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同业对标管理办法细则

更新时间:2023-11-23 18:0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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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及供电所同业对标管理办法细则

(试行)

为加大电费回收力度,规范员工电费抄核收工作行为,强化台区基础管理,落实台区低压运维人员采集运维责任,增强远程工作站工单执行力,提升营销服务水平,参照《乡镇供电所同业对标管理与考核办法(修改)》及营销部下发的考核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试行)。 一、 总体原则

1.采取同类型用户,相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不按单位总回收率进行考核。

2.专变用户、公变用户电费结零时间为每月 28 日。 3.在途资金结零时间为每月月底最后一天。 4. 电费回收率达到100%予以奖励。

5. 规范催费停送电管理,对电费催收行为、电费相关工作质量等实施考核。

6. 对台区优质服务、对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应用各项指标、台线管理、客户联系信息准确率等实施考核。 二、 当月电费回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

电费回收考核以供电所为单位,营销部核算各供电所电费回收考核总额,由各供电所进行合理二次分配。 (一) 专变用户电费回收考核

1.抄表班管辖专变用户电费在当月28日之前100%结零并且

在途电费在当月月底之前100%结零的按照公司下发的《电费管理办法及考核奖励细则》进行奖励。

2.在当月28日至次月5日期间内电费及在途电费结零的不奖不罚。

3.次月5日零点起未结零,取消电费回收奖励并按照《电费管理办法及考核奖励细则》进行扣罚。

4.对原本不是预付费的专变用户成功实施预付费(安装预付费装置)的,并成功运行的,每户一次性奖励100元。

5.专变用户成功安装预付费装置,但未实施预付费方式缴纳电费, 扣罚专变用户管理人员及预付费系统管理人员每人200元。

6. 未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擅自同意专变用户不安装或不启用预付费装置就装表送电的,扣罚相关责任人每人500元/户。

7.专变用户需提前3-7天下达催费停电通知书,停电时需填写停电审批单,经抄表班班长、营销部主任、分管经理、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低压用户电费回收考核

1.供电所管辖低压到户用户电费在当月28日之前100%结零并且在途电费在当月月底之前100%结零的按照公司下发的《电费管理办法及考核奖励细则》进行奖励。

2.在当月28日至次月5日期间内电费及在途电费结零的不

奖不罚。

3.次月5日零点起未结零,取消电费回收奖励并按照《电费管理办法及考核奖励细则》进行扣罚。

4. 对连续两个月没有实现按户结零的催费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一次性扣罚2000元,对连续三个月都未能结零的催费人员,立即向公司报告,申请待岗催费处理。 三、电费抄催类及营业厅服务态度投诉考核

1.发生因电费抄催、抄催态度及营业厅服务态度投诉按《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关于严格营销服务类95598投诉事件考核的通知》营销[2015]5号文执行。

2. 抄表催费类工单处理及时率达100%,每发生一起抄表催费类工单超时扣罚300元/起对因工单回复不合格引起退单的,按照国网、省公司、市公司每起相应扣罚500元、300元、100元。

四、电费催收行为考核

1.催费短信考核。当月多次向用户发送催费短信,而引起用户不满意造成咨询或者投诉的按每起扣罚500元。

2. 客户欠费停复电考核。公司原则要求不停电催费,但对于多次催收无效用户,可以采取停电催费,但为了减少客户欠费停复电咨询工单发生,要求严格按照欠费停电审批流程实施,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或未在停电前30分钟再次通知客户停电进行停电的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奖惩规定》,扣罚责

任部门500元;造成省公司回访不满意的,扣罚责任部门300元。

3. 发生用户反映未经通知而采取停电催费的,各负责人要提供在停电前3次催收通知证明材料,否则按照第2条处理。

4. 用户缴清电费后,必须及时和用户联系确保用户现场已正常恢复用电,出现超时恢复送电,按照低压客户扣罚500元,专变客户扣罚1000元。

五、抄、核、收相关工作质量考核

1. 随意变动抄表例日和抄表方式,考核扣罚500元,抄表方式变更需走严格审批流程。

2. 抄表差错系指未抄、漏抄、抄错、表计故障或丢失未上报异常等情况。

1) 抄表差错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工作差错金额在0.1万元以下的直接责任人扣罚100元;

2) 抄表差错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工作差错金额在 0.1-1万元的直接责任人扣罚500元;

3) 抄表差错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工作差错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按照营销事故进行处理;

4) 抄表差错,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按照《江西省电力公司行业作风建设违规行为处罚暂行规定》处理。

3. 各相关班组应在营销部指挥下完成抄表段管理、抄表计

划制定、抄表例日安排、电费发行(含用电检查反窃电和违约电费发行应在每月25日前完成),以确保完成相关同业对标指标,

对发生操作错误影响公司同业对标指标的,则每次扣罚200元/每户次。

4.对自动化抄表核算进行考核。专、公变用户自动化抄表核算用户比例要求达到100%,没有合理的理由的每少一户专变扣罚20元/户、低压用户扣罚5元/户。

5. 因个人原因造成电费发行延期,扣罚责任人500元/天;所有未采集到的电量必须在抄表日内进行补抄,在电费发行日之后补录的工单,每笔扣罚20元;实抄率未达100%的台区,每月每台区扣罚100元。 六、供电所台区管理责任考核

1. 台区管理员应做好优质服务及加强设备日常巡视维护工作,发生表箱烧毁事件,属台区管理员巡视维护不到位责任,每起考核责任人500元,若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追加考核。发生低压户表未加封的,每发现一户按20元/户实行扣罚。

2. 台区管理员应加强营销系统用户联系人信息的维护管理, 提高电话收集率、准确率,发生95598发错电费信息意见工单考核责任人每起100元。

3.运维采集方面:查找不能实现采集的原因、清理空户、清理零度户及时更换故障电表、如因产品质量、通讯等因素影响采集成功率及时上报计量专责或者计量班、正确采取催费停电方式、执行计量专责或者计量班下发的运维工单等。如连续两个月相同的用户不能实现采集,扣罚台区管理人员每户2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bc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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