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解读与分析5

更新时间:2024-05-21 03:4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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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他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在建工程完工以后转到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自行建造、更新改造和大修理项目支出核算的账户是“在建工程”账户,该账户按工程项目和外购工程物资设置明细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投入在建工程的各项支出增加数;贷方登记工程竣工后,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工程成本数及项目工程物资和退回工程款、退库材料的发生额。借方余额表示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 对在建工程进行分析时,值得注意的是: (1)核实在建工程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资本金额的范围是属于专门借款,还是一般借款;注意资本化的开始时间、暂停时间和终止时间;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计入在建固定资产成本,而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计入当期损益。 (2)完工不结转和完工提前结转。按照要求,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还没有办理决算的在建工程应当估价入账,转为固定资产,并按照规定计提折旧,这一规定对于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在现实中,很多企业的一些在家农民工成早已投入使用,但却因未办理决算而长期“在建”,人为低估了费用(为了不计提折旧);有的企业为扩大固定资产的规模(考核指标)或为了报喜,提前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3)考察企业的正在建设中的生产线时,出除了看固定资产中所反映的已结转

数和在建工程中反映的未结转数,还要查看预付账款或应收账款中是否有预付设备款及相关款项。

17.固定资产清理 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公司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也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对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清理”项目进行分析时,应注意固定资产清理的损失故意不及时结转,人为导致虚增企业资产和利润的现象。 18.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的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企业的这些无形资产一般由外部投资,企业购买或者企业研究开发而形成,其形成或取得成本就是无形资产价值。 无形资产可辨认性的特征是:能够从企业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力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确认的条件是: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可靠计量。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该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又是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

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企业让渡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租金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分别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其账面价

值转作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 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反映了企业持有无形资产的金额(账面价值),即原值减去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后的余额。 在分析无形资产时,应注意:

(1)判断无形资产价值变动的因素。考察企业在报告期内的购置无形资产的行为;报告期内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行为,如土地使用权或知识产权评估增值或者减值;期间内摊销无形资产。

(2)判断企业有无虚增无形资产的行为。着重考察有无利用无形资产价值、累计摊销和减值准备来操纵利润,因此,需将这些科目与各自其他时期的变化进行比较分析,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 19.开发支出

开发支出项目是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开发支出项目应当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因此,企业可将有关支出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根据规定,开发支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具体条件为: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支出,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此外,应该严格区分开发支出和研究支出。研究属于理论性的探索,在于发现新知识,即使取得研究成果,也很难直接产生商业价值,研究成果是否可以转化成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或产品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研究支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开发支出资本化,而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管理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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