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商社会”说和“富民社会”说的理论阐释(笔谈)-2019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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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商社会”说和“富民社会”说的理论阐释(笔谈)

●特约主持人:北京师范大学“985”工程特聘教授葛金芳 ●主持人简介:葛金芳,北京师范大学“985”特聘教授,杭州社会科学院南宋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教学名师。中国宋史研究会原副会长、湖北省经济史学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出版专著18部,在《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新华文摘》等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唐宋之际的经济变迁与政策转轨”、湖北省教育厅社科重点项目“宋代外向型经济研究”等课题。获国家图书奖荣誉奖(《中华文化通志》)、国家图书奖提名奖(《中国经济通史》)、省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与三等奖等10余项。 ●主持人话语:新世纪以来,就中国史研究而言,其视角逐步下移,着力讲求深耕细耘和扎实厚重,涌现出一大批关注社会底层和具体细节的学术成果,佳作迭出,成绩斐然,然其“碎片化”倾向亦略显端倪;同时数十年来,学界关注的理论话题和宏大叙事,如长期停滞说、冲击反应说等,大多来自以美、欧为代表的西方汉学界,出自中国学者自身的理论建树和提炼概括亦不多见。这种情势或许是中国学人在国际汉学界的话语权不足之重要肇因,善谋者当思改进之策。实际上,我国学人在中国史研究

的深度和广度上绝不输于域外学者,理应在事关中国史研究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理论建构上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近年来,中国史学界相继出现的“农商社会”说和“富民社会”说,就是尝试运用跨断代的长时段眼光,为概括我国传统社会之演进轨迹及其文明特质而提出来的两种假说。这两种假说的视角和理据虽有不同,但其学术旨趣和理论追求却在逻辑上具有相似性,这就是超越西方中心主义历史叙述,从中国传统社会较长时段的演进轨迹出发,提出中国学者观察自身历史和社会的理论概括与概念体系。作为历史学者,当然必须是某一断代史或专门史的专家,但同时亦应拓展学术视野,对研究对象的整体特质及其历时性演变保持敏锐的洞察力,故在从事专项研究的同时亦不妨运用综合的心态和宏阔的眼光来观察自己的研究对象,以自己独到的论断和概括贡献于学术界。此即前贤“学术乃天下之公器”,“考据、义理和辞章当各擅胜场”之教也。

本专题之三篇文章皆属“义理”之作。柳平生、葛金芳将农商社会界定为介于古代农业社会和现代工商社会之间的一个历史阶段,并在勾勒宋元明清农商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演进轨迹的基础上,着力从近世农商社会不同于古代农业社会的经济运行机制入手进行分析,认为交易效率和生产效率之间的良性互动是推动农商社会逐步成型的内生动力,因而市场容量的扩大成为影响该社会农业和手工业经济效率的关键变量,然后用两宋时期的各种经济数据证明宋代的江南地区已经跨入农商社会的门槛。赵轶峰

以晚近五个世纪中国和西方社会既相纠缠又相区别的不同发展道路入手,着力探究明清社会区别于西方社会的文明特征及其内在的历史演进逻辑,认为明清中国作为一个具有悠久文明和自身传统的大社会文化共同体,既保持着传统的中央集权政治架构,又维系着有限开放的对外关系格局,是一个具有大规模交通网络和悠久学术文化传统的向心体系;经济上农商并存,社会上士绅和商人为主导人群,在政治强力主题与社会财富主题之间呈现出既剥离又交互的复杂图景。林文勋认为,应将宋元明清中国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而这一整体性突出表现在“民”的变化发展上。他提出,构成社会发展基础的编户齐民的变化带来了社会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的整体变迁,“富民”阶层发展起来。宋元明清是同一性质的社会,即“富民”社会;宋以后,“富民”阶层开始了一个士绅化的过程,“士绅社会”是“富民社会”的最高阶段,也是最后阶段。这些看法虽是三文作者的一家之言,但亦是他们数十年研究心得的结晶。在严格意义上说,“农商社会”说和“富民社会”说目前还只是一种关于10―20世纪中国社会形态和发展轨迹的“假说”,是否可取,有待学术界的严格评判和科学鉴定。而各种“假说”的学术意义,也只有在自由而充分的学术论辩和理性对话中才得以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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