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复习材料(个人整理)

更新时间:2023-03-15 11:2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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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民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民法通则》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 )

A.我国公民 B.我国公民,包括在国外的华侨 C.我国公民以及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D.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以权利为本位,以人格平等为基础,确立了“私法自治”、“私有财产神圣”和“过失责任”等基本原则。

A.近代民法 B.古代民法 C.现代民法 D.当代民法 3.原告起诉被告未经其许可而使用肖像,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停止使用。若从法律条文的文义上理解,非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不在须经本人同意之列。但从该条规范的立法目的看,该条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权,从保护自然人肖像权上说,未经本人同意,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得使用他人的肖像,除非为了公益目的。因此,被告应停止使用原告的肖像。这种解释就属于( ) A.学理解释B.限缩解释C.扩张解释D.立法解释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民法调整( )

A.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B.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C.婚姻家庭关系

D.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发生的损害赔偿关系 2.平等原则主要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

A.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B.民事主体平等的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C.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D.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 3.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C.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D.具体规定优于一般性条款 三、简答题

1.简述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D 2.A 3.C二、多项选择题1.ABC 2.ABCD 3.ABCD 第一套模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民法通则》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 ) A.我国公民B.我国公民,包括在国外的华侨

C.我国公民以及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D.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法典是( )

A.《德国民法典》B.《日本民法典》C.《意大利民法典》D.《法国民法典》

3.张某请李某托李某的表弟王某在为王某所在单位去外省采购 木材时,代购一立方米木材,用来制作家具(因个人自己去买木材,没有批准手续运不出省)。这种关系是( )

A.转委托,复代理的民事法律关系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 C.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D.违反法律的无效的民事行为

4.买方的经办人和出卖人互相串通,抬高价金,由后者付给一定的回扣,这是一种( )的行为。 A.欺诈B.显失公平C.恶意通谋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某甲答应应赠与某乙500元,资助乙上学。乙只有15岁。甲在给乙300元后,就不在给了,乙认为甲已经答应赠与就应全部赠与,于是向甲要另外的200 元。则( )

A.甲应再给乙200元,否则即违约B.甲无须再给,且因乙未成年,赠与无效

C.甲可向乙要求返还已给的300 元D.赠与300元的合同有效,另200元的赠与不成立 6.沉默形式,在( )的情况下,可以成为意思表示的形式。

A.法定 B.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事先有特别约定 C.约定 D.任何

7.我国公民从( )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年满18岁起 B.年满10岁起 C.年满16岁起 D.出生时起

8.张某患神经病久治不愈,其妻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由( )为其监护人代理诉讼。

A.张父,80岁,退休教师 B.张之长子,24岁,在日本留学 C.张之次女,20岁,大学生,在外地上学 D.张之弟,40岁,工人 9.甲在战争中下落不明,其家属要申请宣告死亡,必须在( )

A.下落不明满4年B.下落不明满2年C.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之后D.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2年之后

10.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将继承所得的二间房屋以4000元卖给邻居丙后即改嫁。1年后,甲回家后得知此事,遂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并想法院起诉,要求丙返还二间房屋。法院应判( )

A.丙应返还甲二间房屋,其买房款由甲补偿B.丙可不予返还,甲可向乙要求补偿所得的4000元买房款 C.丙将二间房返还给乙,乙返还给丙4000元买房款,乙然后将二间房返还给甲 D.甲可向乙要求返还二间房,乙再向丙要求返还二间房,并返还买房款

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A.得以 B. 可以撤销 C.不得以 D.可以撤回

12.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的表示的是,视为( ) A.不同意 B.同意 C.不追认 D.否认

13.甲委托乙购买一辆新汽车,而乙的妹夫正好有一辆旧车要出售。乙与妹夫商议决定将旧车重新喷漆,冒充新车买给甲,使甲的利益受到损失。此责任由( )。

A.乙承担 B.乙的妹夫承担 C.甲承担 D.乙与其妹夫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14.甲欲出国学习一年,临行前将其珍藏多年的一个瓷器交与好友乙保管。甲一年后出国归来,发现乙已将瓷器变卖,并将款项交给甲。甲为了不伤好友情面,表示承认乙出卖瓷器的行为有效,问甲此种行为体现了民事领域里何种权利的行使?(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15.债务人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 A.时效的中止 B.时效的延长 C.时效的中断 D.有任何法律效果

16.某甲承包了运输公司的一辆汽车搞运输,承包合同规定,某甲每年上交运输公司承包款5万元,其余任何事项,运输公司概不负责。由于某甲疲劳开车,造成车祸,将公民乙撞伤。乙花去医药费1万余元。其他误工损失等1万余元。对此两项费用应( )负担。

A.由甲负责赔偿 B.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C.由甲及运输公司各赔偿一半 D.由运输公司负责赔偿后,再由运输公司负责向甲或保险公司追偿 17.法人制度起源于( )

A.德国民法 B.罗马法 C.法国民法 D.日本民法

18.买方的经办人和出卖人互相串通,抬高价钱,由后者付给前者一定的回扣,这一行 为的性质属于( )

A.欺诈 B.显失公平 C.恶意通谋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9.根据物的分类,下列物与物的关系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

A.桌子与椅子 B.房屋与窗子 C.汽车与拖斗 D.某甲的拖拉机与某一的拖犁 20:下列情况中,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是( )

A.张三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结果被李四冒领,张三欲向李四追索

B.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 C.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对所造成的房屋损毁进行赔偿的 D.受害人要求侵害人对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的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

A.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B.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C.过失责任原则 D.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2.我国民法调整( )

A.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 B.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C.婚姻家庭关系

D.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发生的损害赔偿关系 3.在双务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 )

A.都是权利主体 B.都是义务主体 C.一方是权利主体,一方是义务主体D.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 4.在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中,其客体是( )

A.货物 B.运输行为 C.货物的位移 D.货物及运费 5.形成权包括( )

A.债权 B.追认权.选择权 C.解除权 D.放弃继承权 6.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事件有( )

A.自然人死亡 B.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C.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 D.时间已过 7.下列行为中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有:( )

A.张某租房开赌场 B.李某不慎买了一种假药

C.王某在病危时向赵某借了2000元,年利率为50% D.钱某以8万元卖给蒋某一幅齐白石的画 8.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 )

A行为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行为人应持有其上级领导单位的批准书或者介绍信 C意思表示真实 D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9.民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即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D.经审批

10.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 )

A.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B.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C.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D.本人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须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1.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 A.应当由被监护人本人承担 B.应当由监护人承担

C.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D.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2.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关系上,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B.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C.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人的授权 D.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 13.下列情况中,诉讼时效一年的有( )。

A.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 B.违反合同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 C.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D.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14.下列行为中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有:( )

A.张某租房开赌场 B.李某不慎买了一种假药

C.王某在病危时向赵某借了2000元,年利率为50%D.钱某以6万元卖给蒋某一幅齐白石的画

15.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包括( )

A.显失公平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 C.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 D.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 小题,每小题 7分,共28 分)

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主要有哪些种类? 2.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3.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的含义如何? 4.简述诉讼时效中断含义及其事由 四、论述题 :试述代理关系的法律特征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12 分)

甲.乙.丙三人组成一个采石组,签订了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均分报酬,共担风险。后丁要求加入,经甲.乙.丙同意参加,但未在协议上签字。丁加入后与甲.乙.丙共同经营,并参加了两次分红。某日,丁在执行爆破任务时因装炸药失误,致使提前爆炸,飞石将丁双臂炸伤。丁要求甲.乙.丙承担其医治费用及生活补助共1万元,被拒绝,丁于是诉诸法院。

问:(1)应如何认定丁与甲.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什么? (2)丁的损失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

四、1.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的代理行为。代理人根据代理权进行代理活动,因此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活动,但是代理人实施道理行为时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

⑵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时代理人只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才能为被代理人取得权利,设定义务。

⑶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

⑷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即要求被代理人承受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或者说“权利.义务和责任”也可以)。 第一套模拟题 客观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这是指( )。

A.物权的排他效力 B.物权的优先效力 C.物权的追及效力 D.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 2.下列财产只能归国家所有的有( )。

A.矿藏 B.土地 C.不动产 C.林木 3.区分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意义主要在于( )。 A.动产物权只能为担保物权,不动产物权只能为用益物权 B.用益物权只能为不动产物权,担保物权只能为动产物权

C.不动产物权即可为担保物权,又可为用益物权,而动产物权只能为担保物权 D.动产物权原则上占有为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4.下面哪项属于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的例外?( )。

A.某甲将自己的汽车卖给某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甲并没将该汽车交付给乙,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又将该车卖给某丙,且办理完登记过户手续。此时,由于丙已取得该车所有权,乙无权要求甲交付该车

B.某甲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某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某甲又将该车卖 给某丙。甲由于没能按期归还乙的借款,乙行使抵押权,将已经属于丙的汽车依法拍卖

C.某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某乙,后甲又将该房子卖给某丙。某丙在取得房 子所有权后,仍无权解除租赁合同

D.某公司将自己的一座楼房抵押给某银行,后该公司破产,银行就该楼行使别除权(即优先受偿该抵押物价值),该楼不属于破产财产

5.为避免绕远,与邻人协商通过其土地直接到达自己的土地。该项权利属于物权法的( )。 A.相邻权 B.地役权 C.租赁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6.债务人履行迟延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

A.应当免除责任 B.可以免除责任 C.不能免除责任 D.可以部分免除

7.甲向乙借款50万元作生意,后来生意亏损70多万。甲有一栋房子价值18万元,其它财产价值1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向甲追要借款,甲却将自己的房子作份1万元卖给了自己的弟弟丙。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如果丙不知甲欠乙钱,则乙只能行使代位权

B.只有在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的情况下,乙才可行使代位权 C.不论丙是否知道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乙均可行使撤销权 D.若丙明知房屋买卖有害于乙的债权,则乙可行使撤销权 8.下列关于债的转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债的转移改变了债的内容 B.债的转移等同于债的变更

C.债的转移只能因法律行为产生 D.债的转移的实质是债权或债务在不同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转移 9.依物权客体的性质不同,可以将物权分为:( )。

A.自物权和他物权 B.主物权和从物权 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10.渔民王某将自己打的100公斤鲜鱼委托给卡车司机田某带至集市上贩卖,车行至途中坏了,由于气温较高,田某担心会影响鲜鱼的价格,就将鲜鱼委托给另一个卡车司机张某到集市上贩卖,张某在集市上贩卖鲜鱼之后向田某索要报酬,则:( )。

A.应由王某支付报酬 B.应由田某支付报酬

C.应由王.田二人各支付50% D.张某有权索要报酬,是基于无因管理 11.下列人员能够继承老赵的遗产的是( )。

A.其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单位 B.其侄子 C.对其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但已经再婚的丧偶儿媳

D.其在遗嘱中指定接受若干财产的小狗“卡拉” 12.下列情形中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甲.乙按照家乡的民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即开始同居并以夫妻相称

B.丙与其被他人合法收养的亲生儿子丁 C.继子女与其生父母 D.戊与其已经再婚的丧偶儿媳

13.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某国企领导甲的受贿行为,并称其曾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五一劳动奖章”,该企业员工因此感到脸上无光,甲的子女宣布与其脱离父子关系。后证实甲受贿属实,但获得奖章并无不当。该报社的行为侵犯了( )。

A.甲的名誉权 B.甲的荣誉权 C.企业员工的名誉权 D.甲的亲权 14.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要件为( )。

A.一般为共同过失 B.一般为共同故意 C.共同过失或共同故意 D.推定的共同故意

15.甲厂生产某种化合产品,急需原材料20吨,提出向乙厂订购,双方约定款到运货。甲厂付完款后,乙厂开始装运,在装车时,乙厂老板指使装运工人故意少装了1吨原材料,甲厂提货人员并未发觉。甲厂货车在途中突遇泥石流,原材料全部毁损。问乙厂行为的性质及效力如何?( )。

A.乙厂的行为构成善意的不当得利 B.乙厂的行为构成嗣后的恶意不当得利 C.甲厂支付50吨原材料的全部价款不能返还 D.乙厂应返还甲厂1吨原材料的价款

16.某政府部门甲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总货款为100万元的PC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总货款的3%。同时,甲向乙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后甲违约,给乙公司造成损失8万元。甲应依法再向乙公司偿付,( )。

A.8万元 B.10万元 C.6万元 D.5万元

17.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在侵害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可以由谁承担责任?( )。 A.侵害人与受益人承担连带责任 B.由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C.由侵权人单位代为赔偿 D.由受害人自行承担损害后果

18.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两万元共同购置了山间二层别墅一幢。并约定双方轮流居住,甲居住期间因连降暴雨,别墅倒塌,砸伤丙。丙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

A.甲.乙二人对丙负连带赔偿责任 B.甲.乙二人对丙负赔偿责任

C.应由甲对丙负赔偿责任 D.甲.乙按出资比例对丙负赔偿责任

19.甲雇乙.丙为其建房。某日,乙、丙砌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医药费1000元。该损失应由( )承担。

A.甲 B.乙.丙 C.小孩母亲 D.甲.乙.丙负连带责任

20.甲.乙为同村村民,甲家唯一的一头耕牛暴病而死,甲为赶农忙,遂与乙达成协议,租用乙家一头耕牛一月。租金100元。甲租来后,不过数日,该牛就产出一头小牛,问该牛应归谁所有?( )。 A.归甲所有,因为该小牛是租牛所产生的收益B.归乙所有,因为该小牛是孳息 C.归乙所有,因为甲已构成不当得利 D.由甲.乙协商解决归属 二.多项选择题: 1.当事人约定担保的方式有 ( )。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留置

2.甲向乙家俱店订购一套楠木组合家俱,双方约定由甲支付材料费,报酬在交货时支付。家俱加工完后,甲认为家俱不合要求,拒绝支付报酬,乙遂将家俱留置,并知道甲,如不在1个月内支付报酬,则将家俱变卖。1个月后,乙因债务纠纷,遂将家俱变卖,甲提出异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家俱的所有权应归属甲 B.家俱的所有权应归属乙 C.乙在1个月后将家俱变卖的行为违法

D.乙在1个月后将家俱变卖的行为并未违法,因为已过催告的合理期限

3.孙某因翻修花园在地下二尺处发现一铁盒,铁盒里装有一瓷器,瓷器旁的字条表明该瓷器的主人为邻县王某的祖父。孙某挖出后,决定第二日交还失主王某。当日晚上,瓷器被窃贼所盗,该窃贼将瓷器低价卖给李某,李某拿到旧货市场上卖。买主张某见瓷器颇有古韵,遂以高价收买予以珍藏。王某得知,要求孙某返还,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瓷器的原主人应该是王某 B.瓷器应归张某所有,王某无权要求返还 C.王某可以要求孙某赔偿损失 D.王某可以向李某主张赔偿请求 4.下列有关债权人代位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债权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B.债权人可以直接以代们行使来的债务人的财产清偿

C.对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并经人民法院同意,债权人也可以代位行使 D.在债权人承担必要费用的情况下,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可以不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5.乙公司欠甲公司200万元,甲公司又欠丙公司180万元,丁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现乙.丁两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乙公司200万元债务,乙.丁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协议经甲公司同意。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丙公司清偿200万元。甲.丙公司的180万元债权债务消灭。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丁间协议有两种性质,一为债务承担,二为代物清偿 B.丙公司获利20万元违法 C.即使甲公司未将甲.丙间协议通知丁公司,该协议依然生效 D.若丁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则丙公司可要求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6.下列哪些情况下,双方互负的债务不能互相抵销?( )。 A.木匠甲与修理工乙约定甲为乙打造一扇窗户,乙为甲修好电冰箱 B.郑某欠曾某1万元,曾某为索债把郑某打伤,花去医疗费1万元

C.刘某欠周某3000元钱,周某借有刘某一台飞利浦彩电,两人协商一致欲抵销

D.江某与林某互负债务,江某债务已到履行期,林某债务3个月后到期,江某主张抵销

7.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以该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后向丙银行贷款50万元,仍以该设备作抵押,两个抵押均在同一日办理了登记手续。后甲无力还款,乙.丙行使抵押权,拍卖所得价款为120万元,问乙.丙两银行如何分偿这120万元说法错误的是:( )。

A.先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余下20万元给丙银行B.先清偿丙银行50万元,余下70万元给乙银行 C.清偿乙银行80万元,丙银行40万 D.乙.丙银行均分120万拍卖款

8.司某对吴某享有债务1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年后,借款期限届满,吴某没有还款。司某经调查发现,吴某因经营装修破产,已无力还债。但其仍有一笔为甲公司进行装修的款项5万元,甲公司未归还。由于该公司老板与吴某有亲戚关系,吴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要,拖欠至今。司某为追回债务,欲行使代位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司某应以吴某名义行使对甲公司的代位权 B.司某应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C.司某无须与吴某协商即可直接享有对甲公司的代位权D.如提起诉讼,则司某为原告,甲公司为被告 9.王某将轿车抵押给张某,并进行登记,王某又将轿车质押给孙某,孙某在使用中不慎将车擦伤,送去修理,因为没有付修理费,车子被修理厂留置。现各项债权已届清偿期,受偿顺序应如何安排( )。

A.张某先于修理厂受偿 B.修理厂先于张某受偿 C.张某先于孙某受偿 D.孙某先于张某受偿

10.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侵权之诉中,被告可以用下列哪些事由进行抗辩?( )。 A.不可抗力 B.意外事件 C.受害人故意 D.正当防卫

11.关于互有继承权的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的时间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能查证死亡先后时间的,依照实际死亡时间确定

B.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还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C.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而死亡人辈分不同的,推定晚辈先死亡

D.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而死亡人辈分相同的,依照实际年龄确定死亡先后时间

12.何某与金某是邻居,一日金某出门,几日不见归来。何某见金某家的狼狗多日未食,气息奄奄,遂拉过来自己喂养,不过几日,狼狗逐渐恢复体力,但仍郁郁寡欢,何某带它去看病,花去医药费200元及交通费50元。次日,何某在喂食狼狗时,被狼狗咬伤,又花去医药费500元。过几日,金某归来,何某将狼狗归还,并要求金某支付相关费用,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何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何某的行为构成受托行为 C.何某可要求金某支付相关费用共计750元 D.金某只须支付250元,至于何某被咬伤的500元损失,是何某管理不善所致 13.下列有关人身权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人身权与人身紧密联系,具有不可分离性B.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是一种非财产权 C.人身权虽无直接的财产内容,但它与财产权由有着密切联系D.人身权是相对权 14.下列哪项权利自然人可以享有( )。

A.姓名权 B.名誉权 C.名称权 D.肖像权

15.李某从家坐公共汽车至车站办事,途中共20站,李某为贪点小便宜,只买了到10站的票。坐到第15站时,一小偷欲偷李某钱包,被李某发现,小偷在挣扎逃跑时刺伤李某。造成李某肾部严重受损,花去医药费数万元才得以痊愈。问李某受伤的损失应如何赔偿:( )。 A.由该公车所属公车公司承担 B.由李某自己承担 C.公车公司没有责任,因为李某是超程乘车人D.由小偷承担 三.论述题

1.论述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 2.试述我国民法中采用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体系。 四.案例分析题

1.马志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邓军,双方于3月5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马志又将该房子出卖给张甲,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子所有权自张甲支付完全部房款后,即转移归张甲所有。4月5日,张甲支付完全部房款,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5月4日马志又将该房出卖给崔乙,并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张甲知道此事后,认为该房早已归自己所有,马志无权将该房卖给崔乙,崔乙也不能取得该房所有权,由此与马志,崔乙等发生争执。此外,崔乙以自己已经取得房子所有权为由,要求终止马志曾与邓军签订的租赁合同,遭到邓军的反对。基于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张甲是否取得房子所有权?为什么?

(2)马志是否有权将该房子再卖给崔乙?为什么?

(3)张甲可否以自己的买卖活活条成立在先为由对抗崔乙?为什么? 崔乙是否有权要求终止马志与邓军之间的租赁合同?为什么?

2.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诸法院。 问:(1)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2)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

(3)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4)若乙公司将其30元债权依法转让给戊公司,而未经保证人丙公司同意的,则丙公司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简答题:

1.公平原则的标准是什么?2.公序良俗原则的具体内容有哪些?3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参考答案:

1.公平是一种价值观念,是以一定社会的共同价值观为基础的,在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标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一方面要求主体发展机会的平等和自由竟争,另一方面要求主体之间的竞争是有效率的,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公平偏重的是社会正义,而不是个体正义,也就是说,判断公平与否的标准是社会公认的价值标准,而不是个体的价值观。

2.第一,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社会公德是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

第二,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或禁止性规定。

3.(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诚实,不弄虚作假,不欺诈,进行正当竞争; (2)民事主体应善意行使权利,不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方式来获取私利

(3)民事主体应信守诺言,不擅自毁约,严格按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履行义务,兼顾各方利益 (4)在当事人约定不明确或者订约后客观情形发生重大改变时,应依诚实信用的要求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单项选择题

1.( )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 A.罗马法B.德国民法典C.法国民法典D.苏俄民法典

2.( )以权利为本位,以人格平等为基础,确立了“私法自治”.“私有财产神圣”和“过失责任”等基本原则。

A.近代民法B.古代民法C.现代民法D.当代民法

3.某厂司机开车不慎撞伤某甲,甲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某厂赔偿甲家属1万元。甲家属料理后世后,分割了甲的遗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分别是( ) A.行为、行为B.事件、事件C.行为、事件D.事件、行为 4.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 A.人身权B.所有权C.知识产权D.债权

5.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是() A.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B.无效的民事行为C.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D.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6.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 )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1年 B.2年 C.4年 D.20年

7.甲与乙签订了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在甲的父亲生病期间,将房屋租于乙。”这是约定属于( )。

A.延缓条件B.解除条件C.确定期间D.不确定期间

8.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单纯的沉默( )构成默示的意思表示。 A.可以 B.不能 C.允许 D.可以不

9.公司甲与工厂乙签订一份合同,在执行时,发现其主要条款(标的物的质量)有重大误解。双方当事人( )。

A.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B.都有权请求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C.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D.都必须先请求仲裁机关进行调解或者仲裁,然后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10.甲企业采取欺骗手段将自己部分残次劣质产品.部分优质产品出卖给乙企业。乙企业发觉后诉请人民法院确认上述合同无效。对此,法院应( )。

A.确认甲.乙两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无效B.确认甲.乙两企业之间关于优质产品的买卖仍然有效 C.确认甲.乙两企业之间关于劣质产品的买卖无效D.撤销甲.乙两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 11.条件具备以下条件:( )。

A.须为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B.须为将来能否发生并不能肯定的事实 C.须为合法的事实 D.须为当事人约定的事项

12.依《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只有( )进行的民事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 A.在符合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的基础上B.通过委托代理人 C.通过法定代理人D.通过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

13.公民甲的户籍在杭州,经常居住桂林。依据法律规定( ) A.杭州与桂林都是甲的住所 B.杭州与桂林都不是甲的住所

C.杭州是甲饿住所,桂林视为甲的住所D.杭州视为甲的住所,桂林是甲的住所

14.公民甲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计算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期间应当自( ) A.确知甲失踪之日B.事故发生之日C.事故发生之次日D.向法院申请之日

15.某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丙,其后某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经通信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原死亡宣告。依照法律,该撤销宣告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 ) A.即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C.视为自行恢复D.一经甲同意即自行恢复

16.甲委托乙在一个星期内购买一批布料用于生产,但乙因忙于筹办婚事而将此事一拖再拖,并将甲所交的货款用于办酒席。到约定期限,布料尚未购得,造成甲的服装厂停工等料八天,损失七百余元。此损失( )。

A.应当由乙承担B.应当由乙部分承担C.可以由甲.乙分担乙不需承担

17.某国有小企因亏损陷入经济危机,但其仓库仍存有一批市价极好的货物。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解散该国有企业,某私营企业得知后,贿赂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并通过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施压,如不将该批货物低价卖给该企业,将面临破产清算的命运。该国有小企唯恐企业职工饭碗不保,不得已将该批货物低价出卖,并与该私企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问该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 A.有效,但可撤销B.无效,因为该私营企业行为构成乘人之危

C.无效,因为该私营企业行为构成胁迫,且损害了国家利益D.可撤销,因为该私营企业行为构成胁迫

18.《民法通则》实施前,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民法通则》实施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期间,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得2年的规定的,其诉讼时效( )。 A.已经届满 B.从1987年1月1日起计算 C.从1987年12月31日起计算 D.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9.农民张阿大承包了某工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第二营业部(无法人资格),约定每年交付承包款8万元,工贸总公司对第二营业部的债务概不负责。张阿大因经营管理不善,使第二营业部欠债达15万元。于是关闭了该营业部回乡躲债。此后,张阿大又独资兴办了农工商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根据民法的规定,第二营业部的债权人只能向( )请求赔偿

A.张阿大B.第二营业部C.工贸总公司D.农工商公司

20.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于用钱,要将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转让,乙和第三人丁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 )

A. 卖给乙 B.卖给丁 C.卖给乙或丁D.卖给乙.丁每人一半份额 二、多项选择

1.我国民法具有以下性质( )

A.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B.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C.民法为实体法 D.民法为私法 2.平等原则主要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

A.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B.民事主体平等的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C.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D.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 3.债权属于( )

A.财产权B.请求权C.主权利D.相对权

4.在我国的民法中,监护制度适用于( )

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B.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C.精神病人 D.禁治产人 5.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 )

A.其配偶未再婚的恢复关系B.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C.他人无偿取得的财产应返还 D.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6.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宣告失踪公民死亡在期限上的条件是( )

A.下落不明满四年 B.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开始之日起满两年

C.因以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四年D.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开始之日起满四年 7.物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

A.使用目的须具有永久性。 B.与主物同属一人。

C.具有独立性.不为主物的部分。D.须在交易上视为从物。

8.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 )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不可抗力 B.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C.权利被侵害的法定代理人死亡 D.权利被侵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9.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 )

A.行为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行为人应持有其上级领导单位的批准书或者介绍信 C.意思表示真实 D.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10.因一方对另一方的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受欺诈的一方( )。

A.有请求确认无效权B.有请求撤销权C.有请求对方赔偿权D.有请求变更权 11.“条件”具备以下条件:( )。

A.须为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B.须为将来能否发生并不能肯定的事实 C.须为合法的事实D.须为当事人约定的事项

12.杨某受曹某的委托去某市购买化工原料,杨某在( )时,可以转委托。.

A.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B.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C.须有紧急情况的发生D.自己不便 13.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形成权包括 ( ) A.追认权 B.免除权C.撤销权 C.解除权 14.自然人的死亡包括

A.自然死亡 B.宜告死亡C.脑死亡 D.休克

15.甲被宜告死亡一年后,生还故里,经本人申请,由法院撤销死亡宜告,其后果是 ( ) A.其妻再婚后又已离婚,可与甲办理复婚手续而恢复婚姻关系

B.其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原物存在的应予返还,原物不存在的,应予适当补偿 C.由继承人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合法取得的财产也应返还 D.其子女由他人收养的,应解除收养关系

三、论述题:试论述表见代理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3 小题,共 40 分)

1.孟飞是天宇服装公司的职员,1988年6月因公外出,一去不复返,亦无音讯。孟飞的妻子和父母及天宇服装公司多方寻找,亦未发现其踪迹。至1993年6月,孟飞下落不明已达5年,天宇服装公司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孟飞死亡,以便将孟飞除名,停发其工资。孟飞的父母则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孟飞死亡,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否则就不让天宇服装公司申请。孟飞的妻子沈月不同意孟飞父母的看法,不经孟飞父母同意便径直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孟飞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孟飞妻子的申请,于1994年8月15日宣告孟飞死亡。孟飞的财产被分给沈月和他的父母。沈月不久便嫁给了本单位的一名职员,不料结婚刚半个月,这名职员便在一次车祸中死去了。

1994年12月,孟飞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孟飞出差带某地,偶遇儿时的一位朋友,经不住这位朋友的怂恿,用随身携带的公款与此朋友合伙做起了买卖。不想头笔买卖便赔了,无钱无脸再回家,索性在外一晃就是5年。因思家心切,耐不住便回来了。孟飞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与沈月恢复夫妻关系。沈月不同意与孟飞复婚,并返还其财产。(本题15分) 问:(1)天宇服装公司能否申请宣告孟飞死亡? (2)孟飞父母认为应先宣告孟飞失踪,正确吗?

(3)人民法院受理了孟飞妻子的申请并作出了死亡宣告,正确吗? (4)孟飞能与沈月恢复夫妻关系吗?孟飞被分的财产应如何处理?

2.16岁的甲考上某大学信息管理系,即前往乙电器行购买新开发的电脑,有A.B两个类型,价格均为4万元,甲表示购买其一,先付2000元作为定金,决定究竟购买哪一类型,次日再行通知。甲回家后告知其父丙,丙因为甲未经允许擅自购买昂贵器材,甚感不悦,但念其日夜苦读考上大学,而勉强承认,并表示到底何种类型为佳,甲可自行决定。甲约友人商议后,通知乙选择A型电脑。甲受领电脑后发现该电脑欠缺乙所保证的品质,经其父丙同意后,即向乙请求返还所交付的价款。试说明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本题10分)

3.某糖果公司委托代理人陈洪去外省购进四千公斤香蕉。陈洪采购完毕把香蕉装上汽车往回运,,途经某县时,天气突变,连降大雨,道路不通,陈洪也因受寒病重入院。在既无法继续运送,又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为防止香蕉腐烂,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陈洪便委托该县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孙宇,让其将香蕉以当地市场批发价全部售出。孙宇的哥哥孙启是个经营水果生意的个体工商户,孙宇并没有了解市场 行情,便以低于香蕉进价20%的价格把香蕉全部卖给了孙启,孙启转手把香蕉以市场批发价售出后净赚了一千元钱。事后糖果公司得知此事,便斥责陈洪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授权孙宇出售香蕉,以致公司受损,要陈洪赔偿公司1000元的损失。陈洪则辩称自己是为了使公司免受损失才这样做的,自己并没有过错。如果公司要追偿损失,那也只能找孙宇,因为是孙宇把香蕉处理掉的,糖果公司找到孙宇,孙宇则称自己是受陈洪所托,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公司没有理由要他赔偿损失。公司无奈便诉至法院。(本题15分)

问:(1)糖果公司是委托陈洪购进香蕉的,而陈洪则在中途未经公司同意委托孙宇将香蕉处理掉,陈洪是否已经超越了代理权?

(2)孙宇和陈洪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3)孙宇和公司之间存在法律关系吗?

(4)孙宇处理香蕉给其兄的行为有效吗?公司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物权与债权的区分不正确的是( )。

A.物权是对世权,债权是对人权B.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 C.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D.物权和债权都以物为客体 2.下列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

A.国有土地使用权 B.农地承包权 C.地役权 D.抵押权 3.根据物权人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物权可分为( )。

A.完全物权和不完全物权B.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C.主物权和从物权D.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4. 孙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后来孙某拒付洗衣费,则洗衣店可以 ( )。 A.将该西服据为已有 B.行使留置权 C.行使质押权 D.行使抵押权 5. 下列哪种情形,物权的追及效力受阻?( )。

A.某甲的手表被某乙所偷并交由不知情的某丙保管B.某甲的手表被某乙所偷并赠与不知情的某丙 C.某甲的手表被某乙所借并被其卖与不知情的某丙D.某甲的手表被某乙所偷并借给不知情的某丙 6. 某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某乙,双方约定该承租为物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根据契约自由原则,双方的约定有效

B.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由于承租权不属于物权,因此该租赁合同无效

C.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由于承租权不属于物权,因此甲与乙约定该承租权为物权的条款无效,该承租权不能发生物权的效力。但这并不影响租赁合同本身的效力

D.承租权虽不是物权,但已经物权化了,因此甲与乙的约定应为有效

7. 某甲将自己的房子卖给某乙,双方于5月1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自乙付清全部价款时,房子所有权转移给乙。5月5日乙向甲支付了第一笔房款,甲将房子的钥匙交付给乙。5月10日乙向甲支付了剩余的房款。5月15日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请问乙什么时候取得该房所有权?( )。 A.5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时 B.5月5日甲将房子的钥匙交付给乙时 C.5月10日乙向甲支付完剩余房款时 D.5月15日办理完过户登记时

8. 甲在其房屋上为乙设定抵押权,后乙购买了该房屋而取得所有权,则因所有权与抵押权同归于乙,乙的抵押权消灭。物权的这种消灭原因是( )。

A.混同 B.抛弃 C.权利存在期间届满 D.主权利消灭 9. 下列属于意定之债的是( )。

A.侵权损害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合同之债 10. 合伙关系中,合伙对第三人负有债务时,( )。

A. 各合伙人对外负连带之债,对内是按份之债B.各合伙人对外是按份之债,对内是连带之债 C. 对外.对内承担何种责任由合伙章程规定 D. 对外.对内均承担连带之债 11.下列行为中,可以作为债权人撤销权标的的是( )。 A.债务人某甲在其父死亡后,拒绝接受继承的行为

B.债务人某乙在不能清偿对债权人所负债务时,将其机器设备无 偿赠送给与其有同类业务的兄长 C.债务人某丙捡到他人的钱包又将其返还给他人,并且拒绝他人给付他的酬金的行为 D.债务人某丁自己本身就比较贫困,却还收养了一个孤儿的行为有可能害及债权

12.王某8岁的儿子小强很淘气,一天小强在路边玩耍时,有人用三轮车载了一块玻璃镜从他身边经过,王某的邻居张某(25岁)对小强说:“你敢砸碎那块镜,我给你买冰棍吃。”小强听完这话便拿起一块石头砸了过去,结果使那块价值500多元的玻璃镜被砸碎。对此损失应由 ( )。 A.王某承担 B.小强承担 C.张某承担 D.王某和张某共同承担

13.甲将一只走失山羊带回家中饲养。两月后以40元卖给乙。在回家路上,羊主人丙认出,向乙索还,二人争执不下,告到法院。根据法律规定,( )。 A.山羊归丙,甲退乙40元钱;丙付给甲两月饲养山羊费用 B.山羊归丙,丙付40元钱给乙 C.乙将山羊退还甲,丙索还40元

D.乙将山羊退还甲,丙索还40元,甲给丙40元

14.陈宅不慎失火,幼子被困于室内,其父陈某从院内铁丝上揭取邻家晾晒的毛毯浸湿后冲入屋内救出孩子,毛毯被烧坏。邻居要求赔偿损失100元,陈某以紧急避险为由拒赔。邻居起诉,法院应( )。 A.判决陈某赔偿100元B.驳回邻居请求C.判决陈某和邻居各承担50元D.判决陈某赔偿50元

15.依照《担保法》,在同一保证合同中,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对保证金额未作约定时,保证人对保证债务( )。

A.承担按份保证责任B.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C.平均承担保证责任D.承担按份保证责任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债权人甲在未告知债务人乙的情况下,将其对乙享有的2万元债权转让与第三人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 )。 A.有效B.可撤销C.无效D.效力未定

17.一般侵权责任主要适用何种责任原则:( )。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严格责任D.推定过错

18.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20万元的水泥,并交定金4万元,约定年初提货,后甲建筑任务下马,逾期未提货,并要求返还定金,诉至法院,法院应如何判决? ( )。

A.乙返还甲4万元B.乙返还甲8万C.甲无权要求返还D.乙返还甲4万元,由甲支付违约金和损失费 19.甲有三子乙.丙.丁,各自独立生活,其中乙.丙与甲同城生活,丁在海外工作。乙经常上门看

望.照顾甲的晚年生活,丙既不上门,也不支付赡养费。甲生前已有遗嘱,明确其遗产房屋一套给乙,另有存款50万元由三子均分。乙认为对自己不公平,在分割遗产时改为自己得30万元,另20万元由丙.丁均分。对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 A.依照甲的遗嘱执行 B.乙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

C.丙能尽而不尽扶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D.丁未尽扶养义务,适当少分遗产

20.精神病患者甲在妻子的陪同下外出散步,由于顽童乙的挑逗,受刺激发作追赶乙。甲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甲将乙打伤。乙的治疗费应( )。

A.由甲妻和乙的父母共同担负B.由甲妻负担C.由乙负担D.由乙的父母负担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财产可作为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客体的有( )。

A.房屋 B.土地 C.矿藏 D.林木

2.王某将轿车抵押给张某,并进行登记,王某又将轿车质押给孙某,孙某在使用中不慎将车擦伤,送去

修理,因为没有付修理费,车子被修理厂留置。现各项债权已届清偿期,受偿顺序应如何安排( )。 A.某先于修理厂受偿B.修理厂先于张某受偿C.张某先于孙某受偿 D.孙某先于张某受偿 3.曹某将一套房屋借给代某居住,三年后,曹的儿子结婚急需住房,便多次要求代还

房,而代总是置之不理。经曹查看,在代居住期间,房屋已有多处损坏,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代某A.返还房屋 B.恢复原状C.赔偿损失 D.支付违约金

4.某甲将自己从某乙处偷来的桌子卖给某丙,某丙为了能更好地使用该桌子便用自己为某丁保管地油漆漆了该桌子。对此,下列各项判断不正确的是( )。

A.乙丧失桌子的所有权,丙取得油过漆之后的桌子的所有权,丁丧失油漆的所有权 B.乙丧失桌子的所有权,丙和丁共同享有油过漆之后的桌子的所有权 C.乙和丁共同享有油过漆之后的桌子的所有权,丙的损失应由甲赔偿

D.乙单独取得油过漆之后的桌子的所有权。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丁也可要求乙赔偿 5.甲的一头猪得了重病,甲害怕该猪得的是传染病,如果传染了别的猪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于是将该猪赶到野外抛弃。乙刚好经过时发现,便将该猪赶回自己家中,经过乙的精心喂养,该猪病愈且长得很快。几个月后,甲听说此事起后悔之意,向乙索要该猪,乙不给,双方发生争执。对于此案的判断,下列不正确的是( )。

A.甲无权请求乙返还该猪,但可以请求乙给与适当补偿

B.甲无权请求乙返还该猪,因为甲抛弃行为使其对该猪的所有权消灭,乙基于拾得而取得该猪的所有权 C.甲无权请求乙返还该猪,因为他的抛弃行为已使其所有权消灭,乙基于先占而取得该猪所有权 D.甲无权请求乙返还该猪,因为他的抛弃行为使得乙可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该猪的所有权

6.刘宁全家于2000年8月上旬出外旅游,其房屋上墙遭雨水冲击,有倒塌危险,邻居林某买材料。雇工人,将其土墙换为砖墙,花去材料费2000元,人工资500元,林某在管理活动中受伤,花去医药费300元。刘返家后,应向林某支付 ( )。

A.材料费2000元 B.人工费500元C.医药费300元 D.给予林某的报酬

7.对被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 ( )。

A.婚生子女 B.非婚生子女C.养子女和继子女 D.侄子女 8.遗赠抚养协议是 ( )。

A.双务法律行为 B.有偿法律行为C.纯属生前行为 D.要式行为 9.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 )。

A须有违法行为B须有损害事实C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须有因果关系D行为人须有过错

10.彩虹印染厂和光明制漆厂向同一鱼塘排放未经治理的废水,造成塘内的鱼大量死亡,约有5万元损失,承包人袁某向法院起诉,可要求 ( )。

A.彩虹厂和光明厂停止侵害 B.两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两厂按排放量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D.任何一个厂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11.下列主体中,可以充当保证人的有( )。

A.30岁的张某B.某IT企业,中国法人C.某公安局D.某希望小学

1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侵权之诉中,被告可以用下列哪些事由进行抗辩?( )。 A.不可抗力B.意外事件C.受害人故意D.正当防卫

13.下列哪些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

A.某运输公司承运一批货物,运至目的地后发现收货人不明无法交货

B.债务人甲曾向乙借款,期限届满甲还钱时乙出国求学近两年都不能回国

C.陈某与王某本是好友,并借有王某1万元钱,后两人生隙成仇,陈某再不愿见王某,更不愿将借款当面交予王某

D.甲与乙仓储公司签有仓储合同,存储期届满时,甲仍不提取仓储物,乙数次告知甲在合理期限内提取,甲仍未提取

14.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有( )。 A.实物分割B.变价分割C.保持共有D.补偿分割

15.下列情况中不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有( )。 A.为追捕逃犯而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的照片

B.为了寻找不知去向的人而在报上刊登的寻人启事中使用其照片

C.为报道某一事件新闻而将一部分人摄入照片D.将别人的照片倒挂在厕所中 三.论述题(本大题共 1 小题,共30 分) 材料:

四川省泸州市某公司职工黄永彬和蒋伦芳1963年结婚,但是妻子蒋一直没有生育,后来只得抱养了一个儿子。由此原因给家庭笼罩上了一层阴影。1994年,黄永彬认识了一个名叫张学英的女子,并且在与张认识后的第二年同居。黄的妻子蒋发现这一事实以后,进行劝告但是无效。1996年底,黄永彬和张学英租房公开同居,以“夫妻”名义生活,依靠黄的工资(退休金)及奖金生活,并曾经共同经营。

2001年2月,黄到医院检查,确认自己已经是晚期肝癌。在黄即将离开人世的这段日子里,张学英面对旁人的嘲讽,以妻子的身份守候在黄的病床边。黄永彬在2001年4月18日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学英一人所有。我去世后骨灰盒由张学英负责安葬。”4月20日黄的这份遗嘱在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得到公证。4月22日,黄去世,张根据遗嘱向蒋索要财产和骨灰盒,但遭到蒋的拒绝。

张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判令被告蒋伦芳按遗嘱履行,同时对遗产申请诉前保全。

从5月17日起,法院经过4次开庭之后(其间曾一度中止,2001年7月13日,纳溪区司法局对该公证遗嘱的“遗赠抚恤金”部分予以撤销,依然维持了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中属于黄永彬部分的公证。此后审理恢复),于10月11日纳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为:尽管继承法中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而且本案中的遗赠也是真实的,但是黄永彬将遗产赠送给“第三者”的这种民事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法院驳回原告张学英的诉讼请求。

纳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继承法.婚姻法这些特别法的规定都不能离开民法通则的指导思想。执法机关.审判机关不能机械地引用法律,而应该在充分领会立法本意的前提下运用法律。在判决本案时,我们直接引用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而没有机械地引用继承法的规定,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我们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支持了原告张学英的诉讼主张,那么也就滋长了‘第三者’.‘包二奶’等不良社会风气,而违背了法律要体现的公平.公正的精神。” 请根据上述材料写作一篇命题小论文

要求:1.运用掌握的民法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600—800字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2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分)

1.张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牛。张某遂将此牛放在自己的牛群里一起放养。几天后该牛失足掉到山谷里摔死了。张某卖牛得款1200元。张某卖完牛肉就与邻居王某说,其暂时代为保管卖牛肉款。但回家后张某改变主张,用卖牛所得钱款为自己的妻子购买了一条项链。但失主李某终于找到了张某,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张某先分辩牛是自己的,后又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捡的,是牛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返还。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1200元。

问:(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3分

(2)张某用卖牛所得钱款为自己的妻子购买项链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4分 (3)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支持?3分

2.甲因腹部剧痛住进S医院,经确诊为阑尾炎,由乙医生实施手术。甲手术后,一直发烧不退,身体严重不适,经W医院CT透视发现体内有异物,于是在W医院再次开刀手术,取出了上次手术遗留下的纱布,甲为第二次手术花去3000元。甲遂向S医院请求赔偿,S医院以手术前甲已在手术书上签字,同意对于“任何责任事故,医院均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赔偿。 问:(1)甲应向谁要求赔偿?3分

(2)甲在手术前在手术书上的签字,是否可看作受害人同意的行为,免除S医院的赔偿责任?4分 (3)如果S医院进行了赔偿可否向乙医生进行追偿?3分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双务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 ) A.都是权利主体B.都是义务主体

C.一方是权利主体,一方是义务主体D.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

2.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 A.人身权B.所有权C.知识产权D.债权 3.甲欠乙1万元,现甲偿还了5000,甲乙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则因甲的清偿行为而( ) A.发生B.变更C.消灭D.绝对发生 二、多项选择题

1.债权属于( )A.财产权B.请求权C.主权利D.相对权 2.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为( )

A.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B.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 C.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D.须事后立即请求国家保护 3.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

A.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B.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权利为目的C.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D.民事责任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D 2.D 3.B二、多项选择题1.ABD 2.ABCD 3.ABCD 三、简答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哪些?

参考答案: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条件,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享受权利的一方主体为权利主体,负担义务的一方主体为义务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是民事主体。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的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2.权利行使应遵循哪两项主要原则?

参考答案: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原则:第一,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第二,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四、案例分析题

1.甲向乙购买某古董车,价金若干。试问:

(1)甲与乙因订立某古董车的买卖契约,而发生债的关系。

(2)债的关系指个别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乙(出卖人)得向甲(买受人)请求受领汽车及支付价金;甲得向乙请求支付其物,并转移其所有权。

(3)甲可以将对乙的债权让与丙,不必经乙的同意;甲可以使丁承担其对乙支付价金的义务,但因涉及乙的债权,须经乙的承认,才对乙发生效力。此外,甲也可以将其买卖契约上的权利与义务概括由戊承受,这称为债权债务的概括承担,因涉及债务的承担,须经乙的承认,始生效力。该古董车具有缺陷时,甲得解除契约,这一权利称为形成权。 一、单项选择题

1.在没有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和习惯可依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依照( )裁判民事案件。 A.法理B.党的政策C.外国法律D.合同

2.原告起诉被告未经其许可而使用肖像,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停止使用。若从法律条文的文义上理解,非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不在须经本人同意之列。但从该条规范的立法目的看,该条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权,从保护自然人肖像权上说,未经本人同意,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得使用他人的肖像,除非为了公益目的。因此,被告应停止使用原告的肖像。这种解释就属于( )。 A.学理解释B.限缩解释C.扩张解释D.立法解释

3.对财产法律关系可以适用( )等原则,而对人身法律关系则不适用此类原则。 A.等价有偿B.自愿C.平等D.诚信

4.民事行为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定为无效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 )。 A.一般有效B.仍然有效C.另行签定协议后有效D.修改.补充后有效

5.甲欠乙1万元,现甲偿还了5000,甲乙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则因甲的清偿行为而( )。 A.发生B.变更C.消灭D.绝对发生

6.司机吴某要出差到山东,李某委托他代买一箱苹果,吴见当地苹果物美价廉,就多买了一箱。此行为 属( )的行为。

A.没有代理权B.有权代理C.滥用代理权D.超越代理权

7.母亲去世,有一儿一女,儿子要将母亲的遗产三间房给他人,已出嫁的女儿反对,儿子不听,立约出售了三间房,此合同属( )。

A.有效B.无效C.变更或撤销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8.遗嘱只要有立遗嘱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即为( )民事法律行为。 A.双方B.单方C.有偿D.无偿

9.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的成就的,视为条件( )。 A.未成就B.已成就C.可以成就D.不可以成就

10.某甲年满16岁时被招工进厂,月工资150余元。1年后,甲向别人借了3000元钱买了一台彩电,其母得知后以某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甲的行为无效,要求退货.退款。商店经理认为某甲有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应有效,不同意退货.退款。法院应判 A.某甲为无行为能力人,行为无效,商店应同意退货.并退回彩电款

B.某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甲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行为无效,商店应退货.退款。 C.某甲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行为有效,对甲母要求不予支持 D.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认定甲的行为有效

11.李某已下落不明6年多,李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人民法院应当( )。 A.立即宣告李某死亡B.驳回李妻的申请,因为李某未经宣告失踪

C.说服李妻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经2年后才能申请宣告死亡D.发出公告,满1年后宣告李某死亡 12.夫妻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

A.免除其监护义务B.取消其监护权C.有监护的义务但无监护的权利D.有监护权并有监护义务

13.1991年7月4日,田某过马路时被闯红灯的张某撞倒,当时并不觉得很厉害,只到医院上了一些膏药,张某支付了这些药费,并留下了地址.姓名。晚上田某觉得疼痛加剧,次日又到医院去看,医生经检查建议拍片,6日片子出来确诊为肋骨骨折,诉讼时效( )届满。

A.1992年7月4日B.1993年7月5日C.1992年7月6日D.1992年7月7日

14.下列单位中,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A.工会B.合作社 C.基金会D.法学会 15.关于法人的本质,主要有拟制说.否认说和( )三种学说。 A.实在说B.肯定说C.形式说D.财产说

16.张某于1995年2月1日晚被李某打成重伤。张某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的最后期限为( )。 A.1995年6月1日 B.1996年6月1日C.1997年2月1日D.1996年2月1日 17.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其遗产继承的开始时间是( )。

A.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时间B.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次日 C.人民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日期D.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日

18.下列机构中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 )。

A.某校对外合作部 B.某公司国际业务部 c.某居民委员会 D.某地政府驻京办事处 [ 19.下列情况中,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应由代理人承担责任的是( )。 A.委托代理人已经事先将转委托通知被代理人

B.因情况紧急未能通知被代理人,被代理人事后对转委托表示不同意的 C.委托代理人事先就转委托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

D.委托代理人事先未通知被代理人转委托,事后被代理人表示同意的 20.未成年人李芳的当然监护人是 ( )。

A.祖父母.外祖父母 B.兄.姐 C.父母 D.其他亲属.朋友

二.多项选择题

1.公平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

A.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B.在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应均衡 C.当事人合理的承担民事责任 D.法律地位的平等

2.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适用范围极广,主要表现在( )。

A.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诚实,不要弄虚作假,不欺诈,进行正当竞争 B.民事主体应善意行使权利,不要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方式来获取私利

C.民事主体应信守诺言,不擅自毁约,严格按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履行义务,兼顾各方利益

D.在当事人约定不明确或者订约后客观情形发生重大改变时,应依诚实信用的要求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自然事实,包括时间和状态( )。 A.人的出生B.死亡C.台风D.时间的经过

4.( )都属于支配权。A.物权B.人身权C.知识产权D.形成权 5.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包括( )。

A.显失公平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

C.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D.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6.意思表示不自由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A.受欺诈的意思表示B.受胁迫的意思表示C.危难中的意思表示D.虚伪的意思表示 7.依《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B.无权代理行为 C.无权处理行为D.债权人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

8.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宣告死亡( )。

A.一般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 B.不能证明该公民死亡的

C.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 D法院公告满1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公告满3个月 9.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 )。 A.用个人财产出资的,以个人投入的财产承担B.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C.用家庭共用财产投资,以家庭公有财产清偿

D.其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10.下列关于法人民事责任的判断正确的是 ( )。

A.法人以其注册资本承担无限责任 B.出资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出资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D.法人以其实有资本承担无限责任

11.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 )等。 A.权利人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主张权利B.权利人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D.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

12.公司甲与工厂乙签订一份合同,在执行时,发现其主要条款(标的物的质量)有重大误解。双方当事人( )。

A.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B.都有权请求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C.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D.都必须先请求仲裁机关进行调解或者仲裁,然后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13.意思表示不自由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A.受欺诈的意思表示B.受胁迫的意思表示C.危难中的意思表示D.虚伪的意思表示 14.民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即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真实C.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D.经审批 15.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有 ( )。A.须有当事人 B.须有标的 C.意思表示真实 D.须符合法定形式

三.简答题

1.什么是民法的渊源,我国民法的渊源有哪些? 2.论述除斥期间的含义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四.论述题: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五.案例分析题 [案情简介]

原告陈秀琴系天津市解放前已故曲艺演员吉文贞(艺名“荷花女”)之母。吉文贞自幼随父学艺,15岁起在天津登台,有一定名气。1944年19岁时病故。被告魏锡林从1985年开始创作以吉文贞为原型.表现旧社会艺人苦难生活的小说。在创作期间魏锡林曾先后三次采访原告陈秀琴,并给吉文贞的弟弟写信了解吉文贞的生平及从艺情况,索要了吉文贞的照片,但未将写小说之事告诉原告及其家人。

被告魏锡林写完小说《荷花女》后,投稿于天津《今晚报》,该报于1987年4月至6月在其副刊上连载,每日刊登l篇,共计登载56篇,约11万字。小说在《今晚报》刊登不久,原告陈秀琴及其亲属即以小说内容及插图有损吉文贞名誉为由,先后两次到《今晚报》社要求停止刊登该小说,但均被报社以对读者负责为由予以拒绝。

经查,小说中确实虚构有不利于原告陈秀琴及其已故女儿吉文贞的情节,且使用了吉文贞的真实姓名并将原告称为陈氏。书中描写了吉文贞从17岁到19岁的两年间,先后与三人恋爱,并三次接受对方聘礼;其中一人已婚,吉文贞却愿作其妾。小说还描写了古文贞先后到当时天津帮会头头.大恶霸袁某和刘某家唱堂会并被袁某和刘某侮辱。小说最后影射吉文贞系患性病打错针致死。同时,小说还描写了原告陈秀琴同意女儿为他人作妾并收受他人聘礼。

原告陈秀琴在小说《荷花女》发表后,精神受到刺激,造成医疗费等实际损失404.58元,原告后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诉讼。

在审理中,被告魏锡林辩称:《荷花女》为小说体裁,作者有权虚构。创作小说的目的,是通过对荷花女悲惨命运的描写,使读者热爱新社会,痛恨旧社会。小说并未损害荷花女的形象,而是美化抬高了她的形象,故不构成侵权。吉文贞本人已故,原告陈秀琴与本案无直接关系,无权起诉。并反诉:由于原告起诉造成被告名誉的损害及经济损失,要求原告陈秀琴为其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被告《今晚报》社辩称:报社对小说不负有核实内容是否真实的义务。如该小说构成侵权,按“文责自负”原则,应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吉文贞早已死亡,保护死人名誉权没有法律依据。 [审理]

此案由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审级:二审。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侵害原告陈秀琴名誉权的行为成立。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死亡后,亦不能例外。不保护已死亡公民的名誉权,就不能对公民生前的名誉进行有效的保护。小说虽允许虚构,但使用公民真实姓名为小说人物,不顾其人格尊严,随意进行虚构,则是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该小说虚构原告母女有关道德品质.社会作风等情节,贬低了死者吉文贞的人格,损害了吉文贞的名誉,也必然不同程度地损害其在世亲属的名誉。同时,小说对原告陈秀琴的描写,也使其名誉受到损害,并导致其在经济上受到一定损失。被告《今晚报》社在原告陈秀琴要求其停载的情况下仍继续连载,使吉文贞及原告陈秀琴的名誉在更大范围内受到损害。《今晚报》社的行为已侵害了吉文贞及原告陈秀琴的名誉权。亦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陈秀琴系已故吉文贞之母,在其女儿及本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有权提起诉讼,请求保护。两被告提出不应保护死者名誉及原告无诉权的主张,显然缺乏根据,本院不予支持。小说连载中的插图.题图无明显侵权情况,对原告主张插图侵权,本院不予支持。被告魏锡林反诉原告侵害其名誉没有根据,本院予以驳回。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9年6月21日作出如下判决:

1.被告魏锡林.《今晚报》社分别在《今晚报》上连续三天刊登道歉声明,为吉文贞.原告陈秀琴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其道歉声明的内容及版面由法院审定。如拒绝执行,法院即在其他报刊上刊登为吉文贞.原告陈秀琴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公告,其费用由拒绝执行的人员负担。 2.被告魏锡林.《今晚报》社各赔偿原告陈秀琴400元。

3.被告魏锡林应停止侵害,其所著小说《荷花女》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付印.出版发行。 一审判决后,二被告不服,以原理由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靠,适用法律正确。在庭审调查和辩论结束后,上诉人魏锡林.《今晚报》社要求法庭调解;被上诉人陈秀琴亦表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97条的规定,法庭主持调解,在确认上诉人构成侵权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下,于1990年4月11日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为消除上诉人魏锡林所著小说《荷花女》的不良影响,由上诉人(今晚报)社负责将双方商定的由被上诉人陈秀琴所写介绍吉文贞生平真实情况的来信.魏锡林所写表示道歉的复信,在原载小说版面上刊登,并加上有道歉内容的编者按。

2.经济赔偿问题由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双方自行解决。

3.上诉人魏锡林原著小说《荷花女》不得以任何形式付印.出版发行。小说修改后,出版发行必须征询吉文贞有关亲属的意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对此类侵权行为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特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4月12日复函:“吉文贞(艺名“荷花女”)死后,其名誉权应依法保护,其母陈秀琴亦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回答问题]

1.被告侵害了原告何种权利?2.死者能否享有权利?3.试评价最高院的复函? 一.单项选择题

1.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这是指( )。

A.物权的排他效力B.物权的优先效力C.物权的追及效力D.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

2.在同一标的物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的效力。但下列哪种情形属于例外?( )。

A.某甲以自己的房屋抵押给某乙,后甲又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某丙。在抵押权实现,乙的债权优先受偿 B.某甲以自己的电视机抵押给某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又以该电视机质押给某丙。在丙实现质权时,乙的债权优先受偿

C.某甲以自己的电视机抵押给某乙,后甲又以该电视机质押给某丙。在丙实现抵押权时,乙的债权优先受偿

D.某甲以自己的电视机抵押给某乙,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又以该电视机质押给某丙,在丙实现质权时,丙的债权优先受偿

3.某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某乙,后甲又将该房子抵押给某丙,其后又将该房子抵押给某丁,均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没按期归还丁的借款,丁欲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由于是丁行使抵押权,所以丁的抵押权应优先于丙的抵押权,但不得优于乙的租赁,因为乙成立在先 B.由于是丁行使抵押权,所以丁的抵押权应优先于丙的抵押权。此外丁的抵押权也应优先于乙的租赁权 C.虽然是丁行使抵押权,但由于丙的抵押权成立在先,所以丙的抵押权应优先于丁的抵押权。但丙和丁的的抵押权应都优先于乙的租赁

D.虽然是丁行使抵押权,但由于丙的抵押权成立在先,所以丙的抵押权应优先于丁的抵押权。又由于乙的抵押权先于丙的抵押权而成立,所以乙的抵押权应优先于丙的抵押权 4.下列哪一项不应属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

A.物权法定原则 B.一物一权原则C.公示.公信原则 D.禁止权利滥用

5.某甲以自己的房屋为某乙的债权设定抵押。请问甲行使的是所有权的哪种权能?( )。 A.占有权能 B.使用权能 C.收益权能 D.处分权能 6.下列关于动产善意取得中的善意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A.善意取得不仅要求受让人得为善意,也要求让与人得为善意

B.善意取得中得善意是指受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知道让与人无让与财产得权利 C.受让人是否为善意,应由主张受让人为非善意者负举证责任

D.受让人得善意以动产交付时为善意即可,动产交付后,受让人是否为善意,不影响善意取得得成立 7.有关拾得遗失物的说法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权 B.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拾得人应将其归还失主 C.拾得人归还拾得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失主偿还

D.如果拾得人不知失主的,应当将遗失物送交有关机关,经有关机关公告招领满一定期限后,仍无人认领的,则该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8.担保物因损毁灭失或公用征收而受有赔偿金或补偿金的,担保物权人得就该赔偿金或补偿金优先受清偿。这是因为( )。

A.担保物权具有变价受偿性B.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C.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D.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9.某甲向银行贷款,以自己所有的四间房屋作抵押,并办了相关手续。后因地震四间房屋倒塌两间,甲因倒塌两间房屋从保险公司获得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如果甲没有按时归还银行贷款,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银行对四间房屋的抵押权因两间房屋的倒塌而灭失,但可基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就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行使有限受偿权。

B.银行对四间房屋的抵押权因两间房屋的倒塌而灭失,此外,银行也无权就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行使优先受偿权

C.银行对四间房屋的抵押权不因两间房屋的倒塌而灭失,同时也可基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就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行使有限受偿权。

D.银行对四间房屋中没有倒塌的两间房屋的抵押权并不消灭,对倒塌的两间房屋的抵押权消灭,但可基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就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行使有限受偿权。

10.张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到期后张某没有还款。张某家除旧电视外没有值钱的东西,只有张某帮助王某做木工有3万元工钱,到期半年了都没拿回来。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 )。

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欠款3万元B.李某可以扣留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 C.李某可以请求张某或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工钱

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1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这种义务属于 A.给付义务B.附随义务C.先合同义务D.后合同义务

12.陈宅不慎失火,幼子被困于室内,其父陈某从院内铁丝上揭取邻家晾晒的毛毯浸湿后冲入屋内救出孩子,毛毯被烧坏。邻居要求赔偿损失100元,陈某以紧急避险为由拒赔。邻居起诉,法院应( )。 A.判决陈某赔偿100元B.驳回邻居请求C.判决陈某和邻居各承担50元D.判决陈某适当赔偿 13.同一债务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的责任形式为( )。 A.保证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B.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C.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协商确定承担责任份额 D.约定保证份额的承担按份责任,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14.下列何种情况下,保证人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

A.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主债务履行期届满6个月内,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的 B.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债权人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 C.一般保证约定了保证期间,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的 D.连带责任保证约定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的

15.我国现行法律上的继承,时指公民死亡时,其法定范围内的近亲属依法取得死者所遗留的( )的法律制度。

A.个人合法财产B.以个人名义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

C.个人合法财产D.以个人名义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 16.下列关于继承权丧失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继承权的丧失自法定事由发生之时其发生效力B.继承人杀害其父的,不影响其对其母的继承权 C.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D.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处分遗产属于无权处分,受让人应返还遗产

17甲买了一台打稻机,为避免邻人借用,将车轴上的固定键卸下,逢人来借用时就称机器坏了。一日,甲的好友乙来借,碍于情面,甲只好将机器借给他,但忘了将固定键装上。乙在适用时,滚筒飞出,将乙的儿子打伤。甲是否应对乙父子所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A.甲不应承担责任,因为他与乙是一种无偿的借用关系B.甲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否则有失公平 C.甲主观上有过错,应按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D.甲明知借用物有瑕疵而不加说明,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8某大学对严重违反校纪.非法同居的大学生甲.乙予以勒令退学处分,丙将处分决定以内部文件形式传达到校属有关单位。师生对此议论纷纷。对该大学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侵犯了甲.乙的隐私权B.侵犯了甲.乙的名誉权C.侵犯了甲.乙的受教育权 D.是行使教育管理权的正当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19.甲酒后驾车逆行,迎面开来一辆正常行使的小公共汽车,车上坐满乘客,小公共司机将甲的车向自己直冲过来,速度很快,无奈只得向旁边迅速打弯,不想旁边正有丙骑自行车路过,乙的车将丙撞倒,自行车报废,丙也受受伤,共损失500元,小公共上的乘客安然无恙。丙的损失应由( )承担。 A.丙自己 B.甲 C.乙 D.甲承担主要部分,乙及小公共的乘客给予丙适当补偿

20.甲雇乙.丙为其建房。某日,乙.丙砌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医药费1000元。该损失应由( )承担。A.甲 B.乙.丙 C.小孩母亲 D.甲.乙.丙负连带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所有权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所有权是自物权B.所有权是完全物权

C.当所有权上没有负担时,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当所有权上有负担时,则所有权也是不完全物权 D.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E.所有权也可以因多种原因而消灭,因此不能说所有权是无期物权 2.下列哪些情形,发生动产善意取得?

A.甲将其替乙保管的电视机卖给不知情的丙

B.甲将其替乙保管的电视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但双方只是约定以占有改定代替现实交付 C.甲将从乙处偷来的100元钱到商场购买一件上衣 D.甲将其在外拾到的一只羊卖给丙 E.甲将其替乙保管的电视机卖给丙,丙在用了一段时间后知道该电视机并非甲所有 3.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存续期间因土地用途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为( ) A.居住用地为70年 B.工业用地为50年

C.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40年 D.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某甲从某乙处偷来一张桌子,怕被别人认出,便用自己的油漆将该桌子漆了一遍后卖给不知情的丙。对于本案,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

A.甲通过将油漆与桌子附和的方式而取得桌子的所有权,从而甲也就有权将该桌子卖给丙,对于由此给乙造成的损失由甲赔偿

B.甲并没能通过将油漆与桌子附和的方式取得桌子的所有权,但丙仍能基于动产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桌子的所有权。对于由此给乙造成的损失应由甲赔偿

C.该桌子的所有权仍归乙,甲丧失油漆所有权,但可以要求乙进行补偿,同时甲应赔偿丙的损失

D. 该桌子的所有权仍归乙,甲不仅丧失油漆的所有权,而且也无权要求乙进行补偿,同时甲还得赔偿丙的损失

5.下列关于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附和是出于人为的原因还是自然的原因,是所有人的行为还是第三人的行为,是善意还是恶意以及行为人有无民事能力,对于附和的成立没有任何影响

B.动产须成为不动产的占有成分,非经损坏或变更其性质不能使其分离

C.动产与不动产附和后,即丧失了独立性,不再是物权的客体,原动产所有人也因此丧失了对该动产的所有权

D.动产与不动产附和后,由不动产所有人享受其实际利益,但由于这种利益的享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有正当的法律依据,故不构成不当得利,动产得原所有人也不得要求不动产所有人进行补偿 6.以下哪些财产作抵押,不经登记则抵押权不能设立( ) A.房子所有权B.土地使用权C.车辆D.建造中的房屋

7.某甲向乙借款经商,以自己的一架钢琴作抵押;双方签定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甲与某丙签订了质押合同,将该钢琴质押给丙,但丙认为钢琴放在自己家太占地,而且也不安全,因此决定仍由甲保管钢琴。后因甲无法归还对乙和丙的欠款,乙和丙决定行使抵押权和质权。对本案的判断下列各项不正确的是( )。

A.由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虽然2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乙仍不享有对钢琴的抵押权 B.由于质押合同无需办理登记手续,所以丙享有对钢琴的质权

C.即使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乙仍享有对钢琴的抵押权,但由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丙的质权应优先于某乙的抵押权

D.虽然签订了质押合同,但由于并没有实际占有该钢琴,所以丙对该钢琴并不享有质权 8.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的具体方式包括( )。

A.支付金钱 B.交付财物C.提供劳务 D.提交成果E不作为 9.下列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有( )。

A.某商场为吸引顾客,宣布在每月1日12-13时在该商场购物的顾客可以抽取幸运奖 B.某甲与孤儿院签订协议,收养了一个孤儿

C.某乙未经他人允许擅自把他人的肖像用在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袋上 D.某丙拾到某公司的价值100万元的支票一张,拒不返还

E.乙举家在外经商,其邻居家为防止乙房子被台风刮倒。未经乙同意而在台风来临前自己花钱对乙房子进行加固

10.甲被车撞伤,昏迷于路旁,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路过此地,打了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支出医疗费若干元。在救助过程中,乙的名贵衣服被血染脏,已不堪使用。则乙可以向甲主张哪些权利?A.出租车费用返欢请求权B.医疗费返还请求权C.衣服的损害赔偿请求权D.报酬请求权E.误工费请求权 11.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丁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期满后,甲无力还款,乙请求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代甲偿还了该20万元,这时,丙可以( )。

A.请求甲偿还该20万元债务B.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请求偿还 C.请求丁偿还其应承担的10万元债务

D.可以请求丁偿还其应承担的10万元,丙可同时请求甲偿还10万元E.请求丁偿还20万元债务

12.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转化为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条件为( )。

A.被继承人死亡B.被继承人留有遗产C.继承人未放弃继承权D.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

13.某工厂工人李某外出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李某冒用同厂工人王某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分,后公安机关通告该工厂,给工厂工人纷纷议论王某嫖娼的事情。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何种权利?( )。

A.名誉权B.姓名权C.荣誉权D.名称权E.肖像权

14.关于遗产份额的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一律应当均等

B.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

C.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D.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15.歌手甲前往某地参加歌手大奖赛,不幸被乙驾车撞伤住院,出院后比赛已经结束。甲曾多次参加此类比赛且多次获奖,先甲要求乙赔偿损失。他的那些请求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

A.医药费B.住院费C.大奖赛参赛费D.可能获得的大奖赛奖金E.被撞伤后打车去医院的交通费 三.论述题 :1、试比较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的异同。2、 论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 四.案例分析题

本题目分为“事实材料”.“提示”和“要求”三部分,请根据“要求”部分作答。 〖事实材料〗

1.霍男与郭女(合称为甲)为了结婚,做了这样一些准备:

一.2002年2月,与乙(开发商)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成立后30日内甲付清全部房款,2003年5月30日前乙交房给甲。合同订立后,甲将全部房款交付给乙。

二.准备去香港.新加坡旅游结婚,春节一过就找了一家旅行社丙,付了款订了合同,定好3月初成行。 三.去旅游前,在元大都饭店订了十桌酒席,准备在四月底宴请亲朋好友。 结果是:

一.3月份,这对新婚夫妇到了香港.新加坡,发现当地正在闹“非典”,街上到处都是戴口罩的人,他们也不敢乱走,游得很扫兴,游客纷纷指责旅行社事先不告知。旅行社回答,我们是出发前刚知道的,飞机都订了,怎么办?

二.2003年5月30日,乙书面通知甲,受“非典”影响,四月中旬房屋装修工程就处于半停工状态,故不得不延期交房。甲要求乙按时交房,说是结婚用的,否则要求乙赔偿损失。

三.四月底,请亲朋好友喝喜酒,届时元大都饭店却以“市政府通知,‘五一’期间为防非典,本店禁止营业”为由,拒绝为乙提供饮食服务。

四.霍男与郭女旅游回来后,发烧不退,被作为“疑似”病例,隔离观察,病假若干天。旅行社有没有赔偿责任?

五.如果霍男与郭女在被隔离观察期间,在医院染上“非典”,医院是否应予以赔偿?

〖提示〗

1.《合同法》没有规定旅游合同,如何认定甲与乙旅游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2.旅游出发前,丙是否有义务告知旅客,旅游地发生非典的情况?为什么? 3.乙延期交房是否须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4.元大都饭店是否须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5.非典医疗背景:是免费医疗的。 〖要求〗

在上述事实材料中,请你站在甲方(霍男和郭女)的立场,根据民法理论和现行立法为其出具一份法律对策书,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字数不得超过2000字。

2.王某因病于1998年5月3日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死亡。其遗留有房屋12间,存款4万元,住院治疗尚欠医疗费1万元。继承人有其妻甲.其子乙.其女丙。在处理遗产时,甲出示一份王某的遗嘱,写着甲继承房屋6间,乙.丙各继承房屋3间。遗嘱系王某住院期间制作,由甲代书,王某按手印,并有甲及值班医生的见证。经查证,代书遗嘱是真实的。再分配遗产之前,乙因交通事故死亡,留有一子丁及其妻戊。王某生前写给其侄子己一封信,提到准备死后留给他2万元做结婚礼金。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答:首先,王某的代书遗嘱是无效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继承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本案中的代书遗嘱代书人及见证人有王某的妻子甲,甲是法定继承人同时又是该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与遗嘱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其见证没有法律效力,该代书遗嘱无效。

王某通过信件表示遗赠给己,也是无效的。因为自书遗嘱应当是遗嘱人关于其死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应是正式制作的文书,当然不一定要表明遗嘱字样。因而,本案中将2万元遗赠给己的信件不能被认定为有效遗嘱。

所以,本案中王某的所有财产均应依照法定继承办理。

乙在分割遗产之前死亡,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根据转继承承受其应当获得的遗产份额。戊.己应当参加继承。

王某所前1万元医疗费属于遗产债务,应以遗产进行清偿。方案是先清偿1万元医疗费,再分配遗产;或者分配遗产并分割该债务由各继承人分担。按照本案的情况,第一种方案比较简便,并可以免去各当事人后来发生纠纷的可能。

综合以上情况,本案的处理步骤应当是:首先,清偿遗产债务,王某的所有遗产在清偿债务之后尚余房间12间,存款3万元。第二,由法定继承人甲.乙.丙均分,各得房屋4间,存款1万元。第三,根据转继承,戊.己应承受乙应继承的份额,二人均分,各得房屋2间及存款5000元。

第四章自然人 一、单项选择题

1.张某患神经病久治不愈,其妻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由()为其监护人代理诉讼。 A.张父,80岁,退休教师 B.张之长子,24岁,在日本留学

C.张之次女,20岁,大学生,在外地上学 D.张之弟,40岁,工人 2.夫妻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

A.免除其监护义务B.取消其监护权C.有监护的义务但无监护的权利D.有监护权并有监护义务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而进行的民事活动,在不影响他人的利益又不损害自己权益的情况下,可以( )

A.认定部分有效B.认定无效C.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撤销D.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有效 二、多项选择题

1.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 )

A.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B.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C.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D.本人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须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在我国的民法中,监护制度适用于( )

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B.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C.精神病人D.禁治产人 3.公民被宣告失踪后( )

A.其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B.其财产由继承人继承C.婚姻关系自然消灭D.债权债务由代管人清理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D 2.D 3.D 二、多项选择题1.BCD 2.BC 3.BD

三、简答题: 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参考答案:(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必须先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依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1. 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的人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1.下落不明满4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但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确实不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间届满,失踪人仍未出现的,人民法院即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四、案例分析

小刚今年17周岁,在一家电器公司上班,月收入200元。在一天骑自行车上班的途中,小刚因忙于赶路,不慎将迎面走来的某中学的学生赵飞撞倒。与赵飞同行的夏阳(15周岁)见自己的同学被撞倒在地,上前不由分说朝小刚的头上猛击两拳,小刚当即被打昏。经医生诊断,小刚为轻微脑震荡,小刚住院半月后,初步恢复。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住院费600元。赵飞左脚踝被撞成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两个月,共花去住院费、医疗费1300元。

赵飞的父母要小刚负责赔偿1300元的医疗费用,小刚则以自己尚未成年,且自己也因此被打为由,拒绝赔偿。赵飞的父母便找到小刚的父母,说小刚还未成年,他的父母还负有监护责任,儿子不赔,父母就应负责赔偿。小刚的父母则认为自己孩子不是故意撞人却挨打,自己孩子的医药费倒是要先与对方论个清楚。赵飞的父母说小刚不是赵飞打的,要赔也该找夏阳,不该找赵飞。双方争执不下,最后诉至法院。 问:(1)赵飞的医疗费用应由谁赔偿?(2)小刚的医疗费用应由谁赔偿? 参考答案:

本案中小刚手伤是因夏阳的侵权所制。夏阳不由分说随便伤人,对因此而给小刚造成的伤害,夏阳的监护人应负责赔偿。因为夏阳才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由其监护人来承担民事责任。基于以上的分析,小刚骑车不慎撞人,对于其侵权致损是否也应有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来负责赔偿呢?这种理解,也即赵飞父母的说法是无法律根据的。《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民法关于劳动成年制的规定。《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2条指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够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刚已参加工作,而且年满17周岁,其月工资200元饿足以维持一般生活水平,所以完全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之所以规定劳动成年制,是因为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如若有了固定的劳动收入并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就表明他们已经亲自进行了许多正常的经济活动,事实上已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了。因而法律为了保护他们的民事权利和他人的民事权利,维护这些公民所进行的正常的民事活动,就把他们“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以自己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小刚既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应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同理,他的父

E.甲应自己承担部分损失

2.农民甲承包的鱼塘上游新建立一个造纸厂。造纸厂排出废水后,鱼塘中的鱼大量死亡。甲如果要求造纸厂赔偿其损失,应对那些情况进行举证?(ABE)

A.造纸厂排放了废水B.甲的鱼死亡C.造纸厂排放废水有过错 D.造纸厂排放的废水超标E.造纸厂排放废水是造成鱼死亡的原因

3.甲在火车上购买啤酒饮用,啤酒瓶爆炸,将邻座的乙炸伤,乙应向(BC)赔偿。 A.甲B.啤酒销售者C.啤酒制造者D.铁路客运公司E.乙自己承担责任

4.某学校挖设电缆沟,未设安全装置,甲、乙两儿童打闹没注意,甲推乙,致使乙跌入沟中受伤,花掉医药费3000元,乙的损失由谁负责?(CD)

A.甲B.乙和乙的监护人C.某学校D.甲的监护人E.受雇于该学校,进行挖沟的民工

5.甲厂违章架设四根电线通过张某屋顶,张某发现后提出反对,要求甲厂拆除。厂方说是临时生产急需,明确表示半月后一定拆除,张某表示谅解。第10天,大风刮断一根电线,碰到别的电线上发生短路,发出火花,引起张家失火,损失2000元。张向甲厂索赔。厂方拒绝,理由是张已同意15天后拆除,现15天未满;且电线是大风刮断的,工厂无过错。张向法院起诉。对本案,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BDE) A.因张某同意甲厂架设电线,甲厂又无过错,故张某应自行承担失火造成的损失

B.因张某同意甲厂架设电线,甲厂又无过错,故张某与甲厂应共同分担失火造成的损失 C.因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故甲厂应承担失火给张某造成的损失

D.因张某的同意,应免除甲厂的赔偿责任E.因张某同意甲厂架设电线,应减轻甲厂的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A 3.D二、多项选择题1.ABC 2.ABE 3.BC 4.CD 5.ABDE 三.简答

1.简述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

参考答案: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产品有缺陷;损害是由产品缺陷所致

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未将产品投入流通;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品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2.简述工作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

参考答案:工作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存在建筑物或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毁的事实;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毁造成他人损害。工作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一般来说,第三人的过错只是在构成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和充分原因时,工作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方可对抗受害人的请求)

3.简述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责任承担。

参考答案: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承担,由监护人承担。如果监护人有独立财产,应从其独立财产中优先支付,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监护人急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未成年人以及在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病人致人损害时,上述单位若不能证明其尽了监护职责,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时,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该监护人应承担,除非另有约定,但是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面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有困难的,可以责令位于其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责任 四.案例分析

1.某幼儿园学生李某在玩耍时点燃了同学张某的衣服,张某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后,将火扑灭并送回家中。经查,该班教师王某当时因家中有事外出,班中无人照看。张某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万元。 (1)张某的损失应由( )

A.李某自己承担B.李某的父母承担C.幼儿园承担D.李某的父母和幼儿园共同承担 (2)幼儿园应否承担民事责任?( )

A.应该承担,因其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B.应该承担,其应承担公平责任 C.不应该承担,因其与该事故无关D.不应该承担,应由王某承担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B.王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法院直接追究王某的赔偿责任D.应有幼儿园追究王某的赔偿责任 E.张某应直接以王某为被告提起赔偿责任

(4)本案中,最终应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A.李某的父母B.幼儿园C.王某D.李某E.以上都不对 (5)如李某还烧毁了教室的设备,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幼儿园自己承担全部损失B.李某的父母C.王某D.李某 参考答案:1.答:(1)D(2)A(3)AD(4)ABC(5)B

2.某日中午,甲与家人在农田里干活时,因口渴,即到附近鱼塘边数与乙的龙眼树上偷摘了龙眼,除了自己吃外,还分给在附近干农活的丙和其他9个人吃。后来,吃了龙眼的10人均觉得身体不适,被送到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甲胺磷中毒。原来,四天前,乙为了杀虫,在龙眼树上喷洒了甲胺磷农药,以喷洒农药后,未设置防护栏和出示告示。甲偷摘的龙眼正是这些喷洒了此种农药的树上的。根据《广州市农药

使用管理规定》,甲胺磷属于高毒农药,禁止在水果上使用。后丙治愈出院,用去医药费243元。丙遂以乙违反《广州市农药使用管理规定》为由,向广州省花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等损失498元(另外9人均另案起诉)

对于本案中原告的损失应有谁承担的问题,法院形成了不同的见解:

(1)有人主张,应由原告自己承担,被告没有给原告有毒的龙眼吃,没有过错.

(2)有人主张,应由原告和甲共同承担,因为甲偷来有毒的龙眼给原告吃,原告明知该龙眼是偷来的却食用中毒,自己也有过错。

(3)应由原告、甲、被告共同承担,因为被告向龙眼喷洒农药又未设置防护栏和出示告示是有过错的,甲偷摘龙眼系违法行为并将龙眼分给原告是有过错的,原告明知龙眼是偷来的而使用,自己也有过错。在该共同过错中,甲有主要过错。

(4)应由被告承担,理由是被告向龙眼喷洒农药对环境构成高度危险,应根据无过错原则承担民事责任,甲和原告吃被告的龙眼属于对被告财产权的侵犯,属于另一法律关系。 如果你是审理该案的法官,应如何判决? 参考答案:答:采用第(4)种见解。

第四节侵权损害赔偿及抗辩事由一.单项选择题

1.精神病患者甲在妻子的陪同下外出散步,由于顽童乙的挑逗,受刺激发作追赶乙。甲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甲将乙打伤。乙的治疗费应( )

A.由甲妻和乙的父母共同担负B.由甲妻负担C.由乙负担D.由乙的父母负担

2.甲的房子不慎失火,幼子被困在房内。甲从院内铁丝上取下邻居晾晒的被子浸湿后冲入火中救出孩子,被子被烧坏。邻居要求赔偿损失150元,甲以紧急避险为由拒赔。邻居起诉,法院应( ) A.判决甲赔偿150元B.驳回原告请求

C.判决甲和原告各承担75元D.判决甲承担60%,原告承担40%

3.甲酒后驾车逆行,迎面开来一辆正常行使的小公共汽车,车上坐满乘客,小公共司机将甲的车向自己直冲过来,速度很快,无奈只得向旁边迅速打弯,不想旁边正有丙骑自行车路过,乙的车将丙撞倒,自行车报废,丙也受受伤,共损失500元,小公共上的乘客安然无恙。丙的损失应由( )承担。 A.丙自己B.甲C.乙D.甲承担主要部分,乙及小公共的乘客给予丙适当补偿

4.某广告公司侵害张某的肖像权。侵权人除应当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外,其非法所得应如何处理?( ) A.全部退还给张某B.部分退还给张某C.予以追缴D.部分收缴、部分退还给张某

5.甲雇用乙为其火锅店帮工。乙在端送热茶时不慎烫伤在店中玩耍的邻家小孩丙。小孩父母诉诸法院要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乙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乙是直接致害人B.由甲、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乙与小孩父母共同承担,因为乙是直接致害人,小孩父母未尽监护职责 D.由甲与小孩父母共同承担,因为甲是雇主,同时小孩父母未尽监护职责 二.多项选择题

1.歌手甲前往某地参加歌手大奖赛,不幸被乙驾车撞伤住院,出院后比赛已经结束。甲曾多次参加此类比赛且多次获奖,现甲要求乙赔偿损失。他的那些请求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

A.医药费B.住院费C.大奖赛参赛费D.可能获得的大奖赛奖金E.被撞伤后打车去医院的交通费

2.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哪些人身权受到侵犯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

A.姓名权、名称权B.肖像权C.生命权D.名誉权E.荣誉权

3.甲由于遭到乙的不法侵害导致右手截肢,并且失去工作。乙应对下列哪些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 A.医院治疗费、住院费10000元B.护理费3000元C.安装假肢费50000元 D.计算生活补助费30000元E.治病期间的交通费600元

4.张甲,60岁,午夜,有一独子张乙。张乙娶妻李丙,育有一子张丁,6岁。某日,张乙外出被王某驾车撞伤致死。下列费用中,哪些应由王某赔偿?( )

A.张乙的丧葬费1000元B.张甲的赡养费用C.李丙的扶养费用 D.张丁的抚养费用E.抢救张乙所花费的医疗费

5.甲教唆并帮助乙实施了对丙的侵害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D)

A.若乙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甲、乙作为共同侵权人,应对丙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B.若乙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甲、乙作为共同侵权人,应对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若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丙的损害甲承担责任,乙的监护人有过错的承担按份责任

D.若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甲是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乙的监护人有过错的承担按份责任 E.若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甲与乙的监护人应对丙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A 2.A 3.D 4.C 5.D

二.多项选择题1.ABCE 2.ABDE 3.ABCDE 4.ABDE 5.BCD 案例分析

1.甲因腹部剧痛住进S医院,经确诊为阑尾炎,由乙医生实施手术。甲手术后,一直发烧不退,身体严重不适,经W医院CT透视发现体内有异物,于是在W医院再次开刀手术,取出了上次手术遗留下的纱布,甲为第二次手术花去3000元。甲遂向S医院请求赔偿,S医院以手术前甲已在手术书上签字,同意对于“任何责任事故,医院均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赔偿。 (1)甲应向谁要求赔偿?

答:甲应向S医院要求赔偿,直接造成甲身体损害的虽然是乙医生,但乙医生是S医院的员工,对于员工履行职务致人损害的行为,雇用方有赔偿义务。

(2)甲在手术前在手术书上的签字,是否可看作受害人同意的行为,免除S医院的赔偿责任?

答:甲在手术书上的签字不能成为S医院的免责理由。首先,乙医生施行手术中对甲造成的伤害不是意外事件,乙对损害的发生主观上有过错;其次,这种完全免除医院故意与重大过失的做法有违《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的公平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是受害人同意的行为。 (3)如果S医院进行了赔偿可否向乙医生进行追偿?

答:S医院在赔偿后可以向乙进行追偿。乙医生因为其重大过失给医院造成了损失,医院可以根据雇用关系要求乙对医院的损失进行赔偿。

2.1997年9月1日,甲和乙两家共用的烟窑要被拆除。上午,乙非常注意安全,每拆除一跟木头都用铁丝拴住慢慢放下,由丙在下面接着。下午,为了加快进度,乙就没有用绳子拴住木头,而直接将木头放下,但没有告知丙。在放下第一个木头时,丙认为有绳拴着,就没有注意。结果木头从上面掉下来将另一帮忙者丁砸死。

(1)乙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乙应承担侵权责任。乙的行为系侵权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损害事实、损害与行为间的因果关系、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2)甲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甲也应承担责任。烟窑是甲、乙两家共有的,依据《物权法》,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本案中,侵权行为是乙做出的,但乙与甲是烟窑的共同所有人,而且乙的侵权行为也是发生在处理共同事务的过程中,所以,甲也应承担责任。 (3)丙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丙不应当承担责任。丙对于事故的发生不能预见,也不应当预见,他主观上无过错。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其构成要件之一,所以丙不应该对损失负责。 (4)丁的亲属可以要求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答:丁的亲属可以要求的赔偿范围是死者丁的丧葬费和丁生前需要扶养的人的生活费。 (5)本案中的民事责任是何种责任?

答:甲和乙对丁的亲属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对于甲和乙的内部责任的分担,由于乙对于事故的发生过错较大,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的责任。

第十九章继承权 第一节继承权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我国继承法上的继承的是( )

A.老李的侄子依照老李的遗嘱,在其死亡时得到2万元

B.王大娘的丧偶儿媳孙丽经常来照顾她的生活,王大娘去世时将房子留给她 C.张君多年来一直抚养的孤寡老人老陈在张君因故死亡时分得1万元 D.老杨在遗嘱中将5万元留给早年因为生活困难而送给他人收养的儿子 2.下列人员能够继承老赵的遗产的是( ) A.其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单位 B.其侄子

C.对其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但已经再婚的丧偶儿媳 D.其在遗嘱中指定接受若干财产的失学儿童

3.甲因生活琐事与其父发生争执,其父怒而与其断绝父子关系,多次对家人表示甲无权继承自己的遗产,甲也声明自己不再继承其父的遗产。后甲父因疾病去世,未留下遗嘱。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父断绝父子关系与剥夺甲的继承权的行为是无效的,甲可以参加继承 B.甲已经明确放弃了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

C.父子关系断绝,甲已被排除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无权参加继承 D.以上说法均不对 4.下列关于继承的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无限继承中的继承人必须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权利和义务,

B.共同继承中实际参加继承的继承人应为多人,单独继承则只有一个继承人参加继承 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参加继承的,是本位继承

D.丧偶儿媳或者女婿参加继承的,是代替其已故配偶参加继承,故为代位继承

5.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的土地,在其死亡时由其继承人继续承包的,应当按照( )办理。 A.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C.承包合同D.乡规民约 二、多项选择题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转化为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条件为( )

A.被继承人死亡B。被继承人留有遗产C.继承人未放弃继承权D.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 2.我国继承法上的继承权平等原则主要表现为( ) A.继承权男女平等B.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C.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D.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相等 3.下列属于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的为( )

A.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B.继承权平等的原则C.养老育幼原则 D.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E. 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甲有三子乙、丙、丁,甲生前随长子乙生活,丙在外地工作,丁在海外定居。甲死,留有遗嘱,将房屋三间留给乙,存款10万元留给丙,一幅家传古画留给丁。下列情形不发生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果的为 A.乙曾欲杀害甲,但因情节较轻被免予起诉的B.丙为了独占所有遗产,将甲所立的遗嘱隐匿 C.乙生前曾虐待过被继承人D.乙想将古画据为己有,因而篡改遗嘱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C 3.B 4.A 5.C

二、多项选择题1.ABD 2.ABC 3.ABCDE 4.BCD

三、简答 1.简述继承的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其法定范围内的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或者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继承发生的原因具有特定性,即公民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继承的主体范围具有限定性,在主体性质上只能是公民,在主体范围上只能是死者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 继承的客体范围具有限定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国家或者集体的财产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法律后果具有权利变更性,公民的权利主体资格因死亡而消灭,其继承人接受遗产而成为新的权利主体。

第二节法定继承一、单项选择题

1.甲与乙的离婚判决于2001年3日宣判,判决书于2001年10月5日送达,甲于10月19日死亡,未留遗嘱。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乙的离婚判决已经生效,乙不能继承甲的遗产

B.甲、乙的离婚判决尚未生效,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

C.甲、乙的离婚判决尚未生效,但是考虑到两人的实际情况,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 D.甲、乙的离婚判决尚未生效,乙是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时考虑到两人的实际情况,应少分给乙适当的财产

2.下列情形中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甲、乙按照家乡的民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即开始同居并以夫妻相称 B.丙与其被他人合法收养的亲生儿子丁 C.继子女与其生父母 D.戊与其已经再婚的丧偶儿媳

3.下列情形中发生代位继承的是( )

A.甲、乙兄弟均有固定工作收入,甲先于其父死亡留有一子丙,甲对其父曾有过虐待行为 B.甲先于其父死亡,留有一养子乙,已成年

C.甲立下遗嘱,要留给其侄子乙5万元,乙不幸先于甲病故,留有一女丙 D.甲的法定继承人只有其姐乙,乙有一子丙,已先于甲死亡

4.甲有一儿子乙、一女儿丙,乙先于甲而死,有妻子丁、儿子戊、女儿己。后甲死亡,留有遗产12万元。对此应如何继承?( )

A.丙、丁、戊、己各得3万元B.丙、戊、己各得4万 C.丙独自继承12万D.丙得6万元,戊、己各得3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对被继承人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的有( )

A.有遗赠抚养协议,但是抚养人没有履行其抚养义务的B.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C.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D.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 2.我国继承法中的子女包括( )

A.婚生子女B.被领养人C.私生子D.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按照我国继承法,下列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A.夫妻双方已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B.法院已经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判决尚未生效 C.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举行婚礼 D.夫妻双方已经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C 3.A 4.D二、多项选择题1.ABCD 2.ACD 3.ABCD 三、简答

1.简述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参考答案: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即在何种情形下适用法定继承。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在适用顺序上后于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继承,也就是说,只有在不能适用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继承的时候,

才适用法定继承。依据继承法的2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简述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的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法定继承人得继承顺序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顺序是由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关系的亲疏程度、密切程度而直接规定的,不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的。(2)强行性。法律规定继承顺序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不同情况的继承人的继承利益。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之加以改变。(3)排他性。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只能依照法定的继承顺序依次参加继承,前一顺序的继承人总是排斥后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4)限定性。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只限定在法定继承中适用,立遗嘱人不受该继承顺序的限制。

3.简述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参考答案: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即在继承人直接继承之后,又转由其继承人参与继承。故而代位继承具有替补继承的性质,而转继承具有连续继承的性质。

(2)二者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在继承开始之前死亡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实际分割之前,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发生。

(3)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第三节遗嘱继承与遗赠一、单项选择题 1.遗嘱是一种( )

A.要式法律行为B.不要式法律行为C.有偿法律行为D.实践性法律行为

2.老李去世后,留有老伴儿、二子及一女。家人发现其生前所写的一份书面遗嘱,先说要将房屋三间留给小儿子,最后又说要将东面一间留给女儿,而其侄子证明老李曾对他说过要留给他一间房屋。对于这房屋三间,应如何处理?( )

A.应由其小儿子、女儿与其侄子各接受一间

B.其遗嘱中关于该三间房屋的处分无效,但是口头遗嘱有效,所以,其侄子应继承一间,其余两间依照法定继承办理

C.老李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房屋应由其小儿子与女儿继承

D.老李所立书面遗嘱无效,口头遗嘱亦无效,该宗房屋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中为其指定的遗产应由何人继承?( )

A.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B.该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C.该遗嘱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D.作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4.我国继承法规定的受遗赠人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期限是( )

A.自继承开始之日期2个月内B.自遗嘱执行人或者其他继承人通知受遗赠人之日起2个月内 C.自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的2个月内D.自遗嘱订立之日起2个月内

5.老孔去世前其弟媳已经怀孕,老孔在遗嘱中指定将遗产中的2万元留给未出世的孩子。孩子因患有先

天性心脏病,出生后一天即发生心力衰竭死亡。此时老孔的遗产尚未分割。对该2万元应如何处理?( ) A.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其出生后死亡,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B.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其出生后即死亡,应由老孔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C.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该遗赠无效,应由老孔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D.以上都不对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能够成为遗嘱继承人的有( )

A.领养的孩子并以父子相称B.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C.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D.有扶养关系的继父 2.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为( )

A.被继承人死亡B.被继承人立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C.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D.遗嘱人没有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

3.关于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为( )

A.遗嘱于立遗嘱人依法作出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之时即告成立 B.未成年人不能独立订立遗嘱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为之 C.遗嘱是一种单方、无偿的民事行为

D.遗嘱虽系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方可认定其为有效 4.下列不能够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为( )

母就不应再作为监护人而承担责任了。综上所述,赵飞的1300元的医治费用应由小刚自己负责赔偿。小刚的600元的医治费应由夏阳的父母负责赔偿 一.单项选择题

1.( )以权利为本位,以人格平等为基础,确立了“私法自治”.“私有财产神圣”和“过失责任”等基本原则。A.近代民法B.古代民法C.现代民法D.当代民法

2.在没有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和习惯可依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依照( )裁判民事案件。 A.法理B.党的政策C.外国法律D.合同

3.甲乙相互欠款,在还款期限已到时,任何一方可主张欠款相互充抵,当事人享有的这一抵销权即属于 A.请求权B.形成权C.抗辩权D.相对权

4.某大厦筹建处以大厦的名义与某贸易公司签定客房租赁合同,规定自开业时起出租12套客房给该公司。此合同因( )而无效。

A.内容违法B.超越经营范围C.行为人不合格D.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5.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A.肯定解除条件B.肯定延缓条件C.否定解除条件D.否定延缓条件

6.实践性法律行为,又称要物行为,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 )才能成立生效的法律行为。A.转移所有权B.实际交付标的物C.交付所有权证书D.登记

7.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经1一2名法定代理人同意而进行的民事活动,在不影响他人的利益又不损害自己权益的情况下,可以( )。

A.认定部分有效B.认定无效C.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撤销D.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有效

8.公民甲失踪已满4年,其配偶.父母.子女及甲所在单位领导经研究一致同意申请宣告其死亡;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 )向人民法院提出该申请。 A.其配偶B.其父母C.甲所在单位D.所有的利害关系人 9.失踪人被宣告死亡,其死亡时间为( )。

A.失踪人音讯消失之次日B.失踪后满4年之次日C.判决宣告之日D.判决书中认定的日期

10.依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互相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的时间,推定( )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 )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 )死亡。

A.长辈,同时,没有继承人B.没有继承人,长辈,同时 C.长辈,没有继承人,同时D.同时,每偶继承人,长辈

11.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 )。 A.过错责任B.无过错责任C.连带责任D.绝对责任

12.依照我国民法理论,诉讼时效仅适用于( )。 A.形成权B.抗辩权C.请求权D.实体权利

13.根据法人的分类,下列组织中,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

A.某汽车制造厂B.某贸易中心C.某新闻工作者协会D.某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4.在下列法人中,属于社会团体法人的是( )。 A.某大学B.某医院C.某企业D.某法学研究会

15.下列权利属自然人专有的为( )。A.姓名权 B.名誉权C.荣誉权 D.商标权

16.甲.乙双方协议同意离婚,乙委托丙去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法丙 ( )。 A.可以代理 B.在取得委托授权时可以代理C.经甲.以双方同意方可代理 D.不能代理 17.下列有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与行为能力的范围一致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优先于其行为能力产生 C.法人在清算期间仍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D.法人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是不同的 18.下列有关监护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当被监护人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即解除B.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C.监护人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D.只有公民才能担任监护人 19.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判断正确的是 ( )。 A.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B.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一律自受伤害之日起算 C.附解除条件的请求权,自解除条件成就之时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D.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应自债权可得请求之时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0.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商店。甲被推选为负责人。在经营期间,甲放弃了商店对丁享有的5万元债权。甲的放弃债权行为( )。

A.无效,因为未取得乙.丙的同意 B.部分无效,即对乙.丙的份额不发生效力 C.效力未定,即取得乙.丙的同意后发生效力 D.有效,因为甲是合伙的负责人

二.多项选择题

1.公序良俗原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

A.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B.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

C.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D.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或禁止性规定 2.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A.法律B.法规C.规律D.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3.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强行法优于任意法C.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D.具体规定优于一般性条款 4.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为( )。

A.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B.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 C.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D.须事后立即请求国家保护 5.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

A.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B.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权利为目的 C.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D.民事责任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6.因一方对另一方的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受欺诈的一方( )。

A.有请求确认无效权B.有请求撤销权C.有请求对方赔偿权D.有请求变更权

7.任何民事行为的成立均须具备以下条件:( )。A.行为人B.意思表示C.标的D.合法 8.公民被宣告失踪后( )

A.其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B.其财产由继承人继承C.婚姻关系自然消灭D.债权债务由代管人清理 9.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厉害关系人包括( )。 A.失踪人的配偶B.失踪人的子女

C.失踪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孙子女及外孙子女等D.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10.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及司法实践,下列事由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 A.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B.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D.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1.甲企业采取欺骗手段将自己部分残次劣质产品.部分优质产品出卖给乙企业。乙企业发觉后诉请人民法院确认上述合同无效。对此,法院应( )。

A.确认甲.乙两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无效B.确认甲.乙两企业之间关于优质产品的买卖仍然有效 C.确认甲.乙两企业之间关于劣质产品的买卖无效D.撤销甲.乙两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

12.任何民事行为的成立均须具备以下条件:( )。A.行为人B.意思表示C.标的D.合法 13.依《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 民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B.无权代理行为 C.无权处理行为D.债权人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

14.何为(15岁)为了筹集学费,在父母出外旅游时,将父亲的摩托车卖给吴大可,该行为不属于( )。

A.无效民事行为B.有效民事行为C.可撤销或可变更的民事行为D.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15.叶某在一家医院作胸腔手术后,较长时间未有异常,至第20年,始觉胸部疼痛,经CT检查,发现胸腔内有一针头。便找到其就诊医院,医院领导和当年的手术医生均承认该针头是当时错误遗留于胸腔内的,病历上亦有记载,但考虑对病人影响不大,故隐瞒未告。叶便愤然起诉,对于本案的诉讼时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已经超过,原告不能胜诉B.应当予以延长,因原告不知其胸腔内留有针头

C.应自医院检查证明其胸腔内留有针头之时起计算,法院应保护原告的人身权利。 D.应当中止,因原告长时间没有行使权利是由于不可预见的事由造成 三、论述题 :试述民法的本位及其发展 四、案例分析题

1.孟飞是天宇服装公司的职员,1988年6月因公外出,一去不复返,亦无音讯。孟飞的妻子和父母及天宇服装公司多方寻找,亦未发现其踪迹。至1993年6月,孟飞下落不明已达5年,天宇服装公司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孟飞死亡,以便将孟飞除名,停发其工资。孟飞的父母则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孟飞死亡,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否则就不让天宇服装公司申请。孟飞的妻子沈月不同意孟飞父母的看法,不经孟飞父母同意便径直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孟飞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孟飞妻子的申请,于1994年8月15日宣告孟飞死亡。孟飞的财产被分给沈月和他的父母。沈月不久便嫁给了本单位的一名职员,不料结婚刚半个月,这名职员便在一次车祸中死去了。

1994年12月,孟飞从外地回到家里。原来孟飞出差带某地,偶遇儿时的一位朋友,经不住这位朋友的怂恿,用随身携带的公款与此朋友合伙做起了买卖。不想头笔买卖便赔了,无钱无脸再回家,索性在外一晃就是5年。因思家心切,耐不住便回来了。孟飞回家后得知一切,便首先提出要与沈月恢复夫妻关系。沈月不同意与孟飞复婚,并返还其财产。

问:(1)天宇服装公司能否申请宣告孟飞死亡?(2)孟飞父母认为应先宣告孟飞失踪,正确吗? (3)人民法院受理了孟飞妻子的申请并作出了死亡宣告,正确吗? (4)孟飞能与沈月恢复夫妻关系吗?孟飞被分的财产应如何处理?

2.1990年6月新兴五金家电公司成立。公司成立后急需彩电和风扇,便派采购员杨某去某市采购。杨某到某市电器厂见其彩电质量和价格合理,便以公司名义同电器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新兴五金家电公司向电器厂购买50台18英寸彩色电视机,每台1860元,总款77000元;1990年7月20日交货,货到付款。杨某订立合同后,在回所在旅馆路上途径某电子游戏机厂门市部,见其所售游戏机价格便宜,且为公司所缺,便与门市部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1990年7月10日前门市部发100台游戏机给新兴五金家电公司,7月30日之前五金家电公司将货款5120元汇到门市部的帐户上。

杨某在某市没有采购到合适的电扇,7月10日便随运游戏机的车回到公司。公司将游戏机上柜卖掉10台,随即滞销。7月20日,电器厂来电告诉新兴五金家电公司:18英寸彩电因组装件缺货,不能及时组装,现无货;本电器厂电扇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拟改供100台电扇,请15天内答复。15天后新兴五金家电公司没有答复,电器厂便将100台电扇发运至五金家电公司。五金家电公司拒收,双方发生争执。

到了7月底,门市部没有接到五金家电公司的汇款,便派人来公司索要。公司的负责人说公司并未授权张某买游戏机,张某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公司不予追认,因而张某与门市部所签合同无效。公司只付10台游戏机的钱,其余90台退回门市部。门市部不同意退货,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强制五金家电公司归还货款。电器厂此时也向法院起诉,要五金家电公司承担拒收电扇而给电器厂造成的损失。法院经三方同意,合并审理。

问:(1)张某与门市部订立购销游戏机合同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双方的争执该如何处理? (2)五金家电公司能否拒收电器厂的电扇?为什么? 一.单项选择题

1.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得追及其所在而且直接支配该物。这是指A.物权的排他效力B.物权的优先效力C.物权的追及效力D.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 2.下列对一物一权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A.一个物权的客体原则上应为一物B.在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

C.一个物上不能同时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互抵触的其他物权D.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物权 3.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 )。

A.占有 B.交付 C.登记 D.声明或公告

4.某甲将自己的电视机卖给某乙,双方于5月1日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约定只有乙付清全部价款后,电视机的所有权才转移给乙。乙于5月5日将价款的一部支付给甲,甲将电视机交付给乙。后乙于5月10日将剩余款全部支付给甲。请问乙于什么时候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 )。 A.5月1日签订书面合同时B.5月5日将价款的一部支付给甲时

C.5月5日甲将电视机交付给乙时D.5月10日将剩余价款支付给甲时 5.下列有关相邻关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相邻关系只能发生在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B.相邻关系的实质是不动产权利内容的限制和扩张C.相邻关系只能产生在相邻的不动产之间

D.效力关系的产生既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也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 6.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将自己偷来的随身听卖给不知情的乙,则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该随身听所有权 B.甲将自己租来的房子卖给不知情的乙,则乙可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房子所有权

C.甲将自己替他人保管的随身听卖给不知情的乙,则乙可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该随身听的所有权 D.甲将自己替他人保管的随身听卖给知情的乙,乙仍可取得该随身听的所有权

7.王朝阳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坛子,内有100块银元及一张棉布,上写“为防盗贼,特埋此。陈有顺于1944年。”陈有顺为陈道明的父亲,于1948年死亡,只有陈道明一个继承人。请问这100块银元应如何处理?( )。

A.属于无主财产,应归国家所有B.应由王朝阳所有,作为发现人,他可依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 C.应由王朝阳与陈道明平分

D.应归陈道明所有,因为这100块银元并非属于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而是有主物 8.下列关于担保物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担保物权支配的是物的价值,而不是物的使用价值B.担保物权的成立不需要移转物的占有 C.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权利,是其所担保的主债权的从权利 D.担保物权既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也可以因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 9.下列哪项财产不可以成为抵押权的客体?( )。 A.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B.某高等院校的实验楼

C.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D.抵押人所有的汽车

10.某甲向某乙借款50万元经商,由丙提供自己的一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因办理登记手续费用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另以自己的一架钢琴作抵押;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但也没办理登记手续。后甲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又将钢琴卖给不知情的某丁并完成了交付行为。对本案的判断,下列个项正确的是( )。

A.乙对丙的房屋因为有书面抵押合用,所以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也得享有抵押权

B.乙对甲的钢琴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以虽然有抵押合同,也不得享有抵押权

C.乙对甲的钢琴虽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仍得享有抵押权。因此,虽然钢琴已归丁所有,但乙仍得行使抵押权

D.乙对甲的钢琴虽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由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乙不得再对钢琴行使抵押权

11.下列有关代位权行使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必须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B.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C.代位权行使的费用必须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D.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而且范围以其债权为限

12.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由买方乙自提货物。合同订立后,甲于1月4日通知乙1月20日前提货,但乙一直未去提货,1月25日,标的物因不可抗力灭失,该损失应由( )承担。 A.卖方甲B.买方乙C.在价款未支付的情况下由卖方甲D.双方共同

13.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 )。

A.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C.债务人已经陷于迟延D.有保全债权的必要E.债务人主观上有恶意

14.公民甲捡到了一头走失的母猪饲养起来,并花钱配种生了一窝小猪,后失主找到公民甲要猪,则A.失主无权要回他的猪B.母猪还给失主,小猪甲留下 C.母猪.小主全还给失主,失主付给甲饲养费和配种费

D.母猪.小猪全都归失主,失主付给甲饲养费,但不付配种费

15.甲.以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同时,甲向乙支付定金5000元。后乙违约,造成甲的经济损失2万元。现甲要求乙赔偿,则对甲比较有利的主张应该是( )。 A.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共10000元B.要求乙支付2万元违约金并返还定金5000元

C.要求乙赔偿2万元损失并双倍返还定金共3万元D.要求乙赔偿2万元损失并支付2万元违约金 16.甲公司向银行借款80万元,还款期为4年,由乙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中未明确保证方式。1年后,银行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发生亏损,便要求甲公司提前还款或再提供担保,甲公司请丙公司做保证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还款期届满后,甲公司未能归还借款。归还此笔借款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 A.由甲.乙.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B.由甲.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丙公司对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还款责任

C.如经法院强制执行甲公司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乙公司合和公司对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D.如经法院强制执行甲公司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乙公司和丙公司对未清偿的部分各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

17.下列人员能够继承老赵的遗产的是( )。

A.其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单位 B.其侄子

C.对其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但已经再婚的丧偶儿媳D.其在遗嘱中指定接受若干财产的失学儿童

18.某夫妇在儿子甲周岁生日时到乙照相馆为儿子拍纪念照,乙照相馆保留了该纪念照的底片,随后将其翻拍卖给个体户丙用以制作挂历,并随后又将其卖给儿童护肤品生产商丁,用以进行广告宣传。下列哪些人构成对甲肖像权的侵犯?( )。

A.乙、丙、丁均侵犯了甲的肖像权B.乙、丙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丁不构成侵权

C.乙、丁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丙不构成侵权D.丙、丁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乙不构成侵权

19.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两万元共同购置了山间二层别墅一幢。并约定双方轮流居住,甲居住期间因连降暴雨,别墅倒塌,砸伤丙。丙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 A.甲.乙二人对丙负连带赔偿责任 B.甲.乙二人对丙负赔偿责任

C.应由甲对丙负赔偿责任 D.甲.乙按出资比例对丙负赔偿责任

20.某甲的13岁儿子乙,在学校上学期间,与同学丙追逐嬉戏,将丙击伤。对于丙遭受的侵害,谁应负责?( )。

A.甲应对丙遭受的损失惊醒赔偿,同时学校承担连带责任

B.甲应对丙遭受的损失惊醒赔偿,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承担连带责任 C.甲应对丙遭受的损失惊醒赔偿,如果学校有责任,学校应给于适当赔偿 D.学校应对丙遭受的损失惊醒赔偿,如果甲有过错,甲应给于适当的赔偿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法律,下列关于土地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城市市区的特定属于国家所有B.农村和城市郊区的特定属于集体所有 C.宅基地属于农民个体所有D.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农民个体所有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在通常情况下,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协商决定。任何共有人在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收益共有物 B.对共有物的处分,必须由全体共有人共同决定 C.某个共有人没有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物的,其行为对其他共有人无效

D.在某个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物的场合,即使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共有物,也不能基于动产善意取得的规定而取得该共有物的所有权

3.甲从乙处偷得人民币1000元,后甲邀请其一帮朋友到某饭店大吃一顿,用其从乙处偷来的1000元结账。后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老实交待了该1000元的去向。基于上面事实,下列各项判断中不正确的是 A.由于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饭店不能取得该1000元的所有权,乙可要求饭店还1000元人民币 B.虽然盗窃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但金钱属于例外,因此饭店如果是善意,则可取得该1000元人民币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饭店返还

C.饭店虽无权取得该1000元人民币的所有权,但由于金钱属于流通物,因此,如果乙要求饭店返还其1000元人民币的话,饭店无需非返还其从甲的手中所接收的那1000元人民币不可,饭店有权用其他的人民币替代

D.饭店无权取得该1000元人民币的所有权,但饭店在将其返还给乙之后,有权要求甲赔偿 4.下列有关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土地上的物权 B.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定的物权 C. 地役权可以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物权的标的D. 地役权是具有不可分性的物权 5.如果抵押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 )

A.主债权B.违约金C.损害赔偿金D.实现抵押权的费用E.主债权的利息 6.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时,则已经设定的抵押权自动消灭 B.对于已经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再设定抵押权

C.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应以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D.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终止

7.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 )。 A.债务人住所变更,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B.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C.保证人放弃债务人对债务的抗辩权的 D.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规定权利的E.主债务人拒不清偿的

8.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丁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期满后,甲无力还款,乙请求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代甲偿还了该20万元,这时,丙可以( )。

A.请求甲偿还该20万元债务B.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请求偿还 C.请求丁偿还其应承担的10万元债务

D.可以请求丁偿还其应承担的10万元,丙可同时请求甲偿还10万元E.请求丁偿还20万元债务

9.甲将出国,将其价值1万元的传家古董托其好友乙保管。乙擅自将该古董高价卖给丙,得价金1。2万元,花去费用500元,甲回国后,发现古董已被乙卖掉,甚是气愤,请问甲得对乙主张何种权利? A.得主张违约责任B.得主张乙构成无因管理,请求返还1。2万元价金,但亦须支付乙500元费用

C.得主张乙构成不当得利,返还1.2万元D.得主张乙构成侵权,赔偿1.2万元E.得要求甲返还该古董 10.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 )。 A.债务人住所变更,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B.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C.保证人放弃债务人对债务的抗辩权的 D.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规定权利的E.主债务人拒不清偿的

11.我国继承法上的继承权平等原则主要表现为( )。 A.继承权男女平等B.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C.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D.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相等

12.甲在火车上购买啤酒饮用,啤酒瓶爆炸,将邻座的乙炸伤,乙应向( )赔偿。 A.甲 B.啤酒销售者 C.啤酒制造者 D.铁路客运公司 E.乙自己承担责任

13.某学校挖设电缆沟,未设安全装置,甲.乙两儿童打闹没注意,甲推乙,致使乙跌入沟中受伤,花掉医药费3000元,医的损失由谁负责?( )。

A.甲 B.乙和乙的监护人 C.某学校 D.甲的监护人 E.受雇于该学校,进行挖沟的民工

14.甲厂违章架设四根电线通过张某屋顶,张某发现后提出反对,要求甲厂拆除。厂方说是临时生产急需,明确表示半月后一定拆除,张某表示谅解。第10天,大风刮断一根电碰到别的电线上发生短路,发出火花,引起张家失火,损失2000元。张向甲厂索赔。厂方拒绝,理由是张已同意15天后拆除,现15天未满;且电线是大风刮断的,工厂无过错。张向法院起诉。对本案,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因张某同意甲厂架设电线,甲厂又无过错,故张某应自行承担时或造成的损失

B.因张某同意甲厂架设电线,甲厂又无过错,故张某与甲厂应共同分担失火造成的损失

C.因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故甲厂应承担失火给张某造成的损失

D.因张某的同意,应免除甲厂的赔偿责任 E.因张某同意甲厂架设电线,应减轻甲厂的赔偿责任 15.下列哪些描述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的说法是正确的?( )。

A.其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利益B.其前提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 C.都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构成不应有的损害D.危险的来源都是一样的E.都是侵权民事责任免责事由 三.论述题 :试述债的保全制度 四.案例分析题

1.张平川是某市一个小商人,他以自家的一台电视机作为抵押从张金牛处借款2000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他又以自家的一台电冰柜作抵押,从黄金守处借款2000元,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因经营亏本而停止做生意,便将其冰柜卖给了陈道本,但他并没有将该冰柜已抵押给黄金守的事实告诉陈道本。此外,由于张平川因欠王明安的钱不还,王明安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法院依法查封了张平川的冰柜,但仍交其保管;依法拍卖了张平川的电视,所得价款2500元。张品穿趁其保管冰箱之便又将该

冰柜抵押给不知情的许亮向起借款2000元。后王明安与许亮发生争执。根据上述条件,请回答下面问题: (1)黄金守对张平川的电冰柜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2)假设黄金守对张平川的电冰柜享有抵押权,则在该冰柜卖给陈道本后,黄金守是否仍能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3)对法院依法拍卖的张平川的电视机所得的 2500元价款,王明安与张金牛哪一个人的权利可优先行使?为什么?

(4)对于王明安与许亮之间的冲突,法律是如何调解的?

2.1996年11月19日,工商银行某支行与某市东方工贸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工商银行某支行借给东方工贸公司30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6年11月20日至1997年5月20日,利率按月息千分之九点二四计算。同时,工商应行某支行与某市新型建材公司签订一份担保合同,合同规定,由新型建材公司为上述借款合同承担一般担保责任。两份合同签订后,工商银行某支行履行了出借300万元的义务,可到期后,东方工贸公司却未能如约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为此,工商银行某支行诉至某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借款方东方工贸公司还本付息。 1998年5月18日经人民法院调解,工商银行某 支行.东方工贸公司达成了于1998年8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息的协议。之后,因东方工贸公司没有按期履行调解协议,工商银行某支行便向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可是,此时东方工贸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在此情况下,工商银行某支行请求新型建材公司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问:(1)新型建材公司的担保是一种什么样的担保方式?(2)新型建材公司应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答:(1)新型建材公司的担保是连带责任保证。因为新型建材公司与工商银行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仅说明是一般担保责任,没有明确是一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这种情况,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属于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应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新型建材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因为虽然新型建材公司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但是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该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案中,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是1997年5月20日,主债权人工商银行没有在法定的保证期间内(1997年11月20日之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保证人新型建材公司的保证责任从此消灭。

3.某日中午,甲与家人在农田里干活时,因口渴,即到附近鱼塘边数与乙的龙眼树上偷摘了龙眼,除了自己吃外,还分给在附近干农活的丙和其他9个人吃。后来,吃了龙眼的10人均觉得身体不适,被送到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甲胺磷中毒。原来,四天前,乙为了杀虫,在龙眼树上喷洒了甲胺磷农药,以喷洒农药后,未设置防护栏和出示告示。甲偷摘的龙眼正是这些喷洒了此种农药的树上的。根据《广州市农药使用管理规定》,甲胺磷属于高毒农药,禁止在水果上使用。后丙治愈出院,用去医药费243元。丙遂以乙违反《广州市农药使用管理规定》为由,向广州省花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等损失498元(另外9人均另案起诉)

对于本案中原告的损失应有谁承担的问题,法院形成了不同的见解: (1) 有人主张,应由原告自己承担,被告没有给原告有毒的龙眼吃,没有过错. (2) 有人主张,应由原告和甲共同承担,因为甲偷来有毒的龙眼给原告吃,原告明知该龙眼是偷来的却食用中毒,自己也有过错。

(3) 应由原告.甲.被告共同承担,因为被告向龙眼喷洒农药又未设置防护栏和出示告示是有过错的,甲偷摘龙眼系违法行为并将龙眼分给原告是有过错的,原告明知龙眼是偷来的而使用,自己也有过错。在该共同过错中,甲有主要过错。 (4) 应由被告承担,理由是被告向龙眼喷洒农药对环境构成高度危险,应根据无过错原则承担民事责任,甲和原告吃被告的龙眼属于对被告财产权的侵犯,属于另一法律关系。 如果你是审理该案的法官,应如何判决? 第五章法人 一、单项选择题

1.某甲承包了运输公司的一辆汽车搞运输,承包合同规定,某甲每年上交运输公司承包款5万元,其余任何事项,运输公司概不负责。由于某甲疲劳开车,造成车祸,将公民乙撞伤。乙花去医药费1万余元。其他误工损失等1万余元。对此两项费用应( )负担。

A.由甲负责赔偿B.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C.由甲及运输公司各赔偿一半 D.由运输公司负责赔偿后,再由运输公司负责向甲或保险公司追偿

2.农民张阿大承包了某工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第二营业部(无法人资格),约定每年交付承包款8万元,工贸总公司对第二营业部的债务概不负责。张阿大因经营管理不善,使第二营业部欠债达15万元。于是关闭了该营业部回乡躲债。此后,张阿大又独资兴办了农工商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根据民法的规定,第二营业部的债权人只能向( )请求赔偿

A.张阿大B.第二营业部C.工贸总公司D.农工商公司 3.在下列法人中,属于社会团体法人的是( ) A.某大学B.某医院C.某企业D.某法学研究会 二、多项选择题

1.企业法人终止的原因有(ABCD)

A.依法被撤销B.分立、合并C.解散D.依法宣告破产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是(ACD)

A.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B.法人之间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是平等的一致的 C.法人之间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是不同的D.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由其机关实现的

3.企业法人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有(AC) A.企业法人B.企业上级主管机关C.企业法定代表人D企业的投资人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D 2.C 3.D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CD 3.AC 三、简答题

1.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分别指什么?

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相比,具有哪些重要特征? 参考答案

1.社团法人是指以社员权为基础的人的集合体,其以有一定的成员为成立条件,如公司;财团法人是指为一定的目的的财产的集合体,其以捐助的一定财产为基础,以一定的捐助行为为成立条件,如基金会 2.(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法人自然属性的限制;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相互具有差异性 五、案例分析题

2000年6月,某市纺织厂经市公商局核准登记,开办了顺通贸易公司,领有《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是纺织品的生产供销和批发,该贸易公司由张某承包经营。2001年7月,兰舒开发公司需四台进口面包车,张某说本公司可以供给,两公司便订立了购货合同,每辆价款20万元人民币,共计80万元。合同规定2001年8月交款,9月份提车,违约者需承担汽车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2001年8月,兰舒开发公司按时将车款汇入贸易公司的帐户,但9月已过,贸易公司迟迟没有将面包车发运过来,开发公司多次催要均无结果。11月份贸易公司给开发公司回话说,本公司无力还款,业已破产。原来张某承包贸易公司后,因管理不善,公司一直处在亏损状态。张某意与纺织厂解除承包合同,便用这80万元的车款还了纺织厂的投资,解除了承包合同,贸易公司便停业关门了。

兰舒开发公司找到纺织厂,要纺织厂退回车款并承担原贸易公司违约的责任。纺织厂说这桩买卖是张某所为,与纺织厂无关。

兰舒开发公司多次与纺织厂交涉未果,2002年5月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强制纺织厂偿还货款。法院受理此案后,发现纺织厂已于4月底办理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缴销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纺织厂被华翔制衣公司兼并了。在华翔制衣公司与纺织厂的兼并协议中,制衣公司制服给纺织厂200万元兼并费,在兼并之前纺织厂也没有提到与兰舒开发公司的这起争议。

问:兰舒开发公司的这笔车款能得到偿还吗?如能,应由谁来偿还?如不能,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顺通贸易公司不是法人,他领取的是《营业执照》而不是《法人营业执照》,因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顺通贸易公司只是纺织厂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这即意味着对其债务它不能承担有限责任。纺织厂作为顺通贸易公司的唯一出资者,对贸易公司对外所欠债务负有代为偿还的责任。 本案中张某超越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同兰舒开发公司签订的购销面包车的合同,应该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并且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纺织厂应该偿还80万元欠款给兰舒开发公司。纺织厂称合同是张某所签,有纺织厂武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张某虽在签约中有责任,但这个责任是对厂内责任,要追究是纺织厂和张某之间的问题,对外还是要由纺织厂来承担责任的。

本案的问题是纺织厂已被兼并了,这笔欠款该如何偿还呢?民法通则第44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他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纺织厂被华翔制衣公司兼并以后,纺织厂的企业法人资格随之消灭。纺织厂作为企业法人终止以后,它原本经营范围内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然也要随之消灭。但是,企业法人终止后,对已终止的企业法人的业务和它的财产,不论是债权还是债务,均应依法清算。华翔制衣公司在清算中未列这笔债务,是其工作失误。华翔制衣公司将纺织厂并入自己的公司之中,纺织厂的企业法人资格已被终止,但华翔制衣公司作为兼并企业,其法人资格是存在的,只是经营场所、注册资本、分之机构等重要事项发生了变更。

所以,纺织厂虽被华翔制衣公司兼并了,其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资格虽经变更后即业已丧失,但其原有的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并不因这种变动而丧失,按民法通则的规定,须由兼并他的法人即华翔制衣公司享有和承担。

故华翔制衣公司应被更换为被告人,代原纺织厂履行偿还这笔债务的义务。 第六章合伙 一、单项选择

1.甲、乙、丙三人,合买一套机器设备。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丙表示不要,乙不置可否。三个月后,丁愿意购买该份额,甲允诺,并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项。此时甲父知道了此事也欲购买该份额,甲又与其父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这时乙、丙也分别向甲表示,欲购买甲的份额,甲的份应当转让给谁?( )

A.乙与丙 B.乙 C.丁 D.甲父

2.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合同约定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企业的亏损。该约定效力( )。

A.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B.无效,三人共同承担

C.部分有效,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D.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决定,其中下列那一项违法?( )

A.为企业购置房产B.为购房向银行贷款

C.以企业的设备为其他公司提供抵押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二、多项选择

1.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欠债15万元。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甲的债权人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哪些是合法的?( )

A.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

B.债权人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 C.债权人直接将该设备变卖后偿清全部债务 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务

2.某合伙企业欠甲借款2万元,同时合伙人张某也欠甲借款1万元。某日,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货物一批,应付货款1万元,甲的这一付款义务,可因下列哪些原因消灭?( ) A.甲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B.甲以对该企业享有的2万元债权的一半相抵销

C.张某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同时了结张某对甲的债务D.甲以对张某的债权与该付款义务相抵销 3.合伙人甲因下落不明逾4年,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对此,合伙人乙、丙提出如下主张,其哪些符合法律规定?(AC)

A.甲在死亡宣告之日被视为退伙B.甲在下落不明期间,不享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C.甲的出资应退还给甲的继承人,但应扣除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甲承担的份额

D.对于甲宣告死亡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乙、丙承担的部分,甲的继承人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 1.A 2.C 3.D 二、多项选择 1.AD 2.AB 3.AC 三、简答: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如何承担责任? 案例分析

谭某、杨某、李某于1997年9月1日,分别出资5000元、10000元和15000元,设立合伙企业通达商社,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1997年10月,三人共分约6000元。三年后,三人发生矛盾,杨某要退出合伙企业,抽走了自己的10000元资金。谭、李二人经清查帐目,发现此时已亏损3000元,到1998年4月份共亏损5000元,谭、李二人宣告合伙企业解散,二人分别得到4000元和2000元商品,对债务未做处理。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得知合伙企业已解散的消息,便找杨某索取5000元的债款,杨说早已退出合伙企业,对债务不承担责任。A公司又找到谭某,谭说我们是按比例分摊债务的,反正我仅占1/6股,我只负责赔偿800元。A公司又找到李某,李认为还债三人都有份,他们不还,我也不还,要还,我也只抵押我的货物。A公司只好向法院起诉。 试问:(1)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应遵守何种规则?

(2)杨某的想法对吗?为什么?(3)谭某、李某的想法对吗?为什么? (4)通达商社的债务应如何处理?(5)A公司可如何追偿其债务? 参考答案:

答:(1)依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应遵守如下规定: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了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违反前两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带来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杨某的想法是错误的。依《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杨某退伙时,已有3000元债务,此3000元债务杨某应和谭某、李某负连带清偿责任。

(3)谭某、李某的想法也不对。依《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如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应由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但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即,合伙人之中任何一个都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清偿之责。

(4)通达商社的债务应分为两部分:1998年初杨某退出合伙企业之前的债务和杨某退出合伙企业之后的债务分别计算。前面的3000元由谭某、杨某、李某三人负连带清偿责任,后面的2000元由谭某、李某负连带清偿责任。

(5)A公司可以向谭、李二人中任何一人索取应得债权,谭、李二人中任何一人都有清偿义务。也可以向杨某提出清偿要求,但杨可以以3000元为限。谭、李、杨三人中任何一人清偿完债务后,再按约定的比例分摊债务。

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 一、单项选择

1.张某请李某托李某的表弟王某在为王某所在单位去外省采购木材时,代购一立方米木材,用来制作家具(因个人自己去买木材,没有批准手续运不出省)。这种关系是( )

A.转委托,复代理的民事法律关系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 C.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D.违反法律的无效的民事行为

2.某大厦筹建处以大厦的名义与某贸易公司签定客房租赁合同,规定自开业时起出租12套客房给该公司。此合同因( )而无效。

A.内容违法B.超越经营范围C.行为人不合格D.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3.某甲答应应赠与某乙500元,资助乙上学。乙只有15岁。甲在给乙300元后,就不在给了,乙认为甲已经答应赠与就应全部赠与,于是向甲要另外的200元。则( )

A.甲应再给乙200元,否则即违约B.甲无须再给,且因乙未成年,赠与无效

C.甲可向乙要求返还已给的300元D.赠与300元的合同有效,另200元的赠与不成立 二、多选1.下列行为中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有:( ) A.张某租房开赌场B.李某不慎买了一种假药

C.王某在病危时向赵某借了2000元,年利率为50%D.钱某以6万元卖给蒋某一幅齐白石的画 2.公司甲与工厂乙签订一份合同,执行时,发现其主要条款(标的物的质量)有重大误解。双方当事人 A.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B.都有权请求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C.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D.都必须先请求仲裁机关进行调解或者仲裁,然后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3.甲企业采取欺骗手段将自己部分残次劣质产品、部分优质产品出卖给乙企业。乙企业发觉后诉请人民法院确认上述合同无效。对此,法院应( )。

A.确认甲、乙两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无效B.确认甲、乙两企业之间关于优质产品的买卖仍然有效C.确认甲、乙两企业之间关于劣质产品的买卖无效D.撤销甲、乙两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1.B 2.C 3.D 二、多选1.BC 2.BC 3.BC 三、简答:根据《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有哪些情况? 参考答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 四、案例

1990年6月新兴五金家电公司成立。公司成立后急需彩电和风扇,便派采购员杨某去某市采购。杨某到某市电器厂见其彩电质量和价格合理,便以公司名义同电器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新兴五金家电公司向电器厂购买50台18英寸彩色电视机,每台1860元,总款77000元;1990年7月20日交货,货到付款。杨某订立合同后,在回所在旅馆路上途径某电子游戏机厂门市部,见其所售游戏机价格便宜,且为公司所缺,便与门市部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1990年7月10日前门市部发100台游戏机给新兴五金家电公司,7月30日之前五金家电公司将货款5120元汇到门市部的帐户上。

杨某在某市没有采购到合适的电扇,7月10日便随运游戏机的车回到公司。公司将游戏机上柜卖掉10台,随即滞销。7月20日,电器厂来电告诉新兴五金家电公司:18英寸彩电因组装件缺货,不能及时组装,现无货;本电器厂电扇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拟改供100台电扇,请15天内答复。15天后新兴五金家电公司没有答复,电器厂便将100台电扇发运至五金家电公司。五金家电公司拒收,双方发生争执。

到了7月底,门市部没有接到五金家电公司的汇款,便派人来公司索要。公司的负责人说公司并未授权张某买游戏机,张某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公司不予追认,因而张某与门市部所签合同无效。公司只付10台游戏机的钱,其余90台退回门市部。门市部不同意退货,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强制五金家电公司归还货款。电器厂此时也向法院起诉,要五金家电公司承担拒收电扇而给电器厂造成的损失。法院经三方同意,合并审理。

问:(1)张某与门市部订立购销游戏机合同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双方的争执该如何处理? (2)五金家电公司能否拒收电器厂的电扇?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本案涉及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问题。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即意思表示所采取的方式。分为两大类:明示和默示。

作为的默示,就是行为人虽未明示,但实施了某种行为(即作为),他人根据这种行为可以推定其内在意思,故称推定行为。本案中,张某是代公司去买彩电和电扇的,公司并没有授权他去买游戏机,所以张某购买游戏机的行为确系无权代理,本应无效;但是五金家电公司在张某购回游戏机后,便上柜卖掉了10台,这一行为是作为的默示,应推定为五金家电公司已事后追认了张某的这一行为,故为有效。

张某与门市部订立购销合同的行为经五金家电公司予以追认有效后,五金家电公司就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向门市部支付5120元的货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门市部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四项)

(2)不作为的默示,即无任何明示,又无任何作为,并且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能推定为意思表示(接受或拒绝)。若既无法定又无约定,则不作为的默示不能推定为意思表示或接受。在本案中,五金家电公司与电器厂签订的本是购销50台彩电的合同,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没有彩电可以改供电扇,因而电器厂向五金家电公司发出的没有彩电,拟改供电扇,请15日内签复的电文,只有解除供应彩电的合同,并同时另订供电扇的合同。在此种既无法定又无约定的情况下,五金家电公司没有答复电器厂,只能视为电器厂所发订购电扇的合同的要约,没有被五金家电公司承诺。因而购销电扇合同不成立,五金家电公司当然有权拒收电器厂发来的电扇。电器厂因自己过错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第八章代理 一、单项选择

1.甲委托乙在一个星期内购买一批布料用于生产,但乙因忙于筹办婚事而将此事一拖再拖,并将甲所交的货款用于办酒席。到约定期限,布料尚未购得,造成甲的服装厂停工等料八天,损失七百余元。此损失A.应当由乙承担B.应当由乙部分承担C.可以由甲、乙分担D.乙不需承担

2.委托乙购买一辆新汽车,而乙的妹夫正好有一辆旧车要出售。乙与妹夫商议决定将旧车重新喷漆,冒充新车买给甲,使甲的利益受到损失。此责任由( )。

A.乙承担B.乙的妹夫承担C.甲承担D.乙与其妹夫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司机吴某要出差到山东,李某委托他代买一箱苹果,吴见当地苹果物美价廉,就多买了一箱。此行为属( )的行为。A.没有代理权B.有权代理C.滥用代理权D.超越代理权 二、多选

1.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况有( )

A.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代理人死亡D.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2.下列( )行为不适用代理。

A.依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B.事实行为C.违法行为D.诉讼行为 3.常见的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

A.本人对第三人表示授权给行为人而实际上并未向行为人授予代理人或者在授权后又撤回其授权 B.本人交付证明文件给行为人,行为人以此证明文件与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

C.代理关系终止后,本人未收回代理证书,行为人以原委托授权书等代理证书与相对人实施行为 D.本人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行为而不表示反对

参考答案:1.A 2.D 3.D二、多选1.ABCD 2.ABC 3.ABCD 三、简答:简述无权代理的含义及其发生原因。

参考答案: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无权代理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其一,行为人自始就没有代理权;其二,行为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其三,行为人的代理权消灭。 四、案例

某糖果公司委托代理人陈洪去外省购进四千公斤香蕉。陈洪采购完毕把香蕉装上汽车往回运,,途经某县时,天气突变,连降大雨,道路不通,陈洪也因受寒病重入院。在既无法继续运送,又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为防止香蕉腐烂,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陈洪便委托该县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孙宇,让其将香蕉以当地市场批发价全部售出。孙宇的哥哥孙启是个经营水果生意的个体工商户,孙宇并没有了解市场行情,便以低于香蕉进价20%的价格把香蕉全部卖给了孙启,孙启转手把香蕉以市场批发价售出后净赚了一千元钱。事后糖果公司得知此事,便斥责陈洪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授权孙宇出售香蕉,以致公司受损,要陈洪赔偿公司1000元的损失。陈洪则辩称自己是为了使公司免受损失才这样做的,自己并没有过错。如果公司要追偿损失,那也只能找孙宇,因为是孙宇把香蕉处理掉的,糖果公司找到孙宇,孙宇则称自己是受陈洪所托,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公司没有理由要他赔偿损失。公司无奈便诉至法院。 问:

(1)糖果公司是委托陈洪购进香蕉的,而陈洪则在中途未经公司同意委托孙宇将香蕉处理掉,陈洪是否已经超越了代理权?

(2)孙宇和陈洪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3)孙宇和公司之间存在法律关系吗?

(4)孙宇处理香蕉给其兄的行为有效吗?公司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参考答案:

(1)该案在代理方面涉及到两个问题需要明确,即转代理和滥用代理权。

转代理是代理人经被代理人同意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理。因代理人的转托而取得代理权的人是转托代理人。本案中,陈洪和孙宇的关系是否是代理人和转托代理人的关系呢?这就要看陈洪是否如公司所述已经超越了代理权。《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年个第秒年个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陈洪在道路不通,通讯联络中断、病重的情况下,为防止香蕉腐烂使公司受损,而委托孙宇处理香蕉这一行为,是属于第68条所述的“紧急情况”,所以陈洪未经公司同意的转托行为是有效的。至于所说的公司是授权陈洪购进香蕉,而陈洪委托别人处理香蕉的行为是不属于购进香蕉权限之内的,属于越权,这也是不对的。因为陈洪中途决定把香蕉处理掉,也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并且陈洪在没有把香蕉运回公司前,其代理权并未终止,他负有管理、保护香蕉的义务。因此陈洪并未超越代理权,公司的损失不应该由陈洪承担。 (2)孙宇和陈洪之间是转托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关系。

(3)陈洪的转托行为是有效的,孙宇作为转托代理人与公司之间也就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了,因为孙宇仍是糖果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的。这里不要把孙宇误认为是陈洪的代理人,孙宇和陈洪之间是转托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关系。

(4)基于上述分析,是否公司的损失就由公司自己承担了呢?这就要看其代理人孙宇是否尽了代理职责。《民法通则》第66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孙宇对公司的损失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孙宇在售出香蕉前并没有了解市场行情,致使售出价格明显低于当时市场价格,这是孙宇的失职行为。孙宇把香蕉售出给其兄,使其兄从中获利,这便有恶意串通之嫌了。即使他事先并未与其兄串通,但把香蕉售给自己的亲戚,按民法的有关规定来看,他的行为是属于自己代理,是无效的。孙宇不尽职责,滥用代理权,对公司所受的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孙宇与其兄是事先恶意串通的话,那其兄与其应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章诉讼时效和期间 一、单项选择题

1.2010年7月4日,田某过马路时被闯红灯的张某撞倒,当时并不觉得很厉害,只到医院上了一些膏药,张某支付了这些药费,并留下了地址、姓名。晚上田某觉得疼痛加剧,次日又到医院去看,医生经检查建议拍片,6日片子出来确诊为肋骨骨折,诉讼时效( )届满。

A.2011年7月4日B.2012年7月5日C.2011年7月6日D.2011年7月7日 2.诉讼时效终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 A.继续计算B.不再计算C.重新计算D.届满 二.多项选择题:

1.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 )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不可抗力B.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C.权利被侵害的法定代理人死亡D.权利被侵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 )等。 A.权利人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主张权利B.权利人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D.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 3.下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

A.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民事权利B.买卖合同的买方要求卖方交货的民事权利 C.出租人向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承租人要求给付租金及赔偿损失的民事权利 D.寄件人向丢失其寄存物的保管人请求赔偿的民事权利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D 2.B二.多项选择题:1.ACD 2.ABCD 3.AD

三.简答题

1.简述诉讼时效的含义及其特征。

参考答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项权利的法律制度。其特征为(1)诉讼时效完成仅消灭实体请求权;(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3)诉讼时效具有普遍性。 第十章人身权 一、单项选择题

1.陈军因开车不慎将张江平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在抢救期间共花医疗费5000元。死后丧葬费共花2000元。又张江平还有一老母亲,已年近70,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此外,在张江平住院期间,其朋友王小平从外省赶回来看望,共花交通费500元。根据上述案情,下列陈述不正确的是( )。 A.住院医疗费5000元应由陈军赔偿B.丧葬费2000元应由陈军赔偿

C.陈军应当向张江平的母亲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D.王小平的交通费500元应由陈军赔偿

2.某记者甲在外出采访时偶遇一漂亮女孩,在没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偷拍了一张照片。后该照片作为其采写的新闻报道的配图在报纸上发表。下列何种说法正确?( ) A.甲未经女孩同意,擅自拍摄其照片,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B.甲擅自拍摄支配的行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在报纸上发表这张照片,侵犯了该女孩的肖像权

C.甲虽没经该女孩同意,擅自拍摄其照片并在报上发表,但并没有丑化该女孩的形象,因此不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犯

D.甲虽没经该女孩同意,擅自拍摄其照片并在报纸上发表,但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故不应认为其行为构成侵权

3.下列有关人身权特征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人身权与人身紧密联系,具有不可分离性 B.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是一种非财产权 C.人身权虽无直接的财产内容,但它与财产权由有着密切联系 D.人身权是相对权

4.某大学对严重违反校纪、在宿舍聚众赌博的大学生李某予以勒令退学处分,并将处分决定张贴在学校的公告栏上,师生们对此议论纷纷,对该大学的行为应认定为( )。 A.侵犯了李某的自由权B.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C.侵犯了李某的荣誉权D.是行使教育管理的正当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2.D3.D4.D 第十一章物权概述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物权与债权的区分不正确的是( )。

A.物权是对世权,债权是对人权B.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 C.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D.物权和债权都以物为客体 2.下列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

A.国有土地使用权B.农地承包权C.地役权D.抵押权 3.根据物权人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物权可分为( )。

A.完全物权和不完全物权B.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C.主物权和从物权D.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4.下列哪种情形,物权的追及效力受阻?( )

A.某甲的手表被某乙所偷并交由不知情的某丙保管B.某甲的手表被某乙所偷并赠与不知情的某丙 C.某甲的手表被某乙所借并被其卖与不知情的某丙D.某甲的手表被某乙所偷并借给不知情的某丙 5.某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某乙,双方约定该承租为物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根据契约自由原则,双方的约定有效

B.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由于承租权不属于物权,因此该租赁合同无效

C.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由于承租权不属于物权,因此甲与乙约定该承租权为物权的条款无效,该承租权不能发生物权的效力。但这并不影响租赁合同本身的效力

D.承租权虽不是物权,但已经物权化了,因此甲与乙的约定应为有效

6.甲在其房屋上为乙设定抵押权,后乙购买了该房屋而取得所有权,则因所有权与抵押权同归于乙,乙的抵押权消灭。物权的这种消灭原因是( )。

A.混同B.抛弃C.权利存在期间届满C.主权利消灭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 2.3.B4.C 5.C 6.A 二、论述题1.试论物权的特征(即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参考答案:物权的特征是物权本质的体现,同时也是物权区别于债权的标志:

(1)物权是对世权,债权是对人权。这是物权与债权的主题上的差别。再物权关系中,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但物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即物权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一切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得侵犯权利人的权利和不干涉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义务。与此不同,债权不仅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也是特定的,只有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向他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为对人权。

(2)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这是物权与债权在权利作用方面的区别。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因此物权为支配权,物权人得依自己的意思自主地实现权利地内容,无需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而债权地实现须依赖于债务人的给付,在债务人未给付前,债权人不能直接实现权利的内容,仅得请求债务人履行,因此,债权为请求权。

(3)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这是物权与债权在内容和实现方式上的区别。从权利内容上说,物权人得向任何人主张权利,物权的义务人所负担的仅是不妨碍物权人行使权利的消极义务,而不负担积极义务;从权利的实现方式上说,物权人实现其物权内容也不需义务人的介入。债权则与此不同,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依赖于债务人的给付。当债权没获实现时,债权人原则上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4)物权以物为客体,而债权以行为为客体。 2.论述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一下几条:

(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是指当事人只能依法律的规定设定物权。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物权的取得和变更、物权的公示方法、物权的效力及物权的保护方法等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任意创设或改变。

依物权法定原则,当事人创设法律规定以外的物权,不能发生物权的效力。但如果该行为符合其他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则可以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在法律未明确规定承租权为物权的情形下,当事人设定承租权为物权的,承租人的承租权也不为物权,而只能产生债权的效力。

(2)一物一权原则。一物一权原则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原则上应为一物,在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并不能同时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互抵触的其他物权。因此,一物一权原则实际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一物一权是指一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所有权。而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其次,一物一权是指一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相抵触的其他物权。再次,物权的客体只能是特定的,独立的一物,对于物的成分不能设定物权。若物的成分与物相分离而成为独立一物,则不影响其成为物权的客体。不过,在一物一权中,所谓的“独立一物”,是指法律观念上的独立物而非物理学上的独立物。从物理学上来说为独立一物的,但在法律规念上可以确立其各个独立部分的,视各个独立部分为一物时,在该物之独立部分上也可设定物权。相反,从物理学上来说虽为不同的物,但若法律观念上将其视为一物,则也可以为一个物权的客体。

(3)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原则是指当事人以公开方式使公众知晓物权变动的事实。即物权的变动必须与一定的标志结合起来,使第三人能够从外部加以识别。在公示原则中,公示方法依物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还是动产而有所不同。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而一般动产物权以现实交付即占有为公示方法,特殊动产物权(如以交通工具为标的物权)则以登记为公示方法。

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所表现的物权即使与真实的权利状态不符,法律仍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的效果。因此,公信原则也就是指物权的公示方法具有公信效力,只要物权的变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示方式,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原则上就具有完全的效力。

三、案例分析题

1.刘云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邓军,双方于3月5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刘云又将该房子出卖给郭峰,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子所有权自郭峰支付完全部房款后,即转移归郭峰所有。4月5日,郭峰支付完全部房款,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5月4日刘云又将该房出卖给陈军,并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郭峰知道此事后,认为该房早已归自己所有,刘云无权将该房卖给陈军,陈军也不能取得该房所有权,由此与刘云,陈军等发生争执。此外,陈军以自己已经取得房子所有权为由,要求终止刘云曾与邓军签订的租赁合同,遭到邓军的反对。基于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郭峰是否取得房子所有权?为什么?(2)刘云是否有权将该房子再卖给陈军?为什么? (3)郭峰可否以自己的买卖活活条成立在先为由对抗陈军?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郭峰没有取得房子所有权。因为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要件,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 (2)刘云有权将该房子再卖给陈军。因为刘云仍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3)郭峰不可以自己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为由对抗陈军。因为陈军已取得该房所有权,根据物权优先债权原则,郭峰无权对抗陈军。

(4)陈军无权终止刘云与邓军之间的租赁合同。因为刘云与邓军之间的租赁合同成立在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陈军不能以自己的所有权对抗邓军的租赁权。此属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 第十二章所有权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财产只能归国家所有的有( )。A.矿藏B.土地C.不动产C.林木 2.下列关于土地与房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在我国民法上。房屋被土地所吸收而成土地的一部分。因此房屋不得单独成为所有权的客体 B.在我国民法上房屋与土地被视为相互独立的两个物,都得成为所有权得客体

C.在我国民法上,要想取得房屋所有权,必须得首先取得房屋占地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 D.在我国民法上,土地所有权是禁止流通的,因此建筑在土地上的房屋也不得流通

3.甲因长期出国工作,将所有的一架钢琴交给好友乙保管。乙将该钢琴摆放在客厅,来访的朋友也都以为钢琴为乙所有。后乙妻生病,需用钱动手术,乙四处借钱未果,便将该钢琴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并不

知情的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钢琴在丙处,便向丙索要。对本案的认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乙在没经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出卖甲的钢琴,其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B.甲既可以要求丙返还钢琴,也可以要求乙赔偿损失

C.丙取得该钢琴所有权,甲只能要求乙赔偿损失,不得对丙主张权利

D.如果甲事后对乙的无权处分行为进行追认,则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所有权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所有权是自物权B.所有权是完全物权

C.当所有权上没有负担时,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当所有权上有负担时,则所有权也是不完全物权 D.所有权具有弹力性E.所有权也可以因多种原因而消灭,因此不能说所有权是无期物权 2.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抛弃一双旧鞋,乙将其拾回自己家中,则乙取得该鞋的所有权

B.甲在马路上行走拾到一个钱包,里面有现金若干,甲取得该钱包和现金的所有权 C.甲在挖地窖时挖出一个坛子,里面有银元100块,则甲取得该100块银元的所有权 D.甲将其从乙除偷来的油漆漆自己的桌子,则乙丧失了油漆的所有权 E.甲将其自己的油漆漆其从乙处偷来的桌子,则甲取得桌子的所有权

3.甲将其从乙处偷来的竹子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将其加工成笛子。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通过动产善意取得而取得竹子的所有权B.丙不能通过动产善意取得而取得竹子所有权 C.乙是竹子的所有权人,自然也是笛子的所有权人

D.丙虽然不能通过动产善意取得而取得竹子的所有权,但可以通过加工而取得笛子的所有权 E.乙的损失应由甲赔偿,乙也可以要求丙补偿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B 3.B二.多项选择题1.ABD 2.AD 3.BDE 三、简答题

1.简述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善意取得作为动产所有权的一种取得方法,应当具备下列构成要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以及依登记转移所有权的动产,如机动车辆等不适用善意取得。依通说,盗窃物、遗失物也不适用善意取得,但如果是金钱或者无记名有价证券则可适用善意取得 2让与人须为无权处分动产的占有人

3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而取得动产的占有且取支付对价

4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受让人是否为善意应由主张受让人为非善意者负举证责任。受让人的善意以动产交付时善意为准,动产交付后,受让人是否为善意,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成立。 四、案例分析题

甲、乙、丙三个共同出资(每人10万元)购买一辆火车搞运输,在干完一项工程后,由于没能及时联系到活,甲、乙便外出打工。丙在没经甲、乙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车抵押给丁。后乙由于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又回到家中,由于急需用钱,在没经甲、丙同意的情况下家该车卖给戊。戊提出:“要不要征求一下甲和丙的意见?”乙当场回答:“不用了,包在我身上。”甲回来后,得知此种情况,非常生气,随即找戊要求其归还该车。在戊归还该车后,由于甲、乙不和,乙觉得很没意思,在没经甲、丙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戊。甲知道后,认为自己作为共有人应享有优先购买权,乙不能将其份额装让给戊。两天后,由于丙没能按期归还丁的借款,丁欲就该车行使抵押权。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下面的问题: 1.乙在没经甲、丙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们共有的货车卖给戊,其行为性质如何?法律效力如何? 2.甲是否有权要求戊返还该车?为什么?

3.乙转让自己应有的份额,时候得经甲和丙的同意?为什么? 4.甲认为自己应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是否有道理? 5.丁可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该无权处分行为效力待定。 2.甲有权要求戊返还该货车,因为戊没能取得该车所有权。

3.乙转让自己的份额无须经过甲和丙的同意,因为按份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享有处分权 4.甲作为按份共有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5.丁不得行使抵押权,因为丙无权将该车抵押给丁,丁没能取得该车抵押权。 第十三章用益物权(一)单项选择题

1.某大学因为实施扩招政策,校内面积十分紧张,后经市政府批准,将该大学的周边地区交由其使用。请问该大学是通过什么方式取得对其周边地区的土地使用权的?( ) A.划拨方式B.出让方式C.转让方式D.租赁方式

2.下列哪种情形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 ) A.国有土地使用权存续期间届满B.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 C.土地灭失D.国有土地使用权被设定抵押

3.某公司曾于1990年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某块土地的使用权,随后即建立了几座工厂从事生产,但近年来由于其严重污染环境,市政府决定收回其土地使用权,但遭到公司的反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市政府无权收回该块土地使用权,因为该公司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市政府应当当遵守合同

B.市政府无权收回该块土地使用权,因为该公司已在该块土地上建成几座工厂,如果允许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话,将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C.处于全市公共利益的考虑,市政府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无需补偿该公司的损失 D.处于全市公共利益的考虑,市政府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但应适当补偿该公司的损失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地役权法律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有(ABDE)

A.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土地上的权利B.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定的物权 C.地役权一旦设定,即具有相对独立性。即使需役地灭失,地役权也仍能存在

D.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E.地役权是具有不可分性的物权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D 3.D(二)多项选择题1.ABDE 第十四章担保物权(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担保物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担保物权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债权成立为前提条件,不能脱离债权而单独设立。 B.担保物权应随同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 C.担保物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主债权不存在,担保物权亦不存能在 D.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担保物权也随之消失

2.某甲向银行贷款,以自己所有的四间房屋作抵押,并办了相关手续。后因地震四间房屋倒塌两间,甲因倒塌两间房屋从保险公司获得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如果甲没有按时归还银行贷款,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银行对四间房屋的抵押权因两间房屋的倒塌而灭失,但可基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就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行使有限受偿权。

B.银行对四间房屋的抵押权因两间房屋的倒塌而灭失,此外,银行也无权就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行使优先受偿权

C.银行对四间房屋的抵押权不因两间房屋的倒塌而灭失,同时也可基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就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行使有限受偿权。

D.银行对四间房屋中没有倒塌的两间房屋的抵押权并不消灭,对倒塌的两间房屋的抵押权消灭,但可基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就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行使有限受偿权。 3.以下哪项财产抵押无需办理登记抵押权即已经设立( )

A.房屋所有权B.土地使用权C.建造中的房屋D.某人所的名画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哪些财产作抵押,不经登记抵押权不能设立( )

A.房子所有权B.土地使用权C.车辆所有权D.建造中的房屋 2.如果抵押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 )

A.主债权B.违约金C.损害赔偿金D.实现抵押权的费用E.主债权的利息 3.下列哪些财产不得作为抵押权的客体?( )

A.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B.已经出租的房屋所有权 C.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D.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 2.D 3.D(二)多项选择题1.ACD 2.ABCDE 3.ABCD (三)简答题:简述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参考答案: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1)须债券人占有一定的财产。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的债权人,且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的,才可为留置权的主体。(2)债券人占有的财产需为债务人的动产。当然这里所谓债务人的动产,并非专指债务人所有的动产,而指债务人基于合同约定交付债权人占有的动产。因此,尽管为第三人所有的财产,但只要为合法的占有人交付债权人,由债权人善意取得占有的,也可以成立留置权。(3)须债券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4)须债券已届清偿期。如果债务人的履行义务尚未到期,而债权人交付其占有的标的物的物的义务已经到期,则不能成立债权人的留置权。

2留置权成立的消极要件。在有下列情形时,债权人不能取得留置权:(1)当事人有不得留置的事先约定的(2)留置债务人的财产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3)行使留置权与债券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的(4)留置财产与债务人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的指示相抵触的。 (四)案例分析

刘海在某市中心拥有住房一套,3月2日刘海将该房出租给张斌,双方签定了书面租赁合同,租期3年,但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后因刘海又向该市一家银行贷款,双方约定以该房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此后,银行仍不放心,又要求刘海以自己的一辆“宝马”牌小轿车作抵押,于是双方又签订了一个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刘海在依次意外事故中不幸遇难,其所有的财产均由其子刘洋继承。刘洋无心接管其父的事业,逐将其继承的一套房子卖给王永福,且已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将其继承的宝马汽车卖给其朋友邓军,自己一人出国学习。由于没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却发现车房俱已被卖掉。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面问题: 1.银行对刘海的房子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2.假设王永福事先不知道该房已被抵押给银行,此时,银行是否仍可以对该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3.假设银行有权对该房行使抵押权,在行使抵押权时,却发觉张斌对该房租赁权的存在严重防碍了抵押权的实现,银行是否可以要求终止租赁合同?为什么? 4.银行可否对邓军所有的宝马轿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1)答:银行对刘海的房子享有抵押权,因为双方签定了书面抵押合同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 (2)答:即使王永福事先不知道该房已被抵押给银行,银行也仍可以对该房行使抵押权。因为应行对该房的抵押权已经办理过登记,具有对世效力。王永福在没有调查登记簿的情况下购买该房,对其不知情应属于重大过失,自不但以其不知情对抗银行的抵押权。

(3)答:银行无权要求中指租赁合同。因为张斌对该房屋的租赁权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仍具有对抗后成立的抵押权的效力。

(4)答:不可以。因为银行与刘海签定的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因此,银行并没有取得对该车的抵押权。

第十五章债权法 第一节债的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从乙商场购买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甲要求该商场进行修理。甲与该商场之间存在的债是( ) A.法定之债B.简单之债C.选择之债D.多数人之债 2.下列属于意定之债的是( )

A.侵权损害之债B.不当得利之债C.无因管理之债D.合同之债 3.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

A.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同时或先后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B.只能向全体债务人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C.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其履行部分债务 D.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同时或先后请求其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 4.合伙关系中,合伙对第三人负有债务时,( )

A.各合伙人对外负连带之债,对内是按份之债B.各合伙人对外是按份之债,对内是连带之债 C.对外、对内承担何种责任由合伙章程规定D.对外、对内均承担连带之债 二、多项选择题

1.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的具体方式包括( )

A.支付金钱B.交付财物C.提供劳务D.提交成果E、不作为

2.甲、乙共同出资,合伙购买丙的一辆汽车。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丙将其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乙。该合同所产生的债属于( )

A.单一之债B.简单之债C.按份之债D.连带之债E、多数人之债

3.北京甲厂和北京乙厂都需要柴油,两厂与锦州丙燃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锦州燃料公司在1个月内供给9号柴油1000吨,每吨价格为1600元。在柴油运到后,甲厂与乙厂在按4:6分配。该合同之债属于( )

A.多数人之债B.按份之债C.选择之债D.种类之债E、连带之债 4.债权是债权人享受的权利,包括( )等项权利 A.相对权B.请求权C.支配权D.受领权E、形成权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D 3.D 4.A二、多项选择题1.ABCDE 2.BDE 3.ABD 4.BD 三、简答: 试述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分标准及其法律意义。

参考答案:多数人之债根据各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的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之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之债的主体一方为多数人,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

区分的法律意义在于:其一,按份之债的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或债务各自是独立的,相互间没有连带关系;而连带之债的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权利或义务是连带的。其二,按份之债中,任何一债权人接受了其应收份额的履行或者任意债务人履行了自己应付负担份额的义务后,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均不发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连带之债的连带债权人的任何一人接受全部履行,或者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后,虽然原债归于消灭,但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会产生新的按份之债。 第二节债发生的根据 一、单项选择题

1.甲拾得乙遗失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元,甲想交给公安失物招领部门,但在前往失物招领部门的公共汽车上,甲自己钱包和拾得钱包一起被盗,则甲( )

A.对拾得钱包被盗不承担责任B.对拾得钱包被盗承担全部责任 C.对拾得钱包被盗承担部分责任D.依公平原则,对乙给予适当补偿

2.甲厂与乙厂签订一份水泥买卖合同,甲厂向乙厂购买水泥10吨,双方约定在乙厂所在地交货。在乙厂装货时,乙厂工作人员装了12吨,甲厂提货员也未发觉。再返回甲长途中,汽车翻入河中,水泥全部灭失,甲厂应向乙厂支付( )吨水泥的价款。

A.12吨B.10吨C.6吨D.甲厂无须支付价款,标的物风险尚未转移

3.甲将对乙的1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在乙获得让与通知前,乙将10万元清偿于甲,甲接受,则丙得A.向甲请求返还10万元B.向乙请求给付10万元C.请求甲、乙连带负责D.请求甲通知乙给付

4.甲将走失山羊一只带回家中饲养。两月后以40元卖给乙。在回家路上,羊主人丙认出,向乙索还,二人争执不下,告到法院。根据法律规定,( )

A.山羊归丙,甲退乙40元钱;丙付给甲两月饲养山羊费用B.山羊归丙,丙付40元钱给乙 C.乙将山羊退还甲,丙索还40元D.乙将山羊退还甲,丙索还40元,甲给丙40元

5.陈宅不慎失火,幼子被困于室内,其父陈某从院内铁丝上揭取邻家晾晒的毛毯浸湿后冲入屋内救出孩子,毛毯被烧坏。邻居要求赔偿损失100元,陈某以紧急避险为由拒赔。邻居起诉,法院应( ) A.判决陈某赔偿100元B.驳回邻居请求C.判决陈某和邻居各承担50元D.判决陈某赔偿50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有( )

A.某商场为吸引顾客,宣布在每月1日12-13时在该商场购物的顾客可以抽取幸运奖 B.某甲与孤儿院签订协议,收养了一个孤儿

C.某乙未经他人允许擅自把他人的肖像用在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袋上 D.某丙拾到某公司的价值100万元的支票一张,拒不返还

E.乙举家在外经商,其邻居家为防止乙房子被台风刮倒。未经乙同意而在台风来临前自己花钱对乙房子进行加固

2.甲被车撞伤,昏迷于路旁,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路过此地,打了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支出医疗费若干元。在救助过程中,乙的名贵衣服被血染脏,已不堪使用。则乙可以向甲主张哪些权利?( ) A.出租车费用返还请求权B.医疗费返还请求权

C.衣服的损害赔偿请求权D.报酬请求权E.误工费请求权

3.甲将出国,将其价值1万元的传家古董托其好友乙保管。乙擅自将该古董高价卖给丙,得价金1.2万元,花去费用500元,甲回国后,发现古董已被乙卖掉,甚是气愤,请问甲得对乙主张何种权利?( ) A.得主张违约责任

B.得主张乙构成无因管理,请求返还1.2万元价金,但亦须支付乙500元费用

C.得主张乙构成不当得利,返还1.2万元 D.得主张乙构成侵权,赔偿1.2万元 E.得要求甲返还该古董

4.甲、乙毗邻而居,乙得病需钱治疗,甲便给乙送去3000元并对乙说:“你先用着,以后再说。”已接受,并表示谢意。3年后,甲、乙因口角闹翻,甲要求乙返还3000元,乙拒绝。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现问: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A.甲与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关系B.甲与乙之间构成赠与关系C.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 D.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但甲因时效届满而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乙返还借款的权利 E.甲与乙之间不构成借贷关系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A 2.B 3.A 4.A 5.A二、多项选择题1.ACDE 2.ABCE 3.AD 4.ABE 三、案例分析

1.张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牛。张某遂将此牛放在自己的牛群里一起放养。几天后该牛失足掉到山谷里摔死了。张某卖牛得款1200元。张某卖完牛肉就与邻居王某说,其暂时代为保管卖牛肉款。但回家后张某改变主张,用卖牛所得钱款为自己的妻子购买了一条项链。但失主李某终于找到了张某,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张某先分辩牛是自己的,后又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捡的,是牛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返还。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1200元。

问:(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张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3)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参考答案:

(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本案中,张某见自己牛群里多出一头牛后,替为放养,在牛摔死之后又将牛肉卖掉,并对自己的邻居说其将暂时代为保管卖牛款,以及在牛的主人到来之时,他将返还所得利益,是替牛主人代管失物的无因管理行为。

(2)张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中,张某拒绝返还卖牛肉款,侵害了牛的主人的财产权益,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李某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本案中,张某应将麦牛肉款1200元返还给财产被侵占的牛的主人。

2.甲服装厂和乙百货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服装厂出售5万件服装给乙百货公司,由乙百货公司于11月5日之前到甲服装厂提货。11月4日,乙百货公司派员工前往甲服装厂提货,该服装是500件一包。在装货时,由于装卸工人的失误共装了105包,双方人员当时均未察觉。货车回商场途中因雾气太重致与一辆运油车相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被烧毁。双方就5包货物的损失承担发生纠纷。 问:(1)本案中,百货公司与服装厂是否形成不当得利之债?为什么? (2)5包货物的损失后果由谁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1)未形成不当得利之债。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在得利人和失利人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本案中,服装厂虽多装了5包货物,但百货公司在运货途中发生货损,对该货损百货公司不存在过失。因此,百货公司未实际得利,且对失去的利益没有过错,故百货公司与服装厂之间未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2)5包货物的损失后果应有甲服装厂承担。以民法理论,甲服装厂与乙百货公司之间未形成不当得利之债,故不存在不当得利的返还问题。本案中,5包货物是由甲服装厂的工人在装车时的过失所致,而对

于货物的灭失,乙百货公司也不存在过失,所以乙公司不负责返还这5包货物,其损失后果应有甲服装厂自己承担。

第三节债的履行 一、单项选择题

1.张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到期后张某没有还款。张某家除旧电视外没有值钱的东西,只有张某帮助王某做木工有3万元工钱,到期半年了都没拿回来。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欠款3万元B.李某可以扣留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 C.李某可以请求张某或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工钱

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2.甲公司与乙公司(建筑企业)与1997年4月签订以买卖合同,约定1997年8月30日由甲向乙提供建筑用水泥100吨。同年5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将灾情之事通知乙公司。同年8月底,乙公司催促交货,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0日,甲公司发货,同时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灾而致迟延交货事实。乙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1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扣罚的1万元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予承担赔偿乙公司1万元损失的责任

D.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承担1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

3.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由买方乙自提货物。合同订立后,甲于1月4日通知乙1月20日前提货,但乙一直未去提货,1月25日,标的物因不可抗力灭失,该损失应由( )承担。 A.卖方甲B.买方乙C.在价款未支付的情况下由卖方甲D.双方共同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可以作为债权代位权的权利是( )

A.某甲与某乙之间因委托合同而产生的债权B.某学校教师王某享有的工资请求权 C.小张享有的其父母为其设定的人寿保险金领取权

D.某天雨夜,刘某替出门的邻居修理被风刮跑的屋顶而享有对其邻居的无因管理费用请求权 E.李某享有的对其子女的赡养费请求权 2.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 )

A.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C.债务人已经陷于迟延 D.有保全债权的必要E.债务人主观上有恶意

3.针对债务人的下列情形,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有( )

A.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以致不能清偿其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B.债务人延展其到期债权,以致不能清偿其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C.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D.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由无其他财产清偿到期债权,可能影响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 E.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出售,却又允许买受人欠债的

4.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方主张

D.乙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 E.乙行使权利的费用由乙自己负担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 2.D 3.B二、多项选择题1.AD 2.ABCD 3.ABCD 4.BCD

三、简答 1.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参考答案:(1)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得代位行使的债务人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不得为债权人代位行使。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所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是指应行使并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行使,是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且若不及时行使该债权,则权利将有消灭或丧失的可能。所谓能行使,是指不存在行使权利的任何障碍,债务人在客观上有能力行使取权利。所谓不行使,即消极地不作为,是否出于债务人的过错,其原因如何,则在所不同。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满履行期。若债务人已陷于迟延,而怠于行使其

权利,且又无资力清偿其债务,则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不能实现的现实危险,此时已发生保全债权的必要。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所谓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是指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乙债的内容获得清偿的危险,因而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便实现债权的必要。保全债权的必要性或给债权造成损害的判断标准是客观的,即债权人只要证明两个债权均已到期,且债务人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即可。 2.撤销权的成立条件。

参考答案: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即可;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1)客观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须有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所谓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包括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和与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上述减少财产的行为后,将减弱其对债权人的清偿能力,以致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

能实现之虞。③债务人的行为须以财产为标的。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④债务人的作为须在债权成立后所为。

(2)主观要件。在有偿行为场合,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以债务人主观上有恶意为要件。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要求行使撤销权以受让人知情为要件。 第四节债的担保一、单项选择题

1.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丙企业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甲与银行协议将贷款数额增加到150万元,未经丙书面同意。贷款到期后,银行( )

A.可以直接要求丙偿还150万元B.只能先要求甲偿还150万元,甲无力偿还时再要求丙偿还剩余部分 C.可以直接要求甲偿还150万元D.只能要求甲偿还50万元,要求丙偿还100万元

2.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同时,甲向乙支付定金5000元。后乙违约,造成甲的经济损失2万元。现甲要求乙赔偿,则对甲比较有利的主张应该是( ) A.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共10000元B.要求乙支付2万元违约金并返还定金5000元

C.要求乙赔偿2万元损失并双倍返还定金共3万元D.要求乙赔偿2万元损失并支付2万元违约金 3.甲将800公斤西瓜卖给乙,因担心乙不付款,要求乙找保证人。乙找来其好友丙作保证人,丙即与甲达成协议:“甲卖西瓜800公斤给乙,价款为3500元。我保证乙有钱,能按期付款。”后来乙下落不明,甲收不回西瓜款,便要求丙偿还此款,丙拒绝偿还。甲遂诉至人民法院,则( ) A.保证合同成立,丙应承担保证责任B.保证合同不成立,丙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C.丙有欺诈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D.以上答案均不正确

4.甲向乙借款2万元,并由丙从中作保,三人均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后甲请求乙推迟还款期限1年,乙应允,但提出推迟1年期间的利息为30%,甲同意,丙签订了变更合同协议。甲、乙将变更合同的内容告知了丙。丙当时碍于情面,口头表示同意。后因甲到期不能还款,遂发生纠纷。丙应承担什么责任? A.丙应对该2万元借款及其推迟1年期间的30%的利息承担保证责任 B.丙应对该2万元借款及其推迟1年期间的法定存款利息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对该2万元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对推迟1年期间的利息则不承担责任 D.丙对该2万元借款及其推迟1年期间的利息均不承担责任

5.甲公司向银行借款80万元,还款期为4年,由乙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中未明确保证方式。1年后,银行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发生亏损,便要求甲公司提前还款或再提供担保,甲公司请丙公司做保证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还款期届满后,甲公司未能归还借款。归还此笔借款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

A.由甲、乙、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B.由甲、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丙公司对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还款责任

C.如经法院强制执行甲公司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乙公司和丙公司对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D.如经法院强制执行甲公司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乙公司和丙公司对未清偿的部分各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主体中,可以充当保证人的有( )

A.30岁的张某,经营一个独资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经导致其破产B.某IT企业,中国法人 C.法律出版社D.某大学法律系E.由甲乙丙三人合伙成立的合伙企业

2.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丁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期满后,甲无力还款,乙请求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代甲偿还了该20万元,这时,丙可以( )

A.请求甲偿还该20万元债务B.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请求偿还 C.请求丁偿还其应承担的10万元债务

D.可以请求丁偿还其应承担的10万元,丙可同时请求甲偿还10万元 E.请求丁偿还20万元债务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 ) A.债务人住所变更,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B.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C.保证人放弃债务人对债务的抗辩权的 D.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规定权利的 E.主债务人拒不清偿的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 2.B 3.B 4.D 5.B二、多项选择题1.BCE 2.ACD 3.ABD 三、案例分析

1.1996年3月,甲因经营需要,向乙借款4万元并订有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其为2年,丙为甲还款的保证人。1997年4月,甲还给乙2万元。1997年6月,甲因急需资金,又向乙借款4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为告知丙。2年期满,甲无力偿还所欠6万元欠款。因此,乙请求丙偿还借款。

问:(1)丙是否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2)丙应偿还多少借款?(3)丙偿还借款后能否向甲追偿?

参考答案:(1)丙负有替甲偿还借款的责任。因为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承担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义务。本案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因此债权人乙有权要求担保人丙承担偿还责任。

(2)丙应偿还2万元借款。本案中,丙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为第一次借款的4万元,当家与1997年4月偿还乙2万元后,丙的保证责任也随之减少到2万元。至于甲的第二次借款,因丙并不知情,谈不上担保问题,不承担保证责任。

(3)可以。因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诸法院。 问:(1)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2)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

(3)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4)若乙公司将其30元债权依法转让给戊公司,而未经保证人丙公司同意的,则丙公司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1)丙公司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因为《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本案中,丙公司与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范围未作约定,因此依该规定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即丙公司应对甲公司欠乙公司的30万元主债务及利息等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2)有效。《民法通则》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本案中,甲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将其欠乙公司的债务转让给丁公司,因此甲公司与丁公司间的债务转让具有法律效力。

(3)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该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乙公司许可甲公司转让债务给丁公司,但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同意,所以,丙公司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4)丙公司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当事人没有这种约定,故丙公司应在原保证的范围内对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节债的移转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签订了一份购销水泥的合同,约定由乙向甲供应水泥100吨,合同履行前,甲未征得乙同意,就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丙,并通知乙直接向丙供货。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转让行为有效,乙应该向丙供货B.甲的转让行为无效,乙应该向甲供货

C.甲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乙向甲供货仍有效D.甲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乙向丙供货有效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供应木材,乙公司负责加工成家具,后由于甲公司收购木材出现困难,决定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问下列哪种转让行为有效?( ) A.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 B.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

C.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但须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D.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毋须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3.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对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对己、庚的债务。对甲公司的债权人来说,该债务承担协议( )

A.无效B.有效C.可撤销D.效力未定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债的转移的有( )

A.甲将其对乙的债权让与给丙B.已经甲同意,将其对甲所负的债务转让给丙 C.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对外所享有的债权和所负担的债务都归乙公司

D.甲委托其代理人丙履行其对乙所负的债务E.甲乙协议,债务人乙向甲代理人丙履行债务 2.下列债权中,不得让与的有( )

A.雇用合同所生的债权B.保证债权C.当事人约定不得让与的债权 D.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E.退休金债权

3.甲、乙两人分别为一合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甲欲转让其债权给丙,下列有关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A.甲可以将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也可以一部分转让给丙B.甲向丙转让债权,应当通知乙 C.除非经丙同意,甲向丙转让债权的通知不得撤销

D.甲向丙转让合同债权,丙取得与之有关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甲的除外 E.甲向丙转让债权须经乙同意

4.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B.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让的

C.依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D.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E.债务内容具有人身属性的

5.甲向乙借款2万,保证人丁为甲提供保证,甲未经保证人丁同意,将该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丙承担。关于该债务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脱离该债权债务关系B.甲基于该合同债务所享有的对乙的抗辩权移归丙 C.利息债务也移归丙D.丁继续为丙承担保证责任E.丁的保证责任消灭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A 2.C 3.A 二、多项选择题1.ABC 2.ABCDE 3.ABCD 4.ACDE 5.ABCE 三、简答 1.简述不得让与的债权。 参考答案:下列债权不得让与: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种债权是指根据合同权利的性质只有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权利,如果转让给第三人,将会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更。这种债权常见的有:①基于特别信任关系而必须由特定人受领的债权;②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订立合同后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的,只要此规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债权。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类债权是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常见的有三种:①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②公法上的债权;③因人身权收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简述债务承担的条件。

参考答案:(1)须有可转移的债务。债务的可移转性,是债务承担的前提条件。依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根据债的性质不能转移的债务,不能移转于他人。

(2)债务承担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承担通常是在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并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移转给第三人承担。因债务移转于第三人,承担人的信誉、履行能力及财产状况都会对债权的安全发生影响,故债务人与承担人订立的债务承担合同,非经债权人的允诺,对于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3.简述债务承担的效力。

参考答案:债务承担的合同生效后,产生如下效力:

(1)债务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而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义务。 (2)原债务人基于债的关系所享有的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权移归承担人。

(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也一样转移于承担人。但他人为原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有所不同。债务承担未取得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 三、案例分析

1.甲、乙两公司签订购销钢材的合同,约定乙在30日内向甲交付约定质量的钢材200吨。在履行期届至前,乙的货源发生问题,不能如期按约履行交货义务,遂把部分债务转让给丙公司,但未告知甲,也未经甲同意。后丙向甲交货,但所交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甲乙的约定。 问:(1)乙、丙公司之间的债务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2)甲公司对丙公司所交货物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3)丙公司对甲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4)乙公司是否要求对甲公司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1)乙、丙公司之间的债务转让行为无效。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案中,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债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故该转让行为无效。

(2)甲公司对丙公司所交货物构成不当得利。由于乙、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移转行为无效,故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履行行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原因,对甲而言属于不当得利。

(3)丙公司对甲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因为乙、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移转行为无效,故丙为加入到甲、乙合同并成为债务人,不用对甲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4)乙公司要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首先,乙、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移转行为无效,故乙仍然是唯一的债务人。其次,丙公司不构成第三人的履行,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本案中,丙公司的履行是未经甲、乙公司约定的,故不符合该规定。退而言之,即使丙公司的履行构成第三人履行,根据上述规定,在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甲、乙公司的约定时,也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节债的消灭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向乙借了3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收音机。修理费恰好是30元,则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A.提存B.混同C.抵销D.免除

2.甲于10月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000元。次日,甲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乙公司,乙公司签收,但未退款。10月7日,甲厂到乙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28000元,提货时与乙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甲厂未付款,乙公司上门催收。甲厂认为前后债务相抵,只需支付3000元。双方发生争议,依据债的消灭原理,下列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厂应先付给乙公司28000元,再请求乙公司退款25000元 B.乙公司应先退给甲厂25000元,再请求甲厂付款28000元 C.甲厂付给乙公司3000元,双方了结债务

D.甲厂应付给乙公司14000元,待乙公司退款之后,再付给14000元

3.债权人甲某下落不明,债务人乙某在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将标的物提存。若乙某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毁损、灭失,该损失应由( )

A.甲某承担B.乙某承担C.甲某和乙某共同承担D.提存机关承担

4.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权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 A.混同B.抵销C.免除D.解除

5.甲对乙享有债权,该债权是被甲用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后因乙经营不善,甲兼并乙,则会发生如下法律后果( )

A.甲对乙的债权因甲兼并乙而消灭B.甲对乙的债权因混同而消灭 C.甲可以免除乙的债务 D.甲对乙的债权不消灭 二、多项选择题

1.甲乙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甲应在5日之内向乙交付100台电脑,则该交货的债务可以又通过下列哪些途径履行?( )

A.债务人甲向乙交付100台电脑 B.债务人甲的代理人丙向乙交付100台电脑 C.甲乙约定的第三人丙向乙交付100台电脑

D.经甲要求,但未经乙同意,第三人丙自愿替甲向乙交付50台,甲自己向乙交付50台电脑 E.债务人甲向乙的代理人丙交付50台电脑

2.下列哪些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

A.某运输公司承运一批货物,运至目的地后发现收货人不明无法交货

B.甲向乙借款3000元,约定10月11日偿还,结果乙于10月10日去世,继承人尚未确定

C.陈某与王某本是好友,并借有王某1万元钱,后两人生隙成仇,陈某再不愿见王某,更不愿将借款当面交予王某

D.甲与乙仓储公司签有仓储合同,存储期届满时,甲仍不提取仓储物,乙数次告知甲在合理期限内提取,甲仍未提取

E.债务人甲曾向乙借款,期限届满甲还钱时乙出国求学近两年都不能回国

3.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的,将产生下面哪些法律后果?( )

A.应当认定债务已经履行B.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应当由债权人承担

C.提存期间,财产收益归债权人所有D.提存期间,财产风险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E.提存期间,财产风险责任由提存机关承担

4.甲乙是亲戚,甲对乙负有500元的债务。因甲生活很困难,乙决定免除甲的债务,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须向甲为免除的意思表示B.乙可以通过默示的方法免除甲的债务

C.乙免除甲债务的意思表示可以向任何第三人为之D.乙免除甲债务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 E.乙免除甲债务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C 2.C 3.A 4.A 5.D二、多项选择题1.ABCE 2.ABDE 3.ABCD 4.ABE 三、简答1.简述提存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参考答案:提存涉及三方面主体:

(1)提存人。在一般情况下,提存人为债务人,但是,得为清偿的第三人也可作为提存人。 (2)提存受领人。提存受领人一般为债权人或其代理人。

(3)提存机关。提存机关,是指国家设立的接受提存物而为保管的机关。一般为债务清偿地的法院或仲裁机关指定的提存场所,也可由法院自己保管。在我国,目前公证处是主要的提存机关。 第十六章不当得利之债 一、单项选择题

1.甲拾得乙遗失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元,甲想交给公安失物招领部门,但在前往失物招领部门的公共汽车上,甲自己钱包和拾得钱包一起被盗,则甲( )

A.对拾得钱包被盗不承担责任B.对拾得钱包被盗承担全部责任 C.对拾得钱包被盗承担部分责任D.依公平原则,对乙给予适当补偿

2.甲厂与乙厂签订一份水泥买卖合同,甲厂向乙厂购买水泥10吨,双方约定在乙厂所在地交货。在乙厂装货时,乙厂工作人员装了12吨,甲厂提货员也未发觉。再返回甲长途中,汽车翻入河中,水泥全部灭失,甲厂应向乙厂支付( )吨水泥的价款。

A.12吨B.10吨C.6吨D.甲厂无须支付价款,标的物风险尚未转移

3.甲将走失山羊一只带回家中饲养。两月后以40元卖给乙。在回家路上,羊主人丙认出,向乙索还,二人争执不下,告到法院。根据法律规定,( )

A.山羊归丙,甲退乙40元钱;丙付给甲两月饲养山羊费用B.山羊归丙,丙付40元钱给乙 C.乙将山羊退还甲,丙索还40元D.乙将山羊退还甲,丙索还40元,甲给丙40元 二、多项选择题

1.甲将出国,将其价值1万元的传家古董托其好友乙保管。乙擅自将该古董高价卖给丙,得价金1.2万元,花去费用500元,甲回国后,发现古董已被乙卖掉,甚是气愤,请问甲得对乙主张何种权利?( ) A.得主张违约责任B.得主张乙构成无因管理,请求返还1.2万元价金,但亦须支付乙500元费用 C.得主张乙构成不当得利,返还1.2万元D,得主张乙构成侵权,赔偿1.2万元E.得要求甲返还该古董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A 2.B 3.A二、多项选择题1.AD

三、案例分析

1.张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牛。张某遂将此牛放在自己的牛群里一起放养。几天后该牛失足掉到山谷里摔死了。张某卖牛得款1200元。张某卖完牛肉就与邻居王某说,其暂时代为保管卖牛肉款。但回家后张某改变主张,用卖牛所得钱款为自己的妻子购买了一条项链。但失主李某终于找到了张某,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张某先分辩牛是自己的,后又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捡的,是牛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返还。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1200元。

问:(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张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3)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2.甲服装厂和乙百货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服装厂出售5万件服装给乙百货公司,由乙百货公司于11月5日之前到甲服装厂提货。11月4日,乙百货公司派员工前往甲服装厂提货,该服装是500件一包。在装货时,由于装卸工人的失误共装了105包,双方人员当时均未察觉。货车回商场途中因雾气太重致与一辆运油车相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被烧毁。双方就5包货物的损失承担发生纠纷。 问:(1)本案中,百货公司与服装厂是否形成不当得利之债?为什么? (2)5包货物的损失后果由谁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1.(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本案中,张某见自己牛群里多出一头牛后,替为放养,在牛摔死之后又将牛肉卖掉,并对自己的邻居说其将暂时代为保管卖牛款,以及在牛的主人到来之时,他将返还所得利益,是替牛主人代管失物的无因管理行为。

(2)张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中,张某拒绝返还卖牛肉款,侵害了牛的主人的财产权益,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李某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本案中,张某应将麦牛肉款1200元返还给财产被侵占的牛的主人。

2.(1)未形成不当得利之债。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在得利人和失利人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本案中,服装厂虽多装了5包货物,但百货公司在运货途中发生货损,对该货损百货公司不存在过失。因此,百货公司未实际得利,且对失去的利益没有过错,故百货公司与服装厂之间未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2)5包货物的损失后果应有甲服装厂承担。以民法理论,甲服装厂与乙百货公司之间未形成不当得利之债,故不存在不当得利的返还问题。本案中,5包货物是由甲服装厂的工人在装车时的过失所致,而对于货物的灭失,乙百货公司也不存在过失,所以乙公司不负责返还这5包货物,其损失后果应有甲服装厂自己承担。

第十七章无因管理之债 一、单项选择题

1.陈宅不慎失火,幼子被困于室内,其父陈某从院内铁丝上揭取邻家晾晒的毛毯浸湿后冲入屋内救出孩子,毛毯被烧坏。邻居要求赔偿损失100元,陈某以紧急避险为由拒赔。邻居起诉,法院应( ) A.判决陈某赔偿100元B.驳回邻居请求C.判决陈某和邻居各承担50元D.判决陈某赔偿50元 二、多项选择题

1.甲被车撞伤,昏迷于路旁,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路过此地,打了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支出医疗费若干元。在救助过程中,乙的名贵衣服被血染脏,已不堪使用。则乙可以向甲主张哪些权利?( ) A.出租车费用返还请求权B.医疗费返还请求权

C.衣服的损害赔偿请求权D.报酬请求权E.误工费请求权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二、多项选择题1.ABCE

第十八章 侵权责任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是以( )为划分标准的。

A.侵权行为的性质B.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C.侵权行为人的人数D.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的性质 2.一般侵权责任主要适用何种责任原则:( )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严格责任D.推定过错 3.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可将侵权行为分为( )

A.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B.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C.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D.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 4.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要件为( )

A.一般为共同过失B.一般为共同故意C.共同过失或共同故意D.推定的共同故意 二、多项选择题

1.共同加害行为的特征有( )

A.共同的故意B.结果的单一性C.主体的复合性D.行为的共同性E.共同的故意或过失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A 3.A 4.A二、多项选择题1.BCDE 三、简答 简述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共同危险行为除具备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要件:(1)主体方面的要件:两个以上的行为人;(2)客观方面的要件:主体须实施了共同危险的行为;(3)主观方面的要件:共同过错,一般为共同过失。

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共同侵权行为人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连带责任。 第二节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根据实际情况,谁应对分担损失? A.由受害方自行承担损害后果B.由双方分担C.互不承担D.由加害方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在侵害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可以由谁承担责任?( ) A.侵害人与受益人承担连带责任B.由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C.由侵权人单位代为赔偿D.由受害人自行承担损害后果

3.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那些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推定过错责任?( )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B.建筑物悬挂物致人损害 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二、多项选择题

1.个体户张三驾驶汽车在公路上正常行使。突然,汽车车轮将一块石头碾压出去,刚好击中路旁人李四的头部,李四受重伤,花去医药费4万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李四所受的损失应由张三承担B.李四所受的损失应由李四自己承担 C.李四所受损失应由张三承担,不足部分由李四自己承担

D.李四所受的损失应由张三和李四共同承担E.李四所受的损失由公路管理者赔偿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B 3.B二、多项选择题1.ABCE 三、简答 1.简述过错责任原则与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

参考答案: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推定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二者的关系是:在责任构成要件上,均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根本依据,后者实质上仍属于前者的范围,是适用前者的一种方法;不同之处在于举证责任:后者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我国,工作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推定过错责任。

2.简述推定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

参考答案:(1)前者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根据,后者则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根据;(2)前者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防不法行为的作用,后者则由民事责任的教育、预防作用;(3)适用前者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适用后者时,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节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买了一台打稻机,为避免邻人借用,将车轴上的固定键卸下,逢人来借用时就称机器坏了。一日,甲的好友乙来借,碍于情面,甲只好将机器借给他,但忘了将固定键装上。乙在适用时,滚筒飞出,将乙的儿子打伤。甲是否应对乙父子所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A.甲不应承担责任,因为他与乙是一种无偿的借用关系B.甲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否则有失公平 C.甲主观上有过错,应按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D.甲明知借用物有瑕疵而不加说明,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给甲的生活、学习造成了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如何定性( )

A.是如实报道,不够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侵害了甲的荣誉权

3.某夫妇在儿子甲周岁生日时到乙照相馆为儿子拍纪念照,乙照相馆保留了该纪念照的底片,随后将其翻拍卖给个体户丙用以制作挂历,并随后又将其卖给儿童护肤品生产商丁,用以进行广告宣传。下列哪些人构成对甲肖像权的侵犯?( )

A.乙、丙、丁均侵犯了甲的肖像权B.乙、丙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丁不构成侵权

C.乙、丁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丙不构成侵权D.丙、丁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乙不构成侵权

4.某记者在拍摄街景时偶遇几位摩登女郎路过,迅速按下快门。该照片作为其采写的新闻报道《都市新貌》的配图在报纸上发表。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

A.甲未经女郎同意,擅自拍摄其照片,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

B.甲擅自拍摄照片的行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在报纸上发表这些照片,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 C.甲虽未经女郎同意,擅自拍摄其照片并在报纸上发表,但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故没有侵犯肖像权

D.甲虽未经女郎同意,擅自拍摄其照片并在报纸上发表,但没有丑化女郎的形象,而是进行正面的宣传,故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5.张甲年幼时父母便离婚,张甲随母亲李乙生活。张甲年满18岁时,征得李乙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其父张丙闻知后,坚决不同意,通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甲改回为张姓。张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何种权利?( )A.名称权B.自由权C.姓名权D.身份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

A.生命健康权B.肖像使用权C.名誉权D.法人名称权E.姓名权

2.某工厂工人李某外出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李某冒用同厂工人王某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分,后公安机关通告该工厂,给工厂工人纷纷议论王某嫖娼的事情。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何种权利?( ) A.名誉权B.姓名权C.荣誉权D.名称权E.肖像权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 2.B 3.A 4.C 5.C二、多项选择题1.ABCDE 2.AB 三、简答

简述民法上区分故意、过失的意义。

参考答案:区分故意和过失的意义在于,在以下场合,民事责任的承担因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而有所不同:(1)混合过错的情况;(2)共同过错的情况;(3)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4)侵害人格权的情况;(5)实施民事制裁时。

第五节特殊侵权责任一、单项选择题

1.甲因出差,委托乙全面照看其8岁的儿子丙。某日,丙将邻家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若干元,这一损失应由( )

A.甲承担,若乙有过错,已承担连带责任B.甲承担,若甲无力承担,有乙承担 C.甲承担,乙概不承担责任D.已承担,甲负连带责任

2.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两万元共同购置了山间二层别墅一幢。并约定双方轮流居住,甲居住期间因连降暴雨,别墅倒塌,砸伤丙。丙的损失应由谁负责?( )

A.甲、乙二人对丙负连带赔偿责任B.甲、乙二人对丙负赔偿责任 C.应由甲对丙负赔偿责任D.甲、乙按出资比例对丙负赔偿责任

3.某幼儿园组织小朋友看电视,途中教师甲因取东西暂时离开,小孩乙将一硬物掷向电视,致使电视爆炸,溅起的碎片同时将另几名小孩划伤,造成电视机损失3000元,受伤小孩治疗费用8000元。该损失应由谁进行赔偿?( )

A.乙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B.甲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甲与幼儿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由乙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责令幼儿园适当赔偿

4.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租用期间乙在阳台上摆放数只花盆。一日大风,一只花盆坠下楼去,砸伤小孩丙,花去医疗费1000元。该笔医疗费应与谁承担?( )

A.甲承担B.乙承担C.乙与小孩的监护人共同承担D.甲、乙与小孩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5.某日因台风袭击,某工厂架设的一条高压线断裂,调入甲的鱼塘,导致甲所养的鱼全部死亡。对于甲的损失,应由谁进行赔偿?( )

A.由工厂与甲共同分担损失B.双方均不承担损失C.由甲自行承担损失D.由工厂承担赔偿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甲从商场购回一个燃气灶,使用几天后,燃气灶突然炸裂,甲被碎片刺瞎了左眼。下列那些说法正确?(ABC)

A.甲可以要求商场进行赔偿

B.商场进行赔偿后如果发现燃气灶的炸裂是生产厂家的生产缺陷造成的,有权向生产厂家追偿 C.甲可以向生产厂家要求赔偿

D.生产厂家经检查发现是运输部门在运输过程中损害燃气灶从而引起损害发生,因此有权拒绝赔偿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x7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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