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铁岭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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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铁政办发…2007?27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 铁岭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卫生局《铁岭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铁岭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2006—201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

针政策,加快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有效地

缓解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广大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建设

规范、功能齐全、规模适度、运转有序、服务周到的社区卫生

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中所称城市是指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所在地的城区。

一、基本概况

(一)一般情况

铁岭市辖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调兵山市、银州区、清河区、铁岭经济开发区、凡河新城区。其中,设街道办事处13个,居民委员会563个,社区161个。全市人口302万人,其中城区人口约〖BF〗103.2〖BFQ〗万人。铁岭市市区含银州区、清河区、凡河新城区。

(二)全市城区卫生资源

铁岭市城区内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77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3家,二级医疗机构14家,一级医疗机构28家,门诊部20家,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1313家。

(三)全市居民健康状况

2005年统计,全市人口出生率〖BF〗9.17‰,死亡率6.13‰,孕产妇死亡率 19.73/10万,婴儿死亡率9.87‰,传染病发病率 152.73/10 〖BFQ〗万。2005年构成病人住院居前三位的疾病是:损伤和中毒、循环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2005年全市住院病人死亡原因构成居前三位的疾病是:循环系统疾病、肿瘤、损伤和中毒。

(四)存在问题

1.医疗机构布局不尽合理。目前医疗机构的设置尚未完全纳入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市区内的医疗机构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随着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新建居民区医疗机构相对较少,布局不尽合理。

2.现有的医疗服务模式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将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也将成为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的主要原因。因此,更加需要提供集预防、保健、健康指导、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多元化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提供方便、快捷、实用、经济的预防和健康指导。

3.现有卫生资源利用不够充分。近年来,我市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业务量严重不足,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这些机构只有改变原有单一的医疗服务模式,才能适应新的医学模式转变和医疗市场变化。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为这些机构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4.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早期干预工作亟待加强。从病人死亡原

因看,心、脑血管、慢性呼吸道、消化道、内分泌等疾病已经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原因,这更需要早期干预来减缓疾病的发生,减轻疾病的严重程度,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与建设标准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筑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依据社区人群的需求,正确处理卫生服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确保卫生服务的公平优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卫生主管,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道路;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择优鼓励现有基层医疗机构经过结构和功能双重改造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到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益、方便群众;坚持全面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分阶段实施;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逐步完善。

(三)规划目标

全市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个。其中,铁岭县设1个,开原市设3个,昌图县设4个,西丰县设1个,调兵山市设1个,

银州区设12个,清河区设1个,铁岭经济开发区设1个,凡河新城区设1个。全市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95个。其中,铁岭县设2个,开原市设17个,昌图县设12个,西丰县设7个,调兵山市设15个,银州区设28个,清河区设7个,铁岭经济开发区设4个,凡河新城区设3个。各地城区、人口如有变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今年在全面启动市区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建设和巩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到2008年底,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量上达到设置规划的目标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以政府举办的一级医院和街道卫生院转型为主。在增设和改建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布局的合理性和街道人口、新建社区位置等因素,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进行重新调整。到2010年底,建成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建设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以大医院为医疗服务中心的城市二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设置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区卫生服

务工作。

(四)建设标准

1.设置规模和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一般按3—10万人左右设置一个;以政府举办为主,原则上由街道所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

转型为主;没有医疗卫生资源的,可实行市区范围内招标的方式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以现有的卫生资源为基础,1—2万人左右设置一个。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3至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2.设置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

(1)床位: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2)科室:至少设有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3)人员:至少配备两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4)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5)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

设施、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并有与开展的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

(6)药品:根据规定的药品目录配备基本和急救药品,要从正规渠道进货,确保药品质量。

(7)规章制度: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1)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2)科室:至少设有临床科室为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预防保健科室为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

室;医技及其他科室为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3)人员: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4)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设

病床的,每设一张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5)设备:

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6)规章制度: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配套政策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成立由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

卫生、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物价、劳动保障、人事、教育、建设、人口计生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逐步增加政府投入,完善卫生经济政策。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承担的预防保健与基本医疗服务情况,实行定额补助。以社区服务人口为基数,按每人每年10元(不含房屋使用和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准入的费用)的标准投入,并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执业标准及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市卫生局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技术进行指导,制定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并进行考核。

(二)盘活存量卫生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为避免城区内现有卫生资源浪费,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由一级医疗机构和部分二级医疗机构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由街道卫生院和一、二级医院的院外医疗机构及部分社会医疗机构改建而成,坚决杜绝重复建设。

(三)开展全科医学培训,提高社区医务人员素质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关键是培养和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硬、素质高的专业队伍。市卫生局将按照省卫生厅有关要求,以市卫生学校为培训基地,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脱产学习与短期轮

训相结合的方法,对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促使其由单一能力向综合能力转变。对新充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定期组织其参加培训,使他们能够适应岗位需求。

(四)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双向转诊

要加强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采取讲课、会诊、义诊及选派医生轮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支援等形式,提高其诊疗水平。要积极推行双向转诊

制度,保证群众能得到低廉、及时、有效的治疗。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关系,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人和康复病人转向社区。

四、机构设置的审批与监督管理

(一)市卫生局负责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管理与监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并进行考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负责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统一

规划与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规划中待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初审工作,合格的报市卫生局审批发证。规划外拟新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先由市卫生局根据实际需求审核同意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审批发证手续。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实行市、县(市)区二级

考核。市卫生局负责每年的年终考评工作;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日常不定期的检查工作。对年终考评不合格的社区卫

生服务机构,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摘牌”予以取缔;取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政策待遇,并通过公开招标,由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填补空缺。

(四)要不断加强卫生执法监督,规范管理制度。为维护社区医疗服务的主渠道地位,严格控制在社区内设立其他性质的医疗诊所,净化社区医疗市场。要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

基本服务规范、管理办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评价体系,不断规范其行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铁岭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铁政办发〔2003〕3号)文件同时废止。

市卫生局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医疗机构规划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铁岭军分区,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

国家及省驻市直属机构,各新闻单位。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8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rh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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