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2002-6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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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移动枢纽楼室内装饰工程(三标段)房屋

湘质监统编 备2002—6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按照其资质等级、经营范围和中(议)标书等内容要求,承担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的湖南移动枢纽楼室内装饰工程(三标段)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已按该工程的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完成,并于 年 月 日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要求,经建设、施工双方约定该工程竣工验收后,如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予以修复;并按有关规定承担应负的保修责任等。

一、质量保修范围

根据施工单位的中(议)标书和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合同》及工程决算书所包括的工程量与质量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应对该工程以下保修范围的分项、分部工程承担保修义务:

1、建筑装饰装修分部的分项工程:

基层(炉渣垫层)工程、基层(水泥混凝土垫层)工程、基层(找平层)工程、基层(填充层)工程、防油渗面层工程、不发火(防焊)面层工程、砖面层工程、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工程、料石面层工程、活动地板面层工程、地毯面层工程、实木地板面层工程、装饰抹灰工程、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金属门窗(铝合金门窗)、暗龙骨吊顶、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饰面板安装(墙面干挂石材)、饰面板安装(墙面高金板)、饰面板安装(墙面吸音板)、饰面板安装(墙面木饰面)、饰面砖粘帖、水性涂料涂饰、裱糊、软包、橱框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的分项工程:

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卫生器具及给水配件安装、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3、建筑电气分部的分项工程: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供电干线)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气动力)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气照明)、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备用和不间断电源)、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设(备用和不间断电源)、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设(电气照明)、普通灯具安装、专用灯具安装、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7、通风与空调分部的分项工程:/

8、电梯(共 / 台)分部的分项工程:/ 9、智能建筑分部的分项工程:/ 10、建筑节能分部的分项工程:/

二、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最低期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约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如下:

1、国家保修办法规定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 50 年;

2、国家保修办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 5 年。

3、国家保修办法规定供热与供冷系统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 2 个采暖、 2 供冷期;

4、国家保修办法规定装修工程及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 2 年;

5、经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 / 的保修期为 / 年;

6、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该工程在保修期限内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因该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责任方应当向被损害方依法给予赔偿。 2、因施工单位采购的或者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采购经施工单位检测验收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如 钢筋、水泥、红砖、防水材料等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因建设单位采购并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如 / 等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因用户使用不当或者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4、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用户可以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单位投诉。监督单位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认定、通知质量保修责任方,并通知原施工单位维修。质量保修责任方和原施工单位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或者用户确定维修方案。维修费用由质量保修责任方按规定承担。

5、因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以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质量保修书一式七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27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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