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导则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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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建配套设施

规划导则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2010.08

目 录

第一章

1.1 1.2 第二章

2.1

导则编制思路 .................................... 1

编制目的 ..................................... 1 编制原则 ..................................... 1 导则内容 ....................................... 2

完善体系 ..................................... 2

公建配套设施分级 .......................... 2 公建配套设施分类 .......................... 2 统筹标准 ..................................... 3

城市级公建配套设施 ........................ 3 大区级公建配套设施 ........................ 4 居住区级公建配套设施 ...................... 5 基层社区级公建配套设施 ................... 10 创新模式 .................................... 14

综合叠建 ................................. 14 独立设置 ................................. 16 项目配建 ................................. 17 商业街补充 ............................... 19

2.2.1 2.2.2 2.2 2.2.1 2.2.2 2.2.3 2.2.4 2.3 2.3.1 2.3.2 2.3.3 2.3.4

第一章 导则编制思路

2003年以来,为了系统地解决公建配套的规划问题,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区用房、电力等公建配套设施的专项规划,基本覆盖了公建配套的各个领域。专项规划的完成对公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2009年底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与长远目标,对城市的公共服务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1 编制目的

为实现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目标,形成现代化的城市功

能,塑造成都市宜居、高品质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公建配套设施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划导则,以建立完备、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公建配套设施体系。

1.2 编制原则

1.2.1 突出“人本需求”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居住环境有着更高层面的需求,如对文化、体育、休闲、保健等方面的需求更加强烈;社会机动化,由此带来停车、洗车和生活方式的变化;社区服务职能不断强化,产生了大量基层设施需求等等。

同时,居民对公建配套设施的人性化和智能化也提出了更高要

1

求。

1.2.2 回归“市场引导”

规划过于强调“市场经济”,对基本服务设施缺乏引导,如便利店、理发店、健身房、洗车场等,致使新区经营性设施建设滞后,居民生活非常不便。本导则将回归对商业服务业等设施的引导。 1.2.3 倡导“集中集约”

公建配套设施集中集约建设,功能复合集成,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方便居民使用,并有利于规划控制、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 导则内容

2.1

完善体系

2.2.1 公建配套设施分级

公建配套设施分为城市级、大区级、居住区级以及基层社区级四级,详见表2-1-1。

表2-1-1 公建配套设施分级

级别 城市级 大区级 居住区级 基层社区级 服务范围及人口 主要指市级、区级以及服务人口大于50万的公建配套设施 服务于由自然地理边界和交通干线等分割形成的功能相对完整的区域,服务人口约为20万人 服务于一个居住区,服务人口约为5万人 以社区为基本服务单元,服务人口通常为1-1.5万人 2.2.2 公建配套设施分类

2.1.2.1 公建配套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九类,详见表2-1-2。

2

表2-1-2 公建配套设施分类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类别 行政管理 居民服务 教育 医疗卫生 文化 体育 交通市政 绿地广场 商业服务业 主要内容 市级、区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 区级办证大厅、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用房、养老院等 高等院校、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成人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学校、专业培训机构、中学、小学、幼儿园等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剧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站等 体育中心、居住区级体育设施、居民健身设施等 交通枢纽、停车场、公交场站、变电站、公厕等 公园、公共绿地、小区绿地、广场等 商业中心、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邮政、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 2.1.2.2公建配套设施按照用地控制的难易分为二类:一类公建配套设施为易受市场力侵蚀且较难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设施(包括行政管理设施,居民服务设施,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交通市政设施、绿地广场和农贸市场);二类公建配套设施为易受市场力推动的公建配套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

2.2 统筹标准

2.2.1 城市级公建配套设施

城市级公建配套设施是以满足城市居民较高层面的公共服务需求、发挥区域辐射职能为目标提供服务功能的设施。城市级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阶段目标、总体布局和建设时序而确定。城市级公建配套设施配置内容见表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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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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