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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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

一、集装箱货物运输的主要单证

集装箱货物运输单证,在80年代我国各口岸基本上采用的是传统的货运单证。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交通部于1989年在上海口岸主持了“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于1991年完成并通过国家鉴定验收。1990年12月5日,国务院第68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又于1992年6月9日以第35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上述的规定和实施细则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从此以后,我国各口岸的集装箱货物运输主要单证基本上统一起来。它们与传统的货运单证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一定的差异。在集装箱货物进出口业务中,除采用了与传统的散杂货运输中相同的商务单证外,在船务单证中根据集装箱运输的特点,采用了空箱提交单、设备交接单、集装箱装箱单、场站收据、提货通知书、到货通知书、交货记录、卸货报告和待提集装箱报告等。现分别介绍如下:

(一)空箱提交单(Equipment Despatch Order)

空箱提交单又称集装箱发放通知单(Container Release Order),俗你提箱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示集装箱堆场将空集装箱及其他设备提交给本单持有人的书面凭证。

在集装箱运输中,发货人如使用船公司的集装箱,并为了要把预定的货物装在箱内,就要向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租借空箱,通常是由船公司提供空集装箱,借给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在这种情况下,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要对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发出交箱指示,但是由于空集装箱是一个售价较高的设备,因此不能只靠简单的口头指示,还要向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空箱提交单,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只对持有本单证的人提交空集装箱,以确保交接安全。

集装箱的空箱提交单一式3份,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凭订舱委托书,接受订舱委托后,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除自留一联备查外,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和存箱的集装箱堆场或空箱储存场各执一联。

(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简称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Receipt,E/R),是进出港区、场站时,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交接集装箱和特殊集装箱及其设备的凭证;是拥有和管理集装箱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与利用集装箱运输的陆运人签订有关设备交接基本条件的协议(Equipment

lnterchange Agreement)。

设备交接单分出场(港)设备交接单和进场(港)设备交接单两种,各有三联,分别为管箱单位(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留底联;码头、堆场联;用箱人、运箱人联。

设备交接单位的各栏分别由管箱单位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用箱人或运箱人,码头、堆场的经办人填写。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填写的栏目有:用箱人/运箱人、船名/航次、集装箱的类型及尺寸、集装箱状态(空、重箱)、免费使用期限和进(出)场目的等。由用箱人、运箱人填写的栏目有:运输工具的车号;如果是进场设备交接单,还须填写来自地点、集装箱号、提单号、铅封号等栏目。由码头、堆场填写的栏目有:集装箱进、出场日期、检查记录,如果是出场设备交接单,还须填写所提集装箱号和提箱地点等栏目。

设备交接单的流转过程是:

1.由管箱单位填制设备交接单的用箱人、运箱人、船名、航次等。

2.由用箱人、运箱人到码头、堆场提箱送收箱地(或到发箱地提箱送码头、堆场),经办人员对照设备交接单,检查集装箱的箱体后,双方签字,码头、堆场留下管箱单位联和码头堆场联(共两联),将用箱人、运箱人联退还给用箱人、运箱人。

3.码头、堆场将留下的管箱人联退还给管箱单位。

设备交接单既是分清集装箱设备交接责任的凭证,在集装箱外表元异状,且铅封完好的情况下,它也是证明箱内货物交接无误的凭证。如发现集装箱等设备有异常时,应把异常情况摘要记人设备交接单上,由经办人双方签字各执一份。设备交接单也用于集装箱的盘存管理和对集装箱的追踪管理,必要事项都要输入电脑中,以备查询。

(三)集装箱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

集装箱装箱单是详细记载每一个集装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的单证,对于特殊货物还应加注特定要求,比如对冷藏货物要注明对箱内温度的要求等。它是集装箱运输的辅助货物舱单,其用途很广,主要用途有以下几方面:

1.是发货人向承运人提供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的明细清单;

2.在装箱地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的单据,也是集装箱船舶进出口报关时向海关提交的载货清单的补充资料;

3.作为发货人,集装箱货运站与集装箱码头之间的货物交接单;

4.是集装箱装、卸两港编制装、卸船计划的依据;

5.是集装箱船舶计算船舶吃水和稳性的基本数据来源;

6.在卸箱地作为办理集装箱保税运输手续和拆箱作业的重要单证;

7.当发生货损时,是处理索赔事故的原始依据之一。

集装箱装箱单每一个集装箱一份,一式五联,其中:码头、船代、承运人各一联,发货人、装箱人两联。集装箱货运站装箱时由装箱的货运站缮制;由发货人装箱时,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装箱货运站缮制。

发货人或货运站将货物装箱,缮制装箱单一式五联后,连同装箱货物一起送至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堆场的业务人员在五联单上签收后,留下码头联、船代联和承运人联,将发货人、装箱人联退还给送交集装箱的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发货人或集装箱货运站联除自留一份备查外,将另一份寄交给收货人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供拆箱时使用。

对于集装箱堆场留下的三联装箱单,除集装箱堆场自留码头联,据此编制装船计划外,还须将船代联及承运人联分送船舶代理人和船公司,据此缮制积载计划和处理货运事故。

有的国家,如澳大利亚,对动植物检疫有严格的特别要求,在装箱单上就须附有申请卫生检疫机关检验申请联。在申请联的申请检验事项中,与货运有关的内容包括货物本身及其包装用料是否使用了木材,如木板、木箱、货板、垫板。如使用了,是否已经经过防虫处理的说明。如果已经经过处理,则就货物本身应由发货人将发票、海运单证和熏蒸证书一并寄交收货人;就集装箱而言,则应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连同集装箱适航证书一并寄交卸货港的船公司的代理人。

该项申请联由发货人和船公司或他们的代理人分别签署。

总之,集装箱装箱单的内容记载得准确与否,与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安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四)场站收据(DockRecipt,D/R)

场站收据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编制,是承运人签发的,证明船公司已从发货人处接收了货物,并证明当时货物状态,船公司对货物开始负有责任的凭证,托运人据此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待装提单或装船提单。它相当于传统的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一整套单据,共有十联(有的口岸有七联),其中: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二联:第一联,货主留底,第二联,船代留底;运费通知二联:第三联,运费通知(1)和第四联运费通知(2);第五联,装货单,即场站收据副本(1),包括缴纳出口港务费申请书附页;第六联,大副联,即场站收据副本(2);第七联,场站收据正本;第八联,货代留底,第九联、第十联,配舱回单(1)和(2)。

1、场站收据十联单的流转程序

(1)托运人填制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即场站收据一式十联,委托货运代理人代办托运手续;

(2)货运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若能接受委托,将货主留底联(第一联)退还托运人备查;

(3)货运代理人持剩余的九联单到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处办理托运词“舱手续;

(4)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同意接收托运,在第五联即装货单上盖签单章,确认订舱承运货物,并加填船名、航次和提单号,留下第二至第四联共三联后,将余下的第五至第十共六联退还给货运代理人;

(5)货运代理人留存第八联货代留底,缮制货物流向单及今后查询;将第九、十联退托运人作配舱回执;

(6)货运代理人根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退回的各联缮制提单和其他货运单证;

(7)货运代理人持第五至第七共三联:装货单、大副联和场站收据正本,随同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有关货物出口单证至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

(8)海关审核有关报关单证后,同意出口,在场站收据副本(1)即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并将各联退还货运代理人;

(9)货运代理人将此三联送交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据此验收集装箱或货物;

(10)若集装箱在港口堆场装箱,集装箱装箱后,集装箱堆场留下装货单;若集装箱在货运站装箱,集装箱人港后,港口集装箱堆场留下装货单和大副收据联,并签发场站收据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

(11)集装箱装船后,港口场站留下装货单用作结算费用及以后查询,大副联交理货部门送大副留存;

(12)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持场站签收的正本场站收据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处,办理换取提单手续,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收回场站收据,签发提单。在集装箱装船前可换取船舶代理签发的待装提单,或在装船后换取船公司或船舶代理签发的装船提单。

2、场站收据七联单及其流转程序

目前,有的口岸像大连口岸使用了七联单:第一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第二联,装货单,场站收据副本;第三联,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第四联,场站收据正本;第五联,装箱理货留底;第六联,货代留底,第七联,配舱回单。

其流转程序:

(1)发货人(托运人)填制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即场站收据)一式七联,盖印后委托货运代理人代办托运手续;

(2)货运代理人带七联单到船公司或船公司代理处办理托运订舱手续;

(3)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同意接受托运,在第二联装货单上盖签单章,填上船名、航次、提单号,留下第一联船代留底,将其余六联退货运代理人;

(4)货运代理人盖印后,留下货代留底,将场站收据、装货单、大副联随同货物出口单证和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起送海关报关;

(5)海关接单后审核有关单证,同意出口,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并将各联退还货运代理人;

(6)货运代理人将余下五联单送装箱的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据此验收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

(7)集装箱和货物送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后,装箱场站留下装箱理货联;

(8)装毕后的重箱送港口场站,场站签发场站收据,正本场站收据退还货运代理人,留下装货单和大副联,装货单用作结算费用及今后查询,大副联交理货部门送船上大副留存;

(9)货运代理人将场站签收后的场站收据正本送船公司或船代,装船前可换取船代签发的待装提单;装船后换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10)货运代理人将提单和第七联配舱回单退给货主(托运人)。

3、场站收据的填制要求

(1)场站收据由发货人填制,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船舶代理确认订舱。场站收据中的收货人、通知人、箱号、封志号、箱数、收货方式和交货方式应如实申报,不允许一票场站收据上同时出现两种收货方式、两种交接方式。

(2)对填制栏目内容如有任何变更或整票退关,应向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分送更正通知单。

(3)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放行后将货物装箱。各装箱点应将每票场站收据的箱号、封志号、箱数及时报告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场站收据正本和副本的相应栏目上填明箱号、封志号、箱数。

(4)场站业务员在集装箱进场时,重点核对场站收据装货单上的海关放行章、箱号、封志号、箱数等栏比在实收栏目内批注、签字,在签章栏目注明签章日期,加盖场站章。

由上述可见:场站收据类似传统的大副收据,但又有不同之处。类似之处,两者都表明承运人已收到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交来指定的货物,即从签发时起就意味着风险已由发货人转给承运人。在集装箱货物运输中,信用证若未强调提供已装船提单,场站收据同大副收据一样,都是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单的凭证。但它们不同之处是,集装箱货物运输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委托场站签发场站收据,意味着承运人的责任风险由传统运输中的“过船舷”延伸到“场站”。

(五)特殊货物清单

在集装箱内装运危险货物、动物货、植物货,以及冷冻货物等特殊货物时,托运人在托运这些货物时,必须根据有关规章,事先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相应的危险货物清单、动物货清单、植物货清单和冷冻(藏)货集装箱清单,或称为??装货一览表。

1.危险品清单(Dangerous Cargo List)

危险货物的托运人在装运危险货物时,必须根据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和保管的规章,如《国际危规》,事先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危险品清单。

危险品清单一般须记载以下一些主要内容:船名、航次、船籍、装货港、卸货港、提单号、货名、国际危规类别、标志、页号、联合国编号、件数及包装、货重、集装箱号、铅封号、运输方式和装船位置等。

为了安排危险货物在集装箱堆场的堆存位置和装船的需要,托运人在将危险货物移人集装箱堆场和货运站时,都须提交危险品清单,由堆场经营人汇总交船方。

此外,所有危险货物都必须粘贴规定的危险品标志,内装危险货物的集装箱也必须有规定的危险品标志。

2.冷藏集装箱清单(List of Reefor Container)

冷藏集装箱清单是装载冷冻货物或冷藏货物的冷藏集装箱的汇总清单。冷藏集装箱清单由货运代理人或装箱人缮制。它记载的内容主要包括:船名、航次、船籍、装货港、开航日期、卸货港、集装箱号码、铅封号、规格、提单号、货物名称、货物重量、箱重、总重、要求温度等。

托运人在托运冷冻货物或冷藏货物时,都要求承运人和集装箱堆场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将冷藏箱的箱内温度保持在一定范围内。为了要尽到这种义务,承运人或集装箱堆场要求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供冷藏集装箱清单,而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于这些货物要按箱明确货物名称和指定的温度范围,以引起船舶和卸货港的充分注意。

3.动物货清单(Zoological Cargo List)和植物货清单(Botanical Cargo List)

关于动物及其尸体、骨、肉、皮、毛和装载这些货物的容器和包装等;关于植物、种子、新鲜水果和装载这些货物的容器和包装等货物的进口,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需要由动植物检疫机构检查和批准方可进出口。

这些检查和进出口是由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来申请办理的,但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必须在船舶卸货以前,按接受检疫的货物和集装箱,分别编制动物货清单、植物货清单提交给检疫机构。但是若不单独编制这种清单,也可用单独的舱单来代替。

(六)提货通知书(Delivery Notice)

提货通知是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向收货人或通知人(往往是收货人的货运代理人)发出的船舶预计到港时间的通知。它是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根据掌握的船舶动态和装箱港的代理人寄来的提单副本或其他货运单证、资料编制的。

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向收货人或通知人发出提货通知书的目的在于要求收货人事先做好提货准备,以便集装箱货物抵港后能尽快疏运出港,避免货物在港口、堆场积压,使集装箱堆场能更充分地发挥其中转、换装作用,使集装箱更快地周转,而得到更充分的利用。

提货通知书只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为使货运程序能顺利进行而发出的单证,对于这个通知发出得是否及时,以及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是否能收到,作为承运人的船公司并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承运人并不对此通知承担责任风险。作为进口商的货运代理人,为了保证进口货物代理的服务质量,也应主动与船公司的代理人联系,及早获取进口货物提货通知书,便于提前做好接卸进口货物的准备。

(七)交货记录(Delivery Record)

交货记录共五联:到货通知书一联;提货单一联,费用账单二联,交货记录一联。

1.交货记录的流转程序

(1)在船舶抵港前,由船舶代理根据装货港航寄或传真得到的舱单或提单副本后,制作交货记录一式五联;

(2)在集装箱卸船并做好交货准备后,由船舶代理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出到货通知书;

(3)收货人凭正本提单和到货通知书向船舶代理换取提货单、费用账单、交货记录共四联,对运费到付的进口货物结清费用,船舶代理核对正本提单后,在提货单上盖专用章;

(4)收货人持提货单、费用账单、交货记录共四联随同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起送海关报关,海关核准后,在提货单上盖放行章,收货人持上述四联送场站业务员;

(5)场站核单后,留下提货单联作为放货依据,费用账单由场站凭此结算费用,交货记录由场站盖章后退收货人;

(6)收货人凭交货记录提货,提货完毕时,交货记录由收货人签收后交场站留存。

2.交货记录的填制要求

交货记录在船舶抵港前由船舶代理依据舱单、提单副本等卸船资料预先制作。到货通知书除进库日期外,所有栏目由船舶代理填制,其余四联相对应的栏目同时填制完成。提货单盖章位置由责任单位负责盖章,费用账单剩余项目由场站、港区填制,交货记录出库情况由场站、港区的发货员填制,并由发货人、提货人签名。

3.各单据的作用

(1)到货通知书(Arrival Notice)

到货通知书是在卸货港的船舶代理人在集装箱卸人集装箱堆场,或移至集装箱货运站,并办好交接准备后,向收货人发出的要求收货人及时提取货物的书面通知。

所以,到货通知书是在集装箱卸船并做好准备后,将五联单中的第一联(到货通知联)寄交收货人或通知人。收货人持正本提单和到货通知书至船公司或船代付清运费换取其余四联。

(2)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提货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示负责保管货物的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堆场的经营人,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非流通性单据。

本来,交货应该与提单进行交换来完成,但传统的实际作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收到提单持有人交来的正本提单后,签发提货单,收货人凭提货单向货物堆场或仓库提货。而在集装箱运输中,是凭到货通知和正本提单换取费用账单两联,盖章后的提货单一联和交货记录一联,共四联。随同进口货物报关单到海关办理货物进口通关,海关核准放行后,在提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再持单到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场站留下提货单和二联费用账单,在交货记录上盖章,收货人凭交货记录提货。

(3)交货记录(Deliverv Record)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货时,双方共同签署的,证明双方间已进行货物交接和载明其交接状态的单据叫交货记录。

交货记录是在签发提货单的当时交给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再出示给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堆场经营人。

作为船公司代理人的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堆场的经营人在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货时,要检查货物的件数和外表状态,如有损坏或灭失等情况时,应把损害的内容记载在摘要栏内,双方签字后完成交接手续,交货记录是在收货人提取集装箱货物时,堆场或货运站的发货人员凭以发放集装箱货物的单据,收货人在交货记录上签收,堆场或货运站留存。

在集装箱运输中,船公司的责任是从接受货物开始到交付货物为止。因此,场站收据是证明船公司责任开始的单据,而交货记录是证明责任终了的单据。

(4)费用账单

费用账单是场站凭此向收货人结算费用的单据。其主要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地址、开户银行与账号、船名、航次、起运港、目的港、提单号、交付条款、到付海运费、卸货地点、到达日期、进库场日期、第一程运输、标记与集装箱号、货名、集装箱数、件数、重量、体积、费用名称、港务费、港建费、堆存费、装卸费、其他费用、费用合

计等栏目;还有计费吨、单价、金额;另外有收货人章、收款单位财务章,港区场站受理章、核算章、复核章,开单日期等。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结算港口费用,提取货物。

(八)其他单证

1.卸货报告(Outturn Report)

卸货报告是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在交付货物后,将交货记录中记载的批注,按不同装载的船名,而分船编制的交货状态的批注汇总清单。

集装箱货运站和集装箱堆场在货物交付后,把交货记录中记载的批注及时汇总起来编成清单,送交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船公司根据这一报告掌握货物灭失和发生损坏的情况,以便采取必要措施;同时也可作为收货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提出索赔时,船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不过,有些船公司不要求提交这一单据,而以交货记录作为理赔的依据。

2.待提集装箱(货物)报告(Report of Undelivery Container(Cargo))

待提集装箱(货物)报告是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编制并送交船公司的,表明经过一段时间尚未能疏运的,仍滞留在堆场或货运站的重箱或货物的书面报告。据此,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可向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发出催提货物的通知,以利疏港和加速集装箱的周转。

实际业务中,船公司向收货人发出的到货通知书中,通常都有关于提货期限和对不按时提取货物将按规定对货物进行处理的规定。比如,有的港口在到货通知书上就明确规定:“根据海关规定,货物到港(站)14大内未能及时向海关申报,由此引起的海关滞报金,由收货人承担。”“货物到港10天内未能及时提取货物,由此引起的港口疏港所发生的费用,由收货人承担。货物抵港3个月不提取,将作为元主货处理。”

二、集装箱货物运输出口代理业务主要环节

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出口代理业务与传统的班轮运输的货物出口大体相同,所不同的是增加了集装箱这一环节,出现了发放和接受空箱和重箱、集装箱的装箱作业等环节,改变了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制定和采用了适应集装箱作业和交接的单证。集装箱货物运输出口代理业务的主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揽货与委托

集装箱货物运输属于班轮运输,对于货运代理人来说,班轮运输是从揽货开始的。揽货又称揽载(Canvassion),是指货运代理人为使自己所经营的代理业务从货主那里争取更多的货源,以期获得最好的经营效益的行为。

班轮运输是船公司在特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船期表进行有规则的、反复的航行和运输。船公司为了使船舶的载重量或箱位得到充分利用,力争做到“满舱满载”,除了自己揽货外,还委托其代理人揽货,甚至主动与货运代理公司建立关系,签订协议,留给其一定数量的箱位,争取更多的货源。货运代理人有时为了获得较低的运价或稳定的箱位主动与船公司协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在货物托运前一定时间内填制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Caniainer Booking

Noie)或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Eiiirusting Order for Export

Good)委托货运代理人订舱。这就是委托方提出的“要约”,被委托方一经书面确认,意味着“承诺”,双方之间的契约行为成立。因此委托书应有委托单位签字盖章,使之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

1.托运集装箱货必须具备的条件

(1)信用证应有可装运集装箱的条款;

(2)货物具备适宜集装箱运输,并有出口许可证;

(3)货物每件毛重及长度不超过集装箱的最大承载量和箱内的长度;

(4)货物的密度必须是集装箱能承受的;

(5)特种货物必须具备特种集装箱,承运人提供有困难时,发货人必须能够自备; (6)整箱货托运必须在同一目的港。

2.适于集装箱运输货物的分类

将货物装载于集装箱中进行运输,在技术上是否可能和经济上是否合理,按其适应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

(1)最适宜货物(Prime Suitable Coniainerizable Cargo)

属于这一类的货物一般都是价值较高,海运运价也比较高的货物,且易于破损和被盗的货物,例如:酒类、医药用品、收音机、纺织品、服装、打字机、照相机、电视机、光学仪器、各种小型电器及小五金等都属于这类货物。

(2)适宜货物(Suitable Containerizable Cargo)

属于这一类的货物,其本身价值并不很高,海运运价也比最适宜货物低一些。这类货物破损和被盗的可能性较小,例如:电线、电缆、铅丝、纸浆、袋装面粉、咖啡、生皮、炭精以及各种轻工产品等易成为赔偿对象的货物。

(3)临界货物(Marginal Containerizale Cargo)

这类货物虽然在技术上将它们装人集装箱是可能的,但是因为它们本身的价值和海运运价都较低,受损和被盗的可能性也很小,将它们装人集装箱进行运输,经济效益并不显著,而且它们的形状、重量和包装也难以实现集装箱化。属于这类货物如钢锭、生铁、原木等。

(4)不适宜货物(Unsuitable Containerizale Cargo)

属于这类货物有的是因货物的物理性质而不能装人集装箱内;有的是在大量运输时,使用专用船(如使用散货专用船运输的大批量散货;使用滚装船运输大批量的卡车,以及矿山、工程车辆等)运输反而能提高运输效率的货物。如废钢铁、长40英尺以上的桥梁、铁塔、大型发电机等钢铁结构物等,都属于这一类货物。

货运代理人根据货物的数量、性质和适箱情况,航线、船期、运价、箱位和集装箱类型等,以及运输条件和信用证要求决定是否可以接受订舱委托,若不能接受或某些要求无法满足,应及时作出反应,以免耽误船期,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根据与船公司的协议或经与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联系,取得订舱口头确认,可以满足货主的委托要求,即可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二)订舱配载

货运代理人填制集装箱货物委托单(场站收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其所营运的船舶在截单期前办理托运订舱(Space Bookg),以得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的确认。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审核托运单,确认无误可以接受订舱后,在装货单(场站收据副本)上签章,以表明承运货物的“承诺”,填写船名、航次、提单号,然后留下船代留底和运费通知(一)、(二)共三联;若七联单仅留船代留底联,将其余各联退还给货运代理人作为对该批货物订舱的确认,以备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而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则在承诺承运货物后,根据集装箱货物委托单的船代留底联缮制集装箱货物清单,分送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港务公司(或集装箱装卸作业区),据以准备空箱的发放和重箱的交接、保管以及装船。

利用集装箱运输货物,需要正确掌握该种货物的知识,这不仅要选择适合于集装箱的货物,而且也要选择适合于货物的集装箱。

因此,为了利用集装箱能使货物更有效地装载,安全地完成运输任务,必须研究以下几点: ①该种货物最好使用哪一种集装箱; ②每个集装箱能装多少货物; ③这批货物需要多少个集装箱。

为了满足这些要求,就需要具有充分的有关集装箱结构和货物性质以及装载技术方面的知识。所以,货运代理人订舱以后,提取空箱以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集装箱的选用和集装箱的配载:

1、集装箱的选用

A、集装箱的种类

在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过程中,因所装货物的性质和运输条件不同而出现了不同种类的集装箱,它们适宜装载不同的货物。

(1)杂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杂货集装箱也称干货集装箱,这是一种除冷冻货、活动物、植物外,最通用的=种集装箱,适用于各种于杂货,包括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轻工产品、食品、机械、仪器、家用电器、医药及各种贵重物品等,适用装载的货种非常多,不适宜装载这种杂货箱的货物有如下几种:

①冷冻货或严格要求保持一定温度的货物; ②不能用人力或叉车装箱的重货;

③不能从箱门进行装卸作业的长大件货物; ④产生的集中负荷超过箱底承受强度的货物; ⑤散货或液体货;

⑥在杂货集装箱中不能充分系紧的货物; ⑦需要特别通风的货物; ⑧活动物等。

(2)保温集装箱(Insulated Container)

保温集装箱是一种所有箱壁都用导热率低的材料隔热,用来运输需要冷藏和保温货物的集装箱,通常有以下几种:

①冷藏集装箱(Refrigerated Container)

这是用来运输冷冻货物,主要是冷冻食品,如冷冻鱼、肉、虾等;低温水果、蔬菜、干酪等货物;胶片、某些药品等需要保持一定温度的货物,能保持所定温度的保温集装箱。

使用这种集装箱在装箱前须检验冷冻装置,船上要有电源插头,能使冷冻集装箱的制冷设备正常运转。

②隔热集装箱(Insulatal Produce Container)

这是一种为防止箱内温度上升,使货物保持鲜度,主要用于载运水果、蔬菜等类货物的集装箱。通常用于

冰制冷,保持时间约为72小时。

③通风集装箱(Ventilated Container)

这是一种为装运不需要冷冻,且具有呼吸作用的水果、蔬菜等类货物,以及兽皮等在运输中会渗出液汁的货物,会引起潮湿的货物等,而在端壁上开有通风口的集装箱。这种集装箱通常以设有通风孔的冷藏集装箱代用。

(3)特种集装箱(Special Container)

为适应特种货物运输的需要,而在集装箱的结构和设备方面进行了特殊设计和装备的集装箱。因所适用的货物种类不同,而有许多种类,其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开(敞)顶集装箱(Open Top Container)

这是一种没有箱顶或顶部敞开的集装箱,装卸货物时须使用起重机将重货从顶部装入箱内或卸出。将货物装人后,再用防水蓬布遮盖顶部,以防货物受损。这种集装箱适于装载玻璃板、钢铁制品、胶合板、机械设备等超高货物,利用侧壁可以固定的重货,以及难以从箱门进行装卸而必须由箱顶进行装卸作业的货物。

②框(板)架集装箱(Flat Rack Coniainer)

这是一种没有箱顶和箱壁、箱端壁也可卸下,只留箱底和四角柱来承受货载的集装箱。如果将四角柱拆下,也可作平台集装箱使用。这种集装箱主要用于不适用于装人杂货集装箱或开顶集装箱内的长大件、超重件、轻泡货、重型机械、钢材、钢管、裸装设备等,会产生集中负荷的重货、超尺度货物、不怕风雨袭击的货物,需要从箱顶或箱侧面装载的货物,以及需要在箱内固定的货物。

③散装集装箱(Solid Bulk Container)

这是用以装载大豆、大米、麦芽、面粉、饲料以及水泥、树脂、硼砂、化工原料等散装粉粒状货物的集装箱。使用这种集装箱可以节约数量可观的包装费用,并提高装卸效率。

对一些需要植物检疫的货物,比如对于进口粮食,有的需要在港外锚地进行熏蒸消毒。可以在散货集装箱上设置投入熏蒸药物的开口,以熏蒸气体排出口,并且可要求这种集装箱在熏蒸时能保持完全气密。

④罐状集装箱(Tank Container;Liquid Bulk Container)

这是一种适用于装载酒类、油类、化学品、危险品等液体货物的集装箱。这类集装箱具有适用于装载这类货物的特殊结构和设备。装货时,货物由罐顶部的装货孔进入、卸货时,货物由底部排出孔靠重力作用自行流出,或由顶部装货孔吸出。

除了上述一些特种用途的集装箱外,还有一些适用于货类更专门的特种集装箱,如:专供运载汽车的汽车集装箱,专供运输活牲畜的动物集装箱等等。

B、集装箱的选用

在集装箱货物运输中,为了船、货、箱的安全,必须根据货物的性质、种类、容积、重量和形状来选择适当的集装箱;否则,不仅对某些货物不能承运,而且也会因选用不当而导致货损。集装箱货物对集装箱的选用可作以下考虑:

(1)清洁货物和污秽货物:可选用杂货集装箱、通风集装箱、开顶集装箱、冷藏集装箱;

(2)贵重货物和易碎货物:可选用杂货集装箱;

(3)冷藏货物和易腐货物:可选用冷藏集装箱、通风集装箱、隔热集装箱;

(4)散货:可选用散货集装箱、罐状集装箱;

(5)动物和植物:选择牲畜(动物)集装箱,通风集装箱;

(6)笨重货物:选择开顶集装箱、框架集装箱、平台集装箱;

(7)危险货物:可选择杂货集装箱、框架集装箱、冷藏集装箱。

2、集装箱的配载

(1)装载量的掌握

①最大载重(Maximum Pay Load):可装在集装箱内的货物最大重量,也就是集装箱的总重量(Rating)减去集装箱的自重(Tare

Weight)的重量,把这个重量称为最大载重。

该值根据不同的集装箱制造厂和不同类型的集装箱将有所差别。集装箱的总重量绝对不能超过标注在集装箱上的最大总重量(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中20ft箱为20320kg,40ft箱为30480kg)。如超过这一数值,考虑到集装箱本身强度以及装卸和运输的安全,各种运输部门、集装箱码头都可拒绝装卸。此外,集装箱总重量虽在最大总重量范围内,但超过公路运输上限的限制重量,有的也不能进行公路运输。

②最大装载容积(Maximum Capacity)

关于集装箱的容积和内部尺寸,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R一1984中虽然规定了最小内部尺寸,但如果采用容积来计算集装箱的最大装载量时,最好以集装箱的内部尺寸和实际货物尺寸对比来计算。

(2)货物密度(Cargo Density)

所谓货物密度是货物单位体积的货物重量,以平均每立方英尺或每立方米货物体积的货重作为货物的密度单位,是普通杂货船上常用的货物积载因数(Stowage Factor)的倒数。

对于集装箱来说,把集装箱的最大载货重量除以集装箱的容积,所得之商叫作箱的单位容重。要使集装箱的容积和重量都能满载,就要求货物密度等于箱的单位容重。实际上集装箱装货后,箱内的容积或多或少会产生空隙,因此集装箱内实际利用的有效容积应为集装箱容积乘上箱容利用率。通常在初步计算时,箱容利用率取为80%。

应用货物密度和箱的单位容重来计算集装箱需要量的方法如下:

①如果货物密度大于箱的单位容重,这种货一般称为重货,则用货物重量除以集装箱的最大载货重量,即得所需要的集装箱箱数。

②如果货物密度小于箱的单位容重,这种货一般称为轻货,则用货物体积除以集装箱的有效容积,即得所需要的集装箱数。

③如货物密度等于集袋箱的单位容重,则无论按重量计算或容积计算都可求得集装箱的需要量。

(3)容积和重量的充分利用

装载拼箱货物的集装箱,应该轻、重搭配,尽量使集装箱的装载量和容积都能满载;但是必须注意混装在一起的货物,要求不会引起货损。当然能合理地进行搭配装载,提高集装箱的装载率,减少集装箱的使用量,无论对承运人还是货主都是十分有利的。

(4)一般配载应注意事项

①轻货应放在重货上面;②干货、湿货不能放在同一箱内,如难以避免时,湿货绝对不能放在于货上面;③对怕受潮货物,不能与容易“出汗”的货物同装一箱;④怕吸收异味的货物,绝对不能与放出强烈气味的货物同装一箱;⑤容易生灰尘的货物,不能与某些易被灰尘污损的货物同装一箱;⑥瓶装或罐装液体货无法避免与其他于货拼装一箱时,在任何情况下,前者必须装在底下,并须加以隔垫,而且还应有足够的垫板放在液体货下。

为了节约运输费用和货物的安全运送,减少集装箱运输货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集装箱内的积载。如果一票货物装完了若干个集装箱以后,只剩下一小部分时,由于不能把不同卸货港的货物混装在一个集装箱内;或者集装箱虽然适合于大部分不同货种的运输,但并不是所有这些货物都能互相适应装同一箱内。由于集装箱的空间是有限的,在配装同一箱的不同货种时,应当仔细判断,不同货种相互适应才可同箱积载,若不能同箱积载,即便剩下的货物件数不多,也只好另装一个集装箱,因此,在提取空箱之前应全面考虑,编制好集装箱预配清单,按预 配清单的需要提取空箱。

(三)提取空箱

通常,集装箱是由船公司大偿借给货主或集装箱货运站使用的。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订舱、承运货物后,即签发集装箱空箱提交单,连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一并交给托运人或其货运代理人,据以到集装箱堆场或内陆集装箱站提取空箱。而在承运人的集装箱货运站装箱时,则由货运站提取空箱。不论由哪一方提取空箱,都必须事先缮制出场设备交接单。提取空箱时,必须向箱站提交空箱提交单,并在箱站的检查桥或门卫双方在集装箱设备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并各执一份。

应该特别注意的是在交接时或交接前应对集装箱进行检查。较大的货运代理公司,在港口场站设有专人负责集装箱空箱提出和重箱的人箱,提箱前对空箱进行检查并提交安排装运,便于提箱,场站若无专人时,提箱时可派人或由司机进行检查,检查时注意以下问题:

1.外部检查

首先要检查集装箱外表面有何损伤,如发现表面有弯曲、凹痕、摺痕、擦伤等痕迹时,则应在这些损伤处的附近严加注意,要尽量发现其破口在何处,并在该损伤处的内侧也要特别仔细地检查。

在外板连接处,若铆钉松动和断裂,容易发生漏水现象;箱顶部分要检查有无气孔等损伤,由于箱顶上有积水,如一有破损就会造成货物儒损事故,而且检查时往往容易把箱顶的检查漏掉,因此要严加注意。

对于已进行过修理的部分,检查时应特别注意检查其现状如何,有无漏水现象。

2.内部的检查

人进入箱内,把箱门关起来,检查箱子有元漏光处,这样就能很容易地发现箱顶和箱壁四周有无气孔,箱门能否严密关闭。

检查时要注意箱壁内衬板上有元水湿痕迹,如发现有水迹时,则在水迹四周要严加检查,必须追究产生水迹的原因。

对于箱壁或箱底板上突出的钉或铆钉头,内衬板的压条曲损,应尽量设法除去或修补,如无法去除或修补,应用衬垫物遮挡起来,以免损坏货物。

如箱底捻缝不良,则集装箱在底盘车上雨中运行时,从路面上溅起来的泥水会从底板的空隙中渗进箱内,污染货物,检查时应予以注意。

3.箱门的检查

要检查箱门能否顺利关闭,关闭后是否密缝,门周围的密封垫是否紧密,能否保证水密,还要检查箱门把手动作是否灵便,箱门能否完全锁上。

4.附件的检查

要检查固定货物时用的系环、孔眼等附件安装状态是否良好,板架集装箱上的立柱是否备齐,立柱插座有元变形。开顶集装箱上的顶扩伸弓梁是否齐全,有否弯曲变形,还应把板架集装箱和开顶集装箱上使用的布篷打开,检查其有元破损,安装用的索具是否完整无缺。

另外,还要检查通风集装箱上的通风口能否顺利关闭,其储液槽和放水龙头是否畅通,通风管、通风口有否堵塞等。

5.清洁状态的检查

检查集装箱内有无垃圾、恶臭、生锈,有无被污脏,是否潮湿,如这些方面不符合要求就应向集装箱提供人提出调换集装箱,或进行清扫、除臭作业。如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则箱内要铺设衬垫或塑料薄膜等以防货物污损。

特别要注意的是集装箱用水冲洗以后,从表面上看好像已经干燥,但箱底板和内衬板里面却含有大量水分,这是造成货物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箱内发现有麦秆、草屑、昆虫等属于动植物检疫对象的残留物时,即使箱内装的与动植物检疫完全无关的货物,也必须把这些残留物彻底清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装运粮油食品、冷冻品等易腐食品的集装箱,须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货运代理人在使用装运食品的集装箱或冷冻箱时,必须首先申请商检机构在港口场站根据《集装箱检验办法》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验箱合格证书,方可提箱。这不论从时间还是从费用上考虑都要比提箱后检验更为合理,尤其是由发货人装箱时,先提箱还会受检验条件的限制。

(四)报验、报关

1.报验

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并根据商品特性,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填好申报单,分别向商检、卫检、动植检等口岸监管检验部门申报检验。经监管检验部门审核或查验,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免检放行或经查验、处理后出具有关证书放行。如果托运危险品,还需凭危险品清单、危险品性能说明书、危险品包装证书、危险品装箱说明书、危险品准装申报单等文件向港务监督办理申报手续。

2.报关

发货人或货运代理人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于规定期限内持报关单、场站收据五至七联(七联单是二至四联),商业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明书等相关单证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根据贸易性质、商品特性和海关有关规定,必要时还需提供出口许可证、核销手册等文件。经海关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直接放行或查验后出具证书放行,并在场站收据第五联(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

(五)货物装箱

货物装箱应根据货运代理的集装箱出口业务员编制的集装箱预配清单,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发货人的仓库进行。

1.集装箱货物装箱的方式

(1)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FCL)装箱

由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在海关派员监装下自行负责装箱,施加船公司或货运代理集装箱货运站铅封和海关关封。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缮制装箱单和场站收据,在装箱单上标明装卸货港口、提单号、集装箱号、铅封号、重量、件数、尺码等。

若在内陆(发货人仓库)装箱运输至集装箱码头的整箱货,应有内地海关关封,并应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2)拼箱货(Less than a Container Load:LCL)装箱

拼箱货装箱是由货运代理人将接收有多个发货人运往不同收货人,而不足一整箱的零星货物集中起来交给集装箱货运站,货运站根据集装箱预配清单核对货主填写的场站收据,并负责接货,请海关派人监装,拼装整箱装箱、施封,并制作装箱单。其具体程序是:

货主或其代理人将不足整箱的货物连同事先缮制的场站收据,送交集装箱货运站,集装箱货运站核对由货主或其代理人缮制的场站收据和送交的货物,接受货物后,在场站收据上签收。如果接收货物时,发现货物外表状况有异状,则应在场站收据上按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批注。集装箱货运站将拼箱货物装箱前,须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并在海关派人的监督下将货物装箱,同时还应从里到外的按货物装箱的顺序编制装箱单。

2.集装箱装箱注意事项

装箱人在装箱前应按规定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拒绝装箱,并立即通知集装箱所有人。集装箱所有人有责任继续提供适合货物装运的集装箱。具体装箱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集装箱货运站装箱时,不能随到随装,必须根据集装箱预配清单和事先编制的装箱计划进行装箱。

(2)备妥必要的合格的隔垫物料及捆扎加固材料。

(3)注意货盘的叉槽放置方向不能弄错。

(4)装箱时必须考虑方便拆箱卸货。

(5)货物重心分布必须平衡,积载后的重心应尽量接近箱子的中心,以免装卸过程中发生倾斜和翻倒。

(6)硬包装的货物,装箱时应当用垫料,以免冲压其他货物或碰坏箱子内壁。

(7)袋装货最好不要与箱装货同装一箱,不能避免时须要用垫板。

(8)带有凸出、隆起或四边不规则包装的货,如没用适当垫料,不能与其他货装在一起。

(9)湿货包括桶装或罐装液体货,应当用垫料,并装在底层。

(10)不同种类的包装,必须保持分票积载,例如,木夹板包装货与袋装货或纤维板箱装货物之间,如果没有保护性的隔垫,就不能装在一起。

(11)海关监管或可能被查验的货物必须分出并装在箱门口。

(12)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货物直接固定在集装箱内部任何一个平面上,因为把集装箱钻孔会破坏箱的水密性。

(13)不要用不同包装的货物填塞集装箱的空位,除非这两种包装的货物,是完全适合拼装的。

(14)包装损坏的货物,即使损坏的表面是微小的,也不能装人箱内。必须将坏包在装箱前修好后才能装人箱内。

(15)货物装完后,必须检查,要求做到没有一件货物处于松动状态,以防集装箱发生纵向或横向倾斜时,造成货损。

集装箱装箱完毕后,应使用合适的方法进行固定、绑扎,并关闭箱门;如对货物加固材料系木材,且目的地是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则应在箱体外表明显地方贴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木材经免疫处理证明。

3.特殊货物装箱

(1)重大件(Over Weight Cargo;Over Height Cargo;Over Width and Over Length Cargo)

所谓重大件一般是指超重货、超高货、超宽和超长货。

①超重货:超重也不能超过集装箱的最大总重,由于集装箱运输和装卸中所使用的机械都是按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标准最大总重来设计制造的。20ft集装箱为20长吨(即20320t),40ft集装箱为30长吨(即30480t),这一限度绝对不准超过。

配重件时,应当注意使集装箱保持平衡,同时考虑箱容的充分利用。尽可能搭配适当的轻货。装载时必须考虑集装箱底层的最大负荷量,可通过垫板来配置最大负荷量。要对照集装箱规范,绝对不能超过集装箱底层每平方英寸(或每平方米)的最大负荷量。

虽然集装箱一般设计最大载重,但还必须考虑内陆运输及通过公路桥梁的载重限度。例如,澳大利亚各州的公路,其超重量就有若干不同,有的州规定公路上通行的集装箱,其最大总重为20长吨,超过了这一重量的集装箱,必须要用13吨的的串联轴来运输。因此,实际上超过20长吨的40

fi型集装箱,如果不采用特殊的底盘车,该州就不能进行公路运输。美国有的州也有这种公路限制。

②超高货:通常杂货集装箱的箱门有效高度为2100mm左右(约6ft 11

in),如果货物超过了这一高度,就称为超高货。超高货必须用开顶集装箱或框架集装箱装载。

装载超高货时,对于在陆上运输通过桥洞,车站和码头的装卸作业以及船舶装载,将带来许多问题,必须引起特别关注。

③超宽货:舱内集装箱与集装箱之间的横向间隙通常是120~200mm,其问距的大小要根据不同的船舶而定。如果所装的超宽货物不超过上述范围,一般可以与普通集装箱一样装在舱内,为了防止货物横向移动,靠在相邻的集装箱上,而使侧壁触破等事故,要进行充分的固定。超过尺度而不能装载时,可直接装在舱口盖上,或者用几个框架集装箱,拆去侧立柱,在船的横向并列起来,确保层面面积。其装载方法与散件货相同。因此,能否装载是受集装箱和舱口的尺寸、舱盖的强度决定的。

④超长货:超长货不能装在舱内,因为每一箱格都有横向构件,所以如必须装运时,只好装在甲板上,但甲板上有拉紧集装箱的交叉拉杆,因此限制了装载位置。超长货装在框架集装箱上时,其超长量限制在1ft左右。

集装箱船舶需装载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等非标准集装箱,应在订舱前由托运人或承运人向港口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方可装运。

(2)危险货物的装载

使用集装箱装载危险货物应按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所列的性能作为配载的依据,各种性能不同的危险货物,不能同配一箱,箱内不能放一般普通货物,具体应做到以下凡点:

①集装箱有正确的标记、标志,并有《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证明书》;

②集装箱清洁、干燥,适合装货;

③货物符合《国际危规》的包装要求,有正确的标记、标志,并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检验认可;

④每票货物应有危险货物申报单;

⑤与危险货物性质不相容的货物禁止同装一箱;

⑥与普通货物混装时,危险货物不得装在普通货物的下面,并应装于箱门附近;

⑦包件装箱正确,衬垫、加固合理;

⑧装载后,应按《国际危规》要求在集装箱外部每侧张贴危险货物类别标志。

(3)冷冻、冷藏集装箱的装载

冷冻、冷藏货大致分为冷冻货和低温冷藏货两种。冷冻货是指货物在冻结状态下进行运输的货物,运输温度的范围一般在-10摄氏度~-20摄氏度之间。低温货是指货物在还未冻结或货物表面有一层簿薄的冻结层的状态下进行运输的货物,一般允许的温度调整范围在+16摄氏度~-1摄氏度左右。货物要求低温运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能保持货物的鲜度。有时为了要维持货物呼吸和防止箱内产生水滴而需要在箱内进行通风。

使用冷冻、冷藏集装箱装载冷藏货应做到:

①集装箱具有集装箱所有人出具的集装箱合格证书或文件;

②集装箱冷藏设备起动、运输、停止装置处于正常状态;

③集装箱通风孔处于所要求的状态,泄水管保持畅通;

④集装箱装箱前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并能达到规定的温度,货物要达到规定的装箱温度;

⑤货物装箱时,不能堵塞冷气通道,天棚部分应留有空隙;

⑥装载期间,冷藏装置停止运转,

⑦冷冻货物最好不要混载,必须混载时,只有运输温度相同的货物才能装在一起,并要避免有恶臭、污染的货物混载;

⑧装载完毕,尽快使制冷设备工作,以尽快达到运输要求的温度。

(六)交接和签收

港口根据出口集装箱船舶班期,按集装箱货物的装船先后顺序向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发出装船通知,海上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装船通知》后,应于船舶开装前5天开始,将出口集装箱和货物按船舶受载先后顺序运进码头堆场或指定货运站,并于装船前24小时截止进港。

装箱人应在装船前48小时向海上承运人提供《集装箱装箱单》及有关出口单证。

1.交接手续

出口重箱进入港口,托运人、内陆承运人凭《场站收据》、《集装箱装箱单》和《设备交接单》到指定港口交付重箱并办理进场集装箱交接。

港口凭《场站收据》、《集装箱装箱单》和《设备交接单》收取重箱并办理进场集装箱交接。

集装箱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当检查箱号、箱体和封志。交接双方检查箱号、箱体和封志后,应作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

2.交接标准和记录

(1)重箱交接标准之箱体完好,箱号清晰,封志完整无误,特种集装箱的机械、电器装置运转正常并符合文件记载要求。

(2)港口拒绝收箱的情况”:出口重箱凡有残损或船名、航次、提单号、目的港、箱号、封志号与《场站收据》、《集装箱装箱单》和《设备交接单》所列明内容不符者,港日拒绝收箱。因拒绝收箱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交接记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应在《设备交接单》上注明:

①箱号及装载规范不明、不全,封志破损脱落、丢失、无法辨认或与记载文件不符;

②擦伤、破洞、焊缝爆裂;

③凹损超内端3公分,凸损超角件外端面;

④箱体外贴有前次危险品标志未经处理;

⑤集装箱附属部件损坏或灭失;

⑥特种集装箱机械、电器装置异常、

⑦集装箱安全铭牌丢失。

3.交接责任

我国《海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由承运人负责装箱的货物,从承运人收到货物后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之前的期间内,箱内货物损坏或短缺由承运人负责。”“由托运人负责装箱的货物,从装箱托运后至交付收货人之前的期间内,如箱体和封志完好,货物损坏或短缺,由托运人负责;如箱体损坏或封志破损,箱内货物损坏或短缺,由承运人负责。”

(1)整箱货的交接和签收

不论是由货主自行装箱的整箱货物,还是由货运代理人安排装箱的整箱货物,或者是由承运人以外的集装箱货运站(CFS)装运的整箱货物,经海关监装并施加海关关封后的重箱,随同按装箱顺序缮制的装箱单、设备交接单(进场),以及场站收据,通过内陆的公路、铁路或水运送交港口的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堆场的检查桥或门卫同送箱人(专职业务员或卡车司机)对进场的重箱检验后,双方签署设备交接单,集装箱堆场业务人员则在校对集装箱清单(或订舱清单)、场站收据和装箱单后,接收货物并在场站收据上签字,然后将经过签署的场站收据的装货、收货单两联留下,场站收据正本退还送箱人。集装箱人港站堆场等待装船。

承运人从在港站接收装箱时起就应对其负责。

(2)拼箱货的交接和签收

不属于承运人的集装箱货运站(CFS)的拼箱货,其交接和签收的程序与整箱货相同。

在承运人的集装箱货运站或港站集装箱堆场装运的拼箱货,承运人自从有关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人手中收到拼箱货时起,就应对货物负责,承担费用,将拼箱货装箱,并将集装箱装上船。

(七)换取提单

港站集装箱堆场签发场站收据以后,将装货单联留下作结算费用和今后查询,而将大副收据联交理货人员送船上大副留存。货运代理人收到签署后的场站收据正本,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处,交付预付运费,要求换取提单。船公司还要确认在场站收据上是否有批注,然后在已编制好的提单上签字。

集装箱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内容上与传统海运提单略有不同,应分别注明收货地点、交货地点、集装箱号和铅封号。因为集装箱运输有其特殊性,那就是货物的交接一般不在船边,故场站收据换来的提单大多是备运(待装)提单。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备运(待装)提单银行可以接受,若要将备运(待装)提单转化为已装船提单,必须在提单上打上船名及“已装船”批注,并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章和加注日期。因此,目前常见的用于集装箱运输的提单,除正面明确表示“Received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外,还在正面下端设有“Laden on Board the Vessel”装船备忘录栏,以便根据信用证要求,在必要时将备运提单转化为已装船提单。

(八)集装箱装船

集装箱进入港区集装箱堆场后,港务公司根据待装集装箱的流向和装船顺序编制集装箱装船计划,在船舶到港前将待装船的集装箱移至集装箱前方堆场,按顺序堆码于指定的箱位。

集装箱船舶配载应由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负责编制预配图,港口据此编制船舶配载图,并经海上承运人确认。

船舶到港后,港口按集装箱装船计划和船舶配载图,组织按顺序装船,装船完毕后,由外轮理货公司编制船舶积载图。

船舶代理人应于船舶开航前2小时向船方提供提单副本、舱单、集装箱装箱单、集装箱清单、集装箱积载图、特殊货物集装箱清单、危险货物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船单证,并于开航后(近洋航线船舶开航后24小时内,远洋航线船舶开航后48小时内)采用传真、电传、邮寄等方式向卸货港或中转港发出必要的有关资料。

海上承运人与港口的交接由外轮理货公司代表与港口业务员在集装箱装船时于船边交接。在装船过程中发生的残损应认定为工残,由外轮理货公司理货人员填制《设备交接单》,经港口签认。

由上述可见,普通集装箱装船与货运代理人没有业务上的必然联系和交接责任。但是对于危险品集装箱、冷藏集装箱、重大件集装箱,以及动植物检疫货物或活动物集装箱的装船,货运代理人还要派人亲临装船现场,以便联系处理临时性问题。

集装箱装船后,货运代理人应发货人的委托及时向买方或其代理人发出《装船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进口货物报关和接货手续。如CFR或FOB合同条款,便于买方及时办理投保手续。

至于船舶离港后,集装箱货物运输的货运代理人抓紧退证,办理退关、费用结算,做好航次小结;出口商结汇、收汇核销、退税等业务均与传统的散杂货的货运代理业务大体相似,这里不再赘述。

三、集装箱货物运输进口代理业务主要环节

在传统的海上货物运输中,货物运到目的港承运人以收货时相似的表面良好状况和相同数量卸交收货人后,运输合同就认为履行完毕,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但是在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船、货双方在目的地的交接责任较之传统货物运输有如下不同:

1.交货地点不同

传统的货物运输的交接地点在船舷,而集装箱货物运输则延伸到陆地,几种交接方式的不同地点,即站、场、门都是陆上的。一般拼箱货必须在货运站交接,这是带有强制性的,而整箱货则可以在场或门交接,由货方在订舱时根据成交条款确定。

2.交货条件不同

承运人货运站或场站的拼箱与传统货运一样,即船方负有交货责任,负责货物件数和完整的货物包装外表,必须与在出口港接货时相似。整箱货或非承运人货运站装箱的拼箱货则与传统运输完全不同,船方只负交箱责任,即负责铅封完好,集装箱外表与接运时相似,责任即终止。至于集装箱内所装货物数量与质量,在一般情况下,船方是不负责的。

3.对集装箱的责任

集装箱作为运输设备,在传统货物运输中,货方对运输设备的情况是完全没有责任的(个别情况例外,如货方假报货物情况引起的设备损坏)。但在集装箱货物运输中,除在站、门交接的外,如在港站堆场交接时,则从交接时起,集装箱即由货方控制,货方将集装箱运回自己的工厂或仓库,直到货方将空箱送回港站的堆场,在这段期间,货方对集装箱的灭失或损坏都要负责。

4.收费不同

集装箱运输费用较之传统海上运输,由于集装箱这一活动的运输设备的数量增加,就变得复杂了,而这一复杂的计费工作,主要应加在集装箱运输的经营者身上;相反,对货主来说,则相应简化了,特别是门到门的运输,货方只要一次缴付费用,货物就可以从发货人的仓库或工厂直送到收货人之手,可以不像传统运输那样支付分段运输费用、各项装卸费、仓库费等的烦琐开支。但是,目前我国的集装箱运输由于种种原因却恰恰落在了货主身上。那么,货运代理人就应承担起这个责任,各项烦琐的费用开支由货运代理人来办理,一次性向货主结算即可”。

除上述以外,在单证处理及交接手续等方面,也与传统海上运输有所不同,单证的处理手续也比传统的海上货物运输复杂一些。

集装箱货物运输进口代理主要有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一)接受委托

集装箱货物进口委托人同货运代理人签订《海运进口货物国内港口货运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可直接向代理人签订长期或临时委托代理合同。长期委托其委托期可以一年、两年或三年,如终止委托代理合同,须根据合同规定提前一定期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人。临时委托以合同注明的委托事项或有效期为准。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有关费用均已结清,合同即视为终止。凡是委托人已委托某货运代理公司为国内某港口货运代理的,委托人应通知有关单位,对同一委托事项,或同一时期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作同?货运代理业务。双方委托代理关系建立,货运代理人即表示接受委托,开始履行集装箱货物的进口代理业务。

代理人在港口办理进口货物的代理业务,委托人必须提供有关单证资料,作为代理人办理货运代理的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单证有:

1、原贸易合同副本二份。凡属中央纳税的货物必须在合同副本上加盖北京海关的“集中纳税”章,影印件无效。

2、正本提单一一份,提单副本二份。

3、发票正本一一份,副本二份。

4、装箱单、重量单或磅码单三份及大件尺码、图纸一份。

5、品质证明书二份。

6、直接对台贸易须另提供产地证明书正本及其他所需单据。

7、进口到货的保险单或保险公司国际货物运输预约保险起运通知书正本。

8、进口许可证原件。

9、关税减免证明原件。

10、来料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

11、动植物产品进口审批单正本。

12、装船通知(含电传、电报)。

13、危险品品质证明书并注明国内、国际危规号及防范措施。

14、特殊货物保管、运输的技术资料,并在合同上注明注意事项。

15、其他有关文件原件。

(二)卸货准备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对进口集装箱货物,海上承运人应在船舶抵港前一定时间(近洋航线船舶在抵港24小时前,远洋航线船舶在抵港7天前),采用传真、电传、邮寄方式向卸货港的船舶代理人提供完整准确的提单副本、舱单、集装箱装箱单、场站收据副本、积载图、危险货物集装箱清单、危险货物说明书、冷藏集装箱清单等必要的卸船资料。于24小时内制作船舶预计到港通知书、交货通知、集装箱舱单等单证,并将这些资料分送港口、外轮理货、海关等单位,同时用《提货通知》通知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进口单证资料后的次日应向港口提供货物流向和实际收货人,并做好卸船接货准备。

港口的装卸公司、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的经营人接到上述单证后,为船舶迸港和卸箱作好准备。码头堆场据此安排卸船计划。

(三)换取提货单

船舶代理人在收到进口货物单证资料并通知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后,根据集装箱货物运达提单注明或收货的货运代理人提供的交货地点,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洋航线船舶为抵港前7天,近洋航线船舶为抵港后36小时)向提单通知人或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收货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凭提单办理提货手续。

一般在信用证贸易方式下,收货人一接到到货通知,应及时向银行付清应付款项,取得有关单证,已取得正本提单准备去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处换取提货单;否则,可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银行保函,凭保函和副本提单换取方可。

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凭正本提单和到货通知书去向船舶代理人换取提货单等交货记录一式四联单证,如运费到付的应结清到付运费6船舶代理人核对正本提单后,在提货单(交货记录第二联)上盖章。

(四)报验

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凭提货单、合同副本、正本提单复印件、商业发票、产地证明等相关单证,于规定的期限内向商检、卫检、动植检等口岸监管检验机构办理报验手续。这些监管检验机构根据商品特性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对免检商品在提货单上加盖免检章后直接放行;对需查验商品则开出查验通知,经查验或消毒处理后再出具有关证书,并在提货单上加盖查验章后放行。

(五)报关

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持提货单、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合同副本、提单、商业发票、货物明细单、免税证明书、产地证明书等相关单证,于规定期限之内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根据贸易性质、商品特性和海关的有关规定,必要时还需要提供进口许可证、核销手册等文件。经海关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直接放行或查验后出具证书放行,并在提货单上加盖放行章。

(六)卸货接箱

收货人向海关申请并放行后,方可卸船。船舶卸箱时,外轮理货公司代表海上承运人与港口交接。凡卸船前发生的残损认定为原残,由外轮理货公司填制《设备交接单》,并经船方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签认。

一般集装箱货物卸船后先堆放在码头集装箱堆场(CY),然后,再将整箱货交给收货人;拼箱货交给集装箱货运站(CFS),进行拆箱分拨,然后通知收货人前来领取,也可凭收货人委托送货上门。

但是对一些特殊集装箱货物,如冷冻货、危险品或重大件等,集装箱从船上卸下后,往往在船边或码头集装箱堆场与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进行交接。收货人提取进口重箱时,应持海关放行的《提货单》到集装箱承运人指定地点办理集装箱交接手续。

(七)提货交付

1.整箱货提运

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将整箱集装箱货提离码头堆场前,须先向箱子承运人委托的管箱单位办理放箱手续。经管箱单位在设备交接单上加盖放箱章后,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再向营业所办理整箱提离手续。通常场站是承运人和收货人责任、费用划分的场所,故要求收货人结清所有有关费用,留下提货单,然后签署交货记录。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在码头堆场提取整箱时,要出具船公司或代理人签发的交货记录、设备交接单。经核对无误后,码头堆场才能将集装箱交给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双方应在交货记录上签字交接并进行集装箱交接。

若集装箱在码头直接由铁路或水运向内陆运输,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还要待交货记录、集装箱作业申请单、铁路计划申请单或水路托运单向码头堆场或铁路办理托运手续。为此,提单上除填写通知方外,还必须填明实际收货人。码头堆场或铁路加盖受理章并与水运船公司、铁路或其代理人取得联系后,再把集装箱交给内陆承运人。

2.整箱货拆箱提货

当交货地点不具备整箱运输条件而必须拆箱散件运输时,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须凭经海关放行的交货记录并填写整箱拆箱申请单,向码头陆运机构申请,经审核同意拆箱并加盖认可章后,方可在海关监管下进行拆箱作业。同时,收货方与码头堆场办理箱、货交接手续。

若整箱货拆箱在货运代理人或其他非承运人集装箱货运站拆箱提货时,可按整箱提运至集装箱货运站,在海关监管下拆箱后进行货运站与收货人的交接,空箱由货运站负责返回。

3.拼箱货在码头堆场或货运站提货

拼箱货在码头堆场提货,在提货前则先向船公司委托的集装箱货运站或码头堆场取得联系,凭海关放行的交货记录从堆场领取货箱,并办理货箱交接手续。

收货人或货运代理人至货运站提货应出示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货运站对提货单记载内容与货物核对无误后,即可交货。交货时,货运站与收货人应共同在交货记录上签字。

拆箱交付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港口和内陆中转站、货运站应在卸船后或集装箱运抵内陆中转站、货运站后4天内拆箱完毕,并向收货人发出催提通知。

堆场交付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收货人应于整箱卸入堆场后10天内提运。

集装箱卸船后,在港口交付的货物超过10天不提货,港口装卸企业可将集装箱或货物转栈堆放,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收货人负担;在10天内,由港口责任造成的集装箱或货物转栈的费用,由港口负担。

收货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提货或不按期限向指定地点归还集装箱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货物、集装箱堆存费及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自集装箱进境之日起3个月以上不提货的,海上承运人或港口可报请海关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货物,并从处理货物所得的款项中支付有关费用。

货运代理人可根据货主的委托,是自提还是代运,若自提则由货代办妥手续后交由货主自己提货。若货主委托代运,则与传统进口货物相似,货运代理人可根据整箱货还是拼箱货及交接方式,负责代运工作。

(八)索赔和理赔

拼箱货在CY或CFS拆箱后,发现有货损货差,可根据货主委托项目规定,是承运方原因造成的,可代表货主向承运方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

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各区段承运人,港口、内陆中转站、集装箱货运站,对其所管辖的集装箱和集装箱货物的灭失、损坏负责,并按照交接前由交方承担、交接后由接方承担划分责任。如果在交接后180天内,接方能提出证据证明交接后的集装箱、集装箱货物的灭失、损坏是由交方原因造成的,交方应按有关规定负赔偿责任。

由于托运人对集装箱货物申报不实或集装箱货物包装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运输工具、货物自身或其他货物、集装箱损坏的,由托运人负责。

由于装箱人或拆箱人的过失,造成人员伤亡,运输工具、集装箱、集装箱货物损坏的,由装箱人或拆箱人负责。

集装箱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对外索赔时需要商检部门鉴定出证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集装箱、集装箱货物发生灭失、损坏应按其交接方式或委托关系,由外轮理货公司向海上承运人、陆运承运人、港口或委托人提供理货凭证,作为索赔的依据。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集装箱货物交付之日起算不超过180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集装箱运输的费用

1.集装箱运价构成的特点

传统件杂货运价构成是在“港到港”的基础上,仅仅包括货物海运运费和船边的货物装船或卸船作业费用。集装箱运输中货物交接向内陆延伸,承运人的责任和风险范围扩大到内陆某点(内陆港口、车站、货运站、货生仓库和工厂),集装箱运价构成不仅包括集装箱的海上运费。船边的集装箱装卸费、集装箱堆场作业费,而且还包括集装箱的内陆集疏运费、内陆站的中转费,以及拆装箱费用等。习惯上海上承运人将前3项费用都包括在集装箱的海运费之中,形成了承运人的包箱运价。当集装箱向内陆延伸时,不同交接方式运价的范围相应有所扩大。大致可以分为下列3种情况:

(1)场交接方式:

运费 = 海运运费

(2)站交接运费:

运费 = 海运运费十内陆集疏运费十内陆站中转费十拆装箱费

(3)门交接方式:

运费 = 海运运费十内陆集疏运费

2.集装箱运输的费用项目

上述费用是指集装箱按不同交接方式承运人所收取的运费,托运人除了交付运费外,还要交付其他多项费用,特别是目前我国集装箱运输,由于内陆疏运条件较差,“门到门”运输比重较小,各船公司的集装箱运价多以CY to

CY交接方式承运,单收海运费,即海运费是从装箱港港口堆场接箱开始到卸货港港口堆场为止,其他费用由货运代理人、集装箱货运站、内陆运输承运人分别收取。其主要费用有以下几项:

(1)内陆运输费

①公路拖车费:一般分别按重箱、空箱以元/箱公里或元/吨位小时计收。

②铁路运费:按20|箱或40|箱运行公里数计费,或者按50吨或60吨车皮装运两个20|箱或一个40|箱按40吨计收运费。

③内河运费:按20|箱或40|箱运行公里数计费。

(2)拼箱服务费

拼箱服务费包括CFS到CY之间的空、重箱运输和理货,CFS内搬运、分票、堆存、装拆箱以及缮制和签发场站收据、集装箱装箱单筹各项服务费。

(3)堆场服务费

也称码头管理费,包括在装港CY接受来自货主或CFS的整箱货,以及堆存和搬运至船边的费用。同样,在卸港包括从船边将箱子搬运到堆场和在堆场的堆存费用,也包括装卸港的有关单证费用,一般按装卸包干费率计收。

(4)其他费用

主要是集装箱及其设备使用费。当货主使用的集装箱及底盘车等设备是由承运人提供时,就会发生这笔费用,它还包括集装箱从底盘车上吊下吊上的费用。如果货主没能在承运人规定的免费使用期内及时归还所借设备,则常会须要交纳延滞费。

(十)集装箱的检验和验收

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残损的检验与传统运输方式的件杂货没有什么区别;海关的审查也没有什么变化,但是集装箱的检验和海关的监管确有其特殊的要求。

1.集装箱的检验

集装箱货物运输除商品以外,集装箱本身也是检验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局于1984年发布了《集装箱检验办法》,指出各进出日企业和办理装拆箱业务的有关单位,对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必须按规定申请商品检验。如果集装箱不清洁、不干燥、不完好,它就会使所装运的货物发生污染17:47 | 添加评论 | 发送消息 | 固定链接 | 引用通告 (0) | 写入日志 杂烩

海运费 ocean freight 集卡运费、短驳费 Drayage 订舱费 booking charge

报关费 customs clearance fee

操作劳务费 labour fee or handling charge 商检换单费 exchange fee for CIP 换单费 D/O fee

拆箱费 De-vanning charge 港杂费 port sur-charge 电放费 B/L surrender fee

冲关费 emergent declearation change 海关查验费 customs inspection fee 待时费 waiting charge 仓储费 storage fee

改单费 amendment charge

拼箱服务费 LCL service charge

动、植检疫费 animal & plant quarantine fee 移动式其重机费 mobile crane charge

进出库费 warehouse in/out charge 提箱费 container stuffing charge 滞期费 demurrage charge

滞箱费 container detention charge

卡车运费 cartage fee

商检费 commodity inspection fee 转运费 transportation charge 污箱费 container dirtyness change 坏箱费用 container damage charge 清洁箱费 container clearance charge 分拨费 dispatch charge

车上交货 FOT ( free on track ) 电汇手续费 T/T fee

转境费/过境费 I/E bonded charge 空运方面的专用术语 空运费 air freight

机场费 air terminal charge 空运提单费 airway bill fee

FSC (燃油附加费) fuel surcharge

SCC(安全附加费) security sur-charge 抽单费 D/O fee 上海港常用术语

内装箱费 container loading charge(including inland drayage) 疏港费 port congestion charge 他港常用术语

场站费 CFS charge

文件费 document charge

AMS Automated Manifest System 自运舱单系统

ACS/ACC ALAMEDA CORRIDOR SURCHARGE 火车通道费(自洛杉矶转运)

BAF BUNKER AJUSTMENT FACTOR 燃油附加费系数 BAF 燃油附加费,大多数航线都有,但标准不一。 BRC THE BUNKER RECOVERY CHARGE 燃油附加费 CAF CURRENCY AJUSTMENT FACTOR 币值附加费 CY-CFS CY-CHARGE

FAF Fuel AdjustmentFactor 燃油价调整附加费 (日本航线专用)

GRI General Rate Increase 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 一般是南美航线、美国航线使用 DDC 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s 直航附加费 美加航线使用 DOC DOcument charges 文件费

EBS EMERGENCY BUNKER SURCHARGE 紧急燃油附加费 一般是澳洲航线使 用 EBA 紧急燃油附加费 一般 是非洲航线、中南美航线使用 ERS/ERA 空箱调转费

IFA 临时燃油附加费,某些航线临时使用 IAC 联运管理费(中海)

IAS 直航附加费 美加航线使用

IPI INTERIOR POINT INTERMODAL 内陆转运费

ISPS 上海港口拥挤费用 ISPS(视船公司而定)

ORC ORIGIN RECEIPT CHARGE 发货港收货费,本地出口附加费. 和SPS类似,一般在华南地区使用 PTF 巴拿马运河附加费 美国航线、中南美航线使用

PSS Peak Season Sucharges 旺季附加费 大多数航线在运输旺季时可能临时使用

PCC 巴拿马运河附加费

PCS 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港口拥挤附加费

一般是以色列、印度某些港口及中南美航线使用8月15日起ALEXANDRIA收取PCS($350/TEU)上海 RIPI 没动内陆点转运费

SPS Shanghai Port Surcharge 上海港口附加费 (船挂上港九区、十区) THC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 码头操作费 (香港收取) WRS 战争附加费 一般中东尤其是以色列的港口要加这个费用

YAS YEN ADJUSTMENT SURCHARGE 日元贬值附加费 (日本航线专用)

ORC Origen Recevie Charges 本地出口附加费,和SPS类似 (广东省收取) EPS Equipment Position Surcharges 设备位置附加费 SCS Suez Canal Surcharge 苏伊士运河附加费 Heavy-Lift Additional 超重附加费 YAS Yard Surcharges 码头附加费 Deviation Surcharge 绕航附加费 Transhipment Surcharge 转船附加费 Direct Additional 直航附加费

Long Length Additional 超长附加费

Fumigation Charge 熏蒸费 Ice Surcharge 冰冻附加费 Cleaning Charge 洗舱费

Optional Fees or Optional Additional 选择卸货港附加费 Alteration Charge 变更卸货港附加费

各航线费用组成

美西 O/F+PSS+AMS+WRS+IAC+IPI+ERS+ACC 美东 O/F+PSS+AMS+WRS+PCC+RIPI+ERS 东南亚线 O/F+BAF+WRS+PCS

欧洲 O/F+BAF+CAF+PSS(旺季时候会加) 日本 O/F+PSS (EBS+BAF/YAS+CYC一般到付) 韩国 O/F+PSS+EBS

EBS、EBA 部分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表示方式,EBS一般是澳洲航线使用,EBA一般 是非洲航线、中南美航线使用 欧洲 CAF 6.4% BAF199/398 反恐6(8月,每月变化) PSS 110/220

美国 BAF65/85 DDC美西320/640;美东570/1040 GRI 214/285/321 PSS 225/300 DOC ¥115 AMS 25/P

一般PSS 每年的4、5月份到每年10月31日。

日本 PSS(PP)0 BAF(CC) YAS(CC) CYC(CC) EBS(CC)

韩国 PSS EBS11:01 | 添加评论 | 发送消息 | 固定链接 | 引用通告 (0) | 写入日志 11月26日 20

跑跑跳跳,毛病少~吃吃喝喝,停不了~ 今早兄弟王 生日~祝一 生日快乐~感情早日修得正果..15:39 | 添加评论 | 阅读评论 (1) |

发送消息 | 固定链接 | 引用通告 (0) | 写入日志 11月23日 交货方式

1.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本术语以EXW(nmed place)表示

卖方在其商品的产地或储存地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买方则负责自行将货物装运,并承担其间的全部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货物出入境手续和费用。

这个术语是卖方承担义务最少的贸易术语,如买方无法直接或间接办理货物出境手续时,则不宜采用这一方式。

2.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本术语以FAS( named port of hipment)表示

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边,若买方所派船只不能靠岸,卖方应负责用驳船把货物运至船边,卖方在船边完成交货义务。

装船,出口结关的手续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如买方无法直接或间接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宜采用这一方式。

3.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本术语以DAF(......named place)表示

卖方负责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将货物运至边境的指定交货地点(出口国或进口国的边境),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义务。这一术语主要适用于毗邻国家之间的陆路运输交易。但术语本身对运输方式来加限制。

4.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本术语以DES(?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表示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在目的港船上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即完成了交货义务。

DES和CIF在主要价格构成上有相同之处,即货价中都包含运费和保险费。但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手续、费用和风险责任划分上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CIF是象征性交货,买方应凭单付款;DES是实际交货。卖方必须把货物置于买方实际控制之下,买方才有责任付款。

费用和风险的责任划分不同。CIF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DES以在目的港实际交货后为责任转移的界限。 保险性质不同。CIF中卖方办理保险是一种义务,应按台同或惯例规定履行;而DES卖方是为自己买保险,不构成一种义务。

CIF合同为装运台同,只规定装运时间;DES合同为交货合同。必须规定到货时间。

5.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本术语以DEQ(......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表示

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并卸至码头卖方还应负责取得进口结关的有关证件,办理进口手续,然后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

通常情况下,DEQ后面应加注“Duty Paid”,即由卖方支付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等税、捐。

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卖方不负担增值税(VAT),则应加注 “VAT Unpaid”。

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买方负责办理进口结关手续并支付关税,则应加注“Duty UnPaid”。

6.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本术语以DDU(......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表示

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交由买方处置,卖方并承担货物运至该处的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费,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必须负担由于他未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实际业务中货物均以集装箱方式装载。

7.备完税后交货(......指定自的地): 本术语以DDP(·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表示

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点,交由买方处置。卖方还应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其中包把货物进口报关的手续和费用,以及支付进口关税和其他捐税。

与EXW相反,DDP是卖方所承担的义务最多的贸易术承术语。

16:21 | 添加评论 | 阅读评论 (1) | 发送消息 | 固定链接 | 引用通告 (0) | 写入日志 BASIC KNG 货代知识

基本知识

1、CY-FO条款:FO可释为Free Out或Free Over side=Free Overboard意为船公司(Carrier) 不负责POD之卸船费。此条款常用于去中东、西亚地区的僻港、小港(Side

ports“小港”);如:Haifa海发、Ashdod阿斯杜德(以上二港均Israel以色列的)、Izmir伊兹密尔(Turkey)、Istanbul伊斯坦布尔(Turkey)、Beirut贝鲁特(Lebanon黎巴嫩)、Benghazi班加西(Libyan利比亚,于地西:地中海西岸)

另有CY-TKL(=CY-TACKLE)=CY-Hook(Note:tackle吊绳→吊钩;hook货钩、吊钩)、舷(船)边交货,船公司不负责卸船费。与CY-FO类似,只是CY-FO多用于中东、西亚地区

注:少部分公司还有CY-LO条款(如H&T)它与CY-FO类似,只是习惯叫法不同而已。有少部分人言CY-LO适于散货、至目的港后拼柜的卸船费及码头费、拆柜费等Carrier一概不管 2、“双到付”:指Forwarder付给Carrier之O/F(Ocean

Freight)与Shipper(“客户”)付给Forwarder之O/F均为到付 “一预一到”:指Forwarder付给Carrier 为prepaid(pp)方式;而Shipper付给Forwarder,则为到付CC(collect).船公司一般不同意到付。 3、对DG(Dangerous Goods或DC:Dangerous Cargo)多采用“现提”即Alongside Delivery.又称“船边交货”(指POD船边)。因许多码头不允许DG于港内久留 4、Via(=by way of =care of =C/O)经由:

e.g. ① Shipment from Keelung to NYK via Panama Canal货物必装载于从基隆(TWN)通过Panama Canal驶往NYK之船舶 或以上英文也可以写作:Shipment from Keelung via Panama Canal to NYK(NYK于美东)

② Shipment from Shanghai to Detroit(底特律,于美内陆)via LA(于美西WC)意指:于LA卸船后转火车运至Detroit

③ Shipment from Shenzhen to Seattle(W.C)via Land-Bridge(陆桥)in bond to Boston(E.C.)。货物在W.C.西雅图卸船后经由陆桥运输并在保税下,运至E.C.的波士顿(in bond保税,以保税方式。所谓“保税”即是暂不交关税,待货到目的地后再交) ④ Shipment from Huangpu to Dallas(达拉斯,于美内陆),Texas(Dallas所在的州名)Via O.C.P. Long Beach,Calif. (长堤:于W.C.

California为LB所在的州)货物于西岸长堤卸船后利用火车使用OCP运输条款运至Dallas

⑤ Shipment to Pacific Coast via Overland to New York “船运至美西港经由大陆,陆运至NYK) 5、○1、transit goods(cargo):过境货、转口货。自输出国运往输入国的过程中,需经第三国时,对该第三国而言,该货即为transit

goods

通常:货物于此第三国卸下后依海关事先核定之路线以保税运输方式运往输入国目的地。 ○2、bonded W/H(warehouse):保税仓 in bond to 保税运至

bonded shed保税货棚(货栈) bonded value关栈价值

6、“In transit

to”条款:通常,此条款指Consignee在不清关交税的情况下使货物继续运输,目的地海关必于船公司舱单

(Manifest)上见到相关条款才允许这一条款。因此,B/L上必有显示。

例如:到Arica(阿里卡)与Iquique(伊基克)(此二港均属南美智利Chile国的)的货物。B/L上的Consignee 、Notify、port of delivery中若有显示Bolivia者,B/L上须显示“In transit to Bolivia”(注:Bolivia玻利维亚为一内陆国,毗邻Chile) “In transit to”的本义为“转运至”

e.g.:Shipment from Shenzhen to Arica in transit to

Bolivia。B/L上POL填Shenzhen;port of discharge填Arica;place of delivery填Bolivia;Final destination也填Bolivia

7. Mediterranean Base

Port地中海基本港:Milan米兰(Italy)、Barcelona巴塞罗那(Spain)、Bilbao毕尔巴鄂(大西洋口岸,实不靠地中海)、Genoa热内亚(Italy)、Valencia巴伦西亚(Spain)、Istanbul伊斯坦布尔(Turkey)、La

Spezia拉斯佩齐亚(Italy)、Leghorn里窝那(来亨)(Italy)、Port Said塞得港(Egypt)、Alexandria亚历山大(Egypt)、Benghazi班加西(Libya利比亚)、Marseilles马赛(France) 8.洗柜通常分四种:Ⅰ)化洗Chemically clean floor;Ⅱ)清水洗water clean;Ⅲ)蒸汽洗steam clean;Ⅳ)研磨洗:glind(研磨) or sand clean 分批出境核销栏日期出境数/重量结存数/重量核销人

第二节、出口业务

(一)B/L缮制(制作)

○1出船东B/L (MASTER B/L)(见附图j)

注:这种情况下MB/L上shipper为出口商, consignee为进口商或to order ○2出HB/L:(给客户)(见附图k)

注:这种情况下:Ⅰ)货代需事先征得carrier同意后者接受H-B/L后才可签 Ⅱ)货代除给shipper正本的H-B/L外通常还给Carrier一份H-B/L

copy,单上注明“请Carrier凭此H-B/L放货,并请Carrier向我司提供MEMO B/L”

Ⅲ)Carrier’s

Agent须得到货代的“放货通知”后方可签D/O给Consignee(从Consignee处收回H-B/L后)(这样做是怕货代尚未收到运费却把货放出去了)

Ⅳ)此种情况中H-B/L上shipper为出口商,Consignee为进口商或to order

○3既出M-B/L,又出H-B/L (见附图l)

注:这种情况下H-B/L中shipper为出口商consignee为进口商(实际收货人)而M-B/L中shipper为货代,consignee通常为货代于目的港的代理或:to

order of H&T(由贷代指示)而Notify为H&T’S Agent(当consignee显示“to order of H&T 时) 2、提单的制作过程:①Forwarder 将B/L样本Fax给客户→客户核对后回传。若客户回传后又要求改单,通常要交改单费(¥50~150元)

Forwarder将B/L传给Carrier→Carrier核对,确认后回传并出正本B/L(若客户要求出MB/L时)或:Carrier做B/L样本传给Forwarder(或:Carrier叫Forwarder补料) →Forwarder审核,确认后回传。

②另一种做法:Forwarder补料给Carrier(或出B/L样本传给Carrier)→Carrier核对无误(有误则更改)确认后回传B/L(为B/L的fax 件)→收到Carrier之B/L fax件,核对无误后,传给Shipper→ Shipper核对无误(有误则更改)签“OK”(即确认)回传给货代→ 货代再回传给Carrier

三)电放(Telex Release)

关于Telex Release (电放):

1)有的简写为TLX, 少部分人简写为T/R(另:T/R还指trucking 吨车费,拖车费)

2)电放:应签发或已签发正本B/L的货代或船公司,根据托运人或货代的要求,在POL不签发正本B/L或收回已签发之正本B/L,以E—MAIL

或FAX或Telex , Telegram 等方式通知Delivery Agent 将货放给B/L上的Consignee或shipper order之人(to order B/L下)

3)shipper申请电放,通常要其出具公司正本保函或在有关B/L COPY(MEMO—B/L)上背书。保函的内容通常有:shipper’s

name , voyage NO. B/L NO. Sailing date (开航日)及货代无条件免责条款。

4)切记:若签正本B/L给shipper 后,shipper才提出电放申请,须收回全套正本B/L。

5)当同意电放后,有的出具电放信,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一样,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6)做L/C (以L/C为付款条件),或B/L为order单(即B/L上Consignee栏未填收货人Business Name , (又叫

Complete 或 Full Name ),而显示为“order” 或“order of shipper”或“order of XXX Bank CO”或“order of XXX CO”,总之,只要于Consignee见有order

字样者)或空白B/L(即B/L中Consignee栏空着不填)或付款条件为Collection(托收(注:collect 则为“到付”之义))(托收含D/P=Doc Against Payment 与D/A= Doc Against Acceptance) ,以上四种情况原则上不允许做电放。

7)电放下通常采用PP(prepaid . 预付运费)。

8)若货物有不良情况,切记:于电放信上要打上Mate’s Remark.(大付批注)。 9)电放日:通常应于货(柜)抵目的港前。

10)电放申请书上常有此句:Please kindly release cargo to Consignee here - below without presentation.(“提交,出示”) of the orginal XXX Bill of Lading.(XXX 代表 Carrier’s Name 或货代名)(在不提交×××公司的正本B/L下请将此票货放给以下载明之收货人) 11)使用电放放货,并非不出B/L。 只是不出正本B/L(若已出,则一定要全套收回)而出B/L COPY 或MEMO件。为了能详尽反映货物相关情况,使用B/L COPY件是最好之方式。 12)使用电放,通常需向客户收取电放费:USD 15左右。 以下是做电放的几种情况:

ⅰ) 不出任何B/L(H—B/L,M—B/L均不签给客户) 客户 补料 货代 补料(注明“做电放”) Carrier(以B/L样本方式将有关情况告知对方)

Carrier出单MB/L copy件 货代 传MB/L COPY 客户,客户确认OK后,:客户 传电放申请书 货代 传电放申请书

Carrier。若Carrier同意电放,通常于货装船后:Carrier 传电放信 或给电放号shipper传电放信或给电放号Consignee

货抵目的港后,Consignee凭电放信或报出电放号,找Carrier于目的港之Agent提货。此种情况多见于目的港在东南亚地区时,因为电放快而B/L流转(邮寄)慢。(船比B/L先到卸港)

ⅱ) 对M—B/L电放,使用货代的代理,签发正本H—B/L,对M—B/L电放即意味着以电放信代替M—B/L之功能(当然不可能签M—B/L正本单)

货代给其客户签正本H—B/L,H—B/L上的shipper填客户名,Consignee填目的港客户名(即真正的收货人) Carrier给Forwarder 的M—B/L COPY(或MEMO)件上,shipper 填货代名,Consignee填货代于目的港的代理。 上述操作也可:货代与其客户对好单后,将客户回传给Forwarder的H—B/L上的shipper一栏,由客户名改为货代名,将Consignee栏由真正的收货人改为货代之代理,其他内容不动(其他内容指品名,包装,件数,POL,POD,Delivery

Agent, Gross Weight, Measurement, Cntr No., Seal No., Marks & Nos (唛头及唛码) ,Notify, Place of Receipt, Place of Delivery Vessel & Voy No., Shipping on

board Date等等)改完此二栏后将此单传给Carrier。以上操作中货代传给Carrier之单子上,其自己成了自己B/L之shipper

电放信:Carrier→货代→货代之代理→Carrier(货代之代理交出电放信或报出电放号后即从Carrier处取得D/O)

H—B/L流程为:货代→客户(启运港)→客户(目的港)→Forwarder’s Agent

(目的港客户交出H—B/L从货代之代理处取得D/O=Delivery Order) 注:若为到付运费必嘱咐目的港代理收齐运费后才放货!

此种情况除要给代理一笔代理费外还需给船公司电放费(约$15)

“华联通”公司去美国的货多采用此种情况(它于美西各港有自己的代理) ⅲ) 对H-B/L电放签发正本M-B/L使用货代的代理。

M-B/L流程:Carrier→Forwarder→Forwarder’s Agent at POD

货代的代理凭正本M-B/L换取D/O,电放信流程:Forwarder→客户(起运地)→ 客户(目的港)→Forwarder’s Agent

目的港客户凭电放信(或电放号)从货代代理处换得D/O.

iv)双电放。不签正本HB/L与MB/L,Carrier将其制定的电放号告知Forwarder→Forwarder’s Agent→ Carrier,Forwarder将其制定的另一电放号告知shipper→Consignee → Forwarder’s Agent. 注:

a)电放下,有的公司要求consignee除交出电放信(号)外还要交出B/L的fax件(预先Forwarder将此fax件给shipper

→consignee).有的规定:Consignee于电放信上盖上其公章后才可去代理处换D/O。

b)对H-B/L或M-B/L电放时,并非不出提单,而通常要出copy件,将copy件fax给相关各方

c)客户提出电放申请后,Forwarder 或Carrier于电放申请书上盖上“电放章”及 “提单章”fax给客户,这样可简化操作.

d)通常货代也会给其代理人传一份电放单(上面写明有关情况)

e)若向Carrier申请电放,有的公司要向Carrier追要电放电报(此报内容:Carrier是否同意电放及其他有关情况).

f)对M-B/L电放下可叫Carrier出一份Memo-B/L给Forwarder;对H-B/L电放下Forwarder可给其客户出Memo-B/L.

g)国外→HKG→珠三角(进口货):

若于目的地电放,则程序为:Consignee凭头程大船提单copy

件即全程提单copy件或fax件及电放信及consignee的公司正本保函去目的地代理处换取二程正本B/L或D/O,凭此二程feeder单报关商检,提货(注:这儿的电放指的是对Ocean-B/L大船提单电放(不给客户出正本O-B/L) 此种情况下电放信及全程B/L copy件流程为: ocean carrier→Forwarder →shipper(国外客户) →consignee(目的港客户).

若珠三角→HKG→国外(出口)下对大船B/L电放,则电放信(号)流转为:Ocean carrier→ 头程feeder→shipper→consignee (四)其他单证制作

1、有关定舱(订舱):①有的公司:客户(出口厂、进出口公司)向Forwarder订舱时填写Booking Note(有的叫Booking

Form、Booking

sheet)。通常称客户向Forwarder的订舱单为“落货纸”,但偶尔也有人将尚未拿到Carrier的订舱确认之S/O称作“落货纸”

②有的货代公司,若客户欲订舱、不另把Booking Note 给他,而直接将Carrier印制之S/O传给他 ③通常 Forwarder向Carrier订舱时,使用Carrier印发之Shipping Order(S/O)。若Carrier 确认订舱,则会回传S/O,于S/O上写上S/O

No.(有了此No.即意味着得到其确认)有部分船公司不另给放柜纸,而将放柜信息(CNTR.NO.、吉柜存放地点、吉柜柜场联系方式)打于S/O确认单上

④对散货而言Carrier

回传S/O后Forwarder于此S/O上写明散货应送达之仓库的地点。这样,此份S/O即具“散货进仓图”功能,可当“散货进仓图(地图)”使用。因此有人称散货之S/O为散货进仓图(也叫进仓地图)

⑤当S/O兼具放柜纸功能时,Forwarder将S/O(Carrier回传的)再Fax给拖车行。上面的内容有:订舱号、船公司名、柜型、柜号、数量(几只柜)装货工厂名址、联系人 etc.当重柜返场时,返场当日叫拖车行回传确认。

⑥放柜纸:有的书叫空箱提交单(Equipment Dispatch order)或货柜发放/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或货柜发放通知单(Ctnr. Release

order).它为Carrier指示货柜堆场(柜场)将吉柜或其他设备交与本单持有人(bearer或holder)之书面凭证。

2、订舱单制作过程:①Forwarder向客户Fax空白Booking(B/N)→客户填好后回传给Forwarder向Carrier Fax经货代签章之Booking(即Forwarder于客人回传的那份Booking

Fax件上盖章(审核后)→Carrier于Booking上填好船名,船期,再回传给货代。

以上所言之情况为客户、Forwarder、 Carrier三者“共用”一份Booking,只是各自填上自己的内容。 ②Forwarder向Customer

传空白Booking(B/N)→客户填好并回传(以上二程序也可:知道客户有意订舱,货代也拿到Carrier的订舱确认后,不传Booking

给客人而直接叫之补料,由Forwarder 自己填;填好后再传给客人叫其审核更改,确认(经确认的单称为“OK件”)

Forwarder再向Carrier索要空白的S/O(Shipping

order),填好后Fax给Carrier(或直接补料)→Carrier确认后写上S/O No.回传给Forwarder

注:有的船公司B/N与S/O有不同的功能:前者为货代向Carrier下的定舱单,后者为Carrier的“放柜纸”。 若为客户自拖自报:则 ○1传S/O ○2订舱S/O ○4S/O建立 ○3S/O建立

○5传C/N、S/N ○6船开后,出B/L ○8核对B/L、发OK件 ○7核对B/L ○9OK件B/L

办理C/O(Certificate of origin)之程序 ○1发C/O样本资料○2传资料

○6核对C/O OK件 ○3报关后

注:办C/O需注意:发货人必与B/L上的一致;B/L的签发日期不迟于装船日期;必具备海关编码资料 五)美日线简介

1、美国线

○1、FMC(Federal Maritime Council)(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

系掌握美国进/出口航商及海运事务的官方组织。Carrier必向它申请。并Filing B/L(将B/L存档备案。File“存档”)购买Bond(合约)(该Bond类似保险)。分为Annual Bond(annual本义为“年度的”)及B/L Bond两种。其中Annual

Bond之Beneficiary(受益人)为美国政府&Customs。主要之原因系恐美进口商C/S(consignees)因故不提领货物且不支付Freight而弃货,美国Customs除逾期后拍卖外并可依合约向Insurance

Co.求偿以支付该批CGO(cargo)于USA所产生之各项storage(堆存费)、duties(税金)ect. B/L

Bond:万一CGOS短少(shortage)、damage(损坏)、按合约可提供一定自付额及coverage(保险)范围、(其年保费约为USD11000、而coverage(保险金额)约为USD150000)

基于以上之规定,有购买Bond且FMC Filing之B/L,才可于USA市场上有合用效力。

○2、美线W/C(西岸)分:

a)、PSW(pacific south west)(美西南岸濒太平洋)主要有LAX(Los Angeles)、LBH(Long Beach)、SFO(San Francisco)、OAK(Oakland奥克兰)(注:New Zealand 之Auckland 汉译名也为“奥克兰”。) b)、PNW(Pacific North

West)(美太平洋岸西北向港口)主要有:SEA或STL(Seattle)、PTL(Portland)波特兰(注:东岸也有同名之“波特兰”Portland)、Tacoma(TAC.WA)塔科马(WA为Tacoma所在州名缩写) ○3、E/C(East Coast)东岸:

每家航商(carrier、Liner)靠(call)E/C之港口均有不同,但一定都会靠New York.

E/C主要港口有:New York、SAV(Savannah)沙瓦纳、NFK(Norfolk)诺福克

注:E/C之Boston. MA(MA为州名简写)(波士顿)较特殊,通常用Barge(驳船)由E/C的NY或别的大港T/S(转运)。另加约USD400/UNIT之T/S费

○4、G/P或G/C(Gulf Port或Gulf

Coast)墨西哥湾主要有Tampa(坦帕)、Houston休士顿、Miami迈阿密(注:GP还指“通用柜”General Purpose Ctnr)

对目的地(目的港)为E/C与G/P之货物,其SVC(Service)方式有: a)MLB(Miniland Bridge):迷你路桥——岸跨岸

远东→W/C的Main Ports。卸柜经由火车(注:不可用拖车—公路运输)全程内陆转运至E/C或G/C()Gulf coast)各主要港口,通常要换3~4次火车,但Inland全程(FM W/C TO E/C OR G/P)的T/T(transit time运输时间)比起A/W(All Water)(全水路)来要短不少(一般5~7日即到,而全水路下从W/C至E/C要10~20日!)

注:Inland运输有二种:铁路与拖车(公路)(Inland:内陆) b)A/W(全水路All Water)经Panama

Canal绕行至E/C或G/C各港,自HKG至目的港全程约需27~32days。其特点是Direct Call不经Inland运输 除以上两种运输方式(目的地均为W/C或G/C之海港)外,美线常见的还有以下几种运输方式: I)IPI(Interior“内陆的内部的”)Point Intermodel(“多式联运”之义≈Multimodel) IPI与MLB的区别在于:前者目的地非W/C、G/C之海港而是“IPI点”(也称“内陆点”Inland points、interior points)

另:IPI按柜(货)之Port of Discharge(卸船港)之不同有两种。 a)于W/C卸船后转Inland运输(火车或拖车)

b)于E/C或G/C卸船后转内陆运输,此种情况称为R-IPI

例如:于Savannah(E/C港口)拖车到Atlanta(为IPI点)即为R-IPI

Ⅱ)OCP(overland common points)对于目的地在落基山脉以东且货量较大的Inland points可采用OCP 注:OCP与MLB、A/W、IPI及下文讲的Micro-Bridge、RAMP的本质区别在于:OCP条款下海运的航商(Carrier)仅负责到W/C,而由Forwarder或Consignee自行安排从W/C至Destination的Inland运输。柜子经C/S(即Consignees)拆吉后归还于当地(W/C)船公司之堆场(实为carrier租的),Salt Lake City(盐湖城)即为一颇具代表性之内陆点

OCP地区:North Dakota北达科他州,South Dakota南达科他州,Neberaska内布达斯加州,Colorado科罗拉州,New

Mexico新墨西哥州以东地区。另外,Canada也有一个OCP地区。

OCP非多式联运而其他的全是。

Ⅲ)Micro Bridge或Micro-land Bridge(注:它不可简写为MLB!)称为“微陆桥”(岸至内陆点)

由W/C or E/C之Base Ports经由Inland(Train or Truck拖车)转运至IPI内陆点 通常Micro Bridge的目的地为几个有名之内陆城市:CHI(Chicago)、Phoneix(凤凰城)、Detroit(底特律)etc.

其实Micro Bridge与IPI极相似。

以上三种运输条款与提单中的填制方法是:例,Vancouer OCP Montereal ,在Port of Discharge栏显示Vancouer OCP,在Final Destination栏显示Montereal,于De****ion of Goods栏显示In transit to Montereal。

MLB:eg:Port of Discharge为LBH(Long Beach 长堤,于WC),Place of Delivery为MLB Houston。

IPI:eg:Port of Discharge为LBH,Place of Delivery为IPI Memphis,TN。

注:OCP下C’NEE(收货人)可要求保税运输,于destination结关提货。事实上,现行的地区运输费率与OCP已相差无几,加上OCP下收货人需于WC办理中转手续,因此目前OCP使用得不多。

Ⅳ)RAMP:内陆CY柜场,船公司只负责运至Consignee所在地附近的与船公司有合约(Bond)的CY堆场内,而从此CY堆场至Consignee那段则由Consignee自行安排拖车运到。例如Chicago即为所有Carrier(船公司)均提供至内陆RAMP之重要地点)

另:若Carrier于Consignee当地并无RAMP可供放置重/吉柜者。(例如Phoneix),通常carrier会提供全程(to door)之SVC(service).但其拖车头之waiting hours通常为2hrs(小时)(此时间用于Consignee拆吉,此2hrs为free的)超过2hrs则收取USD45~50/HR之罚金(fine)

注:运输条款中DR(Door)to RAMP即指上文讲的RAMP方式

(P/P=Port to prot;即CY&CY; P/D=port to door; P/R=Port to RAMP

5、谈谈美国线常识:

Ⅰ)其国内Inland point 分区范围: a)Group 1:含W/C(西岸)三个州的IPI点 b)Group 2:为北美之内陆中央地点各IPI点

c)Group 3:含东岸(E/C)及G/P各IPI点

d)Group 4:靠近西岸(W/C)之各内陆小点(与Group 1接近)

注:不同的carrier之区域划分不尽相同,得看其运价本或向其咨询

Ⅱ)美国国内道路限重很严格,各州之间之法律规定均有不同(约15~17tons不等),故对五金、磁砖、石制品等重货之手电揽收要特别小心!通常小柜不可over(超)17MT、以免遭每次USD2000~3000之交通罚款

Ⅲ)Mixed load:指一个柜内有三个Item(三种货)以上(三个CGOS品名),其O/F(海运费)适用最高运费率者

straight load:一个柜中为单一CGO品名(一个Item)

Ⅳ)美国线之B/L上所show(显示)之Document No.指:同行与航商所签之年度合约(aunnual bond)之编号(同行:指货代)

Ⅴ)B/L签发份数的表示法:

eg:original×3SETS+COPY×5SETS 示:三正五副

而美国线客户通常只需original×2SETS+COPY×1SET(二正一副) 10) 以下为几种美线常见之附加费、

i) SPS:Shanghai Port Surchange 、上海港口附加费含义与广东之ORC相当。 ii)PSS:美线之PSS通常于01/JUN~30/NOV(6月11日至11月30日:长达半年) 金额为:USD225/300/340/375、PER20′/40′/40′HQ/45′HQ(2002年) 其实美线通常最旺的季节为May~Oct(5~10月).因远东→美国的X’MAS 产品(Christmas产品)最晚需10月底于美市场铺好货 注:对货量大或频之客户、PSS可减低收取。 iii)DSS含义相当于BAF

ⅳ)DDC:到港提货费。其性质类似HKG之THC(吊柜费)

ⅴ)EBS:USD60/80/90/100/(per 20′/40′/40′HQ/45′HQ)(2002年)

11)Carrier(船公司)对去美国之货的OFFER(报价=quotation)一般依价值类别不同而分为四类:GROUP A~D(通常GROUP

A>B>C>D()注:这儿的GROUPA~D与以前讲美线内陆点分区范围时所言之GROUP1~4完全不相关)此GROUP RATE 亦称BOX

RATE or WINDOW RATE

、船公司之客户(Forwarder或大的exporter)必以自己实际出口之品名向carrier申报、询价(Inquire)并详实show(显示)于B/L中、不可欺骗!此受FMC管制与规范。故Forwarder

于报价前务必向exporter问清品名、用途、材质etc,以找出其于carrier之归类及对应之Group Rate。 12) Bullet Rate (=Special Rate特价 bullet本义为“子弹”之义) 若客户之出货量大或频繁,F(Forwarder)为争取此potential(潜在的)货载,可于已与Carrier签定之Bond(合约)之外,向Carrier

Filing(原形为file“提出”)Special (bullet) rate 请求。 13)FAK(Freight All Kinds)各品名均适用之“均一运价”)

由于美国线CY柜系依品名不同而有Group A~D的不同OFFER(报价),而对于Carrier提供之Group Rate(A~D)中未列出或不明之Commodity(商品),一般均采用GROUP A的价钱(即于GROUP

A~D中查不到的所有货物全部算FAK货)

14) Canada之DDC:USD18/RT(东西岸同),RT=Revenue Ton=F.T.=Freight Ton运费吨

15) 一般而言,远东一北美东向之报价系依品名不同而报(offer)一个全包价、内容含:O/F(=O/FRT=Ocean freight)+FAF(=BAF)+DDC、(全包价为三项之和)于美当地不另向客户(目的港客户)额外征收DDC。

但一定要注意,作为货代在向同行(CO-LO即Co-loader)拿价钱(询价)时(或:出口商(厂)向货代询价时,若货量不大却得到的价钱较低,则需反复追问其报价中是否已包含DDC与FAF二项。因有些人报价时仅报O/F(纯海运费)而后于美国再向C(consignee)收取DDC。

对华南同行CFS、CONSOL(consolidator做拼箱者)之报价中,常不按常理收费,其算法及分区极为紊乱,询价时当小心。

16)对散货,按RT计费,如FAF﹩1.50/RT;DDC 17)送货地点方面:

依出口W/C客户之Destination(目的地)要求,若LA(LAX),则是市区(需负责从码头至市区的拖车),而LBH(长堤)则是港口。至于SFO(San

Francisco)与OAK(Oakland),它们只隔一座桥,其情况亦同。

于W/C、SEA(=STL即Seattle)与Tacoma(塔科马)系经铁路转运(后者在内陆、前者在W/C)一般Carrier OFFER(报价)相同之报价、至于Portland(PTL波特兰),其系由Seattle转运过去(Seattle离Portland很近)。注:Portland为大点,然而市场生意佳。故许多Carrier须另加USD100/UNIT。这等于将其视为side

port(小港)。(通常base port

基本港的运价低于side port(因为后者货量少) 内陆地区的大点运价低于小点(IPI)

注:CHI(Chicago芝加哥)为IPI(内陆小点),但却是所有Carrier均收货之重要目的地(CHI实应列为大点) 18) 运费支付:P+C方式,指部分prepaid,部分collect(PPD+CLT) Empty pick-up去工厂装货:提吉柜去工厂装货

19)美国IPI运输方式下,散货的计费方法很特别。凡密度大于363㎏/m3

,按重量计费;反之则按尺码计费,而各承运人的运价本中,仅仅只告知每立方米的运价。对于密度大于363㎏/m3

的货而言,怎么算运价呢?(对于密度小于363㎏/m3者,直接按运价本上公布的每m3多少美元计算) 我们先来一个推论。从以上规定中可推出,对密度正好是363㎏/m3的货(不妨称之为“临界货”)不管以重量还是以尺码计算,其结果都是一样的。设运价本中查知每m3运价为a美元,又设每㎏的运价为X美元(X为未知),则:“临界货”的运费:①以尺码计,为1

m3×a美元/ m3=a美元 ②以重量计,为363㎏×X美元/㎏=363X美元,由于对“临界货”而言二者相等,即a=363x → x=a/363 (美元/㎏)

eg:甲货重400㎏,尺码为1m3(从运价本查知IPI运价USD120/m3.)甲货密度为400㎏/m3大于363㎏/m3,应以重量计费。而运价本中未告知每㎏多少运价,从上述公式可算出每㎏运费为120/363=0.331(美元/㎏),故甲应交运费为:400×0.331=132.4(美元)

乙货重400㎏,尺码为2m3,IPI运价同上,乙货密度为200㎏/m3 小于363㎏/m3 ,应以尺码计费,乙的运费应为120×2=240 (美元)

丙货,重726㎏,尺码为1m3,运费应为726×120/363=2×120=240 (美元) 丁货,重363㎏,尺码为2m3 ,运费应为2×120=240 (美元) 20)美国内的主要港口:①太平洋岸(W.C:美西):I) Seattle(西雅图)=SEA or STL;Portland Oregon(俄勒冈州的波特兰);Tacoma塔科马(W.A州);II)美西南岸:LA或LAX(Los

Angeles)洛杉矶;LB或LBH(Long Beach)长滩或长堤(TWN称之为“长堤”);San Francisco=SF或SFO三藩市(旧金山,圣弗朗西斯科);Oakland奥克兰(注:Auckland为NZ(New Zealand的)汉译也称“奥克兰”)。 ②大西洋岸(美东E.C):(W.C.=West Coast; E.C.=East Coast)美东岸主要有:NY或NYK(New York);Savannah沙瓦纳;Baltimore巴尔的摩;Norfolk诺福克.

Miami迈阿密;Charleston查尔(里)斯顿;Houston休斯顿;Boston(波斯顿);Philadelphia费城;New Orleans新奥尔良;Portland Maine(缅因州的波特兰)(注:美西美东各有一Portland); ③Gulf沿岸:指Mexico Gulf墨西哥湾,即美南港口:Houston、New

Orleans、Miami、Tampa坦帕、Mobile墨比尔(莫比尔)、Montpelier蒙彼利埃;(注:从大范围讲,美南Mexico Gulf之港口也可划入E.C;但若详分细分,则将Houston、New

Orleans、Miami、Tampa、Mobile、Mobile、Montpelier划入Mexico Gulf港口)

21)IPI运输条款下的内陆公共点(Inland Common Points):Chicago芝加哥、Atlanta亚特兰大、Dallas达拉斯、Detroit底特律、Denver丹佛、St Louis圣路易斯、Milwaukee密尔瓦基

(密尔沃基)、Washington华盛顿、Proviolence普勒维丹斯、Richmond里其蒙、Kansas堪萨斯城、Charlotte查洛特、Cincinnati辛辛那提、Salt

Lake City盐湖城、San Diego圣地亚哥(圣迭戈)、Sacramento萨克拉门多、Memphis孟菲斯。注:美国的城市名后一般均需加上所在州的州名简写,因美国重名现象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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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本线简介、

①、日本的Main Ports分关东(Kanto)地区与关西(kansai)地区 Ⅰ)关东:Tokyo Yokohama(横滨)、Nogoya(名古屋)(关东:日本东北地区)

Ⅱ)关西:Kobe(神户)、Osaka(大阪)、Moji(门司)(关西:日本西南地区) 其他Side

Ports(小型港口)有:Hakata(博多)、Tokuyama(德山)、Tomakomai(苫小牧)、Shimizu(清水)、Kawasaki(川崎)

对Side ports

直靠之Carriers甚少(OOCL,PIL有时直靠),多为KMTC(“高丽”)、Dongnama、Heung-A(三家均为Korea的)于Busan(韩国釜山)转船feeder去日本的Side Ports

○2、日本国内较有规模的Forwarder有二家:Sumitomo

及Nippon。它们于日本各地的W/H(Warehouse)及Branch(分公司)较多,而Nippon(“日通”)于HKG较有名气。

○3日线货中常见一些国外(日本)客户(进口商)指定某一家Carrier或Forwarder Handle其Shippment(货载)或cargo(散货)。原因是:日本有一些道路是被Carrier或Forwarder买下(经营权)。别公司不得进入。若欲进入需交路费,有的要在路口卸下以人手搬运至工厂

日线是东南亚地区Forwarders指定率(客户指定forwarder)最高之地区原因除上达外,另日本重视长期性合作,且forwarder替其提供进口报关、仓储(warehousing)、运输、物流(Logistics)、配送等额外SVC(service),故许多进口客人长期指定。 (六)报关业务

1、柜出闸有关事项:①重柜与吉柜进出码头均受到海关监控,出CY的柜须有“出闸放行条”(有人称“出闸纸”)闸口对放行条进行核销(一进一出需平衡)。例:对出闸之吉柜外拖去出口厂做完柜。重柜回场时,闸口对“出闸纸”进行“回场核销”操作

②南海码头吉柜出闸程序为:从《码头吉柜清单》中找出尚未申报之吉柜,填写《申报吉柜出闸清单》及四联《海关闸口出闸申报单》,递交南海国际船代公司(柜子是船公司自有或租入,它委托船代替之管理)申报,再取回已加盖海关及船代印章的申报章,吉柜便可外拖装货

③吉柜进出口报关时有吉柜专用号,与一般进出口报关比,其征税方式为“其他法定”、监管方式为“暂时进出口”。吉柜的报关费按票收(¥100/票)(不论多少个柜)

④出闸纸一式五联:海关闸检联、码头闸检联、海关核销联,车队联,理货联。(车队取柜需经理货办)。出闸方式有:吉出重回、吉出吉回、重出吉回、陆运吉进(将进口重柜陆运至Destination 拆吉后返回CY)

⑤国内各港间调运吉柜,也需报关。因为吉柜是一种特殊商品

⑥货柜出CY时(出闸)必凭放行条放行而对于拆吉后拖回闸口之吉柜(存于CY)若要入厂装货,则应重新办理放行条:到CY借取正本B/L,制作吉柜放行条一式三联同时递交海关,海关审核放行条上柜号(CNTR NO.)与B/L上柜号相符后于放行条上盖章,吉柜即可出闸

2、对货物的报关。

货物报关常遇到的有二种情况:①一般贸易的货物②“三来一补”者凭手册报关(合同报关) 先谈手册(合同)报关。“手册”的全名通常为《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而“合同”通常为来料加工、对外加工装配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业务中双方之合同(注:“合同报关”中的“合同”与一般贸易报关下讲的“合同”不同!后者指进出口公司提供的出口合同。) 与“三来一补”有关的名词:

Ⅰ)结转:指为委托人办理成品或关成品的结转深加工的报关手续。结转加工:保税货物在不同企业间的结转加工,进来料加工的半成品或成品不直接出口而结转给另一深加工企业继续加工后出口。

Ⅱ)结转业务:调出方持《登记手册》与审批作业表去海关,海关审批后交调入方,调入方持调出方关封及审批作业表,报关单等到海关审批,批后打单填表,由海关过机,凭过机单证提货

Ⅲ)“倒挂”:《手册》于未进料的情况下就出口成品称“倒挂”。一些企业与一个或多个外商签多个合同办理多本手册。若一本手册出口额已满就得用另一本空手册办理出口。这就出现了“未进先出”的情况。这样,可向海关解释:因外商急着出货,于是“借用”本企业的其他手册的料件,生产后出口

若《手册》出口限额已满但尚有料件剩余,这样通常将余料进行结转。产生的原因多半是生产工艺流程改进了,进料需求量减少了。于是可把余料结转至另一本手册进行深加工

Ⅳ)对合同出口者,称“合同报关或手册报关。一般可不通过报关行,或由工厂之报关员于海关“打单报关”。若需转关,则报关员于出货当地打单报关,于出境地转关,转关成功即可出口。

将“手册”及其他单证一起投入海关的出口单证箱中之后。于海关大厅的联网电脑中查询,看“手册”有没有被审核,若已审,则可带回“手册”填写(上述为某地海关的作法) 3、报关有关知识。 ○1、“授权书”:兹授权本企业报关员×××(No. ××××××)到____海关办理____公司合同项下____等进/出口报关纳税事宜(最后是授权单位公章) ○2、“代理报关委托书”:主要内容:合同号(出口合同)(于报关单中查询)、货名、件数、毛重、净重、价值(VALUE)(最后是代理方,被代理方盖章签字及联系电话、经办人姓名)注:“价值”栏要填贸易术语(价格术语)e.g.:FOB

Guangzhou CIY New York

○3报关单预录入后,对单。(电脑数据会传入海关电脑中心,暂时存储。)对单后,尚未过机(尚未向海关申报。)此时还可更改单证。若已过机,若修改,海关要收改单费,经反复对单确认无误后,将整套单子向海关电脑中心申报。 ○4“报关单”中“企业性质”栏及“征免性质”栏:进出口企业于海关注册后有企业编号,核对报关单时应注意企业编号的第6位(看是哪类企业以决定征免性质)1为国有企业、2为中外合作、3为中外合资、4为外资(外商独资)56则为集体与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出蓝色报关单,进料加工(国有企业)出粉红色的单,一般贸易出白单。 码头纸(重柜纸“尾纸”)上要盖4个章,a)报关行业务章,b)码头箱站章(证明柜已入闸)c)海关审讫印章(讫:结束之意)d)海关放行章

“报关单”上的Gross Weight.Net Weight:结合P/L(Packing List);批准文号,结合出口退税单;合同号应与Invoice上一致。

○5“出口退税单”:报关前是“空白的”,报关过程中,由报关员填写,连同已填妥的其他单一起交(投入)海关的“出口单证箱”中,等审核查验后放行。

○5若为“三来企业”,须有“手册”(由海关审核“手册”)

○6若Shipper委托Forwarder报关:货代需向客户索要合同一份(出口合同),发票一式二份、报关委托书、外汇核销单、P/L etc.

Forwarder填好“报关联系单”Fax给报关行:定舱号,柜型,数量,CNTR.No. Vessel. Voyage. POL. Port of T/S. port of discharge(destination). Closing(Closing

date、截关日)、拖车行名,预计回场时间,报关方式,经营单位。该单于报关放行(海关放行)当日,叫报关行回传给forwarder

整理单据→打单→修改→通过核销单号查外管局电子数据→过报关员卡→出正式的报关单→过机→第二次整理单据→一份留核销退税用,放进报关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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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关英语:

a) Customs-clearance 或declaration(“申报”)at the customs(“报关”:名词)

b) apply(申请)to(向)the customs. Declare at the customs(以上为动词“报关”) c)另:clearance of goods或entry也可指“报关”(n.) (clear the goods from customs:为货物报关)

d)“报关单”:bill of entry或application to pass goods through customs或customs debenture或customs declaration或entry(一个词)或report e)报关费:customs clearing fee

f)报关行:customs broker或customs house broker g)报关经纪人:customs agent h)报关港口:port of entry i)报关文件:entry ○8有关概念间的区别:

a)通关:指全过程(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结关)

b)通关单:注“通关单”与“报关单”迥然不同。含义大相径庭!它为植检,商检,卫检合格后,中国检验检疫局(CCIQ)发给的。(由它印制)(而“报关单”由海关印制的)。通常,对转关者。举例说明。e.g.于Zhongshan(中山)启运,于Shekou(蛇口)出境。通常于Zhongshan通过商、植检后,拿到“出境货物换证凭条”(内容:转单号,报检号,报检单位,品名,出口合同,HS(即商品编码),金额,评定意见(是否合格)。末尾有句“请凭此单到____局(这儿填蛇口验疫局)办出境验证手续”还有有效期至_____”当货运至蛇口转关凭此“凭条”换取“植,商检证”(通常收取几十至100元的“换证费”

有的写为“货物出境时请持此凭单(凭条)到出境口岸验疫机关查验、货证相符,则签发通关单或换发验疫证书”

对非转关,而在启运地报关者,于报关前若要植商检,也得先拿“通关单”(若植检不合格,熏蒸后拿通关单)(此单证明该货各方面验疫合格,可以报关)

c)结关:海关放行后的一个程序,将获放行的有关资料及货已装船的资料送交海关,备案存档及后续的出口退税(外汇核销)等工作。

d)关封:转关下,将有关资料封入袋中封上封口,盖上海关公章,带至下一关区再拆 e)拆关:于转关地打开关封;还指打开吨车或货柜上之封条

f)卡关:出现问题未通过海关查验或海关审核资料时认为有不符情况。 g)封关:转关下于启运地封关(将货物及运载工具加封;对资料加封) h)清关:Ⅰ)有人认为同“报关”; Ⅱ)有人认为同“通关”,

Ⅲ)有人认为海关放行后即为清关

Ⅳ)有人认为,货已运出A关区进入B关区后。对A关区而言即为“清关”(转关下);若非转关下,货物走出国境(报关者将资料收齐交海关证明货已出境)即为清关

Ⅴ)台湾贸易辞典言:清关=通关。指全过程,英文叫clearance I)关锁:为海关加的。适于转关下或被海关查封的货(柜)。外形与子弹封不同,但也需剪刀才可打开。它如小指般粗细、内为园珠笔芯般大小的钢丝

J)铅封:通常指铁皮封,易生锈不很牢固,用手即可能扭断

K)集报(集中报关),将若干个柜一齐报关;于HKG进出口货可先行出口/提领,待离港/入境后14天内再向海关申报。将若干柜资料汇齐向HKG海关申报(也叫清单报关);另:一个柜中装的是几家货主之货,对此柜中几种货一起报关也有人称之为集中报关。 ○9退核销单

a)当货装船后,Forwarder及时从customs broker(报关行)取回退税联&核销单

b)OP再次与财务确认是否所有费用客户均已付清;若已付清,则退还核销单给客户;否则,押住。

○10当遇海关查柜时,可能产生码头的吊柜费、拆柜费、卸通道费(将门打开,不全部卸空而卸出一个通道) ○11报关单上的“结汇方式”栏有:信汇,电汇(T/T),票汇,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信用证(L/C),先出后结(先出货后结汇)、先结后出(先结汇后出货:此种情况少见);其他 ○12核销单:出口单位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外管局)申领收汇核销单(申领时,它加盖“监督收汇”章),报关后,海关于有核销单编号的核销单及有核销单编号的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

○13许多小工厂,不申报一般纳税人资格(欲逃企业所得税等)又无进出口经营权,自然领不到专用增值税发票。

○14货物报关的时间:a)进口货:于运输工具(单上“means of

conveyance”栏即填“运输工具”,convey“传送、传达、送达”;conveyance为其名词)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b)出口货,装货(装车,船,飞机)后24hr之内。

○15对通运货物:

载有通运货物的运输工具,于到我国的第一个口岸时应在《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报告书》或《国际民航飞机进口舱单》上注明通运货物的名称,数量;未经海关许可,不得从运输工具卸下通运货物;因装卸其他货物需倒装卸下时应向海关申请,在海关监管下进行并如数装回原运输工具。

○16、尾纸:(Receipt)、重柜回场后CY给的Receipt及散货(未装入柜中)入散货仓后,仓库给的Receipt也可叫“尾纸”。二者的用途之一均为报关必需。

○17吉柜进出口时也必履行报关(转关)手续。绝大多数吉柜为暂时进出口商品。(若某建筑商进口吉柜用于工地住房,则为永久性进口商品)因此,吉柜在不同关区间调动必受海关监管(报关),这与普通商品不同(比如,某公司进口一台洗衣机,只要进口时报了关,以后你在国内从一地调往另一地勿需再报关)若永久性进口吉柜,要纳关税。而用于装运货物的吉柜为船公司于全球不同地方调运,它是不用纳关税的。因此海关要监管它。 a)有关转关知识

①办转关运输应具备的条件:a)指运地与启运地设有海关机构。B)承运转关货物的企业是经海关核准的运输企业。c)运输工具与装备应具备密封装置及加封条件。

对转关货物,货主不能开拆,改装,调换,提取,交付(未经海关许可下)、对海关于运输工具及货物上施加之封志(包括海关认可的商业标志)须保持完整,不得开启或损坏。 ②进口转关程序:a)申报。凭拖车行的“司机纸”(ex《进境汽车载货清单》;若出口,则“司机纸”为《出境汽车载货清单》)的编号、车牌向入境地海关申报。

b)车辆行驶转关专用通道,于通道办理转关手续。

c)司机向口岸海关通道岗亭递交“司机纸”一式二份,司机签证本,关锁换领券,并于关锁换领券上签名并注明车牌号

d)通道关员办理转关手续,对车辆施加封志 e)海关放行车辆

f)司机按规定路线于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指运地海关

由于从入境地至目的地(指运地)期间为转关运输,受海关监管,海关要加封

③出口转关程序:企业提前向海关申报→报关单被海关放行→车辆到达口岸海关出境时行驶转关专用通道→直接于通道办理转关手续→海关放行车辆。

货物车场转关:货物从一个关区运至另一个关区,转关形式为“汽车转关”,转关时必填定转关货物放行条,所填内容包括两地海关编码,车牌号,柜号,关锁号etc.

然后于启运地办理转关手续,海关审核后放行货物,凭放行条进入指运地的堆场,经该堆场海关(指运地海关)审核打单,即完成转关。

有的地方,于转关地,将柜拖入码头(CY)拿到“场单”(Dock Receipt)海关于“场单”上盖放行章后方可装船出境。

④转关手续具体交由谁办:

a)委托报关行做,填写《委托转关单》

b)由拖车司机帮忙带本(司机本)转关,将资料交给他打单。报关员将司机本、出境汽车载货清单(“司机纸”)、海关关封交给司机,由司机把货物连同文件送至指定离境口岸办理(注:此种为监管不很严格的地方的不规范作法) ⑤对“合同出口”(非一般贸易,指“三来”企业)工厂报关员于出货当地海关打单报关,于出境地转关即可出口

⑥对珠三角的(柜),通过拖车或驳船运至HKG的货(港销货或中转(远洋)货):向香港海关申报,程序简单,收费低廉

有4种货品为dutiable cargo (应课税品):酒类(含乙醇酒精);烟草类;碳氢油类等石油产品;甲醇酒精类(工业用途)

香港属自由贸易港,类似无海关状态,进出口货物均可先行出口或提领,待离港或入境后14天内再行向HKG海关申报。

b)有关检验检疫:①几年前,卫检、动、植检,商检三家即已合并,称“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 缩写为CCIQ(以前“商检局”

缩为CCIB)全写为:Entry-exit Inspection &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CIQ可写为:China’s Commodity Inspection & Quarantine)

通常,人类吃的,用的(穿的)商品一般要卫检;木质货或非本质货但含木质(草制品)包装的、必植检。许多发达国家(欧、美、澳、新)对无木质的货需提供“无木质包装证明”;对含木质者(货物或包装)需提供植检证或熏蒸证。取得植检合格(或熏蒸)证书后即可取得通关单,然后再去报关。

②Fumigation(熏蒸)有关费用:a)熏蒸费b)熏蒸代理费c)文件录入费(DOC)d)植检费e)熏蒸吊柜费 ③Fumigation

:将ctnr拖至熏蒸场a)给杀虫公司做,出熏蒸证(有国际环保协会认可的标志;b)给CCIQ(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做。它比一般的杀虫公司权威,且认真,严格些。

c)进口货物报关所需单据文件:

○1、Consignee若有进出口经营权:A、代理进口报关委托书;B、进口报关单证;C、提货证明(D/O;少部分地方用B/L或B/L

copy);D、运单copy(空运下);E、销售合同(一般贸易下);F、P/L(Packing List装箱单);G、Invoice ○2、Consignee若无进出口经营权,除○1全部单证外还需“代理进口委托书”

10出口所需报关单据文件:

A、一套报关单据,含出口合同、发票、P/L、出口报关单、报关委托书 B、核销单(有广州海关备案) C、托运书 D、安全证明

E、外地客户的单证需在广州海关有年审,有备案

11以下为熏蒸/消毒申请书的内容(Application of Fumigation/Disinfection) a)Name and Address of Consignor(发货人名址);b)Name and Address of

Consignee(收货人名址);c) Description of Goods 品名d) Quanity Declared 报检数量e) place of Origin 产地f)Mark ﹠No 唛头及号码(唛码)g)place of

Despatch启运地(despatch=dispatch发送、运送)h) port of Destination i)Means of

Conveyance运输工具 j)Duration ﹠ Temperature 熏蒸/消毒处理持续时间及温度 k)Treatment 处理方法 l)Chemical ﹠ Concentration 药剂及浓度 m)Description附加声明 n)Ctnr.No柜号 o)No. of certificate(需证书份数):_originals ﹠ _copies( 几正几副)

p)“现申请对货物、整柜熏蒸/消毒,若对货物产生质量影响,申请人愿承担经济责任”。申请单位_签名_日期_ q)审批意见_

r)处理意见:熏蒸公司_熏蒸人签名_完成_时间_ s)证书编号 _ (注:若为散货,表中“柜号”栏不填!) (七)HKG码头作业方式

理解以下英文:

1、珠三角的驳船至HKG若需中转,则有三种作业方式:

①交大船(交tackle或叫By tackle或Tackle交收):大船停于锚地中,驳船靠于大船边,大船与驳船间可以停靠一带吊机之趸船;若大船本身有船吊则勿需趸船;

②交水位(即CY water front):交于浮筒上之公趸。公趸两边均不着岸;

③交公趸(交趸=交趸船)即By floating yard。趸船上均配有吊机(通常驳船无吊机),公趸挂在拖轮上可移动。

2、From Zhongshan(via HKG)to Taiwan:USD100/20’GP、USD180/40’GP、USD200/40’HQ.

I)By tackle term plus THC HKD600/20’、HKD900/40’

指:去HKG之feeder不靠码头,于锚地中交到大船上去(运至大船吊钩tackle能够得着的地方);即“船边交收(TACKLE)”

II)By floating yard should plus THC HKD900/20’、HKD1200/40’ floating yard专指珠三角之feeder至HKG后交趸船(公趸交收)(公趸固定于某水位,两边均不着岸) III)By CY term plus THC HKD1200/20’、HKD1800/40’ 指Feeder上的柜先卸至HKG大码头,再转仓或不转仓而装上大船(仓:HKG指货柜堆场CY为“仓”;转仓:即将柜从CY上的一个位置移到另一较远的位置)。即通常说的“大码头作业”(即“卸本场”或“拖车转仓”)

③与②很接近,之所以叫“水位”,是因大船公司(偶尔驳船公司)租用HKG港外的一片水域专为自己船收柜用,附带也为别公司服务(有空闲时);

④交CY,即Feeder上的柜先卸至HKG大码头再装上大船或转仓(从一个堆场转入另一个堆场)而装上大船,即“大码头作业”。

注:以上①②③通常称为“中流作业”,但有些人所言之“中流作业”仅指上述①的情况! 香港中轉運輸之作業方式及業務簡介 一、香港港口狀況概述 A、地理及經貿之發展——

*香港位居珠江三角洲的出口,是華南地區之門戶,本身之地理位置十分優良,在中國之改革開放且全力發展經濟之過程之中,占相當重要之地位。

*香港是亞洲地區重要之經濟中心,由於本身擁有國際水準之經貿設施及國貿網路,並與中國有獨特之聯繫,故重要性不可言喻。

*因地理位置之優越性,香港長期以來列名全球四大港口之一,本身以國際之轉運貨櫃業務爲主,然隨著華南地區口岸之積極發展後(尤其是鹽田/蛇口),對其未來之發展呈現極大的競爭壓力。 B、海運之發展及操作類型——

由於HKG之地狹人稠,本身之環境條件限制了大規模之貨櫃港口/碼頭之開闢發展,然由於其開創出獨特之中流操作,已增強中轉貨櫃之吞吐能力,此部分與其他之國際級大型港口有極大之不同。

二、香港之海運作業方式:

A、中流作業(MIDSTREAM OPERATION)——

*HKG於70年代開展,其作業方式系於海上作船邊之起卸動作,初期以散裝貨爲主。而到了80年代初期,因市場發展蓬勃之需求,代之而起的是大量之貨櫃交收。到了1995年,已有290萬TEU之貨櫃以中流方式處理,占HKG全部處理量之25%。

*中流作業是母船(MOTHER

VESSEL)停泊於HKG附近海上之浮筒或錨區,再由負責船邊作業之中流倉公司派躉船,同時于船邊二側作起卸或交收櫃動作,而完全整個運作。 B、大碼頭作業(HIT或MTL)

*由1972年9月份第一艘CONTAINER VESSEL抵達葵湧之貨櫃碼頭卸貨後,至今全HKG擁有8個貨櫃碼頭,計18個貨櫃船泊位。

目前HKG二大貨櫃碼頭爲H.I.T(HONG KONG INTERATIONAL TERMINAL)與M.T.L(MODERN、TERMINAL LTD).

三、中流作業V.S.大碼頭作業之優/缺點比較: MIDSTREAM OPERATIONTERMINAL OPERATION 操作成本&收費較便宜極爲昂貴

船邊操作速度較慢極快

作業方式以躉船之吊杆起卸以橋式起得機(GANTRY CRANE)起卸

受環境客觀因素影響EX(豪雨、強風、海浪)影響操作,甚至無法作業較不受影響 船邊作業時間限制可24HRS作業,然午夜後較不適合,且收費較高24HRS作業

CY提櫃時間&方便性非24HRS作業,一般約爲8:00~19:00;提貨較不方便,開倉速度較慢24HRS作業,開創快,进而提貨亦快,利於HOT BOX DELIVERY

CY提櫃地點中流倉分佈各地,部份路途較遠者,因跨區而拖車費較高葵湧區交通方便 中轉貨物之操作安排適合中轉海運FEEDER貨載適合中轉拖車,不利中轉駁船

對貨物/貨櫃之傷害較大較不受影響 場內倉期之規定較寬鬆極嚴格

香港中流作業之海運中轉模式&流程:

A、卸本場(CY)---CY LOCAL CARGO卸於本場並提供收貨人以CY方式自行來提領貨櫃

B、拖車轉倉(T/S VIA LOCAL INLANDRAG)---對部分全程轉運貨,亦由船公司以拖車方式轉倉,拖至二程公司小水位交櫃中轉

C、水位交收(CY

WATERFRONT)---對部分FEEDER,願意過來CY本場之泊位(水位)靠泊交收櫃者,可將貨櫃移至WATERFRONT旁,

以吊杆交/收(TO/FM)FEEDER

D、船邊交收(TACKLE)---直接由船邊吊杆作船對船之過舶動作,速度快,操作成本低,極適合作中轉運作。 E、公躉交收(FLOATING

YARD)---對部份量少或其他原因,而無法作船邊交收(TACKLE)之貨載,爲節省動作成本,幫卸於大型躉船之中來待FEEDER公司作交收櫃之作業,而費用成本亦不高。

本场:可能指大船(或驳船)公司租用的水位或泊位边的CY(相对于水位而言的) *動作成本之比較---(B)>(C)>(E)>(D)

*HKG不管是中流或大碼頭操作,對危險品(D.G. CARGO)或不規則之大型貨(OUTGAUGE CARGO)之操作規定蒙古自治區&場內倉期限制極爲嚴格,幫在攬收此類CARGO時務必小心。 香港海關之作業規定&注意事項:

*依香港法制第一O九章就課稅品條例,進口應課稅品須向HKG海關申請許可證,其種類計有下列4種(a)酒類(含乙醇酒精)(b)煙草類(c)碳氫油類等石油産品(d)甲醇酒精類(工業用途),由於有以上之規定,攬收以上DUTIABLE

CARGO 較爲麻煩,故一般船公司均不攬收。 *香港屬自由貿易港口(類似無海關狀態),幫進出口貨物均可以先行出口/提領,待入境/離港後14天內再行向海關申報,意即船公司&貨運業者有責任替HKG海關作第一線之過濾與處理 *各項申報作業規定——

(a)中轉申報(TRANSHIPMENT DECLARATION):對於中轉貨物(T/S CARGOS),船公司必須製作T/S、B/L(THROUGH

B/L)全程提單,另連同艙單(MANIFEST)遞交香港海關,以申報之-;______期將會有罰款,或其他嚴重之處分。 (b)以上能作中轉貨物申請之運輸單位必須具備有中轉證,香港政府規定之業者必須是海空運公司____埠倉儲及拖車運輸業者始可。

(c)有關紡織品貨轉口須填報一套TTR(TEXTILES TRADER

REGISTRATION)轉口證給入口及二程出口之單位(EX.船公司&運輸業者),一併再遞交海關申報。

(d)植物櫃轉運必須在船到前向漁農處植物科申請轉口證,須提供文件爲INVOICE/PACKING/出口國之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大陸進口檢疫批單。 貨櫃進出香港之中轉報關動作: A、工廠需備文件---

*正本的PACKING LIST 及 INVOICE *進(出)境汽車載貨清單(司机纸)

B、客人自行報關——(亦即收貨人在HKG有真正且實際操作之公司)

*須在香港以註冊公司名義,在貨到十四日內向香港海關申報貨物詳情,並繳交貨物“從價稅”(按貨物總值計算,一般貨物大約須繳付千分之五;衣服、鞋等貨物大約須繳付千分之八。)否則香港統計處會發函追查貨物是否已報關,一經發現超期,會被罰款由HKD40~HKD100/星期不等,貨櫃如從海運進港時被香港海關扣查(俗稱:細扣),收貨人必須向海關提供貨物明細清單,並約同關員一併到貨倉查貨無異後方能提櫃,如從陸路進入香港被海關查貨無異後即可進入香港。

*須自行與船公司辦理轉單手續並支付所有費用,如進出口貨物中有紡織品,更必須將紡織品LICENCE在轉單時遞交船公司及香港海關,

*自行安排運輸及支付運費。

C、商務代理代爲報關---(收貨人在HKG只是一家紙上公司PAPER COMPANY)

*借用辦公室地址代客人在香港註冊成立公司,並代向香港海關,貿易署及統計處辦理貨物進出口報關手續等事宜,並代客人墊付貨物“從價稅”(每年向客人收取代理服務費約數千元,並每SHIPMENT收取HANDLING

CHG由HKD100~800不等)

*代客人辦理轉單手續,做商檢,衛檢,産地證,開L/C和代墊費用,如有紡織品更會代爲申報及準備紡織品LICENCE。(按個別動作收取不同手續費) *代客人安排運輸

廣東地區客戶經由海運駁船V.S中港拖

車二種運輸方式之優缺點比較及作業流程

一、前言與市場特性:

A. 珠江三角洲幅員廣大,又有河道遍佈,故其進/出品運輸常牽涉到較複雜之複合運送方式,故必須安排之服務項目較多。 B.

珠江東岸之深圳/東莞/惠州(東)等地區因鄰近HKG,故中港拖車方便,成為主要之運輸模式,然隨著鹽田/蛇口及東岸各小港口之擴充投產,故海運駁船之運送方式逐漸佔有一席之地。

C,珠江西岸及北部流域之地區,由於路途較遠且海運港口,海運駁船服務十分成熟,故一向以海運方式為主要之運輸模式。

二、海運駁船與拖泥帶水車方式之優缺點比較: A. 海運運輸之優點—— (1)避免額外費用的產生:

陸路運輸常常會產生國際電話聯繫費用,香港進出口後價稅,入車場費用及種種因查貨而發生的拖車過夜、逾時費等不可預見的額外費用,採用海運運輸,盡可省卻諸如此類不必要的開支。 (2)免除重複報關的困擾:

陸路運輸是逐櫃申報形式報關的,而海域報關是以每票即每批貨作為報關的依據。如此可免除因多重報關而結生出的額外費用,尤其是一次性大貨量進出時,海運運輸的優點更加明顯無遺。

(3)了卻二次查驗的煩惱:

因陸路運輸要跨越不同的海關轄區,所以貨物經常遭遇不同關區海關的查驗,耗時,勞神,且常導致拖車到廠時間之延誤,而致人員、機具之耗費時間在等待卸貨上,而海運運輸在當地一次通關即可,簡便易行,確保貨物運輸的時效,另部分口岸之海關關係較佳,較易體諒工廠進品貨物之小瑕疵。 (4)可享受場內之免費倉期,得天報關及合同之周轉:

因大陸碼頭可提供貨到後約5天之免費堆存期(視港口規定而有不同之天數),故得於工廠報關動作及合同之周轉,另客戶亦可視其人力及倉庫容量,於貨物放行後從容地ORDER進櫃之時間及櫃數,十分方便準時,另若工廠不慎發生逾時或過夜壓車現象,其金額較中港車便宜很多。 B.海運運輸之缺點——

(1)運送時間會較陸路運輸天數增加:

由於二程FEEDER大多於香港時間晚間開船,第二天抵大陸口岸,且由於航速限制,故其運送速度較拖車會晚一二天(除非其是于HKG中流作業以TACKLE方式接櫃者),對部分貨物較急客戶則較缺乏吸引力。 (2)部分轉運安排之運輸成本會較陸路運送者為高:

由於珠江東岸距HKG較近,無論是深圳或東莞地區,仍以中港拖車方式為主流,速度快且便宜,然若進口櫃系先卸於HKG

CY場後再作海運中轉運送者,則其除HKG LOCAL CHARGES(EX. THC. DOC

FEE)需全額支付外,另需支付於HKG之轉運費用(EX. 若靠水位交收櫃,則需支付WATERFRONT CHARGES,拖車轉倉則有HKG

LOCAL拖車,入關,水位吊費等),二程海運運費,大陸口岸之碼頭費,大陸到廠拖車費等,加總後會較以陸運方式來的高。然若客戶頭程安排之船公司可以允許以中流方式TACKLF接櫃者,則因一般作法是只需支付1/2HKG THC,則可節省部分成本,其中20’有價差,而40’則與陸運差不多,至於東岸大批量之貨物與珠江西岸工廠,則不得不使用海運之運送方式。

(3)大陸港口海關之拆櫃,查驗率常較陸運車檢場嚴格:

由於陸路關之查驗較松,故對於部分客戶進出口貨物之品名,ITEMS較雜者,其認為通關查驗會較走海運關來的寬鬆,然若出問題卡關時,則陸路運輸之壓車費,勞務費將十分可觀。

(4)對進出口工廠之報關員及時性合同之周轉較麻煩: 由於工廠成品出口以歐美線CIF

HKG/鹽田/蛇口為主,故常必須至車檢場報關,若走海運進口,則必須報關員親至碼頭辦理申報清關手續,對部分路途較遠者,不利工廠報關員之時間調配,合同之周轉,及各項單證之申辦作業。

海運駁船運輸之作業流程: A. 進口——

(1)裝貨港至HKG之頭程CARRIER運輸。

(2)CARRIER全程運輸人(HKG OFFICE)於船到前,將待轉運之客戶資料交予FEEDER,並由其PRCOFFICE 對收貨人進行預報通知/確認進口資料,完成 後給以製作正確之二程艙單,提單(D/O)等。Delivery Order小提單

(3)FEEDER於獲得CARRIER(HKG)之頭程D/O RELEASE之後,派駁船至指定地收櫃(即船邊/公躉/水位),完成後航行至大陸水域。

(4)駁船必須先向大陸海運監管海關(EX,珠江流域屬大鏟海關所管轄)報到,並於遞交MANIFEST完成輸單及查船等封關放行動作,監管駛抵目的港。

(5)駁船抵碼頭經邊檢查驗後,報當地海關進行拆封,經錄入條碼海關核對電腦資料無誤後,進行清關及清船之動作,待完成後,FEEDER取得卸貨紙由碼頭進行卸櫃入場作業。

(6)當天或隔日,報關人員帶齊報關資料(EX.合同手冊/進口報開清單/商品編碼本/公章/裝櫃明細等等),先至FEEDER碼頭OFFICE領取提單(B/L)後,至報關開行打大量,並至海關綜合科報關。

(7)海關動作經審單(審單/復審),驗貨查櫃後放行,並由FEEDER或收貨人調派拖車送櫃至工廠,而貨物拆空後,空櫃拖返碼頭交還。 拆空即為拆吉。 A. 出口——

同上所敘,將流程倒回推論。 四,陸運拖車運輸之作業流程:

A. 進口——

(1) 裝貨港至HKG之頭程CARRIER運輸,並卸存進口貨於CY場地。

(2) CARRIER香港公司拖車部通知收貨人,並約定貨櫃之拖送日期及交收報關清單檔事宜。 (3) 運送當日或前日由拖車公司將待運櫃由CARRIER CY

場(在HKG境內)拉出,經過邊境口岸,並於一線或二線關作封轉或清關動作後拉櫃入廠卸貨。 (4) 空櫃拖返HKG交回CARRIER之DEPOT(櫃場),完成進口動作。

出口——

(1)中港拖車出口依工廠指示,安排於指定日期/時間內將空櫃拖抵裝櫃地點裝貨。 (2)客戶報關人員于車進行出口報關,經海關放行後出境,並寄交指定結關地點。 (3)客戶提供正確出貨資料予船公司作單,當船隻ON-BOARD後結束出口流程。 結論:

(1)SALES/OP人員必須充分熟悉海運及拖車之優缺點,給以依客戶之喜好作推薦使用之建議,另依公司政策及避免EXTRA

CHARGES之發生困擾,以說服客戶採取全程海運之運輸方式為第一優先。

(2)以上二種運輸系統之作業方式/流程,基本上適用於廣東省各地區,然需注意的是其當然會隨不同之港口/碼頭,或工廠所處管轄海關之不同而有差異性,故各項作業細節/程式仍賴個人實地操作學習後獲得清楚之概念。 (3)中港拖車之運輸成本及衍生金額龐大,故OP人員在FOLLOW UP貨載時務必小心謹慎,以免巨額LOSS發生。 (八)東莞地區經由深圳出口之作業流程 經由駁船海運出口:

A. 正常貿易出口(需轉關)流程——

1、接到客戶的BOOKING

2、填寫一張S/O。S/(指shipper)處只需填“東莞億通”,也可以不填;C/(consignee)&N/(notify)等處可不填,只需填船名,航次,起運港,目的港,並在下面的備處注明需訂幾個多少尺的櫃子,並視工廠所在地與哪個碼頭比較接近,可指定放那個碼頭的櫃子。

3、將填好的S/O FAX 給司蛇口辦事處(范小姐)。於蛇口辦事處訂艙

4、蛇口辦事處放蛇口的S/O(放相通知單“放櫃紙”上有提械&還櫃地址,訂艙號,船名航次,頭程截關日,提櫃日等)。

5、安排拖車將入箱通知單和工廠地址及具體裝貨時間,聯繫人等FAX給拖車公司,讓其據此單去提吉櫃,提醒司機要帶司機本。

6、裝貨前一天與拖車公司聯絡,確定拖車是否安排妥當。 7、裝貨當天,、追蹤拖車是否順利提到櫃,是否準時到工廠裝貨。

8、裝完櫃後,確認裝貨資料有無改變,拖車到工廠所屬海關封關。轉關下于啟運地關區封關,于轉關地拆關,進CY拿場單蓋“放行章”及裝船。

9、拖車把重櫃還場。進行拆關,蛇口海關驗放無誤放行貨物。

10、結關日當天做提單資料(即補料)給我司香港部。

11、櫃子上駁船,駁船於HKG去接大船,在大船開航當天,跟我司香港部追提單核對,核對無誤之後出正本提單,若要電放,則要寫電放委託書,(一般HKG會直接作,不用填署) 12、對於涉及FORWARDER的業務,則還須做帳。 13、追帳,收款,付款。

REMARK:轉關出口,一般要提前一天裝櫃,以便有充裕時間作封/轉關之動作。 B. 一般貿易出口流程——

一般貿易所提供蛇口出口與正常報關出口的差不多,只是在1~2之間多了以下動作:

據客戶所提供清單資料跟相關貿易行詢價,找適合的(貿易行)報關行,確定可代為報關出口。 正常報關出口流程中的5和8在一般貿易中分別改為以下動作:

1、拿到蛇口的S/O之後,安排拖車,一般貿易大多買深圳單,故拖車不需司機本,但裝貨時間必須於蛇口截關日提前2~3天,安排時間上儘量放寬鬆,提前三天較好,不過可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若某段時間查櫃較少,客人的貨又較急,可按客戶要求,提前兩天裝貨,但若要查櫃的話,一般都需三天時間。

2、裝完櫃後跟工廠CFM(confirm)裝貨資料有無改變,然後將裝貨清單,櫃號S/O(訂艙號),頭程船名航次提供給貿易公司報關。 REMARK:

1、從蛇口出不須提供重櫃紙,鹽田出則要將重櫃紙交貿易行所指定報行才可報關。

2、不管是轉關出口還是一般貿易,在整個流程中,要密切跟蹤工廠情況及拖車提櫃與裝貨情況,直到貨櫃裝船,之後,還慶注意準時到達目的港,客戶提貨情況,認客戶感覺到我司的服務質量比一般公司更具優越性,OP人員更有責任感。

2、另有關買單費須提供詳細之資料方能報價。例如:貨物品名,品牌,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包裝件數,包裝種類,重量材積,海關編碼等,若出口產品為機器須再提供使用說明書,而且買單費用是浮動非固定的,故須在每次出貨時再次查詢。

C. 出口報關流程——

1、出口商把貨物送到船公司指定的口岸碼頭或口岸海關。

2、填妥及帶同以下有關資料前往口岸海關辦理申報(依企業及產品類別而有不同):A.蓋有公章的報關委託書;B.出口貨物報關單;C.兩邊蓋有公章的出口外匯核銷單;D.合同(出口合同);E.發票正本;F.裝箱單正本P/L“場單”;H.出口手冊;I.許可證;J.重櫃進場證明書。即尾紙,重櫃紙。 3、由報關行輸報關單,

4、到代理(外運或外代)編號蓋章,並繳輸單費,由其二次輸單(七聯單)。 5、憑相關檔向海關遞單。

6、碰檔後進海關綜合科後續處理,約半天~一天出單。 7、報關行將資料送交碼頭,關員驗貨後放行。 8、報關員將入行條交碼頭,安排裝船運載離境。

(九)中货内贸出口货流程

中远国货(中货)做内贸(沿海运输部)程序:客户(shipper)传B/N(Booking Note)若有舱位则给B/N配B/N No.

→传放柜纸(Carrier

放吉柜给Shipper装柜)→客户做柜后fax“点单”(列明柜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的清单,功能类P/L),给“我司”(中货国内运输部)→我司将该水船所有货柜资料汇总,交Document

Dep.(单证部)进行预配船工作→(船开后)填实配船箱量及实配情况→填“承付单“(一式四联)(业务员签字后)给部门经理审签后,给财务部审签,财务凭“承付单”支付或收款

→留下“承运单“第四联(业务员留底)将“承付单”交OP部制B/L→将B/L

FAX给客户并随船一份“对帐单”(凭“承付单”制出的,有公司银行帐号)→收到客户传来的“水单”后→OP将“水单”交财务核查freight是否已到账(已汇至我司账户)→(若到账)若客户又fax来Telex

Release Application(电放申请书),若同意为客户电放→ 部门经理(Dep. Manager)签字后将T/R

Letter(电放信)fax至POD之Agent(the Agent at POD)→目的港客户(consignee)凭这以前收到之B/L

Fax件,报出T/R

No.(电放号)并出具ID证明(业务员身份证、工作证)→放货。若consignee委托(appoint、entrust)报关行的人员提货,则叫来人出示报关行证明)。 注:国内运输(内贸)多用Sea Waybill海运单

一、接受货主询价

1、 海运询价: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 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 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 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④ 分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 并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 海运费

① 预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 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 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1、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① 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② 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③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④ 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复印件; ⑤ 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① 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 list)货主重新提供报单,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② 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正本、正确的报关单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15:07 | 添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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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运实用知识汇总 ★国际铁路货运线的分布 1.西伯利亚铁路

2.欧洲铁路网

3.北美横贯东西铁路线

4.西亚--欧洲铁路线外贸知识 ww.cn

★我国通往邻国及地区的铁路线及国境口岸

1.滨洲线--自哈尔滨起向西北至满洲里,全长935公里。

2.滨绥线--自哈尔滨起,向东经绥芬河与独联体远东地区铁路相连接,全长548公里。 3.集二线--从京包线的集宁站,向西北到二连,全长364公里。

4.沈丹线--从沈阳到丹东。越过鸭绿江与朝鲜铁路相连,全长274公里。

5.长图线--西起吉林长春,东至图们,横过图们江与朝鲜铁路相连接,全长527公里。 6.梅集线--自梅河口至集安,全长245公里,越过鸭绿江直通朝鲜满浦车站。 7.湘桂线--从湖南衡阳起,经广西柳州,南宁到达终点站凭祥,全长1013公里。 8.昆河线--从云南昆明经碧色寨到河口,全长177公里。 9.北疆线--从新建乌鲁木齐向西到达终点站阿拉山口。

大陆对香港地区的铁路货运,由内地各车站装车运至深圳,深圳站是我国广九铁路中段的终点站,罗湖桥为深圳通往香港的铁路口岸际贸易 外 www.

★我国对外贸易公路运输及口岸的分布

1.对独联体公路运输口岸:

新疆:吐尔戈特,霍尔果斯,巴克图,吉木乃,艾买力,塔克什肯。

东北地区:长岭子(晖春)/卡拉斯基诺;东宁(岔口)/波尔塔夫卡;绥芬河/波格拉尼契内;室韦(吉拉林)/奥洛契;黑山头/旧楚鲁海图;满洲里/后贝加尔斯克;漠河/加林达。 2.对朝鲜公路运输口岸:

中朝之间原先仅我国丹东与朝鲜新义州间偶有少量公路出口货物运输。1987年以来,吉林省开办晖春,图门江与朝鲜嵅镜北道的地方贸易货物的公路运输。外运总公司与朝鲜己于1987年签订了由我吉林省的三合,沙坨子口岸经朝鲜的清津港转运货物的协议。

3.对巴基斯坦公路运输口岸: 新疆的红其拉甫和喀什市。

4.对印度,尼泊尔,不丹的公路运输口岸: 主要有西藏南部的亚东,帕里,樟木等。

5.对越南地方贸易的主要公路口岸:

主要有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区的河口和金水河口岸等。 6.对缅甸公路运输口岸: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自治区的畹町口岸是我国对缅甸贸易的主要出口陆运口岸,还可通过该口岸和缅甸公

路转运部分与印度的进出口贸易货物。

7.对香港,澳门的公路运输口岸:

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文锦渡和香港新界相接,距深圳铁路车站3公里,是全国公路口岸距离铁路进出口通道最近的一个较大公路通道。通往香港的另两口岸是位于深圳市东部的沙头角及皇岗。对澳门公路运输口岸是位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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