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各类申请所需准备的材料by乐群

更新时间:2024-04-22 20:4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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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所有申报均须提供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城市更新单元的基本情况,包括现状建设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用地及建筑物产权情况等。

2.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理由与原因。 3.申报城市更新单元的再开发用地功能、开发强度、产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具体请求。 4.承诺按照城市规划及我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5.城市更新单元现状整体情况照片(3-5张)。 (二)申报表格 申报表包括《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表》和《地块现状详细信息一览表》,表格规范格式详见本指引附件1和附件2。 (三)申报主体的身份证明材料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

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

5.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

6.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一般应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属旧居住区业主授权他人代理的,应参照本指引要求,提供规范格式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旧居住区)计划申报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

7.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香港和澳门的须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 (四)图纸

1.更新单元范围图

“更新单元范围图”须包含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及其坐标、拆迁范围及其坐标、地块边界及编号、周边(现状与规划)道路及其名称、邻近地理实体及其名称、最新地形图等信息。

2.现状权属图

“现状权属图”须包含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范围、拆迁范围、地块边界及编号、宗地号或用地方案号、权属性质⑦、权属单位、周边(现状与规划)道路及其名称、邻近地理实体及其名称、最新地形图等信息。

“现状权属图”应附表,以地块为单元申报各地块宗地号或用地方案号、用地面积、现状用地利用功能、权属性质、权属单位、权利人数量、总建筑面积、建筑物竣工时间、同意申请更新权利人数量占比及占有建筑物占比等详细信息。 3.建筑物信息图

“建筑物信息图”须包括更新单元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平面位置、编号、楼层、建筑结构、已使用年限等信息,并简要说明建筑物质量情况。如有危房的,须进行标注和说明。 4.图纸规范格式应参照本指引附件5《图纸规范格式要求》与附件6《图纸范例》要求。图纸图幅不小于A3,比例尺不低于1:1000,提供的CAD格式文件须使用深圳标准坐标系。 (五)更新意愿证明材料

1.申报主体应根据情况提供证明更新意愿达成的相关证明材料。

2.属旧居住区业主委托申报的,须提供《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旧居住区)计划申报委托书》,规范格式详见本指引附件3要求。

3.属城中村的,须提供股东大会会议纪要或股东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签名等相关证明材料。 4.旧居住区、旧城等业权分散或地块较多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提供《更新意愿统计表》(规范格式参见本指引附件4),对更新意愿比例达成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六)权属材料

申报更新单元范围内土地及建筑的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七)照片

申报主体须提供更新单元范围内每一建筑单体的近期实物照片(电子文件)。照片上应附拍摄日期,照片电子文件名称须与“建筑物信息图”上的建筑物编号完全对应。 (八)其他材料

1.除收回、收购情形以外的旧居住区申请拆除重建的,应提供经济可行性研究等相关材料。

2.更新单元范围内涉及危房的,须提供相关质检部门认定书。 3.申报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九)材料格式要求

所有申报的书面材料均应加盖申报单位(人)公章(印章);权属证明材料较多的,加盖骑缝章。

提交的电子文件应以光盘形式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1.《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请书》、《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表》和《地块现状详细信息一览表》:提供WORD格式文件;

2.《现状权属图》和《建筑物信息图》:提供JPG及CAD两种格式文件; 3.《更新意愿统计表》:提供WORD或EXCEL格式文件; 4.建筑物照片:提供JPG格式文件。

城市更新主体确认申请材料

(一)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确认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确定的项目拆除范围内土地和建筑物的测绘报告、权属证明及抵押、查封情况核查文件。

(四)申请人形成或者作为单一主体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前款第(四)项规定材料包括:

(一)申请人收购权利主体房地产的证明材料及付款凭证。

(二)申请人制定的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及与权利主体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付款凭证、异地安置情况和回迁安置表。

(三)权利主体以其房地产作价入股成立或者加入公司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本身即为权利主体或者权利主体之一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以合作方式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改造合作协议。

申请房地产权属证书注销应提供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三)房地产权属证书。 (四)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成果。 (五)项目实施主体确认文件。

(六)与申请注销房地产权属证书相对应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七)区城市更新职能部门出具的建筑物已经拆除的确认文件。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2b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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