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语言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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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现代语言学的历史前奏

第一节 古印度的语言学

为了保存口头相传的婆罗门教义《吠陀经》的原文和梵语文学,古印度的语言学家们用经验的方法,对于梵语语法作过相当详细的描述。著名语言学家巴尼尼的《梵语语法》,由3996条诗歌体的规则所组成。这些规则分成章节段落,讲解梵语的形态现象和语音现象。

一、语法描写方面

印度语言学家对梵语的语法描写和分析是当代流传最广的。巴尼尼是印度语言学家的杰出代表。布龙菲尔德称巴尼尼的语法名著是“人类智慧的最伟大的里程碑之一。它极为详细地描写了梵语中每一个屈折变化、派生现象、组织结构和各种句法的用法。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其他语言学有关如此完善的描写”。

1.古印度语法学家把词分为四类:静词、动词、介词、小品词。表示实体意义的词叫静词;表示动作的词叫动词;介词的功能是限制静词和动词的意义;小品词包括比较小品词、连接小品词以及诗歌中作形式成分的小品词。代词和副词不算独立的词类,分别归入静词和动词中。

他们的句子结构理论认为,单词组成句子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单词要能够成为正确结构中的合适的语法类别,否则它们只不过是个单词表,毫无实际意义。也就是说,一个句子中不能只有名词,或只有动词,或只有介词,各种词类要有一定的搭配。

第二,在语义上,单词必须合适,否则就会出现不合语法的荒谬论断。例如,“她用火把纸弄湿了”,“昨天大花猫下了个黑鸡蛋”。

第三,单词的出现必须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如果上午讲一个词,下午又讲一个词,晚上才完成这个句子,那就谁都无法理解或记忆它。

可以看出,这三个条件很像英国语言学家弗斯提出的成分连续性,成分搭配性和时间连续性。梵语的动词有人称、单复数和时态的屈折变化,是句子的核心部分,其他词类都要与动词保持某种具体关系。其次是名词,有屈折变化,并按其与动词的关系进行分类,比如是施动者还是受动者等。

2.古印度语法学家还研究构词法,他们把词分为词干和词尾两部分,词干是不变部分,词尾是变化部分。他们把静词分成七种变格形式,分别叫做第一格、第二格等。

3.现在经常讨论的语素变体也是巴尼尼第一个注意到的。他建立了各种词类的抽象基本词形,叫“原形”,然后建立了语素音素变化规则和内在联结规则,用来把原形转变成实际使用的各种形式,叫做“替换形式”。既有一般规则,又有例外情况。如果以英语动词过去时为例,一般在动词末尾加/-d/,但是由于语境不同,有时还加上的是/-t/(worked,stopped),有时加的是/-id/(added,started),此外还要详细记录不规则动词的情况(take-took,stand-stood)。 4.我们现在常用的“零位”描写手段是巴尼尼首先创用的。“零位”就是代表原则上应该有而实际上不存在的单位的标记。比如,英语名词复数是在词尾加上词素-s,而sheep(羊)的复数不变,即用sheep+?来表示,?代表零位。这是巴尼尼在描写名词形式的最小结构时采用的办法。一个名词=词根+词缀+屈折变化词缀。但是,有的名词没有词干词缀,于是用“零位”来代替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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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语音和音位方面

1.古印度的语音学也很发达,提出了发音器官、发音部位、塞音、擦音、元音、半元音等语音学上的概念。

他们把元音看作独立的语音成分,把辅音看作从属成分,因为没有辅音也可以构成音节。 2.有些学者认为,作为有意义的单位,句子之所以比词更重要,正是由于句子有超音质特征,因为在语音上词不能独立于句子而存在。呼吸群才是语音描写的基本单位。当时,梵语的书写形式是连续的话语,而不是一个个单词分开。当时,梵语的书写形式是连续的话语,而不是一个个单词分开。当时的语法对居呼吸群首尾的单词,元音的长短,节拍的长短,音调变化,快慢等都有详尽的描写。

3.他们还观察到音位变体的问题,指出对由于语境不同而造成的发音差异,应该给予描写。现代汉语中,[-a]的音位变体。

三、一般语言理论和语义方面

总的说来,印度语言学不是偏重理论,而是基于观察,它所提出的理论问题,往往与文学研究和哲学争论有关。对词的性质和句子意义讨论较多。

1.词的意义在多大程度上是词的自然特征,在多大程度上象声词与实体的关系代表一切词与事物的典型关系?他们发现,词和所代表的东西之间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任意的。

2.他们还研究了词义的多变性和伸延性。他们认为,词义是靠观察语境而得出的,或者是由师长教授的。如:从“大猫正带着几只小猫玩耍”,就可以知道,“大猫”指的是“母猫”,而不是“公猫”。“最好是买只鸡吃”,如果是给产妇买,“鸡”就指的是“母鸡”。

3.一个句子与其包括的词之间的语义关系是什么,也是当时辩论的问题之一。这种关系直至今天也没有完全搞清楚。有一点是明显的:作一个不十分恰当的比喻,如果所使用的词汇是1,2,3,4,那么它们所构成的句子不是1+2+3+4=10,而是大于10。

早期西方学者曾认为,句子就是所含词汇的总和,不多不少。一部分印度学者也曾认为,句子由词构成,每个词的意义都对整个句子的意义做出自己的贡献。另一些学者认为,句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一霎那间表达出自己的意义,就像一张图画一样,总是作为一整体去理解,而不是具体分析各个部分。例如,“到实验室把烧瓶取来”,听话人并不去分析每个词的意义,然后加在一起去理解整个句子,而是把它作为一个单位来理解。因为,如果不懂得“烧瓶”,“取来”也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了。这种观点并不全面,但是对于句子意义等于各词词义相加的观点,却是一种很好的批评和补充。

4.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学者当时已经区别了语言中的外显即时表达和内含永久实体。就是说,语言有两种,一种是在具体场合讲出的话,一种是抽象的语言原则。这种区别还像当代的索绪尔的语言和言语,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派克的“唯位”和“唯素”之间的区别。

古印度的语言学认为,永久实体又有句子永久实体,词永久实体和音素永久实体。句子的永久实体是个有意义的象征,以语音序列来实现;词的永久实体也是有意义的象征,也以语音序列来实现;音素的永久实体可以区别语义,靠细微的发音区别来实现。还有的学者认为,句子永久实体有三个平面,一是不可言传的象征本身,二是表达句子的音位模式,三是用具体话语表达出的形式。可以看到,尽管他们没有把语言抽象体系和语言实际运用的区别讲得十分明确,可是他们的观察和分析很有价值,对当代语言学产生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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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古希腊的语言学

1.词与物的关系是古希腊哲学家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有的主张“按性质”,即语言是出于天然的,是合乎逻辑的;有的主张“按规定”,即语言是由人们规定的,它的结构有许多是不合逻辑的。这两派各持理据,互不相下,争论了几个世纪。

2.斯多噶(ga)派

是盛行于公元前四世纪的一批哲学家和逻辑学家。斯多噶派学者对语言研究有两条主要贡献:他们清楚地区分了对语言的逻辑研究和语法研究;他们用的语法术语越来越精确。

首先,他们认为“语言”中有三个方面:第一是语言的声音或“材料”,是一种象征或符号;第二是语言的符号的意义,即“所说的内容”;第三是符号所代表的外界事物。这种区分在索绪尔的理论中得到进一步发展。

他们发现,有些音属于某一语言的音位系统,但没有任何意义,有的是有意义的。这种区分对语音学的发展有重大意义。找出音位系统允许的语音序列和不允许的语音序列,对研究一种语言的语音有很大帮助。

斯多噶派区分了五种词类:名词,动词,连词,冠词和关系代词。但他们的区分标准不明确,有时根据形式,有时根据意义。名词依据形态,看是否有格的变化;然后再按语义分为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他们又把副词从普通名词中分出来,称为“中间词”,因为它们在句法上属于动词部分,而形态上属于名词部分。

斯多噶派对格的概念有独特见解。格的变化是名词、形容词和动词的基本区别之一。他们提出,格有两种:主格和间接格(宾格,所有格,与格)。呼格还没有确定。主格与定式动词保持一致,三个间接格在不同的句法关系中与动词相联系。通过观察格的变化,他们还区别了主动动词(及物动词),被动动词和中性动词(不及物动词)。

关于动词的时和体,他们提出,从时态分,有现在和过去;从体态分,有完成和未完成。 3.亚历山大派与《语法科学》 公元前三世纪末期,亚历山大大帝建立了两个殖民地,一个是现在埃及的亚历山大,一个是土耳其的帕加马。后来这两个城市以其所有的图书馆和大学而著称。亚里士多德把自己的藏书献给了亚历山大,很多学者来此地定居,从事科学研究,成了有名的亚历山大学派。其中著名的数学家欧几里德和狄俄尼索斯·斯拉克思的《语法科学》,对人类科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帕加马成了当时的文化中心,出现了帕加马学派和亚历山大学派。这两个学派在政治上和学术上都持对立的观点,在语言问题上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斯拉克思的《语法科学》总结了亚历山大派的语法研究工作,是西方第一部完整的、全面的语法书,这部杰作直到十二、三世纪仍被认为是语法学的典范。据说任何英语语法教科书无不受到斯拉克思理论的影响。该书共有二十五节,其组织之严谨,行文之简洁,论述之清晰,吸引了一切涉猎希腊语的语言研究者。

《语法科学》首先论述为什么研究语法。斯拉克思说语法学就是使人和散文家对语言基本用法的知识;它包括六部分;正确朗读,解释文学,对术语和内容提供注释,发现词源,发现规律性,欣赏文学作品。不难看出,斯拉克思的理论还没有超出观察和经验的范围,只是为了欣赏古典文学而总结出的初步知识。

《语法科学》第一部分是语音研究。斯拉克思主要探讨了切分音和元音在音节中的长短问题。他区分了三组辅音(p、ph、b;t、th、d;k、kh,g),认为它 们在发音部位上的区别是相同的。

在语法部分,斯拉克思认为句子是语法描写的最大单位,词是语言描写的最小单位。句子被定义为“表达一个完整思想”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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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词类,他认为有八种:名词,动词,分词,冠词,代词,介词,副词,连词。名词有词尾变化,表示人或物,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概括的,有五种语法属性,即:性(阳性,阴性,中性),类(原类,派生类),形(简单此,复合词),数(单数,双数,复数),格(主格,所有格,与格,宾格,呼格)。

动词有八种语法属性,包括:五种语态(陈述,命令,愿望、虚拟,不定式);三种结构(主动,被动,中性,如I was myself);两类(原类,派生类);三种形式(简单,复合,派生);三数(单数,双数,复数);三种人称(第一,第二,第三);三种时态(现在,过去,将来)。分词同时具有名词和动词的特点和语法属性,只是没有人称和语态的变化。

冠词可置于名词之前或之后,有格、数、性的变化。

代词代替名词或指具体人,有性、数、格、形、类和人称的变化。 介词可出现在句中任何部分之前。

副词修饰动词或补充说明动词,没有屈折变化。

连词把句中成分连在一起,可分八种:连接,转折,条件,原因,结果,怀疑,推论,附加。

《语法科学》的最大欠缺是对句法论述很少。

4.公元二世纪,迪斯科洛思发展了斯拉克思的语法,对希腊语的句法作出比较系统的论述。他认为:句子的主要部分是名词部分和动词部分;句法的主要任务是描写这两部分的关系,以及其他部分与这两部分的关系。他分析了主格词项与动词的关系,三种动词(及物,被动,不及物)与主格形式的关系。例如及物动词把一种动作传递给其他人或物。他还注意到制约关系。例如,定式动词与主格名词或主格代词要保持数和人称上的统一,而不定式动词与间接格的名词或代词之间就没有这种一致关系。

第三节 中世纪语法

欧洲的中世纪是指从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5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开始的近千年的历史时期。

由于拉丁语的重要地位,这期间对拉丁语的学习推动了人们对拉丁语法的研究。欧洲中世纪的教育以“七艺”为基础,即语法学,逻辑学,修辞学,音乐,数学,几何学,天文学。人们对语法的教授很重视。这时的研究工作讲究实用,讲求规范。

当时教会势力增长,他们左右文化教育。基督教被认为世界性宗教,传授基督教义成为一项重要的活动。传教要涉及到许多语言问题,也就带动了语法研究工作的进行。确实,基督教传到哪里,哪里就学习拉丁语,就出现拉丁语法。

1.6世纪初,基督教传到英格兰,比德和阿尔坤分别于7、8世纪写成了拉丁语法著作。到公元1000年,阿尔福利柯专门为儿童写了《拉丁语法》和《拉丁会话手册》,是规范性的语法的著作。值得注意的是,阿尔福利柯声称,他的语法可以用来分析古英语。由于他的著作在讲英语的人中间流传最广,从而使英语语法理论好几百年摆脱不了拉丁语法理论的影响。

2.12世纪的冰岛语语法《首篇语法专论》

作者不详,人们仿着书名称他为“第一位语法家”。他主要研究单词拼法改革的问题。他提出了冰岛语字母的欠缺,提前800年就已预示到了后来布拉格学派创立的音位学理论,并在很大程度上探讨了音位特征。当时冰岛语有36个元音,分9个元音质,它们每个都可长可短,可鼻化也可非鼻化。他按照拉丁语元音字母a,e,i,o,u的音质,把冰岛语中的九个元音质按开/闭特征排列出来,然后标出长度和鼻化情况。这样,用11个符号,9个字母和两种发音标记即可表示36个元音。有几个辅音有长短和单双之分。他建议长辅音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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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母表示,短辅音用小写字母表示。他还指出由于语境不同而引起的语音差别不必标出。/?/是/n/的音位变体,用字母序列ng表示即可。这位语法家的研究方法也很先进。在确定音位区别时,他把一个单位的变体控制在相似语境之中,并把只有一个字母之差的几个词置入句子之内,以此来分析音位区别引起的意义变化。

3.思辨语法 中世纪语言学的突出成就是在经院哲学影响下的思辨语法。罗宾斯说,经院哲学本身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与神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企图解决信仰与理智之间、唯名论与唯实论之间的矛盾。因此思辨语法反映出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亚里士多德认为每一种事物的生长变化都有四种原因:“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思辨语法学家企图用这些原因来解释语法问题。他们不满足于对语言现象的说明和描写,而是要探索语言内部的原因和理论。

思辨语法学家认为人类之所以能够通过语言来认识世界,是因为词这种“符号”一方面与人的心智有联系,一方面同它代表的事物有联系。这是一条基本原则,也是普遍原则。他们认为世界万物都有几种不同的存在方式。例如,一种是永久方式,一种是暂时方式。要靠永久的方式去区别和归纳事物,而用暂时方式来观察事物的变化、发展。因此,反映客观事物的语言并不直接表示一个人或一件事物,而是表示事物存在的特定方式,如,是一种现实?还是一个动作?还是一种质量?

4.中世纪初期,最有影响的学者是波依修斯。他曾在巴黎和雅典求学,把许多希腊经典著作译成拉丁语。他第一次提出了语言的普遍现象问题。他认为语义具有普遍性,像“好”、“人”,“道德”等概念具有普遍性质,各种语言都有。所以,语义和真实性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主张不仅要研究孤立词语的意义,而且更重要的是研究它们在实际运用中的词义。这就给心理学和逻辑学提出了新的任务。研究人的心理时,必须把作为研究对象的人看成是有思维的动物。逻辑学必须进入一切科研过程;要想符合科学,首先要符合逻辑。

5.12世纪中期,彼得·海利亚斯提出,用逻辑方法研究语言问题,这种研究称为“语法逻辑化”。 他说,语法“是告诉我们如何正确地说话和写作的科学??这种艺术的任务是把字母组成音节,把音节组成词,把词组成句子,避免出现语法错误和不规范现象。”在这个定义中,他把语法既看为艺术,又当作科学。

6.希思帕尼斯和《逻辑纲要》

希思帕尼斯出生在13世纪初,在巴黎求学之后,成了当时医学和逻辑学的权威任务。他的不朽著作《逻辑纲要》成为欧洲各大学的教科书,影响了一代逻辑学家。

希思帕尼斯把语言的表达分为三个方面:意义,假设,名称。意义就是“通过习惯的声音对一个事物的表达”。意义可分主要意义和附加意义。词根显示的意义称作主要意义;词缀表示的意义叫附加意义。例如,love(爱),loving(亲爱的),lover(情人),lovable(可爱的),都有一个基本意义“爱”,附加的意义是词缀表示出来的。

意义还可分为本质意义和外加意义。本质意义代表名词的意义,外加意义代表形容词和动词的意义。所谓“假设”就是承认一个实体名词代表一件事物。意义和假设不同,意义是强迫一个声音指示一件事物,而假设是承认名称能够指称事物。例如,在“他讲英语”中,承认“他”表史密斯,这就是假设。意义是词汇特性,假设是名称特征。意义反映符号与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假设反映代替物与被代替事物之间的关系。

假设也有两种:形式假设和物质假设。在John is my friend(约翰是我的朋友)和John is a noun(约翰是名词)中,第一句中的John是形式假设,因为要把它理解为所指称的人。第二句中的John是物质假设,它不代表某个客观实体,只代表这个词本身。在现代语言学中,这种区别用目的语和元语来表示。希思帕尼斯还注意到假设的延伸和假设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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