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服务规范

更新时间:2023-07-25 22:39: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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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服务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提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服务质量,促进教练员教学行为的规范化,保证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依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和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三、本规范是教练员为学员提供驾驶培训教学服务时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是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包括行为规范、教学规范和管理规范。

四、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教练员服务规范在本行政区域内的

实施。

第二章 行为规范

五、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安全驾驶和文明行车习惯,以身作则,做到言传身教。

六、严格遵循教学大纲,按照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学活动,不擅自调整教学计划,不随意删减教学项目或缩减培训学时。

七、严格按照与学员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教学,诚实守信,热情服务。

八、廉洁教学,不以任何形式接受、索取学员财物,不接受学员的宴请或消费性娱乐活动。

九、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教练场地进行教学活动;道路训练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训练路线和时间进行。

十、规范使用驾驶培训IC卡计时管理器,不在IC卡上弄虚作假。

十一、加强学习,每年参加一次不少于一周的脱岗培训,接受教练员职业道德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

十二、遵守驾驶员培训行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做好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三章 教学规范

十三、教学过程中,佩戴教练员证,在准教范围内从事教学活动。

十四、仪表端正,采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规范流畅,条理清晰。

十五、按照实际的教学项目和培训学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弄虚作假。

十六、教学时根据各教学阶段学员的心理特点、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因人施教。

十七、注重培养学员安全驾驶意识和文明行车理念,并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

十八、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注重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有机结合,合理选择和运用多媒体、教学磁板和驾驶模拟器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保证教学效果的最优化。

十九、对每个学员每天的理论培训时间不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超过4学时,保证教学效果。

二十、理论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在教学时应做到:

1.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2.根据教学大纲,积极与驾驶操作教练员协商,合理安排好理论授课时间,做到先理论后实践,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有机结合。

3.授课时用词准确,板书整洁规范,内容简练精要。

4.当天同一批学员授课结束后,督促学员核对教学项目和教学学时后在教学日志上签字,并告知下次授课的教学项目和授课时间。

二十一、驾驶操作教练员在教学时应做到:

(一)日常教学

1.使用标准的术语和手势,按照统一的驾驶操作要领进行教学。

2.实车训练时自身佩戴安全带,并要求学员佩戴安全带。

(二)组织教学

1. 教学前的准备工作

1.1 熟悉教学大纲、教学进度以及教学要求和目的。

1.2 根据学员的教学进度,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2.教学过程中的组织工作

2.1出车前

2.1.1 对教学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是否有三漏现象(漏油、漏气、漏水)、三缺现象(缺燃油、缺机油、缺水);各部位特别是转向和制动机构是否安全可靠,确保教学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1.2 讲述当天的教学项目、教学目标和教学的重点与难点,并提出教练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2.1.3 示范教学项目的操作要领及掌握方法。

2.2 教学中

2.2.1 教学期间坚守岗位,随车指导,不让学员单独驾驶教学车辆。

2.2.2 实车训练时应集中精神,保持高度的注意力,随时指导并纠正学员的驾驶行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3 收车后

2.3.1 对教学情况进行总结和点评,并认真填写讲评记录;

2.3.2 督促学员核对教学项目和教学学时后在教学日志上签字,并告知下次授课的教学项目和教学时间。

2.3.3 将教学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地点。

2.3.4 做好下次教学用的准备工作。

第四章 管理规范

第一节 安全管理

二十二、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感,教学期间不饮酒或者服用影响培训安全的药品,疲劳时停止教学活动。

二十三、教学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学车辆,并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车辆性能完好。不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进行教学活动。

二十四、训练中教学车辆出现故障需要修理的,立即停止训练,确保教学安全。

二十五、道路训练时,认真核对学员人数,不得超过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不让与教学无关的人员搭乘教学车辆。

二十六、发生训练事故后,妥当做好现场保护和救护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第二节 学员管理

二十七、热爱学员,文明教学,既要严格要求学员又要尊重学员,不歧视、训斥和打骂学员。

二十八、加强与学员的沟通交流,积极调动学员的学车热情;鼓励学员勤思善问,耐心解答学员提问。

二十九、实车训练时,维护好车内秩序和环境,禁止学员在车内吸烟、打闹。 三十、学员疲劳或饮酒的,严禁其参加驾驶培训。

三十一、教学活动中,禁止学员戴色镜、赤足、穿拖鞋或高跟鞋。

三十二、及时通知和组织学员参加驾驶证考试,考试前向学员说明考试程序、考试纪律及补考相关事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he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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