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强法律专科学生学习实效性的研究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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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强法律专科学生学习实效性的研究

作者:王小娟 黄国昌

来源:《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09年第08期

[摘要]法律专科学生要克服学习倦怠心理,保持学习的兴趣,除自身应学会学习外,教师还应以学生需要为导向,不断拓宽法律实践教学的渠道,提高学生学习的实效性;学校也应借鉴美国法律教育模式,合理设置法律课程,满足个体学生学习的不同兴趣需求。 [关键词]学习倦怠 学会学习 实践教学 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王小娟(1976- ),女,陕西渭南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文法系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黄国昌(1966- ),男,河北廊坊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文法系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河北 廊坊 065000)

[课题项目]本文系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专业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培养规律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ZY-2006-037-Y)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9)12-0175-02 前不久,我们法律事务专业(专科)学生培养规律研究课题组做了一次关于法律专科学生学习状况问卷调查,面向全校学生发出问卷300份,有效问卷247份。“你认为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方面主要存在哪些问题?”结果显示:53.51%的人认为学习态度不认真,认为学习缺乏兴趣占47.43%,学习目的不明确占31.12%,学习方法不当占21.08%(多项选择)。同时我们也走访了相关的法学任课教师,反映相当一部分学生对学业没有兴趣、缺乏动力,有学习倦怠现象。学习倦怠是指学生对学习没兴趣或缺乏动力却又不得不为之时,就会感到厌倦、疲乏、沮丧和挫折,从而产生一系列不适当的逃避学习的行为,在情感、态度和行为上出现衰竭状态。这种倦怠现象在每个学生的每个学习阶段都可能发生,只不过在不同学生的身上发生的程度不同而已。在现行的机械应试的教育制度与教学模式下,大中专学生中往往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学习倦怠现象。在这种倦怠情绪的影响下,他们注意力难以集中在学习上,导致学习效率低下。法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但在我们的日常教学方面仍偏重理论讲授,在教育模式方面越来越难以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加上法律专业就业前景不容乐观等原因使学生对所学专业认同感低,对前途感到迷茫,更容易产生学习倦怠心理。因此,如何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倦怠心理、保持对学习的兴趣则显得非常迫切。 一、学生应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学会学习

在调查中发现有许多学生因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自学能力差、对未来就业过分担忧等种种原因产生了厌学思想。其实,再多的原因只是逃避自己承担责任的借口,学生应面对现实,认真规划,勤于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学习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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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立自主学习观念

大学学习已不再是老师牵着一次一次地重复学习重点,不再是分数至上,老师只会充当引路人的角色,学生必须自主地学习、探索和实践,积极规划和管理自己的学业和将来的事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题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报告中提到:“在知识经济中,学习是极为重要的,可以决定个人、企业乃至国家的命运。人们运用学习新技能和应用他们的能力是吸取和使用新技术的关键。”①法学是一门要求学生自学能力强的学科,法律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法学也并不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自给自足的独立领域,能够被封闭起来或者可以与人类努力的其他分支学科相分离,因此,学生应树立自主学习观念,诸如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等与法学紧密相连学科的知识,都应广泛阅读。学生应充分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学会查找书籍和资料,培养自学能力,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 (二)树立“实践学习”观念

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招来就能够用”的人才,能给企业和单位带来经济效益的人才。经常听一些职场人士在抱怨“最不喜欢新来的大学生,傻乎乎的,什么都得让人教”,这正反映了现代大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差的问题。法学是一种实践性、综合性很强的社会学科,这门学科存在的目的就是解决社会矛盾,平衡利益冲突,所以对于这种专门以解决实践问题为内容的专业,学习仅限于“入门”,缺乏自我“修行”显然是不够的。我们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毕业后可能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这份工作要求你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素质,如懂得基本的社交礼仪,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件处理能力,能起草审查各种法律文书,并能熟悉所服务企业的业务(比如你是个印刷公司的顾问,你应该知道胶印与丝印的区别,能区分出产品质量的好坏)。因此,学生应树立“实践学习”观念,及早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不仅要学习书本知识,学习实践知识,更要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实习机会锻炼自己,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打工充实自己的社会经验。

除了树立自主学习、实践学习的观念外,学生还应树立责任学习、创新学习的观念。中国有句古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107万、115万、145万、212万、280万、338万、413万、500万、550万,这些数字是自2000年以来,中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人数。从这些数字中我们不难发现,2008年的毕业生人数是2000年的五倍多,大学生就业难的局面进一步突出。因此,对于大学生而言,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涉猎广泛的知识,才能得到更长远的发展。我们要学会自我教育,自我激励,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机制,学会学习,学会生活。这样,我们就一定能重新唤起学习的激情,鼓起学习的勇气。

二、教师应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学生之所以对法学学习提不起兴趣,除自身原因和社会原因外,与教师教学脱离实际、不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也是密不可分的。法律事务专业教学如何适应就业需求,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为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将专业技能训练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以全面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技能作为教学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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