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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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

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岗双职制”或领导岗位责任制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职制”,任何人负责本岗位的工作,同时也必须负责该岗位的安全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行政后勤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教导处主任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并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政教处主任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教育指导。总务处主任负责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维修。

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度

一、学校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各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三、学校建立健全各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四、学校负责人在新年度第一个月份内,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主要内容有:考核范围,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事故防范,实绩考核和奖惩措施等。

五、学校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作。

六、落实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根据安全责任书内容,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评比范围,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失职的给予处罚。

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

1、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带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篇二:小学门卫制度

新林中心小学门卫人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保安工作条例,严格按保安工作职责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值班时间不干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语言文明,仪表端庄大方。

2、门卫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私自离岗。每天师生离校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和异常,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总务汇报。晚上值班要不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假日内关闭校门,不准外来人员进校活动。

3、严禁非本校人员入校,对来访人员的进校和离校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不允许任何人员在门卫附近聚集、看报、聊天、下棋等。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私自出校门,或在附近买零食。

4、对携带财物出门者,问明情况,弄清财物来源,方可放行,不允许任何人将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5、上课期间不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教学区,对来访者问明情况,得到有关领导准许后,方可进校。教学时间严禁任何人在教学区内喧哗、吵闹、奔跑等,依法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按时开关学校大门和侧门。

6、遇到侵害师生安全或学校财产时,门卫保安人员有权立即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并做应急处理。

7、认真做好电话接听、电话记录和内容转达工作,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严禁校外人员在传达室接打电话,按时做好报刊杂志和往来信件的收发工作。

8、有权制止和杜绝在校门前摆摊设点、乱张贴、散发广告宣传品等现象,协助值班领导和教师维持好上学和放学期间校门口的秩序。

9、保持值班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负责学校绿化管理工作,并负责门前卫生三包区域和部分区域的卫生工作,协助学校做相关的临时性服务。

10、门卫人员要,勤奋敬业,用自己高质量的工作和良好形象为学校增光,对不认真履行门卫工作义务,缺乏责任感的人员,学校采取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将有权辞退和解聘。

新林中心小学

2009年12月20日

新林中心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

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卫生清洁等制度

1、做好传达室及学校大门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

2、做好规定区域内的卫生、绿化和维护工作。

3、办好学校临时分配的一些杂务。

新林中心小学

2009年12月20日

招聘启事

因我校即将实行封闭管理,需要招聘门卫一人,具体条件是: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胜任学校门卫工作的男性公民,能严格遵守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履行学校门卫职责。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到我校报名,学校将根据报名者的条件择优聘用。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 元,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每月工资元。欢迎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2月20日。

附:《新林中心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新林中心小学门卫职责》

报名联系人:

电话:

新林中心小学

2009年12月15日

篇三: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学校门卫岗位职责

一、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二、工作中做到语言文明,微笑服务,接待热情,穿着整洁。

三、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明情况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关注其在校活动情况。

四、正确无误收发信件、杂志,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人员。

五、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

六、上课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如有外出学生须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离校。

七、未经许可,机动车辆不得进校,学生自行车按规定停靠,出入校门须下车。

八、每天师生离校后,检查学校、办公室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值班行政汇报。

九、节假日、寒暑假另行规定.

十、门卫人员上岗期间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一、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在校用中餐学生午休时间,门卫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门卫人员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

4、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急事或公务需外出,应按《实华学校请假、考勤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在门卫“离岗登记表”上做好登记方可出门,门卫不得私自为不请假教师开门。

二、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证件填好来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凡是教师 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家校联系或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门卫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三、值班职责

1、学校门卫设二人,分白班和夜班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班时要做好交班记录。

2、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

3、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大门开小门。

4、搞好值班室卫生,要长期保持干净

5、要认真核对书报杂志,准时送入各办公室。

6、夜间值班人员要及时与白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到至少一小时巡逻一次,要到校园各处巡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紧急向学校汇报或及时报警,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7、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及固定假日由学校派员职守。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 ,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八、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十、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

学校门卫工作职责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条件,由身心健康、有责任心、安全意识强和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有事需要离岗要向学校总务请假并有临时代岗;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并时刻注意不得让学生单独外出。严禁外来人员进校,对来校办事的人员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姓名、单位、事由等,并核实有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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