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法律素养

更新时间:2024-07-07 15:0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浅析如何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法律素养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要“提

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领导干部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中坚力量。贯彻十八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是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保障

(一)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律素养是新时期做好领导工作的形势

要求

法律素质,是一个人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与水平的综合体现。领导干部必须懂得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务,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对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

第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历史任务,要求各级干部必须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党和政府历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学会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尤其是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正常秩序,巩固和发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果。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因此,重视法制建设,抓好普法工作,必须列入党政领导工作的重要议事

1

日程,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也自然成为对领导干部的一项客观要求。

第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各级干部必须具备依法管理经济的能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市场为基础。而市场的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以法制为其健康发展作保障。法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条件。市场经济越发展,要求法制越健全,对经济运行的决策者、领导者的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要求自然也就越高。

第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要求各级干部具有依法治国、依法管理各项事业的本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已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国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诸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均有赖于法律的调节和保障。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依法办事已成为领导干部必须恪守的重要原则。一个健全的法制国家,其各级管理者、领导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否则依法治国、依法管理各项事业就无从谈起。

第四,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要求各级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当前“民告官”的现象日益突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有些群众的法律意识甚至比我们的领导干部还高,而领导干部如果不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势必影响执政水平和执政效果,终将为历史、为现实、为群众、为组织所鄙弃。

(二)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是根治当前违法执政行为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对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作出了新部署,十八大报告根

2

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而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关键。通过中央在法制建设上突出强调的领导干部普法重点,使各级干部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都明显增强。但是,当前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各级干部学法的主动性不平衡,知识结构不尽合理,重实用轻理论,重法条轻法理。部分干部对法律知识、法制精神的理解还不强,在学法用法方面存在机械化、功利化思想,对于准确理解法治的内涵有很大欠缺。

二是部分干部法律知识水平与业务工作不相适应。各级干部法制教育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都面临着大挑战,无法通过法制教育促进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部分干部的法律观念仍较为滞后。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还停留在“知识”层面而不是“意识”层面,还停留在“法制”层面而升华到“法治”层面。

四是人治意识尚未根除。我国封建主义制度延续了两千多年,多少还对人们民主与法治意识的树立产生消极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尽管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在逐步发展,但仍然时不时地为人治思想所干扰。

五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长期以来我国的干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公务,而对法律手段的运用则比较陌生,而且在开展行政工作的同时,缺少依法行政的思维和本领。随着国务院陆续出台的《全

3

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县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全国各地掀起了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学习、推进依法行政的高潮,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仍有一些干部习惯于传统的管理办法,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缺乏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管理的本领。

六是由于缺乏法律约束意识而造成的违法违纪现象仍然存在。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少数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走上了犯罪道路。究其原因,固然主要是由于这些人经受不住腐朽思潮的诱惑和侵蚀,但同时与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强有关。有法不知、知法不依、依法不严的情况并非个别。还有些人头脑中只有利益驱动,没有法律约束。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由于缺乏自我法律约束能力,利用手中的权力干出了种种违法乱纪的事情。这在现实生中已经屡见不鲜。

七是执法不严、殉私枉法的问题屡屡出现。少数领导干部搞“法钱交易”、“法情交易”,使执法活动受到干扰。有的干部甚至殉私枉法,严重败坏了党的干部队伍形象。在某些人情风、关系网严重的地方,法律天平“倾斜”,当事人称打官司为“打关系”,使法律在人们的心中贬值。

(三)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是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关键

在立法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已基本构成了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框架,也建立起了一些监督机制。但这种快建推进型的立法实践存在着问题,特别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法典,以《行政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

4

《行政诉讼法》等等构建框架的行政法体系在实践中并没有完全达到立法的目的。一方面人们面对如此繁多的法律法规,无从去了解、把握和适用,导致了人们对法律的疏离、冷漠、抗拒甚至蔑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立法在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方面存在一些弊端,我国的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尚不健全,已有的某些法律规定得不够具体,弹性过大,缺乏可操作性,使得一些人可以钻法律和机制的空子,从而使公民丧失了对法律的信任,也贬低了法律应有的神圣、权威和尊严。 在执法方面,行政机关的行政权是与公民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一种无处不在的国家权力。行政权力能否依法实现直接影响到人们对法律的认识和情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执法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的制约,还相当严重地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还较为突出,同时,缺乏对行政执法权的有效监督,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缺少必要的监管和制裁,造成行政权侵犯公民权利时救济不及时甚至无法救济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地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使很多人产生了“法大于权”的想法,降低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任感。

在司法方面,公正严明的司法是人们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保证让法所追求的自由、平等、正义、秩序等机制得以实现的手段和途径。然而在我国司法权尚不能完全独立,司法权受行政权的影响仍然十分严重,法官判案经常要看上级的“条子”和脸色。这严重影响了判案的质量和司法公正,也严重损害了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使人们对法律能够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理念丧失了信心,更不再相信法官的公平和公正。因

5

此,当人们遇到问题,就不会诉诸于法律来解决。执法犯法是对法治的最严重破坏,使法律本身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自由等价值荡然无存,使法律不再被信仰,而一个缺少法律信仰的社会,必然无法形成现代法律意识。公民没有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就无法培养和提高。

在法律监督方面,存在着种类单一、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虽然从法理上看,法律监督分为很多种,比如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纵向监督和横向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等,但是在实践中都没有发挥相应的监督作用。而且从法律监督的主体来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都是监督的主体,但在实践中,如何让人民监督权力、监督法的运行,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科学化水平,完善监督体制则是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的关键。

二、“六五”普法以来我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情况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坚持把领导干部、公务员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

(一)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1、狠抓宣传重点,提升法律素养。

一是通过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着力推进全区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为目标,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二是认真组织了每年的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全区干部职工法制理论知识考试。2013年,共有22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

6

知识考试,共有13866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区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同时,将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教育与“法律八进”活动相结合,在全区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培训,加大对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丰富学习交流方式。2013年,共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52场,受教育人数4540人。三是建立了干部法治教育基地,成立了法制课程设置领导小组,定期举办普法培训班,将法制宣传计划纳入干部培训课堂。

2、狠抓创新,拓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渠道。

不断拓展普法载体,努力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一是创办了

《长寿法治》报刊,从2012年11月开始每月定期向各单位免费发放。二是创办了《与法同行》电视栏目。每月制作播出一期,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的资源优势,提高法制宣传专栏的普及率。三是创办了《长寿普法网》。作为我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新生力量,发挥网络速度快、效率高、覆盖广等特点,大大加强了法制宣传力度,扩大了受众面。四是创办了《手机法治报》。在已经建立的手机短信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创新普法形式,面向全区市民开展法制宣传,集法律法规宣传、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一体,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2013年9月3日开始每天一期,目前已制作发送了82期。五是依托移动飞信建立了法治短信平台,以领导干部、公务员为主要受众,着重将法律法规宣传和法治思维培养相融合,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六是建立了法建QQ群。以工作指导推进法制宣传力度,寓法制教育于法制建设工作中,促进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7

3、狠抓示范,促进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

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为指导,开展“五百”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在我区创建了“5个5”示范点,其中“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通过及时研究部署,精心组织指导,加强了示范单位的硬件建设,突出创建实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示范点创建促进各单位,特别是全区各机关部门的法制教育工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推向新高度。

(二) 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少数单位领导重视不够。

一是思想上厌倦松懈。部分干部认为普法工作抓了多年,虽然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也有所提高,但以权谋私、滥用权力、执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觉得法制宣传并未起到真正的作用。二是工作上敷衍应付。认为普法工作是软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停留于转发上面的文件,偶尔抓一抓宣传咨询,发一发宣传资料,开一开宣传会议,工作流于形式,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敷衍应付现象比较突出。

2、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部分领导干部仍存在官本位的思想,要开展好法制建设、服务好依法治区离不开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培养。由于部分领导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忽视了法制建设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强大的保障作用,导致了在工作中只是单纯注重完成任务,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淡薄也降低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敬畏,反过来由于群众对法律

8

保障自己权益的不满也必然导致领导干部运用法律处理问题十分困难。

3、法制教育工作保障情况有待完善。

在经费方面,按照市委法建办工作要求,法建经费应按1元/人的标准保障,但目前我区的经费仅为0.4元/人,不能满足正常的工作需求。区委法建办目前专职工作人员3名,指导全区的法制建设工作人手不够。在街镇、部门没有专职的法建工作人员这种情况较多,对于法建工作的推进显然是不利的。由于在经费上面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很多单位硬件设施没有跟上,妨碍了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在考核上,目前我区法制建设工作没有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因此单位对法制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不配合不积极。

(三)各级干部队伍法律素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法律素质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影响各级干部法律素质的原因也是多方面,既有外在的因素,也有内在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 1、传统文化影响是各级干部法律素质低的思想根源。

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封建文化影响深远。新中国

建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前,国家基本上采取制定政策的方法进行治理,缺少崇尚法治的优良传统。受封建思想残余和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一些执法人员尤其是担任一定职务的各级干部的特权观念、权大于法、管民治民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思想仍然存在。有的不肯放弃手中权力和既得利益,不愿转变部门职能、实行简政放权。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干扰执法机关办案。

2、缺乏深入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是各级干部法律素质低的直接原

9

因。

长期以来仍存在着文件、要求出一堆,落实较难的问题;存在着

口号喊的响,工作做不实的问题;存在着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的问题。由于各级干部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难以静下心系统地开展学习。近年来,随着机关文化创建的兴起,忽视学习的情况已得到缓解,各级干部开始注重学习,将学习作为推进个人成长的重要内容,但不得不看到,在工作量有增无减的现实情况下,各级干部往往会将有限的学习时间花在实用性更强的技能性知识上,如重经济理论的学习,轻法律知识的补充;重文化素质的提高,轻法律素质的养成,对法律的研究思考明显不足,影响了依法办事能力的提高,法律素质难以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没有受过系统的行政复议法、诉讼法、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规学习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更有的连《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都没有学过,很难要求这些领导干部在行使行政权力的时候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由于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对于一些基本的问题掌握的不够透彻,对于一些重点问题的认识仍存在偏差。虽然各级领导干部都认识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但因为自身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在实践中仍存在着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的情况。

3、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不力是各级干部法律素质低的体制因素。

目前,行政权力还比较宽泛,行政权力运作的暗箱化和不规范现

象,在一些领域还比较严重。这样,就导致一些各级干部在行使职权时,往往觉察不到法律的存在。对权力制约的制度建设还很不完善,行政机关内外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置还不够有力,往往是

10

宣传舆论工作做得多,降职、撤职、罢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少。对执法违法行为监督和处罚力度偏软偏轻,使一些干部放松了法律素质的提高,造成一些领域执法混乱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提高我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一体化建设

提升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是一项宏大而又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它需要调动宏观和微观、组织和个人等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整体合力,统筹规划,把握重点,逐步推进。要把握“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进机关”的良好时机,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1、努力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更高目标,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区领导干部必须根据新时期的工作特点,深入领会依法治国战略方针,从思想上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2、继续深化普法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学法是基础。不可能要求领导干部都来自法律专业院校,因此继续深化普法教育就显得十分重要。在普法工作中,凡是要求群众学会的,领导干部自己首先要学好。不光要学好,还要吃透,真正领会法治精神,理解法的内涵。组织人事部门也应向干部提出这方面的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学法,而且要依法管理,并要在依法治事中强化法制观念,在实践中学习和提高依法管理的本领。同时,应该丰富学法形式,充分发挥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作用,

11

采取网络课堂在线学习、继续教育、手机报纸等学法模式,方便领导干部学法,提高学法效果,增强学法实用性。

3、结合领导干部培训,强化法制教育。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对干部的法制教育在内容上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个别法律法规的了解上,而应尽可能地让各级领导干部系统地掌握法学理论,全面了解我国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制;在数量上也要给与充分的保障,增加法制课在领导干部培训中的分量,让领导干部有机会、有时间学法用法尊法普法;在深度上应注重从法制的教条运用变为法治思维的培养和法治方式的养成,从根本上解决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高的问题。

4、切实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工作。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特别是建立完善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执法纪律,对领导干部遵章守纪的具体情况进行量化检查,落实考评制度,以确保领导干部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5、把法律素质列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条件。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时,把干部的法律素质列入考察内容。对缺乏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不强的干部,小心使用,甚至不能进领导班子。这一点应该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多方位保障

1、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要更加注重法律观念的培育。目前,领导

12

干部的学法工作开展地如火如荼、有声有色,方式手段层出不穷,以我区为例,上至建立区委中心组学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下至普通各级干部学法考试工作等等,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法律观念和法律信仰尚未深入人心,法律知识“工具化”仍在一定范围内盛行。知识的学习固然重要,但是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的精义,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法治观,则是提高干部法律素质的关键。所以我区下一步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要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更注重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的培育,并且持之以恒。要注重培养领导干部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角色意识,不滥用职权,从而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基础。

2、领导干部要更加注重发挥带头作用。要把我区各级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使其对各级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起到实实在在的促进作用,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要端正态度,真正重视这项工作,从组织、制度和财力等方面给予积极的保障。要把提高各级干部队伍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对民主法治建设勤研究、勤部署,及时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各级干部法制教育的宣传者、组织者,还要成为主要实践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的学风带动全体各级干部的学法工作。

3、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人、财、物保障。我区组织、人事、普法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长寿、实现富民兴渝为目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好各级

13

各级干部队伍法律培训。要把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有部署、有载体、有落实、有成效。要加大财政对各级干部法制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结合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工作,开辟建设与各级干部法制教育相配套的宣传阵地,增强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自主选择性,使科室与科室、机关与机关之间实现资源共享。要不断创新制度,如完善各级干部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基层各级干部继续教育制度等,形成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通过制度制约行为,使各级干部的行政行为由被迫遵守制度到形成习惯,再到自觉遵守制度,最后使遵循制度成为各级干部行政行为的自然组成部分。

4、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要更加注重实效性和灵活性。知法是正确执行法律法规的前提。提高各级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必须在加强法律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法律精神上下气力。前期,我区已大胆尝试,设计并且实施了各级干部学法的各种措施,如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各级干部学法和考核工作、各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等,下一步,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此类活动,增强各级干部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一是要确保各级干部集中学法的课时,要继续发挥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干部培训等各种载体的作用,根据各级干部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由宣传、组织、人事等部门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并将干部的集中学法情况放入干部档案中;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在确保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出谋划策充当“智囊团”的同时,将法律顾问的力量渗透到政府的

14

各个职能部门,为部门的依法行政提供意见建议,并有效提升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三是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通过开辟咖啡吧、聊吧等休闲学习区域,建立法律专题QQ群等,注意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迅速、生动、直观的优势,寓法制宣传于新闻事件、现实生活、文艺节目之中,提高学习的覆盖率和吸引力;四是灵活开展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采取闭卷、开卷、撰写调研报告、提交论文等形式,检测各级干部的学法成效;五是制订一套科学的评估奖励机制,把各级干部的学法守法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考核的范围,并把法律素质与奖惩挂钩,增强各级干部的学法积极性,力求各级干部对于群众知道的法律做到“懂”、对本部门业务工作涉及到的法律做到“通”、对涉及本职岗位的法律做到“精”。

5、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要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维护公共利益的有效工具,又可能成为侵害公民权利的手段。要把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抓牢做实,必须根据形势的发展,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有效的制约机制,确保各级干部法律素质的系统性工程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一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这是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要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和明确各具体行政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法定职责、执法责任等,促使各级干部养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一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习惯;二是要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证年检工作,对不符合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的各级干部进行再培训、再考证;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相应的责任

15

追究措施,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各级干部的行政执法行为,制约和防止各级干部滥用权利。同时要在全社会建立一张立体式的监督网络,纳入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党派监督、人民团体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专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量,敦促各级干部增强法律素质。

(三)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重点工程建设

1、形成“一个整体”。改变目前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模式,由各单位单打独斗变成由区委法建办统一指挥的法制教育建设体系和网络,发挥各单位宣传优势,形成法制宣传资源整合。由区委法建办按照各单位的工作职能安排任务,各单位结合实际将每年度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进行的各项活动报送至区委法建办,由法建办统一部署,集合相关单位力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就各个项目分门别类进行安排,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形成全方位联动的教育机制。

2、抓好“两个强化”。(1)强化职能定位。根据我区“六五”普法规划针对各级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目的,形成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大普法格局。(2)强化工作手段。形成科学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一是严格考核。一把手负总责,由区委、区政府综合目标考评部门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督查、年终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二是落实“一票否决”权。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大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

16

未达标的落实“一票否决”权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强化各种监督手段。即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抓好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四是强化激励手段。深入开展各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好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3、建立“三个平台”。一是建立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走访机制,在全区性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中,如三月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个固定主题宣传日,在宣传活动开展之前,面向各机关、企业、单位等重点区域,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实地走访的形式,收集各级干部对我区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按照反馈的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在主题活动结束后及时调查走访各级干部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度,认真对照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二是与各级干部日常生活密切融合,提升法制教育的趣味性。贴近各级干部生活需要,丰富宣传载体,运用故事、春联、短信、书画、动漫等各类形式,拉近与受众之间的距离,使法制教育更加日常化、精细化、实用化。三是落实开门评议制度,定期邀请各级干部进行座谈,集中反映对法制教育的实际需求,为我区各级干部法制教育发展方向提供思路,探索出一条更加符合我区特色、更加能够反映受众所需所想的法治之路。

17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zi.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