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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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招 标 文 件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

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 请供应商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

招标采购单位恕不接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开标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二、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

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因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达指定账户,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达指定账户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三、 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条款,供应商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

不满足,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 投标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五、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

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

七、 建议将投标文件按目录格式顺序编制页码。

八、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

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

九、 我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

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不同投标方案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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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 3 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 7 总 则 .................................................................................................................................................................. 8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 12 一、说明 ........................................................................................................................................................... 13 二、招标文件 ................................................................................................................................................... 1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1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20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 21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 24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 26 八、适用法律 ................................................................................................................................................... 27 九、其他说明 ................................................................................................................................................... 27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 29 一、 总则 .......................................................................................................................................................... 30 二、评标方法 ................................................................................................................................................... 30 三、初步评审(初审) ................................................................................................................................... 31 四、详细评审 ................................................................................................................................................... 32 五、公开招标失败后的处理 ........................................................................................................................... 34 五、中标候选人 ............................................................................................................................................... 35 第五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 ................................................................................................................................ 41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48 自查表 ............................................................................................................................................................... 50 1. 商务评审自查表 ........................................................................................................................................... 50 2. 技术评审自查表 ........................................................................................................................................... 50 商 务 篇 ............................................................................................................................................................. 51 表6-1 投标函................................................................................................................................................... 52 表6-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52 表6-3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适用) ....................................................................... 54 表6-4 开标一览表 ........................................................................................................................................... 55 表6-5 详细报价清单 ....................................................................................................................................... 56 表6-6 用户需求响应差异一览表 ................................................................................................................... 57 表6-7 重要指标响应表 ................................................................................................................................... 58 表6-8 投标人基本情况 ................................................................................................................................... 59 表6-9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63 表6-10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一览表 ..................................................................................... 64 表6-11 2012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 ................................................................................................ 65 表6-12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 ................................................................................................................. 66 表6-13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 67 技 术 篇 ............................................................................................................................................................. 68 表6-14 项目实施方案 ..................................................................................................................................... 69 表6-15 专项规划编写实施计划方案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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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第一部分

投 标 3

邀 请

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投 标 邀 请 函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21728738; 二、 采购表编号:行政(18)0003

三、 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四、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78万元。 五、 采购数量:1项;

六、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服务 一项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

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03月23日至2018年03月29日五个工作日,请在

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8088/zfcg/)下载。

6.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3月23日上午08:30至2018年03月29日下午17:30期间进

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咨询电话:0760-88331782。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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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8年03月23日上午08:30至2018年03月30日下午17:30前缴纳投

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8. 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七、 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5年03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

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投标人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为无效投标文件;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报名; 8.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3月23日起至2018年03月29日期间(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授权报名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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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0日上午10:00。

十一、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

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0日上午10:00;

十三、 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评标

室安排)。

十四、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03月23日至2018年03月29日止。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劳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811601、8880818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孙小姐 联系电话:0760-23328559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联系人:劳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811601 传真:0760-88819856 邮编: 528400

(三) 采购单位:中山市城乡规划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松苑路2号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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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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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求

用 书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总 则

1. 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2.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税费)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3. 本项目由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4.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 规划背景

改革开发以来,我市以“市镇两级”的城市发展模式,多年来形成“一镇一品”的城市特征。在城市发展初期阶段这种模式确实激发了镇(区)发展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富民强市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尤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规划发展的背景下,城市竞争愈发激烈,新的竞争模式则需在更大范畴内实现统筹资源配置、优化空间结构、提升空间品质、完善服务配套。实施组团式发展战略是破解我市现面临“四个难以为继”发展难题、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我市在早期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已提出统筹市域城乡发展,并初步明确了组团的划分,目前根据各镇区区域特点已形成“一中心四组团”规划格局。其中,中心组团涵盖了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街道、港口镇、沙溪镇和大涌镇8个镇区,是我市实施组团式发展“一中心四组团”的中心,更是全市政治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和科教文卫中心。中心组团的成立和发展对“提升主城区首位度,加速港口、沙溪、大涌三镇融入中心城区,加快岐江新城战略平台建设,打造珠三角宜居精品城市首善之区”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中心组团的核心地位要求我市需高标准地塑造其城市景观、提升其城市品质,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坚持突出自然生态与景观资源,并打造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提出中心城区应形成“一核、一轴、一环、多绿廊、多点”的景观与绿地系统结构,综合利用城市自然资源,合理引导城市空间与生态系统发展,营造多样城市特色景观;《中山市组团发展规划(在编)》中则提出中心组团发展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提升城市建设品质”两个统筹工作,坚持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作为组团发展的底线约束、坚持发展和保护相统一,同步改善升级中心组团城市景观,打造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的城市形象。

本次规划将在《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中山市组团发展规划(在编)》的基础上,综合统筹布局中心组团内景观与绿地资源,科学全面指导中心组团景观系统与绿地系统的规划建设,全方位打造中心组团成为错落有致、景色宜人、生态宜居的城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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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二、 规划范围及期限

系统构建中心组团绿地系统与景观系统,一方面结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体系,提升中心组团绿化覆盖率,提高已建绿地质量,实现科学的绿地系统架构,构建清晰的绿地网络,指导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发展;另一方面结合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高标准设计中心组团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山水人文景观品质,体现自然与城市有机融合,彰显城市特质。

三、 规划内容

(一)利用遥感技术对中心组团的绿地现状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综合评价景观与绿地系统现状情况,分析现阶段中心组团的区位条件、自然生态资源、绿化指标、城市景观形象等基本特征,指出影响发展的制约性因素。

(二)明确城市景观形象和绿地系统结构的定位,提出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的总体思路,确定规划总目标、近远期目标,并建立相应的规划指标体系。

(三)在组团范围内提出绿地系统规划,统筹规划布局,在景观方面,划定城市景观风貌区、确定城市景观轴线、落实主要景观节点、控制城市视线通廊;在绿化方面,优化完善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空间布局,形成城镇一体化的生态绿地系统。

(四)落实上位规划和生态控制线要求,划定组团内部绿线管控范围,提出绿线管理要求。 (五)对各类城市绿地进行分类规划,分别提出规划要点和指标,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城市广场等。确定植被和树种配置原则,提出古树名木保护规划。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建设规划。

(六)科学设置各类防灾避险绿地,形成一个防灾避险综合能力强、各项功能完备的城市绿地防灾避险系统。

(七)根据实际情况,从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预算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措施,包括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建议。符合园林城市的各项指标要求,使中山市的园林城市建设水平能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每五

年一次的省级普查。按国家园林城市的高标准规划建设,维护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八)提出分期建设规划要求,其中近期规划应提出规划目标与重点,具体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估算;远期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规划和投资匡算等内容。

(九)对近期建设重点作出建议,重要节点通过规划设计和景观方案示意,确定具体建设指引。

四、 成果构成

(一)规划成果深度达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当地相关技术标准,切实指导中心组团景观和绿地系统的规划建设。

(二)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组成。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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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规划图件

第三部分:规划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和专题研究报告)

(三)电子文件包含所有规划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其中文本需提供WORD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图纸需提供cad和jpg两种格式文件。

五、 进度安排

本项目时间度安排从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约8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阶段 项目委托与合同签订 补充调研与初步成果 中间成果与专家评审 最终成果与项目结题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明确规划内容、完成项目招投标、规划委托、签订项目合同。 2018年4月30日前 2018年7月31日前 现状踏勘及资料搜集、部门访谈 2018年10月30日前 修改完成中间成果,征求部门与市委市政府意见,组织专家评审。 2018年12月31日前 修改完成最终成果,完成项目结题。 由于合同签订与付款、专家评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时间推迟等原因造成时间延误后,相应进度顺延。

六、 费用预算及付款办法

根据《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2004年)》城市绿化系统专项规划的收费标准计算本项目总费用为378万元。本项目报价应包括:项目的需求分析、调研、设计、研究(规划)报告编写、图纸编制和递交评审费用以及其他伴随服务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付款办法:签订合同后,按照项目完成进度阶段,第一阶段完成付款40%,第二阶段完成付款30%,第三阶段完成付款20%,第四阶段完成付款10%,总共4个阶段支付完毕。

七、 采购人配合条件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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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山市中心组团新城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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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投 标 12

人 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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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1.

适用范围及项目综合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1.2 在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投

标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报名且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进行

投标登记才被确认为完成项目的报名程序。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中山市城乡规划局。

2.2 “监管部门”是指: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参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2) 除联合体外,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

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包(组)竞争的投标人。 3) 除联合体外,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

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包(组)竞争的投标人。 2.5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

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

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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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下

列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招标收费费率 1.5% 1.10% 0.8% 0.5% 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4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 × 1.5% = 1.5万元

(400-100)万元 × 1.1% = 3.3万元 计收费 = 1.5万元 + 3.3万元 =4.8万元

(2) 中标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3)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4) 中标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

未能按时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2) 3) 4) 5) 6) 7)

投标邀请函 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书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在采购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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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但投标人应按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须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

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6.3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距离开标时间不足15天时,如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均书面同意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 7.1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

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

投标文件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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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9.2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参照招标文件第六部

分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投标人有义务按照以上构成要求将投标文件编上唯一的连贯页码并装订成册,不得出现重页或缺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商务文件部分:

? 投标函(格式见表6-1);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表6-2);

?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适用)(格式见表6-3); ?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表6-4); ? 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表6-5);

? 用户需求响应差异一览表(格式见表6-6); ? 重要指标响应表(格式见表6-7); ? 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表6-8); ? 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格式见表6-9);

?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一览表(格式见表6-10); ? 2012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格式见表6-11); ?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格式见表6-12); ?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表6-13);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 2) 技术文件部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技术指标和要求,投标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 ?

技术方案、产品说明(可以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主要产品中文或英文说明书、彩页、照片,产品资料附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 ?

项目监理方案(格式见表6-14); 售后服务计划(格式见表6-15);

项目管理、验收方案、质量保证措施、采购人配合内容等;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10. 投标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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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

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

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

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

《开标一览表》和《详细报价清单》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 《详细报价清单》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

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

14. 如果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组成联合体

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 15. 投标人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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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

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15.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包括货物的主要指

标、性能和验收的详细说明。

15.4 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6.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证明货物及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

括如下各项:

(1) 货物的型号、规格;

(2)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 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4)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间内正常、连续地使用货物所必需的备品、专用工具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

(5) 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6) 投标人的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投标人都应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如实填写《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16.2 投标人在阐述本须知第16.1(2)条要求的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

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 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缴纳,应同时满足下列规定: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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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17.3 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30,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17.4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03月30日下午17:30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上,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递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7.5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7.6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

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7.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4) 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7.9 如果中标人拒绝支付规定的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在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

中扣除全部费用,同时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8. 投标的截止期、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的截止时间《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8.2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8.3 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

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9.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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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和与标书内容相同的电子标书一份(软盘/光盘,封

面注明公司名称、招标编号),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19.2 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19.3 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骑缝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9.4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

名章或签字才有效。

19.5 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投标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19.6 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

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签署即可。

19.7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正本和电子标书一起封装,副本七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20.2 开标一览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起封装,封套标明招标编号、投

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封口处加盖公章。

20.3 投标保证金划款单(复印件)和退保证金说明(原件)一起封装,封套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

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带上投标保证金划款单(原件)作采购代理机构核实之用。 20.4 封套可按以下要求标记:

“递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

20.5 如果封套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0.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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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1.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

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1.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2. 开标

22.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

当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

(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 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 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 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

拆封其报价内容。

22.4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投标价格

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除了按照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22.5 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开标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

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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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3.3 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见第四章内容。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 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两阶段。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

24.2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

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标记签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等。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以上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供应商没有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的,视为不确认)。

24.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

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6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的基本条件。

24.7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投标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或签署不及格的; 4)投标资料虚报或者谎报的;

5)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不是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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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投标总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 7)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 8)投标报价有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9)实施方案、主要技术规格或参数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构成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5.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投标的比较与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7. 授标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名单,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

27.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7.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

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7.4 中标人确定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om)、中山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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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hongshancz.gov.cn:8088/zfcg/)、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 中标通知书

28.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中标结果公示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的方式向中标人发出经招标

人或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确认的书面《中标通知书》。本《中标通知书》不能作为办理货物进口手续的凭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28.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

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采购代理机构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所有落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

书》。

29. 评标注意事项

29.1 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

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9.2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第24条“投标文件的澄清”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

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0. 资格后审

30.1 评标委员会保留复核在评审过程中或者审查预中标单位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

包括对预中标单位的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符合或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复核或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复核、审查或重新招标。 30.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0.3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

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31. 询问

3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询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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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2. 质疑

32.1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2.2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文本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并署名(加盖公章)。《质

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 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包括证据资料); 3)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 质疑人进行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 在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中山分公司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1、22室 邮 编:528400

电 话:0760-88808187,88811601 传 真:0760-88819856 联 系 人:郑小姐

33. 投诉

33.1 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33.2 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

1) 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2) 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 3) 所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 4) 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

5) 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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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

7) 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

逾期不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

33.3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

法予以处罚:

1) 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4. 合同的订立

34.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在合同签订前,如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的原件给采购人进行核对。如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 35. 合同的履行

35.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

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33.2条的规定备案;

3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

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5.4 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照合同

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向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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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不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5.5 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则按《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和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第七十五条规定,没收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八、适用法律

36. 采购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37.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九、其他说明

38.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8.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投

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提供复印件无效,视为无效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38.2 投标人到中山市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所需手续资料请登录中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网

址:http://www.zsnews.cn/zt/zsjcy)“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引”栏目进行查询。 39. 知识产权

39.1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软件及服务或货物、软件及服务的任何一部

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发生此类纠纷,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用及赔偿金等全部损失)。

39.2 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40. 信用记录查询及信用报告

40.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投标人所属的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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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0.2 如果为联合体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同时进行查询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联合

体成员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0.3 本地(中山市)供应商可向本地(中山市)合法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具《信用报告》,外地

的投标人原则上应当在合法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应提供信用报告合法出具的承诺书)。如果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无法出具信用记录情况的,可由投标人所在地地级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外地的投标人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40.4 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 (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人银发【2018】82号)规定,凡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取得我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2)

中小微企业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 www.crcrfsp.com)和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网址: www.zsythxt.zs.gov.cn )向辖内特定或非特定银行机构咨询并提出融资申请。

(3)

采购人应当及时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 www.crcrfsp.com )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4)

中小微企业与银行机构签订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合同的,由采购人牵头与中小微企业和银行机构三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政府采购资金唯一回款账户确认函》,确保合同款支付到中小微企业在融资银行机构开立的回款账号。

41. 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

予以记录,并纳入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供银行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 4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2.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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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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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 总则

1.

评标委员会

1.1 本次招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全部的

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会的工作。评委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记录评标情况等工作。

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

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3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 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

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1.5 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1.6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提交评标报告推荐2名中标侯选人。

二、评标方法

2.

评标原则和步骤及评标方法

2.1 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

购的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

2.2 评标步骤及定标规定:第一阶段:先进行投标人初步审查(初审)。第二阶段:对通过初审的投

标人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 3.

评标方法

3.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的高低得分进行排序,并按排序先后确定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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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初审阶段采取评委一人一票,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的的评标方式,详细评审采用百分制综

合评分法,分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计至小数点后两位。

3.3 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

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保修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 4.

评标步骤

4.1 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

能进入详细的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两位中标候选人。 5.

评分及其统计

5.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详细技术、商

务、价格评审。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各位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及商务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然后计算出技术分及商务分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然后,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第二名 … ,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优先;综合得分相同,价格相同的,以各评委一人一票的方式进行投票,得票多者优先)。最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综合得分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初步评审(初审)

6.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承诺。 7.

无效投标的认定

投标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 投标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的基本条件; 4)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或签署不及格的; 5) 投标资料虚报或者谎报的;

6) 投标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不是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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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投标总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

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 8) 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9) 投标报价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10) 实施方案、主要技术规格或参数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11)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构成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8.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投标参与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投标竞标的投标以无效投标处理。 9.

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提供的符合性评审资料进行澄清和说明,或对符合性评审资料复印资料提供原件查验核对,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说明或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核查。投标人不予澄清说明或没有提供原件核查的,其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附表4-1-1。 11. 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附表4-1-2。

四、详细评审

12. 评分标准:

1)技术商务评分标准:详见表4-2,表4-3。 2)价格的核准和评分

? 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

的原则如下:

① 若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

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② 对投标货物的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③ 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

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决定。 ④ 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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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

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① 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

(或服务)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② 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

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范围为2%),即:评标价=核实价×(1-C2);

③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

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④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⑤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⑥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

复进行价格扣除。

?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若投标人中标,合同价

以其原投标报价为准。

? 价格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0。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13. 权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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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权重

技术评分 50% 商务评分 40% 价格评分 10% 五、公开招标失败后的处理

14. 如果开标当天,符合采购要求的投标人不足法定3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或经上级主管部门

同意后转换采购方式继续进行。若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的,原招标文件转为谈判文件。

15. 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的评审原则和程序。

15.1 谈判原则:谈判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

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及评审。

15.2 评审办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

商。 15.3 评审程序

谈判小组对每个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审阅。初步审阅结束后,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主要是对报价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进行二轮及以上轮次的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包括最终澄清方案、报价及有关承诺等。谈判小组对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人中根据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写出谈判结果《评审报告》。

15.4 最终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将被

认定为无效报价:

1) 报价人不符合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2) 报价人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4) 实施方案、主要技术规格或参数不满足用户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以及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 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的报价总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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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谈判小组对入围的报价人的报价进行修正得出经过算术错误纠正、折扣、为遗漏和偏差进行的调

整以及其它规定的评比因素修正后得出的评标价,在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在技术和商务部分都能满足谈判文件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将校核后的各报价人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根据报价人的技术、商务综合实力,决定排序先后,推荐最低评标价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并写出本次谈判的《评审报告》。

15.6 谈判小组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

下:

1) 若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报价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

计入报价;

4) 谈判小组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5)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按本部分“四、详细评审”第11点 “评分标准”c项“价

格的核准和评分”中“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计算,但报价不能超出项目预算。

15.7 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5.8 最终报价超出项目预算将被拒绝成交; 16. 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原则和程序。

16.1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具《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中标候选人

17. 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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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1-1:(注: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资 格 评 审 审 查 表

序号 1 投标人 投标人符合供应商资格的基本条件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 … 打“×”的原因详细说明: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 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一栏中应写 “是”或“否”。对结论为“否”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经办人签名: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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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1-2:(注: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初 步 评 审 审 查 表

序号 投标 保证金已按规定递交 投标 有效期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投标文件签署合格 投标价格是固定价 投标报价不高于本次招标项目由采购人核准的预算金额 投标报价无漏项或无重大不合理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满足要求 商务无 重大保留或偏差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投标人 1 2 … 打“×”的原因详细说明: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 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 “是”或“否”。

评委签名: 日 期: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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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2:

技术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项目理解认识 现状了解情况 分配分数 15 评分细则 对中心组团发展目标,对项目的编制背景、项目编制必要性,对城市(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及生态、公园、水利、环保以及海绵城市等相关专项规划目标、要求及其实施路径等内容的理解是否准确、到位。 按档次横向对比,第一档次15分,第二档次12分,第三档次8分,第四档次4分,第五档次2分 对中心组团城市城镇发展、景观资源、利用现状、发展条件及存在问题是否有清晰的把握,对项目的工作重点、难点的理解和认识是否清晰准确 。 按档次横向对比,第一档次15分,第二档次12分,第三档次8分,第四档次4分,第五档次2分 规划编制工作整体思路是否清晰;技术路线能否有效导向规划结论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技术路线是否有利于提升规划编制工作的效率和成果质量;提出的技术路线是否符合自然优先、整体优化、植被多样性、景观美化、生态改善等原则,是否符合中心组团城市自然、历史文化以及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 按档次横向对比,第一档次15分,第二档次12分,第三档次8分,第四档次4分,第五档次2分 对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发展目标和定位是否科学合理;景观与绿地系统空间布局结构与城市发展的是否有机衔接;绿地与生态保护标准是否符合中心组团实际需求;景观风貌与城市个性与发展方向是否吻合;规划生态环境是否有比现状明显改善;案例借鉴是否具有较好的对标意义;是否突出中心组团作为珠西岸、全市区域生态核心的导向。各类城市绿地、森林、河流体系、湿地公园等生态景观要素是否能有效体现对提升山水人文景观品质、体现自然与城市有机融合,彰显城市特质的作用。 按档次横向对比,第一档次35分,第二档次30分,第三档次25分,第四档次20分,第五档次15分,第六档次10分,第七档次5分 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是否清晰、进度控制是否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是否科学准确,是否优于项目进度和报告编制的要求。 按档次横向对比,第一档次10分,第二档次8分,第三档次6分,第四档次4分,第五档次2分 根据项目编制及后续服务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分,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设计单位是否能及时全面跟进后续服务。 按档次横向对比,第一档次10分,第二档次8分,第三档次6分,第四档次4分,第五档次2分 得分总计 投标人 得分 总体认知1 和理解 15 2 技术路线 15 3 技术方案 35 4 服务要求 项目进度控制 保障措施 10 10 合计 100 注: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打分,最好的为优,其余的根据优劣相应的打分。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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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3:

商务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分配分数 评分细则 对商务部分各条款均有实质性响应,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即时服务需求,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投标人: 能够在1小时到达现场或与会现场处理问题及商洽,积极配合采购人日常事务的,得12分; 能够3小时到达现场或与会现场处理问题及商洽,能配合采购人日常事务的,得8分; 能够在1天内到达现场或与会现场处理问题及商洽,能配合采购人日常事务的,得4分; 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或与会现场处理问题及商洽,不积极配合采购人日常事务的,不得分。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 1.自2013年至今,获得过国家级或部级奖项的城乡规划(含城市设计)、生态规划、景观设计、园林设计、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项目每个计3分,累积最高得15分; 2.自2013年至今,获得过省级奖项的城乡规划(含城市设计)、生态规划、景观设计、园林设计、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项目每个计2分,累积最高得10分。 注: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算得分(须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2013年以来,获得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信用守合同”企业称号的每年得0.5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无则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 供不得分) 投标人 得分 1 商务响应程度 12 25 2 综合实力 2 3 管理体系 3 4 编制相关规划项目的经验 投标人2012年至今: 1.承担过地级市或以上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片区或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类项目编制,每一项得3分,最高累计可得9分; 30 2.承担过地级市或以上城市设计、风景园林(公园)设计、给排水或水系设计,每一项得3分,最高累计可得9分; 3.承担过地级市或以上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生态规划、海绵城市规划或设计,每一项得2分,最高累计可得12分。 注:满分3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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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实力 6 企业信用情况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规划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得4分;具有规划师职称或注册规划师职业资格得2分;无则不得分。(按最高级别计算,不累加。) 2.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市级及以上城市规划技术标准或公共服务设施专项或人口与社会发展专题类研究,每个计2分,最10 高6分。 (注:须提供所投人员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及2017年12月-2018年2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除项目负责人以外,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设计人员,每人计2分,最高6分; 2.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风景园林专业设计人员,每人计2分,最高6分; 16 3. 具有高级职称的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建筑学、环境工程、交通市政、土木工程、人文地理学),每人计1分,最高的4分。 (注:须提供所投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2017年12月-2018年2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依据信用等级的分级标准,评委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作如下评审:AAA级得2分,AA级得1分,A级得0.5分,其他等级不能得分。 注:1.供应商需提供包含近三年信用数据信用报告(信用报告须在有效期内,信用记录主体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时2 间为起点),评委根据信用报告上载明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信用报告必须由合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供应商须附上该信用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备案的相关证明资料。2.“信用报告”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信用机构在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相关证明资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能得分。 100 得分总计 合计 注: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打分,最好的为优,其余的根据优劣相应的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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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

(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中标人与采购人可根据双方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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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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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编制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中山市西区彩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设计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4、招标文件 5、投标书

第三条 本合同规划依据、项目背景、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 (一)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0)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 《中山市西区彩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年审批版) 各类市政专项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设计 (二)项目工作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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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 招标编号:ZZ21728738

四、项目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利用遥感技术对中心组团的绿地现状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综合评价景观与绿地系统现状情况,分析现阶段中心组团的区位条件、自然生态资源、绿化指标、城市景观形象等基本特征,指出影响发展的制约性因素。

(二)明确城市景观形象和绿地系统结构的定位,提出景观与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的总体思路,确定规划总目标、近远期目标,并建立相应的规划指标体系。

(三)在组团范围内提出绿地系统规划,统筹规划布局,在景观方面,划定城市景观风貌区、确定城市景观轴线、落实主要景观节点、控制城市视线通廊;在绿化方面,优化完善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空间布局,形成城镇一体化的生态绿地系统。

(四)落实上位规划和生态控制线要求,划定组团内部绿线管控范围,提出绿线管理要求。 (五)对各类城市绿地进行分类规划,分别提出规划要点和指标,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城市广场等。确定植被和树种配置原则,提出古树名木保护规划。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建设规划。

(六)科学设置各类防灾避险绿地,形成一个防灾避险综合能力强、各项功能完备的城市绿地防灾避险系统。

(七)根据实际情况,从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预算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措施,包括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建议。符合园林城市的各项指标要求,使中山市的园林城市建设水平能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每五

年一次的省级普查。按国家园林城市的高标准规划建设,维护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八)提出分期建设规划要求,其中近期规划应提出规划目标与重点,具体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估算;远期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规划和投资匡算等内容。

(九)对近期建设重点作出建议,重要节点通过规划设计和景观方案示意,确定具体建设指引。

五、其他相关要求

按招标文件及本项目相关要求另行规定。

六、成果形式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二部分:规划图件

第三部分:规划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和专题研究报告)

电子文件包含所有规划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其中文本需提供WORD和PDF两种格式文件,图纸需提供cad和jpg两种格式文件。

第四条 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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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此次公开招标的评标结果,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万元。本合同总金额含本项目的规划编制费用,即是包括场勘察费、调研费、资料费、设计费、方案修改费、公示费、评审费、车旅费及打印费等在内的含税价格。

① 合同签定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 作为项目启动经费,用作项目前期调研、资料整理。

② 项目方案完成,并通过部门联合审查和专家评审时,支付合同款的50% 。

③ 规划成果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设计方按要求提供成果时,支付余下20%的合同款。 ④ 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⑤ 本项目总费用包括现场勘察费、调研费、资料费、设计费、方案修改费、公示费、评审费、车旅费、公布费及打印费等在内的含税价格。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委托方责任

①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②委托方应为编制单位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委托方概不负责)。

③委托方应在编制单位提交设计方案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确定审查意见送交编制单位。评审有关费用由编制单位负责。

④协助编制单位进行以下工作:协助编制单位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及搜集资料,费用由编制单位负责。

2、编制单位责任

①编制单位应独立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不得以转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交由任何第三方履行。 ②编制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规划文件,并对提交的规划文件的质量负责。

③由于编制单位原因,延误了规划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规划费的千分之五。

④合同生效后,编制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编制单位须补偿委托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⑤编制单位交付规划文件后,应按规定接受委托方组织的评审并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或审查结论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予以修改。

⑥本项目成果产权属委托方人所有,中标人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保密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图表、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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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密期限:在保密内容解除或公开之前均属于保密期限范围。 3、保密承诺:

(1)保证保密内容仅限于本项目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透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乙方的其他员工)或将其使用在其它项目中。

(2)保证对保密内容予以保密,乙方参与维护的相关工作人员若泄露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的,乙方承担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

(3)乙方保证对保密内容不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一切复制工作。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编制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编制单位在指定的期限届满后30天仍然不能提交规划成果。 2、连续3次不能通过评审或者不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规划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委托方与编制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双方不应停止执行合同中未受争议影响的部分。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编制单位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并经审核批复通过,委托方付清设计费后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发生后,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及时提供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正本一式7份,其中委托方2份,编制单位2份,采购主管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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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合同附件(合同编号

附件1 采购文件……………………………………………………………………………………………… 附件2 投标文件…………………………………………………………………………………… 附件3 中标通知书……………………………………………………………………………………………

备注:1.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定合同时编制,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中的相应内容;

2. 合同附件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定合同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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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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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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