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规 论文 祝波

更新时间:2023-04-21 12:3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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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教 育 公 平

湖北医药学院附属随州医院 祝 波

摘要 :教育公平不是绝对的公平而是相对的公平,实现教育公平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造成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成因有很多。为推动教育公平,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作为实现教育公平的保障,并且增加政府投入,改革资源配置模式,改善评价体系,创立新的公平观。

关键词:教育公平 内涵 成因 教育公平策略

1. 教育公平的内涵

教育的理想是实现公平。教育公平是指使每个受教育者都能得到公平的对待。但是,由于经济、社会、文化条件千差万别,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各类各级教育机构之间,会存在某种失衡,这种现象在任何国家都难以避免,教育不公平的现象不可能逾越社会发展阶段而超前得到彻底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教育公平只能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机会均等,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只能是不平等条件下的某种尺度上的平等。教育权利和机会不可能绝对平均地被人人所享有。追求绝对的公平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即使实现了教育机会、权利的绝对公平,因个人的智力、能力、机遇等原因,教育的结果还是有差异的。入学机会、就学条件相同并不代表所有人都能得到同样的成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在《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中认为,教育最终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挖掘一个人的潜

力。因此,我们追求的教育公平其核心是使每一个受教育者都能得到与自己智力水平相当的合理开发,使他们进入社会后找到适合自己的社会定位。我们追求教育公平的目的是逐渐缩小社会差距,实现社会阶层结构的合理,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2. 教育公平对社会公平的影响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社会公平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中教育公平被视为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伟大工具”。通过给社会弱势人群以教育保障,可以改善处境不利群体的就业能力和社会经济地位,通过接受教育向上层流动,从一定程度上增进社会公平度,进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处理好教育公平问题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3. 教育不公平现象的成因

目前我国教育不公平主要表现在:性别的不公平,男女在一些特定的教育事实面前存在不公平现象;地域的不公平,不同的地区在教育的质量,人员,设施等方面均存在不公平现象;年龄的不公平,虽然成人教育已经越发的成长起来,但相对于学校教育而言,他的质量,培训特点,人才的输送和正规化上面依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存在着不公平;还有其他种种教育现象的不公平。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加剧,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

由于历史原因、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文环境等各方面的差异,区域之间的经济水平在不断拉大,东西部之间、沿海与内地之间出现

了经济的不均衡发展,这种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直接制约着各地区教育投入水平,导致区域间的教育发展失衡。至于城乡之间差距,由于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同,获得社会资源的数量和方式也存在差别,使得农村居民的社会地位明显劣于城市居民,农村教育无论是在基础条件上还是发展水平上,都与城市教育相差甚远。

3.2 教育观念与教育政策上的偏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对教育促进经济发展功能的认识,对知识人才的重视,越来越多的把教育功利化,把教育当作促进科技发展的催化剂,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教育的根本性质和职能,教育更多的走向培养精英的路线,层层设置的重点学校制度,加大了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资金往往优先投给了所谓的“重点校”。

3.3 投入不足导致教育不公平

目前我国教育不公的现状与我国对教育投入的不足有直接关系。发达国家教育经费支出占本国GDP的比值约为6.2%,而我国现阶段约为4%,虽说在逐年增长,但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投入的不足导致资源配置的分配上相对不公。

4 实现教育公平的策略

4.1 以法律制度保障教育的公平普及

接受教育,是一个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都有

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但是目前在我国完全普及化的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障并没有实现,义务教育也没有真正做到免费。农村初中生辍学率居高不下,对教育的投入至今也没达到《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到的在20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因此,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完善教育立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资责任和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比例,保证教育经费持续增长,逐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免费制,确保给公民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使所有人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乃是保障受教育权利公平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4.2 增加政府地方教育的投入

增加政府地方教育的投入,是缩小地区间、学校间教育差距的重要前提,是推进教育公平的关键。长远来看,如果教育投入不增加,仅靠改变现有教育资源的分配模式,以牺牲局部学校的教育质量来实现教育公平;或者以产业化的方式,政府负责薄弱学校、市场负责优质学校来发展教育,都难以实现教育的公平发展。

4.3改革资源配置模式

改革政府教育资源投入配置模式,是与增加教育投入相对应的。

国家在增加教育投入的同时,应改变当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做到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配置,避免由于地区发展的差异,制造教育差距。从受教育机会问题来看:政府应给受教育者同等质量的义务教育机会,而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上,则应在注重地区教育发展不平衡,体现个人平等的基础上,进行高考录取制度综合改革。

4.4 改变教育评价体系

推进教育公平,必须建立新的教育评价体系,要重新认识教育的本质,以及政府、学校在发展教育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职责。教育公平下的学校评价、老师评价、学生评价,显然不能采用升学率指标与各类统考指标、竞赛指标,而是将目光转向教师创造性的教育过程、教师本身的从教素质,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以及学校在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全面素质方面的作用。

当然,教育评价体系的改变,还要依托社会对教育功能定位的改变,如果教育一直扮演着进行社会基本分工的功能,而且各分工有"高低贵贱",那么受教育者就将摆脱不了对学历、对学校的追逐,教育也无法摆脱一元成才模式中的"生存竞争工具"的角色,只有整个社会形成理性的人力资源理念,重视人本身的能力,才可能让大家把教育作为充实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会关注本身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而不在乎学历的高低。

4.5 开创新的公平观

现阶段的公平观都有狭隘的意识存在。一是狭隘的"地区意识"。几乎所有既得利益者都不愿改革,怕影响自己的利益。然而从长远看,

教育作为千秋万代的事业,每个人的后代都会受到教育环境的影响,因此,营造公平的教育环境,是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二是狭隘的"分数公平"观。不少反对招生改革的人,都提出刚性的卷面分数是最公平的。这其实是受长期以来应试教育的影响,加上我国教育对综合考核学生的方法还不够成熟,以及社会诚信问题所致。分数评价标准已经不适合培养个性鲜明发展的人才,它对死记硬背书本的人是公平的,但对于喜欢创造、追求人格全面发展的人来说,却是不公平的。所以,形成新的公平观,对推进我国教育公平来说,十分重要。

为此,破除教育公平的阻力,推进我国教育的公平发展,需要按照以下路径: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增加教育投入—中央财政统筹配置教育资源— 改善教育评价体系—以新的公平观进行升学制度改革,转变社会用人观念,回归教育本质,将教育作为完善人格的需要,重视多元成才、个性发展与综合素质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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