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防支队2015年度消防规范培训疑难问题20151211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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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其它消防规范

执行中的疑难问题

适用范围

1、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厂房;2 仓库;3 民用建筑;…… 【问题】本规范是否适用于汽车库、屋面停车场?

当有专业的国家标准时,专业规范优先,即:专业规范有明确要求的以专业规范为主,专业规范未明确要求的,应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社区用房是否商业服务网点

2、 2.1.4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facilities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5.4.11 ……

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第5.5.17条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

【问题】单层或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是否可定性为“商业服务网点”并执行第5.4.11条规定; “社区服务用房”是否属于商业服务网点,如按公建设计室外消防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均要提高;另外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中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此条是仅指住宅建筑投影范围之内,还是可以增加范围?若能增加范围,是否有具体的范围要求?

非承重外墙

3、 5.1.2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5.1.2的规定。 【问题】本条中的“非承重外墙”是否包括“幕墙”?本条中的“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上是否可开设普通窗、开设的门窗是否有面积比例要求?

幕墙不属于非承载外墙,设置幕墙的建筑上下层开口部位之间应满足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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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计算

4、 5.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问题】敞开式外廊(有顶盖、无外围护结构)如何计算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按其投影轮廓的面积全计还是计一半或不计,敞开式外廊的人员疏散如何计算? 敞开式外廊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但应全面积计入人员疏散计算。

有顶步行街

5、 5.3.6 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问题】无顶棚的步行街,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是否须符合本条规定?

不同功能防火分区

6、 5.4.2 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问题】普通商业与餐饮用房是否可布置在同一防火分区内?

餐饮用房可与商业营业厅划分为同一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按一般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执行,餐饮用房内的厨房应按照6.2.3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电影院

7、 5.4.7 剧场、电影院、礼堂……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2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

5.4.8 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确需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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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宽度如何确定?

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设置明显标示,其目的在于解决晚场电影商场停止营业后的交通疏散问题,同时在火灾等非正常情况下,人员能够尽快到达安全地带,以提高综合建筑内电影院专用疏散通行能力,独立疏散楼梯数量不少于1部,宽度不应小于1.2米。

【问题】阶梯式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跨层设置(即疏散门在三、四层均有设置)时,如何认定其楼层位置、布置疏散门、厅的建筑面积? 核定厅室楼层以疏散门所在层数为准。

【问题】如在电影院影厅的上层仅设置放映机房、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因其建筑面积小(不大于200㎡),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是否可以只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可参照《建规》5.5.15公共建筑房间散门的设置要求。

汽车库电梯分隔

8、 5.5.6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

【问题】是否可设置为常开乙级防火门、或电梯候梯厅的防火隔墙上另增设符合本规范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

电梯厅经常有人通行,可采用常开式防火门,火灾时应联动关闭,并应设有信号反馈功能;为保证防火分隔措施完善,电梯厅防火隔墙上不应设置防火卷帘。

一个疏散楼梯

9 5.5.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问题】如公共建筑中的某一部分符合表5.5.8规定,该区域是否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例如一幢耐火等级为二级的多层民用建筑中有独立的一部分为3层,该部分以防火墙与其他区域隔开,每层建筑面积200㎡,第二、三层人数总和不超过50人,是否可设置一部独立的疏散楼梯? 可以。 借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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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5.5.9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3 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其按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

【问题】在符合上述总净宽度要求(“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条件下,该甲级防火门的实际总宽度是否可大于“按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例如:“按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为1.5米,且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小于按照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甲级防火门的实际总宽度是否可设计为2.0米?

部分防火分区疏散宽度不足或疏散距离过长时,可以利用开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疏散,但相邻防火分区应有富余的疏散能力,不能继续向第三个防火分区借用疏散。防火门宽度不低于计算宽度即可。

11、 5.5.13(条文说明)……对于不需采用封闭楼梯间的公共建筑,其首层门厅内的主楼梯如不计入疏散设计需要总宽度之内,可不设置楼梯间。 【问题】该“楼梯间”是否不包含“敞开楼梯间”? 是

客货电梯厅分隔

12、 5.5.14 公共建筑内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电梯候梯厅,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

【问题】是否可以在电梯厅门处设置符合本规范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 防火隔墙处不宜设置防火卷帘 疏散距离

13、 5.5.17 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的规定;

【问题】“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是否不包括第4项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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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

3 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问题】“房间”是否不包括第4项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

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 5.5.17(条文说明)……

3 本条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包括开敞式办公区、会议报告厅、宴会厅、观演建筑的序厅、体育建筑的入场等候与休息厅等,不包括用作舞厅和娱乐场所的多功能厅。

【问题】面积较小的餐厅例如办公楼内小规模内部餐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师餐厅是否只能执行本条的第4项规定?本条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是否不能执行本条的第1、3项规定?

【问题】地下非机动车库的疏散距离是否参照执行本条的第4项规定? *房间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

*房间最远点—>房间疏散门==袋形走道房间门的疏散距离;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大空间场所设有两个安全出口,疏散距离配合功能需要较普通房间有所放宽

*歌娱场所、儿童游乐的大空间场所不属于第4项中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场所,不能放宽,执行第3项: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地下非机动车库的疏散距离可参照执行本条的第4项规定

14、 5.5.18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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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净宽度应符合表5.5.18的规定。

【问题】如何定义“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的净宽度”?

15、 5.5.20 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0-1的规定计算确定;

【问题、】一幢二级耐火等级、5层建筑内第三层为电影院(不超2500座)、其他楼层为商业,3层电影院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按0.75(m/百人)计算、其他楼层商业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按规范第5.5.21条第1项的1.00(m/百人)计算? 是

疏散人数

16、 5.5.21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5 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问题】“有固定座位的场所”是否包括学校各种教室、非经营性食堂餐厅?

7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5.5.21-2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 5.5.21(条文说明)

5 ……据表5.5.21-2确定人员密度值时,应考虑商店的建筑规模,当建筑规模较小(比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小于3000㎡)时宜取上限值,当建筑规模较大时,可取下限值。……

【问题】如零售、餐饮和娱乐等中小型商业设施或商铺类的商店或者步行街形态的商业建筑,其建筑规模均较小(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小于3000㎡),如何取人员密度值? 取上限

防火墙和防火隔墙

17、 6.1.1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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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条文说明)……实际上,防火墙应从建筑基础部分就应与建筑物完全断开,独立建造。但目前在各类建筑物中设置的防火墙,大部分是建造在建筑框架上或与建筑框架相连接。要保证防火墙在火灾时真正发挥作用,就应保证防火墙的结构安全且从上至下均应处在同一轴线位置,相应框架的耐火极限要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相适应。……

【问题】实际工程中如何执行本条对防火墙的规定?

防火墙和防火隔墙区别。一方面耐火极限不同,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防火隔墙耐火极限根据不同部分防火分隔要求有所不同;第二构造要求不同,防火墙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在火灾条件下,防火墙两侧的屋顶和其他内部结构倒塌都不会影响该墙的整体性和稳定性;防火墙必须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建造;

防火隔墙有:独立式防火隔墙、悬臂防火隔墙、承重墙、双防火隔墙、束缚式防火隔墙、单防火隔墙、翼墙等。这些墙体具有3 h的耐火极限时可作为防火墙。防火隔墙具有较低的耐火极限,且不需象防火墙一样从基础开始一直砌筑到屋顶。一般是从建筑物内的地板面到上一层顶板底。

现行国家规范关于防火墙用于防火分区,防火隔墙主要用于重要部位的防火分隔。

建筑小尺寸内天井

18、 6.1.4 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问题】“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是否包含乙级防火门?如小尺度天井四周房间均属同一防火分区,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是否须控制距离?是否须控制天井短边长度? 考虑烟囱效应,短边不小于6米

防火玻璃墙

19、 6.2.5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m。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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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单、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

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

【问题】如何定义“防火玻璃墙”?开设在小尺度通风天井四周外墙上的外窗等开口是否需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防火玻璃墙是一种消防产品,玻璃及外框均应满足产品检验报告相关参数的标准。其中的防火玻璃分为A类和C类,用于建筑外墙上下开口防火分隔可采用C类防火玻璃隔墙,即仅有耐火完整性要求

屋顶开口防火分隔

20、 6.3.7 建筑屋顶上的开口与邻近建筑或设施之间,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3.7(条文说明)……要采取一定的防火保护措施,如将开口布置在距离建筑高度较高部分较远的地方,一般不宜小于6m,或采取设置防火采光顶、邻近开口一侧的建筑外墙采用防火墙等措施。

【问题】开口是否必须布置在距离建筑高度较高部分不小于6m的地方?邻近开口一侧的建筑外墙是否可采用符合本规范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该防火卷帘是否须按防火墙的耐火极限要求?

可以选择或多种防火分隔措施,如防火墙、防火玻璃、防火卷帘等,考虑具体建筑分隔要求,确保安全可靠。

楼梯间要求

21、 6.4.1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问题】“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是否包含其在首层外墙上开设的外门?如水平距离小于1.0m,是否可以设置乙级防火门窗? 两侧门窗洞口指的是其他房间的开口,可采用防火门窗

合用前室内是否可设置普通电梯 22、 6.4.3 防烟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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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问题】防烟楼梯间前室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前室内是否可设置普通电梯?

23、 6.4.4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6.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问题】如何定义“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开向首层室外地面的楼梯间外门是否属于“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满足要求”? 可以

24、 6.4.10 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问题】作为疏散走道的敞开式外廊在防火分区处是否须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考虑具体防火分隔需要

下沉广场疏散

25、 6.4.12 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当连接下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问题】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的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广场的设计疏散宽度如何计取?该疏散宽度与该防火分区的其他疏散宽度的分摊比例如何计取?

下沉广场疏散条件较好,可以解决每个防火分区50%疏散宽度,多个防火分区利用下沉广场疏散时,应考虑下沉广场同时可容纳的人数和通至地面疏散楼梯宽度,不应造成拥挤踩踏

3 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

【问题】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其地面以上的建筑三面围合该下沉广场,地上建筑的顶部是否可设置符合本条规定要求的防风雨篷?是否须参照执行本规范第5.3.6条对步行街顶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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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用于防火分隔的“室外开敞空间”,如非下沉式广场而是“地面室外广场”、三面有建筑围合,是否可参照执行本条规定? 不执行

连廊疏散

26、 6.6.4 连接两座建筑物的天桥、连廊,应采取防止火灾在两座建筑间蔓延的措施。当仅供通行的天桥、连廊采用不燃材料,且建筑物通向天桥、连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时,该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

6.6.4(条文说明)……采用这种方式连接的建筑,一般仍需分别按独立的建筑考虑,……需要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以防止火灾蔓延和保证用于疏散时的安全。此外,用于安全疏散的天桥、连廊等,不应用于其他使用用途,也不应设置可燃物,只能用于人员通行等。

设计需注意研究天桥、连廊周围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情况,如位于天桥、连廊下方相邻部位开设的门窗洞口,应积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应考虑天桥两端门的开启方向和能够计入疏散总宽度的门宽。

【问题】作为安全出口的天桥、连廊的宽度是否有限制?天桥、连廊作为安全出口的疏散宽度如何确定?位于天桥、连廊下方相邻部位开设的门窗洞口,应采取何种相应的防护措施?

人员密集场所不考虑连廊疏散。

穿过建筑消防车道

27、 7.1.5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7.1.5(条文说明)……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消防车通行的设施主要有:与车道连接的车辆进出口、栅栏、开向车道的窗扇、疏散门、货物装卸口等。

【问题】在该消防车道两侧的建筑物外墙上是否可开设不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门窗洞口?该该消防车道是否需按本规范第7.1.8条第4项的要求、宜距离建筑物外墙5米以上?

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可以不限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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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救援窗

28、 7.2.5 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问题】如防火分区临外墙的长度小于20m时是否仍须设置不少于2个的窗口?如外墙一侧无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或消防车道,是否可以不设? 建筑四周均应设置,并结合救援场地和消防车道

消防电梯

29、 7.3.2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问题】“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是否不包括“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不大于10m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应设置消防电梯,主要指当建筑的上部设置了消防电梯且建筑有地下室时,该消防电梯应延伸到地下部分;除此之外,地下部分是否设置消防电梯应根据其埋深和总建筑面积来确定。对于无电梯到达且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的地下或半地下

建筑(室)或地下汽车库,不考虑消防电梯

30、 7.3.5 ……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问题】“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是否可以包括门厅、入口大堂等空间? 疏散通道、扩大前室等安全疏散区域均可

【问题】在首层的两个扩大前室或合用前室是否可以直接相连通(即合为一个)而不以防火隔墙分隔?

两个出口的概念是指两部疏散楼梯,而楼梯在首层直通室外或通过扩大前室直通室外,均在安全疏散区域的范围内,没必要强调必须分隔。

3 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本规范第5.5.27条规定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问题】消防电梯前室内是否可开设普通电梯厅门(即设置普通电梯)? 普通电梯存在可燃性装修材料等火灾风险,不应设置在消防前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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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8.1.8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8.1.8(条文说明)……也要采取门槛、排水措施等方法……。

【问题】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是否只在疏散门内侧做截水、排水沟即可,门槛是否可以采用活动门槛?如设置在首层,其直通室外的疏散门是否也要采取门槛、排水措施等方法? 均应设置

下沉广场

32、 6.4.12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规定,按条文解释是针对5.3.5条的即地下或半地下商业。所以6.4.12是只针对地下商业的下沉广场的要求,还是针对各类公共建筑的下沉广场的要求。

下沉广场的适用:1用于大于二万地下商业防火分隔同时用于安全疏散;2仅用于解决部分人员疏散;

33、 6.4.12:此条是否适用于地下几个防火分区与下沉庭院相连,需通过下沉庭院解决疏散宽度的建筑?是否不仅仅为商业建筑?条文解释中提到此条为5.3.5的技术要求,而在解释的(1)中又提到下沉式广场主要用于地下商业建筑,那若遇到非商业建筑,此条还成立吗?

非商业建筑下沉广场同样可以解决人员安全疏散

34、 6.5.3:此条对防火卷帘的要求中提到除中庭外,此中庭包括下沉式广场吗? 中庭不同于下沉广场。

35、 7.2.4:此条提出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这个每层包括一层吗?根据图集示意,包括一层。 7.2.5:此条提出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是否可以理解为这是对设置位置的补充说明,即多层公共建筑只有消防车道,则消防车道对应处均需设置?而非只需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位置设置? (重复) 住宅

37、 住宅地上部分的楼梯间或前室设置可开启的外窗,且地下室为自行车、汽车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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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或机电设备用房时,其地下一层的楼梯间或前室是否可不设机械加压送装置或对外开启的窗?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有明确 外保温

38、 6.7.8中采用B1B2级材料时,外保温表面要做不小于15厚的不燃材料防护层。6.7.9中要求当外保温系统与装饰层有空腔时,每层楼板出要采用防火材料封堵。问题是当外挂石材有空腔时,使用B1级材料作为保温材料时,除了做300宽的防火隔离带和防火封堵,还需要做15厚的防护层吗?(图集上6.7.9未表达防护层做法及厚度) 别墅

39、 5.5.29条是否适用于别墅建筑?三层及三层以下的别墅,户内的疏散距离是否需按照跃层式住宅的疏散方式计算?(按照梯段水平投影长度1.5倍计算,从户内最远点一直算到户门22米)由于小别墅为直通室外,不是到疏散走道,可否按照户门到敞开式外廊距离计算增加5米计算?或者有其他计算原则?(一般三层中等户型别墅,楼梯乘以1.5以后很难满足22米以内的疏散要求)

40、 7.2.1关于高层建筑长边(如下图所示)的确定应为何种: 方案一: 方案二:

41、 7.2.1、7.2.2两栋高层若每隔n层有连廊连接两栋主楼,应该认定是一栋高层还是两栋高层?若为一栋高层,长边如何确定?空中连廊是否需要考虑消防扑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是否要考虑空中连廊的扑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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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6.5.3.1下沉庭院的防火卷帘设置的总宽度是否与“除中庭外”一致?或是下沉庭院处的防火卷帘是否可以与中庭设置一致?

43、 6.5.3. 若有变形缝经过防火卷帘,是否可设双柱断开设置防火卷帘?

44、 地下室(包括地下汽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和其他地下空间)利用其顶板开洞解决地下空间排烟通风的问题,其开洞的边缘距离地上建筑物的最小水平距离有什么样的规定?如果相邻地上建筑侧墙为防火墙,这个开洞是否可以与建筑物的这个外墙贴临?

6米。防火墙不限

外墙开口

45、 住宅中的外窗内衬墙是否可计入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 实体墙

灭火救援窗

46、 灭火救援窗的设置:GB50016-2014第7.2.4条规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适当位置设置消防救援窗口;那多层建筑是否也需要设置?首层是否要设置?阳台、外廊处是否要设置?这又与第7.2.5条:消防救援窗口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场地相对应,有矛盾。

47、 GB50016-2014第3.4.1条注3中规定的可缩减防火间距的条件:“…,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此处的“外墙”的耐火时间等有要求吗?如丙类厂房可以是彩钢板外墙吗?

48、 GB50016-2014防火规范条文中的“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称谓,如条文说明中无明确解释,是否均以《消防法》中的“人员密集场所”为准?

消防车道

49、 GB50016-2014第7.1.8-2条,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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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设计、审查中如何操作,是否按照多层建筑9m,高层建筑12m来控制?

消防车转弯半径应结合当地消防车的配置情况和区域内的建筑物建设与规划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我国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m~20m。

敞开汽车库

50、 按GB500167-2014第5.1.1、5.1.2条规定,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多层敞开式汽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是2500㎡*2(敞开式)*2(设置自动灭火系统)=10000㎡吗? 没错

观光电梯1

51、 建筑内设置的观光电梯井的墙也要求不燃烧体2.00h吗?(实际都是玻璃的) 中庭内的观光电梯无要求

屋顶水箱

GB50974-2014第6.1.9-2条,规定了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条件及措施,对于“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有无确切的定义?设稳压泵,是否还需要设置与消防水箱有效容积相等的气压罐?

安全可靠的供水方式包括水源可靠、压力可靠、供水设施可靠、供水方式可靠,是综合判定结果

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设泵房水池

对于室外有两路市政水源的较小型建筑,室外消防可采取低压系统,由市政管网供给(流量和压力均满足要求);由于市政给水压力不能满足室内消防使用要求(根据GB50974-2014第7.4.12-2条),室内消防须采用临时高压系统,应设置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因建筑物较小,考虑经济和造价,能否采用屋顶消防水箱设置增压泵(增压泵流量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的形式? GB50974-2014 第6.1.10

52、 按GB50016-2014第8.2.4条,高层住宅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该灭火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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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由专用消防接口、水带及水枪组成,箱体标准尺寸500×380×130,户内布置有一定困难(如小户型),能否按GB50974-2014第7.4.14条,预留一个DN15接口也可。

53、 GB50974-2014第6.1.9条,有关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要求,与GB50016-2014第8.4.4条不同的是不再提气压水罐,是否意味今后设计时不再允许采用气压水罐储水方式?

54、 GB50016-2014第10.3.1条提及丙类仓库应设疏散照明,具体指丙类仓库哪些区域;是否仅指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是的丙类仓库内是否存在需设置疏散照明的疏散走道(如何定义疏散走道,是否仅指两面有墙面的通道)。“人员密集的厂房”如何界定。

疏散指示标志

55、 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宿舍楼按消防法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幼儿园活动兼寝室、中小学、高校普通教室或实验室、宿舍房间的疏散门口是否需要按 GB50016-2014,10.3.5.1要求设置灯光出口指示标志;本条所指“人员密集场所”有无具体量化指标。 安全出口标识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门上

丁类厂房排烟

56、 GB50016-2014第8.5.2条2及GB50016-2006第9.1.3条1,对丁类生产场所设置排烟设施的表达有所不同:

〈1〉对于“建筑面积>5000㎡”的前提条件,新规范取消了“任一层”的定义,则应理解为总建筑面积,还是仍确定为任一层建筑面积?

〈2〉新规范名称定为“丁类生产车间”,GB50016-2006第9.1.3条1名称为“丁类厂房”,二者是否有区别?“丁类厂房”是否理解为整个丁类生产场所;“丁类生产车间”可以是丁类厂房的一部分,如8000㎡的单层厂房,设有2个4000㎡的“丁类生产车间”,则就可不设排烟设施?

5000平方米为建筑规模,具体设置要求依据规范

57、 地下层内走道如具备自然排烟条件,计算自然排烟口所需有效面积时,是否可仅按内走道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注:前提是各房间建筑面积均小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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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建规GB50016-2006第9.2.4条要求自然排烟窗“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本条的条文解释“方便开启的装置,包括手动和自动装置”。

问题:对于高大空间或层高较高的场所,其净高一半以上的自然排烟窗正常人站立伸手够不到,有部分设计院采用手动摇杆机构开启上部排烟窗,是否可行?

物流仓库

59、 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使用中的反馈意见

第3.3.10条,物流建筑中的储存区在满足相应条件下,储存区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和储存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相关规定增加3.0倍。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改(2015年修订版)第27页,关于丙类物流储存区面积增加的图表数据有误,与规范不符。 以规范为准

钢结构防火

60、 表3.2.1和5.1.2对梁柱板等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有具体要求,而对钢桁架等空间整体钢结构形式的建筑的构件耐火等级无具体要求,建议增加说明。

老年人场所

61、 第5.5.4条老年人活动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对于超过三层的老年人建筑来说,一般每层需要设置一些老年人休息活动场所,是否受此条文的约束? 解释待出

剪刀楼梯

62、 第5.5.10条,高层可采用剪刀楼梯作为一个防火分区的两个安全出口,但规范中关于多层是否可以采用剪刀梯未见相关规定。

多层不应采用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安全出口 ,对于不同防火分区可以作为各自独立安全出口 避难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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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第5.5.23规定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为不宜大于50m,可以允许超出多少?什么情况下允许突破50m?

耐火风管

64、 第6.3.5条规定,“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时,穿越处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米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请问常用的镀锌钢板风管是否属于耐火风管?如果是,是否只要加厚就可以?如果不是,应采用何种风管才算耐火风管?另外,是否有钢板风管的耐火极限和厚度的对应的数据?能否采用附表形式列出可用的耐火风管及其耐火极限? 楼梯间

65、 第6.4.3条,“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的门、窗、洞口”,请问如果桥架等穿越楼梯间、前室并且做好防火封堵,是否还在此“洞口”范围内? 不允许

保温材料

66、 第6.7.2 条第2款“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建议增加说明:列举可以使用的低烟、低毒的保温产品和禁止使用的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保温产品。现在有在住宅里用挤塑聚苯板做分户楼板的保温隔音,是否可以?

多层邻水建筑

67、 第7.1.2条,高层临水建筑可只沿一个长边做消防车道,多层是否可以?未见相关规定。

屋顶停机坪

68、 第7.4.1建筑高度大于100m标准层面积大于2000m?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具体是哪种类型的建筑需要设直升机停机坪没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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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人数

缺少关于餐厅和办公建筑疏散人数计算的具体要求,饮食建筑和办公建筑设计规范仅规定了每人使用的最小面积,按此计算出的人数与实际使用人数有较大差距。 大型购物中心中儿童游乐厅内一般游乐设施会占据较大面积,对儿童人数计算缺少具体要求。

喷淋全保护范围

69、 第8.3.3条,二类高层建筑的卫生间是否需要设喷淋,规范没有明确。 均要求设置

避难走道

70、 第8.5.1: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设防烟设施,是否意味着避难走道不管是否大于20米,都不需要设排烟措施?我们认为不应该排烟,否则可能引起前室负压。 不需要设置

消防电缆敷设

71、 第10.1.10条第三款对消防配电线路在管井内的敷设及选型作了要求:当消防及非消防电缆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两侧,是否应定义两者的最小间距,否则对住宅等管井很小的情况,即使设置在两侧,距离也很近。建议可以根据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等级区别对待。

视觉连续疏散标志

72、第10.3.6条:(1). 视觉连续性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多少?(2).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如果疏散通道地面设置了视觉连续性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的墙面是否就可以考虑不再设疏散指示标志?

地下自行车库排烟

对于地下自行车库排烟问题,在2008年由省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专家,省、市设计院专家,南京审图中心专家参加的“消防审查研讨会”上,一致明确:对于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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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行车库,可不设排烟设施。对于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大型商业自行车库,其排烟设施的设置与汽车库相同。现在是否仍然按此执行?有人提出按14版“防火规范”第8.5.4条住宅自行车库也应设排烟设施,但06版“防火规范”第9.1.3.6条规定与上述第8.5.4条相同,为何以前不需要?同时对于住宅自行车库,一般没有烟感报警系统,所以也不能单独设置排烟系统。 考虑电瓶车数量增多,应设置机械排烟

73、 防火门监控

防火门监控系统中,常开防火门是否一定要接入火灾报警系统?

防火门监控器已经可以对常开防火门进行监视控制,是否有必要重复控制;且部分厂家的常开防火门控制模块上未预留接火警系统控制模块接口。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是否必须设置?如果设置了消防电源监控,做到哪一级,又是如何把控的?

防火门监控可以为独立系统,监控器设在消防控制室;电源监控应做到最末一级。

喷淋保护

74—1:地下自行车库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是否按建规GB50016-2014第8.3.2条第6款(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执行?

半地下自行车库又如何执行? 考虑电瓶车火灾,应设置喷淋

74—2:多层学校食堂和宿舍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否按照第8.3.4条第2款中的餐饮和旅客建筑执行? 不需要

新老规范

74—3:住宅小区分一二期建设,一期已按老规范设置了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二期是否需要按新规范重新设置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或者改造原泵房?主要是会涉及建筑指标修改而引发规划变更重新报批。

其它类似项目如何执行?老学校加建新教学楼;厂区加建新厂房等

74—4:老楼新装修项目中机电消防报批按新规范执行,还是按老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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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建筑物功能属性有无调整作为评判条件?

76、 针对GB50016-2014-5.5.17.4条的理解,条文说明中有要求“不可以将连接走道上增加的长度用到营业厅内”,那反之,可不可以将营业厅内的长度用到连接走道上呢?比如,有一个电影放映小厅,小厅疏散门至疏散楼梯间的门距离大于10米了,但总的计算小厅内任一点至疏散楼梯间的门的距离不大于40米,这种情况下,该放映小厅是否算符合规范要求?

高层投影内疏散楼梯间

77、 一类高层建筑中如果有楼梯只用于一~三层的疏散,但位置位于塔楼范围内,该楼梯是否要按防烟楼梯设计。

仅用于一至三层疏散,层数低,不考虑楼梯烟囱效应,可采用封闭楼梯间。(条文说明)

78、 针对GB50016-2014-5.2.2条,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注6条有关相邻建筑通过天桥、连廊连接时的防火间距,前五条注的可以适当减少间距的内容,是否适用于注第6条。 住宅

79、 住宅单元中,两部疏散楼梯通过外走廊连接,外走廊与单元户之间形成天井的户型,是否可行。对外走廊与住户间的距离,或住户外窗是否有要求。

灭火救援窗

81、 对于防火救援窗的认定,是指窗洞口大小,还是整块玻璃大小。对于铝板、石材幕墙,或玻璃幕墙外另有装饰构架的,如何设置救援窗。 了解灭火救援窗的实际意义是为了灭火和救援。

消火栓位置

8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7.4.7条提出了设两消火栓设置位置的要求,有设计单位设计时,在住宅或其他公共建筑下方的地下建筑,室内消火栓仅设在电梯前室内,其设置能满足2支水枪2股充实水栓同时到达任何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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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前室门是设有门禁系统的,使用很不方便,此设计可行否。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7.4.10条对消火栓间距作出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当消火栓间距大于30时,只要设计合理,是完全能满足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的2股充实水柱到达任何部位,此条必须执行。

智能主动灭火

84、 对于净空高度大于8m的场所可采用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对于工业厂房其设计流量为60L/S,若设计时采用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或布置流量为5L/S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灭火系统,或同时布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大空间智能主动灭火系统,能符合消防要求否。

仓库喷淋

85、 高架仓库除货内设置喷头外,其屋顶喷淋系统设计参数如何确定。

当住宅和非住宅部分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4.10条3款规定时,可按其建筑高度确定多层还是高层,进行消防设计(指室内消火栓和喷淋系统)。

消防电梯底部排水泵的流量不应小于10L/S,其指单元还是指当达到警戒水位时,两台泵并联时,流量达到10L/S即可。

水泵接合器

86、 关于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8.1.3条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4.1条两者说法不一,若执行单一规范执行会有偏差。

市政给水与室外管网连接

87、 《露天煤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778-2012 3.4.7条规定,供水管网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通,是为了防止水质污染而引发的突发性事件,此属强条必须执行,当设计时利用室外消防泵供室外消防用水时,能符合两路供水的要求吗?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是否算时两路供水系统。

88、 丁、戊类厂房内的车间办公是否需要做防火分隔和独立疏散 依据是否集中设置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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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按GB50016-2014第6.1.5条条文说明,因防火间距不足而需设置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而按第3.4.1条表3.4.1注3又允许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怎样理解? 住宅

90、 住宅封闭阳台处是否要按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 需要

91、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第5.5.30条中规定户门净宽不小于0.9m。公消评【2013】70号文规定单扇防火门洞口尺寸不超过:宽1.0m,高2.3m。实际情况是门洞口尺寸不超过1.0m宽时,门净宽达不到0.9m。《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09第6.2.3条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有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误差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评定为合格;

以上规范、规定的条文相互有一些矛盾,设计如何执行?

新老规范

92、 现在装修、改造项目越来越多,而规范版本更新的又较多。审查装修、改造项目时执行什么版本的规范?有的装修改造项目如按现行规范执行,很难做到;如果是局部装修改造,审查时如执行新规范,而未装修改造的部分仍是老规范,似乎不合适。

商业住宅合建

93、 GB50974-2014第3.6.2条:对于24米以上是住宅,24米以下是商业一种功能或商业+办公两种功能及以上的多种功能组合建筑,整个建筑物的火灾延续时间如何确定?上部是住宅,下部是商业的建筑,在GB50974-2014中到底叫什么建筑,没有明确的说法,不好执行。

94、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0016-2014中未规定的,原江苏省《民用建筑水消防系统设计规范》DGJ32/J 67-2008有补充规定的且不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矛盾的条款是否仍可参照执行,如:防火分区面积小于等于500平米的地下自行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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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储物间不需设喷淋 等修订 汽车库

95、 GB50974-2014第3.5.2条如单纯为地下汽车库,是否按《汽车库防火规范》要求的消防水量执行?如地下汽车库内有储藏、非机动车库等综合功能,消防水量如何取值?

整体定性为汽车库,执行汽车库标准,其他功能执行地下室标准。

地下消防水池取水口

96、 GB50974-2014第4.3.7条: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上的取水口,取水口深度是否考虑要把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内的水全部利用?采用室外消火栓吸(设置在地下室内的)消防水池内水的方式(即设置室外消火栓代替取水口)是否可行? 满足吸水高度不大于6米,至少满足室外用水量。

消火栓规范

97、 GB50974-2014第4.3.9条:移动潜水泵和消防泵是否可以作为排空水池的一种措施?

98、 GB50974-2014第5.1.16条提出了防止水泵低流量空转过热要求,在出水管上设置旁通管通至水池或者进水管上是否可行?

99、 GB50974-2014第5.3.3条:⑴准工作状态的系统压力能不能小于主泵在系统流量时的压力?⑵稳压泵的启泵压力是否仅需要保证最不利点静水压力>0.15MPa?⑶准工作状态准确定义是什么?⑷有效储水150L,150L水用完后的压力如何确定,150L水未使用前也可算准工作状态?

100、 GB50974-2014第5.5.13条柴油泵设置独立泵房问题,是否只要有一台是柴油泵就应该设独立泵房?

101、 GB50974-2014第11.0.4条喷淋系统:主泵+稳压泵的系统,除了报警阀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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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启动主泵外,控制稳压泵的电接点压力表(设置在稳压泵附近)是否还需要控制主泵?消火栓系统的流量开关的启动流量是多少?

102、 GB50974-2014第12.3.4条:一般气压罐就一根管道,出水管做止回阀如何理解?是否在整体稳压装置出水总管再设止回阀?

新老规范

103、 GB50974-2014第1.0.2条条文说明:a)“扩建”是指原有建筑轮廓基础上的向外扩建,建筑内部增加隔层算不算?如果是面积不大,又如何界定? b)”改建”是指建筑变更使用性质和用途或全面改造,后面举例都是功能改变的情况,全面改造是否包括比如装修或者后期改造阶段整栋楼内部分隔全部变化而功能不变的情况? 商业改成餐饮,是否属于功能改变? c)此解释中的“新建、改建、扩建”是否适合其它规范?不在“新建、改建、扩建”范围的情况按照原标准执行?

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新建建筑是指从无到有的全新建筑,扩建是指在原有建筑轮廓基础上的向外扩建,改建是指建筑变更使用功能和用途,或全面改造,如厂房改为餐厅、住宅改为宾馆、办公改为宾馆或办公改为商场等。

小商业消火栓部位

104、 老的省《商业建筑防火规范》里面有商业并联店的概念,室内消火栓以前做法可以在上、下楼层或相邻店铺之间借用,除商业服务网点外,根据GB50974-2014第7.4.6条要求同一平面有2枝水枪保护,此种除商业服务网点外的小型商业用房是否可以参照原有标准每层设置一栓,上下楼层之间还可以借用?

7.4.7 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和前室、走道等明显易于取用,以及便于火灾扑救的位置;

105、 GB50974-2014第4.3.7条中消防水池的取水口,取水口采用室外消火栓(SS100/65 或SS150/80)通过管道、吸水口抽消防水池内水的方式(即设置室外消火栓代替取水口),是否可行?消防车取水时是否比常规取水井更加方便? 不可以,空管吸水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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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进水与室外管网

106、 利用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加压的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根据消防规范这种情况室外加压管不需要和市政管连接的,消防部门从实际出发,为了增加可靠性,往往要求有一路与市政给水管连接。《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第3.4.7条规定:供水管网严禁擅自与自建供水设施连接,特殊情况下应经自来水公同意。苏州市各地自来水公司对于河道消防加压管道现在一般都禁止和市政管连接;对于消防水池消防加压管道,有的允许有的不允许。对于这种情况、以前无锡地区要求在基地入口设置一个市政给水直供的室外消火栓,与加压管道不需要相接,苏州地区是否可借鉴此做法?

高大空间喷淋参数

107、 对于净高在8~12米之间的电子、木器厂房(高度8米以下的喷水强度分别为6L/min.㎡、8L/min.㎡),喷淋系统能否参照GB50084-2001(2005)第5.0.1A条种第一组参数设计?还是第二组参数设计?GB50016-2014第8.3.5条中的高大净空场所指什么? 第二组,

108、 对于净高在12~13.5米之间的厂房,根据苏州消防支队在2006年9月的会议纪要,消防喷淋系统参照GB50084-2001(2005)第5.0.6条中ESFR喷头设计,目前还可参照此做法?

不参照了,规范要求设置自动消防炮

109、 除麦德龙仓储型超市外的大型普通超市或者商场,前期一般不设计仓库或者仓库面积很小,但是后期使用时候一般都配置面积不小的仓库,喷淋参数相差很大,这种情况目前苏州消防支队是如何把控的? 喷淋系统参数按照仓库标准

住宅与商业合建的消防设施

GB50016-2014第5.4.10条中对于住宅和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室内消防设施可以分开执行,火灾延续时间、消防水箱有效容积按整体考虑还是可以分开考虑?

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根据各自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其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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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耐火等级、消防用电负荷、防排烟方式火灾延续时间、消防水箱容积等。

GB50016-2014第8.3.2.7条: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米或总建筑面积有栋二层单体,每层2000平米左右,东一半是厂房,西一半是仓库,厂房、仓库都是丙类,厂房性质不在GB50016-2014第8.3.1条范围内,仓库不在第8.3.2.1~5条,仓库是否要设喷淋?

电子厂房

110、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和《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2008都要求洁净区可通行的技术夹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强条) ,这个可通行技术夹层如何判定?哪个专业来确定?

可通行是指可上人可行走,一般大型电子厂房上下技术夹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总面积5900㎡的丁类厂房,中间有一个250㎡丙类仓库分隔(用防火门分隔,仍属于一个防火分区), 除仓库区域外可燃物较少,整体厂房是否还可以参照物可燃物较少的丁类厂房,可以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可燃物较少,有无参考量化指标? 面积比例

水泵接合器供水高度

111、 GB50084-2001(2005)第6.1.6.3条:超过水泵接合器供水高度的楼层宜采用快速响应喷头。老的省水消防规范,把此高度定为50米,苏州各地消防车的供水灭火高度目前可以到达多少米?

中央空调

112、 GB50016-2014第8.3.4.3条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如何定义?浙江省解释空调风管不穿越防火分区、不穿越楼板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 可参照,考虑火灾不应通过风管蔓延

地下自行车库喷淋

113、 浙江省对于住宅建筑( 群) 每个防火分区小于500㎡的地下室且分隔成面积不大于20㎡的储藏间或自行车库( 住宅套内的地下室除外) ,当该建筑(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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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喷淋系统时应设自动喷淋系统,系统按中危险级I 级设计。当该建筑( 群) 未设喷淋系统时可不设自动喷淋系统。苏州如何执行? 考虑电瓶车火灾增大,地下自行车库应设置喷淋

114、 GB50016-2014第10.3.1.5条:“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应设置疏散照明,请问“人员密集的厂房”及“疏散走道”的定义。

115、 GB50016-2014第8.4.2 条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这里是“或”还是“和”?

应急照明配电线路

116、 GB50016-2014第10.1.6条:要求消防设备要采用专用的配电系统,条文说明里要求是直接引自变压器母排,那应急照明是否也要单独设置应急照明照明专用配电箱或从本防火分区的消防箱上引回路?对于没有设置火警自动系统的建筑物,无火警联动强制点亮措施,发生火灾时如果先损坏了普通照明,而应急照明线路因为比较可靠而没被损坏,达不到事故时自动点亮。个人感觉对于没有火警系统的应急照明,还是直接引自普通照明箱比较实用,一旦普通照明系统损坏,应急灯就自动亮了。 不可取,控制的要求和配电线路的要求各不同

117、 GB50016-2014第10.1.10.3条,如高层建筑每层有一个不大的电气间,里面每层有开孔,如果我在电气间里开两个孔,一个走普通电缆,一个走消防电缆,这样算不算是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不算。另外,变电所内一般都是只有一条电缆沟,如果要按这条规范执行的话,不就是要求不管单体里是否分别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变电所里还是达不到要求,也就是说因为变电所里没有两条管沟的条件,还是得用矿物绝缘不燃电缆?

另外柔性矿物绝缘电缆能代替矿物绝缘不燃电缆使用吗? 住宅是否可以宽松?

118、 GB50016-2014 第10.2.5条规定:可燃材料仓库内。。。配电箱和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

这里的配电箱是否包含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卷帘门的控制箱、双电源切换箱?那对于比较大的仓库,或是仓库中间有独立的一个防火分区的,不是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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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了吗?因为配电箱只能放室外,而配电支线又不能穿防火分区。而且对于比较大的仓库,要求支线不能太长,如普通照明回路,如果配电箱得放室外的话,那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为下面的情况:两个丙二类不同防火分区的仓库,中间有防火隔墙和防火卷帘。防火卷帘控制箱和双电源切换箱该如何设置(是否可设置在仓库里,还是设置紧挨的厂房部门的防火分区里,或者设置在仓库外墙上)?

规范是指导并非设计手册,具体操作应以规范为指导依据,以消防安全为根本,灵活掌握

报警设置

119、 GB50016-2014 第8.4.1.1条要求: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请问电子厂具体的生产工艺包括哪些?例如:灯具生产、组装算电子厂吗? 人员密集的组装类电子车间均考虑设置。

疏散指示标志

120、 GB50016-2014 第10.3.5 条: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对于仓库等物流建筑,成排货架间的取货通道是否应视为疏散通道,需设置疏灯光散指示标志吗?另外空厂房、未有功能分割的空商业,疏散指示标志如何处?。如果需要布置,是每个点都要满足距离要求,还是有其他做法?

疏散指示标志用于火灾情况下人员引导疏散,应设置在主要疏散路径的疏散走道处

12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11.0.16规定了消防自动巡检的要求,是否意味着不能选择手动巡检了,如采用自动巡检,现在设备多为变频控制,如何看待?

机械启泵

12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11.0.12规定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机械”应急启泵指什么?如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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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泵只要供电正常的条件下,无论控制线路如何都能强制启动,以保证火灾扑救的及时性

硬线启泵

123、 GB50116-2013对于手动直接控制无电压要求,现消防控制室已经设置了24V直接消防联动控制盘,是否还需要再设置220V的手动控制电源,许多消防验收对此认为是硬拉线,个人觉得硬拉线这个词用的不明确

124、 GB50116-2013第4.9.2条规定:“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火灾时是否可以自动切断应急电源让应急灯自带的蓄电池断电点亮?

4.9.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启动应急照明控制器实现。

2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

3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

125、 多栋建筑物,共用一个消防控制室,是不是必须在每栋建筑物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用联网的方式把区域报警控制器和消控室主控制器联网;还是可以每栋楼不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用放射至的方式由主控制器放射至每栋楼的接线箱。另外消防控制室可以和门卫合用吗?

126、 火警系统设计时,空调或普通通风系统的70度防火阀有没有必要接入火警系统?

127、 GB50116-2013第4.3.1条条文说明里“当建筑物内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消火栓按钮用导线直接引至消防泵控制箱(柜),启动消防泵。”这条又与最新的水专业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11.0.4条第11.0.19冲突,以哪个为准?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小厂房,消火栓是否可以直接用消火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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钮启泵线启动消火栓泵?

128、 GB50116-2013第3.4.1条:“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联动功能具体指哪些?(切断非消防电源、启动应急照明、消防电梯的控制、防火卷帘的控制等是否要设消控室?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系统是否算消防联动功能?)

129、 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要设防火门监控(包括常闭)和消防电源监控?

130、 GB50016-2014第6.4.2.1条,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当封闭楼梯间不能自然通风时,可以仅在楼梯间内设加压送风系统,而不是必须加前室设计成防烟楼梯间(这样的情况在沿街店铺内的暗楼梯间时很多)。

131、 GB50016-2014第6.4.1.1条中:楼梯间应能自然通风的具体指标是什么?(窗户的面积、高度、位置、方向、开启方式等)

132、 GB50016-2014第5.3.2条中:中庭有没有具体的定义,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被称为中庭?

133、 GB50016-2014第9.3.16.1条中:燃油锅炉房的事故排风量按不少于6次/h计算(可以不用按12次/h计算)?

135、 GB50016-2014第8.1.9条中:防排烟风机除了排烟风机、加压风机,是否还包括排烟系统中的机械补风风机? 是

与GB50016-2014配套使用的防排烟技术规程何时能正式出台?

商业服务网点

136、 GB50016-2014 第5.4.11条中每个商业服务网点与相邻商业服务网点之间门窗洞口净距及与住宅部分的楼梯的洞口之间的净距有无要求?

规范未明确,可参考商业步行街相邻商铺之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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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体墙。

消防车道转弯半径计算

137、 消防车道转弯半径是按路中心算还是按路内边缘算?

“消防车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这条要是设计时实在没法满足,如何考虑?

车间与仓库合建

138、 关于车间与仓库合建的问题:

① 假设:丙类车间与成品仓库(非中间库)能否合建,其形式也非贴邻? ②车间 仓库 车间

139、 两个防火分区是否可以共用楼梯间? 不可以 灭火救援窗

消防救援窗是否可以采用推拉窗形式,若推拉窗为四扇情况,开启后保证中间洞口尺寸满足救援窗要求是否可行?

140、 规范第5.3.1条中提出:对于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可增加多少?

141、 对于地下室为汽车库的高层建筑,若高层建筑部分采用防烟楼梯间,汽车库规范要求只采用封闭楼梯间是否可行,需要和上部统一采用防烟楼梯间吗? 统一采用防烟楼梯间与楼层有关,楼层高防止烟囱效应,应增加楼梯安全性,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则可以不设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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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人数:

142、 对于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其它场所人数的确定是否有特殊要求(例如健身房)?

按实际容纳人数以及服务人员比例确定

由于江苏省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32/67-2008)废止,带来一些具体工程做法不明确。

1) 原三层的商业并联店,是否需要按照公建商业规范做?每个并联店内设置两个楼梯,楼梯宽度是按建规5.8.18净宽不小于1.1米,还是按照商店设计规范JGJ48-2004净宽不小于1.4米。 可1.1m

2)商业网点间是否还有不小于1.2米墙火宅固定窗的要求?

143、 多层住宅采用敞开楼梯间时,底层为自行车库,是否需要按照建规5.5.29-2,应在底层设置扩大的封闭楼梯间?

144、 外墙保温做法采用37墙、夹心层为B级保温材料,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中

是否可以采用?还是应该A类? 厨房明火区域能不能设计成暗房间?

剧场台口防火幕大于3小时,不做水幕行吗? 燃气锅炉设置在一层办公区域地下负一层可以吗?

145、 建筑体积的计算问题。确无可燃物的建筑闷顶,是否应计入建筑体积?-----如丙类坡屋面车间,闷顶层用钢筋混凝土楼板分隔,从檐口计算的体积不超过5000立方,但计算到坡屋面中间高度就超过5000立方。

146、 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问题。仅需单独设置软管卷盘的场所,卷盘的保护半径和间距如何确定,是否一定要求2股水流到达?(老高规有一股水流的说法,但新的《消水规》没有)----消防软管卷盘的国家标准中有满足一定流量的最低供水压力要求,对于4/5层的丁、戊类厂房,其上部设置的软管卷盘是否应有压力要求?

147、 《建规》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展览、商店、餐饮等场所应设置喷淋系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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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饮类建筑是否包含学校或企业的食堂? 不包括

148、 汽车库的用水量以哪本规范为主?

149、 体积不超过5万立方米的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室内、外消火栓流量分别为10、15L/s,按照《建规》要求,可燃物较少时可以不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可以一路供水。但一旦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其栓口动压如何保证满足《消水规》要求?若采取小气压罐+稳压泵+消防水箱的做法保证平时压力,火情时拿什么灭火?

150、 单层室内消防管道阀门设置问题。《消水规》8.1.4条规定了阀门间隔间室外消火栓不宜超过5个,室内消防管道无此规定,是否参照执行?

151、 区域内统一设置了消防水池、水泵房,并且有自成系统的室外消防环网,该环网是否还一定要与市政管网相连接?

152、 给排水设有消火栓,设有泵房,但是该建筑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按钮线是否可以不设? 可以

153、 《消水规》5.2.1条规定了高位消防水池的容积,但未明确有喷淋时是否要增加容积。

《消水规》4.3.7条规定了消防取水口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宜超过15m,执行困难时可否引用老高规4.3.4的规定(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消防水池检修孔和取水口能否共用?

独立建造的体积刚超过5000立方米的单层/二层厂房、仓库或体积刚超过10000立方米的办公楼、教学楼和宿舍(均不需设置喷淋系统),室内消火栓流量分别为20、25或15L/s、室外消火栓流量为25L/s,在只有一路市政供水的情况下,按照新《消水规》要求,必须设置消防水池和水泵房(可以不设屋顶水箱否?)。其水池容量将达到486、540或288吨,水池和泵房的造价将与主体建筑不相上下,是否合理,有无变通办法?

(承上,退一步说)①上述建筑在设置消防水池(或水景)和适当增加屋顶水箱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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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0%?)的前提下,可否将满足室内消火栓流量、压力的消防水泵(替代稳压泵)和气压罐设置于通风条件优于地下水泵房的建筑屋顶房间内,以满足初期火灾的要求,而不再设置地下水泵房(后续灭火由消防队承担)?②a上述建筑在有满足服务半径的天然水源前提下,是否还要设置水泵房?②b如一定要设置水泵房,消防队的作用在哪里体现?

154、 《消水规》7.4.12条(2)高层建筑、厂房、库房等的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小于0.35Mpa,厂房是指所有厂房,还是高层厂房?如果是所有厂房,现在市政压力一般不超过0.25MPa,否意味着以后的单层厂房基本上都要设置水池泵房?

对于商业网点,《消水规》7.4.15提出可以一股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也就是说一二层网点可以只在一层门口设置一只消火栓,只要距离满足二层灭火要求,那么对于类似于网点的商业建筑(原来的商业并联店)是否可以参照执行(《消水规》7.4.3条强调了各层均应设置,7.4.6条要求同层两股水柱,是否每层两只消火栓,还是可以按照以前做法每层一只,考虑楼上楼下互相支援)?

设置喷淋系统的仓库,选用的是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由于受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屋顶水箱,是否要执行《喷规》第10. 3. 2条(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10min用水量确定)——设置超巨大气压罐?还是可以执行《消水规》第6 1. 9条(无法设置屋顶水箱时采取小气压罐+稳压泵的变通做法)?——此前看到的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转化图纸中,做小气压罐的不在少数。

对于住宅,新规7.4.7.2条提出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及平台,那么防烟楼梯间及带合用前室的,消火栓使用要跨过两个防火门,是否合理、可行? 设置两股充实水柱的情况,前室计入,楼梯间内消火栓使用要经过前室的消火栓,是否合理? 消防水池大于1000立方米要分两个,大于500要分两格,那么分成两个仍大于500,是否还需要分格?

155、 应急双头灯(带蓄电池)在火灾时的点亮方式,切电点亮还是接触器强制点亮?

156、 对于规范中说明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建筑或场所,哪些必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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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对于建筑未作具体分割的大开间,其应急照明系统能否仅提出设置要求并预留容量,具体由装修时根据疏散走道及具体分割再作确定?

158、 单间的门面房,什么情况下需要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159、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什么情况下需设置?规范上未明确。

160、 暗封闭楼梯间可以仅对楼梯间加压送风吗?

161、 国标GB 27898-2011(2012.6实施)中规定,消防稳压泵必需采用变频启动,而且是强制性条文,目前是否执行.

162、 建规8.4.2条要求,高层住宅建筑的公用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按条款要求,二类高层住宅的公用部位也应设置,但在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该装置如何开启。

163、 疏散门是否可以作为灭火救援口使用。例如首层若有足够多的疏散外门或二层有多个通往室外楼梯的疏散门,是否可以不再做该层的灭火救援窗

164、 学校装修如何控制各部位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参考综合楼可以吗?如图书馆、阅览室、报告厅、音乐教室、舞蹈室、电视演播室、校史室等装修中墙面及顶棚大量使用木龙骨及细木工板,涂刷防火涂料后是否可行?

165、 厂房内的夹层如果建筑面积小于GB50016-2014第3.7.2条要求,夹层部分是否可以仅设一部疏散梯?公建中如果有建筑面积小于200平米的夹层且位于3层及以下位置是否可行?其它部分楼层建筑面积均大于200平米,且设有2部及以上疏散楼梯。

166、 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设备平台如何考虑疏散?一部金属爬梯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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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封闭外廊的幼儿园、中小学校是否需要采用封闭楼梯间?GB50016-2014第5.5.13-1中与旅馆、老年用房类似使用功能的一般指哪些功能? 4s店

168、 4S店中展厅是按商店标准考虑消防还是展厅?相邻的修车库是按修车库防火设计规范做还是丙类厂房?

地下车库楼梯独立

169、 幼儿中小学老年用房下设地库时,需要分开设疏散楼梯,是否可以共用楼梯间,在首层分别设通往室外的门,梯井用2h隔墙分隔?

170、 厂房中的设备夹层规范规定可以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如果这部分的楼板及梁柱采用了钢结构,是否需要防火处理?依据是什麽?

171、 单层厂房,高度11m,是否可以按照高大空间布置自喷?

172、 地上多个无外窗房间,单个房间面积大于50m2,有走道与室外相通,排烟系统中是否需要对每个房间补风?是否可以只对公共区域补风或者利用走道与室外相通自然补风?

173、 厂房是否可以利用屋顶易融带作为自然排烟?

174、5.4.10 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3 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可根据各自的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

【高层住宅楼下设置商业,商业部分按多层商业设计?与周围建筑距离,防火分区等如何考虑?】

175、5.5.17.3 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原高规6.2.6 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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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间在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允许在短距离内通过公用门厅,但不允许经其它房间再到达室外。)

【层数超过4层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一层处怎么疏散?是否还是可以采用扩大前室,且疏散距离没有要求?前室内是否可开房间门(防火门)?】

176、5.5.17.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条文说明中5.5.8 由于在实际执行规范时,普遍认为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不易分清楚。为此,本规范在不同条文专门做区分。疏散门是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如住宅的户门)或室外的门,不包括套间内的隔间门或住宅套内的房间门。安全出口是疏散出口的一个特例。 【根据5.5.17.4取值,30+10=40m,按新规放考虑设计符合上述要求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厅内最远点到安全出口可以按40米?】

177、6.4.3.5 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的其他门、窗、洞口;

【住宅的所有户门是否均可开在前室内?户门应设置为何种等级防火门,与DGJ32/J 26-2006中8.4.7所描述是否有又放松限制?】

178、表5.5.21-1中的建筑层数:地上1-2层、3层、大于等于4层,若一个建筑主体三层,局部4层,如何选取最小疏散净宽的系数?按三层还是四层?另外不同性质的建筑的人员密度(建筑面积与人数的转换)所乘系数如何选定?规范中并没有明确。比如大堂、门厅、游泳池等。

179、5.4.4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

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 筑时,不应超过3 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 层;采用四级耐火等

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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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2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3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4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5 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如商业中儿童游乐的业态。是否不能放置在四层及以上层?设置独立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时。是否仍需2个安全出口或楼梯?】

180、5.4.7 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 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入口和疏散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确需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平方米。

2.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3.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4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如电影院设在多层时,是否至少设置一个完全独立疏散楼梯?另外若剧场、电影院、礼堂规模较大,跨2层设置时,防火分区疏散宽度等如何界定?】

181、条文说明中5.5.8 由于在实际执行规范时,普遍认为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不易分清楚。为此,本规范在不同条文专门做区分。疏散门是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如住宅的户门)或室外的门,不包括套间内的隔间门或住宅套内的房间门。安全出口是疏散出口的一个特例。

【当疏散门是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门时根据5.5.17.3的规定,按5.5.17表中其他建筑取值,房间内最远点到最近安全出口可按,房间内20m+疏散走道20=40m设计?是否在大空间内加房间和疏散门就可以将疏散距离按40米考虑?】

182、A.0.1.6 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不计入建筑高度。A.0.2 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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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 2 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何为判定这个“室内高度”是算到板底?还是梁底?还是上一层的板面?】

183、消防救援窗的性质能否有详细一些的说明?它如何与节能门窗结合考虑?现采用的常规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窗的耐火完整性是否能达到0.5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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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c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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