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践行治本安全观为契机,推进教育改造进入新时代

更新时间:2023-05-26 07:5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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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践行治本安全观为契机,推进教育改造

工作进入新时代

一、新时代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

1、罪犯改造难度不断加大。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监狱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挑战,押犯数量居高不下,罪犯构成日趋复杂,累惯犯人数比例不断提高,出狱不久又犯重罪事件吕见报端,罪犯认罪服法意识明显趋淡,改造服管意识明显减弱,自我维权意识特别强,智能化犯罪以及公开化抗改问题较为突出,不认罪心理隐蔽且普遍存在,功利主义思想严重,不少罪犯不是以改造思想、矫正恶习为目标,而是单纯追求减刑、假释,表面服从,背后抗改,对改造工作阳奉阴违,致使改造工作难度不断加大。

2、现阶段的改造工作已不能很好的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近年来,随着监狱基础条件和执法环境不断改善,“关得下、管得住、跑不了”的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底线安全观的要求基本实现,但底线安全局限于把罪犯关押起来并确保关押期间安全稳定,是确保狱中的安全,是治标、基础性、低水平、低层次、狭隘的安全,在底线安全观的指导下,监狱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改造质量得不到应有提升,职能作用受到严重限制,与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目标,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现阶段的监狱改造工作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因此,监狱必须提高工作站位,立足发展大局,提升监狱发展水平,加快实现监狱工作转型升级,由“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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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底线安全观下改造工作存在的问题。

1、教育改造的主体地位没有充分体现。狱政管理、劳动改造、教育改造是监狱的三大改造手段,教育改造是罪犯改造工作的重点,对教育改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从理论上谁也不能否定,但实际上,狱政管理和劳动改造一直占据着绝对地位,罪犯的综合改造考核也常常是以劳动改造成绩和狱政管理考核为主,成为减刑假释的主要依据。“5+1+1”等有利于教育改造的制度没有坚决落实,在“关得下、管得住、跑不了”的底线安全观指导下,教育改造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2、教育改造罪犯工作务实的少,务虚的多。教育改造本是一项很细致的工作、是一项用心才能做好的工作,但实际上,很多具体工作做得粗糙而随便,思想教育大多是警察拿着书本读一读或者看看新闻、看看教育电影;文化教育就是看看课程视频;技术教育就是进车间劳动;心理测试工作不够严谨、有些心理测试结果自相矛盾;部分一线警察对教育改造工作不重视、不用心、月度谈话记录不与专管对象谈话,完全凭空编写,教育谈话内容千篇一律;有时过度依赖专项工种,甚至让专项工种代为批阅专管犯人的周记等现象普遍存在;对违反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的犯人处理方法简单,普遍重现场处理、轻后续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

3、存在急功近利、立竿见影的错误思想。教育改造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并不能像劳动改造和狱政管理那样立即见效,“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改造需要一个过程的积累,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需要警察长期、耐心的教导,但,由于教育改造质量具有长期性和内隐性的特点,部分监狱警察对教育改造的作用持怀疑态度,认为苦口婆心的教育收效甚微,不如加大对罪犯的劳动改造强度来的更直接有效,不少监狱警察认为教育工作都是“虚”的,用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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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心思,做了不少工作,却看不到明显的效果,长期下去,便对教育工作失去了信心,同时,面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新特点的变化,警察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全力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工作上,加大了防范工作力度,采取死看死守的方法,换来了暂时的稳定,但对深层次的犯情动态了解甚少,不愿意在教育改造工作中投入过多的精力和时间,对于如何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缺少研究。

4、警察队伍专业化发展缓慢,改造方法研究不深。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就是要掌握胜任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成长为内行和专家,警察队伍的组成人员的专业基础,是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先决条件,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由于历史原因的影响,队伍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所学专业构成不平衡,当前教育改造罪犯急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人员比例偏低;工作专业分类不够科学,虽然,监狱基本形成了基于工作内容的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心理咨询、狱内侦查等分类,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各类专业监狱警察的知识技能、职责要求、工作标准、激励考核等内容并没有体现出差异,造成了名义上有不同专业类别的监狱人民警察存在,而其实并不符合专业化队伍的要求,全能型警察多,专业性警察少,警察工作中同时承担着安全管理、组织劳动、教育改造等繁重任务,缺少对专业改造方法的深入研究。

三、形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

1、监狱经费没有全额保障,劳动改造占据绝对地位。虽然,2002年,已开始进行“监企分开、收支分开”的监狱体制改革,希望将监狱工作转向教育改造这一价值核心,但真正实践意义的回归进展不大,多年来,以劳动为主的改造模式积重难返,监狱警察普遍更热衷于追求显性的经济效益目标,不愿意在很难“立即见效”的教育工作上投入太多精力,同时,让罪犯在劳动改造中成为新人,成为贯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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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过去50多年来监狱工作的主线,这种惯性思维,短期内很难改变。

2、教育改造工作的考核方法不科学。现行的教育考核以检查台账为主,主要是看各类台账记录是否规范,没有考核各项教育改造工作是否落实到位,长期以来,造成教育改造工作变成了台账记录工作,台账记录了,工作就算做了,台账没有记录,工作就算没有做。狱教育改造工作的考核方式方法不科学,作用被弱化,存在着“以罚代教”、“以管代教”、“以劳代教”的倾向,没有真正把教育改造这一中心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提到应有的高度,保安全、保效益已成为考核的两大刚性目标,而教育改造工作只注重表面工作的考核,忽视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方面的考核。

3、部分监狱警察对教育改造的认识不到位。部分人民警察在治标与治本的问题上思路不清,不能正确地处理好监管稳定与教育改造的关系,认为只要监管不出现事故,教育改造工作只是监管工作的配角。为了稳定抓监管,忽视了教育工作的长效治本功能,因此,分析研究监管安全多,制定针对性施教措施少,使短期的稳定蒙蔽了人民警察的视线,导致狱内犯情动态复杂,长此以往,给狱内秩序稳定埋下了潜在的隐患,标本兼治才是确保监管秩序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治本之策。

4、监狱人民警察知识能力需求定位模糊。受历史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责往往被人们认为不需要专业的知识和能力,对于监狱管理专业理论研究比较少见,各大高校也少有关于监狱管理工作的学术和理论研究课程,由于担负职责的差异性往往导致与实际工作需要脱节,专业人员专岗专用意识有待加强,受知识能力需求定位模糊、队伍结构不合理的影响,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专业分类无法实现人员与岗位相匹配、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要求,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级组织部门对人员的随用随调,缺乏统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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