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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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团〔2012〕32号附件1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1.1目的

为促进公司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推动公司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公司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1.2志愿服务的意义

志愿服务是企业全面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基础,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同时,能够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志愿服务是员工参与社会生活,实现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让员工更容易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志愿服务扩大交往圈,增强与各部门同事的交流沟通,有助于营造团结氛围,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让员工得到更多学习新知识、增加新技能的机会。 1.3志愿服务定义

志愿服务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基于利他动机,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知识、体能、劳力、经验和技能等,去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服务事业,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的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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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志愿者定义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本办法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登记注册或者参加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活动临时招募,从事志愿服务的个人。

2 组织机构 2.1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青年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公司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对工作过程中关键性问题进行决策,并协调相关资源,以及制订和引导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的未来发展方向,对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志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撑和保障。具体设置如下:

组 长:公司分管领导 组 员: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 2.2青年志愿者总队

成立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者总队,公司青年志愿者总队是各分、子公司组织开展具有南网特色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员工组织,属于共青团领导下的由青年群体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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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青年志愿者总队设在公司团委,负责对各分、子公司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协调、指导和管理,以及执行领导小组所规划出的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发展方向和计划,落实本管理办法中各项具体的管理细则。具体设置如下:

总队长:公司团委书记

副总队长(若干名):从各分、子公司团组织负责人中推选产生

总队成员:各分、子公司团组织负责人

在公司青年志愿者总队统一领导下,各分、子公司设立地区总队,各地市供电局、县级子公司设立分支队。

各单位参照此管理办法,成立青年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制定各级青年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规范,形成责任网络,制定并落实构建青年志愿者队伍的保障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为推进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和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3 志愿服务范围 3.1服务范围

志愿服务的范围包括用电服务、抢险救灾、节能减排、心理辅导、扶贫济困、帮孤助残、支教助学、环境保护、专业咨询、科技推广和公司重大活动保供电及综合服务等活动。 3.2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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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企业内部困难员工子弟特别是农电工子女,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孤儿、优抚对象和其他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

4志愿者权利和义务 4.1权利

4.1.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4.1.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4.1.3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1.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4.1.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1.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4.1.7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4.2 义务

4.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4.2.2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30小时。

4.2.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4.2.4自觉维护企业、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4.2.5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4.2.6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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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5 志愿者管理 5.1青年志愿者条件

5.1.1南方电网公司下属各单位40周岁以下的青年员工; 5.1.2具有奉献精神,对志愿服务活动充满热情;

5.1.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5.1.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5.1.5遵纪守法。 5.2志愿者注册

志愿者以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原则,向所在分支机构提交《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者注册表》,由所在分支机构完成注册审批,审批通过后成为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式成员。

5.3志愿者日常管理

5.3.1志愿者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5.3.2完善和健全注册志愿者档案管理系统,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5.3.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注册志愿者应佩带以南方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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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识为主体图案的旗帜、服装和标志。

5.3.4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5.3.5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注册机构可取消其注册志愿者身份。 5.3.6如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注册志愿者造成损害,志愿者组织应当支持受损害的志愿者向有关服务对象追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5.3.7注册志愿者可在所在分支机构参加管理工作,成为管理型志愿者。发挥管理型志愿者和志愿者骨干的能动性,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 5.4志愿者激励

5.4.1各志愿者注册机构负责本机构内志愿者的激励。建立志愿服务“小时化”和“星级制”等评估表彰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5.4.2各志愿者注册机构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年度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实行星级认证制度和奖章授予制度。

5.4.2.1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度累计达到 4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5.4.2.2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度累计达到 60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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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5.4.2.3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度累计达到 1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5.4.2.4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度累计达到 2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5.4.2.5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度累计达到 3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5.4.2.6注册机构对星级志愿者认定后,在其注册证及相关标识上进行标注。

5.4.3各志愿者注册机构根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期累计,分别授予注册志愿者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和服务奖奖章。

5.4.3.1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0小时的,授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服务奖奖章;

5.4.3.2从获得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服务奖奖章后算起,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授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

5.4.3.3从获得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后算起,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0小时的,授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

5.4.3.4从获得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后算起,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授予中国南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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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公司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 5.5志愿者服务时间统计

5.5.1服务时间的计算范围包括:处理青年志愿者协会日常事务的义务服务工作;调查活动;撰写活动策划书;制作活动宣传资料以及进行宣传;活动的开展;活动结束后相关资料的整理;志愿者利用自己的专长为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务提供服务等以及其他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娱乐活动不计服务时间。 5.5.2志愿服务时间一般采用现场记录,每次活动的《志愿者服务活动记录表》由带队队长填写并附上服务对象的证明,活动负责人需要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交回志愿者协会统计汇总。个人自发进行的志愿服务需由服务对象开具书面证明后由他所属的支队队长完成登记。 5.6志愿者退出

5.6.1实行成员退出自由制度。志愿者若不再愿意从事志愿服务,向相应注册机构提交书面申请退出即可。

5.6.2如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有损公司声誉、服务队声誉的行为,相关负责人可直接取消其成员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5.7权益保障

各单位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志愿者的有关权益,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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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加强宣传,争取政策,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社会公认,为志愿者在推优入党、评优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6志愿活动管理

6.1在南方电网公司统一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基础上,直属各单位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

6.2青年志愿者的活动经费由相应单位行政拨付,以用于支付志愿者协会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时所产生的部分费用。

6.3活动经费用于符合志愿者组织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和其他相关的志愿活动。

7志愿者培训 7.1培训对象

在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者协会登记注册的志愿者。 7.2培训目的

给予志愿者辅导和帮助,提升志愿者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7.3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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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针对一般志愿者的培训:志愿者活动的基础课程和针对性服务培训;

7.3.2针对志愿者骨干的培训:有企业志愿服务项目的设计和管理培训。 7.4培训形式

7.4.1组织专家对志愿者进行培训; 7.4.2让优秀志愿者进行事迹宣讲; 7.4.3培养内部员工志愿者培训师进行培训。

7.4.4每年各支队必须组织一次及以上志愿者培训班进行培训。

8表彰与交流

8.1志愿者服务总队、支队之间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举办志愿者交流座谈会。

8.2志愿者服务总队、支队联合举办各种志愿者活动。 8.3联合社会上其它志愿者组织共同举办志愿服务活动。 8.4组织公司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者活动评比,设优秀志愿者、金牌志愿服务项目、金牌志愿者、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志愿服务金银铜奖、星级志愿服务奖等。

8.5直属各单位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可依据志愿者的服务业绩、服务时间等,每年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志愿者服务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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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附则

9.1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南方电网公司青年志愿者总队。

9.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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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8n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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