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纪律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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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服从领导

我军是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一个纪律严明的战斗集体。严守纪律是军人的天职。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生活中,大到国家、政党、军队,小至工厂、乡村、连队,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和保持正常的秩序,都需要制定相应的纪律。所谓纪律,是人们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的一种规范。我们常见的条令、条例、章程、制度、规定等,都是纪律的具体内容。对于军队来说,严明的纪律是凝聚军人集体、提高战斗力的保证。我国古代就有“师出以律”之说,意思是军队一出动,就必须绳之以纪律。这一点,古今中外,莫不如此。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军队非讲纪律不可,纪律松驰是不行的。 一、革命战士必须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纪律是军队素质的最直观表现,服从意识是纪委的显著樗。所以人民群众一般都是通过纪律的严明程度来认识军队的。凡是秋毫无犯的军队和军人,都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因为在人民心目中,纪律严明的军队才是可以依赖的队伍。服从命令、遵守纪律、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既是我军一贯坚持的光荣传统,也是军队应有的美德。辽沈战役攻打锦州时,部队住地苹果园不摘一个苹果;解放上上海时,官兵露宿街头不扰民宅,成为广为注解传的佳话。

1、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每个军

人最基本的职责。军队职责第条明确规定:一切行动听指挥。一个能够自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军人,往往也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军人。首先,严格的纪律约束,有利于军人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崇高的革命理想,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前进的力量、生活的灯塔。军队中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把军人置于党纪、政纪、军纪、法纪的管理监督之下,按一定的规范履行义务和职责,就会对军人产生一种强大的感召力和认同感,使他们确认自己所追求的目标是坚实可攀的,所依效的理想人格是真实可行的,从而激发起为实现崇高理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信念。其次,严格的纪律约束,有利于军人培养集体主义意识。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的一个基本原则,它要求人们在任何时候都要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离开了集体,军人就不成其为军人。因此,强烈的集体主义意识,是革命军人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我军的纪律,集中反映了集体的意志和利益,是维系和凝聚军人集体的基础。革命军人只有在严格的纪律约不中培养自己的集体意识,才能自觉地为实现集体的利益和目标而努力工作。第三,严格的纪律约束,有利于军人磨练英勇顽强的道德意志。军中有句名言,叫做“军令如山倒”。它意味着无论面临什么样的艰难险阻,军人都不能讲条件、讲价钱、打折扣,必须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以完成任务为已任。正是这种严格的纪律约束,磨练了革命军人英勇顽强的意志品格,使他们在任何艰难因苦中都能坚决压倒敌人,

而绝不被敌人所屈服。在我军历史上,许多战争奇迹之所以能够创造出来,无一例外都与严明的纪律相联系。红军长征时,党中央和毛主席关于夺取泸定桥的命令一下达,红军战士们昼夜兼程240里,硬是“要桥不要命”,在规定的时间里胜利地完成了任务。第四,严格的纪律约束,有利于保证军人在政治上永远合格。一个具有良好素质的军人,首先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这既是我军道德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我军基本的政治纲领。实践证明,严守党和军队的政治纪律是革命军人做到政治上永远合格的首要条件。 2、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完成党赋予我们各项任务的根本保证。这是因为:第一纪律是军人集中统一的“粘合剂”。它要求每个军人都必须具有高度的组织性、服从性和严格的纪律性。如果不这样,命令向东他向西,势必会破坏军队的统一行动,造成战斗的失利。打个比方说,这就象自然界的光一样,当它涣散的时候,是软弱无力的;而当它凝聚成一束激光并指向一个目标时,就会尤如一柄锋利无比的宝剑,锐不可挡。第二,纪律是部队战斗力的“测量器”。军队要打仗,打仗就要有战斗力。军人严守纪律,才能构成战斗力的诸因素凝结在一起,形成一种整体和持久的力量,保证部队攻能攻得上,守能守得住。第三,纪律是官兵关系密切与否的“睛雨表”。不守纪律的部队,必然官兵反目,人心相背。纪律严明的官兵,必然自觉遵守条令条例,尊干爱兵的“双六条”也必能落到实处。

二、不服从领导,不遵守法规和纪律,不仅要受惩处,而且会严重损害官兵关系

服从领导,严守法律和纪律,是新的历史时期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需要,也是军人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每个军人都应该成为服从命令,严守纪律的模范。为此, 我们要正确认识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自由和纪律,是一个统一体的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不能片面地强调自由,而不服从领导,不遵守法规和纪律。在我军内部,每个军人都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要服从领导,用纪律法规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有的同志认为,讲服从、讲纪律会妨碍民主,限制自由,这是不对的。绝对民主,绝对自由,从来都是一种幻想。个人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就象街不行人、车辆不受红绿灯的限制、不听交警指挥到处乱跑那产,那还能不乱套吗?那样不但无法执行战斗任务,连正常的生活秩序也没有维持。 1、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将受到军纪的惩处。军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战斗集体,统一的号令,集中的权威,严格的纪律是绝对必要的,而且执行命令时要坚决强调“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如查不服从领导,以各种理由拒不报告执行命令,不听从指挥,必然会受到军纪的惩处。某部汽车连战士赵某,平时有酗酒的毛病,连队干部多次对他批评教育,他不但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反而以为连队干部“整”他,在一交执行运输任务中,连队干部反复叮咛、不让他酒后驾车,他想,“只要出了门,你就管不着我了”,结果,酒后驾车出现事故,造成

同车的两位战友受到重伤,他也因不服从命令,违反酒后驾车的规定受到劳动教养两年零六个月的处罚。

2、不服人领导,不听从指挥,将会严重损害官兵关系。《内务条令》关于士兵职责第一条就规定士兵必须:服人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严守纪律,坚决完成任务。第六条规定士兵要: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这就是条令规定的官兵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能否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直接关系到部队工作效率的高低,战斗力的强弱。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旦下级对上级产生不服从的动机,上级又没有及时觉察,就很容易产生不良后果。边防某连担任前线输油管道的警戒任务,一天,战士张某站哨时抽烟,被连长发现,挨了批评。张虽表面上承认了错误,心里对连长的批评却极为不满,心想,别人站哨抽烟你看不着,怎么我抽烟你就批评,就是和我过不去呀!那好,我也给你眼罩戴一戴,便琢磨怎么报复连长。一天连长值班,张想,我把输油管道理断,你值班出事故,肯定得挨处分。夜时11时40分,张用扳手将正在往前线输送油料的管接口螺丝拧开,错开接口,使油料外溢,中断供油,境被及时发现才未造成重大损失。军事法院以破坏军事设施罪判处张某有斯徒刑三年。这一案件值得我们反思,究其根源,就在于张某的服从意识不强。正常的官兵关系被破坏了,自己也断送了大好前程。 三、自觉遵守纪律,是密切官兵关系的基础

保持密切的官兵关系,是我军凝聚力、战斗力之年在。我

军从历史到今天,之所以能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关键一条就是靠全军官兵齐心协力,团结奋斗。而遵守纪律,是密切官兵关系的基础。

1、自觉遵守纪律,是赢得领导信任的前提。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一定的社会环境和内部环境是决定一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会使一个人心情舒畅精力旺盛,有所追求,为事业成功打下基础。创造良好的环境,需要我们官兵共同努力,其中干部是主要的,战士的因素也不容忽视。在处理官兵关系中,战士要自觉遵守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服从领导,对领导交给的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自觉维护干部的威信,这样才能赢得领导的信任。某部四连战士李文浩,控这时不慎将小腿摔断,为了按时归队,他让其家长背着上下车,一直送到部队。象他这样的士兵,时刻为集体着想,为干部着想,也就理顺了上下级关系。工作起来才会得心应手。很难想象,一个不新生领导,不服从干部管理,经常“拉警报”、让干部不放心的战士,会受到干部的信任和战友的好评。 2、自觉遵守纪律,是成和进步的重要条件。部队中有句俗话,叫做“给你任务就是给你荣誉”。诚然,只有接受了任务,才能干出成绩, 了成绩才有荣誉。但是,接受任务的前提是领导的信任。不努力工作,光想靠歪门邪道谋取进步是不可能的。某部工兵连战士张永国,想当骨干,想入党,可他不是努力工作,而是今天给连长送烟,明天给指导员送酒。两处均遭拒绝后,又产生了私自离队的念头。连里干部多次做工作,但他拒

不接受,先后三次私自离队,最后被除名。试想,这样一个不遵守纪律,不服从领导的人,有哪个领导敢于放手让他去完成一项任务呢?可见在新形势下搞好官兵关系,就要坚决抵制次产阶级和封建主义思想的腐蚀,只有自觉地遵守纪律,服从领导,才能给自己的进步创造条件。

3、自觉地遵守纪律,才能正确处理官兵之间的矛盾。官兵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是一对“矛盾”。而纪律,恰恰既是管理者进行有效管理的一把尺子,也是被管理者接受管理者管理的依据。我们常常听取“制度化”这个名词,制度是用来规范官兵言行的,违反了制度也就是违反了纪律,违反了纪律就理所应当受到纪律的惩处。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个问题往往是官兵关系紧张的“导火索”。官兵不守纪律,不按规矩办,不在已定的轨道上运行,出格了就易发生磨擦,产生矛盾。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屡有发生。某部战士李某,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在探亲期间,无故超了两天假,归队后,连队干部认为李某给连队建设抹了黑,应该好好教训他一下,在宣布给李某处分的同时,又罚他连续站了三天岗。李某不服,在第三天夜里,持枪闯进连队干部宿舍进行恫吓。由于制止及时,没出现更严重的后果。分析这件不该发生的事,我们可以看到:作为干部,不应该以纪律规定以外的形式去惩罚违纪的战士,而作为战士李某,应该主动找连队干部承认错误,不应该以恫吓的方式渲泄心中的怨气,造成官兵之间矛盾激化。我们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维持和保证官兵亲如兄弟的关系,是有一定

条件的,它必须建立在官兵遵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的基础之上。否则,官兵之间的亲如兄弟、手足情深便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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