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烟台开发区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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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小学学区划分

为保证适龄儿童按期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烟台开发区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凡居住在开发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常住户口儿童、自有住宅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外商子女,均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所有适龄儿童家长要按照本《简章》要求,按时到相应小学报到。

二、招生意见

(一)学区划分办法。

1.东区

自有住宅

(1)第一小学

①香山路以东、黄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南、珠江路以北区域及银河怡海花园小区。主要包括金胜、新世纪商贸大厦、银河怡海花园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②衡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东星、金光、融科林语、林语逸景、万行中心、紫薇台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③港澳台及外籍儿童。

(2)实验小学

①嵩山路以东、松花江路—黄河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阳光花园、丹阳、香山花园、佰和数码、旭日、晨光、黄海别墅、福海苑、听涛花园、新时代、海滨花园、念慈别墅、金沙滩花园、静海国际公寓、业达医院家属楼、临海君天下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②黄山路以东,珠江路以西、以北,长江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华电、银海花苑、银芝、海鹰大厦、海澜花园、天一苑、泰山名座、恒达大厦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③港澳台及外籍儿童。

(3)实验小学西校区(第四小学)

岷山路以东、奇山路以西,秦淮河路、长江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福锦小区、嵛景华城、澎湖山庄、依云小镇、东方工业园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4)第五小学

①奇山路以东、甬江一支路以西,秦淮河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富饶世家、香橙、中粮朗云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②奇山路以东、天山路以西,金沙江路以南、秦淮河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海天花园、海信慧园东区、月光兰庭、海信慧园西区、立雪佳苑、学府西苑、学府佳苑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5)第六小学

①甬江一支路-乐山路以东、天山路以西,秦淮河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佰和悦府、蜜橙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②金沙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天山路以东、甬江二支路以西区域及天颐郦城。主要包括奇章村、奇章小区、福东西小区、科技村、天颐郦城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6)第六小学南校区(第七小学)

天山路以东、黄山路以西,嘉陵江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衡悦广场、舒家、舒馨家苑、上居和园、花溪径、海信天山郡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7)第八小学

黄山路以东、五指山路以西,柳子河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金鑫家园、福鑫家园、鑫台、鑫发、鑫兴、宫家台子、刘家台子、杨家台子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8)第九小学

峨眉山路以东、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和东方国际小区。主要包括静海、海琴湾、宁海、宁海佳苑、星海湾、国奥天地、广源天际、静海阳光海岸、碧海绿洲、怡海翠庭、静海苑、东方国际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说明:该区域学生数量已经超出第九小学招生能力,严格按照《登记信息核验材料说明》(附件)中的8类进行排序,结果如下:一是前四类别及第五类在2015年12月16日之前交付使用的自有住宅家庭学生可以进入第九小学就读;二是第五类别2015年12月16日之后交付使用的自有住宅及第六类别自有住宅家庭学生到实验小学报到。

(9)第一小学南校区(第十小学)

①凤台山路以东、衡山路以西,金沙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及凤台山路西侧区域。主要包括山水名园、翠园芳邻、香格里拉花园、华明凤台山庄、福东小区、栖里凤台山庄、万达华府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②天山路以东、衡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金沙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怡景天地、天地一品等小区以及衡信公寓、金邦公寓、地源雅舍等周边区域。

(10)金城小学

①天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星海、三和星海、星海花园、星海广场、黄海、万泰海公

馆、碧海云天、蔚蓝海岸、海鑫花园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②昆仑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南、珠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天地景苑、正大国际公寓、金城、星颐上品苑、星颐华府、凤台、电子大厦、富饶中心、科信佳园、鑫源大厦、阳光嘉园、文苑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说明:该区域学生数量已经超出金城小学招生能力,严格按照《登记信息核验材料说明》(附件)中的8类进行排序,结果如下:一是前四类别及第五类在2012年8月11日之前交付使用的自有住宅家庭学生可以进入金城小学就读;二是第五类别2012年8月11日之后交付使用的自有住宅及第六类别自有住宅家庭学生到实验小学报到。

(11)金东小学

松花江路—黄河路—珠江路—漓江路—五指山路以东,柳子河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金域河畔、金东、金东国际、金东世纪、夹河苑、新港、新世纪公寓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租赁住宅

(1)第一小学

①嵩山路以东、黄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北区域及银河怡海小区。主要包括黄海别墅、福海苑、海滨花园、阳光花园、丹阳、香山花园、佰和数码、金胜、新世纪商贸大厦、银河怡海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②衡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东星、金光、融科林语、林语逸景、紫薇台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③华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南、珠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天地景苑、正大公寓、金城星颐、星颐上品苑、星颐华府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④峨眉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星海、星海广场、三和星海、星海花园、碧海云天、黄海、万泰海公馆、蔚蓝海岸、海鑫花园、静海、海琴湾、宁海、宁海佳苑、星海湾、国奥天地、广源天际、碧海绿

洲、怡海翠庭、静海苑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2)实验小学

①黄山路以东、松花江路—黄河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旭日、晨光、海伴雅居、香江公寓、念慈别墅、金沙滩花园、静海公寓、业达医院家属楼、海阔天高、临海君天下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②黄山路以东,珠江路以西、以北,长江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华电、银海花苑、银芝、海鹰大厦、海澜花园、天一苑、泰山名座、恒达大厦、华明公寓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3)实验小学西校区(第四小学)

岷山路以东、奇山路以西,秦淮河路、长江路以南区域及东方国际小区。主要包括福锦小区、嵛景华城、澎湖山庄、依云小镇、东方工业园、东方国际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4)第五小学

①奇山路以东、甬江一支路以西,秦淮河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区域。主要包括富饶世家、香橙、中粮朗云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②奇山路以东、天山路以西,金沙江路以南、秦淮河路以北区域及昆仑国际、文苑小区。主要包括海天花园、海信慧园东区、月光兰庭、海信慧远西区、立雪佳苑、学府西院、学府佳苑、昆仑国际、文苑小区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5)第六小学

①甬江一支路以东、天山路以西,秦淮河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佰和悦府、蜜橙等小区及周边区域。奇章小区

②金沙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天山路以东、甬江二支路以西区域及天颐郦城。主要包括奇章村、福东西小区、科技村等小区及周边区域。

关初中,并通过智慧招生平台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录取学校。

⑵学生报到。8月11日上午8:00-11:30,被录取学生及家长携带学生户口本到录取学校报到即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到,请于8月11日下午17:30前与学校联系并说明情况,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咨询电话

第一初级中学 6393350 第二初级中学6395126

第三初级中学 6953755 第四初级中学6117913

第五初级中学 6971228 潮水中学 5811265

实验中学(含东、西校区)3450800

2018—2019年登记信息核验材料说明

(一)自有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家长及孩子均为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的需办理);

(3)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暂未办理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住宅的,还需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未办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须提供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拆迁协议及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5)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拆迁协议入学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

明。

(二)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3.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非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家长及孩子均为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的办理);

3.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家长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在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父母在开发区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在该企业连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完税凭证。

5.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相关说明:

1.自有住宅界定,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房产证所有权人(以相关证件登记为准)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如为与其他亲属共有房产,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所占房产比例需大于50%);从2019年起,当年8月31日前仍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能算作自有住宅参与当年招生及转学。

二是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需出具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学生从出生申报户口到入学期间,学生及其父母一方户口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一直在我区同一户口本上。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包括以下两类:

(1)父母一方在我区就业,能够提供经人事劳动部门验印的正规劳动合同,截止到8月31日,在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

(2)父母在开发区有自己的企业,是投资者或者个体经营者,连续在该企业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或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

3.初中招生工作只面向当年在我区接受完小学段教育的学生划分学区。在外地接受小学段教育后到我区初中入学的,在我区初中招生结束后,按照区外学生转学进行安排。

4.初中招生工作将严格控制各学校招生班级数量和班额,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对其他学生适当进行学区调整:

(1)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2)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3)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区外户口,但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4)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法定监护人具有开发区户口的(但户

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5)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监护人均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的,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6)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但不具备入住条件的,以合同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7)学生具有开发区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以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8)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同一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5v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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