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七: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更新时间:2023-09-22 13:18:01 阅读量: 经管营销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专题九: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基本内容 (一)商品二因素与劳动二重性

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劳动价值论以商品二因素理论为前提

商品经济最普遍的物质存在是商品。那么什么是商品呢?商品——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在自然经济中,人们生产劳动产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生活需要。在商品经济中,人们生产劳动产品是为了出售,即用于交换。“用于交换”就是商品不同于一般劳动产品的本质属性。这一本质属性体现的就是上述第二个条件,即生产商品的生产资料是生产者的,而劳动产品则是为别人生产的。由此也决定了商品具有两个因素。

1、商品的二因素

“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考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商品是一种具有使用价值又具有价值的劳动产品,使用价值和价值就是商品的两重属性。

(1)使用价值

商品之所以能成为商品,首先是因为它有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商品的物质因素。 使用价值——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自然属性。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这些自然属性能够满足人的某些需要,因而具有使用价值。不同商品具有不同的自然属性,也就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

例如,粮食可以充饥,衣服可以御寒,纯净水可以止渴,等等。 使用价值是一切劳动产品的共性,它构成了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使用价值也是商品的物质内容,正是因为具有使用价值,商品才能用于交换。

(2)交换价值 在商品交换中,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之间必然形成一个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这就是商品的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 例如,一只羊换三把斧子,三把斧子就是一只羊的交换价值。 (3)商品价值 但是,一只羊为什么只换三把斧子而不能换四把、五把或者更多的斧子呢?那是因为喂养一只羊和打三把斧子所花费的劳动量大体相当。所以商品的交换价值实际上是由花费在商品生产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决定的。这种生产商品的一般人类劳动规定了商品的价值。决定商品交换价值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价值。

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脑力和体力的耗费。 商品的价值是其交换价值的基础。人们交换商品其实就是交换劳动,因而商品的价值体现着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或者体现着人们在生产消费过程中彼此依赖的社会联系,所以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基于使用价值而具有的另一个因素。

(4)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和对立统一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的统一。 任何商品其自然因素是使用价值,其社会因素是价值。商品就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一方面,价值以使用价值为前提,没有使用价值就不会有价值;另一方面,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如果只有使用价值,则不一定是商品。

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相互排斥,二者不可兼得。

对于商品生产者而言,他生产商品并不是为了取得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取得价值。对于

1

商品的消费者而言,他要获得使用价值,必须付出价值。这就使内在统一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发生了外在的分离。它必然分离开来,无论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不可兼得。

【小结】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二因素。这二因素既对立又统一。二者的关系表现为:使用价值的存在不以价值的存在为前提,但价值却必须以使用价值为前提。

2、劳动二重性

价值实体是抽象劳动,劳动二重性理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

为什么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因为生产商品的劳动既是具有劳动,又是抽象劳动

(1)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生产一定使用价值的具体形式的劳动。 例如:木匠制造家具的劳动、铁匠打造工具的劳动,还有种田的劳动、生产汽车的劳动、修楼房的劳动、织毛衣的劳动等等。它们劳动的具体方式、作用的具体对象、生产出来的使用价值都是不同的、具体的,因而称为具体劳动。

(2)抽象劳动

尽管具体劳动千差万别,但是都是人类劳动,因而也有相同的地方,这就是抽象劳动。 抽象劳动——生产商品所耗费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

一般人类劳动就是在劳动的具体形式当中抽象出它们共同的地方,这就是无论劳动的具体形式如何不同,但是它们都要耗费人的体力和脑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都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因而称为抽象劳动。

(3)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关系

生产商品的劳动,既是具体劳动,又是抽象劳动,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统一。 具体劳动通过不同的劳动形式改造不同的原材料从而生产出不同用途的商品,所以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创造的。

具体劳动→使用价值

由于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都包含着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而这些一般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所以,商品的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

抽象劳动→价值

由于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所以: 3、劳动的二重性决定商品的二因素

就是说,之所以商品具有二因素,那是因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

劳动二重性原理的创立,为正确理解商品二因素、商品的价值量的决定以及价值学说与货币理论制造了条件,从而使劳动价值论完全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劳动二重性学说还是分析剩余价值生产的基础、研究剩余价值流通的依据、阐明剩余价值分配的前提。总之,它是马克思建立科学的政治经济学体系的重大理论支柱之一。

(二)价值量与价值规律

由于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所以我们考察商品就要更为深入地考察商品的价值因素。并从其中发现它在商品经济中得以实现的客观规律。

1.商品的价值量及其决定 ⑴商品的价值量

商品的价值是质与量的统一。质指价值的实体即抽象劳动,量指抽象劳动的多少,即时间。所以,所谓商品的价值量就是:

——生产商品所耗费的、按照劳动时间来计量的抽象劳动量。 商品的价值量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量。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时间就成了测

2

量商品价值量的天然尺度。

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成正比。

生产某种商品花费的劳动时间越多,它的价值量就越大;花费的劳动时间越少,它的价值量就越小。

⑵商品价值量的确定

在商品生产中,由于各个生产者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和劳动态度不同,生产同样的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也会不相同,那么,在商品交换中,究竟以谁的劳动时间为标准呢?只能以他们生产的一般状态和平均劳动时间为标准,我们称其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其中,“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指生产某种商品的生产部门的平均生产条件,或生产该种商品的大多数生产者所具有的生产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是劳动工具的状况。

例如:织布,有的布是用手工生产的,有的布是用机器生产的。同样的一匹布,用机器生产和用手工生产所需的劳动时间有很大的差异。如果大多数的布是用机器生产的,那么,机器生产就是织布行业的正常生产条件。

“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又是什么意思呢? 接上例:

在机器生产的条件下,由于生产者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不同,生产同样的一匹布所需时间也不同,有的要7小时,有的要8小时,有的要9小时。如果花费8小时大体上是平均值,那么,生产一匹布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8小时。

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而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所决定,这就意味着,如果个别生产者生产此种商品的时间超过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只能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交换,超出部分就不能实现价值;相反,如果个别生产者生产此种商品的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仍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交换,低于部分就成了多实现的价值。

接上例:

生产一匹布用9小时却按8小时交换,就损失了一小时;生产一匹布只用7小时仍按8小时交换,就多赚了1小时。

那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长短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是劳动生产率。 ⑶劳动生产率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的。什么是劳动生产率呢?

——劳动者生产使用价值的能力。 如何测量劳动生产率?有两种方法: ①单位劳动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 ②单位产品中所耗费的劳动时间

就是说,劳动生产率越低,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越少,单位产品所花费的时间越多;反之,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越多,单位产品所花费的时间越少。

马克思指出:

“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这里须要注意: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只会引起单位商品的价值量的变化,不会影响同一劳动在同一时间内所形成的价值量。

辨析:提高劳动生产率会增加单位时间内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会降低单位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即个别价值,但仍按较高的社会必

3

要劳动时间出售,生产者就会获得更多的价值。所以在商品生产中,要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必须提高劳动生产率。怎样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呢?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很多,主要有:

①劳动者的平均熟练程度、②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③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④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⑤自然条件等。

其中任何一项因素的改善提高,都会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别是科学技术,它是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这些因素体现在个别劳动者身上,那就是从事科技工作的劳动者,或者技术技能较高的劳动者,他们在相同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使用价值显然大于或远远大于一般劳动者。于是产生了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区别和价值计量问题。

⑷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

简单劳动——不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的一般劳动者都能从事的劳动。 复杂劳动——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技术专长的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

既然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在相同时间内所创造的使用价值是不相等的,那么,计算复杂劳动的抽象劳动量即价值量就不能与简单劳动一样。通常的办法是以简单劳动为参照,根据复杂劳动的实际效率来计量,即:

复杂劳动等于自乘的或多倍的简单劳动。 因为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为尺度的,所以就把简单劳动作为计算的基本单位来换算复杂劳动的价值量。

不过应该注意,复杂劳动换算为简单劳动,不是由人们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自发实现的。此外还要受许多社会的和道德的因素制约。

2.价值规律的作用及其表现形式 ⑴价值规律及其表现形式

包括商品的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在内的商品价值量及其确定理论,构成了价值规律的基本内涵。

价值规律——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

价值规律虽然在暗中发生作用,但是它总会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表现出来。价值规律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

商品的价格围绕商品的价值自发波动。 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在商品交换中商品的价格应该与价值相一致。但是在现实的商品交换中,商品的价格与价值经常不一致,而价格与价值相一致的情况却极其偶然。这是因为商品的价格要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是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如果供求平衡,则价格可以与价值基本一致;如果供求不平衡,价格与价值就会发生背离。随着商品供求关系的变化,价格时而高于价值,时而低于价值,于是表现为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商品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并不否定价值规律,恰恰相反,这正是价值规律作用的结果。这首先是因为商品价格波动的中心是价值,价格无论怎样变动,都不会偏离价值太远。其次,从较长时间来看,价格时而上涨,时而下降,相互抵消,其平均值与价值是一致的。

商品的平均价格和价值是相一致的。 总之,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而得以表现的,价格围绕价值波动不仅没有否定“等价交换”原则,而且正是价值规律的曲折表现形式。

垄断价格的出现并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是价值规律在垄断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进一步发展形式。首先,垄断价格以价值为界限,整个社会商品的价值总额并不因为垄断价格的存在而有所改变,在垄断条件下社会上商品的价格总额仍同它们的价值总额

4

相一致。马克思说:“如果剩余价值平均化为平均利润的过程在不同生产部门内遇到人为的垄断或自然的垄断的障碍,……以致有可能形成一个高于受垄断影响的商品的生产价格和价值的垄断价格,那末,由商品价值规定的界限也不会因此消失。某些商品的垄断价格,不过是把其他商品生产者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 973页)。这一原理同样可以用来说明垄断企业销售产品时所规定的垄断价格。其次,垄断企业不可能不受限制地提高其产品的销售价格,也不可能不受限制地压低买进商品的收购价格。这是因为,垄断并不能消除竞争,也不能消除同竞争相联系的资本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转移。垄断企业之间的竞争、垄断企业同非垄断企业的竞争、替代品生产者的竞争、国外商品的竞争,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垄断价格的形成起一定的制约作用。垄断企业在规定其销售价格时,也得考虑到价格同供需之间的关系,以及销售量(从而生产量)同单位生产成本之间的关系;在规定其收购价格时,也必须把价格尽可能地维持在使非垄断企业得以生存的水平,并使它们得到一定的利润收入。反映在垄断企业的实际定价过程中,也就表现为垄断企业在重点考虑目标利润率的同时,兼顾其他定价目标。例如,流行在美国各大企业的“完全成本”定价法,就是按照市场供需情况定出销售额指标,再在这一指标上分摊固定成本,然后加上目标利润和管理费用。所以,在垄断价格的形成过程中,垄断企业事实上不得不考虑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不得不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

(2)价值规律的作用

在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暗暗地支配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它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

积极作用:

①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 这是通过市场竞争、供求关系的变化及其价格的波动来实现的。当某个部门的价格普遍高于价值时,生产者有利可图,会吸引更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当这些生产要素向该部门的转移超过一定限度,导致供过于求,价格下降低于价值,该部门的生产者又会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向其他部门转移。生产资源的流向,正是价值规律在暗中发生作用的结果。

②自发地刺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个别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只要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就会得到更大的效益。这就促使商品生产者千方百计降低个别劳动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如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方法、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劳动熟练程度等。其结果就会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

③自发地调节社会收入的分配。

在商品经济中,生产者的收入是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的。那些生产条件好、技术水平高的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仍按照较高的社会价值出售,就可以获得较多的收入。而那些生产条件差、技术水平低的商品生产者,由于个别高,仍按较低的社会价值出售,收入必然较少。

消极作用:

①可能导致垄断和阻碍先进技术的推广从而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因为首先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的商品生产者,为了保持其在竞争中的优势,往往会限制技术的推广,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技术的推广和生产经营的普遍改善,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②可能引起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 由价值规律自发调节分配的作用,一部分具有有利条件的生产者更有利可图,而另一部分处于不利地位的生产者,则收入较少甚至亏损、破产。如此恶性循环,造成两极分化。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ty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