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更新时间:2023-12-24 06:1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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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县水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故县水电厂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根据部颁《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558—94》及《地方电厂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部分和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故县水电厂。 3.内容

3.1本条例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进行组织实施,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由安委会审定。

3.1厂技术科专职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进行考核和保管考核结果。 3.3本条例考核办法:

3.3.1考核以分场(科室为单位,每月考核一次。各单位按本规范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5日前报厂专职安全员处,厂技术科专职安全员将各单位考核结果及抽查情况汇报安委会。在次月第一周安全生产会议上认定。

3.3.2安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月安全生产会的,要遵守安委会评议结果。 3.3.3全厂所有职工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力,凡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若弄虚作假、诬陷他人的加倍处罚。

3.3.4本条例奖惩金额多少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条件。

3.3.5本条例若有不当或相互冲突之处,在考核过程中逐步完善修订。 3.3.6本条例若与局有关制度及规定相冲突时,以局有关制度及规定为准。 3.4本条例考核内容包括全厂范围内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和设备缺陷的管理情况。

3.5各单位发生事故、障碍、异常均应事实求是的及时上报厂安委会,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

3.6各级领导应支持安全监察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和违犯。

3.7本条例解释权在厂安委会。 4.事故

4.1凡符合部颁《事故调查规程》2.1、2.2、2.3、2.4各项规定者,均列为事故。 4.2事故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违章责任事故、恶性误操作事故、一般责任事故、设备事故(污闪、鼠害、洪水、继电保护误动及其它灾害等,生产重伤事故、内部考核事故和统计事故。

4.3凡发生事故,均按部颁《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5.障碍

设备异常运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统计为障碍。

5.1异常运行引起全厂有功出力降低,比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数值低5%以上,连续时间超过15分钟,但未超过1小时或一台主设备出力下降50%以上,且连续时间超过15分钟或一台主设备出力下降至\零\。

5.2水轮机操作油压低于2.0MPa。

5.3水轮发电机组系统漏油,致使油位低至报警油位时,或由于人员过失造成轴承温度异常升高超过60℃时。

5.4发电机定子、转子温度超过极限值。 5.5主变压器因冷却装置故障而降低出力。

5.610KV以上电气设备因试验错误引起的绝缘击穿。 5.7由于检修人员过失造成发电机线棒或绝缘损坏。 5.8发电机灭磁开关不能正常合、跳。

5.9 尾水、快速闸门故障(包括磁力启动器拒动不能正常启闭。5.10 10KV系统带负荷拉、合刀闸,或带地线合闸,带电挂地线(已造成事故者按事故考核。

5.11 400V系统带负荷拉、合刀闸,造成设备损坏。 5.12 10KV以上线路跳闸(不属我厂范围者除外。

5.13 直流接地后2小时之内选择出接地点,4小时之内没有消除接地者,直流中断5分钟者。

5.14 电机绝缘损坏。

5.15 主要电气设备误投、误停,少停保护者,主要保护拒动或误动但未构成事故者。

5.16 通讯设备故障造成失去联系,影响了发、供电设备的运行操作或电力系统的正常调度。

5.17 通讯电源全部中断时间超过10分钟。 5.18 运行中设备的透平油,绝缘油质量不合格者。

5.19 跑油、跑酸、跑树脂造成损失价值超过1000元至6000元或造成严重污染。

5.20 生产场所发生火灾造成直接损失达1000元至6000元。 5.21 机械加工设备损坏造成损失达1000元至6000元。

5.22 修配加工零配件,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返工,影响检修工期或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至6000元。

5.23 起吊设备时,指挥或操作不当、错用起重工具造成严重异常者。 5.24 仪表、仪器、工具损坏,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至6000元。 5.25 其它重大异常,经技术科提出,厂安委会认定为障碍者。

5.26 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从运行中设备上取用电源,造成后果但未构成事故者。 5.27 障碍发生后,由技术科负责组织调查,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5.28 障碍发生后,当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实事求是的写出原始情况,不得隐瞒事实真象。

5.29 填写障碍表一式三份在5日内交技术科备案。 6.异常

凡属人员过失,监视不严、检查疏忽、联系或调整不当、操作错

误、设备缺陷发现处理不及时,工艺作业和检修质量不良、违反规程制度等原因,造成设备异常运行、设备损坏、设备停运返工者,均统计为异常。

6.1主要辅助设备在运行、备用、或启动中,因故障被迫停运或进行临时检修,但未达到障碍规定者。

6.2 一般辅助设备在运行中发生主要部件损坏进行检修者。

6.3 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未按规定时间投入运行,未构成障碍者。 6.4 未按设备定期维护、切换、试验制度进行工作,发生问题而未构成障碍者。 6.5 未经上级(调度、值长批准,擅自操作或更改批准的操作命令者。 6.6 由于人员过失,主要辅助设备的检修工期超过计划期限者。6.7 误开、停主要辅助设备、误断设备电源未造成后果者,应该投入的闭锁装置误断开者。

6.8 值长、监护人下达错误操作命令,未构成障碍者。

6.9 主要辅助设备由于维护不当,致使轴承温度升高到最高限度或冒烟,但尚未损坏设备者。

6.10 由于人员过失,未按规定投入(忘投、误投或解除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未构成障碍者。

6.11 主辅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维护者(因设备有异常情况除外。 6.12 检修人员或其它人员擅自操作运行设备,未造成后果者。 6.13 运行人员擅自拆除转动设备的防护罩。

6.14 工作不慎造成电气一、二次交直流回路短路,未构成障碍者。 6.15 未经有关人员同意,擅自从运行设备上取用电源未造成后果者。 6.16 设备检修未做安全措施而发出工作票允许开工者。

6.17 工作票经值长允许,安全措施已做好,检修人员不及时开工,致使设备退出时间超过2小时者。

6.18 运行、检修、试验等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引起设备异常运行或工作中误拆,忘拆接线未造成后果者。

6.19 生产场所设备被水淹,水深至地脚螺丝处。 6.20 擅自取消或遗漏规定的检修项目和试验项目者。 6.21 设备检修不符合质量标准,需返工延误设备投入运行者。 6.22 限位开关装错,不起限位作用,造成后果者另定。

6.23 系统或设备检修时,所装的堵板在检修后未取出,复检时被发现者。 6.24 未经运行人员同意,擅自将运行中的主要电气表计、自动保护装置停用或校验检修者。

6.25 在高压设备上装不符合规定的阀门、法兰、弯头及其它部件,造成后果者另定。

6.26 因防冻措施不全,造成设备、管道、阀门、表计、水箱、油箱等,冻裂、冻结、爆破,后果严重者另定。

6.27 出于人员过失,如操作不当,误操作及检修维护质量不良,引起溢油、跑油,造成经济损失100元以上者。

6.28 由于错绘图纸,看错图纸,领错材料,机械加工不良或检修质量不良,造成返工、报废,人工达2个工作日,或材料费用达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6.29 人员过失造成生产设备等损坏,损失达100元以上或损失虽未达100元,但情节严重者。

6.30 在厂房内吸烟者。

6.31 明火禁区内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而擅自动火,造成后果者另定。

6.32 高空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冒险作业者。

6.33 脚手架、扶梯在使用中发生断裂、倒塌或由于脚手架板未固定而发生倾斜,造成后果者另定。

6.34 脚手架严重超载或已明显弯曲者。

6.35 由于高空平台,脚手架缺乏拦杆不牢固、或楼板孔洞未盖好,又无明显警示,险些造成高空坠落或井、孔、洞、电缆沟等盖板未盖好,造成摔跌而未伤亡者。

6.36 使用不合格或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带、安全绳、腰带等安全工具,工作中发生断裂,造成后果者另定。

6.37 未按规定使用梯子,在使用中发生滑动、倾斜、发生高空坠落者。 6.38 工作人员从2米以上高空跌下,未造成伤害者。 6.39 人站在起吊物上(必须站人时经技术科批准。 6.40 应戴而未戴安全帽者。

6.41 未设置警戒措施,又未派人看守,在有可能进入的区域内发生工具、杂物、材料等高空坠落者。

6.42 在搬运较大物件时,发生物件翻倒。

6.43 超铭牌起吊重物,造成钢丝绳断,造成后果另定。 6.44 未经专业培训合格,擅自指挥起重设备者。 6.45 不听劝阻,从悬吊物下强行通过者。

6.46 因安装或操作不当,使用中砂轮碎裂迸出未伤人者。

6.47 未按规程做好防止转动的措施,而在转动部件上或转动的设备内工作者。

6.48 在转动部件旁做维护保养、清洗等工作,不慎险些被卷入者。

6.49 转动部分未装防护罩或装后拆除防护罩,危及人身安全者。6.50 使用钻、车床等转动设备及大锤时带手套,或长发、长辫未戴工作帽者。

6.51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被转动部分绞住,未造成伤害者。 6.52 车床加工件飞出但未造成伤害者。

6.53 40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带负荷拉、合刀闸、带负荷取、投保险(规定允许的除外,带地线合闸、不验电挂地线未造成障碍或400V 以上电气系统带负荷拉、合刀闸、带电挂地线,带地线合闸等未遂者。

6.54 带负荷拉、合有闭锁装置的高压刀闸,尚未造成闸刀动作者(包括未拉开地刀而合进出线刀闸者或带负荷拉合高压刀闸未遂者。6.55 任意玩弄运行中的防误闭锁设施,操作中发现问题在未查明原

因前,擅自退出防误闭锁装置者,防误装置有故障,两天不反映,不处理者。 6.56 因操作未合到位或检修不良,10KV以上刀闸接触不良发热,需要重新操作或停电处理者。

6.57 辅助设备操作时发生短路、接地,造成电源开关跳开或保险熔断。 6.58 辅助设备误切,误送电者。

6.59 由于操作不当,使重合闸等自动装置动作者。

6.60 由于调整、操作不当,使发电机强励或过负荷动作,未构成障碍者。 6.61 操作或检修后,工具、用具或其它物件遗忘在电气设备上,未造成后果者。 6.62 强油循环变压器投运后,冷却装置未投入或工作失常,造成严重后果另定。 6.63 自动重合闸,厂、站用电备投装置未按规定投入或解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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