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首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11 16:1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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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首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方案

为了提升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青年教师的专业水平,夯实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的整体提升,经研究,2017年举办首届湛江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的目的

通过举办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建构优秀青年教师教学展示交流平台,有效引领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发现优秀教师,打造教学骨干,为我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奠定坚实基础;正确引导广大教师钻研课堂教学,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形成良好的教研氛围。

二、大赛内容

(一)大赛包括普通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中职教育各学科(专业)和学前教育,共计5个组别50个学科(专业),具体参见粤工总[2017]28号文。

(二)普通中小学各学科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内容包括学科专业技能、教学通用技能,主要通过课堂教学方式来展示。

(三)中职学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内容包括说课、教学绝活展示(专业技能表演、演讲、板书、视频、作品介绍等)及现场答辩。

(四)学前教育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含游戏、一日生活、环境创设等)、说课、活动展示与点评,以及才艺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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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等

三、大赛组织

(一)大赛主办单位为湛江市总工会、湛江市教育局。承办单位为湛江市教育局教育研究室和湛江市教育工会。

(二)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领导、协调、仲裁、奖励与处罚等工作。组委会下设各学科(专业)大赛委员会,具体负责各学段学科(专业)大赛的组织工作。

四、参赛人员要求

(一)本市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40周岁(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在岗专任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二)普通中小学各学科、幼儿园、中职学校各学科(专业)参赛选手应在选拔的基础上产生。推荐参加市决赛的选手应是县(市、区)比赛的一等奖第一名获得者。

(三)各县(市、区)推荐参加市决赛选手名额为每组别每学科(专业)1人,市直属学校每组别每学科(专业)推荐选手1人。市直属学校各组别各学科(专业)推荐参加市决赛选手由市教育局组织选拔。

(四)各地报送参加市决赛选手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各组别各学科(专业)参加决赛选手教师选手汇总表、推荐表(电子版和PDF扫描版)、身份证、选手参赛承诺书、公示材料、县(市、区)比赛有关文件及方案(PDF扫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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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职学校提交课堂教学实录光盘(视频像素为720576、格式为wmv)、教学设计、说课课件、微课。

3.其他相关资料。

(五)大赛组委会对各县(市、区)推荐参加市决赛选手资料进行审核,确认选手参赛资格。选手在参加市决赛时不得泄露本人的真实姓名、地区、学校等信息。

五、大赛程序

(一)普通中小学各学科大赛程序 1.初赛。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2.决赛。决赛按组别学科分别举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内容为各学科基本功展示,成绩前五名进入第二阶段40分钟课堂教学。分值各占50%。各组别各学科决赛第一名推荐参加该组别该学科的省赛。

3.总决赛。总决赛分为小学、初中、高中组别分别进行。总决赛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8分钟教育理念演讲与5分钟答辩;第二环节为5分钟教育教学即兴演讲。两个环节分值各占50%。

(二)中等职业教育大赛程序 1.初赛。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2.决赛。包括10分钟说课和6分钟教学绝活展示,分值分别占60%和40%。

3.总决赛。包括6分钟教学绝活展示(内容可与决赛不同)和4分钟现场答辩。分值分别占70%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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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前教育大赛程序

1初赛。由县(市、区)组织实施。 2.决赛。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内容为说课、才艺展示。

第二阶段为答辩,从游戏、一日生活、环境创设等方面考察。两个阶段分值分别占40%、30%、30%,成绩前五名进入总决赛。

3.总决赛。分为活动展示(上一节公开课或者组织一个游戏活动)和活动点评(点评一节课或一个游戏活动)两个环节。分值分别占30%和20%,决赛总成绩占总决赛成绩的50%。

六、评审、监督与仲裁

(一)决赛各组别各学科(专业)的评委由大赛组委会在教育研究室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决赛评委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

(二)决赛各组别各学科(专业)评委数为7人。各组别总决赛评委数为9人。

(三)设监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由主办方和相关领域资深专家组成。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决赛评委。

七、评分规则

(一)决赛各组别各学科(专业)比赛项目评分细则、计分方法由大赛组委会确定,并提前向参赛选手公布。

(二)决赛、总决赛各组别各学科(专业)的所有比赛项目均按百分制评分。选手每项目中的得分为本组别本学科(专业)所有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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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出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项目最终得分为平均分与该项目权重的积。

(三)参赛选手未能全程参加比赛,即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事项

(一)选手报名参加比赛即表示已同意并接受本方案及组委会制定的赛程安排、评分规则等全部规定。

(二)组委会在赛后将组织部分获奖选手,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大赛的集中展示、宣传。

(三)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当行为的选手或评委,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本方案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湛江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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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k1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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