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辩论》实践课程教学大纲

更新时间:2023-11-13 01:0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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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辩论》实践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性质: 学科专业实践课程 教学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学生 学时学分: 1周1学分 编写单位: 文法系 编 写 人: 闫召华 审 定 人: 王学宁

编写时间: 2009年4月

一、课程简介

法学专题辩论是法学专业进行法律实践教学的一门重要课程。该种教学方式是指在教学中,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选择法学各专门学科领域中的有争议的热点专题,让学生自愿结组形成正反两方,并就各方主要观点展开对辩。它弥补了传统教学在理论上不宜深入展开的缺陷,使法学专业的学生能通过专题辩论加深对相关理论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为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奠定基础。

二、教学目的要求

法学专题辩论突出学理性和研究性,该课程以基本法学理论为基础,以国内外成文法为依据,通过教师指导、学生分组讨论、辩论演练、辩论比赛等几个环节,加强学生对法学前沿知识的涉猎与研究,培养学生的法学专业思维能力和论辩能力。

三、教学重点难点

学生在已有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如何选择合适的辩题;论据资料的收集;立论的基本思路和方法;驳论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向对方发问的技巧以及回答对方发问的技巧;基本的辩论技巧;语言组织及临场反应能力的训练

四、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专题辩论》课程是法学专业实践课程,其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学生要学好这门课程,必须具备较好的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刑法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因此,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刑法是本课程的先导课程。

五、教学手段及教学方法建议

采用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学生自行搜集材料、组织讨论、辩论演练、辩论比赛等教学方式。

六、教学环节及学时安排

本课程的教学包括如下环节:辩论初赛阶段和辩论决赛阶段。 第一阶段:辩论预赛阶段。此阶段主要由教师组织相关学生分组进行抽签确定选题辩论。目的使全体同学均能进行初步训练。为每一位同学评定辩论成绩。参加两次辩论的,取最优成绩。时间为周一至周四。每天制定两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辩论。每个小组9名学生,其中正方4人,反方4人,主席1人,主席由指导教师指定。

第二阶段:正式决赛阶段。

通过预赛选出8名优秀辩手,指导老师制定主席。评选出最佳辩手两人和班级优胜奖。 七、辩论方式

1、辩论采取辩论赛通用方式,分为开篇陈词、立论反驳、自由辩论、总结陈词四个部分。决赛中增设观众提问这一部分。

2、辩论分为正反双方,双方各有三或四名辩手,一辩开篇陈词、二辩、三辩立论反驳、四辩总结陈词,自由辩论四名辩手都可以发言。

3、演练阶段辩论题目由每场两组协商决定,并给予一定的时间准备;比赛阶段的辩论题目由法学专业教研室提供。

4、每场设主席一人,负责整个程序的执行和主持工作,但不得对任何一方有提示或者影响发言,更不能对各方观点有任何评议。

5、活动设评委1人,指导老师担任,严格按照评议表打分,不得有徇私舞弊现象,恪守评委职责。

6、观众的提问只能是与辩题有关的问题,具体回答者由观众选择。辩手对观众的回答不作为整场辩论的评分依据。

八、辩论程序 1、辩论前期准备

(1)开场白(主持人)

(2)宣布辩论题目及辩论双方所持立场 (3)各组成员入场

(4)介绍各组成员及其所持立场

(5)主持人介绍。便于观众了解辩论的内容和进程,向观众简单介绍辩论题目的相关知识。

2、辩论开始

比赛由队员立论陈词、攻辩、自由辩论、总结陈词四部分组成。要求用普通话表述,以便于评委评判。

(1)立论陈词

分别由正方、反方一辩进行本方立论陈词。陈词无须在理论的层面上过多纠缠,要求逻辑清晰、言简意赅。

(2)攻辩

攻辩由正方二辩开始,正反方交替进行。

正反方二、三辩参加攻辩,正反方二、三辩各有且必须有一次作为攻方;守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数限制。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成本轮攻辩,不得中途更替。

攻辩双方必须正面回答对方问题,提问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问题均要被扣分。不得以提问任意破坏对方的答辩的完整性,不得以长时间答辩阻止对方提问。主持人有权终止一方过长的提问或答辩。

正反方选手站立完成每一轮攻辩阶段,攻辩双方任意一方落座视为完成本方攻辩,对方选手在限制内任意发挥(陈词或继续提问)。

(3)自由辩论

在自由辩论时间里,每一位辩论员的发言次序,时间和次数都不受限制,但是整队的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辩论员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加强自己的论点,反驳对方的言论,如果流于空泛,漫骂或出现人身攻击,主席有权提出警告,同时将会影响该队分数。

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视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间照常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4)总结陈词

总结陈词由双方四辩完成,辩论双方应针对辩论会整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词;脱离实际、背诵事先准备的稿件,适当扣分。

3、评议

(1)观众提问

观众提问阶段正反方的表现不计入比赛成绩。观众提出的问题应切合辩题,不得是陈述性问题、多层次问题、或辩论双方已多次论述的问题。评委退席评议。

(2)评委宣布结果,点评赛事

(3)辩论赛结束,预告下场辩论的辩题 九、考核方式

专题辩论是我系法学专业的专业实践必修课程。每位学生必须参加且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计1学分。如果团体得分没超过60分,则小组需要重新准备辩论赛,直至合格。

辩论演练阶段个人成绩必须合格。

计分采用百分制,专题辩论最终成绩以五级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80为中等,60-6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需要重修。

十、辩论比赛阶段评判标准 团体分共100分,构成如下: 立论陈词 10分 攻 辩 20分 自由辩论 30分 总结陈词 10分 语言风度 10分 团体配合 10分 临场反应 10分

辩手个人得分总分100分,构成如下: 语言表达 20分 整体意识 20分 逻辑推理 20分 辩驳能力 20分 综合印象 20分

扣分标准:凡在辩论过程中出现违反比赛规则的情况,可做适当幅度扣分。 十一、组织管理

成立专题辩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教学活动开展。 组长为教研室主任。成员包括:各指导教师。 专题辩论领导小组的任务是:健全专题辩论教学活动的规章制度;制定专题辩论教学活动的计划与条例;落实专题辩论教学活动计划;安排专题辩论教学活动的日程;落实指导教师;编排专题辩论教学活动小组;做好专题辩论教学活动的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专题辩论教学活动的开展;及时研究和解决专题辩论教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评定专题辩论成绩;做好专题辩论教学活动的总结及归档等工作。

十二、指导教师职责 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全面关心并深入了解学生情况,了解学生的思想表现及业务情况,布置学习有关文件;认真组织、协调活动各个环节,加强对学生的指导检查,全面掌握实习生的教学实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问题;组织观摩活动;主持实习生总结鉴定与成绩评定;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好相应教学档案,于活动结束2周内上交教务员存档。如因故不能到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十三、学生守则

1、全体学生都必须参加专题辩论实践活动。每个学生都必须担任相关角色。辩论进行时其他小组没有出庭任务的学生必须参加旁听。

2、严格按照会场的要求,遵守会场纪律。在不得喧哗,不得接听手机,不得任意走动等。

3、爱护专题辩论设备与设施,严格履行相关借用手续。

4、活动结束后,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提交一份专题辩论个人总结,认真总结所参与实践的具体工作及实践后的心得体会。个人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

十四、教学文件

1、专题辩论个人总结

学生个人总结主要包括对专题辩论活动的认识与看法;参与专题辩论活动的角色定位、主要工作内容及流程;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主要收获和心得体会。总结应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文理通顺、行文规范。字数不少于1500字。 教师个人总结主要包括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开展情况以及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收获,个人的感受,今后的建议等。

2、专题辩论活动总结

由法学教研室主任从本次专题辩论活动整个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统一交系务员存档保存。

3、有条件保留视频文件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4q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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