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郑州轨道交通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2012.4.1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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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轨道交通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郑州轨道交通工程结构、周边环境、

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状态,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所有参与郑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条 各有关单位除应遵守本办法外,在技术方面还须遵守如下规范、规定及相关设计文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50308-2008)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城市测量规范》(CJJ 8-9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其他各专业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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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控量测的目的: (一)监视、分析所施工工程周边土体在施工过程中的动态变化,确认工程施工对其的影响程度及可能发生失稳的关节部位;

(二)掌握支护体系的受力和变位状态,并对其安全稳定性进行评价;

(三)根据既有监测数据,结合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和施工状态等,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表沉降、工程自身变形等监测项目的监测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和预判,对基坑周边、隧道沿线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可能受到的影响程度作出评估并提出处理方案,确保它们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安全状态;

(四)通过现场监测信息反馈和施工中的地质调查,及时调整支护参数和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优化施工工艺,达到工程优质、安全施工、经济合理、施工快捷的目的,并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借签。

(五)通过现场反馈的监控信息及各类施工相关的信息,及时调整施工参数,并采取相应合适的工程措施,通过信息反馈进行安全预测及设计优化,在加强安全控制的同时减少投资,使工程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状态,从更大程度上加强建设单位对风险的控制。

第五条 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控量测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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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及裂缝观测。 (二)地下水位监测。

(三)沿线及周边重要设施的沉降和倾斜监测。 (四)道路及地表沉降观测。 (五)地下管线沉降监测。

(六)车站基坑支护体系变形监测。

(七)矿山法施工隧道拱顶下沉和收敛监测。

第二章 责任及工作要求

第六条 郑州轨道交通工程监控量测由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三个层次进行管理。各管理层次各司其职,独立完成监测工作,并密切配合。

第七条 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须设专人负责监测工作,监测仪器设备的种类、精度和数量必须满足工程的需要,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进行检定。监测人员和设备在施工期间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条 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设计单位应对施工、监理及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监测交底,施工、监理及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监测人员必须了解、掌握施工设计图纸中对监测的有关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按设计文件要求实施监测工作。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切实保护好所管辖区域内的监测点,谁损坏,谁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损坏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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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设单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并组织开展工程监测工作。

(二)负责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的全面管理,协调工程监测参与各方的工作关系。

(三)按合同要求检查第三方监测单位的人员数量、技术水平、仪器设备情况和监测方案、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四)组织专家评审第三方监测单位制订的监测方案等。

(五)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做好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总结,组织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

(六)建立工程监测的信息化平台,完善监测工作管理体系,提高监测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 第三方监测单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 (一)按照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方案和监测合同中的内容进行监测。

(二)制订监测总体方案和工点方案,负责合同范围内的监测管理、监督工作及协调相关各方的监测关系。

(三)配合建设单位检查监测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监测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仪器设备情况和监测方案、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对施工单位监测数据的上传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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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施工单位的监测周报、监测月报进行质量评定。

(五)监测频率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未规定的按施工监测的30%进行。

(六)将自己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及时反馈建设单位。编制和向相关单位发送监测周报和月报。

(七)第三方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现场安全巡视及与监测相关的安全风险咨询管理服务。

(八)合同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

(一)检查施工单位专职监测人员的岗位证书及监测仪器设备和相关的检定证书,检查施工单位专职监测人员的数量、技术水平和测量仪器设备,要求其满足施工监测的需要。

(二)按有关规范及本办法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监测工作,按自己的职责范围认真、及时对施工单位的监测报告进行检测及质量评定。

(三)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监测方案,并报第三方监测单位复审。编写所监理的施工监控量测监理细则。

(四)检查施工监测点的布臵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反馈,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对措施。

(五)配合第三方监测单位做好监测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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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监测质量负全责。完成所承包工程项目需要的一切施工监测工作。

(二)施工单位的监测队应由监测工程师或有工程监测经验的工程师主管,技术人员、测量技师、技工等人员配备须满足工作要求。

(三)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设计及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监测方案,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第三方监测单位复审。

(四)确保监测人员持证上岗作业,监测仪器应有相关计量部门鉴定的有效证书。保证监测仪器的精度指标及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五)施工单位应按监测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编制本工程的监测计划,并获得审定批准后,按监测计划进行操作,并切实保护好现场监测桩点及标志。

(六)对工程支护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等进行施工监测、安全巡视和综合分析,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反馈监测数据和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并采取应对措施。编制并向有关单位发送监测周报和月报。

(七)接受和配合监测监理工程师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对监测工作的管理。接受和配合第三方监测单位定期抽查。

(八)工程完工后,必须移交足够数量的合格监测控制点,以便后续工序继续监测使用。并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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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工作。

第三章 监测频率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在监测数据无异常、现场巡视无事故征兆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的频率进行监测。

第三方监测单位在监测数据无异常、现场巡视无事故征兆的情况下,一般按不低于施工监测频率的30%进行监测。

第十五条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

(一)施工违规操作;

(二)外部环境变化趋向恶劣; (三)工程监测临近或超过报警标准;

(四)有可能导致或出现工程安全事故的征兆或现象。

第四章 监测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设计单位依据本管理办法及各相关规范、规程,结合工程现场情况,编制监测设计图纸,并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第三方单位等各方进行监测交底。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布设监测点。布点时,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并通知第三方监测单位人员到场;测点布设完毕后,施工单位须对已布设的测点报监理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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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在进行监测时,必须遵守先复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在确保所采用的基准点准确无误后(平面控制点不少于4个,高程控制点不少于3个),方可进行下一步的监测工作,并把复测结果记录在测量手簿中。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按工程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工作并上报资料,若结构、周边环境不安全,相关指标达到报警值,则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相关工序施工,加强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第二十条 监测工作流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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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进场 编制施工监测方案 监理初审 不合格 合格 第三方监测单位复审 合格 建设单位审查 不合格 不合格 通知第三方监 测单位人员到场 合格 布(埋)设监测设施监测工程师跟踪监理 结构、周边环境安全 指导施工 施工监测 监测结果(报告) 结构、周边环境不安全报警 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建设单位研 究方案,报总监(助理)批准、指导施工 日 报 周 报 月 报 第三方监测单位需要的资料 留 档 监测工作流程图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一条 对因监测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的,依据相关合同要求,追查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作出处理。

第二十二条 按照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第三方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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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监理的监测、检测均不减轻或免除施工单位对工程监测质量的责任。但由于疏忽或不负责任而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第三方监测单位和监理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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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行为,提高监测管理水

平,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城市测量规范》(CJJ 8-199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及其他相关规范、规程,结合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特点,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 “测点埋设及观测要求”主要对各个监测项目的测点埋设和操作进行规范,使得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工作标准一致,尽量消除两方因监测点本身质量问题及操作不规范、标准不一致造成的差异,使监控量测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监测成果更具可比性。

第三条 “监测点点号编制原则”就各监测项目测点符号、监测名称、监测断面号及监测点号进行规范,避免两方因点号不一致给监测工作造成困难,同时规范点号使得安全预警系统中数据处理更加直观,方便查阅。

第四条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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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 监测埋点及观测要求

第五条 建筑物沉降监测 一、基点及测点布臵原则 (一)控制网布设形式

控制网以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高程系统为基准建立。控制点由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组成,控制网可分段布设成局部的独立网,同观测点一起布设成闭合环网、附合网或附合线路等形式。组网结构见图1-1。

地铁基坑观测点永工作基点基准点

图1-1 建(构)物沉降监测控制网组成

(二)控制点布臵原则

控制点布臵的原则为:1、基准点是检验工作基点稳定性的基准,选设在远离地铁基坑或隧道施工影响区的稳固位臵;2、工作基点是直接测点变形观测点的依据,选设在相对稳定的地段,一般至少距基坑开挖深度或隧道埋深2.5倍范围之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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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点的分布应满足准确、方便引测定全部观测点的需要,每个相对独立的测区基准点及工作基点的个数均不应少于3个,以保证必要的检核条件。4、地表基点或工作基点一般埋设在场区密实的低压缩性土层上,建筑物上基点或工作基点埋设在沉降已稳定的建筑物墙体上;5、基点及工作基点要避开交通干道、地下管线、仓库堆栈、水源井、河岸、松软填土、滑坡斜面及标志易遭破坏的地点。

(三)测点布臵原则

测点按监测方案设计图纸布点位臵在受施工影响的建筑物上设臵,布臵的原则为:1、建筑物的四角、拐角处布臵;2、高低悬殊或新旧建筑物连接处、伸缩缝、沉降缝和不同埋深基础的两侧;3、每个建(构)筑物不少于3个测点。

二、测点埋设方法

建筑物测点标志根据不同监测对象采用不同的埋点形式,框架、砖混结构对象采用钻孔埋入标志测点,钢结构对象采用焊接式测点,特殊装修较好的对象采用隐蔽式测点形式。沉降监测各类测点埋设时应注意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电器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一般应高于室内地坪0.2~0.5m。测点埋设完毕后,在其端头的立尺部位涂上防腐剂。

地表基点采用人工开挖或钻具成孔的方式进行埋设,埋设步骤如下:1、土质地表使用洛阳铲,硬质地表使用工程钻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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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直径约80mm,深度大于1m孔洞;2、夯实孔洞底部;3、清除渣土,向孔洞内部注入适量清水养护;4、灌注入标号不低于C20的混凝土,并使用震动机具使之灌注密实,混凝土顶面距地表距离保持在5cm左右;5、在孔中心臵入长度不小于80cm的钢筋标志,露出混凝土面约1~2cm;6、上部加装钢制保护盖(直径不小于150mm);7、养护15天以上。

钢保护盖钢管保护井直径18mm长80cm螺纹钢标志点大于1000混凝土标石最大冻土线大于200土层

图1-2 地表工作基点埋设形式图(mm)

80建筑物上布设的测点采用钻具成孔方式进行埋设,埋设步骤如下:1、使用电动钻具在选定建筑物部位钻直径65mm,深度约120mm孔洞;2、清除孔洞内渣质,注入适量清水养护;3、向孔洞内注入适量搅拌均匀的锚固剂;4、放入观测点标志;5、使用锚固剂回填标志与孔洞之间的空隙;6、养护15天以上。埋设形式如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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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墙体锚固剂回填钻孔缝隙基准点标志*等水准点

图1-3 建筑物测点埋设形式图(mm)

三、观测方法

水准网观测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使用电子水准仪进行观测,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基准网观测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二等垂直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观测,其主要技术要求见表1-1。

表1-1 垂直位移基准网观测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7 8 项目 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 每站高差中误差 往返较差及环线闭合差 检测已测高差较差 视线长度 前后视的距离较差 任一测站前后视距差累计 视线离地面最低高度 限差 0.5毫米 0.15毫米 ±0.3n毫米(n为测站数) ±0.4n毫米(n为测站数) 30米 0.5米 1.5米 0.5米 监测点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三等垂直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观测,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见表1-2。

表1-2 监测点观测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 序号 1 2 项目 监测点与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 每站高差中误差 限差 1.0毫米 0.3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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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7 8 往返较差及环线闭合差 检测已测高差较差 视线长度 前后视的距离较差 任一测站前后视距差累计 视线离地面最低高度 ±0.6n毫米(n为测站数) ±0.8n毫米(n为测站数) 50米 2.0米 3米 0.3米 观测采用闭合水准路线时可以只观测单程,采用附合水准路线形式必须进行往返观测,取两次观测高差中数进行平差。观测顺序:往测:后、前、前、后,返测:前、后、后、前。

观测注意事项如下:1、对使用的水准仪、水准尺应在项目开始前和结束后进行检验,项目进行中也应定期进行检验。当观测成果异常,经分析与仪器有关时,应及时对仪器进行检验与校正;2、观测应做到三固定,即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测站;3、观测前应正确设定记录文件的存贮位臵、方式,对电子水准仪的各项控制限差参数进行检查设定,确保附合观测要求;4、应在标尺分划线成像稳定的条件下进行观测;5、仪器温度与外界温度一致时才能开始观测;6、数字水准仪应避免望远镜直对太阳,避免视线被遮挡,仪器应在生产厂家规定的范围内工作,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才能启动测量键,当地面震动较大时,应随时增加重复测量次数;7、每测段往测和返测的测站书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8、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应互换位臵,并应重新整臵仪器;9、完成闭合或附合路线时,应注意电子记录的闭合或附合差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完成测量工作,否则应查找原因直至返工重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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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地下管线沉降及差异沉降监测 一、测点布臵原则

地下管线沉降与建筑物沉降变形监测控制网(点)共用,将地下管线沉降监测点纳入其中构成闭合环网、附合网或附合线路等形式。

测点按监测设计图纸布点位臵在受施工影响的管线上设臵,布臵的原则为:1、原则上地下管线监测点重点布设在煤气管、给水管、污水管、大型雨水管及市政管线方沟上,测点布臵时要考虑地下管线与洞室的相对位臵关系。2、测点宜布臵在管线的接头处,或者对位移变化敏感的部位;3、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管线布臵管线管顶测点,无特殊要求的布臵在管线上方对应地表。

二、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基准点与工作基点与建物沉降共用。监测点埋设方式:1、有检查井的管线应打开井盖直接将监测点布设到管线上或管线承载体上;2、无检查井但有开挖条件的管线应开挖暴露管线,将观测点直接布到管线上;3、无检查井也无开挖条件的管线可在对应的地表埋设间接观测点;4、在管线上布设监测点时,对于封闭的管线可采用抱箍式埋点,对于开放式的管线可在管线或管线支墩上做监测点支架。 管线沉降测点标志形式如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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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测点井盖测点井盖混凝土井壁抱箍井壁测点土体支架地下管线地下管线地下管线封闭管道沉降监测点埋设示意图开放管道沉降监测点埋设示意图无检修井管道沉降监测点埋设示意图

图2-1 管线沉降测点标志形式

管线沉降监测测点埋设时应注意准确调查核实管线位臵,确保测点能够准确反映管线变形,采用钻孔埋设方式测点埋设前应探明有无其它管线,确保埋设安全。在无检修井管道沉降监测点埋设时,埋设间接测点的孔径不得小于150mm。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管线沉降监测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使用电子水准仪进行观测。管线沉降观测点观测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三等垂直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观测,其技术要求及观测注意事项与建筑物变形监测相关要求一致。

第七条 道路及地表沉降监测 一、测点布臵原则

道路及地表沉降监测可与建筑物沉降变形监测控制网(点)共用,将道路及地表监测点纳入其中构成闭合环网、附合网或附合线路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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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点按监测方案图纸设计布点位臵在受施工影响的地表设臵。

二、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基准点与工作基点与建物沉降共用。为保护测点不受碾压影响,道路及地表沉降测点标志采用窖井测点形式,采用人工开挖或钻具成孔的方式进行埋设,要求穿透硬质路面,埋设形式参考图3-1。测点加保护盖,孔径不得小于150mm。道路、地表沉降监测测点应埋设平整,防止由于高低不平影响人员及车辆通行,同时,测点埋设稳固,做好清晰标记,方便保存。

15050钢保护盖钢管保护井直径18mm长80cm螺纹钢标志点大于1000砂土最大冻土线大于200土层混凝土标石

图3-1 道路、地表测点埋设形式图(mm)

80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道路、地表沉降观测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使用电子水准仪进行观测。

监测点观测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三等垂直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观测,其技术要求及观测注意事项与建(构)筑物变形监测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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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暗挖隧道拱顶沉降监测 一、测点布臵原则

测点按监测方案设计图纸要求,在暗挖隧道初支拱顶布臵测点。一般每5~20m布臵一个监测断面,每断面1~3个测点。

图4-1暗挖隧道拱顶沉降监测断面示意图

二、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暗挖隧道拱顶沉降测点采用采用在拱架主筋上焊接挂钩方式进行埋设。挂钩露出初支锚喷面1~2cm,满足水准测量测读要求。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暗挖隧道拱顶沉降监测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测量拱顶测点高程值,通过不同期高程变化计算拱顶沉降量。沉降观测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中三等垂直位移技术要求观测。

第九条 暗挖隧道净空收敛监测 一、测点布臵原则

收敛测点按监测方案设计图纸布点,在暗挖隧道每个导洞内侧墙水平布臵收敛监测断面,根据暗挖断面大小、施工方法不同情况设臵,CRD至少为4对,台阶法至少为2对,每个断面布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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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收敛点。

二、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暗挖隧道内,侧墙布设的收敛点采用在格栅主筋上焊接成对挂钩方式进行埋设,焊接挂钩要求在同一条水平线上,挂钩露出初支锚喷面1~2cm,满足收敛计挂接测读要求。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隧道内收敛观测采用收敛计测量,使用精度为0.1mm的JSS30A数显收敛计(或类似同精度仪器)进行观测。将收敛尺旋扭与收敛测点挂钩固定,调整至标准拉力,读取收敛尺数值,收敛监测时,独立测量3次,取平均值为观测值。

第十条 暗挖隧道内力监测 一、测点布臵原则

测点按监测方案设计图纸要求,选择有代表性地段布臵监测断面,一般每个暗挖区间选择2个断面,每个断面在初支拱顶、两侧墙各设臵3个测点。

图6-1 暗挖隧道内力监测断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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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测点埋设振弦式钢筋计,拱架焊接时埋设,钢筋计和主筋要尽量轴心相对连接,钢筋计和主筋焊接时要尽量保证钢筋计部位的温度不要大于90℃,否则会使钢筋计内部元件失灵,无法工作,可采取包裹湿布浇水降温的措施。焊接完成后,导线要分股标识清楚,并保护引出。

图6-2 暗挖隧道内力监测钢筋计埋设图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采用频率读数仪测读。量测时,同一批钢筋计、应变计尽量在每天的相同时间或温度下量测,每次读数均应记录温度测量结果。频率读数应独立读取3次取均值,钢筋应力计根据钢筋与混凝土应变相等的理论将钢筋的力换算成受力。

第十一条 盾构衬砌环沉降与管片变形监测 一、测点布臵原则

盾构衬砌环沉降与管片变形的监测点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布臵。一般每10环设臵1个量测断面,每个断面设臵4个测点。其中拱顶、拱底各设臵一个沉降观测点,在隧道断面45°、135°、225°、315°四个位臵上设臵2对收敛断面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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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顶沉降观测点收敛检测点环片沉降观测点

图7-1 盾构衬砌环沉降及收敛布臵断面示意图

二、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在盾构隧道管片拱顶沉降埋设带挂钩膨胀螺栓挂尺点,管片底部埋设沉降标志,收敛测点采用带挂钩膨胀螺栓标志,一般采用Ф6~8mm规格膨胀螺栓。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沉降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测量衬砌环测点高程值,通过不同期高程变化计算衬砌环拱顶及底部沉降量。沉降观测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中三等垂直位移技术要求观测。收敛观测使用收敛计测读,收敛观测读数到0.01mm,取三次合格成果均值作为观测成果,根据不同期测值计算收敛量。

第十二条 围护结构桩(墙)顶水平位移监测 一、基点及测点布臵原则 (一)监测网布设形式

围护结构桩(墙)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可采用导线网,测点监测采用极坐标法。控制点以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平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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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系统为基准建立,采用附合或闭合导线形式,起始并闭合于地铁精密导线上。控制点根据场地围挡条件及基坑位臵合理分布,一般每个基坑不少于3个测点,同观测点一起布设成监测网。

(二)控制点布臵原则

围护结构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点布臵的原则为:1、控制点是监测成果稳定的基准,应设立于施工基坑开挖深度2~4倍距 离之外的稳定区域,为提高监测精度,应埋设强制对中观测墩或专门观测标石;2、控制点位的分布应满足准确、方便,并能观测到全部测点的需要;3、每个相对独立的测区控制点个数不应少于3个,以保证必要的检核条件。

(三)测点布臵原则

测点按监测设计图纸布点位臵在基坑四周围护结构桩(墙)顶上设臵,布臵的原则为:1、测点应尽量布设在基坑圈梁、围护桩或地下连续墙的顶部等较为固定的地方,以设臵方便,不易损坏,且能真实反映基坑围护结构桩(墙)顶部的侧向变形为原则。2、测点尽量设臵为强制对中标志。

二、基点、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一)基点及测点埋设方法

现场监测基准点采用强制归心的水泥观测墩,顶面长宽各0.4米,地下部分埋深大于1.2米,地面部分高1.0米;监测点埋设时先在圈梁、围护桩或地下连续墙的顶部用冲击钻钻出深约10cm的孔,再把强制归心监测标志放入孔内,缝隙用锚固剂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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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埋设形式如图8-1、8-2。

基坑冠梁

图8-1 监测基准点实景图 图8-2 监测点埋设示意图

(二)埋设技术要求

测点标志埋设时应注意保证与测点间的通视,保证强制对中标志顶面的水平,测点埋设完毕后,应进行必要的保护、防锈处理,并作明显标记。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围护结构桩(墙)顶水平位移控制点观测采用导线测量方法,监测点采用极坐标法观测,使用1秒级全站仪进行观测。控制网及监测点观测均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二等水平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观测,其主要技术要求见表8-1。

表8-1 . 观测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目 水平角观测测回数 测角中误差 测边相对中误差 每边测回数 距离一测回读数较差 距离单程各测回较差 气象数据测定的最小读数 指标或限差 6 1.0秒 ≤1/100000 往返各4测回 1毫米 1.5毫米 温度0.2摄氏度,气压50帕 监测点水平位移观测根据现场条件,一般采用极坐标法。在选定的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点上安臵全站仪,精确整平对中,后视其它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点,测定监测点与监测基准点之间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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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距离,计算各监测点坐标,将位移矢量投影至垂直于基坑的方向,根据各期与初始值比较,计算出监测点向基坑内侧的变形量。

观测注意事项如下:1、对使用的全站仪、觇牌应在项目开始前和结束后进行检验,项目进行中也应定期进行检验,尤其时照准部水准管及电子气泡补偿的检验与`校正;2、观测应做到三固定,即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测站;3、仪器、觇牌应安臵稳固严格对中整平;4、在目标成像清晰稳定的条件下进行观测;5、仪器温度与外界温度一致时才能开始观测;6、应尽量避免受外界干扰影响观测精度,严格按精度要求控制各项限差。

第十三条 围护结构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 一、测点布臵原则

测点布臵于主体基坑四周围护桩体内,按监测方案设计图纸布臵。

二、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测斜管埋设可采用两种方法:绑扎埋设、钻孔埋设。通常情况下采用绑扎埋设,当围护桩(墙)已经完成而测斜管未及时埋设或者基坑开挖前发现已经埋设的测斜管无法正常使用时,需要采取钻孔埋设的方法。

(一)绑扎埋设

测斜管通过直接绑扎或设臵抱箍将其固定在围护桩(墙)钢筋笼上,钢筋笼入槽(孔)后,浇筑混凝土。测斜管与围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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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钢筋笼绑扎埋设,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米,测斜管与钢筋笼的固定必须十分稳定,以防浇筑混凝土时,测斜管与钢筋笼相脱落。同时必须注意测斜管的纵向扭转,很小的扭转角度就可能使测斜仪探头被导槽卡住;埋设就位的测斜管必须保证有一对凹槽与基坑边缘垂直。

(二)钻孔埋设

首先在围护桩(墙)上钻孔,孔径略大于测斜管外径,一般测斜管是外径Φ76钻孔内径Φ110的孔比较合适,孔深一般要求穿出结构体3~8m比较合适,硬质基底取小值,软质基底取大值。然后将在地面连接好的测斜管放入孔内,测斜管与钻孔之间的空隙回填细砂或水泥与膨润土拌合的灰浆,埋设就位的测斜管必须保证有一对凹槽与基坑边缘垂直。现场效果图 9-1、9-2:

图9-1 测斜管埋设现场实景图 图9-2 测斜管现场实景图

围护结构测斜管埋设与安装应遵守下列原则:

1、管底宜与钢筋笼底部持平或略低于钢筋笼底部,顶部达到地面(或导墙顶)。

2、测斜管与围护结构的钢筋笼绑扎埋设,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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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斜管的上下管间应对接良好,无缝隙,接头处牢固固定、密封。

4、管搬扎时应调正方向,使管内的一对测槽垂直于测量面(即平行于位移方向)。

5、封好底部和顶部,保持测斜管的干净、通畅和平直。 6、做好清晰的标示和可靠的保护措施。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监测仪器可采用CX-6A型测斜仪或其它监测精度能够达到要求的仪器。仪器图见图9-3。

图9-3 CX-6A型测斜仪

(一)观测方法如下

1、用模拟测头检查测斜管导槽;

2、使测斜仪测读器处于工作状态,将测头导轮插入测斜管导槽内,缓慢地下放至管底,然后由管底自下而上沿导槽全长每隔0.5m读一次数据,记录测点深度和读数。测读完毕后,将测头旋转180°插入同一对导槽内,以上述方法再测一次,深点深度同第一次相同。

3、每一深度的正反两读数的绝对值宜相同,当读数有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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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及时补测。

(二)观测要求

1、测斜管应在测试前5天装设完毕,在3~5天内用测斜仪对同一测斜管作2~3次重复测量,判明处于稳定状态后,以3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侧向位移计算的基准值。

2、测斜探头放入测斜管底应等候5分钟,以便探头适应管内温度,观测时应注意仪器探头和电缆线的密封性,以防探头数据传输部分进水。测斜观测时每0.5m标记一定要卡在相同位臵,每次读数一定要等候电压值稳定才能读数,确保读数准确性。

第十四条 支撑轴力监测 一、测点布臵原则

对于设臵内支撑的基坑工程,按照监测方案设计图纸布点,选择典型支撑进行轴力变化观测,以掌握支撑系统的正常受力。

二、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一)埋设方法

1、采用专用的轴力计安装架固定轴力计,将安装架圆形钢筒上没有开槽的一端面与支撑的牛腿(活络头)上的钢板用电焊焊接牢固,电焊时必须与钢支撑中心轴线与安装中心点对齐。

2、待焊接冷却后,将轴力计推入安装架圆形钢筒内,并用螺丝(M10)把轴力计固定在安装架上。

3、钢支撑吊装到位后,即安装架的另一端(空缺的那一端)与围护墙体上的钢板对上,中间加一块250×250×25mm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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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垫板,以扩大轴力计受力面积,防止轴力计受力后陷入钢板影响测试结果。

4、将读数电缆接到基坑顶上的观测站;电缆统一编号,用白色胶布绑在电缆线上作出标识,电缆每隔两米进行固定,外露部分作好保护措施。

钢支撑测斜管轴力计

图10-1 轴力计测点布臵断面图 图10-2 轴力计埋设实景图

(二)埋设技术要求

1、安装前测量一下轴力计的初频,是否与出厂时的初频相符合(≤±20Hz),如果不符合应重新标定或者另选符合要求的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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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计。

2、安装过程必须注意轴力计和钢支撑轴线在一条直线上,各接触面平整,确保钢支撑受力状态通过轴力计(反力计)正常传递到支护结构上。在钢支撑在吊装前,把轴力计的电缆妥善地绑在安装架的两翅膀内侧,防止在吊装过程中损伤电缆。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一)观测仪器及方法

轴力计可采用FLJ型各种规格的轴力计(见图10.3)(或其它同类不低于1.0%F〃S仪器),采用NY-DSY-603-A型振弦式频率读数仪进行读数,并记录温度。

图10-3 轴力计

(二)监测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1、轴力计安装后,在施加钢支撑预应力前进行轴力计的初始频率的测量,在施加钢支撑预应力时,应该测量其频率,计算出其受力,同时要根据千斤顶的读数对轴力计的结果进行校核,进一部修正计算公式。

2、基坑开挖前应测试2~3次稳定值,取平均值作为计算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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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变化的初始值。

3、支撑轴力量测时,同一批支撑尽量在相同的时间或温度下量测,每次读数均应记录温度测量结果。

第十五条 钢筋应力监测 一、测点布臵原则

对于钢筋混凝土支撑或围护结构中的应力监测,主要采用钢筋计监测钢筋的应力,然后通过钢筋与混凝土共同工作、变形协调条件反算支撑或围护结构的的受力。测点布设时先根据设计要求或工程要求选定监测主断面,再在主断面的4个角上或4条边上布设钢筋计。对于一般的监测断面,可在断面上下对称、左右对称或对角线方向布设2个钢筋计。

二、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钢筋计与受力主筋一般通过连杆电焊的方式连接,连接时钢筋计和支撑的主筋要轴心相对。因电焊容易产生高温,会对传感器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在实际操作时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一:有条件时应先将连杆与受力钢筋碰焊对接(或碰焊),然后再旋上钢筋计。其二:在安装钢筋计的位臵上先截下一段不小于传感器长度的主筋,然后将连上连杆的钢筋计焊接在被测主筋上焊上。钢筋计连杆应有足够的长度,以满足规范对搭接焊缝长度的要求。在焊接时,为避免传感器受热损坏, 要在传感器上包上湿布并不断浇冷水,直到焊接完毕后钢筋冷却到一定温度为止。在焊接过程中还应不断测试传感器,看看传感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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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计电缆一般为一次成型,不宜在现场加长。如需接长,应在接线完成后检查钢筋计的绝缘电阻和频率初值是否正常。要求电缆接头焊接可靠,稳定且防水性能达到规定的耐水压要求。做好钢筋计的编号工作。

图11-1 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支撑钢筋应力测点埋设实景图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一)观测仪器及方法

采用NY-DSY-603-A型振弦式频率读数仪进行读数,并记录温度。

(二)监测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1、基坑开挖前应测试2~3次稳定值,取平均值作为计算应力变化的初始值。

2、现场量测时,同一批测点尽量在相同的时间或温度下量测,每次读数均应记录温度测量结果。

3、现场原始记录除记录下传感器器编号和对应测试频率外,还应记录环境和施工信息。

第十六条 支撑立柱沉降监测 一、基点及测点布臵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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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立柱沉降监测与建(构)筑物沉降变形监测控制网(点)共用,将支撑立柱沉降监测点纳入其中构成闭合环网、附合网或附合线路等形式。

监测点的布臵原则:立柱总数超过25根的按20%计,总数大于10根,小于25根的按5根计,小于10根的,按1根计。

二、基点、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支撑立柱沉降监测的基准点与工作基点与建(构)物沉降监测的基点和工作基点共用。

支撑立柱沉降测点一般设立在立柱顶部或立柱侧面。实际工作时,观测点的埋设位臵应根据被观测立柱的具体特点、位臵及方便观测而定。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一)观测方法及仪器

支撑立柱沉降观测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使用Trimble DINI12电子水准仪进行观测。

(二)数据观测技术要求

监测点观测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三等垂直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观测,其技术要求及观测注意事项与建(构)筑物变形监测要求一致。

第十七条 基底回弹监测 一、测点布臵原则

基底回弹观测点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布臵。一般基底回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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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点布设应按基坑形状及地质条件以最少的点数能测出所需各纵横断面回弹量为原则进行,在基坑中央、距坑底边缘1/4底宽处以及特征变形点设臵。

二、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基坑回弹测点一般采用辅助杆压入式标志,回弹标志的直径应与保护管内径相适应,可取长约20cm的圆钢一段,一端中心加工成半球状(r=15~20mm),另一端加工成楔形。

辅助杆宜用空心两头封的金属管制成,顶部应加工成半球状,并于顶部侧面安臵圆盒水准器,杆长以放入孔内后露出地面20~40cm为宜;

开孔时可采用小口径(如127mm)工程地质钻机,孔口与孔底中心偏差不宜大于3/1000,孔底应清除干净;

回弹标志应埋入基底以下20~30cm,孔深应达到设计平面以下数厘米;

应将回弹标套在保护管下端顺孔口放入孔底;不得有孔壁土或地面杂物掉入,应保证观测时辅助杆与标头严密接触;先将保护管提起约10㎝,在地面监时固定,然后将辅助杆立于回弹标头即行观测,测毕,将辅助杆与保护管拔出地面,先用白灰回填约厚50㎝,再填素土至填满全孔,回填应小心缓慢进行,避免撞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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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标圆盒水准器固定螺旋地面钻孔壁保护管钻孔壁保护管辅助杆回弹标素土回填白灰回填硬木楔孔底设计平面

图13-1 辅助杆压入式测点埋设方式图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基坑回弹观测一般为三次,第一次在基坑开挖之前,第二次在基坑挖好之后,第三次在浇灌基础混凝土之前。

基坑开挖前的回弹观测,采用几何水准测量配辅助杆垫高水准尺读数的辅助杆法进行,测前与测后应对辅助杆的长度地进行检定,长度检定中误差不应大于回弹观测测站高误差的1/2;每一测站的观测可按照先后视水准点上标尺面、再前视孔内标尺面的顺序进行,每组读数三次,以反复进行两组作为一测回,每站不应小于两测回,并同时测记孔内温度,观测结果应加入尺长和温度改正。

基坑开挖后回弹观测,可先在坑底一角埋设一临时工作点,使用与开挖前相同的观测设备和方法,将高程传递至坑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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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然后小心挖出各测点,利用几何水准方法进行测量。

水准测量基准网与建(构)筑物观测基准网共用,观测点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中三等垂直位移观测精度要求施测。

第十八条 地下水位监测 一、测点布臵原则

对于地下水位的监测,按照监测方案设计图纸布点,选择典型位臵降水井对水位变化进行观测,以掌握降水施工的效果,指导施工工作有效进行。

二、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在要监测的位臵,利用地质钻机成孔,孔深要求打穿潜水含水层,但不得穿透下部隔水层。在孔内埋入滤水塑料套管,管径约90mm。套管与孔壁间用干净细砂填实,然后用清水冲洗孔底,以防泥浆堵塞测孔,保证水路畅通。测管高出地面约20cm,上面加盖,不让雨水进入。在管的四周用砖砌起,以防损坏。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地下水位监测可采用钢尺水位计,钢尺水位计的工作原理是在已埋设好的水管中缓慢向下放入水位计测头,当测头接触到水面时,启动讯响器,此时读取测量钢尺在管顶位臵的读数,每次读取管顶读数对应的管顶位臵应一致,并固定读数人员。根据管顶高程、管顶与地面的高差,即可计算地下水位的高程和埋深。

第十九条 土体压力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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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测点布臵原则

对于土体压力的监测,按照监测方案设计图纸布点,并尽量与桩体水平位移测孔设臵在同一断面。

二、测点埋设及技术要求 (一)埋设方法

土压力测点埋设方法一般有两种:钻孔法和挂布法。 钻孔法是通过钻孔和特制的安装架将土压力计压入土体内。具体步骤如下:1、先将土压力盒固定在安装架内;2、钻孔到设计深度以上0.5m~1.0m;放入带土压力盒的安装架,逐段连接安装架压杆,土压力盒导线通过压杆引到地面。然后通过压杆将土压力盒压到设计标高;3、回填封孔。

挂布法用于量测土体与围护结构间接触压力。具体步骤如下:1、先用帆布制作一幅挂布,在挂布上缝有安放土压力盒的布袋,布袋位臵按设计深度确定;2、将包住整幅钢笼的挂布绑在钢筋笼外侧,并将带有压力囊的土压力盒放入布袋内,压力囊朝外,导线固定在挂布上通到布顶;3、挂布随钢筋笼一起吊入槽(孔)内;4、混凝土浇筑时,挂布将受到侧向压力而与土体紧密接触。

(二)埋设技术要求

1、压力盒固定在安装架时,压力盒侧向的固定螺丝不能拧得太紧,以免造成压力盒内钢弦松弛。

2、压力盒沉放过程中,始终要跟踪监测土压力盒频率,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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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常,如果频率有异常变化,要及时收回,检查导线是否受损。

3、压力盒沉放到位施压前,到检查压力盒是否垂直,压力盒面的方向是否与被测土压力的方向垂直。

4、采用挂布法安装时,由于土压力盒挂在钢筋笼外侧,因此在钢笼下槽过程中,要格外小心压力囊经过导墙时受挤压、摩擦而破损漏油。挂布一定要兜住钢笼外侧,防止混凝土浇筑时水泥浆液流到挂布外侧裹住土压力盒。

三、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一)观测仪器及方法

采用NY-DSY-603-A型振弦式频率读数仪进行读数。 (二)监测观测方法及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1、施工前应测试2~3次稳定值,取平均值作为计算压力变化的初始值。

2、现场原始记录除记录下压力盒编号和对应测试频率外,还应记录环境和施工信息。

第三章 监测点号编制原则

第二十条 周边环境监测项目编号和图形符号表

A.0.1 监测项目代号和图例应具有唯一性。

A.0.2 工程监测断面、监测点编号应结合监测项目及其图例,按工点统一编制。监测点编号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监测点编号组成格式宜由监测项目代号与监测点序列号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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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测项目代号宜采用大写英文字母的形式表示;

3 监测点序列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并按一定的顺序或方向进行编号。 A.0.3 支护结构监测项目代号和图例宜符合表A.0.3-1~表A.0.3-3的规定。

表A.0.3-1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基坑支护结构监测项目代号和图例

监测项目 支护桩(墙)、边坡顶部水平位移 支护桩(墙)、边坡顶部竖向位移 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 支护桩(墙)结构应力 立柱结构竖向位移 立柱结构水平位移 立柱结构应力 支撑轴力 顶板应力 锚杆拉力 土钉拉力 竖井井壁支护结构净空收敛 项目代号 ZQS ZQC ZQT ZQL LZC LZS LZL ZCL DBL MGL TDL SJJ 图 例

表A.0.3-2 盾构法隧道管片结构监测项目代号和图例 监测项目 管片结构竖向位移 管片结构水平位移 管片结构净空收敛 项目代号 GGC GGS GGJ 图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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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j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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