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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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有效指导荣昌县路孔镇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在路孔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特编制荣昌县路孔古镇保护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控制区用地面积约0.4平方公里,包括路孔镇现状建成区、城镇发展新区以及濑溪河西岸部分用地。

第3条 本次规划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控制,其中:近期2008年,中期2015年,远期2020年,规划成果以远期2020年为主。

第4条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第5条 本规划是路孔古镇保护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由路孔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凡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从事各项规划编制、进行规划管理和开展建设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二章 历史价值与现状问题

第6条 古镇历史文化价值评估 1.建制历史溯久远

路孔古镇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古镇。宋、明时期,在路孔自然建成一些供行商休息、住宿和堆放货物的店铺,叫水码头。清代,路孔属峰高里,有集市叫路孔场。清嘉庆五年,当地士绅为了防患已成燎原之势的川东白莲教大起义,依山为势建成大荣寨。咸丰十一年,大荣寨进行补修。民国元年,建为路孔乡;解放后仍成为路孔乡。1958年,先后置为高店、路孔人民公社。1984年初恢复为路孔乡。1993年12月建为路孔镇。

2.文化遗存类型多

路孔古镇在其悠久的发展历史中,逐步形成了以寨堡文化、商埠文化、移民文化、民俗文化和山水文化为主题的多元文化形态,留下了类型多样的文物古迹。古朴的城墙、简朴的祠堂会馆建筑、饱经沧桑的水乡码头、栩栩如生的千佛石窟、雅致的古寺古桥、近郊独具一格的民居大院和烈士故居、东汉岩墓群和明代尚书坟茔等。

3.倚山临水分台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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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孔古镇有小山城的美誉。古镇青山环抱,濑溪河城中穿越,空间结构布局以自然山水环境为基础,依山就势,街道与建筑物沿濑溪河呈二级台地分布,形成三维立体空间结构形态,并有机地附着于自然环境形态之中,与自然山水的三维空间结构浑然一体,构成了古镇特色鲜明的山城风貌。古镇街巷多为石板铺砌,依河道蜿蜒曲折,随地形高低起伏,主街总长324米。古镇传统建筑依山就势,采取分阶筑台、临坎吊脚等方式,很自然地形成了层楼叠宇的群体风貌。

4.寨堡风貌今犹存

清代嘉庆五年,当地乡绅及乡民,为了防御川东白莲教大起义的战火,在当时水码头的基础上扩建为大荣寨,在四周修砌了城墙,沿墙修建狮子门、日月门、恒生门和太平门四座城门。古寨经历了多次补修和战火的洗礼,历经200多年的风雨,现存留下来一段古寨城墙,全长246米,四座城门中的狮子门、日月门基本保持原貌,形成了路孔镇独具特色的寨堡文化。

第7条 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自然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和破坏

自然山水环境是传统古镇的重要组成要素,当水体受到污染、山体遭到破坏的时候,古镇的风貌特色也就荡然无存。濑溪河已经受到来自沿岸居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影响。

2.传统建筑逐步老化与损毁

传统建筑多是砖木结构,由于经年历月的风吹雨淋,许多房屋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损。根据实地调查,路孔古镇现有传统建筑中:有60%保存基本完好(约有30%属整体结构完整但局部发生倾斜或局部已经过材质的更新改造),30%屋顶尚存但围护结构已改造得面目全非,还有约10%为新建现代建筑。由于维护资金极度缺乏,还将继续威胁着传统建筑的保存与延续。

3.传统环境与现代生活矛盾

传统居住环境是与历史上特定的生产力条件和社会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因此必然与现代化生活需求存在巨大矛盾,特别表现为基础设施(水、电、气等)和环境卫生设施(厕所、垃圾站等)严重滞后,使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受到严重影响。为了改善自身生存条件,财力有限者采取了乱搭、乱建、乱架(电力、电讯线)、乱堆(垃圾)等行为;财力充足者则使“建设性破坏”在古镇已初露端倪。这一切严重破坏了传统古镇的空间环境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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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8条 规划背景条件分析

路孔古镇作为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在保护古镇风貌格局的同时,既要适应用地发展的需要,又要兼顾新区与古镇的发展的协调关系;以作到保护、控制、协调、发展的有机统一。特制定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更好指导古镇保护规划的进行。

第9条 城镇发展方向判断

通过对古镇用地条件、现状资料的分析、评价及实地勘察状况,综合城镇用地自然条件、现状建设空间格局、现状经济发展情况和自然生态系统构建等方面的分析,确定城镇未来发展方向是:向东与向西北发展。

第10条 城镇布局结构

古镇的发展形成以老街为依托,以原东西干道为轴线,向东、向西北形成“一轴四片”的紧凑式布局结构形态。其中:

一轴:以路孔镇至荣昌县城道路为城镇发展轴

四片:分别为古镇老镇区、行政中心与城镇绿心片区、城镇发展西北片区和城镇发展东片区。

第11条 居住用地布局

镇区除原古镇与沿街商业相混合形成旧城居住小区外,分别在东西干道以北、中心绿地两侧各形成一个居住小区。小区道路、住宅、绿化等宜充分结合地形,充分体现山地城镇的特色。

第12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1.公共服务设施除保留原旧城的各种设施(如沿街商业、文化娱乐设施、旅

馆等)外,在西北发展新区规划滨河商业带,在东部发展新区主要道路形成沿街商业、文娱设施;

2.在古街入口以北形成一个园林化的集中办公区(即现状镇政府地段),包括镇政府和镇级行政机关;

3.在行政办公区西侧布置一处镇中心医院,在两个新区内各布置一个医疗诊所;

4.在行政办公区东侧,东部发展新区设置一处小学,在东西两个发展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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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各设置一处托幼用地;

5.在两个发展新区各布置一处农贸市场。 第13条 工业用地布局

在镇原有的工业用地上,扩展面积发展一类工业,如旅游产品、本土特色产品的生产、加工等无污染工业。

第14条 仓储用地布局

把原粮站从古镇街中搬出,设于工业区旁,以保证古镇街区风貌的完整性,同时其风貌特征应与古镇整体协调。

第15条 旅游发展用地

考虑到路孔镇较好的旅游发展趋势,在行政办公区东侧规划旅游发展用地,满足城镇传统文化展示与陈列、风俗展示以及旅游纪念品销售等功能。

第16条 道路设施用地布局

1.原古镇中古街保持其青石路面,增加内部纵向及横向步行空间,使古镇内部形成环状步行系统。

2.古镇外围以车行交通为主,各区间以干道连接,内部以支路串联,形成两横七纵的路网格局,整个道路横断面宽为18米、14米、12米三级类型。

3.在东部发展新区设置汽车站,以避免过多车进入镇内,造成干扰。结合汽车站布置停车场,使游客可徒步游览古镇风貌。

4..在西北新区北部规划一座濑溪河大桥,主要解决与濑溪河西岸地区的交通联系。

第17条 广场用地布局 镇区内共规划五个广场:

1.市民休闲广场:结合园林化的行政办公区及北面公园绿地,形成一个开阔的、生态化的、休闲的阶地市民广场。

2.古街前入口广场:结合入口建筑,在古街西入口形成一个人流集散空间。 3.古街内文化广场:与湖广会馆、尔雅学堂等文化建筑综合考虑布局,成为古街密集空间的开放空间,其间可组织庙会、文化展示及开展一些文娱活动,起到宣传、展示地域文化特色的作用。

4.古镇后街景观广场:结合景观码头及古街后门形成景观广场,既有水上观光作用,又使古镇绿化景观得以系统化体现、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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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镇东入口绿化景观广场:大足方向进入城镇入口处规划一处绿化广场,提升古镇的品位、形象。

第18条 绿地系统规划

古镇绿化用地通过点、线、面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善的绿地环境系统。 点:各种广场、组团、庭院绿化;

线:入城的两侧20米宽绿化干道进入镇区后以5米宽绿化带延伸到河边,与20-50米宽滨河绿带相交,形成一个“丁”字型带型绿化空间。

面:行政办公区北侧的公园绿化,充分利用保留山体作为公园,将最终成为城市的“生态绿心”。

第19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全镇按弹性指标布置了公厕5个;垃圾收集点5个。同时远期在下游设置污水处理站,把城镇污水通过截流干管收集汇流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第20条 镇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号 R R1 R2 C C1 C2 C3 C4 C5 C6 M W S S1 S2 G G1 G2 合计 用地名称 居住用地 一般建筑用地 商住用地 公共建筑用地 行政管理用地 教育机构用地 文体科技用地 医疗保健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集贸市场用地 旅游发展用地 工业用地 普通仓库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公共绿地 滨河绿地 防护绿地 规划用地面积 面积(公顷) 6.13 5.72 0.41 2.67 0.44 0.39 0.13 0.14 1.04 0.23 0.30 0.56 0.17 4.24 3.83 0.40 3.41 3.07 0.05 20.30 所占比例(%) 30.20 28.18 2.02 13.15 2.17 1.92 0.64 0.69 5.12 1.13 1.48 2.76 0.84 20.89 18.87 2.02 16.80 15.12 0.2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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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古镇的总体保护规划

第21条 保护规划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5.《荣昌县路孔镇集镇建设规划资料》,荣昌县路孔镇人民政府、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1997年11月。

6. 《历史文化古镇——荣昌县路孔镇》(申报重庆市历史文化材料) 第22条 保护原则 1.新旧分离原则

妥善处理古镇保护与新区发展的关系。对古镇采取适当松动的政策,迁出部分人口,建设成环境舒适、密度适中的旅游观光区;对新区采取脱开古镇发展的模式,在东北和西部新区集中建设,新旧分离,互不干扰。

2.因地制宜原则

立足现状,因地制宜,突出保护重点,合理确定控制区域,综合提高传统街区的历史文化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3.整旧如故原则

对传统建筑及其环境的保护、整治和修复,采取“整旧如故”的原则。严禁大拆大建、简单仿古,要使传统建筑“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

4.合理使用原则

立足传统街区的发展与更新,采取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保护传统文化的前提下,对传统建筑和环境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

第23条 保护目标

根据“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威尼斯宪章》和“保护历史城镇与街区”的《华盛顿宪章》精神,结合路孔古镇的历史和现状,以保护古镇传统街道整体风貌、重点建筑物为核心,对古镇进行积极而审慎的整体性保护;保护古镇与周围的环境关系(包括自然和人工环境),维修和改造一些危房或破坏古镇传统风貌的建筑,改造古镇内的基础设施,使之适应现代生活的需求,焕发古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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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活力。

第24条 保护的层次划分

为了实施对路孔古镇内传统建筑及街区的有效保护,按照整体控制、重点保护,统一协调原则,将整个古镇及其周边环境确定为保护规划的控制区域,其中又划分为四个保护层次:

1.核心保护区

主要是明清老街沿线的历史街区,以及大荣古桥、白银滩以及近郊的赵家老房子、赵家花房子、柳乃夫故居等重点建筑。总面积1.50公顷。

2.一般保护区

核心保护区以外50米范围内的区域,总面积1.70公顷,这个区域内须保证传统街区和传统建筑整体风格不变,原则上不得新建建筑,主要以种植竹林、树木等绿化为主。

3.建设控制区

建设控区主要为一般保护区外围,包括镇主要交通道路东北侧建成区;濑溪河西岸现状中学、居民点和规划新区,面积约13.00公顷。采取风貌保护的方式,不得随意建设项目,以最大程度上保护历史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体现地段在历史上的功能作用

4.区域协调区

建设控制以外的其余区域,主要为自然风貌协调区和建筑风貌协调区。 第25条 保护的基本方式

根据上述划分的四个层次,确定相应的保护方式如下: 1.核心保护区采用的方式

对核心保护区内的街巷空间和重点建筑进行保护与维修,不可随意拆建、新建。对确需拆建新建的建筑必须严格符合保护规划的原则和审批程序,以保证建筑风格的整体和谐。

核心保护区内新增建筑,其建筑形式、色彩、风格应与传统建筑相统一,建筑体量不许过大,细部构件和装饰构件均应采用传统的形式。沿街建筑层数控制在2层以内(檐口高度不得超过6米),局部可采用3层。应采用坡屋顶、小青瓦、挑檐等传统建筑的形式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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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核心保护区内已经夹杂的新式建筑,如与传统风格不协调,视其具体情况,应该拆除或按照传统建筑的格调,降低其层数并对外观进行改造。

2.一般保护区采用的方式

一般保护区采取整治和逐步改造的保护方式,原有的街巷路径保持不变,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拆建,主要以小规模局部改造的方式进行改建。

保护区内原则上不再加建民宅或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如有需要,应严格其审批程序,对区内已建的违章建筑,应立即拆除并加以绿化,加大绿化的强度,为整个古镇提供一个良好的自然环境。以避免对历史环境的破坏。

控制区内为了空间完整性,确需新增的建筑,其形式、色彩、风格应与传统建筑统一,建筑体量不宜过大,细部构件和装饰构件均应采用仿传统的形式。沿街建筑层数控制在3层以内(檐口高度不得超过9米),局部结合地形可放宽到5层(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5米),应采用坡屋顶、灰色调的传统建筑形式,以与核心保护区内的传统建筑相协调。

3.建设控制区采用的方式

建设控制区采取风貌保护的方式,不得随意建设项目,应以成片改造的方式进行改建。

以保护和延续传统街巷格局及建筑特色为主。建筑的风格造型应与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相协调,尽量采用仿传统的式样,特别要保证第五立面的协调统一,宜采用坡屋顶、灰色调,局部装饰宜采用一些传统符号。建筑层数建议控制在5层(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5米),局部结合地形可放宽到7层。以保护和延续传统山水格局为主,协调建筑物和自然山水环境的关系,严禁随意挖山填水。

对风貌协调区内的石板小路应严格加以保护,严禁拆除或铺以水泥路,以维持古镇的历史风貌。

4.区域协调区

以保护和延续传统山水格局为主,协调建筑物和自然山水环境的关系,严禁随意挖山填水。

5.应禁止使用的材料

保护范围内(包括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所有改造建筑的新建筑严禁屋面使用琉璃瓦。墙面禁用瓷砖、马赛克,以免对传统建筑环境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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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建筑色彩禁止过于鲜艳,应以青、白两种色调为主体,以与传统建筑相协调。对于已使用瓷砖、琉璃瓦的建筑,应加以改造。

第26条 生态环境保护

路孔古镇是依托于其独特的地理环境而生存与发展的,保护其周边地形地貌、绿化水体,对保护古镇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要保护好四围山体陡坡,加强植被绿化,防止水土流失;要保护好现有路孔河、小溪等水体环境,严格控制污水及垃圾排放,在对岸线整治的同时,加强沿岸绿化带建设,全面保护河道、溪流的生态环境。

第27条 绿化系统规划

1.路孔古镇的绿化,以体现其历史与传统为原则,以构成“点—线—面”结合的完整系统为目标,选择传统绿化的乡土树种,如黄桷树、小叶榕、香樟树、黄桷兰、桉树、喜树、慈竹、桂花树等。这样既利于树种的生长,又利于传统历史文化气氛的营造。

2.古镇内街道较窄,不宜种树,但可开展盘景栽植,形成独特的街道景观;或是结合损毁建筑的拆除,形成小块集中绿地。同时居民尽可能开辟后花园,种植花卉和树木,如桂花、黄桷兰、喜树等,构成家有“后花园”的中国传统民居院落,与古镇环境协调。

3.在四围山体及溪河两岸,成片种植竹类,沿陡崖种植速生树种(如杨树、喜树),以形成浓荫的绿色环境。

第28条 景观保护规划

除传统街道及建筑景观、自然山水景观外,将重要节点、边缘及视线通廊也作为景观保护的重要内容。

1.濑溪河两岸景观控制规划

控制濑溪河两岸20——50米自然景观绿带;背街一侧沿河恢复城墙城门,突出古镇原有城堡式风貌特征;加强河岸现代建筑的改造,包括像屋顶、建筑立面、门窗格子、檐柱栏杆等的恢复修缮,保持其原有的传统形态;加强河岸名木古树的保护,衬托古镇的历史厚重感。

古镇对岸沿河以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为主,保持 80—100米的景观控制带,突出濑溪河优越的生态景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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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景观节点

规划确定禹王宫及文化广场、大荣古桥(日月门)、新建码头(原牛市坝码头)等作为重要的景观节点,将濑溪河沿线定为重要的景观边缘,需加以重点保护和控制。上述节点或边缘的传统路径不能随意更改,保护好节点周边的历史建筑,对破坏历史景观和传统风貌的建筑、构筑物要进行改造或拆除,加强节点的环境整治,以保护历史景观和传统风貌。

3.其它保护要点

除临街建筑、重点建筑和古镇边缘的保护及控制外,对街区内部的非临街建筑景观也要加以控制,特别是对建筑高度、层数和体量造型要进行重点控制,以保证从街道及街区外围的不同视点的视觉景观效果,形成传统的古镇风貌。

第29条 社会经济发展思路

1.以发展旅游业为依托,通过历史街区的保护,显扬传统街区的历史文化风貌,形成具有特色的旅游点,并将之纳入荣昌县旅游体系中去。

2.通过旅游的发展,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商贸、餐饮、传统工艺加工、文化娱乐等等。以恢复古镇的经济活力,实现街区的持续发展,增加街区的自我维修更新能力。

3.改善古镇内的基础设施,提供优良的居住环境,吸引更多的场镇居民,建立安全、方面和睦的社区结构,提高街区的社会活力。

第30条 社会经济发展措施

1.在传统街区开辟步行商业、旅游、服务一条街,沿街发展商业、文化娱乐、传统饮食、传统手工业作坊等商业服务设施。将湖广会馆地段改造为古镇文化广场,开辟为名俗活动场所,如庙会、川剧清唱、文化陈列等。

2.恢复宋代码头、新建旅游观景码头、拓宽船闸,发展水上观赏古镇景色的旅游项目,并将水上旅游与传统街区旅游结合起来。

3.利用路孔古镇的历史文化传统,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庙会、龙舟会、龙灯节等,增加古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五章 建筑及街区风貌整治

第31条 整治的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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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原维修

对于价值高、格局与造型保存完好的重点建筑,采取复原维修的方式,充分尊重其历史原貌,绝对保护。对已损坏的构件、构架、装饰等应尽可能参考历史资料(如历史照片、图片等)进行复原维修,加固整体结构,更换破损构件,修复传统装饰,还原传统色彩,不得随意增减或改造。

2.立面保存

对于价值较高,立面保存基本完好的传统建筑物,采取立面保护维修,内部结构和功能更新的方式,保持临街立面风貌。内部结构根据现状及使用要求进行合理改造,但建筑的体量、层数、屋顶形式、立面形式、装饰和色彩应绝对加以保护和控制。

3.更新改造

对于街两侧及核心区外已修建的所有新式建筑,对其外观采用传统的方式进行改造,增加青瓦屋面或挑檐,对外墙进行粉刷和装饰,形成与传统建筑协调统一的建筑外观。严禁使用瓷砖、琉璃瓦等现代建材,对于已经使用这类材料的新建筑要加以彻底改造。

第32条 传统街道的整治 1.整治重点

以明清老街作为传统街道的整治重点,通过对沿街景观和街道铺装的全面修复整治,复原其传统历史风貌。

老街传统建筑比较集中,立面保存基本完好,以复原维修、立面保存为主,采用传统材料和做法,进行木结构加固维修,并实施建筑物的局部修补与替换。

2.沿街景观

综合运用复原维修、立面保存和更新改造的方式,根据现状及景观要求对沿街建筑的建筑体量、层数、屋顶形式、立面形式、装饰和色彩绝对加以整体保护和控制,使各时期的建筑面貌保持和谐一致,重新恢复古镇传统沿街建筑景观的完整性。

沿街建筑的门窗要按传统材料和式样修复,注意门窗格子的比例分划以及竖挺、边框的交接方式,避免现代门窗的工艺和做法。底层店面外门为六合门或四扇门。民宅外门可为单扇门或双扇门。将现状蓝色、绿色、黄色、红色的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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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漆成板粟色。对于长期风化后,古香古色的茶色门窗及木墙等可以不另漆颜色,但必须做好防腐、防潮处理。格子窗面需要安装玻璃的,须装在格栅里面。严禁使用瓷砖、琉璃瓦、铝合金门窗等现代材料或与传统民居不相符的材料,出于安全考虑允许采用黑色铸铣构件作防护用。对已经使用的铝合金卷帘门,须在其外加设一道木板门,并对卷帘门上端部位进行改造,使白天卷帘门开启后不被看见。

某些沿街门面,用砖石、水泥在窗台处修有台子,对外营业。须清除水泥抹面,改刷白色灰浆或涂料,石台可以不做处理。拆除台面上的白色面砖,改铺青石或木板。

保持建筑原有的装饰形式,对后来增加的装饰予以清除。清除文革期间以及以后各历史时期加在建筑立面上的黑板、标语、符号等。清除街道上堆放的杂物和街道上方随意搭接的电线。街道的照明线路统一悬挂于建筑檐口或斜撑处。禁止线路任意横穿街道,管线作埋地敷设处理。

对已有新式建筑进行改造,可拆除一些处于重要位置,但质量差的新式建筑,按传统形式重建或辟为绿地;保留一些位置次要,且质量尚好的新式建筑,采用传统的形式进行立面改造,保持街道景观的统一。

3.街道铺装

以保护传统风貌为原则,严格保持原有材料性质、尺寸,铺地的肌理、纹样,以及街道横断面的尺度和排水措施等传统格局。

明清老街采用传统的青石板铺面,按传统的铺地纹样进行设计,对破损的青石板按原有尺寸,在原有位置更新。

街道采用暗沟排水,地漏要求按传统做法与形式改造。 第33条 传统建筑的整治 1.整治原则

安全为主的原则。古建筑历经百年以上的历史,其主体结构不可能完整如初,整治前应确定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对与主体结构关系较大的构件出现了问题应予重视,制定修复方案时应以安全为主,不应轻易以构件表面的新旧为整治的主要依据。

不破坏文物原则。古镇传统建筑中有一部分已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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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构件本身就有文物价值,不得将原有构件任意更新,应遵循“修旧如故”的法则:能粘补加固的尽量粘补加固;能小修的不大修;尽量使用原有构件,以养护为主。

风格统一的原则。经整治的部位应尽量与原有风格一致。添配的材料应与原有材料质地相同,规格相同,色泽相仿。补配的纹样图案应尊重原有风格、手法、保持历史风貌。

尽量利用旧材料。利用旧料可以节省大量资金,同时还可保留原有建筑的时代特征。

2.整治内容

拆除现代随意加建的建筑物,复原被拆毁的历史建筑部分,完整地再现传统建筑原来的平面与空间格局;

恢复和整治传统建筑物的周边环境及庭院天井,修复石板或三合土地面,提升传统建筑的环境质量;

翻盖屋面,改善传统建筑的隔热、防漏功能,同时修复被损毁的屋脊,提高传统建筑的视觉品质;

更换潮、翘、折、断的椽、枋、梁、檩及木楼板等,并对出现倾斜的屋架进行扶正处理,提高传统建筑的结构安全性;

对原建筑整体为木构架,但立面上局部有水泥柱、砖柱、砖墙的,须拆除水泥柱、砖柱和砖墙,以及木柱外砌砖,暴露出木结构或代之以木柱和木板墙。对无法回避的大面积砖墙,可在其上刷白色灰浆或白色涂料。水泥抹面的,须去掉面层,抹白色灰浆或涂料,恢复传统风格的立面形式;

修复传统建筑的木装壁、隔扇、花窗及构件装饰,并进行复原油漆,以丰富传统建筑的艺术;

改造电线线路与给水排水管线,安装消防栓,配置消防器具,完善避雷设施。 3.重点对象

保护规划确定12处传统建筑和历史遗迹作为整治重点,其中有明清老街、禹王宫(湖广会馆)、赵家祠堂、赵家老房子、赵家花房子、万灵古寺、柳乃夫故居等传统街区和建筑7处;大荣寨古城墙、宋代水码头、大荣古桥、船闸、赵家龙桥、济公桥、妃子桥等遗迹7处。具体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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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路孔镇文物建筑历史遗迹整治重点一览

序名称 号 1 地址 建筑 年代 建筑规模 整治措施 复原维修 环境整治 复原维修 环境整治 规划用途 备注 大荣寨 路孔古清嘉庆现余古城墙246米镇老街 元年 寨门两座占地7000㎡ 2 明清老古镇大少量明主街全长324 米,街 荣寨内 代多数支 清代 巷105米 3 休闲、观瞻 恢复滨河古城墙 生活用房 整体保护 湖广会馆 4 5 6 湖广会古镇大清乾隆原占地600㎡有戏复原维修 馆 荣寨内 28年 楼 环境整治 檐廊 赵氏宗古镇大清乾隆1000㎡ 环境整治 祠 荣寨内 年间 赵家花房子 革命烈士柳乃夫故居 原万灵村二社 原万灵村二社 清光绪5000㎡ 年间 清道光400㎡ 年间 复原维修 环境整治 复原维修 环境整治 立面保存 环境整治 复原维修 环境整治 复原维修 环境整治 生活用房、 游览 生活用房、 游览 纪念馆 7 8 赵家老原万灵清嘉庆1500㎡ 房子 村八社 年间 万灵古万灵村始建于700㎡ 寺 南300明代 米 1500㎡ 宋代水古镇大宋代 码头 荣寨外 生活用房、 游览 教育、游览 9 停泊 10 大荣桥 古镇日明永乐32跨 长152米 宽1.8复原维修 米 月门外 年间 11 船闸 古镇大1952年 荣寨内 步行通道、 观瞻 长约45米 宽约10米 维修、加长 水运通道 环境整治 观瞻 环境整治 环境整治 环境整治 12 赵家龙原万灵清嘉庆长8米 宽2米 桥 村八社 八年 13 济公桥 原万灵清乾隆长12米 宽4米 村四社 23年 14 妃子桥 原明月清嘉庆长40米 宽8米 村六社 18年

步行通道、 观瞻 步行通道、 观瞻 交通通道 14

第34条 已有新建筑整治

对已有新式建筑可采取以下两类处理办法: 1.整体重建

所谓整体重建,即拆除原有建筑,按传统方案重新修建。新式建筑整体重建方案必须严格采取西南地区传统的民居、店宅形式,特别应突出川东地方特色。 重建后建筑的体量、层数、屋顶形式、立面形式、装饰和色彩必须与邻近建筑协调,与整个街道统一的立面形式相协调。重建后的建筑在外观上必须采取传统的建筑材料(如正立面、山墙面、屋面等),内部允许采用钢筋混凝土等现代建筑材料。

2.立面改造

所谓立面改造,即在保持建筑内部功能不变的前提下,对其外观采用传统的方式进行改造,形成与传统建筑协调统一的建筑外观。

新式建筑的立面改造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平屋顶改坡屋顶增加青瓦屋面或挑檐,瓦屋面按传统方式铺设; 二是在现有清水砖墙或水泥抹面上刷白色灰浆或白色涂料,大面积的墙面,须按传统立面划分形式,用板栗色涂料加以分划或在面层镶入木条加以分划;

三是用传统材料按传统式样对现代形式的门窗加以改造,注意门窗格子的比例分划以及竖梃、边框的交接方式,所有门窗的色彩统一漆成板栗色;

四是将混凝土方柱、砖柱,改造成圆柱,表面涂板栗色涂料,石柱可保持不变;

五是清除瓷砖、琉璃瓦、铝合金门窗等现代材料或与传统民居不相符的其他材料,但出于安全考虑允许采用黑色铸铁构件作防护用途。

第35条 新建筑修建原则 1.空间型制

临街建筑延用传统形式,街道背后的建筑,在空间组合上采用“L”形,“H”形,“I”形和“[” 形等,以围合成尺度宜人的天井庭院。

2.结构形式

街道两侧新建部分严格采用木穿逗,夹壁墙结构,下为青石柱础,非临街部分可采用砖混结构,但暴露的立面务必以模仿穿逗结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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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屋面作法

屋面的临街部分完全依照传统民居作法,上铺小青瓦,屋脊为片瓦脊。其他部分可处理成仿坡屋顶形式。

4.立面装饰

沿街立面的门窗完全按照传统样式定做,门采用六扇格子门或单扇板门,窗用直棂窗,铺面装板窗、风窗,采用直棂或菱纹风窗,比例尺度均衡。内部的门窗可采用现代样式。

外柱及壁柱漆栗色,墙面(包括夹壁墙和外立面砖墙)均白色抹灰,木门窗本色或栗色。

5.视觉要求

临街建筑屋面标高应保持与原街道传统建筑屋面标高的连续性,新建的建筑屋面至少应保证每三个开间以上为同一标高,不宜起伏变化太多。

临街后部建筑无论采取哪种空间形态,其层高、层数及屋顶标高必须满足不影响街道行人的视觉效果。

新建天井庭院内应施以绿化,以保证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景观特色。 第36条 古镇重点建筑及环境修复设计 1.古城墙修复设计

大荣寨包括古寨城墙、城门,现在仅存部分城墙和狮子门、日月门两座城门。寨堡文化是路孔特有的历史遗存,规划恢复临濑溪河一侧古城墙,恢复恒生门、太平门两座城门。

依据路孔古镇保护规划与设计的总原则和路孔古镇现状调查资料,城墙的修复设计分为城墙维修、城墙复原、环境整治三部分。城墙垮塌破损部分必须采用当地原产石材,按原有砌筑方式进行补全,与原有城墙协调一致。

2.禹王宫修复设计

禹王宫在路孔镇有着较为重要的历史地位,是人们民俗文化生活的集中体现,现状仅存正殿。

规划对禹王宫进行复原和维修,重现旧貌,并结合禹王宫形成古镇文化广场,成为古镇今后的文化中心。

3.赵家祠堂修复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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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祠堂位于街镇中央,新建于光绪34年,是路孔大族赵家祭奠祖先、家族集会的场所。整个祠堂为木结构框架,卷棚式屋顶、抬梁式梁架。

现存主体建筑三间,保存完好,规划恢复原祠堂主要入口,主要进行周边环境整治。

4.赵家老房子、赵家花房大院、柳乃夫故居修复设计说明

赵家老房子建于嘉庆年间,外砖墙内串架木结构,基本保持传统民居格局,现为居民使用。

赵家花房大院位于古镇东郊约1公里,建于清光绪20年。整个大院为四合院组合,布局精巧。院内还有一栋“西洋式”两层小楼。大院破损比较严重,大体保持原有结构。

柳乃夫故居位于古镇东郊,建于清道光年间,砖木穿斗结构。故居破损比较严重,现已闲置。

赵家老房子、赵家花房大院、柳乃夫故居等传统建筑不论从建筑本身的艺术价值还是所具有的历史意义而言,都需要进行重点整治和修缮。具体采用以下措施:

用小青瓦替换破损的瓦,某些建筑局部须整体替换,重新铺设,保持原有的铺设方式。

用木材对破损的橼子、檩子,进行修补,严重损坏的须替换。 屋脊的修复工作采用传统材料和做法。

结合现状及使用要求对建筑内部损坏的木结构进行加固维修或改造,内部空间可以根据功能更新的要求,适当加以变化。

在根据现状及使用要求对建筑内部结构进行合理改造的过程中,应对建筑的体量、层数、屋顶形式、立面形式、装饰和色彩绝对加以保护和控制。

损坏的门窗按传统材料和式样修复,注意门窗格子的比例分划以及竖挺、边框的交接方式,避免现代门窗的工艺和做法,底层店面外门为六合门或四扇门。民宅外门可为单扇门或双扇门。将现状蓝色、绿色、黄色、红色的门窗,统一漆成板粟色。对于长期风化后,古香古色的茶色门窗及木墙等可以不另漆颜色,但必须做好防腐、防潮处理。格子窗面需要安装玻璃的,须装在格栅里面。

建筑整体为木构架,但立面上局部有水泥柱、砖柱、砖墙的,须拆除水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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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柱和砖墙,以及木柱外砌砖,暴露出木结构或代之以木柱和木板墙。大面积砖墙,可在其上刷白色灰浆或白色涂料。水泥抹面的,须去掉面层,抹白色灰浆或涂料。

清除水泥抹面,改刷白色灰浆或涂料,石台可以不做处理。拆除台面上的白色面砖,改铺青石或木板。

保持建筑原有的装饰形式,对后来增加的装饰予以清除。清除文革期间以及以后各历史时期加在建筑立面上的黑板、标语、符号等。

原建筑有檐廊的,拆除后来加建的砖墙,恢复檐廊。

原有建筑为传统木构,后加砌了石墙或砖墙的,须拆除石墙和砖墙,恢复传统风格的立面形式。

建筑价值高,保存了传统建筑形式和风格的典型民居中,有的木结构已发生了整体性的倾斜,或有一、两木品木构架严重破损的,须在原地,按原有建筑形式和工艺进行落架维修,并对完全毁损的木构件加以替换。

5.万灵古寺修复说明

万灵寺位于古镇老街对面,与集镇隔河相望,在万灵村南300米的丘坡顶上。始建于明代,清乾隆四十六年维修。全寺坐南朝北,四合院布局,现状毁损严重,只有左厢房被保存了下来。

鉴于万灵古寺在路孔镇发展演进过程中的特殊作用,本次规划将其复原维修。恢复其正殿、前殿、右厢房、庙前牌坊等组成部分,同时改善古寺整体环境,维修山门的五级带式踏步、进入大殿的石梯等。

第六章 市政及环卫设施规划

第37条 给水设施

传统街区供水主要存在问题是供水管线地面敷设,走向比较混乱。 规划理顺传统街区供水管线布置,以枝状布置为主,管网沿街下地敷设。 鉴于传统老街无通车条件,消防给水仅考虑供给人力消防取水水源。在保护建筑附近及街口等处设置室外消火栓。此外,要求增加“太平缸”,保持存水,经常处于备用状态。

第38条 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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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街区现有排水系统为合流制,近年对下水道进行了一些整治、修复。存在主要问题是污水未经处理排放,污染环境。

为提高环境质量,保护水体,传统街区规划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建污水管网,汇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利用。

鉴于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且污水量不大,规划建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技术成熟可靠的"地埋式无能耗污水处理装置",以保证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

鉴于街巷较窄,新建污水管道于街巷背面敷设。 第39条 供电设施

现状供电质量较差,传统街区内,现状电力杆路走向混乱,纵横交错,严重影响街区景观。

鉴于本街区对景观要求较高,规划强电输电线路采用规范杆路,并于街区外围通过;一般居民用电网采用电缆入地敷设,或于街巷内沿檐下规整敷设。

第40条 电信设施

传统街区内,现状电话线、广播线、有线电视电缆均为架空杆路,走向混乱,严重影响街区景观。

努力提高电话普及率,特别是传统街区电话普及率。在各保护节点、街口和其它人流集中处,增设公用电话,以方便游客和居民。

为改善景观和提高通信质量,古镇内全部取消架空通信杆路,电话线、广播线、闭路电视电缆均入地敷设,或于街巷内沿檐下规整敷设(与电力线位于街巷的不同侧,以免干扰)。

电信用户网采用交接箱配线,交接箱配线容量不宜小于200线对,以适应电话普及率的提高。

加强移动通信设施建设,由专业部门统一规划建设移动通信基站,消灭无线通信盲区,以适应旅游事业的发展。

第41条 环卫设施

缺乏公共厕所,现状厕所多为旱厕。垃圾收集点严重不足,垃圾直接向濑溪河倾倒,污染水体,降低环境质量。

规划改造现状旱厕为冲水式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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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定服务半径,每500米新建公共厕所一所(或在公共建筑内部敷设),解决传统街区沿线入厕难的问题。

在街道沿线每隔50米设置一处垃圾筒。

清理滨水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点,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古镇内设置一处环卫站。

第42条 消防设施

现状消防设施缺乏,仅有少量灭火器。古镇内木结构建筑密集,消防隐患严重。

规划不另设专用消防水管,消防用水由城镇供水管提供。老街沿线不小于120米设置1个消火栓。

核心保护区由于不具备通车条件,故采取传统消防措施与现代手动灭火相结合的方式,在配置现代化灭火器的同时,布置太平缸、太平桶等传统灭火器具。

建设控制区和区域协调区的各项新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定(范)。

第七章 新区建设规划

第43条 新区发展导向

综合考虑用地条件、交通条件等因素,路孔镇总体规划中确定镇区用地主要向东和向西北方向发展,形成以古镇为核心的“一体两翼”格局。

东部发展片区现状交通条件较好,近期主要考虑向东部发展,即去荣昌县城方向。

第44条 新区建设规划原则

文脉延续原则、生态优先原则、人本原则、因借原则、市场原则。 第45条 新区建设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新区都位于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区。

建设控制区以保护和延续传统街巷格局及建筑特色为主。建筑的风格造型应与核心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相协调,尽量采用仿传统的式样,特别要保证第五立面的协调统一,宜采用坡屋顶、灰色调,局部装饰宜采用一些传统符号。

第46条 新区(东部片区)总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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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东部片区)用地6.8公顷,共由六个地块组成。规划布置有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小学用地、广场用地和仓储用地等。

新区以东西主要道路为发展轴线,形成以居住用地为主,同时设置商业、学校等配套设施的小区。

居住用地采用庭院式布局方式,每个地块都规划有中央公共空间,延续城镇居民和谐、友好的邻里氛围。引入生态理念,充分考虑组团内部的通风、日照,建筑围和形成中央庭院,成为居民日常交流、活动的主要场所。建筑多为3-5层,既有独立式农村住宅,也有一梯两户式现代城市居住单元。

沿东西向城镇主要干道设置底层商业,结合干道绿化形成一条商业带。 新区内设置一处市场,规划一个小学和幼儿园。

在新区西侧布置汽车站,建筑与广场共同形成展示路孔镇形象的窗口。新区东部入口处也是路孔镇与大足县接壤的陆路入口,规划一处迎宾广场,形成开场空间,以铺地、绿化、小品为主,也作为城镇干道绿化系统上的重要节点。

在新区西北端规划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 第47条 交通体系

新区规划有完整的道路网络,车行道有18米、14米、6米三个等级。各组团都有车行和步行出入口。结合汽车站规划一处公共停车场。

规划提倡在居住组团内部实行步行化,为居民营造一个相对独立的不受车行交通干扰的生活空间。

第48条 绿化景观规划

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干道绿化景观带,创造良好的新区环境。干道绿化景观带内布置地方树种、草坪、小品设施等,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为行人提供愉悦、连续的景观视野。

组团内部都有中心绿地,整个新区形成一个“一线多点”的绿化景观系统。 第49条 建筑风格

建筑风格保持与古镇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通过对屋顶、建筑立面、铺装等的控制,形成与古镇共存的风貌区。住宅建筑展示地域性和时代性融合共生的建筑面貌。突出地方特色和生活情趣,突出新区整体形象,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利用和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景观。使体型、空间效果变化丰富,又相互协调,具有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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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性。屋顶完全依照现有传统民居作法,上铺小青瓦,不提倡采用复古样式门窗。内部门窗可为现代样式,檐廊、及天井。

在保证建筑风格与古镇传统建筑相一致的前提下,建筑设计可引入生态建筑的设计理念,与古镇的文脉延续相映成趣。

第八章 近期目标与主要项目

第50条 近期目标

1.紧急保护修复历史文物建筑、古寨城门、城墙和具有重大价值的其它传统建筑,挽救古镇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古镇文化品位。

2.大力改善古镇市政及环卫设施条件,提高古镇居民的生活品质,让居民公平享受现代化物质生活。

3.改建、新建公共服务设施,达到阶段性配套完善,为发展旅游产业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第51条 重点项目

1.维修狮子门、日月门,恢复恒生门、太平门两座城门。 2.湖广会馆、文化广场、赵家祠堂的复建、新建和维修。 3.对老街两侧建筑物的维修整治与青石板路面的修复。 4.濑溪河沿岸环境整治。

5.老街沿线工程管线设施的更新改造。 6.古镇垃圾桶、公厕等环卫设施的更新改造。

第九章 保护规划实施与管理

第52条 本保护规划批准后,有关规划管理人员须熟悉规划内容,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管理。在保护区内任何建筑、设施和环境的保护维修、整治和新建都必须严格以本规划为依据,认真贯彻本规划所确定的保护思想、保护原则和保护方法,以确保规划的落实。

第53条 进一步完善街区保护、维修、整治的各种政策规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多方筹集资金,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和控制保护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54条 大力加强传统街区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树立人们的名镇意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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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意识,提高文化修养,使古镇历史街区保护成为一项积极而自发的行动。

第55条 成立古镇保护专家审议小组,对所有建筑及设施的修复、改建、新建、整治的设计方案进行审议,以保证本规划的落实,同时为古镇历史街区的保护进行连贯性的监控。

第56条 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并尽可能通过人大作出决议,从规章制度上对古镇历史街区进行有力和有效的保护。

第57条 街区内传统建筑的维修、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要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并提高居民自我维修的积极性,要制定优惠的建设政策,促使历史街区保护的良性发展。

第58条 由政府制定街区的产业发展计划,并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指导历史街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以此推动街区保护的有效实施。

第十章 保护规划的投资估算

第59条 依据《四川省仿古园林工程计价定额SGD6-95》、《四川省维修工程计价定额SGD4-95》;同时根据图纸和资料,结合现状测算工程量,参照传统做法和类似工程有关资料定价。

第60条 保护规划建设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430万元,由传统建筑整治、传统街区沿街建筑立面维修、传统街区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四部分组成,各分项分别投资1300万元、40万元、50万元、40万元。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61条 本规划自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62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非经法定程序,无权对本规划进行改动,确因需要改动,必须按正规程序上报审批。属局部调整的,由市规划局批准,报市政府备案,重大变更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63条 本规划由路孔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路孔镇人民政府会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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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sh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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