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汛期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18 08:3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做好2011年汛期前地质灾害 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电?2011?3号)及《关于做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国土资?2010?19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汛期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在2011年汛期来临前对全镇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范围为全镇范围内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村(社区)、医院、学校、工厂、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要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迅速成立排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主任负责,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辖区内排查行动的各项组织工作,在3月7日前完成各类排查工作,并将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统计表上报镇国土分局。

(二)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点,各村(社区)排查工作组要及时就地确定防灾责任人,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各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要逐点登记造册并报镇国土部门备案。对必须撤离的要

坚决搬迁避让,对必须治理的要采取措施紧急处置。

(三)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各村(社区)在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切实加强汛期巡查工作,特别是在雨中和雨后,要加大对危险地带、稳定性差、威胁人口住户较多的隐患点的巡查力度,随时掌握危险地带的动态变化情况,发现险情按速报制度及时报告。

在日常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镇国土分局联系。

附件:**镇2011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镇2011年地质灾害隐患

排查情况统计表

2011年 月 日至 月 日,我村(社区)在全村(社区)范围内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共发现 处地段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具体如下表:

受威胁情况(工厂、序号 隐患点位置 房屋、学校等) 1 2 3 4 5 6 备注 村(居)委会

2011年 月 日

注:1、未发现隐患的填写“无”,请加盖公章后于3月7日前上

报镇国土分局。 2、2010年7月在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中排查出来没有整治的隐患点,一并纳入上报范围。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3v5.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