.2

5.1.1发现较大隐患及时报告并处理者。(20元)

4.2

5.1.2发现违章或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或举报者。(10元)

4.2

5.1.3发现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者。(30元)

4.2

5.1.4在安全工作中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20元)

9

4.2

5.1.5对安全工作大力支持,有创新行为,且取得一定的成效者。(50—100

元)

4.2

5.2处罚

4.2

5.2.1在生产区及周边区域吸烟者。(100—200元)

4.2

5.2.2有违章行为者。(5—20元)

4.2

5.2.3违章指挥者。(10—50元)

4.2

5.2.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安全培训者。(10元)

4.2

5.2.5车间内部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四次并作好记录,少一次。(10元)

4.2

5.2.6故意损坏安全标示牌,及安全宣传设施者。(10—20元)

4.2

5.2.7各生产车间要操作手进行标准操作规程、安全规范操作考核无正当理由不进行考核或不参加考核者。(5—10元)

4.2

5.2.8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故意破坏现场,阻挠调查处理。(50—200元)4.25.2.9发现事故隐瞒不报或不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造成事故者。(5—200元)4.25.2.10厂内消防器材及设施挪作他用或损坏者。(50元)

4.2

5.2.1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培训不合格而安排其上岗者。(20—50元)

4.2

5.2.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50—100元)

4.2

5.2.1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或无证上岗者(50—100元)4.25.2.14在生产过程中或生产场所追逐、嬉戏、打闹者处罚

(20--50元)

4.2

5.2.15在上班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者,一经发现罚款(10—30元)4.25.2.16违反《安全动火管理规定》者,罚款100元。

4.2

5.2.17外来人员违反厂内安全规定者按厂内相关处罚规定执行,具体责任按条例第22条划分。

10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1. 目的: 对公司现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职责:

3.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订,由生产部负责评审和修订。

3.2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修订,由生产部负责评审,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负责修订。

3.3生产部负责修订程序的管理。

4. 评审修订程序

4.1当公司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进行评审。

4.2制定规章制度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予以审定,将不符合项目进行修订或重新制定。

4.3当工艺、技术所使用的材料发生改变时,应对现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修订,修改不符合内容。

4.4如果执行过程中发现现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有不适宜的情况时,制定部门应及时予以评审和修订。

4.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部门应每年对其符合性进行评审,并根据公司生产变更状况,适时进行相关内容的修订。

4.6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出修订或重新制定后,应及时按公司规定的文件管理程序下发到相关部门、岗位。以保证最新版本能得到贯彻执行。

5. 管理

5.1文件修订后应采用符合标准的程序,并通知各相关部门、岗位,同时建档。

5.2重新制定后应按标准程序下发新制度,收回旧文件,并按规定的程序处理旧文件。

5.3生产部应将修订程序作为日常检查工作的一项内容予以检查。

11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明确公司全体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及程序要求。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办公室、生产部、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班组长

4.内容:

4.1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4.1.1 厂级教育:对新入职的员工由办公室介绍到生产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进行登记。对来厂的实习人员、代培人员、临时工也必须视同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生产部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负责进行登记建档工作,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经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双方签字后,由生产部开据厂级安全教育合格证,返回办公室,办公室方可办理其它工作分配手续。

4.1.2 车间(部门)教育:对分配到车间的员工或实习、代培人员以及临时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技术员进行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经双方签字,签字后方可介绍到班组。

4.1.3 班组级教育:班组长负责对分配到本班组的新员工或实习人员、代培人员、临时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同样,在进行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使其掌握安全要领后,双方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签字,三级安全教育结束。

4.1.4 “三级安全教育卡”是新入厂人员上岗的必备证件,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人与被教育培训人填写后,由本人反馈到办公室作为考勤开始的依据,办公室核查无误后,交生产部归档。

4.2.安全教育的内容:

4.2.1 厂级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厂生产的特点,一般安全常识和安全守则。

4.2.2 车间(部门)级教育:本车间(部门)生产的特点,车间(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等。

4.2.3 班组级教育:岗位操作法(操作规程),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各种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及注意事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灾害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

4.3 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人员、代培人员、临时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必须达到100%,未经安全教育或经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不允许上岗。

4.4生产部通过各种形式每年对员工进行多次全公司和以各部门为单位的安全

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安全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12

4.5 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人员、代培人员、临时工)的岗前三级教育时间不少于65课时,其中厂级教育不少于15课时,车间级教育不少于10课时,班组级教

育不少于40课时。

4.6 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留生产部存档。

4.7 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办公室认可,报生产部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培训。培训教育及内容按三级教育程序内容进行,培训情况报生产部备案。

4.8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9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再教育。针对具体情况,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4.10检查监督与处罚:

4.10.1生产部负责检查监督本规程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本规程规定的,按本规程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4.10.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者,每次罚款20元。

4.11未经安全教育而上岗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责任由所在部门负责,并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13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一、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严禁违章指挥。

4、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5、现场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二、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负责人请假,并通知生产管理部,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公司负责人。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管理部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部门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三、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办公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办公室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3. 定义:

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4. 职责由生产部保管特种作业证书,并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5. 一般规定

5.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5.1.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1.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部门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1.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1.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1.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 培训

6.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6.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6.3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7. 复审

7.1特种作业操作证须按规定复审。

7.2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生产部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5

7.2.1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7.2.2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7.2.3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7.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7.4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7.5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7.6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7.7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8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7.9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7.10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6

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性,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班组开展的各项活动。

3. 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季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

3.2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

3.3安全员制定各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

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活动;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活动。

4. 活动要求

4.1各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4.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主要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班组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5. 活动内容

5.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5.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3岗位安全技术练兵;

5.4防火、防爆、防尘、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培训教育;

5.5安全技术合理化建议;

5.6事故隐患分析和对策措施;

5.7危险作业场所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

5.8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和奖励,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

5.9安全事故通报,事故“四不放过”;

5.10其他安全教育内容。

6. 其他要求

6.1公司安全员应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的记录并签字。

6.2部门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的记录并签字。

17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lyq.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