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安全技术实务考点汇总(超实用总结与小抄)

更新时间:2023-05-18 04:07: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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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级消防工程师安全技术实务考点汇总

(超实用:总结/小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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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引火源:分直接火源和间接火源两大类。

直接火源: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

间接火源:高温,自燃引火源

2、燃烧的类型: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分为着火和爆炸。

着火:可燃物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着火源接触即能引起燃烧,并在着火源离开后仍能持续燃烧的现象。着火分点燃和自燃【化学自燃、热自然】。

爆炸: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或是气体、蒸气在瞬间发生的剧烈膨胀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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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如何分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

D.类火灾: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等。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如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

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2、火灾如何分级?

消防部门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①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②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③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④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灭火的基本原理(方法):冷却、隔离、窒息、化学抑制

4、火灾发生常见原因:电气、雷击、吸烟、玩火、防火、用火不慎、作业不慎、设备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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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炸极限在消防上的应用?

(1)爆炸极限是评定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依据,爆炸范围越大,下限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

(2)爆炸极限是评定气体生产、储存场所火险类别的依据,也是选择电气防爆型式的依据:生产、储存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的工业场所,应选用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生产、储存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的工业场所,可选用任一防爆型电气设备;

(3)根据爆炸极限可以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面积、防火墙占地面积、安全疏散距离和灭火设施;

(4)根据爆炸极限,确定安全操作规程。

2、引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1)物料原因(2)作业行为原因(3)生产设备原因(4)生产工艺原因

此外,放火、停水停电、毁坏设备及地震、台风、雷击等自然灾害也同样可能会引发爆炸。

3、常见爆炸引火源有哪些?机械火源、热火源、电火源及化学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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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燃气体火灾危险性:易燃易爆性、扩散性、可缩性和膨胀性、带电性、腐蚀性和毒害性

2、易燃液体火灾危险性:易燃性、爆炸性、流动性、受热膨胀性、带电性、毒害性

3、易燃气体如何分级:

I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II级:10%≤爆炸下限<13%,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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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防火措施有哪些?

包括被动防火和主动防火两个方面。建筑被动防火措施主要是指建筑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建筑防火构造、建筑防火分区分隔、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等;建筑主动防火措施主要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

2、建筑火灾原因:电气火灾、雷击、静电、吸烟、玩火、放火、生产作业类火灾、生活用火不慎和自燃

3、建筑火灾危害性:危害人员生命、造成经济损失、破坏文明成果、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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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定物质火灾危险性的指标

(1)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爆炸极限和自燃点。

可燃气体的爆炸浓度极限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越容易与空气或其它助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其火灾爆炸危险性越大。可燃气体的自燃点越低,遇有高温表面等热源引燃的可能性越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越大。

另外,气体的比重和扩散性、化学性质活泼性、带电性以及受热膨胀性等也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其火灾危险性。

(2)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闪点。

(评定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最直接的指标是蒸气压,蒸气压越高,越易挥发,闪点也越低,由于蒸气压很难测量,所以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液体的闪点来确定其危险性)。闪点越低的液体,越易挥发而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燃也越容易。对于可燃液体,通常还用自燃点作为评定火灾危险性的标志,自燃点越低的液体,越易发生自燃。

此外,液体的爆炸温度极限、受热蒸发性、流动扩散性和带电性也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的标志。

(3)评定固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熔点和燃点

熔点低的固体易蒸发或气化,燃点也较低,燃烧速度也较快。

2、确定生产或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2)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3)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3、甲乙丙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特征?

(1)甲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这类物品易燃、易爆,燃烧时还放出大量有害气体。有的遇水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遇火燃烧爆炸。有的具有强烈的氧化性能,遇有机物或无机物极易燃烧爆炸。有的因受热、撞击、催化或气体膨胀而可能发生爆炸,或与空气混合容易达到爆炸浓度,遇火而发生爆炸。

(2)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火灾危险性仅次于甲类。

(3)丙、丁、戊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1.丙类。包括闪点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这类物品的特性是液体闪点较高、不易挥发,火灾危险性比甲、乙类液体要小些。可燃固体在空气中受到火烧和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即使火源拿走,仍能继续燃烧。

2.丁类。指难燃烧物品。这类物品的特性是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燃或微燃,将火源拿走,燃烧即可停止。

3.戊类。指不燃物品。这类物品的特性是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碳化。

4.丁、戊类物品的包装材料。丁、戊类物品本身虽然是难燃或不燃的,但其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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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分:不燃性、难燃性、可燃性

2、建筑分类:

使用性质分: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

结构形式分: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混结构、其他结构。

高度分:1.单层、多层建筑。27m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或已超过24m但为单层)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2.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我国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称超高层建筑。

3、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A(A1、A2)、B1(B、C)、B2(D、E)、B3(F),

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附加信息包括:产烟特性(s1 、s2 、s3)、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d0、d1、d2)和烟气毒性等级(t0、t1、t2)。

GB8624 B1(B- s1, d0,t1),表示属于难燃B1级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细化分级为B级,产烟特性等级为s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0级,烟气毒性等级为t1级。

5、确定民用建筑耐火等级注意事项:

(1)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②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3)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但屋面防水层可采用可燃材料。

(4)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l00㎡ 时,房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 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 的不燃性墙体。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5)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中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6)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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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火间距确定的主要原则:防止火灾蔓延、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节约土地资源、防火间距的计算

2、防火间距不足时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扑救,切忌盲目设置,顾此失彼。

3、办公室等可否与甲乙类厂房贴邻建筑,防火措施是什么?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4、影响防火间距的主要因素有:1)热辐射;2)热对流;3)建筑物外墙开口面积;4)建筑物内可燃物的性质、数量和种类;5)风速;6)相邻建筑物的高度;7)建筑物内消防设施的水平;8)灭火时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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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庭防火分隔设计要求有哪些?

(1)中庭应与周围相连通空间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时,防火玻璃与其固定部件整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但采用C类防火玻璃时,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规范的相关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4)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2、哪些部位需要设置防火阀?

【防火阀是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用于管道内阻火的活动式封闭装置。】

(1)穿越防火分区处;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5)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水平风管与竖向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6)公共建筑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竖向排风管,应采取防止回流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宜按防火分区设置,且在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150℃的防火阀。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病房楼防火分隔要求?

(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相互分隔的独立房间,应是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其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即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面积也不能增加,以便将火灾限制在该房间内。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单元之间或与其他场所之间的分隔构件上无任何门窗洞口。

(2)人员密集场所

观众厅、会议厅(包括宴会厅)等人员密集的厅、室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且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幕布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剧场、电影院、礼堂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民用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该面积也不得增加。

(3)医院、疗养院建筑

在按照规范要求划分防火分区后,病房楼的每个防火分区还需根据面积大小和疏散路线进一步分隔,以便将火灾控制在更小的区域内,并有效地减小烟气的危害,为人员疏散与灭火救援提供更好的条件。

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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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百人宽度指标含义、计算公式? 百人宽度指标 bA t每百人在允许疏散时间内,以单股人流形式疏散所需的疏散宽度。

N——疏散人数(即100人);t——允许疏散时间,min;

A——单股人流通行能力(平、坡地面为43人/min;阶梯地面为37人/min);

b——单股人流宽度,0.55~0.60m。

2、防烟楼梯间适用范围及设置要求?

(1)适用范围:1.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建筑;2.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4.当地下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上,以及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

(2)设置要求:防烟楼梯间除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按规定设置防烟设施,并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

2.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的前室合用;

3.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

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3、疏散指示标志设置要求: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4、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1)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并应有明显标志。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当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符合下列规定的防火分区可利用设置在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向疏散方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1.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 时,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 时,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1个;

2.该防火分区直通室外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计算所需总净宽度的70%。

5、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设置场所及要求。

(1)应急照明

1.设置场所

除单、多层住宅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应急照明灯具: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超过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

◎建筑面积超过1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场所;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2.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

◎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2)疏散指示标志

1.设置场所

◎公共建筑及其他一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 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的展览建筑;

◢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的地上商店;

◢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2.设置要求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的有关规定。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共同要求

1.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2.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h,对于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不应少于1.0h,对于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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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线路保护措施:短路、过载、接地故障保护。

2、电气装置防火包括哪些内容:开关防火、低压配电柜防火、剩余电流保护装置防火、接触器防火、启动器防火、继电器防火、熔断器防火

3、电动机具体火灾原因(火灾危险性):缺相运行、过载、接触不良、绝缘损坏、机械摩擦、选型不当、接地不良、铁心消耗过大。

4、电动机火灾预防措施。合理选择功率和型式、合理选择启动方式、启动符合规范要求、正确安装电动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保护装置、加强运行监视、加强电动机的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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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炸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0区、1区、2区

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11区

可燃性粉尘环境:20区、21区、22区。

2、隔爆设施有哪些?防爆墙、防爆门和防爆窗

3、电气设备防爆形式?deipo,gnms(f) 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油浸型,充沙型、无火花型、浇封型、特殊型、粉尘防爆型。

4、建筑防爆基本技术措施?分为预防性技术措施和减轻性技术措施

(1)预防性技术措施:

1.排除能引起爆炸的各类可燃物质【(1)在生产过程中尽量不用或少用具有爆炸危险的各类可燃物质;(2)生产设备应尽可能保持密闭状态,防止“跑、冒、滴、漏”;(3)加强通风除尘;(4)预防燃气泄漏,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5)利用惰性介质进行保护。】2. 消除或控制能引起爆炸的各种火源【(1)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2)防止高温表面成为点火源;(3)防止日光照射;(4)防止电气火灾;(5)消除静电火花;

(6)防雷电火花;(7)防止明火。】

(2)减轻性技术措施:采取泄压措施、采用抗爆性能良好的建筑结构体系、采取合理的建筑布置

5、电气防爆基本措施:

(1)宜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

(2)采用防爆的电气设备。

(3)按有关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规定的一般情况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仍应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4)设置漏电火灾报警和紧急断电装置。

(5)安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6)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6、防爆电气设备选用原则

(1)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应与爆炸危险区域相适应。

(2)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与爆炸危险环境物质的危险性相适应;当区域存在两种以上爆炸危险物质时,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满足危险程度较高的物质要求。

(3)应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4)应符合整体防爆的原则,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维修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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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锅炉房防火防爆措施?

(1)在总平面布局中,锅炉房应选择在主体建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与其他部位的防火间距为25m~50m。

(2)锅炉房宜独立建造。当确有困难时可贴邻民用建筑布置,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

(3)锅炉房为多层建筑时,每层至少应有两个出口,分别设在两侧,并设置安全疏散楼梯直达各层操作点。

(4)锅炉的燃料供给管道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5)油箱间、油泵间、油加热间应用防火墙与锅炉间及其它房间隔开,门窗应对外开启,不得与锅炉间相连通,室内的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

(6)锅炉房电力线路不宜采用裸线或绝缘线明敷,应采用金属管或电缆布线,且不宜沿锅炉烟道、热水箱和其他载热体的表面敷设,电缆不得在煤场下通过。

2、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采暖要求是什么?

(1)为防止纤维或粉尘积集在管道和散热器上受热自燃,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82. 5℃(相当于供水温度95℃,回水温度70℃)。但输煤廊的采暖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130℃。

(2)散发物(包括可燃气体、蒸气、粉尘)与采暖管道和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时,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采暖,且不应在这些房间穿过采暖管道,如必须穿过时,应用不燃烧材料隔热。

(3)不应使用肋形散热器,以防积聚粉尘。

3、采暖设备防火防爆措施?

(1)采暖管道要与建筑物的可燃构件保持一定的距离

采暖管道穿过可燃构件时,要用不燃烧材料隔开绝热;或根据管道外壁的温度,在管道与可燃构件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当管道温度大于100℃时,距离不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温度小于等于100℃时,距离不小于50mm。

(2)加热送风采暖设备的防火设计

1.电加热设备与送风设备的电气开关应有连锁装置,以防风机停转时,电加热设备仍单独继续加热,温度过高而引起火灾。

2.在重要部位,应设感温自动报警器;必要时加设自动防火阀,以控制取暖温度,防止过热起火。

3.装有电加热设备的送风管道应用不燃材料制成。

(3)采用不燃材料

甲、乙类厂房、仓库的火灾发展迅速、热量大,采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以防火灾沿着管道的绝热材料迅速蔓延到相邻房间或整个房间。对于其他建筑,可采用燃烧毒性小的难燃绝热材料,但应首先考虑采用不燃材料。

存在与采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内不应穿过采暖管道,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4)车库采暖设备的防火设计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车库的采暖设施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库内应设置热水、蒸气或热风等采暖设备,不应用火炉或其他明火采暖方式,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下列汽车库或修车库需要采暖时应设集中采暖:

①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

②I、Ⅱ、Ⅲ类汽车库;

③I、Ⅱ类修车库。

3.Ⅳ类汽车库、Ⅲ、Ⅳ类修车库,当采用集中采暖有困难时,可采用火墙采暖,但对容易暴露明火的部位,如炉门、节风门、除灰门,严禁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必须设置在车库外。汽车库采暖部位不应贴邻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布置,以防燃烧、爆炸事故的发生。

4、锅炉房火灾危险性及建筑耐火等级是如何要求?

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丁类生产厂房,但根据锅炉的燃料不同,锅炉房的建筑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燃油和燃煤锅炉房分别为一、二级。但如装设总额定蒸发量不超过4.00T/h、以煤为燃料的锅炉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

燃油锅炉的油箱间、油泵间、油料加热间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生产厂房,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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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修材料分类

按实际应用分为:饰面材料、装饰件、装饰织物、隔断、大型家具。

按使用部位和功能分类: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

2、装修材料分级?A级、B1级、B2级、B3级。

3、特殊功能部位与用房装修防火要求?

(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地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一级。

(4)图书、资料、档案等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使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5)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设备机房,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7)建筑物内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这几个部位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8)使用明火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比同类建筑物的要求提高一级。

(9)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也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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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车道设置要求:

(1)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2)荷载:轻、中系列消防车最大总质量不超过11 t;重系列消防车其最大总质量15t~50 t。

(3)最小转弯半径:轻系列消防车≥7m,中系列消防车≥9m,重系列≥12m,

(4)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回车场不宜小于l5m×l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5)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 150m 左右,按规定一般设在城市道路两旁,故将消防车道 的间距应为 160m。

2、灭火窗含义及设置要求:

含义:在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面一侧外墙上设置的供消防人员快速进入建筑主体且便于识别的灭火救援窗口称为灭火救援窗。

要求: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应小于0.8m 和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30m ,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 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每层设置灭火救援窗。

3、消防电梯设置范围及要求

范围:1.建筑高度大于33m 的住宅建筑。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 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 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4.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2m 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 人的高层塔架。(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 的丁、戊类厂房。

设置要求: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 台。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可共用1 台消防电梯。2.建筑高度大于32m 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3.消防电梯应具有防火、防烟、防水功能。4.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或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可不设置前室。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在扑救建筑火灾过程中,建筑内有大量消防废水流散,电梯井内外要考虑设置排水和挡水设施,并设置可靠的电源和供电线路,以保证电梯可靠运行。因此在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7.消防电梯的载重量及行驶速度。为了满足消防扑救的需要,消防电梯应选用较大的载重量,一般不应小于800kg,且轿厢尺寸不宜小于1.5m×2m。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8.消防电梯的电源及附设操作装置。9.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4、消防电梯前室应符合以下要求:(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2)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 ㎡;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 ㎡。(3)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5、设置消防电梯的意义:

(1)对于高层建筑,设置消防电梯能节省消防员的体力,使消防员能快速接近着火区域,提高战斗力和灭火救援效果。

(2)对于地下建筑,由于排烟、通风条件很差,受当前装备的限制,消防员通过楼梯进入地下的危险性较地上建筑要高,因此,要尽量缩短达到火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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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消防设施含义及分类 15类

含义: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依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防范和扑救建筑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分类:建筑防火分隔设施、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给水设施、防烟与排烟设施、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通讯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移动式灭火器材。

2、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保养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地方规章。

(2)明确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3)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时整改设置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

(6)建立建筑消防设施配置、运行等情况的管理档案。

(7)对员工进行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常识教育,定期组织演练。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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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室外消火栓系统工作原理:

(1)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和消防用水量。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人员可从设置在附近的消火栓箱内取出水带和水枪,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接上水枪,打开消火栓的阀门,直接出水灭火。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系统设有消防泵,平时管网内压力较低。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人员可从设置在附近的消火栓箱内取出水带和水枪,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接上水枪,打开消火栓的阀门,通知水泵房启

动消防泵,使管网内的压力达到高压给水系统的水压要求,从而消火栓可投入使用。

(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的压力较低,当火灾发生后,消防队员打开最近的室外消火栓,将消防车与室外消火栓连接,从室外管网内吸水加入到消防车内,然后再利用消防车直接加压灭火,或者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内加压供水。

2、室内消火栓系统工作原理

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系统设有消防泵和高位消防水箱。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人员可打开消火栓箱,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打开消火栓的阀门,按下消火栓箱内的启动按钮,从而消火栓可投入使用。消火栓箱内的按钮直接启动消火栓泵,并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在供水的初期,由于消火栓泵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其初期供水由高位消防水箱来供水(储存10min的消防水量)。对于消火栓泵的启动,还可由消防泵现场、消防控制中心启动,消火栓泵一旦启动后不得自动停泵,其停泵只能由现场手动控制。

3、什么是充实水柱:指从喷嘴口起,到90%的射流总量穿过直径38MM圆圈处的密集不分散的射流长度。 3-3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成: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

3、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充水的压力。发生火灾时,在火灾温度的作用下,闭式喷头的热敏元件动作,喷头开启并开始喷水。此时,管网中的水由静止变为流动,水流指示器动作送出电信号,在报警控制器上显示某一区域喷水的信息。由于持续喷水泄压造成湿式报警阀的上部水压低于下部水压,在压力差的作用下,原来处于关闭状态的湿式报警阀自动开启。此时压力水通过湿式报警阀流向管网,同时打开通向水力警铃的通道,延迟器充满水后,水力警铃发出声响警报,压力开关动作并输出启动供水泵的信号。供水泵投入运行后,完成系统的启动过程。

4、干式系统工作原理

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

稳压设施维持干式报警阀入口前管道内充水的压力,报警

阀出口后的管道内充满有压气体(通常采用压缩空气),报

警阀处于关闭状态。发生火灾时,在火灾温度的作用下,

闭式喷头的热敏元件动作,闭式喷头开启,使干式阀出口

压力下降,加速器动作后促使干式报警阀迅速开启,管道

开始排气充水,剩余压缩空气从系统最高处的排气阀和开

启的喷头处喷出,此时通向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的通道被

打开,水力警铃发出声响警报,压力开关动作并输出启泵

信号,启动系统供水泵;管道完成排气充水过程后,开启

的喷头开始喷水。从闭式喷头开启至供水泵投入运行前,由消防水箱、气压给水设备或稳压泵等供水设施为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

5、预作用系统工作原理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

备等稳压设施维持雨淋阀入口前管道内充水的压力,雨淋阀

后的管道内平时无水或充以有压气体。发生火灾时,由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配水管道开始排气充水,

使系统在闭式喷头动作前转换成湿式系统,并在闭式喷头开

启后立即喷水。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如何分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共分为4

类8级,即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Ⅱ级)、严重危险

级(Ⅰ、Ⅱ级)和仓库危险级(Ⅰ、Ⅱ、Ⅲ级)。

(1)轻危险级:一般指可燃物品较少、火灾放热速率

较低、外部增援和人员疏散较容易的场所。

(2)中危险级:一般指内部可燃物数量、火灾放热速

率为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剧烈燃烧的场所。大部分

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划归中危险级。根据此类场所种类

多、范围广的特点,划分为中Ⅰ级和中Ⅱ级。

(3)严重危险级:一般指火灾危险性大,且可燃物品

数量多,火灾时容易引起猛烈燃烧并可能迅速蔓延的场

所。

(4)仓库火灾危险级:根据仓库储存物品及其包装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将仓库火灾危险等级划分为Ⅰ、Ⅱ、Ⅲ级。Ⅰ级一般是指储存食品、烟酒以及用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的场所;Ⅱ级一般是指储存木材、纸、皮革等物品和用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场所;Ⅲ级一般是指储存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等物品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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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喷雾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当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发现火灾后,自动或由手动打开雨淋报警阀组,同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报警控制器,并启动消防水泵,通过供水管网到达水雾喷头,水雾喷头喷水灭火。

2、水喷雾系统系统适用范围

(1)灭火控火的适用范围

1.固体火灾:水喷雾系统适用于扑救固体火灾。

2.可燃液体火灾:水喷雾系统可用于扑救闪点高于60℃的可燃液体火灾,如燃油锅炉、发电机油箱、输油管道火灾等。

3.电气火灾:水喷雾系统的离心雾化喷头喷出的水雾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因此水喷雾系统可以用于扑灭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井、电缆夹层等电气火灾。

(2)防护冷却的适用范围

1.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卸、使用设施和装置的防护冷却。

2.火灾危险性大的化工装置及管道,如加热器、反应器、蒸馏塔等的冷却防护。

3-5

1、开式细水雾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灾发生后,火灾探测器动作,报警控制器得到报警信号,向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灭火指令,在得到控制中心灭火指令或启动信息后,联动关闭防火门、防火阀、通风及空调等影响系统灭火有效性的开口,并启动控制阀组和消防水泵,向系统管网供水,水雾喷头喷出细水雾,实施灭火。 2、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以下火灾: (1

可燃固体火灾(A类):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包括纸张、木材、纺织品和塑料泡沫、橡胶等固体火灾等。

(2可燃液体火灾(B类):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

闭空间内的可燃液体火灾,包括正庚烷或汽油等低闪点可燃液体和润滑油、液压油等中、高闪点可燃液体火灾。

(3)电气火灾火灾(E类):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电气火灾,包括电缆、控制柜等电子、电气设备火灾和变压器火灾等。

3、细水雾的灭火机理主要是吸热冷却、隔氧窒息、辐射热阻隔和浸湿作用。除此之外,细水雾还具有乳化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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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气体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1)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内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与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平时,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灾,产生烟雾、高温和光辐射使烟感、温感、感光等探测器探测到火灾信号,探测器将火灾信号转变为电信号传送到报警灭火控制器,控制器自动发出声光报警并经逻辑判断后,启动联动装置,经过一段时间延时,发出系统启动信号,启动驱动气体瓶组上的容器阀释放驱动气体,打开通向发生火灾的防护区的选择阀,同时打开灭火剂瓶组的容器阀,各瓶组的灭火剂经连接管汇集到集流管,通过选择阀到达安装在防护区内的喷头进行喷放灭火,同时安装在管道上的信号反馈装置动作,将信号传送到控制器,由控制器启动防护区外的释放警示灯和警铃。

(2)外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控制器发出系统启动信号,启动驱动气体瓶组上的容器阀释放驱动气体,打开通向发生火灾的防护区的选择阀,同时加压单元气体瓶组的容器阀,加压气体经减压进入灭火剂瓶组,加压后的灭火剂经连接管汇集到集流管,通过选择阀到达安装在防护区内的喷头进行喷放灭火。

2、气体灭火系统系统适用范围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电气火灾。

该系统不得用于扑救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适于扑救电气火灾;液体表面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本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铀等;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3)热气溶胶灭火系统

热气溶胶灭火系统,适用于扑灭相对封闭空间的A类火灾,如木材、纸张等固体物质初起火灾;B类火灾,如

生产、使用或贮存柴油(-35号柴油除外)、重油、润滑油、变压器油、动物油、植物油等各种丙类可燃液体场所的火灾;变(配)电间、发电机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房等场所的电气电缆初起火灾。

该系统不适用于下列场所火灾:商业、饮食服务、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K型及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

(4)其他气体灭火系统

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3-7

1、泡沫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

(1)隔氧窒息作用。在燃烧物表面形成泡沫覆盖层,使燃烧物的表面与空气隔绝,同时泡沫受热蒸发产生的水蒸气可以降低燃烧物附近氧气的浓度,起到窒息灭火作用。

(2)辐射热阻隔作用。泡沫层能阻止燃烧区的热量作用于燃烧物质的表面,因此可防止可燃物本身和附近可燃物质的蒸发。

(3)吸热冷却作用。泡沫析出的水对燃烧物表面进行冷却。

水溶性液体火灾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扑救水溶性液体火灾只能采用液上喷射泡沫,不能采用液下喷射泡沫。对于非溶性液体火灾,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选用普通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均可。对于非水溶性液体火灾,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必须选用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泡沫液的储存温度应为0℃~40℃。

2、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

一般由泡沫液、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等系统组件组成。

3、按喷射方式:分为液上喷射、液下喷射、半液下喷射

按系统结构:分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

4、按发泡倍数: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小于20)、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倍数为21~200)、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倍数为201~1000)

3-8

1、干粉灭火系统组成:由干粉灭火设备和自动控制两大部分组成。前者由干粉储罐、动力气瓶、减压阀、输粉管道以及喷嘴等;后者由火灾探测器,启动瓶、报警控制器等。

2、干粉灭火系统灭火机理:化学抑制、隔离、冷却与窒息

3、干粉灭火系统启动方式:分为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

4、干粉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以自动控制方式为例:当保护对象着火后,温度上升达到规定值,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到控制器,然后由控制器打开相应报警设备(如声光及警铃),当启动机构接收到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后将启动瓶打开,启动瓶内的氮气通过管道将高压驱动气体瓶组的瓶头阀打开,瓶中的高压驱动气体进入集气管,经过高压阀进入减压阀,减压至规定压力后,通过进气阀进入干粉储罐内,搅动罐中干粉灭火剂,使罐中干粉灭火剂疏松形成便于流动的气粉混合物,当干粉罐内的压力上到规定压力数值时,定压动作机构开始动作,打开干粉罐出口球阀,干粉灭火剂则经过总阀门、选择阀、输粉管和喷嘴向着火对象,或者经喷枪射到着火对象的表面,进行灭火。

5、干粉灭火系统适用于:

(1)易燃、可燃液体。

(2)伴有压力喷出的易燃液体或气体设施。

(3)室内外变压油浸短路开关、变压器油箱等电气火灾。

(4)印刷厂、造纸厂干燥炉、粘接胶带造纸棉纺厂等。

(5)三乙基铝储存罐、电缆等火灾。

6、干粉灭火系统按灭火方式分类

(1)全淹没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将干粉灭火剂释放到整个防护区,通过在防护区空间建立起灭火浓度来实施灭火的系统形式。该系统的特点是对防护区提供整体保护,适用于较小的封闭空间、火灾燃烧表面不宜确定且不会复燃的场合,如油泵房等类场合。

(2)局部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通过喷嘴直接向火焰或燃烧表面喷射灭火剂实施灭火的系统。当不宜在整个房间建立灭火浓度或仅保护某一局部范围、某一设备、室外火灾危险场所等,可选择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例如用于保护甲、乙、丙类液体的敞顶罐或槽,不怕粉末污染的电气设备以及其他场所等。

7、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是由灭火基料(如小苏打、碳酸铵、磷酸的铵盐等)和适量润滑剂(硬脂酸镁、云母粉、滑石粉等)、少量防潮剂(硅胶)混合后共同研磨制成的细小颗粒,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飘散的固体粉末灭火剂。

3-9

1、火灾自动报警系分类及适用范围

(1)区域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适用于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

(2)集中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适用于具有联动要求的保护对象。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一般适用于建筑群或体量很大的保护对象,这些保护对象中可能设置几个消防控制室,也可能由于分期建设而采用了不同企业的产品或同一企业不同系列的产品,或由于系统容量限制而设置了多个起集中作用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情况,这些情况下均应选择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2、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工作原理:

火灾发生时,安装在保护区域现场的火灾探测器,将火灾产生的烟雾、热量和光辐射等火灾特征参数转变为电信号,经数据处理后,将火灾特征参数信息传输至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直接由火灾探测器做出火灾报警判断,将报警信息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接收到探测器的火灾特征参数信息或报警信息后,经报警确认判断,显示报警探测器的部位,记录探测器火灾报警的时间。处于火灾现场的人员,在发现火灾后可立即触动安装在现场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手动报警按钮便将报警信息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接收到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息后,经报警确认判断,显示动作的手动报警按钮的部位,记录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的时间。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确认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息后,驱动安装在被保护区域现场的火灾警报装置,发出火灾警报,向处于被保护区域内的人员警示火灾的发生。

3、消防控制室设置应符合哪些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有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5)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3-10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组成及工作原理

组成:由送风口、送风管道、送风机和吸风口组成 。

工作原理: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是通过送风机所产生的气体流动和压力差来控制烟气的流动,即在建筑内发生火灾时,对着火区以外的有关区域进行送风加压,使其保持一定正压,以防止烟气侵入的防烟方式。其中加压送

风时应使防烟楼梯间压力>前室压力>走道压力>房间压力,同时还要保证各部分之间的压差不要过大,造成开门困难影响疏散。

2、机械排烟系统组成及工作原理

组成:由挡烟壁(活动式或固定式挡烟垂壁,或挡烟隔墙、挡烟梁)、排烟口(或带有排烟阀的排烟口)、排烟防火阀、排烟道、排烟风机和排烟出口组成。

工作原理:当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烟气排至建筑物外。通常是由火场人员手动控制或由感烟探测将火灾信号传递给防排烟控制器,开启活动的挡烟垂壁将烟气控制在发生火灾的防烟分区内,并打开排烟口以及和排烟口联动的排烟防火阀,同时关闭空调系统和送风管道内的防火调节阀防止烟气从空调、通风系统蔓延到其他非着火房间,最后由设置在屋顶的排烟机将烟气通过排烟管道排至室外。

3、哪些建筑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方式进行防烟

对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由于这些建筑受风压作用影响较小,利用建筑本身的采光通风,也可基本起到防止烟气进一步进入安全区域的作用,因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防烟系统,简便易行。当采用凹廊、阳台作为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或者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两个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窗面积符合《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规定时,如图3-10--10-1~图3-10-3所示,可以认为前室或合用前室自然通风性能优良,能及时排出因前室的防火门开启时,从建筑内漏入前室或合用前室的烟气并可阻止烟气进入防烟楼梯间。

4、简述机械排烟系统的选择

(1)建筑内应设排烟设施,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走道及中庭等,均应采用机械排烟方式。高层建筑主要受自然条件(如室外风速、风压、风向等)的影响会较大,一般采用机械排烟方式较多。

(2)人防工程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大厅;

2.丙、丁类生产车间;

3.总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4.电影放映间、舞台等。

(3)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 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可选机械排烟系统)。

需要注意的在同一个防烟分区内不应同时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和机械排烟方式,主要是考虑到两种方式相互之间对气流的干扰,影响排烟效果。尤其是在排烟时,自然排烟口还可能会在机械排烟系统动作后变成进风口,使其失去排烟作用。

3-11

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如何分类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照灯具的应急供电方式和控制方式的不同,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四类系统。

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工作原理

(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工作原理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市电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为灯具供电,用于正常工作和蓄电池充电。

发生火灾时,相关防火分区内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动作,切断消防应急灯具的市电供电线路,灯具的工作电源由灯具内部自带的蓄电池提供,灯具进入应急状态,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工作原理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市电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为灯具供电,用于正常工作和蓄电池充电。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实时检测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实现灯具的集中监测和管理。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消防联动信号后,下发控制命令至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工作原理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市电接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用于正常工作和电池充电,通过各防火分区设置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提供给消防应急灯具。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供电电源由市电切换至电池,集中电源进入应急工作状态,通过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工作原理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市电接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用于正常工作和电池充电,通过各防火分区设置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提供给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实时检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实现系统的集中监测和管理。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消防联动信号后,下发控制命令至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灯具,控制系统转入应急状态,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

3-12

1、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有哪些功能

能够对系统内各联网用户的火灾自动报警信息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等信息进行数据采集、传输、接收、显示和处理,并能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联网用户提供信息查询和信息服务。同时,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也能提供联网用户消防值班人员的远程查岗功能。

2、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主要设备包括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服务系统和火警信息终端和通信服务器等。

3-13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是如何分类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

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2、灭火器的基本参数

(1)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类型;

(2)灭火器的灭火种类和灭火级别;

(3)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

(4)灭火器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

(5)灭火器水压试验压力(应永久性标志在灭火器上);

(6)灭火器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认证标记;

(7)灭火器生产连续序号。灭火器连续序号用钢印等永久性方法在灭火器不受内压的底圈上标识;

(8)灭火器生产日期;

(9)灭火器制造厂名称;

(10)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包括一个或多个图形说明,该说明应在铭牌的明显位置,在筒身上应不超过120°弧度;

(11)再充装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

3、灭火器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3)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4)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5)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6)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4、灭火器配置场所的配置设计计算步骤和要求

(1)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2)划分计算单元,计算各单元的保护面积;

(3)计算各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4)确定各单元内的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

(5)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6)确定各单元和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的类型、规格与数量;

(7)确定每具灭火器的设置方式和要求;

(8)一个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9)在工程设计图上用灭火器图例和文字标明灭火器的类型、规格、数量与设置位置。

5、干粉灭火器灭火机理

一是靠干粉中的无机盐的挥发性分解物,与燃烧过程中燃料所产生的自由基或活性基团发生化学抑制和副催化作用,使燃烧的链反应中断而灭火;二是靠干粉的粉末落在可燃物表面外,发生化学反应,并在高温作用下形成一层玻璃状覆盖层,从而隔绝氧气,进而窒息灭火。另外,还有部分稀氧和冷却作用。

3-14

1、消防负荷概念、分级及其适用场所是什么?

概念:消防负荷就是指消防用电设备,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

(1)一级负荷: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生产厂房和丙类物品库房,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一级大型石油化工厂,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大型物资仓库等。

(2)二级负荷: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 的厂房(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 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3)三级消防负荷:适用其他情况

2、消防用电的基本要求

消防电源是指在火灾时能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继续正常运行的独立电源。

基本要求包括:(一)可靠性。(二)耐火性。(三)有效性。(四)安全性。(五)科学性和经济性

4-1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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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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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26

4-12 .................... 27

4-1

1、其他建筑、场所防火基本要求是什么?

(1)合理进行总体规划布局

(2)采取针对性的防火技术措施

(3)配置有效的消防设施

2、其他建筑、场所火灾特点有哪些?

(1)具有火灾爆炸的高危性

(2)具有火灾危险源的流动性

(3)具有火灾规模大的危险性

(4)具有灭火救援的艰难性

(5)具有火灾损失无法估量的可能性

4-2

1、石油化火灾危险性有哪些?

(1)原料、中间体及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性

(2)工艺装置泄漏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温度、压力等参数控制不当易引发爆炸和火灾

(4)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2、石油化火灾特点?

(1)爆炸与燃烧并存,易造成人员伤亡

(2)燃烧速度快、火势发展迅猛

(3)易形成立体火灾

(4)火灾扑救困难

3、石油化工输送设施有哪几类?如何防火?

(1)液体运输:液体运输是最常见的输送方式,一般通过泵体和管线进行输送。在输送有爆炸性或燃烧性物料时,要采用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代替空气,以防燃烧和爆炸发生。选用蒸汽往复泵输送易燃液体可以避免产生火花,安全性较好。可燃液体泵宜露天或半露天布置,以便可燃蒸气和气体散发。

(2)固体运输:除人工搬运外,固体块状和粉状物料的输送一般多采用皮带输送机、螺旋输送器、刮板输送机、气流输送等多种机械输送方式。还可以采用电动葫芦、气动葫芦、电梯等间断式机械输送方式。

(3)气体运输:气体输送通常采用通风机、鼓风机、压缩机和真空泵等设备为气体提供能量,达到压缩输送

气体的目的。

4-3

1、地铁的火灾危险性有哪些?

(1)空间小、人员密度和流量大

(2)用电设施、设备繁多

(3)动态火灾隐患多

2、地铁的火灾特点有哪些?

(1)火情探测和扑救困难

(2)氧含量急剧下降

(3)产生有毒烟气、排烟排热效果差

(4)人员疏散困难

3、地铁内人员疏散楼梯及通道宽度要求?

(1)公共区单向通行人行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8m,双向通行不应小于2.4m;

(2)设备、管理区房间单面布置时,疏散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双面布置时,不应小于1.5m;

(3)区间通向站台的人行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1m;

(4)区间风井内的疏散楼梯及消防专用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5)乘客出入口通道的疏散路线应各自独立,不得重叠,也不得设置尽端式袋形走道、门槛和有碍疏散的物体。当两出入口汇集合用同一个疏散通道出地面时,应视为一个安全疏散口。

4、地铁哪些部位需要设置防排烟系统

(1)地下或封闭车站的站厅公共区、站台公共区;

(2)连续长度大于60m的地下通道和出入口通道,设备管理用房门至安全出口距离大于20m的内走道;

(3)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的地下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的使用面积超过200㎡,或面积超过50㎡经常有人停留的单个房间;

(4)连续长度大于300m的地下区间和全封闭车道;连续长度大于60m、但小于等于300m的全封闭载客车行区间。

5、地铁在区间运行中发生火灾该如何处置。

(1)列车头节火灾

此工况人员疏散及防排烟的运作模式为:

①当火灾位于列车头节时,为保证大多数乘客的安全,列车尾节端门打开(自动落下梯),乘客鱼贯而入到达轨道面层,向列车尾端侧车站疏散。

②此时,列车尾端侧车站送风,列车头端侧车站排风,形成区间介于2m/s~11m/s的气流量,即通风方向与疏散方向始终相逆。

③设有纵向应急通道的区间,此时应打开列车侧门,使乘客通过端门疏散的同时,也利用应急平台进行疏散,方向也向列车尾端侧车站疏散。

④应充分利用位于疏散区间段内上、下行区间的联络通道,从火灾区间进入非火灾区间疏散,此时,非火灾区间内应停止列车运行,方能作为疏散通道使用。

(2)列车尾节火灾

此工况与列车头节火灾工况相同,疏散与防排烟运作模式与上述反向运作。

(3)列车中部火灾

当列车中部节火灾时,一般为了避免更多的乘客受烟气影响,火灾通风气流与行车方向一致,疏散路径、通风模式同列车头火灾模式一样。由于列车中部着火,为了提高列车头、尾节列车上乘客生还机会,充分利用纵向应急通道更显重要。

(4)其他

当列车火灾部位不明确时,通风气流方向宜与列车行驶方向一致,即同列车头节火灾运作模式。

由于区间长短、断面积、列车阻塞比等不同,需要开启的风机量和规模视工程而异。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ts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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