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案例复习内容(精品1-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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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案例复习内容(共6份)

如果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给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属违约责任,应当按监理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赔偿。

一、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一) 项目监理机构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大体上有以下四类: 1、 工程合同文件 2、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 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4、 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规程)

(二)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

关资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1、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已完成;

2、 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 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

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已满足开工要求。

(三) 设计交底

1、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并主持召开工程设计技术交底会。

(四)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实施性文件。 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

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3、 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4、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 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 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 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 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五)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审查

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主要内内容包括:

1、 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 2、 现场质量责任制;

3、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 4、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5、 图纸会审记录; 6、 地质勘察资料; 7、 施工技术标准;

8、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审批; 9、 物质采购管理制度;

10、 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1、 计量设备配备; 12、 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13、 工程质量检测验收制度等。

(六) 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确定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应包括的基本内容:○3类似工程业绩;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

(七)施工实验室的检查★★(案例)

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实验室(包括施工单位自有

1实验室的资质等实验室或委托的实验室)。实验室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2法定计量部门对实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实级及实验范围;○○

4实验人员资质证书。 验室管理制度;○

2、 检查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包括:1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

定证书;

2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八)巡视的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视。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

项)施工方案施工。

2、 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一)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1、 提前48小时报告监理机构,如果监理机构不能参加,需提前24小时告知承包

商,否则视同参与验收。

2、 对隐蔽部位剥离后的管理,承包商无条件接受监理人的指令,对已经隐蔽部位

进行剥离,但工期费用应事情负责。

二、 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

(一)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该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事故类型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死亡人数 30人以上 10人以上30人以下 3人以上10人以下 3人以下 重伤人数 100人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 1亿元以上 50人以上100人5000万元以上1亿万元以以下 下 10人以上50人以下 10人以下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案例)

1、 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等

2、 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1) 所涉及的合同文件可以是: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设备与器材购销合

同;监理合同等。

3、 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要搞清楚质量事故的原因和确定处理对策,首要的是要掌握质量事故的实际情况。有关质量事故实况资料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有责任就所发生的

质量事故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写出调查报告,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

2) 项目监理机构所掌握的质量事故相关资料

4、 有关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和档案

5、 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状况的观测记录、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等

(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

1) 修补处理。

某些事故造成的结构混凝土表面裂缝,可根据其受力情况,仅作表面封闭处理;

某些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蜂窝、麻面,经调查分析,可进行抹灰等表面处理,一般不会影响其使用和外观。

对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可能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必需按一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加固补强处理。 2) 返工处理

例如:某防汛堤坝填筑压实后,其压实土的干密度未达到规定值,经核算将

影响土体的稳定且不满足抗渗能力要求,可挖出不合格土,重新填筑,进行返工处理。

对某些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且无法采用加固补强等修补处理或修补处理费用比原工程造价还高的工程,应进行整体拆除,全面返工。

3) 不做处理

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 例如:有的建筑物出现放线定位偏差,且严重超过规范标准规定,若

要纠正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若经过分析、论证其偏差不影响生产工艺和正常使用,在外观上也无明显影响,可不做处理。

例如:某些隐蔽部位结构混凝土表面裂缝,经检查分析,属于表面养护不够的干缩微裂,不影响使用及外观,可不做处理。

2有些质量缺陷 ○

例如:混凝土墙表面轻微麻面,可通过后续的抹灰、喷涂或刷白等工序弥补,可不做专门处理。

3经法定检查单位鉴定合格 ○

例如:某检验批混凝土试块强度值不满足规范要求,强度不足,在法定检查

单位对混凝土实体采用飞破损检验方法,测定其实际强度已达规范允许和设计要求值时,可不做处理。

对检查未达要求值,但相差不多,经分析论证,只要使用前经在次检测达设计强度,也可不做处理。

4出现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例如:某一结构构建截面尺寸不足,或材料强度不足,影响结构承载力,但经按实际检测所得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复核验算仍能满足设计的承载力,可不进行专门处理。 ★不论哪种情况,特别是不做处理的质量缺陷,均要备好必要的书面文件,对技术处理方案、不做处理结论和各方协商文件等有关档案资料认真组织签认。对责任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合同中约定的罚则应正确判定。

(四)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程序★★★(案例)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发生工程质量缺陷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 总监理工程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工程暂停令 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缺陷调查,提出经设计等 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缺陷调查,提出质量事故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审查事故单位报送的处理方案并签署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并签署意见 施工单位实施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实施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过程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监理通知回复单,对质量 缺陷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 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报送工程复工报表及有关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

监理机构处理质量问题的具体程序: 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1、 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2、 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质量问题调查,提交调查报告;

3、 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4、 审核签认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5、 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6、 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7、 要求责任单位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五)工程保修

房屋见证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无名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 装修工程为2年。

三、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设计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是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各验收层次的验收权限。 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不合格现象在检验批验收时就应发现并技术处理,但实际工程中不能完全

避免不合格情况的出现,因此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按下列进行处理:

1、 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

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5、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测或抽样检测。检验报告可用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预验收:

1、 当单位(子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依据验收规范、设计图纸等组织

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以及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以及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并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有关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2、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有关竣工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且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有关资料,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3、 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

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验收:

1、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以及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工

程质量符合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验收意见。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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