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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省 教 育 厅

辽 宁 省 财 政 厅 文件 辽 宁 省 人 事 厅 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辽教发[2006]021号

关于下发《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委办:

根据教育部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省普通高中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进行课程改革。

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基[2003]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辽教发[2002]7号)有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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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委办组织制定了《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辽 宁 省 教 育 厅 辽 宁 省 财 政 厅

辽 宁 省 人 事 厅 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三日

主送:各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委办 抄送:教育部、省直有关部门、各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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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要求,辽宁省从2006年秋季开始将进行普通

高中课程改革。为了确保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基[2003]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辽教发[2002]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课程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是培养学生终身学习愿望和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对于提高我省人口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实现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水平提供了重要契机;对于推动我省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发挥普通高中的教育资源效益,促进普通高中尽快走上以内涵发展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师教学方式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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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主动探究的意识,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教育“三个面向”指示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立足我省实际,借鉴先期进入高中课程改革省份及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工作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高我省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

1.巩固和扩大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实验的成果,深化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探索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新途径,奠定高中生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基础,养成其人生规划能力,使之具备适应未来发展的公民基本素养和健全人格。

2.探索课程管理运作模式,贯彻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增强课程对地方和学校的适应性,构建以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普通高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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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教学新体系。

3.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学校建设与管理课程的能力,开发多样的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形成充满活力、与时俱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式的转变,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5.改革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教学水平监测体系。发挥高考对高中课程改革的良好导向作用,将高考制度改革纳入高中课程改革整体规划,制订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改革方案。

6.促进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符合新课程要求的优秀师资队伍。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使教师理解新课程,接受新课程,创造性实施新课程,形成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三、课程实施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高中课程结构分三个层次,即学习领域、学科科目和模块。学习领域、科目、模块构成了普通高中的课程的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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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领域

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2.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或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二)课程设置与说明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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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学校也可以结合师资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学期安排各模块课程。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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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4.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共23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学年共计15学分,可每年安排5学分,也可三年统筹安排;学生每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获得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

5.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II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三)课程内容与安排

要全面把握普通高中的课程内容,做好学分分配和课程安排。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其中外语以英语为例)编制的课程内容一览表、学年学分分配指导表、课程安排指导表作为我省各普通高中学分分配和课程安排的重要依据。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学校课程表》并组织实施。

1.课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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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1 语文 3 语文 语言 与 文学 外语 (以英语 为例) 数学 1 数学 数学 数学 3 数学 5 经济生活 思想 人文 与 社会 政治 政治生活 文化生活 语文 5 英语 1 英语 3

语文 2 语文 4

诗歌与散文 新闻与传记 文化论著研读

小说与戏剧 语言文字应用

英语 2 英语 4

系列 1,提高系列(英语 6-8,提高系列,达八级目标) (英语 9-11,可创造条件开,达九级目标) 系列 2,拓展系列(语言知识与技能类、语言应用类、欣赏类)

英语 5(六级、七级)

数学 2 数学 4

系列 1(文科基础) 系列 3(文化系列)

系列 2(理科基础) 系列 4(应用系列)

科学社会主义常识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经济学常识 科学思维常识 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

生活与哲学 历史 1 历史 2 历史 历史 3 地理 1 地理 地理 2 地理 3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20 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探索历史的奥秘 宇宙与地球 旅游地理 自然灾害与防治 地理信息技术应用 物理 1 系列 1(侧重于物理学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融合) 系列 2(侧重于物理学的应用和实践) 系列 3(侧重于物理学的研究思想与方法) 化学 1 化学 化学 2 化学与生活 物质结构与性质 有机化学基础 分子与细胞 生物 遗传与进化 稳态与环境 生物技术实践 生物科学与社会 现代生物科技专题 算法与程序设计 信息 技术 信息技术基础 网络技术应用 人工智能初步 多媒体技术应用 数据管理技术 化学与技术 化学反应原理 实验化学 近代民主思想与实践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世界文化遗产荟萃 海洋地理 城乡规划 环境保护 学校按 有关规 定自主 开发的 课程

科学

物理

物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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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年学分分配指导表

3.课程安排指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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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程实施与管理 1.合理而有序地安排课程

各普通高中要按照课程设置及学分安排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内容,民族高中也与其他普通高中一样同步实施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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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学校应在保证开设好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努力办出特色。鼓励教师采取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根据本校的课程资源,有选择的设计模块,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2.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制定修习计划 学校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帮助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对课程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数量进行选择,学生可跨班级、跨年级选修。学校在学生选课前及时提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学校、教师要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并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学校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得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省里还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意见。

3.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

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可以促进教师积极投身于研究活动,建立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提高他们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水平,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成长的过程。学校应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等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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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还可以利用各种学术力量,提供可能的研究条件和支撑,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教师进修网络。

4.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 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遵循高效、协调与共享的原则,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大力加强校际之间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补充校内课程资源的不足,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教师要积极参与课程开发,提高课程开发的意识和课程开发的技能。

5.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

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元、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成长历程。充分认识将成长记录引入高考的重要意义,探索如何科学地应用成长记录,确保评价的效度、信度和公平。要建立与新课程相配套的督导机制,省教育厅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课程的教学实施、教学质量、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情况等进行监控。

6.严格学生学分管理与毕业资格的认定

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修

满学年并达到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就可以取得学分;考试考核未合格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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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模块允许其按规定进行补考,补考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允许重修或另选其它科目、模块,对于未经在校修习已经达到课程修习水平要求的学生,允许通过相应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由学校认定其学分。转学学生在原学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转为转入学校的累计学分。省里将进一步下发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认定。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四、保障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努力营造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课程改革的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新闻媒体要把对高中新课程的宣传作为今后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开辟专栏进行系列宣传报道。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2.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省、市和设有普通高中的县(市、区)都要设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资源配备、专业教室建立等所需经费支出。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由省、市和学校共同承担,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共同制定。

3.提供政策保证。为保障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在我省的有效实施和高中新课程目标的实现,我省将陆续出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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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与课程改革密切相关的教师人事、经费投入、教学管理、督导评估、招生考试、条件装备等配套政策,从政策上保障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师资培训。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由省里统筹,省、市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包括针对教育行政领导、高中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的管理者培训及针对教研员和学科教师的学科培训。设有普通高中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也要整合培训资源,建立校本培训的有效机制,配合省、市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

5.加强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坚持科研引领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研训一体的优势,建立我省的专家支持系统,积极争取国家级专家对我省课程改革的支持。根据高中新课程实施的要求,我省成立8个研究项目组,针对课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进行实践指导。

6.完善教材管理和选用制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和辽宁省实际情况选用教材,加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材教辅编写、选用的管理和指导,严肃纪律,制止滥编、滥印,禁止不符合新课程理念的各种教辅资料进入课堂。

7.建立课程改革样本学校联系制度。课程改革关键在于学校,为加强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确保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我省确定20所有代表性的学校作为课程改革工作的样本学校,做到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探索行之有效的学校推进新课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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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点带面,辐射推广,以此带动课程改革工作的健康进行。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各地课程改革工作联系人制度,做到分片负责,及时解决课程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8.建立新型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研究,探索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新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课程设置方案、选课指导制度、学分管理制度、行政班和教学班管理模式、校本教研制度、课程资源开发制度等。加强教学研究,教研部门要及时提出教学指导意见,构建适应新课程的高中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

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行为,以学生发展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坚决制止普通高中举办“尖子班”、“重点班”等,为新课程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9.改革考试和评价制度。在充分总结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考试评价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考试评价制度,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对高中教育质量监测和监控体系。根据课程改革工作需要,加快与之配套的高考改革方案的研究,尽快出台我省高考改革方案,报教育部批准后实施。

10.建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督导评估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定期对课程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评估,推进课程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

11.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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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不足的问题。新增加“技术类课程”所需任课教师,首先在现有人员中调剂解决或通过竞争上岗出现的编制空缺中予以解决。少数特殊需要解决不的,由编制部门给予考虑。人事部门相应增加职称评聘系列。

五、组织领导

建立课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级教育、财政、人事、编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研究课程改革中的问题,在政策、投入、师资建设等方面对课程改革提供支持。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统筹协调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为确保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课程改革工作,各市、县(区)政府也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课程改革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领导,将课程改革工作列为本地区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课程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制定课程改革工作方案,加强对课程改革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切实抓好师资培训、宣传、课程教学管理等工作,推进课程改革工作。学校要高度重视课程改革工作,健全课程改革工作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要强化校长对课程改革工作领导的责任制,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力度,确保课程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成立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专家指导组和项目工作组,具体指导课程改革的实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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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省教育厅各个部门及直属教育机构要通力合作,各尽其职,共同做好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具体分工与职责如下:

办公室: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舆论宣传工作,争取社会理解与支持。

人事处:做好高中教师的人员编制规划与安排工作,根据课程改革的需要,做好普通高中和高等师范院校参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

财务处:负责课程改革经费的筹措工作。

督导室:负责制定课程改革工作督导评估政策并督导实施。

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处:负责牵头制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规划,组织考试评价改革的研究并协调实施,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高考改革方案;处理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高中课程改革师资培训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建立校本培训制度并督查实施情况。

高教处:针对高中课程改革做好高等师范院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调整工作,配合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处研究制订高考改革方案。

体卫艺处: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整体规划,做好有关学科的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

学校课程教材发展中心:配合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处开发地方教材,指导校本课程的开设,编印课改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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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培训中心:负责制定高中新课程下的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校本教研制度的建立,配合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处参与师资培训工作。成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项目工作组,建立课程改革研究课题组,为课程改革工作提供专业引领。

教育研究院:建立高中课程改革研究课题组,组织专家进行科学研究,为课程改革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省招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附件1:

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

组织机构

1.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鲁 昕

副组长:张德祥、闫 伟、林国军、吴 康

成 员:李树森、周浩波、何晓淳、张建华、王燕玲、

李荣希、刘玉华、关松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l2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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