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定额计算规则Microsoft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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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一、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 (2002) 》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同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其他用工。人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差价。市场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可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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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商发生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其他不变。
材料运输损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1。
十三、本综合单价中的机械费依据2008年《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定额》计算。如实际使用机械型号与综合单价不符,除综合单价有特殊注明外,不得换算。
十四、本综合单价各分部说明或附注中允许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仅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 十五、本综合单价所有使用混凝土的子目内仅包括混凝土的材料费用,如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应按相应子目计算现场搅拌加工费用;如采用商品混凝士,可将子目中的现浇混凝土进行换算,但不得计算现场搅拌费。 十六、商品混凝土价格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市场指导价格,运输费执行综合单价中的价格。 十七、本综合单价中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檐高超过20米或层数超过6层的工程,可按相应规定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费。
十八、本综合单价技术措施项目编码用“Y01l2+顺序号”表示。技术措施项目中的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材料考虑的,该费用已包括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周转材料的摊销量,已考虑了合理的周转次数、补损和回收价值。
十九、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的计算方法详见“YA.12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分部有关说明。
二十、规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2,税金的 计算方法相见表3. 二十一、总承包服务费在以下工程中计取: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的(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程。
3.总承包管理费由业主承担。其标准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造价的2%~4%,总包责任和具体费率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示。 二十二、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数额经双方共同协商,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并可计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二十三、检测费是指对构件所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业主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的费用等,属于非承包方原因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应由业主支付。如需承包方代付者,应依实计入税前工程造价.
二十四、风险费是指施工合同期内因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的上涨因素,导致工程造价超出正常承包造价的费用。本综合单价未考虑风险因素。为有效地控制造价,业主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关风险因素的以下内容:
1.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中,人工和材料价格的计算依据;合同中调价条款内有关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
2.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入相应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视工程的合同工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程度,可确定在工程总造价的3%~5%之内。 3.风险系数所包括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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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建筑工堡造价费用组成和计算标准程序详表4、表5,表中的各项内容均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无论任何一方都不得从中肢解费用。如业主供应某项材料或代为缴纳某项规费,该材料费或规费应从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
二十六、定额中带有“()”者,系不完整价格,在使用时应补充缺项价格。注明有“×××以内或以下”者,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二十七、本综合单价的解释和修改,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表1 材料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表 序号 材料类别名称 运输损耗率(%) 采购保管费率(%) 承包方提运 现场交货 承包方提运 现场交货 1 砖、瓦、砌块 l.5 0 2.0 1.40 2 石灰、砂、石子 2.0 O 2.5 1.75 3 水泥、陶粒、耐火土 1.O 0 1.5 1.05 4 饰面材料、玻璃 2.0 0 2.0 1.4 5 卫生洁具 2.0 0 2.O 1.40 6 灯具、开关、插座 1.0 0 1.0 0.70 7 电缆、配电箱(屏、柜) 0 0 0.7 0.5 8 金属材料、管材 0 0 0.8 0.55 9 其他材料 1.0 O 1.5 1.05
注:○l业主供应材料(简称甲供材)时,甲供材应以全额价格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内。 ○2材料单价=(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或材料单价=供应到现场的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
○3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并由承包方采购时,双方应依据注○2的方法计算,该价格与综合单价材料取定单价的差异应计算材料差价。
○4甲供材到现场,承包方现场保管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该保管费在税后返还甲供材料费内抵扣)现场保管费=供应到现场的价格×表中的“现场交货”费率。 表2 规费费率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费率(元/工日) 备注
1 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 工程定额测定费 0.27 3 社会保障费 7.48 4 住房公积金 1.70 5 意外伤害保险 0.60
表3 税率表 序号 纳税地点 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计税基数 综合税率(%) 1 市(郊)区 税前造价 3.413 2 县、镇 税前造价 3.348 3 市、县、镇以外 税前造价 3.220 表4 2007工程造价费用组成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公式 备注
1 定额直接费: 1)定额人工费 综合单价分析 2 2)定额材料费 综合单价分析 3 3)定额机械费 综合单价分析 4 定额直接费小计 [1]+[2]+[3] 5 综合工日 综合单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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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措施费: 1)技术措施费 综合单价分析
7 2)安全文明措施费 [5]×34元/工日×费率 不可竞争费 8 3)二次搬运费 [5]×费率 9 4)夜间施工措施费 [5]×费率 10 5)冬雨施工措施费 [5]×费率 11 6)其他
12 措施费小计 ∑[6]~[11] 13 调整: 1)人工费差价 14 2)材料差价
15 3)机械费差价 按合同约定 16 4)其他 17 调整小计 ∑[13]~[16] 18 直接费小计 [4]+[12]+[17]
19 间接费:l)企业管理费 综合单价分析 综合单价内
20 2)规费:①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1 ②定额测定费 [5]×0.27 不可竞争费 22 ③社会保障费 [5]×7.48 不可竞争费 23 ④住房公积金 [5]×1.70 不可竞争费 24 ⑤意外伤害保险 [5]×0.60 不可竞争费 25 间接费小计 ∑[19]~[24] 26 工程成本 [18]+[25] 27 利润 综合单价分析
28 其他费用1)总承包服务费 业主分包专业造价×费率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9 2)优质优价奖励费 按合同约定 30 3)检测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1 4)其他 32 其他费用小计 ∑[28]~[31] 33 税前造价合计 [26]+[27]+[32] 34 税金 [33]×税率 35 工程造价总计 [33]+[34] 表5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造价计价标准程序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公式 备注 1 清单项目费用 ∑(清单工程量×相应子目综合单价) 1.1 其中: 综合工日 综合单价分析 1.2 1)人工费 综合单价分析 1.3 2)材料费 综合单价分析 1.4 3)机械费 综合单价分析 1.5 4)企业管理费 综合单价分析 1.6 5)利润 综合单价分析 2 措施项目费费用 ∑[2.1]~[2.6]
2.1 其中: 1)技术措施费 ∑(措施项目量×相应措施子目综合单价) 投标报价自主确定 2.1.1 综合工日 综合单价分析 2.1.2 ①人工费 综合单价分析 2.1.3 ②材料费 综合单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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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③机械费 综合单价分析 2.1.5 ④企业管理费 综合单价分析 2.1.6 ⑤利润 综合单价分析
2.2 2)安全文明措施费 ([1.1]+[2.1.1]×34元/工日)×费率 不可竞争费 2.3 3)二次搬运费 ([1.1]+[2.1.1])×费率 2.4 4)夜间施工措施费 ([1.1]+[2.1.1])×费率 2.5 5)冬雨施工措施费 ([1.1]+[2.1.1])×费率 2.6 6)其他
3 其他项目费 Σ[3.1]~[3.5]
3.1 其中:1)总承包服务费 业主分包专业造价×费率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2 2)零星工作项目费 3.3 3)优质优价奖励费 按合同约定 3.4 4)检测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5 5)其他 4 规费 ∑[4.1]~[4.5] 4.1 其中:1)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4.2 2)定额测定费 ([1.1]+[2.1.1])×0.27 不可竞争费 4.3 3)社会保障费 ([1.1]+[2.1.1])×7.48 不可竞争费 4.4 4)住房公积金 ([1.1]+[2.1.1])×1.70 不可竞争费 4.5 5)意外伤害保险 ([1.1]+[2.1.1])×0.60 不可竞争费 5 税前造价合计 [1]+[2]+[3]+[4] 6 税金 [5]×费率 7 工程造价合计 [5]+[6]
说 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按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综合取定,表中的Ⅰ~Ⅲ类土为定额中的一般土;Ⅳ类土为定额中的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的松石;Ⅵ~Ⅷ为定额中的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的普坚石:Ⅸ~ⅩⅤ类为定额中的特坚石。
二、根据实际情况,挖土方和挖基础土方项目合并。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组合单价,应由同一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挖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土、土方运输和凿桩头等。 挖石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石方、摊座和石方运输等。
管沟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沟槽、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
土(石)方回填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土方运输、回填夯实,如现场无余土时,还应包括在他处挖土方或买土。
三、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人工挖土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人工乘以系数1.18。使用井点降水后,常水位以下的土不能再按湿土计算。机械土方子目以土壤天然含水率为准划分,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l.15;如大于40%时,另行处理。
四、定额子目中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平整场地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与实际不同时不能换算。计算挖土方时,也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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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场地平整的厚度。
六、桩间挖士(不含空桩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表1的对应系数。 表1 桩间挖土调整系数表
桩基种类 调整系数 说明 人工 机械 钻孔灌注桩.预制桩 人工挖土 1.5
(独立承台带单桩除外) 机械挖土 1.3 1.3 机械仅限挖土机 其他桩 人工挖土 1.3
(独立承台带单桩除外) 机械挖土 1.3 1.3 机械仅限挖土机 独立承台带单桩 人工挖土 1.1 机械挖土 1.1 1.1 机械仅限挖土机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沟槽、地坑深度超过4m时,以相应的4m深子目单价为基础,分别乘以系数:6m以内为1.1,8m以内为1.15,10m以内为1.2,10m以上为1.25,同时每l00m 土方另增加少先吊3.25台班。人工挖地槽(坑)深度超过4m的湿土,其定额单价的换算公式为:相应的4m内挖土单价×超深系数+该子目单价中的人工费×超深系数×湿土系数0.18。
(2)定额子目内未考虑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如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加工作面和放坡时,增加土方工程量可依据本分部计算规则的相应规定计算,增加土方工程量的费用可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3)人工运土方执行双轮车运土方子目,运距超过400m者,执行机械运土子目。 (4)人工运淤泥、流砂按运双轮车土方子目乘以系数1.9计算。
(5)回填士已经包括回运100m的费用,如运距不同者,可按运土子目进行换算。回填要求筛土者,回填土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86。
(6)凿、截桩头已包括现场内的运输费用,不得再行计算。 八、机械土方:
(1)本分部机械是按照通常采用的种类和规格综合取定的,除有特殊注明者外,不得换算。 (2)凡土壤中砾石比例大于30%、或遇多年沉积的砂砾及泥砾层石质时,执行机械挖渣定额。 (3)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2的系数计算。 表2 坡度斜长系数表 坡度(%) 5~10 10~15 15~20 20~25 系数 1.75 2.O 2.25 2.50
(4)机械挖土方深度按5m取定,如深度超过5m时,相应子目中的挖掘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9。
(5)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土方量小于2000m 时,相应子目乘以l.1。 (6)机械挖土方子目,未考虑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
(7)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l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 九、石方工程:
(1)本分部已综合了不同开挖阶段高度、坡石开挖、改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算。
(2)石方爆破根据现场情况,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增加的风量损失不得另行计算,增加临时管路的材料、安拆费应另行计算。
(3)施工现场如遇不允许放明炮而必须采用无声静力爆破、控制爆破者,其费用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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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额子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子目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5)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子目内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6)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7)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应按A.1.2中项目列项。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
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本章说明中的鉴别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它有关资料。
二、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表1。 表1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体积 虚方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1.30 0.87 1.O8
0.77 1.00 0.67 0.83 1.15 1.49 1.00 1.24 0.93 1.20 0.81 1.00
注: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填压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天然土);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填在槽坑中的土。
2.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万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3.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土、找平,应按A.1.1中平整场地列项。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1.1中项目列项。竖向布置挖土和管道支架、下水道、化粪池、窨井等零星工程不计算平整场地。围墙、地沟、水塔、烟囱按基坑垫层面积计算平整场地。
4.挖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的挖方。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面积和深度分别列项。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其中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凸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管沟土方按挖沟槽单独列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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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深度计算。设计规定沟底宽度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2规定的宽度计算。
表2管道地沟沟底宽底计算表 单位:m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陶土管 石棉水泥管 预应力混凝土管
50~70 0.60 0.8 0.70 100~200 0.70 0.9 0.80 250~350 0.80 1.00 0.90
400~450 1.OO 1.30 1.10
500~600 1.30 1.50 1.40 700~800 1.60 1.80 900~1000 1.80 2.00 1100~1200 2.00 2.30 1300~1400 2.20 2.60
注:①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②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6.挖土方出现流砂、淤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证处理。
7.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设计要求碾压的面积计算,填士碾压桉图示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 三、沟槽、地坑、土(石)方的区分:
凡图示基底面积在20m 以内(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为地坑。
凡图示基底宽在3m以内,且基底长大于基底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 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石方,为平基。 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 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者,均为挖土方。山区或丘陵地建设中一边挖土者属于山坡切土。
四、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的沟槽、地坑、土方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工程量系数,可按表3、表4的规定计算。
表3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30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800(防水层面)
表4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
深度(m)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一般土 1.35 1:0.43 1:0.29 1:0.71 砂砾坚土 2.00 1:0.25 1:0.1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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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②计算放坡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单位工程中如内墙过多、过密、交接处重复计算量过大,已超出大开口所挖土方量时,应按大开口规定计算土方工程量。 五、槽、坑底打夯按图示尺寸以垫层底面积计算。 六、基底钎探,按设计图示基底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回填土分夯填、松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场地回填:场地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它构筑物)。
4.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道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每米管长度按表5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表5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单位:m 管道名称 管道直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钢 管 0.21 0.44 0.71 铸铁管 0.24 0.49 0.77 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管道名称 管道直径(mm)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混凝土管 1.15 1.35 1.55 5.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一回填土总体积
八、基坑换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换土体积计算。
九、土方运距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堆士、卸土、取土区,并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3.运土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如运虚体积或按夯实回填体积计算时,可按土方体积折算表所列数值换算。
4.因场地狭小,无堆土地点或土方开挖量较大,槽、坑边堆放不下,挖出的土方,是否全部运出待回填时再运回,或部分运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运距及运输工具计算。
5.凿、截桩头按实际凿、截的数量计算。
十、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十一、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不同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预裂爆破岩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沟槽、基坑允许的超挖量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超挖量时,沟槽、基坑增加的深度、每边增加的宽度均为: 次坚石: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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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坚石:l50mm。
2.人工开挖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人工开挖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以体积计算。 4.摊座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运石方应按天然实体积计算,如运虚体积时,按运石方子目合计工日乘以系数0.65调整。
说 明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同一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桩制作、运输,打桩,送桩,管桩填充材料等。 混凝土灌注桩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成孔、混凝土制作运输和灌注,空桩费,泥浆外运和入岩增加费等。
二、地下连续墙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中的导墙挖土、运土、回填土、导墙制作安装应执行A.1、A.4分部的有关子目。
三、本分部所配备的打桩机械已综合考虑了导管安装和移机费用,子目内的打桩机械种类、规格和型号按合理的施工组织取定。
四、本分部除静力压桩、打预制钢筋混凝土离心管桩外,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桩的总长度套用打桩子目外,另按设计要求套用相应接桩子目。
五、灌注桩子目未考虑翻浆因素。灌注工程桩计算翻浆因素时,沉管桩单桩的翻浆工程量可按翻浆高度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钻孔桩单桩的翻浆工程量可按翻浆高度0.8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灌注桩执行相应子目时,可将翻浆因素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六、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表1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表1 小型桩基工程表 项 目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钢筋混凝土方桩 150m3 钢筋混凝土管桩 50m3 钢筋混凝土板桩 50m3 钢板桩 50t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60m3 沉管灌注砂、石桩 60m3 机械成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m3 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混凝土桩 1OOm3 喷粉桩、深层搅拌桩 1OOm3
高压旋喷柱 200m
注:因工程工期要求,需用多台桩机施工的,每台桩机完成的工程量低于上表者,可与业主先行签证,按本条规定执行。 七、本分部已综合考虑不同的土质情况,除山区外,无论何种土质,均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 八、本分部未考虑桩的静载试验,如发生时,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列入税前造价。 九、岩层分为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三类。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强胶结层不得作为入岩计算,若实际发生,由各市定额站酌情处理。 十、岩石风化程度划分如下表2:
表 2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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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化程度 特 征
强风化 1.结构和构造层理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2.岩质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块状(2~20cm)碎石,用手可折断。 3.用镐可以挖掘,手摇钻不易钻进。 中等风化 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50cm)。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锤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镐难挖掘,用岩心钻方可钻进。 微风化 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十一、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的泥浆池、沟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泥浆运输子目内。
十二、本分部按平地打桩考虑(坡度小于15°)。如在斜坡上打桩(坡度大于15°),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打桩(基坑深度大于1.5m)、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桩(坑槽深度
大于1m),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十三、本分部按打直桩考虑,如打斜度在1:6以内的桩,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调整;如斜度大于1:6的桩,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调整。 十四、定额子目中各种机械灌注桩的材料用量,均已包括表3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充盈系数已综合考虑土壤类别)。人工挖孔桩已综合考虑护壁和桩芯的混凝土,并包括了材料损耗。
表3 灌注桩定额所含充盈系数及材料损耗表 项目名称 充盈系数 损耗率(%)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18 1.5 机械成孔灌注混凝土桩 1.23 1.5 沉管灌注砂桩 1.24 3 沉管灌注石桩 1.24 3
十五、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子目含量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但原桩位打试验桩,不另增加费用。
十六、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七、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十八、打预制桩和机械打孔灌注桩,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十九、高压旋喷桩设计水泥用量较定额子目含量差异在±1%以上者,可按设计用量调整。 二十、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子目按长螺旋钻孔、管内泵压混凝土灌注成桩考虑。 二十一、地基强夯:
1.夯击能=夯垂重×起吊高度。
2.夯击点有梅花形和方块形等,本定额已综合取定各类布点形式,使用时不允许换算。 二十二、锚杆支护:
1.锚杆子目中注浆按满灌考虑,当锚杆设计有“非锚固段(自由段)”应调整灌浆用量,自由段的防腐隔离要求可另行计算。
2.锚杆子目中的钢筋和铁件可按施工图设计用量调整。土钉定额中的锚杆长度系按单根长度8m以内考虑,超过8m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3.锚杆间的连梁可另行计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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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坑深度大于6m时,人工乘以系数1.3。
二十三、混凝土灌柱桩的钢筋笼、地下连续墙的钢筋网和喷射混凝土中的钢筋制作、桩顶或桩内预埋铁件应按A.4分部的规定列项计算。
二十四、地下连续墙的模板和脚手架搭拆、垂直运输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单桩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它填充材料时,应以管桩空心部分计算体积,套用离心管桩灌混凝土子目或按该子目进行换算。
二、各类预制桩均按商品桩考虑,其施工损耗率分别为:预制静力压桩0,预制方桩1%,预制板、管桩1%。该损耗已计入相应的子目内。
三、接桩:除静力压桩和离心管桩外,均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个)计算。如管桩需要接桩,其接桩螺栓应按设计要求计算并入制作项目内。
四、送桩:按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五、沉管灌注桩(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按设计图示尺寸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多次复打桩按设计要求的扩大直径计算。
六、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和CFG桩,按设计图示尺寸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七、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计算。
八、当打桩属于本分部说明第9、l0条的情况时,可计算入岩增加费。入岩增加费以没计桩截面积乘以入岩深度以体积计算。
九、人工挖孔桩,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十、喷粉桩、深层搅拌桩、灰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高压旋喷桩,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十一、因设计要求现场灌注桩的空桩,其工程量按自然地坪至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减去超灌(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十二、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开挖宽度及深度以体积计算。导墙混凝土浇灌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深度以体积计算。
2.机械成槽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以体积计算。成槽深度按自然地坪至连续墙底面的垂直距离另加0.5m计算。泥浆外运按成槽工程量汁算。 3.连续墙混凝土浇灌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以体积计算。 4.清底置换、接头管安拔按分段工时的槽壁单元以段计算。
十三、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设计无明确规定时,以建筑物基础外边线外延5m计算。区分夯击能量,每夯点击数以每平方米计算。
设计要求不布夯的空地,其间距不论纵横,如大于8m,且面积又在64m2以上的应予扣除,不足64m2的不予扣除。 十四、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喷射的坡面面积计算。锚杆和土钉支护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计算。锚杆的制作、安装按照设计要求的杆径和长度以质量计算。 十五、打拨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钢板桩质量计算。 十六、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的水平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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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中所包括的基础垫层、钢筋混凝土构件、防潮层、抹灰分别列在本定额的相关分部中。
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的组合单价应由相关分部项目编码下的子目组成:
如:砖基础清单项目组成子目为基础混凝土垫层、砖基础、防潮层等。
二、本分部中粘土实心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其规格为240mm×115mm×53mm。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标准砖墙厚度按下表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砖 数(厚度) 1/4 1/2 3/4 1 1.5 2 2.5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三、本分部中采用的砂浆系按常用种类、规格、强度等级编制的,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四、基础与墙(筒)身的划分:
1.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砖烟囱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应以第一道闸门为界。
3.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应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筒身,以下为基础。 4.石基础与石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石勒脚与石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五、空斗墙定额,已综合了各种不同的因素,在执行本定额时,不论几斗几卧,均采用空斗墙定额,不得换算。
六、本分部砌体内加筋的制作、安装,应按A.4相关项目列项。
七、砌砖墙已综合考虑了腰线、窗台线、挑檐等部分艺术形式砌体及构造柱马牙岔、先立门窗框等增加用工因素,使用时不作调整。
砖(围)墙不分清水、混水均执行砖(围)墙定额,不得换算。砖围墙的原浆勾缝已包括在围墙定额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要求围墙加浆勾缝或抹灰者,可以另行计算,原浆勾缝工料亦不扣除。厚度在一砖以上的砖围墙执行相应的砖墙子目。
八、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九、零星项目系指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等的实砌砖部分、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小便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拦板、地垄墙、0.3m2以内孔洞填塞等。砌砖的零星项目按零星砌砖列项。 十、砌块墙已包括镶嵌标准砖的工料费用。 十一、填充墙子目采用炉渣、泡沫混凝土填充,如实际使用材料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十二、砌筑圆弧形砌体基础、墙,可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三、砖烟囱是按方形、圆形和一般规格的砖考虑的,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石,按砖加工定额子目列项。 十四、砖烟道拱项设计为钢筋混凝土预制盖板,执行烟道砖拱子目时.应取消模板料、圆钉、螺栓、载重汽车、圆锯机及定额人工工日l0.62个,盖板另套用A.4分部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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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楔形砖加工子目是按楔形整砖考虑的,如加工半砖时,相应子目应乘以系数0.5。 十六、毛石护坡垂直高度超过4m时,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十七、毛石台阶套用毛石基础子目。
十八、毛石护坡分一般护坡及河床护坡应分别套用。 十九、石梯膀应按石挡土墙列项。 二十、方整石加工子目中的人工工日均系累计数量。即錾凿包括打荒,剁斧包括打荒与錾凿。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二、砖、石、砌块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没椽木、木砖、门窗走头、墙身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2.墙高度: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l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项;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的高度。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体积计算(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应按B.2分部中相关项目列项。
5.多孔砖、空心砌块砌体不扣除其孔洞体积;如空心砌块内填充轻质材料时,计算空心部分的体积并套用或换算孔内灌混凝土子目。砌块墙内的镶嵌砖部分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另列入零星砌砖项目。
三、框架间块料砌体,以框架间的净面积乘以墙厚以体积计算,框架外表面的镶贴砖部分应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列入零星砌砖项目。
四、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并入空斗墙体积内。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等的实砌部分。应按零星砌砖计算。
五、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六、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七、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粱垫、粱头、板头所占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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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砖平拱、砖过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拱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240mm计算。砖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过梁中的钢筋另按A.4分部列项计算。
九、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十、勾缝按墙面设计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及门窗洞口所占的面积,但垛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外形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一、砖烟囱、水塔:
1.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的体积。砖烟囱体积也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πD
式中:V表示筒身体积 H表示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表示每段筒壁厚度
D表示每段筒壁平均直径。
2.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者,可以另行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3.砖烟囱的钢筋混凝土圈梁和过粱,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套用A.4分部有关项目。
4.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烟囱内壁隔热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线心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内衬定额已包括填料所需的人工,如设计要求烟囱内填充隔热材料时,每1Om3各种填料用量为:矿渣l5m3,石棉灰500kg,硅藻土7300kg,可择取一种计入。 为增强内衬的稳定及防止隔热材料下沉,而设置的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
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及混凝土筒身间,而设置在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其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
6.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执行水槽壁定额子目。 十二、砖烟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三、砖窨井、检查井、砖水池、化粪池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四、砖砌地沟(暖气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五、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浆砌、干砌部分不分方圆形。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渗水孔。浆砌部分执行本分部检查井子目,其深度包括干砌部分的高度。
十六、砖(石)涵洞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定额子目内已包括勾缝费用。如设计要求抹灰,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另执行装饰分册相应子目,勾缝费用亦不扣除。 十七、石地沟、石明沟、石挡土墙、石护坡、石台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八、石材加工按设计要求加工后的成材体积计算。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1.本分部不包括现浇构件和预制构件的模板费用,模板应另列在措施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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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外购商品构件外,现浇和预制构件内的钢筋、螺栓、铁件均应按本分部中的项目单列。 3.混凝土子目中采用的是常用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的现场搅拌混凝土,如和设计不符时,可以调整;现场搅拌混凝土可按相应子目计算现场搅拌加工费。如采用商品混凝土,可直接进行换算(不得先换算为定额附录中的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
4.商品混凝土价格为出厂价格和运输费价格之和,运输价格按本分部的相应子目计算。 5.商品混凝土出厂价格如包括泵送者,不得再重复计算泵送费。
6.使用非商品混凝土需泵送时,除混凝土配比和价格可按定额附录中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配合比调整外,另计算泵送增加费。
7.混凝土构件单件实体积在0.1m3以内者,执行零星构件子目。 二、现浇构件:
1.毛石混凝土子目中的毛石掺入量是综合考虑的,使用该类子目时不予换算。
2.箱式满堂基础,应按满堂基础底板、柱、粱、墙、顶板分别列项,执行本分部有关子目。 3.框架式设备基础,应按设备基础、柱、粱、墙、板分别列项,执行本分部有关子目,楼层上的设备基础按有梁板定额项目计算。
4.桩承台剔凿桩头超过50cm的、满堂基础做桩承台的,可按A.1分部的截桩子目另行计算凿截桩头费用。
5.满堂基础底面向下加深的梁或承台,可分别按带形基础或独立承台计算。满堂基础顶面仅局部设粱的(主轴线设梁不足1/3者)不能视为有梁式满堂基础应执行无梁式满堂基础子目。该部分梁按基础梁计算。
6.相邻两个独立柱之间的带形基础,如宽度小于独立柱基的宽度时,柱基可执行独立基础子目;如柱基与带基等宽,则全部执行独立基础子目;否则,仍执行带形基础子目。 7.独立柱之间悬空基础连系梁可执行连续梁子目。脖高大于lm的高脖子杯形基础应分别执行基础、柱的相应子目。
有梁式带形基础的梁高与梁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梁式带形基础计,超过4:1时,梁套用墙定额,下部套用无梁式带形基础子目。
8.异形柱是指柱面有凹凸或竖向线脚的柱、截面为工、十、T形或正五边至正七边形的柱。截面七边形以上的正多边形柱执行圆柱子目。截面为L形或变截面的矩形柱(如底600×600,顶400×400)可按平均周长执行相应矩形柱子目。 9.变截面梁按异形梁子目执行。
10.短肢剪力墙执行墙的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025,其他不变。
11.框架梁、单梁突出墙面的钢筋混凝土挑口(作装饰用),突出宽度在12cm以内者,挑出部分与梁合并,仍执行梁子目,宽度在12cm以上者突出墙外部分执行挑檐子目。 12.挑出墙面(外墙皮)长度l.5m以上的现浇带梁大雨篷执行有梁板子目;柱头支承的无梁大雨篷执行无粱板子目。压入墙的端梁另列项目计算,执行圈梁或过梁子目。挑出墙面(外墙皮)长度1.5m以上现浇有粱板阳台,执行有梁板子目;有柱者不论挑出多少,均执行有梁板子目。
13.大坡现浇屋面有梁的板,执行有梁板子目;无梁的板执行平板子目。
14.以投影面积或长度为计算单位者,设计图示计算的混凝土用量和定额子目含量不符时,按设计用量调整,人工、机械可按比例调整。 15.屋顶水池和利用地下室混凝土墙为壁的消防水池,其用于水池的部分可以套用构筑物中水池子目。
16.预制钢筋混凝土板补现浇板缝时,当板缝宽度(指下口宽度)在2cm以上l5cm以内者,执行预制板间补缝子目;板缝宽度超过l5cm宽者,执行平板相应子目。
17.基础垫层采用非混凝土时,可执行装饰分册B.1分部中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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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变。 三、预制构件:
1.预制构件分为现场预制和外购构件,施工企业所属独立核算的加工厂生产的构件视为外购构件。 2.预制构件就位运输:本分部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构件就位距离超过l5m时,可执行构件就位运输子目。 3.构件安装及接头灌缝;
本分部的构件安装和接头灌缝在预制构件子目内单列,可以相对独立使用。 ① 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实际采用双机抬吊时,按相应子目中的安装人工及机械乘以1.20系数(包括影响涉及的构件)。吊装檐高20m以上屋面构件时,单机作业按相应定额中安装人、机费乘以1.30系数,双机抬吊时安装人、机费乘以1.50系数(使用塔吊者不乘系数)。
② 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③ 安装机械是综合取定的,除本分部有特殊注明者外,无论机械种类、台班数量、台班价格均不得换算。
④ 构件若需跨外安装时,安装部分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⑤ 子目工作内容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⑥ 构件单体重量超过40t时,可另行计算。
⑦ 预制空心板的堵头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子目内,不另计算。
⑧ 因抗震设计要求,空心板端头留有8cm宽现浇混凝土增加的费用,应按空心板子目中的接头灌缝部分乘以系数1.2计算,不得再执行其他子目。
⑨ 基础梁、单梁、板和零星构件安装需要焊接者,每lOm3构件按按下表人、才、机数量增加费用。
构件安装焊接增加人、材、机数量表 构件名称 增加人、材、机数量 焊工(工日) 焊条(kg) 垫铁(kg) 交流焊机 32KV(台班) 基础梁 0.91 3.81 0.47 单梁 2.78 3.95 19.22 1.44 空心板、平板等 2.38 11.29 13.11 1.16 V形板 2.49 11.29 13.1l 1.29 零星构件 2.89 15.31 26.43 1.50 四、构筑物:
1.贮水(油)池:应按池底、池壁、池盖分别列项。有壁基梁的,应以壁基梁底为界,以上为池壁,以下为池底;无壁基梁的,锥形坡底应算至其上口,池壁下部的八字靴脚应并入池底体积内。无粱池盖的柱高应从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表面,柱帽和柱座应并在柱体积内。肋形池盖应包括主、次粱体积;球形池盖应以池壁顶面为界,边侧梁应并入球形池盖体积内。 2.贮仓:贮仓立壁和贮仓漏斗分别列项,应以相互交点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应并入漏斗体积内。
园形仓滑模筒壁高度超过30m时。按高度30m以内的筒壁子目乘以0.95。
3.烟囱、烟道: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烟囱的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等),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轻质混凝土填充及混凝土地面,执行B.1楼地面分部相应子目。
钢筋混凝土烟道,可执行本分部地沟子目,但架空烟道不能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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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的铁梯、围栏及砖烟囱紧箍圈的制作、安装,执行A.6金属结构分部相应子目。刷油执行B.5油漆分部相应子目。
4.水塔:水塔基础、塔身、水箱分别列项,筒式塔身应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界;柱式(框架式)塔身应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粱顶为界,与基础底板连接的梁,并入基础体积内。塔身与水箱应以箱底相连接的圈梁下表面为界,以上为水箱,以下为塔身。依附于塔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应并入塔身体积内;柱式塔身应不分柱、梁合并计算。依附于水箱壁的柱、梁,应并入水箱壁体积内。 水塔基础执行烟囱基础子目。 五、钢筋、铁件制作和安装:
1.钢筋以手工绑扎、部分焊接及点焊编制,实际施工与定额不符者不得换算。8度地震区要求箍筋等焊接增加的费用可另计算。
2.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规定需冷加工者,加工费及加工损耗另行计算。 3.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已综合考虑。但未考虑预应力钢筋人工时效因素,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时,每吨预应力钢筋增加人工时效费7个工日。
4.预应力钢筋子目中的锚具、承压板、垫板、七孔板设计用量与定额子目含量相差±l0%以上时,可换算数量并计入l%的损耗。锚具的价格差异可调材差。
5.本分部中所列钢筋为低碳钢,设计要求采用特殊钢材(Ⅳ级以上钢材及进口钢材)时,由于技术性能不同所发生的差异另行调整。
6.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渗出构件用的锚固钢筋、预制构件的吊钩等,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
7.本分部钢筋、铁件子目中,已包括钢筋、铁件的制作、安装损耗,不得另行计算损耗量。各种钢筋铁件损耗率为:现浇混凝土构件钢筋中φ10以内3%,φl0以上2.5%,Ⅱ、Ⅲ级钢3%;桩基钢筋笼2%;砌体内加筋3%;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φl0以内4.5%,φ10以上2.5%,Ⅱ、Ⅲ级钢3%;预应力钢丝9%;预应力钢丝束(钢铰线)6%;后张预应力钢筋13%:其他预应力钢筋6%;铁件l%。
8.冷挤压套筒连接、墩粗罗纹普通型、变径型机械连接接头均执行锥螺纹接头子目。 9.后张预应力钢筋、钢丝用于现浇构件时,相应钢筋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l.1。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现浇构件:
1.现浇基础垫层与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的桩头所占体积。
2.现浇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什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柱高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扳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②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扳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的高度计算。 ③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④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计算。 ⑤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3.现浇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粱垫并入梁体积内。粱长计算和相关规定如下: ①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②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粱长算至主粱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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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圈梁与过梁连接时,过粱应并入圈粱计算。
4.现浇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2m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墙身与框架柱连接时,墙长算至框架柱的侧面。
5.现浇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各种板具体规定如下: ①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并至少有三边是以承重梁支承的板。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②无梁板系指不带梁而直接用柱头支承的板。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③平板系指无柱、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现浇板在房间开间上设置梁,且现浇板二边或三边由墙承重者,应视为平板,其工程量应分别按梁、板计算。由剪力墙支撑的板按平板计算。 平板与圈梁相接时,板算至圈梁的侧面。 ④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⑤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板(包括遮阳板、空调机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反挑檐的体积。伸入墙内的梁执行相应子目。
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粱(包括其它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雨篷或阳台。 ⑥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伸入墙内部分。楼梯栏板的长度,按设计图示长度。 6.现浇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整体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螺旋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7.其他
①门框、压顶、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②栏杆、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长度计算,伸入墙内的长度已综合在定额内。 ③池、槽(系指洗手池、污水池、盥洗槽等)按设汁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④暖气、电缆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暖气、电缆沟子目适用于槽形、梯形的暖气沟、电缆沟、排水沟和净空断面面积在0.2m2以内的无筋混凝土地沟。底板和沟壁的工程量应合并计算。现浇沟盖板按现浇平板计算。
⑤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地沟子目适用于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梯形(变截面式)钢筋混凝土及混凝土无肋地沟。沟底、沟壁、沟顶的工程量应分开计算。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的分界,以顶扳的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八字角部分的数量并入沟壁工程量内计算。现浇肋形顶板或预制顶板,分别按现浇有粱板及预制沟盖板计算。 ⑥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cm计算。台阶子目中不包括垫层和面层。 ⑦零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二、预制构件:
预制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相关规定如下:
1.预制板、烟道、通风道不扣除单个尺寸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应扣除空心板、烟道、通风道的孔洞所占体积。
2.预制构件的施工损耗量已经包括在相应定额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定额子目内的损耗是按下表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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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施工损耗率表 构件名称 天窗架、端壁、支撑、檩条、 平板、空心板、槽板、大型屋面板、 小型构件、过梁 挑檐板、墙板等 损耗率(%) 1.5 1
3.预制水磨石窗台板及隔断已包括磨光打蜡;其安装铁件应按设计图纸计算,另套用铁件价格。
4.预制钢筋混凝土漏花窗以体积计算,该体积可按墙面设计洞口外围尺寸的面积乘以平均厚度
38mm计算。
5.预制支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如框架形及A形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板的亦合并计算。支架基础另执行本分部的现浇基础相应子目。 6.品宝瓶式栏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栏杆上部的混凝土扶手另执行相应子目。 7.井圈、井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执行零星构件子目。
8.预制构件就位运输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就位运输的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 三、构筑物:
混凝土构筑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相关规定如下: 1.贮水(油)池:
贮水(油)池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管、水泥盖以及与盖相连的结构,均已包括在相应子目内,不另计算。
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另执行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梁子目。
沉井基础的筒壁、填芯及封顶分列,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挖土按A.1土方分部的规定和子目执行。 2.贮仓:
矩形仓分立壁和斜壁,各按不同厚度计算体积。立壁和斜壁的分界线按相互交点的水平纹为分界线。基础、支承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分别执行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柱、梁的相应子目。仓壁耐磨层,可另执行A.8分部的相应子目。
圆库子目适用于库壁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采用钢滑模施工工艺的圆形贮仓,如盐仓、粮仓、水泥库等。圆库工程量应分库基础板、库底板等部分计算。库基础板与库底板之间的钢筋混凝土柱,包括上下柱头在内,合并计算工程量,另执行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子目。库顶板的梁与库顶板合并,执行库顶板子目。板式库基础,按满堂基础计算。库壁高度应自基础板顶面算至库顶板底面,扣除0.05m2以上的孔洞,并按扣除孔洞的每lOm2模板接触面积,增加木工0.43工日,二等中板0.293m2,铁钉0.37kg。 3.水塔:
倒锥壳形水塔的水箱按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的体积计算。水箱的提升、安装以座计算。基础同普通水塔基础,套用本分部相应子目。
钢筋混凝土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计算。塔顶上如铺填保温材料,应另列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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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塔的水槽内外壁指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联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保温水槽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之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塔之水槽壁按内壁计算。水槽内外壁,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的体积,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均并入外壁体积中计算。 四、钢筋、螺栓、铁件制作安装:
1.一般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根据设计要求和钢筋定尺长度必须计算的搭接用量应合并计算在内。编制标底或预算时,设计未明确要求钢筋采用机械接头(含其他接头)或对焊时,钢筋的搭接可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柱子主筋和剪力墙竖向钢筋按建筑物层数计算搭接。 ②梁、板非盘元钢筋按每8m计算一次搭接。
2.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铰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钢丝束、钢铰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①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尺寸减去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②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尺寸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③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川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汁算。 ④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⑤低合金钢筋(钢铰线) 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钢铰线) 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筋(钢绞线) 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⑥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汁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⑦碳素钢丝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3.钢筋接头: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接头,锥螺纹接头、电弧焊接接头等均按设计要求需要配制的数量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设计要求柱子主筋、剪力墙竖向钢筋采用机械接头时,可按建筑物层数计算接头数量。 设计要求梁、板水平钢筋采用机械接头的,非盘元钢筋按每8m计算1个接头。 凡计算钢筋接头的,均不再计算钢筋搭接长度。 4.焊接封闭箍筋按设计要求需要配制的数量计算。 五、商品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按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部位的相应子目中规定的混凝土消耗量体积计算。 六、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按现场搅拌混凝土部位的相应子目中规定的混凝土消耗量体积计算。
说 明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或计量单位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不同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如:木构件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构件制作安装、刷油漆等。 二、一般说明:
1.本分部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分部执行。 2.木材树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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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3.本分部木材树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l.3;其它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l.35。 4.本分部采用的木材,除园木外均为板方综合规格木材,子目中已考虑了施工损耗、木材的干燥费用及干燥损耗(7%)。凡注明允许换算木材用量时,所增减的木材用量均应计入施工损耗、木材的干燥费用及干燥损耗(7%)。
5.本分部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断面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者增加3mm,两面刨光者增加5mm;园木刨光者每立方米增加材积0.05m3。 三、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定额子目包括制作、安装,但不包括油漆。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中的油漆应执行B.5分部中的相应子目。
2.定额子目不包括固定铁件的混凝土垫块及门樘或梁柱内的预埋铁件。该铁件应另列项目计算。
3.不论现场或加工厂制作,也不分机械或人工制作,均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除有特别注明者外,不得换算和另计运输费用。如实际发生运输费用时,可另按签证处理。
4.厂库房大门的小五金或小五金铁件,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包括L型、T型铁及门锁);冷藏门的五金零件,可按设计要求另列项目计算。
5.钢木大门中钢骨架,如设计用量与定额子目中的含量不同时,用量可以调整,其它不变。 6.全钢门制作安装仅适用于非保温门。子目内未考虑小门的费用,如带小门,每吨工程量增加8工日。
7.射线防护门子目中的铅板厚度,可按设计要求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四、木结构:
1.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跨度应以上、下弦中心线两交点之间的距离计算。 2.带气楼的屋架,应单独列项。带气楼的屋架按相应屋架子目乘以系数1.5计算;马尾、折角以及正交部分的半屋架体积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
3.木楼梯、木柱、木梁已按刨光考虑。木楼梯的栏杆(栏板)、扶手按B.1分部规定列项。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本分部的计量单位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单位不一致的子目,可依据设计图纸进行转换。
二、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无框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2.全钢板大门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亦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扳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成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厂库房大门墙边及柱边的角钢应另行计算。 三、木结构: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
2.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圆木屋架使用部分方木时,其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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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积乘以l.5系数,并入竣工木料体积中。单独挑檐木,按方檩条计算。
3.钢木屋架区分圆、方木,按设汁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型钢、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与定额子目含量不符时.允许调移。
4.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l.7,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檩木计算。 5.木梁、木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 檩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要求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子目中,不另计算。
6.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楼梯及平台底面需钉天棚的,其工程量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乘以1.1系数计算,执行B.3分部相应子目。
7.檩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竣工木料体积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要求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子目中,不另计算。
8.屋面木基层,按屋面设计图示的斜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 9.封檐板按设计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设计图示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10.定额子目未包括屋面木基层油漆、镀锌铁皮泛水及油漆。 11.人孔木盖板按设计图示数量(套)计算。
说 明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金属结构构件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构件制作安装、运输、探伤(如设计要求)、刷油漆等。 二、一般说明
1.本分部钢构件子目中的制作安装费用相对独立,构件运输子目在本分部中单独设置。 2.制作安装子目适用于现场、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如外购商品构件,安装可执行同类构件子目中的安装费用,外购构件费用按合同约定计算。
3.构件子目内的制作内容包括:分段制作、整体预装配和制作平台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涂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4.金属构件油漆按B.5分部另列项目计算。金属构件如设计要求喷砂除锈和探伤时,另执行安装定额。
5.本分部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或加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
6.所有构件制作均是按焊接编制的。
7.钢柱、钢吊车梁定额子目中不含刨边及其费用,如发生时,每吨构件增加刨边机台班数量为:钢柱、钢吊车梁、制动梁0.13台班,其它钢构件为O.O3台班。
8.构件制作内容中的各类钢材、螺栓、铁件的种类、规格、用量和价格均可按设计要求换算,但其他不变。
9.球节点网架设计钢球含量与定额子目含量不同时,用量和价格均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10.球节点网架制作和安装方式不同时,不允许换算。对于面积在1000m2以上的网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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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要求进行高空拼装者,仍执行本分部的网架子目;但可以按设计要求或建设单位认可的施工方案,另增加网架拼装、安装、刷油的费用。
11.型钢混凝土柱、梁浇筑混凝土和压型钢板上浇筑混凝土,其混凝土和钢筋应按A.4分部中的相关子目列项。
12.钢墙架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和连接杆件。 13.制动梁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和制动板。 14.小型钢盖板和加工铁件等小型构件按本分部零星钢构件子目列项,执行A.4分部铁件子目。大型钢盖板执行本分部钢平台子目。
15.圆弧形构件按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并增加零星材料费100元/t。 三、构件子目内的安装费用:
1.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考虑的。 2.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构件就位距离超出15m时,其超过部分可增加构件就位运输费用,该费用可按相应构件运输0.8km计算。但已记取构件运输的构件,均应一次到位,不能再计算就位运输费。 3.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4.本分部安装机械是综合取定的,除有特殊注明者外,无论机械种类、台班数量、台班价格均不得调整。
5.子目工作内容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6.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执行轻钢屋架子目。
7.单层建筑物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相应构件子目安装部分的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5。
8.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相应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9.钢梯、平台、栏杆扶手的安装高度是按距设计地面(±0.00)5m以内取定的。超过5m时,相应子目安装部分的人工、机械费用乘以系数k:15m以内,k=1.25;30m以内,k=1.55;50m以内,k=1.9;50m以上,k=2.5。
10.铁栏杆制作,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民用建筑中铁栏杆等按B.1分部有关项目计算。 四、构件运输
1.本分部子目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2.本分部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构件就位距离超过15m时,可执行构件就位运输子目。
3.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子目运距按5km和每增减lkm设置,运输范围取定在1~40km,超过40km时,由当地定额主管部门依据市场价格另行测定。
4.构件分类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金属结构构件分为三类,见下表: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 类别 项 目 1.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
2.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倒灰门、箅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 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
3.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
4.运输子目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修改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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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处理。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般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和运输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理论质量计算,并入该构件的工程量内。其他相关规定如下:
一、依附在实腹柱、空腹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二、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 三、金属构件拼装、安装采用的高强螺栓,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以数量(套)计算。 四、计算钢漏斗制作工程量时,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工程量内。
五、金属网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金属构件运输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运输的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
说 明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金属结构构件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构件制作安装、运输、探伤(如设计要求)、刷油漆等。 二、一般说明
1.本分部钢构件子目中的制作安装费用相对独立,构件运输子目在本分部中单独设置。 2.制作安装子目适用于现场、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如外购商品构件,安装可执行同类构件子目中的安装费用,外购构件费用按合同约定计算。
3.构件子目内的制作内容包括:分段制作、整体预装配和制作平台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涂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4.金属构件油漆按B.5分部另列项目计算。金属构件如设计要求喷砂除锈和探伤时,另执行安装定额。
5.本分部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或加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
6.所有构件制作均是按焊接编制的。
7.钢柱、钢吊车梁定额子目中不含刨边及其费用,如发生时,每吨构件增加刨边机台班数量为:钢柱、钢吊车梁、制动梁0.13台班,其它钢构件为O.O3台班。
8.构件制作内容中的各类钢材、螺栓、铁件的种类、规格、用量和价格均可按设计要求换算,但其他不变。
9.球节点网架设计钢球含量与定额子目含量不同时,用量和价格均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10.球节点网架制作和安装方式不同时,不允许换算。对于面积在1000m2以上的网架,设计要求进行高空拼装者,仍执行本分部的网架子目;但可以按设计要求或建设单位认可的施工方案,另增加网架拼装、安装、刷油的费用。
11.型钢混凝土柱、梁浇筑混凝土和压型钢板上浇筑混凝土,其混凝土和钢筋应按A.4分部中的相关子目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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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钢墙架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和连接杆件。 13.制动梁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和制动板。 14.小型钢盖板和加工铁件等小型构件按本分部零星钢构件子目列项,执行A.4分部铁件子目。大型钢盖板执行本分部钢平台子目。
15.圆弧形构件按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并增加零星材料费100元/t。 三、构件子目内的安装费用:
1.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考虑的。 2.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构件就位距离超出15m时,其超过部分可增加构件就位运输费用,该费用可按相应构件运输0.8km计算。但已记取构件运输的构件,均应一次到位,不能再计算就位运输费。 3.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4.本分部安装机械是综合取定的,除有特殊注明者外,无论机械种类、台班数量、台班价格均不得调整。
5.子目工作内容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6.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执行轻钢屋架子目。
7.单层建筑物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相应构件子目安装部分的人工、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5。
8.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相应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9.钢梯、平台、栏杆扶手的安装高度是按距设计地面(±0.00)5m以内取定的。超过5m时,相应子目安装部分的人工、机械费用乘以系数k:15m以内,k=1.25;30m以内,k=1.55;50m以内,k=1.9;50m以上,k=2.5。
10.铁栏杆制作,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民用建筑中铁栏杆等按B.1分部有关项目计算。 四、构件运输
1.本分部子目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2.本分部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构件就位距离超过15m时,可执行构件就位运输子目。
3.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子目运距按5km和每增减lkm设置,运输范围取定在1~40km,超过40km时,由当地定额主管部门依据市场价格另行测定。
4.构件分类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金属结构构件分为三类,见下表: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 类别 项 目 1.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
2.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倒灰门、箅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 台、走道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
3.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
4.运输子目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修改定额。
5.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处理。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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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和运输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理论质量计算,并入该构件的工程量内。其他相关规定如下:
一、依附在实腹柱、空腹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二、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 三、金属构件拼装、安装采用的高强螺栓,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以数量(套)计算。 四、计算钢漏斗制作工程量时,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工程量内。
五、金属网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金属构件运输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运输的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
说 明
一、耐酸防腐
1.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
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l.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它不变。
3.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要求与本分部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
4.耐酸胶泥、砂浆、混凝土材料的粉料,除水玻璃按石英粉比铸石粉等于1:0.9~1外,其它均按石英粉计算。实际采用粉料不同时,可以换算。
5.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m3;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m3。
6.本分部的各种面层,除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整体面层踢脚板按整体面层相应项目执行。
7.防腐涂料面层的水泥砂浆基层执行A.7分部中找平层子目。 二、隔热、保温 1.本分部包括屋面、天棚、地面、墙柱面的隔热保温,适用于中温、低温及恒温的工业厂(库)房隔热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2.附墙铺贴板材时,基层上应先涂沥青一道,其工料消耗己包括在定额子目内,不得另计。 3. 保温隔热墙的装饰面层,应按B.2分部内容列项。 4. 柱帽保温隔热应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5. 池槽隔热保温,池壁、池底应分别列项,池壁执行墙面保温隔热子目,池底执行地面保温隔热子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防腐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 2.立面防腐,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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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踢脚板防腐,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面积。
4.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饲的工程量,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5.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额子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6.烟囱、烟道内表面隔绝层,按筒身内壁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计算。
二、保温隔热屋面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或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体积或面积。
三、保温隔热天棚、墙柱、楼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保温隔热天棚、楼地面工程量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
2.保温隔热墙,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 3.保温柱按设计图示以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保温层高度以面积计算。
4.楼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说 明
一、本分部适用于建设场地范围内的道路、涵管、室外排水管道工程。
二、本分部已综合考虑了各种不同的施工方法、施工机具及材料场内小搬运,在执行中除另有注明者外,均不得换算,亦不增加运输费用。本分部各子目中,凡未列明细机械台班者,该机械使用费均以元表示,已综合考虑在内。
三、混凝土及砂浆的标号配合比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 四、道路:
1.挖路槽和培路肩是按普通土考虑的,如为砂砾坚土或旧路面时,定额子目工日乘以系数l.53。
2.混凝土路面已包括伸缩缝,不得另计。
3.灰土基础子目如和设计用料比例不同时允许换算,但数量不变。
4.土边沟、砖砌和毛石边沟断面是分别按0.17m2、0.2m2考虑的,与设计断面不同时,可按比例换算。
5.场地硬化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 五、涵管:
1.钢筋混凝土涵管是按平口考虑的,有效长度为l000mm。
2.涵洞底槽的垫层及面层按装饰装修B.1分部的相应子目列项。 六、室外排水管道:
1.室外排水管道的沟深,是以自然地面至垫层面2m以内为准,如沟深在3m以内者,合计工乘以系数l.11;5m以内合计工乘以系数1.18;5m以上合计工乘以系数1.31。 2.室外排水管道不论人工铺管或机械铺管均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
3.室外排水管道子目中未包括土方工程及管道垫层、基础,应按有关分部的相应子目列项。 4.室外排水管道的试水所需工料,已包括在相应的定额子目内,不得另行增加。 5.围管座槽深超过5m时,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l.31。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道路:
1.各种道路的路槽、路基、路面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雨水井、下水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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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的体积。
2.培路肩以实培夯实体积计算。
3.混凝土路面边缘加固如需用钢筋时,应按设计图示规定计算,执行A.4分部的相应子目。 4.混凝土路面切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人行道按设计图示的铺设面积计算。
6.路边石铺设按设计图示的长度计算,如设计规格与本分部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砂浆用量不变。
二、混凝土涵管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涵管铺设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三、室外排水管道:
1.室外排水管道与室内排水管道的分界点,以室内向外排出的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在计算各种排水管道的长度时,应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的长度为准,其坡度的影响不予考虑。
3.排水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扣除排水检查井和连接井等所占的长度。扣除的长
度为检查井的内部直径或与管道同轴线的内边长。
4.排水管道铺设,不分土壤类别,均按本分部中相应的项目计算。如有异形接头(弯头和三通等)时,应全部按管道的长度计算,不再单独考虑。 5.围管座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6.窨井铸铁盖板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地沟铸铁盖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铸铁花饰栏杆围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说 明
一、本分部除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外,其它子目均未包括脚手架费用。 二、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拆除按部位分别执行钢筋混凝土柱、梁拆除子目。 三、拆除混凝土道路按拆除混凝土垫层子目乘以系数0.9。
四、工程基面的拆除、清污、凿毛只适用于再次装修工程,应依据施工实际列项计算。 五、楼梯面层的铲除执行楼地面相应子目。
六、构件加固子目未包括被加固表面的铲除、修补费用和加固后的测试费用。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二次装修工程基面铲除、清污、凿毛均按墙面、地面和天棚面的装饰面积计算。楼梯基面的铲除、清污、凿毛工程量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4。 二、其它拆除项目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地面垫层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地面面层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踢脚板按实拆面积并入地面面积内。
2.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按实拆体积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拆除包括找平及抹灰层,按室内净面积计算。
3.木楼梯拆除以住宅楼梯为准,不分单双跑,包括拆除楼梯的休息平台,每层为一座,以“座”为单位计算;扶手按实拆长度计算。
4.窗台板、筒子板、水磨石隔断、护墙板的拆除按实拆面积计算。
5.窗帘盒、棍、托的拆除,以长度在2m以内为准,以“份”为单位计算。
6.各种墙体的拆除按墙体厚度(包括抹灰层厚度)乘以拆除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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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也不计算门窗拆除,但也不增加突出墙面的挑檐、虎头砖、门窗台、附墙烟囱及砖垛等的体积。
7.整樘门窗拆除按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仅拆除门窗框者以“个”为单位计算,仅拆除门窗扇者
以“扇”为单位计算。
8.其它木材面、金属面铲除漆膜工程量系数按B.5分部油漆工程量计算系数表中的规定计算。
9.铲除墙、柱、天棚灰壳、块料面层按实铲面积计算。
三、构件粘钢加固应区分钢板的厚度,按实际粘贴钢板的面积计算。 四、构件粘贴碳纤维布加固应区分碳纤维布的规格和层数,按设计图示粘贴纤维布的面积计算。
说 明
一、本分部适用于建筑物层数超过6层或檐高超过20m的工程。计算层数时,地下室不计入层数;半地下室的地上部分,从设计室外地坪算起向上超过lm时,可按l层计入层数内。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的垂直距离。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高度之内。
二、单层工业厂房檐高超过20m时可计算超高费。突出屋面的天窗等不计入高度之内。 三、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按不同檐高的竖向切面的建筑面积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四、超高费用包含的内容:
1.超高施工的人工及机械降效; 2.自来水加压及附属设施; 3.其它。
五、超高费用中的机械费用由多种机械组合取定,施工时不论采用何种机械,均按本规定费用包干,不作调整。
六、仅施工主体不做装饰的,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95%。 七、单独承包装饰工程的超高费执行装饰工程超高费子目。 八、本分部子目的划分是以建筑物檐高或层数两种指标界定的,两种指标达到其一即可执行相应子目。
九、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分别按不同高度的竖向切面的建筑面积套用相应子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建筑物超高费用以超高部分自然层(包括技术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二、超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塔楼、主望台可计算超高面积,但不计算檐高和层数。
三、屋顶平台以上装饰用棚架、葡萄架、花台等特殊构筑物不得计算超高面积。
四、老建筑加层工程的超高费,按加高后的檐高超过20m以上的加层部分的面积计算。 五、单层工业厂房超高费用区分不同檐高按其建筑面积计算。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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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项目是指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即实施措施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措施项目费由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组织措施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分别以规定的费率计取。具体费率详见表1~表4。 表 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序号 工程分类 费率基数 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 基本费 考评费 奖励费 合计 1 建筑工程 综合工日×34 10.06 4.74 2.96 17.76 2 单独构件吊装 6.04 2.84 1.78 10.66 3 单独土方工程 5.03 2.37 1.48 8.88 4 单独桩基工程 5.03 2.37 1.48 8.88 5 装饰工程 5.03 2.37 1.48 8.88
6 安装工程 综合工日×34 10.06 4.74 2.96 17.76 7 市政道桥工程 13.40 6.30 3.94 23.64 8 园林绿化工程 6.70 3.15 1.97 11.82 9 仿古建工程 5.03 2.37 1.48 8.88 10 其他工程 4.03 1.89 1.18 7.10 11 清单计价工程 10.06 4.74 2.96 17.76 12 改造、拆除工程 另行规定
注:○l依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豫建设标(2006)82文的规定制定。本表中的费率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另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基本费应足额计取;考评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进行核算;奖励费根据施工现场文明获奖级别计算,省级为全额,市级为70%,县(区)级为50%。
○3非单独发包的土方、构件吊装、桩基应并入建筑工程计算。 表2 材料二次搬运费率表 序号 现场面积/首层面积 费率(元/工日) l 4.5 O 2 >3.5 1.O2 3 >2.5 1.36 4 >1.5 2.04 5 ≤1.5 3.40
表3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序号 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费率(元/工日) 1 1>t>0.9 0.68 2 t>0.8 1.36
表4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序号 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费率(元/工日) 1 1>t>0.9 0.68 2 t>0.8 1.29
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在冬雨季施工期间,采取防寒保温或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技术措施项目费包括施工排水、降水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费,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构件模板使用费,脚手架使用费,垂直运输费,现浇混凝土泵送费,分别按本分部相应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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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计算。
一、施工排水、降水费: 本分部子目中的抽水机、泵等机械设备和台班消耗量是综合取定的,实际使用不符时不得换算。
二、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费:
1.塔吊固定基础铺拆费系自升塔吊基础参考价格,允许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调整。如系非自升塔吊基础时,执行该子目时,基价乘以系数0.15。
2.轨道铺拆费按直线轨道考虑,如铺设弧线轨道时,乘以系数l.15。
3.塔吊基础铺拆费不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式塔吊行走的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式塔吊的固定式基础,发生时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 4.拖式铲运机的场外运输费按相应规格的履带式推土机费用乘以系数1.1。
5.推土机、除荆机、湿地推土机的场外运输费按相应规格的履带式推土机费用执行。 6.本分部未设施工电梯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发生时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 7.机械的一次安拆费中均包括安装后的试运转费用;所列场外运输费为25km以内的进出场费用,超过25km时,另行计取。
8.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
9.自升式塔吊安拆费是以塔高(檐高)45m确定的,如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费增加10%(超过不足5m者不计)。
10.如现场塔吊转移时,因改道需碾压铺垫路基,铺拆轨道,仍按费用表执行。其它有关费用按
塔吊相应安拆费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
11.机械停滞费,按《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8年)》规定执行。
12.轮胎式起重机场外运输费,以同吨位型号的机械台班单价乘以系数1.5计算;汽车式起重机、汽车式钻孔机场外运输以同吨位型号的机械台班费用单价乘以系数0.2计算。 13.大型机械一次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仅限于本分部列有子目的机械方能计取。 三、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构件模板使用费:
1.本分部中的模板综合考虑了工具式钢模板、定型钢模板、木(竹)模板和混凝土地(胎)模的使用。实际采用模板不同时,不得换算。
2.本分部的现浇混凝土梁(不包括圈梁)、板、柱、墙的模板是按层高3.6m编制的。层高超过3.6m时可计算超高增加费,执行本分部超高增加费子目;每超过lm计算一次超高增加费,尾数不足0.5m者不计(4.1~5m可计算1次超高费,5.1---6m可计算2次,6.1~7m可计算3次)
3.短肢剪力墙、电梯井壁模板执行墙的相应子目,人工分别乘以系数1.1,1.2,其他不变。 4.采用钢滑模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身、圆贮仓壁是按无井架施工测算的,钢滑模施工的操作平台、费用已计入该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亦不得另行计算脚手架和竖井架。 5.钢滑模子目内所包括的提升支承杆的消耗量,不得调整和换算。如设计要求利用支承杆代替结构钢筋时,应在钢筋用量中扣除该支承杆的重量。如支承杆施工后能拔出者,应扣除冲减拔杆费用后的回收价值。
6.弧形或折线形的混凝土构件模板,执行其对应的子目时,模板乘以系数1.3、人工乘以系数1.25。
四、脚手架使用费:
1.脚手架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所搭设的脚手架,无论钢管、木制、竹制均按本分部执行。
2.脚手架子目中,已综合了斜道、防护栏杆、上料平台以及挖土、现场水平运输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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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脚手架
(1)适用于能够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的脚手架。不适用于房屋加层、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
(2)综合脚手架已综合考虑了施工主体、一般装饰和外墙抹灰脚手架。不包括无地下室的满堂基础架、室内净高超过3.6m的天棚和内墙装饰架、悬挑脚手架、设备安装脚手架、人防通道、基础及砌体高度超过1.2m的脚手架,该内容可另执行单项脚手架子目。
(3)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建筑物竖向切面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套用相应子目。 4.单项脚手架
(1)适用于不能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
(2)室内高度在3.6m以上时,可增列满堂脚手架,但内墙装饰不再计算脚手架,也不扣除抹灰子目内的简易脚手架费用。内墙高度在3.6m以上且无满堂脚手架时,可另计算装饰用脚手架,执行脚手架相应子目。
(3)高度在3.6m以上的墙、柱、梁面及板底的单独勾缝,每lOOm2增加设施费15.O0元,不得计算满堂脚手架。单独板底勾缝确需搭设悬空脚手架者,可执行装饰分册中的相应子目。 (4)贮水(油)池壁、贮仓壁、大型设备立板高出自然地坪至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五、垂直运输费:
1.建筑物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的垂直距离,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构筑物的高度,是指从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2.垂直运输费依据建筑物的不同檐高划分为基础及地下室、檐高20m以内工程、檐高20m以上工程。
3.垂直运输费子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装拆除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的费用。 4.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建筑物竖向切面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套用相应子目。 5.檐高4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6.混凝土构件混凝土采用泵送浇筑者,相应子目中的塔式起重机台班数量乘以0.5。所减少的台班数量可计算停滞费。
7.建筑物中的地下室应单独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8.建筑工程外墙装饰另单独分包时,垂直运输费扣减8%。
9.无地下室且埋置深度在4m及以上的基础、地下水池可桉相应项目计算垂直运输费。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施工排水、降水:
施工排水、降水的工程量计算应符合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1.排水管道按设计尺寸以长度计算,抽水机抽水按抽水机械台班数量计算。
2.井点降水应区分轻型井点、大口径井点,按不同井管深度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水泥管井井点按井深以长度计算,井点的使用按套?天计算。 井点套组成:
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 大口径井点:45根为一套;
水泥管井井点:每一管井为一套。
如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规定井管间距时,轻型井点管距可按0.8~1.6m。
使用天应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井点降水总根数不足一套时,可按一套计算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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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工程量计算应符合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实际发生经签证的数量和次数计算。 2.固定式带配重的塔吊基础铺设按座计算:轨道式基础铺设按长度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及预制构件模板:
本分部现浇混凝土构件及预制构件模板所采用的工程量是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构件混凝土的工程量,
其计算规则和A.4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分部相同。但以下情况,可按本条规定计算:
(1)混凝土圈梁中的过梁模板可单独列项,按门窗洞口的外围宽度加500mm乘以截面积的体积计算。
(2)弧形板的计算范围为变形处两点连线一侧的弧状图形。 (3)设备基础体积大于20m3者,执行基础的相应子目。
(4)以投影面积或长度计算的构件,不得因混凝土量增减而调整其模板子目或增加工程量。 四、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应分单层、多(高)层和不同檐高,以建筑面积计算,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应按不同檐高分别计算。
2.单项脚手架中外脚手架、里脚手架均按墙体的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围墙按墙体的设计图示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凡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高度在3.6m以下的,执行里脚手架子目;高度超过3.6m以上时,执行单排外脚手架子目。
4.整体满堂钢筋混凝土基础,凡其宽度超过3m以上时,按其底板面积计算基础满堂脚手架。条形钢筋混凝土基础宽度超过3m时和底面积超过20m2的设备基础也可按其上口面积计算基础满堂脚手架。
5.独立柱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设计高度以面积计算,套用单排外脚手架子目。
6.现浇混凝土单梁脚手架,以外露梁净长乘以地坪至梁底高度计算工程量。
7.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l.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以计算式表示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室内净高度-5.2m)/1.2m
8.地上高度超过1.2m的贮水(油)池壁、贮仓壁、大型设备基础立板脚手架,以其外围周长乘以高乘以高出地面的高度以面积计算;底板脚手架以地板面积计算。
9.室外管道脚手架按面积计算,其高度以自然地坪至管道下皮(多层排列管道时,以最上一层管道下皮为准)的垂直距离,长度按管道的中心线计算。 10.网架安装脚手架按网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烟囱脚手架按设计图示的不同直径、室外地坪至烟囱顶部的筒身高度以“座”计算,地面以下部分的脚手架已包括在定额子目内。
12.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不另计算脚手架。
13.水塔脚手架的计算方法和烟囱相同,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子目人工乘以系数l.1。 五、垂直运输:
1.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区分不同建筑物类型及檐高以建筑面积计算。
2.无地下室且埋置深度在4m及以上的基础、地下水池垂直运输工程量,按混凝土或砌体的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
3.烟囱、水塔、筒仓垂直运输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高1m定额子目计算,其高度不足lm时,亦按lm计算。 六、混凝土泵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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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泵送工程量按要求混凝土泵送部位的相应子目中规定的混凝土消耗量体积计算。
总说明
一、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B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 (2002) 》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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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同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其他用工。人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差价。市场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可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
十二、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商发生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其他不变。
材料运输损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1。
十三、本综合单价中的机械费依据2008年《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定额》计算。如实际使用机械型号与综合单价不符,除综合单价有特殊注明外,不得换算。
十四、本综合单价各分部说明或附注中允许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仅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 十五、本综合单价中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檐高超过20米或层数超过6层的工程,可按相应规定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费。
十六、本综合单价技术措施项目编码用“Y0208+顺序号”表示。技术措施项目中的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材料考虑的,该费用已包括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周转材料的摊销量,已考虑了合理的周转次数、补损和回收价值。
十七、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的计算方法详见“YB.8措施项目费”分部有关说明。 十八、规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2,税金的 计算方法相见表3. 十九、总承包服务费在以下工程中计取: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的(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程。
3.总承包管理费由业主承担。其标准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造价的2%~4%,总包责任和具体费率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示。 二十、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数额经双方共同协商,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并可计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二十一、检测费是指对构件所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业主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的费用等,属于非承包方原因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应由业主支付。如需承包方代付者,应依实计入税前工程造价.
二十二、风险费是指施工合同期内因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的上涨因素,导致工程造价超出正常承包造价的费用。本综合单价未考虑风险因素。为有效地控制造价,业主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关风险因素的以下内容:
1.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中,人工和材料价格的计算依据;合同中调价条款内有关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
2.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入相应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视工程的合同工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程度,可确定在工程总造价的3%~5%之内。 3.风险系数所包括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二十三、装饰装修工堡造价费用组成和计算标准程序详表4、表5,表中的各项内容均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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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无论任何一方都不得从中肢解费用。如业主供应某项材料或代为缴纳某项规费,该材料费或规费应从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
二十四、定额中带有“()”者,系不完整价格,在使用时应补充缺项价格。注明有“×××以内或以下”者,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二十五、本综合单价的解释和修改,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表1 材料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表 序号 材料类别名称 运输损耗率(%) 采购保管费率(%) 承包方提运 现场交货 承包方提运 现场交货 1 砖、瓦、砌块 l.5 0 2.0 1.40 2 石灰、砂、石子 2.0 O 2.5 1.75 3 水泥、陶粒、耐火土 1.O 0 1.5 1.05 4 饰面材料、玻璃 2.0 0 2.0 1.4 5 卫生洁具 2.0 0 2.O 1.40 6 灯具、开关、插座 1.0 0 1.0 0.70 7 电缆、配电箱(屏、柜) 0 0 0.7 0.5 8 金属材料、管材 0 0 0.8 0.55 9 其他材料 1.0 O 1.5 1.05
注:○l业主供应材料(简称甲供材)时,甲供材应以全额价格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内。 ○2材料单价=(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或材料单价=供应到现场的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
○3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并由承包方采购时,双方应依据注○2的方法计算,该价格与综合单价材料取定单价的差异应计算材料差价。
○4甲供材到现场,承包方现场保管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该保管费在税后返还甲供材料费内抵扣)现场保管费=供应到现场的价格×表中的“现场交货”费率。 表2 规费费率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费率(元/工日) 备注
1 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 工程定额测定费 0.27 3 社会保障费 7.48 4 住房公积金 1.70 5 意外伤害保险 0.60
表3 税率表 序号 纳税地点 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计税基数 综合税率(%) 1 市(郊)区 税前造价 3.413 2 县、镇 税前造价 3.348 3 市、县、镇以外 税前造价 3.220 表4 工程造价费用组成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公式 备注
1 定额直接费: 1)定额人工费 综合单价分析 2 2)定额材料费 综合单价分析 3 3)定额机械费 综合单价分析 4 定额直接费小计 [1]+[2]+[3] 5 综合工日 综合单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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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措施费: 1)技术措施费 综合单价分析
7 2)安全文明措施费 [5]×34元/工日×费率 不可竞争费 8 3)二次搬运费 [5]×费率 9 4)夜间施工措施费 [5]×费率 10 5)冬雨施工措施费 [5]×费率 11 6)其他
12 措施费小计 ∑[6]~[11] 13 调整: 1)人工费差价 14 2)材料差价
15 3)机械费差价 按合同约定 16 4)其他 17 调整小计 ∑[13]~[16] 18 直接费小计 [4]+[12]+[17]
19 间接费:l)企业管理费 综合单价分析 综合单价内
20 2)规费:①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1 ②定额测定费 [5]×0.27 不可竞争费 22 ③社会保障费 [5]×7.48 不可竞争费 23 ④住房公积金 [5]×1.70 不可竞争费 24 ⑤意外伤害保险 [5]×0.60 不可竞争费 25 间接费小计 ∑[19]~[24] 26 工程成本 [18]+[25] 27 利润 综合单价分析
28 其他费用1)总承包服务费 业主分包专业造价×费率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9 2)优质优价奖励费 按合同约定 30 3)检测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1 4)其他 32 其他费用小计 ∑[28]~[31] 33 税前造价合计 [26]+[27]+[32] 34 税金 [33]×税率 35 工程造价总计 [33]+[34]
表5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造价计价标准程序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公式 备注 1 清单项目费用 ∑(清单工程量×相应子目综合单价) 1.1 其中: 综合工日 综合单价分析 1.2 1)人工费 综合单价分析 1.3 2)材料费 综合单价分析 1.4 3)机械费 综合单价分析 1.5 4)企业管理费 综合单价分析 1.6 5)利润 综合单价分析 2 措施项目费费用 ∑[2.1]~[2.6]
2.1 其中: 1)技术措施费 ∑(措施项目量×相应措施子目综合单价) 投标报价自主确定 2.1.1 综合工日 综合单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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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①人工费 综合单价分析 2.1.3 ②材料费 综合单价分析 2.1.4 ③机械费 综合单价分析 2.1.5 ④企业管理费 综合单价分析 2.1.6 ⑤利润 综合单价分析
2.2 2)安全文明措施费 ([1.1]+[2.1.1]×34元/工日)×费率 不可竞争费 2.3 3)二次搬运费 ([1.1]+[2.1.1])×费率
2.4 4)夜间施工措施费 ([1.1]+[2.1.1])×费率 2.5 5)冬雨施工措施费 ([1.1]+[2.1.1])×费率 2.6 6)其他
3 其他项目费 Σ[3.1]~[3.5]
3.1 其中:1)总承包服务费 业主分包专业造价×费率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2 2)零星工作项目费 3.3 3)优质优价奖励费 按合同约定 3.4 4)检测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5 5)其他 4 规费 ∑[4.1]~[4.5] 4.1 其中:1)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4.2 2)定额测定费 ([1.1]+[2.1.1])×0.27 不可竞争费 4.3 3)社会保障费 ([1.1]+[2.1.1])×7.48 不可竞争费 4.4 4)住房公积金 ([1.1]+[2.1.1])×1.70 不可竞争费 4.5 5)意外伤害保险 ([1.1]+[2.1.1])×0.60 不可竞争费 5 税前造价合计 [1]+[2]+[3]+[4] 6 税金 [5]×费率 7 工程造价合计 [5]+[6]
说 明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或本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如:楼地面整体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垫层、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整体面层等。
楼地面块料和其他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垫层、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填充层、面层铺设、刷防护材料等。
楼梯、台阶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垫层(台阶)、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面层、镶嵌防滑条、块料刷防护材料等。
散水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素土夯实、垫层、面层、伸缩缝等。
二、本分部未含找平层、防水层子目,找平层、防水层可另列项目,执行建筑工程A.7分部相应子目。
三、本分部子目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灰土、三合土、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的配合比,如与设计规定不同,可按定额附录换算;砂浆厚度、饰面材料规格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四、楼地面整体面层系按现行05YJ标准图集编制。水泥砂浆地面、一次抹光、混凝土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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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未考虑找平层;水磨石楼地面子目仅包括一道18mm的找平层,不包括防水层,超出一道的找平层和防水层另列项目计算。
五、彩色镜面水磨石系指高级水磨石,操作工序一般应按“五浆五磨”研磨、七道“抛光”工序施工。
六、水磨石嵌玻璃条整体面层如采用金属嵌条时,可另列项计算,相应子目减少人工4.25工日并取消玻璃数量。
七、菱苦土、现浇水磨石整体面层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
八、楼地面块料面层系按现行05YJ标准图集编制,仅含水泥砂浆结合层和面层。防水层和非结合层的找平层另列项目计算。 九、花岗岩楼地面子目中的花岗岩板材数量为成品图案消耗量,如铺设艺术造型图案或在现场拼制图案时,应按签证的石材实际消耗量换算。
十、楼地面块料面层如设计要求为弧形铺设时,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l.10,块料可按实际签证数量调整。
十一、木地板方木楞子目未考虑木楞刨光;木楞刨光者,仍执行该子目,人工乘以系数l.32。 十二、木地板子目中的木格栅和木地板面层是按05YJ图集编制的,其中木格栅规格为:木龙骨50×60@400、横撑龙骨40×50@1000,松木毛地板厚22mm,如设计不同时,相应子目中木材用量可以换算。
十三、席纹地板粘贴在毛地板上,执行硬木拼花地板粘在毛地板上子目,人工乘以l.4。 十四、木地板龙骨和面层子目均未包括涂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涂刷防火涂料,应另按B.5分部列项计算。
十五、除楼梯整体面层外,楼地面中的整体面层和块料面层子目均未包括踢脚线费用,踢脚线应单独列项,执行相应子目。踢脚线打蜡,执行楼地面打蜡子目,但人工乘以系数2。 十六、水泥砂浆楼梯面层不包括防滑条,如设计有防滑条时,另执行防滑条子目。
十七、水磨石楼梯面层已综合考虑了防滑条的工料,如设计为铜防滑条时,铜防滑条另执行相应子目,水磨石楼梯子目应扣除人工28.3工日、金刚砂123kg。
十八、楼梯装饰子目已包括楼梯底面和侧面的抹灰,但不包括刷浆,刷浆应按B.5分部另列项目计算。
十九、螺旋形楼梯的装饰,均按相应饰面的楼梯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块料用量乘以系数1.l0,整体面层的材料用量乘以系数l.05。
二十、现浇水磨石楼梯装饰子目已经包括了踢脚线,如设计为预制踢脚线时,该踢脚线可另列项目计算,但相应楼梯子目应扣除人工41.91工日,1:3水泥砂浆0.22m3,水泥白石子浆0.15m3,灰浆搅拌机0.05台班。
二十一、块料面层楼梯、台阶子目均不包括踢脚线,踢脚线可另列项目计算。
二十二、本分部中的“零星装饰”项目,适用于小便池、蹲位、池槽、台阶的牵边和侧面装饰、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修等。其他未列的项目,可按墙、柱面中相应子目计算。 二十三、台阶的垫层执行本分部的相应子目。
二十四、架空木地板地垄墙按建筑工程A.3分部规定列项计算。
二十五、扶手、栏杆、栏板主要依据现行05YJ标准图集编制,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
二十六、铁栏杆子目中的铁栏杆用量与设计用量不同时,其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不锈钢(铝合金)栏杆子目中不锈钢(铝合金)管材、玻璃的规格和用量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二十七、铸铁花饰栏杆木扶手子目中,铸铁花饰片的含量和价格均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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