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服务业及行政事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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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统计年报和2002年定期报表)

北京市统计局

2001年10月

(F)服务业及行政事业统计报表制度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

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

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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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总说明 .................................................................................................................................................. 4

二、报表目录 .............................................................................................................................................. 5

三、调查表式 .............................................................................................................................................. 6

(一)基层年报表 ................................................................................................................................................... 6

1.体育行政事业单位产业情况统计表(F102-20表) ................................................................................... 6

2.体育经营单位(专营)产业情况统计表(F102-20表2) ........................................................................ 9

3.体育经营单位(兼营)产业情况统计表(F102-20表3) .......................................................................11

4.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103表) ............................................................................................................ 13

5.财务状况表(行政事业单位G103表) ........................................................................................................ 14

(二)基层季报表 ................................................................................................................................................. 15

1.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203表) ............................................................................................................ 15

四、附录 ................................................................................................................................................... 16

(一)实施办法 ..................................................................................................................................................... 16

(二)指标解释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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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服务业、行政事业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

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二)本制度是根据市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需要而制定的。

(三)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服务业财务状况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体育行政事业单位产业

情况统计表、体育经营单位(专营)产业情况统计表、体育经营单位(兼营)产业情况统计表、2002年服

务业财务状况季报。

(四)纳入本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北京市辖区内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行政事

业单位和服务业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是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和事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服务业企业包括:(1)农、林、牧、渔服

务业;(2)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3)交通运输辅助业、其他交通运输业;(4)仓储业;(5)商业经

纪与代理业;(6)金融、保险业;(7)房地产业;(8)社会服务业;(9)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0)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1)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2)其他行业。

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

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独立核算盈亏,并能

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五)2001年年报对营业收入在5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以及行政事业的全部单位进行统计。2002

年定期报表对房地产管理企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的全部企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地质勘察业,

水利管理业,交通运输辅助业,其他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商业经纪与代理业,社会服务业对年营业收入

在3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统计。

(六)增加体育产业调查表,调查对象为所有从事与体育产业经济活动有关的企事业单位。表①《体

育行政事业单位产业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包括主要从事体育服务的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

单位。表②《体育经营单位(专营)产业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包括专门以体育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各

类企业。表③《体育经营单位(兼营)产业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包括以体育服务作为兼营业务的各类企

业。

(七)本制度实行全国和北京市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八)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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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表目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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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

体育行政事业单位产业情况统计表

表号:

制表机关:

文号:

执行期限:

单位:

F102-20表1 北京市统计局 京统发[2001]150号 2002年4月底 万元、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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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在填写报表之前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表背面的《体育行政事业单位产业情况统计表指标解释》。

二、《体育行政事业单位产业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包括主要从事体育服务的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企业

化管理的单位,主要包括训练局、各省运动技术学院、体工大队、体育运动学校、各类运动项目学校、少

年儿童业余体校、体育场馆、各类综合性训练基地、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协会。不包括国家体育总局直属

和省属非体育科研机构、体育新闻出版单位、体育系统开办的非体育性质的事业单位。

三、填表单位在上报统计报表时,需经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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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营单位(专营)产业情况统计表

表号:

制表机关:

文号:

执行期限:

单位:

F102-20表2 北京市统计局 京统发[2001]150号 2002年4月底 万元、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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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说明:

一、在填写报表之前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表背面的《体育经营单位(专营)产业情况统计表指标解释》。

二、《体育经营单位(专营)产业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包括以体育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各类企业,包括室内外体育场地场馆、各类综合性训练基地、各类体育俱乐部、健身中心、各类运动项目培训学校、体育中介机构等。体育中介机构系指在工商和体育部门注册的、以居间、行纪、代理等形式从事体育赛事推广、运动员或体育组织代理、体育活动策划并从中收取佣金的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

三、填表单位在上报统计报表时,需经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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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营单位(兼营)产业情况统计表

表号:

制表机关:

文号:

执行期限:

单位:

F102-20表3 北京市统计局 京统发[2001]150号 2002年4月底 万元、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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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说明:

一、在填写报表之前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表背面的《体育经营单位(兼营)产业情况统计表指标解释》。

二、《体育经营单位(兼营)产业情况统计表》填表单位包括以体育服务作为兼营业务的各类企业,如宾馆、饭店、度假村等开办的体育营业部门如健身中心、保龄球、游泳池等。

三、填表单位在上报统计报表时,需经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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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单位法人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表号: 制表机关: 文号: 执行期限: F103表 北京市统计局 京统发[2001]150号 2002年6月底

说明:001≥002+005+007+014+451 002≥003+004 016≥017+019 018≤017 030=031-033 032≤031 034≤033 050≥051 051≤030 059=001+016+030+050+055 060>061+063 070≥071+073 079=060+070 080=059-079 062≤061 072≤071 081=082+ 087 105=134+154+164+180 180=105-134-154-164 190>191+192+193+194+195+196+197 205=180+182-190-200 208<207 216<215 219<218 302≤301 30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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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

单位法人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表号: 制表机关: 文号: 执行期限: G103表 北京市统计局 京统发[2001]150号 2002年6月底

说明:018<013 034≤033 320>187+188+189+209+321+322 330>331+348+309 331=332+333+334+335+336+337+338+340+341+342+343+344 339<338 361=315+3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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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季报表

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

2002年 季累计

企业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表号: 制表机关: 文号: 执行期限: F203号 北京市统计局 京统发[2001]150号 2002年12月底

说明:033≥034 180=105-134-154-164 190>191+193 205=180+182-190-200 2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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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录

(一)实施办法

一、年报报送方法

1.基层单位

除北京市统计局规定的直报单位外,全部企业由所在地区县统计局负责布置,报表报送到区县统计局,具体报送方法以区县统计局制定的实施办法为准。

直报单位的各局(总公司)系统内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由各局(总公司)负责布置,报表报送到各局、总公司,具体报送方法以各局(总公司)制定的实施办法为准。

2.综合单位

(1)直报综合单位负责对本系统内单位进行报表布置、收审、汇总,将基层数据软盘、汇总资料、年报说明和审核清单报市统计局社会科技处。报送时间为2002年3月1日前。

(2)各区县统计局将基层数据软盘、汇总资料、年报说明和审核清单报市统计局社会科技处。报送时间为2002年3月1日前。

3.各直报综合单位和基层单位在上报年报时,要同时上报全部服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101库。

二、定期报表报送要求

1.各基层单位服务业填报F203表,上报各区县统计局、直报综合单位,时间由各综合单位自定。

2.各区县统计局、直报综合单位负责F203表汇总,报送时间为季后20日前将数据软盘(基层、汇总)报送到市统计局社会科技处。

3.各区县统计局、直报综合单位报F203表时要求用软盘报送,各区县统计局可利用电子邮件传输。

4.第一季度报送报表同时要报相同单位的101库,第四季度季报免报。

(二)指标解释

一、服务业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000):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流动性质一般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负债:是企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债务一般是按负债的偿还期长短进行分类的,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001):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坏帐准备、应收账款净额、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转其他业务支出、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其他流动资产等项。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合计”项填列。

货币资金(002):货币资金反映企业的各种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填列。

现金(003):指企业的库存现金。根据“现金日记”帐的期末余额填列。

银行存款(004):指企业存入银行的各项存款。根据“银行日记”帐的期末余额填列。

应收账款(005):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和代垫的运杂费,以及企业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委托银行收取的款项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填列。

存货(007):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在途商品、库存商品、出租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加工产品以及原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在建工程(建筑业)等。不包括企业受托代销的商品和特准储备物资。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填列。

有价证券(013):指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价证券”项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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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投资(014):指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投资”项填列。

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015):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全部流动资产的平均余额。根据每月“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合计”月末余额之和除以12填列。

长期投资(016):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投资”项填列。

长期债权投资(017):是指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包括: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后的数额填列。

国债投资(018):指企业购买的国家发行的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019):指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固定资产合计(030):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所占用的资金合计。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填列。

固定资产原价(031):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时实际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价”项填列。

生产经营用(032):指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可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经分类归纳后填列,即在固定资产原价合计中扣除非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033):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累计折旧”项填列。

本年折旧(034):指企业年度内累计提取的折旧。根据“财务状况变动表”中的“固定资产折旧”项填列。

固定资产清理(035):指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可根据会计“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在建工程(036):指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期末余额。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在建工程”项填列。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037):指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的期末余额。可根据会计“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中待处理固定资产的期末余额填列。

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039):指企业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净值(即固定资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平均余额。根据每月“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净值”月末余额之和除以12填列。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050):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及递延资产”项填列。

无形资产(051):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项填列。

其他资产(055):指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包括临时设施、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长期资产”项填列。

资产总计(059):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合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合计、专项工程、无形及递延资产总计、其他长期资产。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项填列。

流动负债合计(060):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其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和应交利润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合计”项填列。

短期借款(061):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借款”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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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借款(指短期借款中的)(062):指企业向国外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借款。可根据会计“短期借款”科目明细账期末余额填列。

应付账款(063):指企业因购买商品、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项填列。

长期负债合计(070):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数填列。 长期借款(071):指企业借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根据“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借款填列。 国外借款(指长期借款中的)(072):指企业向国外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可根据会计“长期借款”科目明细账期末余额填列。

应付债券(073):指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超过一年)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可根据会计“长期借款”科目明细账期末余额填列。

负债合计(079):指企业承担的,已经发生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需用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所有者权益(080):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其中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四部分。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项填列。

实收资本(081):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总额。企业实收资本按照投资主体划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六种。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项填列。实收资本中如有以外币形式投入的资本,需折合成人民币形式填写。

国家资本(082):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不论企业的资本是哪个政府部门或机构投入的,只要是以国家资金进行投资的,均作为国家资本。可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明细账期末余额填列。

集体资本(083):指由本企业形成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和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产投入形成的资本,以及企业在实行新制度以前国家减免税款形成的资本。可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明细账期末余额填列。

法人资本(084):指其他法人单位投入本企业形成的资本。可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明细账期末余额填列。

个人资本(085):指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金。可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明细账期末余额填列。

港澳台资本(086):指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各种形式的财产进行投资形成的资本。可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明细账期末余额填列。

外商资本(087):指外国投资者(不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各种形式的财产进行投资形成的资本。外商资本以实物资本或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时,投资额的确定同法人资本投资相似。可根据会计“买收资本”科目明细账期末余额填列。

损益与分配(100)

营业收入(105):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根据“损益表”中相对应项目填列。

营业费用(154):指企业经营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根据“损益表”中的相对应项目填列。

营业税金及附加(164):指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根据“损益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填列。

经营利润(180):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利润。根据“损益表”中的“经营利润”项填列。

其他业务收入(181):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根据会计帐中“其他业务收入”项的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业务利润(182):指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及应负担的费用、税金后的净收入。根据“损益表”中的“其他业务利润”项填列。

管理费用(190):指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涉外费、租赁费、咨询费、诉讼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差旅费、会议费、物料消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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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易耗品摊销、开办费摊销、折旧费、排污费、养路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坏帐损失、上交上级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等。根据“损益表”中的“管理费用”项填列。

税金(管理费用中的)(191):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产保险费(管理费用中的)(192):指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商品和固定资产等而支付的保险费。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填列。

劳动失业保险费(管理费用中的)(193):包括劳动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两部分。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休、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规定交纳的离休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疗费(包括支付离休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退休、养老医疗统筹基金等费用。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住房争公积金(194):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工会经费(195):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拨交工会使用的费用。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坏帐损失(196):指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排污费、养路费(197):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和养路费。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财务费用(200):指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等。根据“损益表”中的“财务费用”项填列。

利息净支出(财务费用中的)(201):借款人支付给贷款人的超过本金的部分,或单位、企业向金融部门贷款,按期按利息率向贷款人支付超过本金的部分。根据“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净额填列。利息收入(财务费用中的)(202):指企业因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部门款以及购买有价证券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根据“财务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列。

营业利润(205):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并扣除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该指标根据企业会计“损益表”中的“营业利润”项填列。

投资收益(207):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根据“损益表”中的“投资收益”项填列。

股票投资收益(208):指企业以股票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科目明细账本期发生额相应项填列。

国家补贴收入(209):指国家按规定补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包括粮油价格补贴、亏损补贴、城市维护费拨款等。根据会计科目中本期发生的补贴收入项填列。

营业外收入(211):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车船购置附加手续费、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应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根据“损益表”中的“营业外收入”项填列。

营业外支出(212):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捐赠支出、罚款支出等。根据“损益表”中的“营业外支出”项填列。 利润总额(215):指企业实现的全部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项填列。

应交所得税(216):指企业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按所得额计征的税额。本项根据“损益表”“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交所得税”项填列。

提取盈余公积(217):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根据“利润分配表”中的“提取盈余公积”项填列。

应付利润(218):指企业年度内已分配的应付投资者的利润。根据“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付利润”项填列。

已分配股利(219):指股份制企业年度内已分配的股利累计数。根据股份制会计报表的“财务状况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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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表”中的“已分配股利”项填列。

转作奖金的利润(220):指企业提取转作奖金的利润。根据“利润分配表”中的“转作奖金的利润”项填列。

分配给个人的股利(221):指股份制企业年度内已分配给个人投资者的股利累积数。

未分配利润(225):反映企业年末未分配的利润,资料来源于会计“利润分配表”中“年末未分配利润”本年实际数。

年应付工资总额(301):指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根据会计“应付工资”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列。

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总额(302):指企业应付给主营业务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不包括应付给非主营业务职工的应付工资。

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303):指企业提取的福利费总额。根据会计“应付福利费”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列。

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总额(304):指企业为主营业务职工提取的福利费,不包括为非主营业务职工提取的福利费。

本年应交增值税(305):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本年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

出口退税(308):反映出口适应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城市维护费拨款(414)(房地产管理业):反映道路、桥涵、给水、排水、公共污水处理等公共环境卫生补助费;城市其他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费。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451):指企业长期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根据资产负债表内“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期末余额填列。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

资产总计(059):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合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合计、专项工程、无形及递延资产总计、其他长期资产。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项填列。 现金(003):指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根据“现金日记”帐的期末余额填列。

银行存款(004):指行政事业单位存入银行的各项存款。根据“银行日记”帐的期末余额填列。 应收账款(005):指企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填列。

产成品(008):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

库存材料(或材料)(009):指行政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材料(或材料)”项填列。

有价证券(013):指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价证券”项填列。 国债投资(018):指企事业以购买的国家发行的债券。

对外投资(025):指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对外投资”项填列。

固定资产原价(031):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时实际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价”项填列。

累计折旧(033):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累计折旧”项填列。

本年折旧(034):指企业年度内累计提取的折旧。根据“财务状况变动表”中的“固定资产折旧”项填列。

无形资产(051):指企事业单位长期使用的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项填列。

负债合计(079):指企业承担的,已经发生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需用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应付账款(063):指企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单位的款项。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填列。

营业税金及附加(164):指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应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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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根据“损益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填列。

上级补助收入(210):指行政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应交所得税(216):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中交纳的本年利润应交的所得税。 本年应交增值税(305):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本年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

销售税金(309):包括流转税种(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中增值税按100%金额填列。

上年结转本年数(315):指行政事业单位上年各项结余转入本年的款项。

本年收入合计(320):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国家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

本年支出合计(330):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

经费、事业、经营、医疗、药品支出(331)

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教育部门的教育、科研事业支出也填入事业支出中。

经营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单位以销产品实际成本。

医疗支出:指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摊入的管理费用。

药品支出:指医院药品业务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摊入的管理费用。

基本工资(332):指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包括机关行政人员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技术等级)工资与国家规定比例的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固定工资与国家规定比例的津贴,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临时待遇。

补助工资(333):指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包括各项岗位津贴、价格补贴、地区性补贴、冬季取暖补贴、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等。

其他工资(334):指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外,发给在职人员的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

职工福利费(335):指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社会保障费(336):指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开支的公用经费,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助学金(337):指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 公务费(338):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公务费。

交通费(339):包括机动车燃料费、机动车修理费、车辆公路养路费、车辆保险费、杂项费用。 设备购置费(340):指行政事业单位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用一般设备、车辆等购置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教学、科研医疗单位的专业设备购置费,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图书购置费,以及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图书购置费,档案设备购置费等。

修缮费(341):指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修缮费,公房租金。

业务费(342):包括资料费、印刷费、出国人员费用、其他业务费。

业务招待费(343):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而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接待办(接待处)用于接待的费用。

其他费用(344):宣传经费、业务培训费、抚恤费、救济费、退职金、医疗减免经费、安置费、其他。 经营支出(345):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单位已销产品实际成本。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346):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347):指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结转自筹基建(348):事业单位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ey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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