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26 08:4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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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炉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会干事。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 则

第一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 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

2、学生会设办公室、纪检部、生活部、文体部、宿管部、宣传部、安全部七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 3、学生会隶属团委、德育处管理。 第五条 职责分工 干部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 3、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4、加强学生会各部与主席团联系,及时向主席提供有关信息、情况、依据。 5、做好学生会工作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工作。 6、负责学生会档案的编写和整理工作。 7、做好干部会议记录。

8、协助主席起草计划、总结。

9、下发学生会通知,筹备学生会干部会议。 10、宣传、报道学生会工作中的成功典范。 三、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好学生会及校内的宣传活动 3.负责好广播站的播音安排 四、纪检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长发等作常规检查。 4、维护就餐秩序。 五、宿管部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5、协助德育处维护寝室纪律。 七、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3、对教室的清洁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八、安全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安全委员会议。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安全办公室报告,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4、及时发现同学中的不良苗头,及时调解同学的一般纠纷,并向德育处、安全办公室汇报。

九、文体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5、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6、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

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由团委或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主席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校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时间:例会每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 参加人员:全体学生会成员。

第三条 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 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电话请假必须给学生会主席打电话。

第五条 每次例会由办公室作详细会议记录。 第六条 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德育处报告。 7、副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第四章 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 每学年开学初,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 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 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 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校德育处、团委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 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校团委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 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 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校德育处和团委决议和解释为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v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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