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机构编制工作总结(doc 11页)完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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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学群主任、各位处长,兄弟编办的各位同仁:

正值寒冬腊月,省编办刘主任一行及郴州、永州的各位同仁来衡阳检查指导工作,召开年终调研座谈会,这是对衡阳机构编制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借此机会,我先作个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2010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0年,我市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编办的精心指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争先创优为契机,突出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把握政府机构改革这一重点,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做好改革、管理、自身建设三篇文章,为衡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一是紧扣改革方案,切实搞好“三定”工作。今年是改革之年,政府机构改革是我们今年工作的中心。元月22日,省委批准我市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后,我们举全办之力,集中时间投入改革工作。2月25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下发了《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等5个改革文件,是全省继怀化后第二个安排部署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市州。同时,抓住改革的核心环节,集中精力开展“三定”,于3月2日顺利召开了“三定”工作会议,是全省第一个召开“三定”工作会议的市。“三定”审核把关中,我们坚持做到“三不”:即落实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不打折扣,做到职能不交叉扯皮,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不超限额;文本规范不粗糙,做到格式统一规范,文字精炼准确;稳步推进不少环节,要求各单位必须由单位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后以党组名义上报草案,审核组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意见较大的必须召开协调会协调解决形成汇报稿征求主管领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上报高经市法制办审核后按程序发文。这样,经过几上几下,使“三定”工作科学

规范,严谨有序。

到目前为止,需重新“三定”的市直53个单位的“三定”规定草案,已有48个单位完成“三定”,36个单位已经印发。

二是攻克改革难题,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我市政府机构改革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一些重大的体制问题的协调解决,如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组建、城区环保体制的上收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下放、市经信委的组建和市乡镇企业局的撤并等。由于这些问题牵涉面广、矛盾集中、情况复杂,加之一些单位主要领导没到位,因此解决起来十分棘手。为了切实解决这些矛盾,确保改革落到实处,我们经请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成立市政府机构改革重大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编委副主任、市委组织部长曾仁忠同志任组长。对这些疑难问题,通过反复上下协调,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并学习考察兄弟市州的做法,形成解决方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实施。目前,经信委已成功组建,市乡镇企业局、电子行管办撤并人员妥善分流;药监体制下放县市南岳区工作已召开移交会议,城区环保体制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本月可完成。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改革落到实处。我市对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非常重视,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市县总体部署、同步实施”的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湘发【2009】18号文件精神,我办切实加强了指导和督查。在市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我们就县市区的政府机构设置向省编办领导进行了多次请示汇报,与兄弟市州进行了多次沟通衔接,互通了情况,掌握了信息,便于进行指导。同时,我们先后2次赴县市区调查研究,听取情况汇报,重点就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与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编委主要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召开了5次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县市区编办主任协调座谈会,统一了县市区政府机构设置的思想,分县市、区两个层次提出了政府机构设置的指导性意见。在此基础上,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对县市

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分县市及区两个层次基本统一机构设置这一做法,得到市委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县市区的普遍欢迎,既做到了上下基本对口,左右基本一致,避免上级干预和相互攀比,减轻

县市区工作压力,又确保了省里的改革精神与要求不走样,改革落到实

处。目前,12个县市区都已启动了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

(二)加强管理,切实规范机构编制工作。

一是规范权力运行。为切实加快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步伐,在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的通知》、《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四个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我们结合机构改革重新进行“三定”之机,按纪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疏理、归纳,共建立四大块12项权利运行规范性制度,用制度来管事管人,确保依法依规办事。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为了克服和扭转“重审批,轻监督,强管理,弱监督;硬措施,软监督”的问题,切实转变主要抓具体审批的传统工作模式,我办今年全面发力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充实职能。在编办的新“三定”方案中,将县市区副科级以上机构、人员

编制、领导职数审批事项以及人员编制异动备案管理等职能赋予给监督检查科,并在方案中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监督检查程序和手段等,形成了强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优势。严查案件。今年,我办共受理各类信访件和举报件10余件,都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理。8月份,根据匿名举报,我们协同省编办查实衡南县存在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进人、人员逆向流动比较多等问题。市委、市政府态度鲜明,坚持不包庇,从严处理,编委印发了通报,由市委分管领导对三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免谈话,对违规调入人员和23名逆向流动人员进行了清退。加强监督。针对当前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今年4

月,我们联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12个县市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通过联合督查,发现了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是人员超编情况严重。从人员编制总量来看,12个县市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超编情况。第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存在混编混岗现象;第三是领导职数普遍超配;第四是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市编办领导找12个县市区的主要领导和组织、编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谈话,交换意见,并下发情况通报,提出整改建议。

三是探索下管一级。根据县市区超编严重和管理较乱的现状,我们根据省里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下管一级的措施,加强了对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指导。第一是实行季报制度。要求县市区每个季度都要上报本地的机构编制统计报表,以便对县市区实行监督检查。第二是设计了全市统一使用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异动通知单,进一步加强对新进人员的监督工作。第三是对县市区(包括)机关、全额财政拨款事业人员进编实行事前申报、事后备案制度,实现了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的动态化管理。第四对县市区副科级以上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事项上收审批权限,坚持批复前实行事前调查,严格把关。

四是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监管。今年,我们以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编办三家名义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市直科级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了市直科级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由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委托科级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一发出《审计委托书》。具体可采用三种委托方式进行审计。即委托政府审计机关审计、委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内审机构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三)服务大局,抓好其他改革工作。

一是规范园区管理体制。通过调查研究,下发了园区机构编制规定,理顺了管理体制,规范了机构设置,为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切实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规范了市县乡镇林业机构设置,促进了全市林业的发展。

三是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四是完成了燃油税管理体制改革。在深入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仔细核实人员编制基础上,下发了衡阳市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机构调整与人员安置实施方案,并协助做好涉及1600余人的人员移交工作,为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试水纪检管理模式。在常宁市试点区域设置纪检机构。 六是完成了核编定岗工作。完成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人员编制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编制核定工作以及中小学核编定岗工作,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2011年工作的初步设想

2011年,是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改革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四化两型”和“以改革开放为根本动力”的要求总揽全局,,以服务发展、改革、民生和稳定为中心,突出乡镇机构改革,推行实名制管理,着力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推动衡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和社会的全面和谐进步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一)深入推进改革,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1、加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督促检查,巩固改革成果。着重对照三定,检查评估改革后各单位的履职情况,梳理职能矛盾,切实理顺关系,巩固改革成果。

2、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调研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加强对试点县的指导和督促,积极稳妥地推行乡镇机构改革,把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到“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上”来。

3、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加快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调查研究,摸清事业单位底子,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二)加强调查研究,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

把调查研究工作作为搞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抓手,主动研究机构编制全局性的问题,向党委政府及编委会提出具有超前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围绕发展抓调研。紧扣发展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大部门”管理体制、行管办管理体制、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城区管理体制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问题解决的具体意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

2、围绕民生抓调研。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医药卫生、住房、教育等机构编制管理的调研,创新管理模式,积极为减轻群众在就学、就医和住房等方面的压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3、围绕管理抓调研。主动适应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发展形势,积极开展“消超”、实名制等机构编制管理的调研,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

(三)强化管理创新,提高“三化”建设水平

1、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通过创新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重点做好市县党政机关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关数据的采集、汇总,建成同一标准的数据库;以市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内网为依托,运用省编办开发的机构编制实

名制管理软件网络版,开展试点,逐步实现与中央、省编办实名制管理的对接,实现对县市区编制实时动态管理。

2、扎实做消化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适时出台促进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试行办法,严格落实“事前申报、事后备案”、“消超”情况季报制等制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好我市党政机关“消超”工作,完成年度“消超”任务。

3、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加强全市登记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和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信息化建设,实施网上办公。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做好日常登记和年检年审工作,做到应登尽登、应检尽检,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创新,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开展事业单位法人诚信建设活动,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四)贯彻落实《解释》精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要以中纪委下发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契机,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力争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全覆盖。重点加强考核评估、问责、责任审计和协同制约制度建设,力争制度机制全覆盖,监督效能大提升。

2、变机构编制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事前要监督是否严格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办事,事中要监督审核审批的事项是否按规定落实,事后应严刑峻法,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监督检查工作联动机制实现真正“互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建立“互动”的相互监督机制,形成部门合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争先创优活动,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使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

持续发展的精神在机构编制工作中进一步得到体现。组织行政管理理论和机构编制业务的培训与学习,提高机构编制队伍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加强作风建设。按照服务改革、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民生的要求,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的全盘来思考、来谋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进服务态度,热情待人,周到服务,换位思考,为服务对象尽可能提供方便。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做到快捷、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实施纲要》和《廉政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利运行,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全办同志廉洁自律,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三、几点建议

根据省编办的调研提纲,我们提出建议如下: (一)机构改革要服务发展有抓手。

1、机构改革要适应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如针对当前省管县后,对市州的大部门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大农业、大文化要加快步伐;如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行管办的改革要突破。

2、巩固改革成果要着重开展机构编制情况评估检查,切实理顺关系,界定职能,杜绝不愿为、不能为,缺位越位等现象。

3、乡镇机构改革要抓住重点,攻克难点。重点就是职能的确定,机构的设置,要根据乡镇经济社会的发展重新划分类别;要解决乡镇事业站所的设置和体制问题,要明确是综合设置还是区域设置,是条条管理还是块块管理。难点是人员分流,政府必须为改革付出成本,否则,改革职能流于形式。

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进入深水区,省里要制定一个明确的细则,切实加强指导。

5、文化体制改革要处理好宣传部门与综合文化部门的关系,对网管办的职能我们建议应是政府的职能,宣传部门具体执法不合适;县市一级的广播电视台与乡镇文化站所的设置与职能有必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统一的意见。

(二)编制管理要围绕“三化”做好文章。

1、标准化要进一步研究标准的制定,特别是对编制总量的标准和各项事业所占总量的份额标准也要进行研究。

2、精细化要规范机构编制运行程序。要通过制定全省统一规范的机构编制管理运行程序,对外坚决抵制和杜绝条条干预(对名目繁多的选调生、选拔生、大学生村官、免费师范生、政法预科生、三支一扶生等进人口子要从上面既进行抵制),对内进一步规范自身权利运行。特别是下管一级省里要出台明确的文件和细则。

3、信息化要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即实名制管理软件既要内部全国联网,同时也要实现对外与组织、人事、财政、社保、住房公积金的信息共享。

(三)自身建设要有位有为有威。

1、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升机构编制的位子。机构编制工作的核心是要抓领导。领导意识强,编制才能控住。要管好领导,必须实行机构编制审计和考核制度。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执行机构编制的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要将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情况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用的重要条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位子。

2、把机构履职职称评估工作作为机构编制部门常态性的工作。通过这项工作来巩固完善改革成果,下一步解决改革在实践当中的新现象、新问题。

3、要落实上收审核审批权限,提高管理权威。要从上自下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机构编制部门的主要职能以及与组织、人保、财政之间的关系,形成共识和合力,确保工作顺畅。

4、要加强对市县两级的领导和指导。要加强培训和交流。特别是对市县编办主任的培训要制定详细的规划,纳入中央、省编办的工作计划。要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理论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提升整体素质;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势加强省市之间的交流。要加强干部交流,上级编办进人原则上从下级编办选调,同时,可进行下派任职和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干部之间的交流。

中共衡阳市委编办

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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