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04 06:0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府函[2016]42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26 【实施日期】2016.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函〔2016〕4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

广东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

1 / 4

与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6〕21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解决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通过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儿童健康目标实现。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快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区域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初步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0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0名,8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 2 / 4

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

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1.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儿科学专业化教育,制定普通高校开展儿科学专业人才培训规划。支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设置儿科学本科专业。在我省8所举办“5+3”一体化医学教育的高校开展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根据教学资源和岗位需求,逐年增加招生人数,力争2018年儿科学本科专业招生规模达200名,并逐步扩大儿科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医疗机构优先招聘儿科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继续推进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十三五”期间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一批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负责,省财政厅参与)

2.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到2020年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1750名以上。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及培训过程管理,注重培养临床诊疗能力,提高临床技能水平,使培训合格的儿科专业住院医师具备独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能力。各地统筹使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时,在生活补助等方面适当向儿科倾斜,鼓励各地探索订单式培养的有效途径。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省教育厅、财政厅参与)

3.开展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建立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机制,通过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开展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从2017年起,每年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1000名产科医师及助产士,转岗培训360名儿科医生。鼓励各地 3 / 4

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为非儿科专业的临床类别医师,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医师参

加转岗培训。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使其能系统掌握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康复与预防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对已转到其他岗位的儿科医师,通过提高岗位薪酬待遇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他们返回儿科岗位。(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财政厅参与)

4.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健全我省儿科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将儿科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纳入我省“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百人医学领军人才计划”和“千人杰出青年医学人才计划”,给予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一定的政策

4 / 4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lwt.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