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5-09 16:3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调整后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项目序号 实施机关 项目名称 1 1-1 1-2 1-3 1-4 县委编办 县委编办 县委编办 县委编办 县委编办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1号令)、《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六十三条。 法律依据 项目类别 备 注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2 县发改局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县级权限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3 县发改局 3-1 县发改局 在非跨县(市区)河流上建设的水库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审批

3-2 县发改局 不涉及跨县(市区)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以及对其他县(市区)造成影响的水事工程核准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审批 3-3 县发改局 在非跨县(市区)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审批 3-4 县发改局 国家规划矿区外煤炭开发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审批 3-5 县发改局 地方公路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审批 3-6 县发改局 地方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审批 3-7 县发改局 内河航运500吨级(不含)以下通航建筑物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审批

3-8 县发改局 城市供水项目核准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审批 3-9 县发改局 不涉及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核准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审批 3-10 县发改局 房地产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县级按属地原则审批(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除外) 3-11 县发改局 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审批 3-12 县发改局 社会事业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审批 3-13 县发改局 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 中央投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审批 3-14 县发改局 非行政 许可审批 市级完全下放项目

3-15 县发改局 中央投资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竣工验收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2号令)、《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的决定》(宜发改〔2014〕7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非行政 许可审批 市级完全下放项目 4 县发改局 县管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3000万美元以下) 行政许可 市级部分下放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县级发改部门审批 5 县发改局 县级权限范围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和竣工验收审批)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5-1 县发改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鄂政办〔2008〕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鄂政办〔2008〕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9号)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计建设〔1990〕1215号) 非行政 许可审批 5-2 县发改局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非行政 许可审批 5-3 县发改局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审批 非行政 许可审批 5-4 县发改局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非行政 许可审批

6 县发改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第6号令)、《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发改环资〔2011〕298号)、《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委内工作规则〉的通知》(鄂发改办发〔2011〕39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第11号令)、《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及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宜府发〔2014〕26号)。 行政许可 7 县经信局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市商务局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审批权限的通知》(宜商发〔2008〕74号)一、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一)将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 行政许可 8 县经信局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许可 9 县经信局 磷矿产品准运的企业准运资质审核、准运单发放及查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六项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实施的决定》之(五)磷矿产品准运。《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附件2部分下放管理权限项目第28项。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第五条、《市商务局关于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审批权限的通知》(宜商发〔2008〕74号)一、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二)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可研立项审核权限下放至各县(市)。 行政许可 10 县经信局 外商投资领域项目的科研立项审核 行政许可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08g.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