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74触电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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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7·4”触电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7月4日10时20分,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运行车间备件库房在按装照明灯线时,发生一起触电伤害事故,造成一名电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2013年7月4日成立了由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公安局、劳动局、总工会、廊坊霸州供电有限公司、信安镇政府组成的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7·4”触电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于当日赶赴事故发生地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议定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提出了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9日,公司地址位于霸州市信安镇霸杨路北侧,法人代表宋力争,注册资金贰仟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钢材加工,销售热轧型带钢、钢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现有作业人员3800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108100008755,组织结构代码为74687910-3。

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从业人员231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3年7月4日9时30分左右,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运行车间备件库房需接照明灯线,由电工张鹏飞和胡永亮(均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二人操作,张鹏飞本人切断了先前的控制开关,库房内灯不亮了,以为进行了断电,由胡永亮用手电照明配合张鹏飞接线,库房内温度较高(35℃左右),张鹏飞全身湿透,因他接线的作业环境较差,(库房高约2.6米,墙均为铁质,他匍匐在约2米的货架上操作)虽然穿着绝缘鞋但失去了绝缘作用,张鹏飞剪开线口准备接线时,未用电笔进行测试验电,导致他在接线时触电,被工友胡永亮发现后,喊张鹏飞没反应,胡永亮立即把线拉掉,又把总电源开关断开,然后呼喊

工友把张鹏飞抬到库房门口,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报120等救护车到来,由于工厂车辆先到现场,故立即用工厂车将张鹏飞就近送往津胜医院抢救,后又转往廊坊四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三、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在医院确定伤者死亡后,于2013年7月4日11时55分,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永海向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电工张鹏飞违反用电作业管理规定,在误认为断电的情况下,没有进行验电。 库房内闷热,致张鹏飞衣服被汗水湿透,周围环境均为金属铁皮,虽穿绝缘鞋但失去保护作用。 (二)间接原因

1、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违反规定作业。

2、公司制度落实不到位,缺乏更细致的监督检查。

3、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分清火线、零线的实际接线控制。 (三)事故性质

通过对事故原因分析,认定此事故是一起由职工违章作业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1、张鹏飞,霸州新利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电工,在接照明灯线时,不按规定进行验电,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责任追究。

2、张建民,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厂长,负责炼钢厂全面工作,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

38条第1项规定,建议由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2012年年收入30%(18000元)的处罚。

3、纪宏军,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安全部长,负责监督协调各分厂安全管理工作,对炼钢厂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不到位,未能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8条第1项规定,建议由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2012年年收入30%(18000元)的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的建议

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对炼钢厂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能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7条第1项规定,建议由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其19万元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为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对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作业管理,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确保做到每个环节、每道程序都有章可循,并确保照章办事,依制操作。

(二)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要在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保证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尤其要针对岗位风险特点,强化各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扎实提高各级管理者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并不断提高技能和水平。

(三)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结合当前的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别突出夏季多雨时期的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按要求作业。

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 “7·4”触电事故调查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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