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评估案例-2014-修订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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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经济评估案例研究

第一节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一新建化工项目,拟生产目前国内外市场较为紧俏的P产品,该产品目前在国内市场供不应求,每年需要一定数量的进口,项目投产后可以产顶进(替代进口)。本项目经济评估前的基础工作已经完成,对项目市场与生产规模、技术与设备、原材料和燃料及动力供应、建厂条件和厂址选择、公用设施和辅助设施、环境保护、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项目实施进度等进行了全面的研究论证和多方案比较,确定了项目的最优建设方案。

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P产品2.3万吨,主要技术设备拟从国外进口,厂址位于城市近郊,占用一般农田250亩,靠近原料、燃料产地,交通运输方便、水电供应可靠。项目主要设施包括生产车间与工艺生产相适应的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以及生产管理和生活福利设施。

第二节 项目财务数据预测

一、投资估算、投资使用计划及资金筹措

1、建设投资估算(见辅助报表1)

(1)本项目建设投资用“概算指标估算法”进行估算。固定资产投资估算金额为53,786万元,其中外汇为3,454万美元。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的10%计算,估算值为4,760万元;涨价预备费仅考虑国内配套投资的涨价因素,建设期内年均涨价率取6%,估算值为1426万元。外汇与人民币的换算汇率为US$1=RMB 8.7。

(2)本项目建设投资税(费)的综合税率为5%,据此估算项目建设投资税费为2,689万元。 (3)“建设期利息”根据资金来源及投资使用计划估算,估算值为5,013万元,其中,外汇为470万美元。

2、流动资金估算(见辅助报表2)

本项目流动资金按“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估算,估算值为7,266万元。

3、项目总投资为建设投资(含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投资税费、建设期利息、预备费)和流动资金的总和,总计6,8754万元,其中,外汇3,924万美元。

4、投资使用计划及资金筹措(见辅助报表3)

根据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的规定,项目建设期3年,3年的投资分年使用比例为20%:55%:25%。流动资金从投产第一年(即第4年)起按“生产负荷”安排使用。

本项目自有资金为2,2000万元,其余均为借款。外汇全部为国外借款,年实际利率9%;人民币借款为国内贷款,其中,建设投资借款的实际利率为9.6%,流动资金借款的有效利率为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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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计算期、折旧及摊销费

1、项目计算期(经济寿命期)

本项目计算期为18年,根据项目工程实施进度计划和项目技术经济特点等因素,建设期设定为3年、生产期确定为15年。其中,投产期2年(即第4、5年),达产比例分别为70%、90%;达产期13年,即第6至18年。

2、固定资产折旧费(见辅助报表4)

本项目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费用包括:“建设投资”中的工程费用、预备费、建设投资税费、建设期利息和土地费用,共计58,282万元,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折旧年限为15年,净残值率取4%。

3、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费(见辅助报表5)

本项目建设投资中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土地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外,其余费用记为项目的“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其值为3,206万元。其中,无形资产为2,476万元,递延资产为730万元。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摊销年限分别为10年、5年。

三、产品成本费用估算

1、项目建成投产后所有的原材料 、辅助材料及燃料动力价格均以近几年国内市场已实现的价格为基础,预测到生产期初的价格(到厂含税价)(见辅助报表6)。

2、工资及福利费:全厂劳动定员为820人,人均(计税)月工资为356元,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记取。

3、修理费按折旧额的50%计算。

4、财务费用包括“建设投资借款利息”和“流动资金借款利息”。

5、其他费用包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扣除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后的费用和土地使用税。前者为简化计算按工资及福利费总额的2.5倍计算,土地使用税每年为70万元。

四、销售收入和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

产品销售价格根据财务评价的定价原则确定。考虑到本项目产品属于国内外市场较紧俏产品,在一定时间内仍呈供不应求状态,经分析论证确定产品销售价格以近几年内市场已实现的价格为基础,预测到生产期初的市场价格,每吨产品出厂价(含税价)按16,800计算。

销售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计取。该项目产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率为17%;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

五、利润及利润分配

1、本项目的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33%计取。

2、用“可供分配利润”偿还“建设投资借款”无余额的年份,可供分配利润全部计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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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利润”用于长期借款还本,不计提盈余公积金与公益金。其余年份(即有余额的年份)可按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先计提盈余公积金,然后按需要留出用于支付“建设投资借款”还本的金额计入未分配利润,最后将剩余部分作为应付利润分配给项目投资主体。

六、建设投资借款还本付息估算

本项目生产期初的“建设期利息”转入借款本金,生产期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建设投资借款”还本资金来源为折旧费、摊销费和未分配利润。其中:

1、外汇借款从投产第一年起按“8年等额还本,计算利息”。由于本项目无外汇收入,偿还外汇借款本息按1:8.7的比价从外汇市场购买外汇。

2、人民币借款的偿还在“优先保证外汇借款偿还”的条件下,按投产后的最大偿还能力计算还本付息。

3、项目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在项目计算期末用回收流动资金偿还,流动资金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第三节 项目财务评估

要求:1、根据上述资料数据编制“总成本费用估算表”、“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表”等辅助报表,“建设投资借款还本付息估算表”、“利润及分配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国内投资)”、“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基本财务报表。

2、对项目进“财务盈利能力”分析(行业基准收益率为15%)、清偿能力分析(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10年)。

3、对项目进行盈亏平衡分析;分别就项目建设投资、经营成本、销售收入等三个因素以“财务内部收益率”为对象,对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取变化率为10%或-10%)。

4、根据上述分析与评估结果,做出项目财务评估结论。

第四节 项目国民经济评估

一、基础数据的调整

本项目国民经济评估在财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国民经济评估所需数据由财务评估中的财务数据调整求得:

1、经济效益和费用的识别与划分

(1)剔除计入财务效益和费用中的转移支付,包括:A、引进设备、材料缴纳的关税及增值税;B、建设投资税费;C、土地使用税;D、销售税金及附加;E、所得税;F、国内借款还本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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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其中,A、B、C三项在“投资及经营费用调整”中予以说明和剔除,后三项由在国民经济评估报表中不计入而直接剔除。 (2)间接效益和间接费用的计算

本项目从国外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通过技术培训、人才流动、技术推广和扩散,项目所正在地整个社会都将受益,应计为项目的间接利益。但由于计算上的困难,在国民经济评估中只能作定性描述。本项目无明显的间接费用。

2、经济效益和费用的数值调整

该项目财务评估中外汇与人民币的换算汇率为外汇调剂市场汇率,由于该汇率已基本反映了外汇的真实价值,故国民经济评价中仍取该汇率为影子汇率。

(1)投资的调整

A、建筑工程费用按影子价格换算系数1.1调整。

B、设备购置费的调整。剔除“进口设备购置费”中的关税及增值税,用6%的贸易费用率及影子汇率重新计算费用,引进设备国内运输费用所占比重较小不再进行调整。据此,“进口设备购置费”由23,028万元人民币调整为18,993万元人民币(=2,029万×8.7元/美元+1,341万元人民币);国内配套设备影子价格换算系数为1,运输费用所占比重小不再进行调整。

C、安装工程费用中“进口材料费用”的调整方法同上述引进设备费用的调整方法,该费用由9,639万元人民币调整为8,186万元人民币(=870×8.7元/美元+617万元),国内材料及费用不进行调整。

D、其他费用的调整。其他费用中仅对土地费用予以调整,采用土地机会成本(以现值表示)及新増资源消耗(设为175万元人民币)之和作为土地影子费用计入项目投资的方式。有关数据如下:本项目占用的土地为一般农田250亩,若无本项目占用,则继续按现状用于农业生产,经测算该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年最大净收入为741元/亩(项目开工前第3年数据),并预计可按3%的平均增长率增长,根据有关公式自行计算土地机会成本总额。

E、基本预备费按上述调整后数据重新计算,由4,760万元调为4,220万元;由于上述费用均已采用影子价格,故涨价预备费扣除。

F、建设投资税费、国内贷款利息系转移支付,不再计入项目投资。

G、流动资金按调整后的估算基础重新估算,由7,266万元调整为7,285万元。 (2)销售收入的调整

本项目产品按替代进口确定其影子价格,由于不能确定具体用户,按最近几年该种产品进口的到岸价格(CIF),并考虑相关国内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经分析确定该种产品的影子价格为20,010元/吨。

(3)经营费用的调整

A、外购原料A为“非外贸货物”,其费用占经营成本比重大,按“分解成本成本法”确定其影子价格。由于原材料A可通过发挥现有企业生产能力而满足供应,故按其可变成本进行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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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A的单位可变财务成本见辅助报表7)。分解成本法的有关资料如下:

原料a为非外贸货物,在国内属紧缺产品,经测算影子价格换算系数为1.2; 原料b为外贸货物,其“到岸价格”为470美元/吨,贸易费用率为6%; 原料c所占比重较小,不予调整:

生产厂所在地区电力的影子价格为0.2181元/度; 生产厂所在城市煤的影子价格为133.04元/吨; 水和其他项目不予调整;

以上各项单价中包含的运输费用难以单列也不作调整;

原料A由生产厂家直接供货给本项目,且距离很近,故不考虑贸易费用和运输费用。 B、外购原料B为外贸货物。按“间接进口”确定其价格,到岸价为447美元/吨,由于供应厂和原用户难以确定,且项目地处港口,故以到岸价格为基础,考虑贸易费用确定其影子价格。

C、外购货物D为非外贸物且为长线产品,经计算其影子价格换算系数为0.91。 D、项目所在地区电力、煤的影子价格同上。 E、土地使用税系转移支付,故予以剔除。 F、其他各项不予调整。

二、国民经济评价

要求:1、根据上述资料及财务评估中的计算报表,分别编制“项目国民经济评估投资调整计算表”、“项目国民经济经营费用调整计算表”等辅助报表。

2、根据有关数据资料和上述辅助报表,分别编制“项目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全部投资)”、“项目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国内投资)”、“项目经济外汇流量表”、“项目国内资源流量表”等基本报表。

3、对项目进行国民经济盈利能力分析(社会折现率为15%)、经济外汇效果分析。 4、以项目“全部投资经济内部收益率”,分别就建设投资、销售收入、经营费用等三个因素对项目进行单因素敏感性分析(取变化率为10%或-10%)

5、综合上述各项分析,作出国民经济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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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7r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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