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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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

市规划局

各位代表:

根据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的安排,下面我将我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情况向大家做个汇报。

规划是统领城乡建设发展的龙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工作,立足于快速推进全市城镇化进程,对我市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市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规划工作,亲自参与规划论证,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是前所未有的;规划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抢抓机遇,不断更新规划理念,更新规划知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群众对规划工作的认识程度也越来越高,参与程度也越来越广。可以说,我市规划工作已经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城乡规划建设新时代,对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大作用,其影响积极而深远。《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领导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目标,不断创新规划理念和规划管理机制,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规划作用得到充分

发挥,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掌握和认真执行好《城乡规划法》,我局专门制定了宣传计划,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增强效果,在努力营造依法管理城乡规划的社会法制环境的同时,着力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水平。市委领导对《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非常重视,邀请省建设厅张泉副厅长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为市委中心组成员作了《城乡规划法》专题讲座,收到良好的效果。为策应全市重点工作,针对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通过《城市对话》电视专栏、撰写信息报道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从古民居保护、违法建设的查处、历史文化轴线规划、小区住房规划等一系列热点内容入手,广泛宣传我市规划工作动态,让老百姓及时了解规划、参与规划、支持规划。由于认识到位、准备充分,每期节目都能做到内容详实、可视性强,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逐步形成。我局还组织人员编印了8期《城乡规划知识读本》,将业务知识传授给基层。积极举办规划法规知识讲座和业务培训,规划网站全新改版,丰富完善栏目,内容及时更新,留言认真回复,倍受网民关注。

1、大力宣传、普及《城乡规划法》

(1)高度重视《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工作。各地专门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实施方案,全市同步进行《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普及。

(2)开展了《城乡规划法》集中宣传年活动。编印、发放《服务宣传册》4000多份,在市规划局网站上开辟了《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专栏,在《规划动态》刊物上进行普法宣教。同时,还通过会议、现场咨询、公众问答等方式,宣传城乡规划公共政策属性、规划行政许可、规划公开与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监督与法律责任等。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城乡规划法》及宣传活动进行全面报道。

2、深入开展送法宣传活动

购买《城乡规划法》单行本及辅导材料2000多套,赠送给各县(市、区)及职能部门领导,确保人手一册;由各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为乡(镇)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释义及实用指南》和《城乡规划法》单行本,保证每个乡(镇)和村庄至少一套。

3、组织参加并举办《城乡规划法》学习班

全市规划系统分五批次派出200多人,参加建设部和省建设厅举办的《城乡规划法》学习班,通过认真听讲、与授课老师的沟通,充分深入理解了《城乡规划法》内涵,更熟练地运用在工作中。我们还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组织了全市规划系统相关领导、业务骨干、村镇规划管理人员参加的《城乡规划法》知识培训学习。

4、积极探索乡镇规划管理新模式

新的《城乡规划法》打破了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将乡镇的规划纳入一体化管理中,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我们指导各地探索建立乡镇规划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

乡镇规划管理机制。如婺源县建立了乡镇规划管理中心所模式,在紫阳、江湾、清华、赋春、秋口和工业园区设立村镇规划管理所,实行村镇规划分片式管理。6个规划所隶属县规划局直属管理,人员编制、工资、工作经费与乡镇完全脱钩;广丰县在每个乡镇设立了规划建设管理所,人员编制根据乡镇(街办)规模在乡镇(街办)现有的在编人员中调剂解决,4万人以下乡镇(街办)定编3人,4万人以上的定编4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所长由乡镇(街办)分管领导兼任,行政上由乡镇(街办)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县规划建设口相关部门的指导;德兴市建立了村镇建设规划直管分局模式,分别在泗洲、大茅山、黄柏、新岗山设立村镇建设规划分局,根据乡镇规模和管理辐射范围,核定每个分局编制4—6人,将规划管理覆盖整个德兴乡镇。各分局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德兴市建设局垂直管理。万年县设立乡镇规划管理所,为股级事业机构,核定1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隶属万年县规划局。乡镇规划员由公开招聘的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的人员组成,管理上人员落实到乡镇,定点到人,实行县规划局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双重管理,以县规划局管理为主。通过乡镇规划管理体制机制的探索和逐步建立,保证了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全市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规划法律宣传活动,全社会参与城乡规划、遵守规划法规、关心城市发展的良好局面正逐步形成。市规划局继2004年升格成立以来,连续4年荣获省建设厅授予的“全省建设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优胜单

位”、“全省村镇规划工作先进单位”。我市规划部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规划的作法,在全省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并在全省推广。

二、城乡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1、城乡规划编制情况

(1)高起点完成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一轮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于2000年编制完成,经过几年的发展建设,上饶的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市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都发生了变化,原有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05年9月,我市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新一轮修编。新一轮总规的修编,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新时期进行的。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总规修编工作历时四年,进行了反复的论证修改。2007年1月,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论证会;2007年11月,总规初步成果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评审会;2008年7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成果公示;2008年8月25日,经上饶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8月,经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并正式实施,我市成为《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首个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设区城市。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率先完成。我市在全省十一个设区市中首个编制完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该规划由全国著

名区域规划专家崔功豪教授担纲编制。通过创新,把大上饶城镇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上饶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作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两个专题来研究。根据规划,上饶市城乡建设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全市县乡村城镇体系的建设。以各个县城为核心,加快小城镇建设。二是“1+5”小城镇群的建设。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加快形成绿色空间分隔,快速通道相连,功能设施互补的信江河谷城市群,通过明确中心城区与组团之间的功能关系,不断加强中心城区的吸纳与辐射能力,同时强化各组的特有职能,协调发展,以达到扩大中心城市的发展腹地,增强中心城市综合实力的目的。三是加快中心城区的建设。强力实施“4+1”的空间发展战略,“提升老城区、拓展城东区、做热开发区、做旺中心区、扮靓三江口”。

(3)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显著提高。为切实增强城乡规划审批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市中心城区先后编制完成了《上饶市水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饶市带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饶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饶市三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上饶市铁路既有线整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新修编的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正在进行《上饶市老城-带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饶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上饶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编,标志着市本级已基本实现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规全覆盖。各县(市)控规编制力度进一步加强。德兴、婺源等地

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编制覆盖率率先达到100%,玉山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编制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余各县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覆盖率均超过80%。

(4)各项专项规划编制全面展开。围绕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和提升综合承载力为目标,完成《上饶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上饶市绿地系统规划》、《上饶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上饶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教育布点规划》、《两塔文化公园规划》、《信江书院规划》、《紫阳公园规划》、《辛弃疾公园规划》、《中心区中央公园规划》、《三江片区污水干管规划》以及城市道路、公园、街景、广场等一系列专项规划。2009年,启动了《上饶市中心城区三江口城市设计》、《上饶市中心区城市设计》、《上饶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网综合规划》、《上饶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

(5)全力做好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积极主动做好京福高速铁路、杭南长客运专线相关工作,保证这两条铁路明年开工建设。全力做好今年城建重点项目规划工作,上饶中学规划选址确定,现正加紧进行方案设计。完成了广信大厦、龙潭湖公园、龙潭湖接待中心、中心区龙潭住宅小区方案规划设计工作,完成了五桂大桥设计方案的招标和评标工作。市二届人大第二十一次常务会交办的几个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广信南路两侧,北门街道的沽塘村、民主村、龙潭村,茅家岭街道的汪家园居委会及新火车站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已全部完成。

(6)科学引导城市新区开发建设。目前,就市中心城区而言,中心区是我市城市新区开发建设的主阵场。在新区的开发建设中,坚持统一规划和管理,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全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同时,为强化规划建设的指导性,提高新区建设品位,在完成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上,还专门编制完成中心区城市设计。坚持“做旺中心区”,加快了中心区规划建设步伐,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广电中心、法院等行政事业办公中心先后规划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基础设施、功能配套等日益完善。同时,进一步引导优质住宅小区开发、商贸、文化、生态等聚集发展。逐步使中心区成为上饶市的行政中心、商务中心、生态中心、文化中心。

(7)积极配合做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工作。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构想提出以来,我市积极行动,密切协助配合省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18个专项规划。国家发改委已原则同意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总体规划草案,并确定上升到国家高度上来,该规划将与国家发改委着手的“十二五”规划衔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于2008年9月14日上报国务院以后,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立即组织力量对规划进行研究、论证,并于2008年11月6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专家审查会。13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就规划进一步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2009年4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委的80多位领导、专家学

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我省实地考察调研。随后,联合调研组和江西省委、省政府交换调研意见,并在此次调研基础上,修改完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最终上报国务院批准。

(8)县(市)、乡镇、村庄及风景区规划编制全面推进。各县(市)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横峰、鄱阳、铅山、弋阳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德兴、婺源、万年正加紧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新一轮修编。全市186个乡(镇)、2084个行政村全部按要求编制了总体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编制率达到100%。全市4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德兴市大茅山风景名胜区、万年县神农源风景名胜区、婺源县灵岩洞风景名胜区、上饶县灵山风景名胜区全部编制了总体规划。大茅山风景名胜区还编制了梧风洞旅游接待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梧月广场设计,其余的几个景区的控规正在编制中。

2、城乡规划实施情况

(1)建立了完善的规划编、审、管程序和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规划的实施。一是成立了上饶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对全市城乡规划和区域发展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并下设建筑艺术专家委员会,实行专家评审论证制度。二是推行中心城区规划建设项目两级审批制度。凡是重大项目、市重点工程全部由中心城区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其他一般性、日常性建设项目则由市规划局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会进行审批。三是深入推行“阳光规划”,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建立完善了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制度,所有

规划建设项目,均在市规划局网站及工程建设现场进行批前、批后同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强化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一是加强对经济建设和城乡长远发展的规划调控。围绕事关产业和城市发展的重要问题和重点项目,各地规划部门都根据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积极进行研究策划,探索以规划手段推动经济发展的办法措施,对重要地段、重点项目、退城进园项目等进行深度策划包装,作了大量规划研究和服务,取得明显效果。严格保护、科学利用生态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彰显城市风貌特色,已经成为各地规划部门的共识和一致行动。二是规划引导住宅建设、公共设施、解决民生问题的作用进一步显现。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组织编制了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公布了2008、2009年的住房建设计划,明确了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同时,还通过规划引导不同阶层混居,在住宅小区中按一定比例配置廉租房,防止低收入居民集中居住带来社会问题。这些措施,强化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有效引导了住房建设和消费。与此同时,着眼于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构建和谐社会,更加注重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各地普遍开展了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

(3)严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为规范城市建设项目,我市采取了多项举措,严格查处违法建设项目。在工作中建立了规划委托城管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将工程项目的审批与

管理相结合,由一个科室负责建设工程的审批和批后管理,并按照分片巡查管理的模式,确定批后管理责任人,严把放线、验线、规划验收等各个建设环节,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与此同时,与相关部门一道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2007年,市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立由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和市建设局等五个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2004年7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违规审批、少批多建、以罚代管等问题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江南花园等1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超规划、超容积率的问题,超建面积41021.75平方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1]15号)第二条“凡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应按规定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的规定,经市规划局、市国土局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对增加原出让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请示的复函》测算,共补交出让金1053.829万元。另外,“东湖花园”等三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欠缴契税219. 85万元。应缴土地出让金和欠缴契税合计1273.679万元。上述款项已全部追缴完毕并上交市财政。通过采取得力措施,有力遏制了擅自违反规划的现象,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4)健全规划组织机构,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规划管理框架基本搭建。近年全市在规划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上加大了工作力度,为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成立了规划局。在乡

镇一级,部分设立了村镇规划管理所。二是规划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并逐步健全了一整套规划审批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公示、规划听证、规划行政责任追究、专家咨询等一系列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规划审批程序。三是规划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们在着力完善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并重的同时,抓住关键环节,健全和创新制度,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针对更改技术指标等易产生不当交易问题,建立了规划技术指标调整制度,专门出台了《上饶市中心城区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管理办法》及《上饶市中心城区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通报制度》。四是规划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有了长足进步。根据新形势对规划工作提出的要求,各地合理充实了规划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完善人才结构。同时把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素质作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市本级通过整合规划、建筑设计资源,使规划建筑设计院成为规划部门的有力技术支撑和人才聚集地。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近年来,我们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市委、市人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1、全民规划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虽然近两年我们加大了规划宣传的力度,但群众对规划的认识还不够,如规划本身的技术性和公共政策属性,群众知道和了解的并

不是很多,除增加了日常接访的工作量外,还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群众上访。

2、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与规划编制相对滞后。一是总体规划编制后,由于受规划编制经费限制等影响,详细规划、专业规划、景观规划、夜景规划、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等深层次的规划编制相对滞后,这种现象在县一级普遍存在;二是城镇与区域的空间、布局、利用规划相对滞后,导致有些城镇的规划跟在建设的后边。

3、规划人才和技术力量依然不足。虽然近年来全市规划力量得到了充实,但受人员编制、经费、历史等因素影响,全市规划专业人才、技术力量仍有不足,尤其是村镇一级的规划管理发展不平衡、队伍不稳定。

4、规划管理仍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突出表现在城区、郊区、城中村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现象仍然较多;二是开发企业受利益驱使,规划批后超面积建设、公共配套不足、改变建筑外立面等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村镇规划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城镇化的加速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围绕建设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目标,城乡规划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原则,积极推行科学规划、效能规划、阳光规划、责任规划、法制规划,着力构建科学完备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法规体系、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

一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拟在明年初,在《城乡规划法》实施三周年之际,利用会议、网络、现场执法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加强《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加强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按照城市定位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要求,深化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深化人居环境研究,深化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规划研究,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指导。按照建立多层次规划体系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各类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时开展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加快自然村庄的规划编制进度。

三是加大规划执行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为依法依规履行规划管理职责提供依据。要加大违章建筑查处力度,县(区)政府、规划、公安、国土、城管等部门相互配合,严格按照今年8月份省市人大代表在视察中心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城市和村庄各类违章建筑物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信州区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凤凰安置区、松山小学、现代城和上饶县罗桥街道办近期发生的38户违法建筑,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我市《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和今后工作的初步打算,敬请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听取,认真改进。近年来,市

人大对我市的规划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希望今后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监督、指导和帮助,共同把我们上饶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各位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城乡规划法》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视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转变,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城乡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长远的重要意义。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各级政府将规划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先行作用,指导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下面我汇报我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城乡规划法》实施近两年来,各级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健全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自《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积极进行宣传,不论从普法理念、普法对象还是宣传方

法和宣传手段上,都不断进行改善和加强,提高了全社会对《城乡规划法》的理解和认识。

近两年来,坚持利用《城乡规划法》宣传日和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有利时机,结合“五五普法”和“法律五进”工作,采用上街搭台、广播宣传车沿街宣传,报纸、电台、电视台媒体报道,工程案例现场现身说法,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威海市规划局把《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印成精致的海报700余份,分送到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张贴。2009年元旦,在《城乡规划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在环翠楼广场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接受市民法律咨询。在市广播电台政务直通车节目中,组织了20期《城乡规划法》宣传直播互动节目,局科室、分局负责人轮流参加节目主讲,社会反响很好。2009年,威海市规划局被威海市普法办和市机关工委评为全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荣成市、文登市和乳山市也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采用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知识竞赛等方式,使单位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掌握《城乡规划法》的内涵和精髓,为正确贯彻《城乡规划法》奠定了基础;并通过电视台、互联网、宣传车、明白纸等媒体开展宣传,使《城乡规划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让广大市民了解《城乡规划法》,清楚城乡规划审批的办事程序。

(二)加强规划编制,提高规划覆盖率

《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紧紧围绕我市“编制百年

规划,建设精品城市”的战略目标,各级积极编制各项城乡规划。应该说,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我市的规划编制工作都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全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了一系列关系我市未来城市长远发展的大规划和一批与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详细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等规划体系日趋完善。

在城市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层面,威海中心城市积极强化城镇集群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突出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环境生态化的取向,实现城乡建设全面快速发展。在《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4-2020)》和《威海市城乡统筹规划》的基础上,2008年组织编制了《桥头镇总体规划》,2009年上半年编制完成了《威海市区村镇布局规划(2009—2020)》。同时,为适应我市用地结构调整,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和市区产业向园区集中建设,实现“建设大园区”的发展战略,编制了《威海市工业新区总体规划》。在详细规划层面,一是组织开展全市15个片区260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9个片区、控制面积约190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基本覆盖市中心区和温泉、桥头、羊亭、张村、临港产业区、工业新区等规划范围。市区外围6个片区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概念性阶段成果。此外,还进行了《威海市西海岸控制性详细规划》、《温泉锦绣滨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华夏山海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孙家疃镇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多项重点地段的控规编制工作,为

土地出让、项目建设等提供了依据。二是各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有条不紊地进行。为全面推进旧村改造,确保各项城中村改造工程都有一个较高水平的详细规划做为指导,完成了《江家寨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张村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南竹岛西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80余项与旧村改造有关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生态保护利用层面,按照保护与发展、储备与利用并举的原则,已组织编制了《市区山体保护与利用规划》和《市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同时,还组织编制了《威海双岛湾概念性规划》、《威海市里口山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等重点地段、特色片区规划成果,为科学保护与利用资源,在空间上明确了一定时期内的自然资源利用分区,时序上明确了一定地域自然资源的发展次序。这些规划对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旅游线路的衔接与建设、旅游产品的开发与定位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将对“胶东半岛休闲度假游”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其他各市在规划编制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荣成市与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编制完成了城市远景规划和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同时,不断加大近期建设规划、重点建设规划区及重点控制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力度。文登市与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完成文登市村镇体系规划,先后组织编制、完善了城市绿地系统、圣经山风景名胜区等专业规划,抱龙河、柳林河沿岸景观规划,新中心区、火车站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一系列规划。乳山市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将乡镇重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围。

同时着手编制村规划,精心选择了28个经济实力强、区位优势明显、辐射带动大的村庄,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规划进行了编制。并且全面开展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滨海新区五个地块(银滩旅游度假区、临港产业园、台湾工业园、海湾新区、徐家食品工业园)的控规。 目前,威海市中心城市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97%以上,其他城市详细规划覆盖率也均达到95%以上,全市城市规划覆盖率居全国各城市前列。

(三)完善规划管理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城乡规划法》对规划主管部门日常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法的实施和落实成为规划主管部门工作的重点。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始终坚持公众利益优先考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实行全过程的规划管理,认真实施各类规划。

一是配合《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完善了我市的法律法规体系。威海市政府修订了《威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出台了《威海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威海市区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意见》,荣成市建设局、监察局联合下发了《荣成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登市政府制定完善了《文登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了《建设工程规划阶段验收管理制度》,文登市建设局、监察局联合

下发了《文登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乳山市规划局拟定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控制区内镇村建设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等。逐步完善规划法规体系,为建立公正、公开的规划审批程序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近两年来,全市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17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41 份,用地面积1951.46公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705份,建筑面积1544.52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市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07份,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95份,用地面积1082.32万平方米,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68份,建筑面积871.46万平方米。荣成市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0份,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6份,用地面积138.33万平方米,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1份,建筑面积92.53万平方米。文登市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9份,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3份,用地面积262.9万平方米,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0份,建筑面积181.6万平方米。乳山市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91份,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7份,用地面积467.91万平方米,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6份,建筑面积398.93万平方米。三是进一步推行阳光规划。规划审批坚持分级审批制度,形成了完善、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程序。如威海市规划局坚持实行技术审查会、局办公会、市规划委员会规划三级会审制度,荣成市规划处实行两级审查、一级审定规划审批制度。中心城市及各市规划部门皆对

规划方案及时组织批前公告和批后公布,保证了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四是严格依法进行规划调整。坚持规范各项规划的修改程序,尊重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需修改规划的,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及程序进行变更,本着为社会、为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对房地产开发中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停车位、公益配套设施等各项指标严格控制,实行批后跟踪管理,杜绝随意变更规划的现象。《威海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和加强规划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五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多年来,我们一直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落实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人大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我们采取专项督办,做到批必立、立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办理建议时,始终遵循一个原则,就是不单纯地就建议办建议,而是把建议办理当作为老百姓谋利益、让群众满意的实事来抓。2008年,威海市规划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其中主办建议1件,协助其他部门办理7件;2009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建议1件,协助其他部门办理4件。从复查的情况及沟通过程看,代表们对规划部门的答复情况和进展情况都表示满意。荣成、文登、乳山等市围绕规划效能建设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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