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定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08 05:12:53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河南理工大学文件 校学?2011?33号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 综合评定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定办法(修订)》已经第145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定办法

(2011年7月修订)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素质教育,更加科学、准确地评价和考核学生,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推动学生“创先争优”活动的扎实开展,培养优良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通过综合评定的方式把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具体化、数量化,从而使学生评先评优工作更加科学、全面和准确。学校学生综合评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并作为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学年评优的主要依据。学生毕业时总评一次,作为对毕业生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综合评定从德育、智育、体育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程序是在德育、智育、体育三个单项评分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进行学年综合评分和四年总综合评分。德育、智育、体育三个方面所占的比例分别是:德育占22%、智育占68%、体育占10%。

第四条 学生综合评定评分办法是在个人总结、班组评议的基础上,由班级评分小组进行民主评分。评分统计工作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专人负责。

第五条 学生在校四年中,各学年所受的奖励及处罚均在该学年的综合评分中进行加、减分。奖励加分有以下几类:

—2—

1. 德育方面的奖励分,包括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通报表扬,广播及各级报刊采用稿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调查报告和文娱体育比赛获奖等项的奖励加分。

学习奖励学习奖励分,包括各专业学习竞赛优秀奖和科技发明及科学研究奖的奖励加分。学生学习奖励分均加入其对应单项素质栏内;处罚分均对应学生所受的各级各类处分和批评,从综合分中进行减分,总分不保底。

第六条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学生有3分以下的奖励及处罚权;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学生有5分以下的奖励及处罚权(综合分值)。

第七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项的评定办法详见《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定办法(2011年7月修订)》。

第八条 有关问题说明

1.三好学生的评比依照《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定办法(2011年7月修订)》,通过积分按10%比例在同班符合条件的学生中以积分高低顺序、自上而下取定。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按照积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在班内符合条件的各级学生干部中评出。每50人以上的班评定2名,50人以下的班评定1名。未在班中担任职务的校、学院学生干部及团的干部,除与同班同学一起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外,还可参加校、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3—

3.有一门及以上课程(包括考查课程)考试成绩低于65分的学生不得被评为三好学生,低于60分的学生干部不得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4.受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5.国家级先进班集体,颁发奖金600元,省级先进班集体,颁发奖金400元,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和先进集体除颁发奖状外,分别奖励活动经费300元和200元。

6.学校有关部门、各学院要进一步规范对学生的表彰和通报表扬工作,应根据活动的层次、规模、影响力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评选先进个人、通报表扬以及评选、表扬的比例和人数。学校有关部门评选学生先进个人和通报表扬等,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学院评选先进个人和通报表扬等,需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学生工作 综合评定 办法 通知

河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8月22日印发

—4—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ka.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