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简答题、论述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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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简答题、论述题

2001年10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41、43小题各8分,42、44小题各7分,共30分) 41.简述罗马法的分类。

41.罗马法学家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标准将罗马法分为:(1)公法和私法;(2)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4)市民法和长官法(裁判官法)。

42.英国普通法是如何形成的?

42.(1)普通法形成的原因:威廉征服后,为加强集权统治和缓和民族矛盾的需要。 (2)形成的过程:建立王室法院;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巡回法官通过判案对各地分散习惯进行总结;彼此承认其判决并推向全国,从而形成全国普遍适用的共同的习惯法,即普通法。

(3)意义:普通法是判例法,成为英美法系的主要法律渊源。

43.简述法国行政法的特点。

43.法国有“行政法母国”之称,其行政法颇具特色,它们是:独立的行政法院体系,由其审理行政诉讼;行政法是判例法,其诸多原则和规范来自行政法院的判例;行政诉讼一般适用行政法或公法的一般原理。上述特点对大陆法系很多国家有深远影响。

44.简述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及其意义。 44.美国的违宪审查权是指由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审查一切法规的合宪性。这一制度原无成文宪法的依据,是联邦最高法院在1803年审理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确立的。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使司法权处于优越地位,体现了权力分立和制衡的宪法原则,完善了美国的宪政制度。

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

45.试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主要国家法律制度的变化与发展趋势。 45.(一)基本形势:二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入比较平稳和迅速发展时代。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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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第一流强国的地位,美国较之战前更加强大,成为超级大国。德国、日被强制不得重新武装,但经济地位迅速上升。 (二)西方各国法律制度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1)各国的法律制度现出了趋于一致的苗头;

①共同承认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组织章程,因而影响各国的公法和私法变化。

②两大法系相互渗透、融合的迹象日益显著。

③欧共体法加强了成员国法律统一的趋向。

(2)二次大战后,西方国家法律制度朝着民主、进步的方向发展;

①各国宪法的内容增加了民主、进步的条款。

②各国战后实行“福利国家”政策,进行了完备的社会立法。 ③各国民事、刑事立法也趋于进步。

(3)二战后,各国普遍出现许多新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如经济法、海洋法、航空法、原子能法、经济刑法等。 2002年1月

五、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1.汉穆拉比法典制定的原因。

1.(1)为满足消除境内法律的不统一和地方上各自为政的混乱现象的需要,(2)为适应私有关系的发展,调整新产生的各种关系的需要,(3)为缓和自由民内部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奴隶主阶级统治的需要。

2.中世纪教会法对后世的影响。

2.(1)教会法对民众的观念以及后世法学理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教会法在婚姻制度方面对后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3)教会法在民法、刑法、诉讼法等领域对后世也有影响。(4)教会法在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冲突和战争问题上所确立的原则,对后世的国际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法国〈人权宣言〉的主要内容。

3.(1)《人权宣言》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资产阶级革命纲领和法制原则,是法国革命后法律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对法国革命和法律制度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并具有深远的国际影响。 (2)宣言由序言和17条组成,集中反映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理想。(3)宣布了人权、公民权的一些原则。(4)宣布了许多法制原则。(5)宣布了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的原则。

4.苏联1936年宪法的基本特点。 4.(1)它不掩盖阶级本质明确宣布法和国家的阶级本质。(2)规定全部权力属于城乡劳动者,由劳动者代表苏维埃行使。(3)确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4)规定苏联公民一律平等,并享有广泛的权利。(5)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宣布苏联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

六、论述题(10分)

英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1)肯定了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

①规定英王是世袭的国家元首。 ②议会是唯一的立法机关。 ③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 ④司法独立,法官审判只服从法律 (2)规定了臣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004年10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汉穆拉比法典》的历史地位如何? 41.《汉穆拉比法典》在古代西南亚奴隶制法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包含了两河流域法的精华,集这一地区古代法律之大成。从世界范围来看,它也是奴隶社会早期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它所处的历史地位和本身具有的特点,使它对后来东方一些国家的法律不能不发生影响。法典的许多部分,特别是有关契约、债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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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完备,而且文字简洁,概念阐述细密。对赫梯、亚述、新巴比伦、波斯等国的成文法律产生过一定的影响,这些国家在立法时,程度不同地参照了《汉穆拉比法典》,亚述和希伯来人的摩西法律均来源于或直接采用《汉穆拉比法典》。

42.简述美国法与英国法的关系。

42.我们说美国法与英国法分离并走上了自己独立发展的道路,这只是说美国法不再依

赖英国法,而创建了具有美国特色的独立的法律体系和许多不同于英国法的独特的法律内容:并不是说美国法与英国法毫无共同之点。相反,美国法是在英国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它们在许多基本方面都是相同或相似的,主要表现

有以下两个方面1.

(一)美国法采用于英国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传统形式,还继承了英国法的概念和许多法律原则,如推理方法,法源理论及对抗式诉讼和陪审团制度等。美国也像英国一样没有公法、私法以及民法这类法律概念,民法的内容在美国法中也像英国法那样分为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信托法等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之间存在着渊源关系。英国法是美国法的历史渊源,美国法的许多基本制度都来源于英国法。英国的判例法和制定法,凡是符合美国国情的,都被作为美国法的渊源或劝说性渊源。虽然现在美

国法院引用英国判例的情况已越来越少,但有时仍然从比较的角度引用英国的判例作为参考。特别在美国的法学院中,英国的判例仍然作为“授课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43.简述十九世纪英国法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43.英国从l9世纪开始就进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方面的改革。这一改革的重要特点就是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的。主要内容有:①整顿和改革了旧的刻板繁琐的诉讼程序。通过改革使法官和法学家逐渐从诉讼程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而日益重视法律的实质问题。②精简和改革了旧的分散重叠的法院组

织。这方面最重要.的是1875年颁布了《司法条例》,创投了最高法院,取消了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的双重体制。同时,《司法条例》还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最高法院的统一的诉讼规则。③在宪法、刑法和私法方面也制定了

大量成文法,革除了旧的封建法的某些残余,修改了前一时期的某些陈旧过时的法律原则,创立了一些新的符合时代潮流的法律制度:

在宪法方面,制定了1832年的《改革法案》,削减了贵族在选举中的特权,扩大了城市有产者的参政权;1911年又颁布了《国会法》,对上院的权力进行了限制。

在刑法方面,减缓了某些刑罚的残酷程度,采用了缓刑、假释以及减轻青少年犯罪等新的刑罚制度。在私法方面,除对婚姻家庭法进行了许多重要的改革外,特别是为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商法方面的规范和制度。产业革命后,英国法律制度虽然相应进行了大规模的现代化改革,但仍维持其古老的体制和传统,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仍是英国法的三种基本形式和主要渊源。虽然制定法的比重有了显著的增长,但是判例法仍然是英国法的基本形式。

五、44.评述雅典“宪法”的民主性。 44.(1)雅典“宪法”的民主性:

雅典“宪法”的民主性开始形成较早,到公元前5—4世纪进入最发达时期。这种民主性表现如下:①形式上允许一切雅典公民参与

国家的日常活动。公民都享有各种政治权利,有资格被选担任国家的各种官职,享有接受荣誉的权利,特别是通过民众大会这个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每个公民均可参与内政、外交、立法以及其他各项重要活动。②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都是选举产生,而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例如,作为国家最高管理机关的议事会是由500名成员组成,他们是按每个选区出50名的数额,从年满30岁的公民中用抽签办法产生。③雅典公民能够通过各种制度或措施来直接捍卫民主制度,免遭来自反民主势力的破坏和攻击。比较重要的措施有实施贝壳放逐法和进行不法申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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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雅典“宪法,,的局限性:①雅典民主制实际上局限于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虽然雅典公民在形式上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公民在当时人口总数中仅占极少数,约为l/20。②参加民众大会的雅典公民虽然可以得到一定

数额的津贴,但是要求农民和手工业者前往雅典城郊广场去开大会,仍有不少困难。根据统计,能够经常参加民众大会及其他会议的只有2000至3000人。③公职人员尽管是选举产生,但担任所有公职均需具备一定条件,如年龄、财产资格、是否欠国家的债务等等,当选的公职人员,都要接受一次特别

的审查。④民众大会

虽然是雅典国家的最高政权机关,但统治集团为了使国家的整个活动,按照本阶级的意图来进行运转。他们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来限制民众大会作用的充分发挥,牵制民众大会的权力。总之,雅典“宪法”的民主是少数奴隶主阶级的民主,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45.试述现代法国民法的发展变化。

45.现代时期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适应法律社会化的需要,法国民法中的三大原则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分述如下:

(1)在许多立法中改变了所有权绝对的原则,对所有权不断扩大限制,特别是限制了土地所有权上达土地上空的原则。例如,1906年关于分配电力的法律,规定可以不给任何赔偿而在他人私产上空架设电报、电话线、电

力传热所等。1924年的法律又规定,在不防碍土地所有者的权利行使时,飞机有权在任何地段上空飞行。l940年,法律规定对土地所有人抛弃或荒废两年以上的土地,按强制程序订立租赁契约租给他人,以转移使用权。土地所有权的下达地下原则也改变了,20世纪颁布了一系列法令规定;领有国家颁发的定期特许证才能开采地下矿藏,土地所有人对矿藏已没有任何权利。

(2)“契约自由,原则也改变了,法律逐渐承认所谓“定式契约”、“强制契约”和“集体契约”等新形式。

“定式契约”不是因相互自由协商而成立,而由经济上强有力的一方提出,他方不能要

求变更条件,只能同意或不同意。如铁路、运输、煤气、电力等类公司和用户之间订立的契约,都属这种形式。

“强制契约”由国家干预契约而产生,法国制定了许多被称为“管理”契约的法律。如l918年和l919年两项法律规定了房屋租赁的强制出租,严惩非法抬高房租,等等。 “集体契约”由工会团体和雇主协会订立,缔约的双方不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社会两大阶级中的集团了,所有参加各团体的个人一律受集体契约的束缚。所有这些契约的新形式,都使原来的个人意思自由的契约原则发生了变化。此外,新的立法还扩大了法官对订约自由的干预。例如,1975年法律规定,法官有权增减当事人原来约定的赔偿数额。 (3)与过失责任原则并行,严格责任原则加强了。产业革命后,法院受理工伤事故案件时,开始扩大适用民法典第l384条,首创了严格责任。l898年《工人赔偿条例》以及其后对此条例进行的补充,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它们规定工人在工厂、商店、农场、家内的工作中遭遇意外损害,雇主负赔偿责任,除非他能证明工人故意自伤才可免责。 (4)关于合伙制度的变化。对民法典关于合伙的规定作了全局性的修订,l978年1月4 E1法律对民法典第9编的修订和增补为原文的70%,最突出的变化是承认除隐名合伙外,合伙自登记日开始享有法人资格。

人为合伙不是法人的传统观念已根本改变。同时,增加了合伙人员分担损失的义务、夫妻合伙的规定,合伙契约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等等。条目的内容更加具体了。 (5)关于法人制度的变化。如前所述,法国早期民法对法人持否定态度,l9世纪后资本主义进一步发达,法人制度应运而生。经过l 9世纪末20世纪初几次法律的颁布,实现了组织联合会的自由,1906年8月18日的法律还规定非以营利为目的的联合会履行手续后可以成为法人。后来,私人股份公司成为法人的基本形式.l 936年人民阵线创设全国铁路公司,产生了国家所有制的法人。接着,产生了公私混合的法人。第二次大战后推行国有化政策的结果,公法人、公私}昆合法人逐渐增多,国家成为重要的拥有某些特权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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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权利主体。

(6)家庭、婚姻和继承法的变化。①夫权削弱,妻的地位有所提高。l9.27年8月10日法律废除了民法典第1 2、13条关于妻从夫的国籍的规定。1 938年2月18日法律废除了第213条关于妻应顺从夫的规定;还规定已婚妇女的民事权利的广阔领域。1 942年9月22日法律系统修订了第212 226条关于夫妻相互权利和义务的条款。1965年7月13日法律又进一步对这些条文作了全面的修订。它规定夫妻各方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并废除了传统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的共有制。②逐渐取消结婚须经父母同意的规定

l 922年4月28日法律将结婚须事先通知父母的年龄降为25岁。l933年2月20日法律废除了结婚的尊敬请求制度。③离婚制度的变迁。l81 6年波旁王朝时代,曾遵从教规废除离婚。l884年7月27日法律才恢复离婚,以后又有分居的规定。1941年4月2日法律规定拖延离婚案件的审理,使双方有充分的时间考虑和解。第二次大战后,l975年7月11日离婚改革法使离婚从传统的过错原则向破裂原则过渡。它规定判决离婚的理由:双方相互同意;共同生活破裂;错误。④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也逐步演变。l935年10月10曰法律和l938年2月18日法律用专门的教育措施代替了惩罚性的纪律措施。第二次大战后,注意加强保障末成年子女的利益,法律规定不得忽视,或不利于他们的成长,不得损害他们享有的合法权利。婚生子女的合法条件已放宽,非婚生子女有权利提出抚养之诉,完全收养的子女与婚生子女已有平等地位。第二次大战后,一系列法律加强了法院和法官对家庭、婚姻、青少年法的司法权力,国家对家庭和青少年的教养的干预已明显加强。

2005年1月 五、简答题

1.美国国家权力相互制衡原则的内容是

什么?

答:相互制衡原则主要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立。

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均衡,按照这种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被称为“三权分立制”。

美国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是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能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即建议国会立什么样的法。

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是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须由国会批准,国会还有权监督行政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官员行为。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命令、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违宪;还能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制总统的权力。司法权属于法院。但是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由国会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国会可以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法官的办法,来改变法院的组成。国会和各州一起,可以用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

2.英国宪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1)、肯定了英国的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

A、英王是世袭的国家元首; B、议会是唯一立法机关;

C、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

D、司法独立,法官审判只服从法律。 2)、规定了臣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教会法规定的刑法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教会法把所有犯罪都看作是违反天意的,因而都要受到惩罚。但这种惩罚不是报仇或报复,而是用惩罚手段恢复被犯罪破坏了的上帝秩序,因而在施用刑罚时要考虑对犯罪人的灵魂进行净化,应该多采用囚禁的办法来给犯罪人一个反省自身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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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会法学家比较重视犯罪的主观因素,认为一个人如不具有主观犯意,就不应该受到惩罚。

3)、为了维护天主教的绝对权威和排斥异端,教会法把违反教义或宗教信仰的行为宣布为犯罪,把叛教、崇信异教、另立教派、亵渎圣物等行为定为最严重的犯罪。

4.1898年日本新民法典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答:1)、总则; 2)、物权; 3)、债权; 4)、亲属; 5)、继承。

六、论述题

美国宪法从颁布至今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1)、关于公民选举权的宪法修正案; 2)、关于总统、副总统的任期和空缺的宪法修正案;

3)、总统权力的扩大和行政立法的增多; 4)、联邦权力的扩大和州权的削减; 5)、二战后初期对民主权利的限制。

2005年10月

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古代雅典伯里克利民主政治改革的

主要措施: 公元前五世纪伯里克利的改革将雅典民主政治推向顶峰,主要体现为:(1)执政官及其他所有行政官职向所有等级的公民开放,即政治权利的财产资格限制被取消;(2)提高民众大会的地位,使之成为雅典的最高权力机关;(3)五百人会议权力加强,成为民众大会的常设执行机关;(4)陪审法院的民主色彩愈加浓厚,并拥有对民众大会决议的最后批准权;(5)实行公职津贴制度。

37.简述英吉利王国的信托制:

信托制度是英国法中所特有的法律制度;这个制度的特点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其一定的财产转让给他方,而由第三方享受收益;

由于起初在这种关系中,受托人将收益交给第三人享受,只是以信用为基础,故称为信托;后来这种关系为衡平法所承认和保护,信托也由一种单纯道义上的信用关系发展为衡平法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38.简述《人权宣言》所倡导的进步原则在法国1810年刑法典中的体现:

(1)法典关于违警罪、轻罪、重罪的定义说明了法典所禁止并应受惩罚的行为才是犯罪,即“法无明文不为罪”;(2)什么样的罪处什么的刑,均应由法律规定,即“罪刑法定”;(3)法典规定不论违警罪、轻罪或重罪,均不得以实施犯罪前法律未规定之刑处罚,即“法不溯及既往”。

39.简述魏玛宪法的基本特点:

魏玛宪法是现代资产阶级第一部宪法,它的

特点是:(1)肯定国家的管理形式是共和

国,议会由参政会和国会组成;(2)总统有广泛的权力,如“独裁权”和“强制执行权”;(3)列举了较多的公民权利并标榜社会主义原则;(4)用专章规定了“经济生活”,所以又称为“经济宪法”。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40.试述罗马法的影响:

罗马法不仅直接影响了中世纪西欧各国法律

的发展,而且对近代以来民法的发展也有

很大影响。罗马法关于私法体系的架构奠定了大陆法系各国民法体系的基础;罗马法的许多原则、制度、概念、术语被后世民法所继承。其原因主要是:(1)罗马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对简单商品经济的一切本质原则均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2)罗马帝国是地跨欧、亚、非的世界性帝国,这使得它完全有条件继承和发展古巴比伦、古埃及和古希腊的法律文化成果并传播于后世;(3)罗马法学达到了极其精深的程度。

41.试述1787年美国宪法的基本特点: 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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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特点是:(1)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实行联邦制的总统制共和国,美国国家的结构形式为

联邦制,宪法在肯定了联邦高于州的原则时,也确定了联邦与州分权的原则;(2)宪法规定国家权力的分配采取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3)宪法关于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是以后追加的;(4)规定对宪法的增修采取宪法修正案的方式;(5)1787年美国宪法在世界宪政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2006年1月

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古罗马法中人格权的含义: 罗马法上的人格权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组成,只有同时具备前述三种权利才是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上述权利部分或者全部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称为“人格减等”。

37.简述1907年日本新刑法典的基本特点: 1.新刑法在贯彻资产阶级刑法原则的同时,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2.新刑法反映了欧洲刑事立法的新成就2.新刑法规定多采用概括抽象的表达方式彰显了刑事立法技术的进

步。

38.简述现代美国法律制度的变化:

1.成文法大量增加,法律的统一和系统化明显加强2.行政命令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显著,委托立法出现3.新的法律部门的建立和民主性、科学性的加强。

39.简述现代法国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内容及特点。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40.试述英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英国宪法渊源有宪法法律、宪法判例、宪法惯例。主要内容国家的原则:议会主权原则、分权原则、责任内阁制度、法治原则。

41.试述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特点:

1.具有较高科学水平和坚实的理论基础2.对

无限私有、契约自由、过失责任原则有所发展3,规定了法人制度和人身雇佣的契约4.规定了较多的“一般条款”和参照条款5.保留了封建残余。 2.

2006年10月

简答题

36.简述古罗马法私诉的发展阶段。 答: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

主要有三种私诉程序:

(1)法定诉讼,是最古老的诉讼形式,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庭,案件审理分法定审理和事实审理两个阶级,并严格按照法定的形式主义要求进行。

(2)程式诉讼,共和国末期和帝国初期广泛流行,它替代了法定诉讼,克服了形式主义缺陷,扩大了诉讼主体的适用范围。

(3)特别诉讼,出现于帝国后期,审理自始至终由裁判官一人主持。

37.简述英国普通法的形成。 答:(1)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2)统一的司法机构的建立 ①先后建立理财法院(棋盘法院)、民事诉讼高等法院 和王座法院。 ②实行巡回审判制度。

③引入陪审团制度来解决有关土地所有权的争端。

38.简述近代法国宪法的特点。 答:1)、近代法国宪法是大革命的产物;约90年内产生了12部宪法,数量多,更迭频繁;

2)、宪法规定的政体、议会体制等形式多样;

3)、大都确认资产阶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39.简述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英国刑罚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1)、1867年废除苦役流刑,代以监禁。并开始附条件提前释放(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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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20年绞刑代替判国罪的肢解刑,并废除对妇女的肉刑,

3)、1837年死刑限制在叛国、杀人、强奸、兽奸、破门入盗、暴力行为和纵火杀人等7种犯罪。

4)、1879年《预防犯罪法》正式确认缓刑制度,英国成为世界上最早适用缓刑的国家。

5)、1908《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由专门成立的法院审理,1910年防止犯罪规定示成年犯应在少年感化院服刑。

所以到近代末期,英国刑罚种类是:死刑、自由刑(监禁)、缓刑、笞刑、苦役和罚金等6种。

五、论述题

40.试述1900年德国民法典制定的历史条件及法典的特色。

答:民法典制定的历史条件: 1)、修改宪法,使制定统一民法典有了可能;

2)、自然法学派和历史法学派的学术之争;

民法典的特色: 1)、法典具有较高科学水平和坚实的理论基础; 2)、对无限私有,契约自由,过失责任原则有发展; 3)、规定了法人制度和人身雇佣契约; 4)、规定了较多的“一般条款”和参照条款; 5)、保留了封建残余。

41.试述现代美国宪政制度的发展趋势。 答:对权力的程序制约,是现代宪政的重要原则和发展趋势。美国的宪政制度比较彻底地贯彻了权力分立原则,无论是横向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还是纵向的联邦、州、地方政权的权力分立,都是西方国家的典范。权力分立的原始意图是对权力进行制约即以权力制约权力。对权力如何制约呢?除了用宪法详细规定各种权力的范围并使各种权力行使者之间相互制约外,美国宪法还确立了以程序制约权力的原则,即不论

何种权力的行使都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官方行动与法律的一致性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美国,维护这一原则的核心手段便是正当法律程序。

2007年1月

简答题

36.简述古希腊法律的基本特点。 答:1)、古希腊法不是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而是希腊各城邦多种法律的组合。

2)、古代希腊法是一种世俗法律。古希腊的立法指导思想是自然正义的法律理念,而非神的意志。在司法审判中,由人数众多的普通自由人组成的陪审法庭以理性和纯民主形式决定事实和法律,而非神裁法。

3)、古希腊法未能编撰完善成熟的成文法典,立法水平相对不高。 4)、在古希腊的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运用法的“正义”观念和“公道”标准裁断案件。

5)、相对私法,古希腊的公法比较发达,

对后世影响较大。 6)、希腊化法律中,“冲突法”比较发达。37.英国的衡平法是怎样产生的? 答:衡平法是英国法中除普通法之外的又一重要渊源,是14世纪左右由大法官的审判实践发展起来的一整套法律规则,因其号称以“公平”、“正义”为基础,故名衡平法。1)、经济社会关系快速发展。 2)、普通法自身存在许多缺陷,如保护范围有限、内容僵化、救济方法有限等。

38.美国统一商法典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1)、法典适用的对象与传统的商法典不同,传统商法适用的对象只限于商人,而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商人概念的宽泛界定使得《统一商法典》既可适用于商人,也可适用于一般民事买卖行为。

2)、法典的内容范围比传统商法要窄。法典以买卖为中心,只涉及动产交易,既无合伙的规定,又无海商、破产的规定。

3)、法典灵活实用,突破了普通法的许多传统原则,力求符合当代商事交易的要求,是以成文法改造普通法的成功范例。 8

39.简述法国1946年宪法关于公民基本

权利的规定。

答:1)、规定国民议会享有最高的和广泛的权利;

2)、规定责任内阁制; 3)、规定总统并无实权;

4)、规定了比过去更多的民主原则。

五、论述题

40.试述法国行政法的形成过程、特点和意义。

答:一、行政法的建立与发展的过程: (1)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法院为封建势力所把持,干涉立法与行政。故资产阶级多次通过立法来强调国家行政权、立法权对司法的独立。这为法国行政法和行政法院的产生准备了条件。

(2)拿破仑执政时,设立了参政院,在实际上成为行政案件的专门裁决机构。

(3)普法战争后,参政院成为最高行政

法院,法国从此产生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并

行的双轨制的司法制度。 二、行政法的基本特点: (1)法国行政法构成独立的法律体系。 (2)法国有独立的行政法院体系。 (3)法国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来自行政法院的判例。 (4)法国行政法没有编纂完整的行政法典。

法国是近现代行政法的主要发源地。

41.试述联邦德国基本法的特征和意义。 答:1)、制定于1949年,又称“波恩宪法”。 2)、主要内容及特点:

(1)以大量篇幅对公民基本权利与保障和平问题作了规定。

(2)规定的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由各成员州组成。

(3)重新确立三权分立原则,恢复了多

党制,并规定了有关政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规定了违宪审查制度,建立了联邦宪法法院。

2007年10月

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古希腊梭伦改革的内容及意义: 公元前594年商业贵族梭伦当选为执得官,开始了一系列改革: (1)颁布解负令(2)按财产多寡将公民分为四个等级(3)提高了民众大会的权力 (4)设立了400人会议和陪审法院; 梭伦改革在雅典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为民主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7.简述古罗马继承原则的发展:

(1)最初罗马采用概括继承原则,即继承人要一次同时继承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及一切权利义务,包括遗产和全部债务(2)后裁判官规定债务人仅在遗产范围内,负责清偿债务(3)查土丁尼时期规定,继承人所承担的债务仅以遗产为限(4)继承原则从概括继承过渡到有限继承。

38.简述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

(1)判例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2)遵循先例原则和判例汇编具有重要意义; (3)法官和法学家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39.简述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基本特点: 1.法典具有较高的水平和理论基础2.对无险

私有、契约自由、过失责任原则有所发展3.规定了法人制度和人身雇佣契约4.规定了较多的一般条款和参照条款5保留了封建残余。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40.论美国违宪审查制的确立及其意义: (1)违宪审查制指联邦最高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审判,审查一切法规的合宪性。如果法院认为某项立法违宪可拒绝执行,从而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2)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权,(3)马歇尔法院的判决成为确立该原则的一个重要判例;(4)违宪审查制确立的意义在于维护了宪法的权威,提高了最高法院的地位,促进了分权制衡原则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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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试述现代法国刑法的发展变化。 (1)颁布了一系列单行法规。作为对近代刑法典的补充(2)重新界定了重罪、轻罪、违警罪的界线,扩大了违警罪的适用范围;(3)规定了若干便于犯人重返社会正常生活的新制度 (4)1972年规定了服刑期间的监外执行、半自由刑和许可外出等制度(5)建立发展了青少年犯罪制度(6)以上各项变革体现了二战后刑罚趋于宽缓,制度更为完善以及对罪犯的改造有利于其重返社会的趋势。

2008年1月 简答题

36.简述克里斯特尼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答:公元前509年,平民领袖克里斯提尼当选为雅典执政官,进行了立法改革。

一、主要内容: (1)取消原有的四个氏族部落,根据地域划分公民和选区。

(2)进一步提高民众大会的作用,建立500人组成的议事会。

(3)颁布《贝壳放逐法》以防止政治野心家建立僭主政权。

(4)建立十将军委员会和陪审法院。 二、意义:

使工商业奴隶主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结束了雅典百余年来平民反对氏族贵族的斗争,雅典民主政治制度得以最终确立和进一步巩固。

37.简述古罗马法所有权制度的内容及其发展阶段。

答:古罗马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及禁止他人对其所有物为任何行为的一切权利。

古罗马所有权的形式随着历史阶段的演进而有所不同。最早出现的形式是市民法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罗马公民;所有权的客体十分狭窄,限于土地和法律所限定的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严格遵照法

定的形式。由于市民法所有权过于保守,不能适应奴隶制经济和商业发展的需要,于是,从共和国后半期开始,逐渐出现了一些新的所有权形式: 一,最高裁判官所有权。它突破了市民法所有权关于要式转移物转移方式的严格要求,确认以当事人协议或其他简便方式转移所有权的法律效力。是共和国后期广为流行的所有权形式。

二,外省土地所有权。它突破了市民法所有权关于所有权客体的限制。外省的土地可以进行买卖。

三,外来人所有权。它突破了市民法所有权关于所有权主体的限制,外来人通过万民法取得了所有权主体的地位。

38.简述英国19世纪法律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英国从19世纪开始就进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方面的改革。这一改革的重要特点就是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的。 主要内容有: 1、整顿和改革了旧的刻板繁琐的诉讼程序;

2、精简和改革了旧的分散重叠的法院组织,尤其是1875年《司法条例》,取消了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的双重体制;

3、在宪法、刑法和私法方面也制定了大量的成文法,革除了旧的封建法的某些残余,修改了前一时期的某些陈旧过时的法律原则,创立了一些新的符合时代潮流的法律制度。

39.简述德国1871年刑法典的特点。 答:(1)在承袭《法国刑法典》的基础上,在资产阶级刑法的一般原则、具体制度以及结构体例方面都有新的发展。 (2)对德意志皇帝和各邦国王的人身予以特别保护,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 (3)以严酷的刑罚维护私有财权。

(4)用专章规定宗教罪及其制裁措施。 (5)规定了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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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论述题

40.论现代法国民法的主要变化。 答: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范围扩大

①在主体方面,法人成为最主要的民事权利主体,出现了国家所有制法人和公私混合法人的形式,合伙也被纳入法人的范畴。 ②在客体方面,由物质财富扩展至非物质财富即智力成果。

2、所有权的变革

①所有权的含义有所扩展,知识产权成为一种重要的财产权。

②在所有权制度方面,由注重个人行使所有权不受任何限制转变为更加注重国家、社会干预私人经济生活,出现了所有权“社会化“的趋势,对个人所有权的行使设置了若干限制。

③动产所有权的功能有所加强,地位有所提升。

④私人所有权在宪法和国际法上的地位有所增强。

3、意思自治原则受到冲击,契约自由受到限制和干预

①出现了“强制契约”、“定式契约”和“集体契约”等新形式。

②确定契约的效力以当事人的外部意思表示为准,而不强调传统的当事人的内心意

志。契约被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③由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立法运动的兴起,传统的契约概念、订立过程、契约制度的构成及适用范围都发生了变化。

④契约解释原则由传统的以探寻当事人真实意志为唯一目的向为维护社会公正的需要转变。

4、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转向兼采过失与无过失责任原则

法院在受理工伤事故地,适用严格责任原则,雇主无须有过失也应负赔偿责任,除非他能证明损害的发生是由于工人的故意。1946年以后,法国实行国家强制保险制度,赔偿责任由劳资双方共同负担。

5、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发生变化

①在婚姻关系上削弱了夫权,使已婚妇女获得了完全的权利,实现了男女平等。

②离婚从传统的过错原则向破裂原则过度。

③取消了父权和家长权,实现了家庭成员的平等关系。

41.试论日本近代诉讼制度的基本特点。 答:(一)、刑事诉讼制度

1、日本近代第一部刑事诉讼法是1880年与旧刑法同时颁布的《治罪法》,在保阿索纳特的主持下制定,以《法国刑事诉讼法》为蓝本。

2、1890年,公布《刑事诉讼法》,以德国《刑事诉讼法》为蓝本。昙有更多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色彩,但未能实行。 3、1948年7月10日新的《刑事诉讼法典》。它是英美诉讼制度与大陆诉讼制度相融合的产物。强调保障被告的基本人权,特别对羁押人犯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引入英美对抗制,贯彻以庭审为中心和辩论原则。

(二)、民事诉讼制度

1、1890年颁布《民事诉讼法典》,是日本历史上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主要特点是:在民事诉讼中贯彻“当事人本位主义”和法院不干涉的原则;肯定了通过和解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做法。

2、二战以后,1890年《民事诉讼法典》一直沿用下来,但在美国法的影响下,进行了多次重大修改。在减轻诉讼各方的负担、引入当事人主义和促进诉讼程序民主化方面有一定成效。

总体概括日本刑事与民事诉讼基本特点,可看出法官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较之法、德两国更显突出,诉讼制度不免带有更大专断性。

2008年10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雅典“宪法”民主性的特点。 答:①形式上允许一切雅典公民参与国家的日常活动;

②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都是选举产生,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

③公民能通过各种制度直接捍卫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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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免遭反民主势力破坏。

37.简述1871年德国刑法典的基本特点。 ①继承法国刑法典并有所发展; ②极力维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统治,残酷镇压人民的反抗和革命运动; ③规定宗教罪;

④严格维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⑤已经没有公开的体刑、侮辱刑的规定,这和1810年法国刑法典已经不同了。

38.简述20世纪20年代英国财产法改革的基本内容。

财产法的改革:

①废除了对财产的封建性分类,即废除\物的财产\和\人的财产\的分类,正式采用了罗马法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类方法; ②统一了土地和动产的移转规则;③扩大了动产所有权的范围。

英国财产法对所有权的限制,(所有权\合理使用\的理论)(\国家所有制\的出现)。

39.简述1958年法国宪法对议会权力的限制。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40.论近代日本法律制度的形成。 日本近代法律制度的形成:①草创阶段;② 确立阶段。

1868年日本爆发了以推翻德川幕府反动统治以建立天皇制中央集权国家为内容的明治维新运动。在法律制度上,自明治维新

时起由中华法系而走上法律西方化。

然而,在法律制度的确立过程中,日本近代法律制度的确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探索过程,也可以说走了一段弯路。最开始的草创阶段,为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并着手仿照法国法建立其法律制度,至1889

年在法国人保阿索那特指导下制定出宪法、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刑法、民法、商法等主要法律制度。然而,

法国模式并不符合日本当时经济发展的实38.简述现代英国契约法的变化。 情,因法国的经济已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答:1)、“标准式契约”出现,“契约自而日本却才刚刚起步,更何况有的法律制度由”受到限制; 就是法国法律制度的照搬。因此,这种不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只能宣告失败。故在其确立阶段,日本转向仿效德国。而仿效德国法的过程中,法国法的某些法理和对2)、契约效力“阻碍”说得到发展,“契约神圣”的原则受到限制;

3)、诚实信任原则和不可抗力条款成了契约效力的一般原则,起着指导和补充契约日本有用的内容也被吸收进来,同时注意保留本国固有的规范和惯例,从而使日本近代的法律制度具有兼收并蓄的特点。日本在不

到半个世纪的时间内,从一个落后的国家挤入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行列,当然原因很多,但日本政府重视法律制度建设,不断探索适合自己需要的法律模式,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

41.论现代美国刑法的基本特点。 现代美国刑法的主要特点: ⒈在犯罪分类方面;(重罪、轻罪、微罪、违警罪,级,格) ⒉在刑罚方面。

①关于废除死刑问题;②监禁刑的分类;③刑期幅度大;④数罪并罚采取相加原则。

2009年1月 四、简答题

36.简述罗马法学家对罗马法的分类。

答:(一)公法与私法(乌尔比安); (二)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发表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不成文法是指被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法。

(三)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

(四)市民法与长官法(裁判官法); (五)人法、物法、诉讼法。

37.简述1804年法国民法典贯彻的资本主义民法原则。

答:1)、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原则; 2)、契约自由原则; 3)、过失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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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的功能。

39.简述现代德国刑法的发展变化。

答:1)、根据1949年基本法法典废除了死刑; 2)、法典规定了“改善及保安”处分;

3)、法典扩大了缓刑适用的范围。

五、论述题

40.论美国法律的基本特点。 答:1)、美国具有联邦和州两套法律体系;

2)、美国的成文法比较发达; 3)、美国司法权处于优越地位,法院享有违宪审查权;

4)、遵循先例原则在美国有很大的伸缩性; 5)、美国法律具有深厚的种族主义色彩。 41.论战后日本1946年宪法的变化、特点和意义。

答:一、1946年宪法的变化(内容):

1、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2、实行三权分立责任内阁制; 3、规定放弃战争原则,仅保留自卫权; 4、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二、1946年日本宪法的制定和特点:(其基石为“民主、人权与和平”三大原则)

1、天皇仅为国家的象征;

2、提高了内阁和国会的法律地位; 3、作了放弃战争和不保持武装力量的规定;

4、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 三、意义:

1946年日本新宪法是一部带有较多资产阶级民主自由色彩的宪法,日本学者把日本

新宪法的基石概括为“民主、人权与和平”三大原则。

2009年10月

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罗马法中债的发生原因:

一是合法原因,包括契约和准契约;二是违法原因,包括私犯与准私犯。

37.简述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的内容及原则:

一、联邦主义原则1.联邦高于各州2.在立法权限上,未在宪法中列明的权力由各州保留

3.各州之间相互信任、礼让、平等对待。二、三权分立和制约与平衡原则

38.简述法国行政法的基本特点:

1.行政法构成独立的法律体系2.有独立的行政法院体系3.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来自行政法院的判例4.为编纂完整的行政法典。

39.简述日本法的特点:

1.日本法是在借鉴外来发达的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2.巧妙地融合了两大体系的特点,被称为“混合法”3.是东西方法律文化的有机结合4.完备的日本经济法对

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40.试论现代英国的法院组织:

1.英国法院组织在层次上可分为高级法院和低级法院,从审理案件的性质上可分为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2.高级法院包括上议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最高法院3.低级法院包括郡法院和治安法院4.民事法院系统由郡法

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分院和上议院组成5.刑事法院系统由治安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分院和上议院组成。

41.试论《德国民法典》的特点: 1法典适应了垄断资本主义的需要,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方面已有所变化,如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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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受限制的基础上,对所有权行使上增加了某些限制性规定,肯定了“契约自由”原则,在民事责任上,实行了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并存2.规定了法人制度3.保留了浓厚的的封建残余,主要表现在对容克贵族的土地所有权以及基于土地私有而产生的其他权利和亲属法中的家长制残余上。

2010年1月

四、简答题

36.简述古印度法的特点。 答:(1)与宗教密不可分 (2)严格维护种姓制度

(3)是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的混合体

37.简述20世纪美国公司法的特点。 答:1.美国公司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 2.封闭公司和开放公司的划分。 3.政府加强了对公司的控制。

38.简述1806年《法国民事诉讼法典》的基本特点。

答:法典的基本特点: 1、法典确立了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主义原则和口头辩论原则。

2、法典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作出详细规定。 如规定用债务人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债权人有权要求法院拘留债务人的问题等。

3、规定国家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应干预诉讼。

如果案件关系国家安全、政府、国家土地、房产、人身安全以及因法院判决不公正而引起的诉讼时,法院须报告检察官,由检

察官行使干预权。 39.简述日本1907年“新刑法”的特点。 答:以1871年《德国刑法典》为蓝本,有以下特点:

1、在贯彻资本主义刑法基本原则的同时,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封建内容主要

体现在“对皇室之罪”、“杀害尊亲属罪”、“通奸罪”等条文中。 2、反映了欧洲刑事法律改革的新成就。深受欧洲新派刑法学理论的影响,在刑罚方面的规定尤为突出,如扩大刑罚的量刑幅度,加重对累犯的处罚,规定了缓刑和免刑制度,对既遂和未遂同等看待,体现了新刑法学派重视主观故意、主张刑罚个别化,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理论观点。

3、多采用概括抽象的表达方式,彰显了刑事立法技术的进步。

五、论述题

40.试论英美法系的形成及其特点。 答:(一)英美法系的形成 形成过程中的三种类型:

1、殖民地社会尚未开化,在英国殖民者到来之前还没有国家和法律。这些地区对英国法的接受相对来说较为顺利,也比较全面。 2、殖民地原有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但已经存在粗浅的法律制度。英国殖民者对这些地区一般采取间接管理的方法,既强行推行英国法,又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原有习惯法和宗教法的适用。

3、殖民地原有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已经存在较为发达的法律制度。英国殖民者没有从一开始就强行推行英国法,而是表示尊重原有法律传统,通过逐渐引入英国法律原则和制度、对原有法律传统进行改造等方式,建立一种既与英国法相兼容、又保留原有法律传统的新秩序。

(二)英美法系的特点

1、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2、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 3、法官对法律的发展举足轻重。 4、以归纳法为法律推理方法。 5、在法律体系上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41.试论德国《魏玛宪法》的主要内容。 答:l、地位——是德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制宪法,也是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 产生的第一部现代宪法。 2、主要自容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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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宣布德国国家结构形式仍采用

联邦制。

(2)规定国家管理形式为总统制共和国。以分权原则组成政权机关。 (3)对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作出极为详尽的规定。 (4)将”经济生活“列为专章,详细规定了公民的经济权利,有“经济宪法”之称。

2010年10月

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罗马国家的私诉程序。 1.法定诉讼2.程式诉讼3.特别诉讼

37.简述教会法的基本特点:

1教会法是封建性质的神权法2.教会法具有相当完备的体系3.教会法的盛衰取决与教权与世俗王权的斗争。

38.简述近代法国“六法”体系的确立: 1.六法编纂的历史基础: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进一步保护私有财产,拿破仑亲自领导大规模的立法活动,编纂了一些法典2.六法有:宪法典、刑法典、民法典、商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事诉讼法典

39.简述日本的“福利六法”:

1.儿童福利法2.生活保护法3身体障碍者福利法4.老人福利法5精神障碍者福利法6母子福利法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40.试论雅典“宪法”的形成过程:

雅典宪法是通过一系列立法改革发展起来的1.提秀斯改革2.德古拉立法3.梭伦改革4克里斯提尼立法5.阿菲艾尔特改革6.伯里克里立法

41.试论英国衡平法的特点及其与普通法的关系:

1.衡平法是现代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外一种形式的判例法2.它的特点:程序

简便,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3.救济方是一般的法律规范。

法具有多样性3与普通法的关系:两种法律4、日耳曼法是注重形式、注重法律行为制度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相外部表现的法律。很多法律行为均须遵守固互补充的。从实施领域来看,普通法是全方定的形式和程序,讲固定的语言,做象征性位的,衡平法只关注普通法调整不力的地方。的动作.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从救济方法看,只有在普通法的救济方法不足以弥补当事人损失的,衡平法才发挥作用。

38.简述英国宪法的议会主权原则。

2011年1月 简答题

36.简述古希腊法的历史地位。 答:1、古希腊法对世界法律制度的重要影响。

(1)古希腊法中的某些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都曾对罗马法产生一定影响。

(2)古希腊法学思想对古代罗马及整个西方世界的法律文化的影响也显而易见。

(3)雅典的民主宪政制度成为近现代西方民主宪政的历史渊源及制度基础。 2、古希腊法促进了东西方法律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古希腊各城邦在历史上一直与埃及、迦太基以及西亚诸国有着经济和文化上的交往,古东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及法文化对古希腊各城邦法律体系的形成有相当重要的借鉴和影响。曾继承了全部希腊文化遗产的罗马人,更是随着其对世界的征服而将希腊文化传遍全世界。

37.简述日耳曼法的基本特点。 答:l、日耳曼法是团体本位的法律。在日耳曼法上,个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要受到团体即家庭、氏族、公社的约束;人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是由他们的身份决定的,而不是凭个人意志决定的。日耳曼法的这种以团体为中心的特点,后世法学家称之为“团体本位”。

2、日耳曼法是属人主义的法律。对日耳曼人适用日耳曼法,对罗马人适用罗马法,两种法律发生冲突时,以日耳曼法为准。

3、日耳曼法是具体的法律。日耳曼人仍处于社会文明发展程度较低的阶段,缺乏进行抽象概括和逻辑推理的能力,日耳曼法处理案件的根据是以前同类案件的判决,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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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议会主权原则即国会在立法方面拥有最高权力,并且这种权力是与生惧来的,无需任何机关的授权,甚至也不需要宪法的授权;任何人任何机关不得宣布国会通过的法律无效,亦无权限制国会立法权;法院无权以任何理由拒绝适用国会通过的法律;只有国会自身能够修改和废止原有的法律。 19世纪末以后,国会的权威受到来自政府的强大挑战。

39.简述美国《统一商法典》的主要特点。 答:1、法典适用的对象与传统的商法典不同,传统商法适用的对象只限于商人,而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商人概念的宽泛界定使得《统一商法典》既可适用于商人,也可适用于一般民事买卖行为。

2、法典的内容范围比传统商法要窄。法典以买卖为中心,只涉及动产交易,既无合伙的规定,又无海商、破产的规定。

3、法典灵活实用,突破了普通法的许多传统原则,力求符合当代商事交易的要求,是以成文法改造普通法的成功范例。

五、论述题

40.试论罗马法的基本特征。

答:一、私法极为发达

对简单商品经济的重要关系均作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体系完备、概念准确、法理精深。传世的法律巨著《国法大全》涉及的内容几乎全部是私法。

二、立法形式灵活多样

不完全依照立法程序由特定的立法机关进行,而大多是通过审判机关的司法实践与法学家的活动来实现的。一些被国家授予特权的法学家撰写的法律著作和对法律疑难问题作出的解答,也是罗马法的重要形式。

三、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紧密结合

罗马时期,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法学著作多,法学学说丰富多彩,法学家的作用显著增强。法学家们积极参与国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活动,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四、立法技术发达

提出了许多深湛的原则与制度,创立了诸多科学的概念和术语,且用语准确,逻辑严谨。

五、规模宏大、卷帙浩瀚的法律编纂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政治统治需要,罗马统治者以及具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和法学家进行了法律编纂活动。《国法大全》是其集大成者,成为后世研究罗马法的基本依据和极为宝贵的立法支献。

41.试论战后德国有关经济改革的法律。答:1、有关经济改革的法律。如币制改革法、农业立法、国有化法、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法律等。

2、有关维护竞争秩序的法律。如《反对不正当竞争法》、《折扣法》、《反对限制竞争法》、《专利法》等。

3、有关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如《矿冶参与决定法》、《企业委员会法》等。

2011年10月

简答题

36. 简述日耳曼法中适用法律的规则。 答:日耳曼法在法律适用上采用属人主义原则,在实践中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决定每个人所适用的法律,二是如何解决日耳曼人与罗马人、日耳曼各部族之间的法律冲突。

37. 简述城市法发展的过程。

答:城市法的发展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1)、习惯法的汇编; (2)、成文法典的编纂; (3)、城市同盟法的出现。

38. 简述美国刑法的特色。 答:(1)、刑法渊源具有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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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犯罪分重罪和轻罪两种,各类罪又分为不同等级; (3)、刑罚有死刑、监禁、缓刑和罚金等。

39. 简述德国法与法国法的差别。 答:(1)、德国比法国更多地保留了日耳曼法的因素;

(2)、德国法更注重法典的逻辑性; (3)、德国法更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

五、论述题

40. 试论罗马法上的所有权。

答:(1)、所有权的概念,是物权的核心,是权利人得直接行使于物上的最完全的权利。

(2)、所有权的形式有三种,包括最高裁判官所有权、外省土地所有权、外来人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即所有权取得的合法依据,罗马法认定没有合法依据的取得均为非法取得。

(4)、所有权的保护有两种诉讼方式:返还原物之诉和排除妨害之诉。

(5)、所有权的消灭包括事实上的消灭和法律上的消灭。

41. 试论大陆法系的形成及其特点。 答:大陆法系渊源于罗马法,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形成两个支系。

大陆法系的基本特点包括: (1)、在历史渊源上,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它不仅继承了罗马成文法典的传统,而且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

(2)、在法律渊源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对主要的部门法领域制定法典,并辅之以

单行法规,构成较为完整的成文法体系。

(3)、大陆法系国家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类。

(4)、法院一般采用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相分离的双轨制。 (5)、在法律制度的发展中,重视法律理论的概括,对法学有重要推动作用

2012年1月

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罗马法的主要渊源。

答:P56 罗马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习惯法

民众大会与平民会议制定的法律 元老院决议 长官的告示

皇帝敕令

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

37.简述英国宪法的特点。 答:P159 英国宪法有一下特点: 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英国宪法具有极强的历史延续性 英国宪法的内容具有不确定性 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

38.简述二战以后德国民法的发展变化。 答:P292 战后联邦德国在保持法典原有的结构体系的情况下,一方面对法典本身进行了修改,并通过司法解释,扩大原法典“一般性条款”的适用范围,使之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也通过制定单行法规,来弥补民法典的不足,其中包括婚姻家庭法,契约法,侵权行为的责任原则等方面的变化

39.简述日本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

答:P312 19世纪中期,西方列强用武力打开了日本闭关锁国的大门

1867年,日本明治天皇正式宣布借鉴西方资本化,建立新型国家制度为初期社会经济和政治法律制度的改革确立了基本原则 1869年,明治政府宣布实施“版籍奉还”政策

1871年进一步在全国“废藩置县”

1889年以《明治宪法》的颁布为标志,日本法的西方化又进入德国化阶段,继而颁布一系列法典,以大陆法系为模式的日本近代资产阶段法律体系终得以确立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40.试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的形成及历史作用。 答: P216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通过审理有关案件解释宪法,审查联邦和州立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联邦和州采取的行政措施,宣布违反宪法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为无效。它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有特色的一项权力。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的起源: 1803年的“马布里诉麦迪逊”案的裁决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运用司法审查权的首次实践。

作用:1.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使司法部门有权制约立法和行政部门,是实现“分权

制衡”宪法原则的有力手段

联邦最高法院利用司法审查权,通过对一系列重大案件的判决,调整了联邦中央与州的分权关系

联邦最高法院在不同历史时期,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演变,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以及经济发展的状况,灵活地解释宪法,以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

41.以法德两国为例分析大陆法系的特点。 答:P268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日耳曼法系,民法法系或成文法系,它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有着共同法律文化传

统或共同的表现形式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特点:1.在历史渊源上,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它不仅继承了罗马成文法典的传统,而且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

在法律渊源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对主要的部门法领域制定了法典,并辅之以单行法规,构成较为完整的成文法体系

大陆法系国家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类,法律体系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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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的法院一般采用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分离的双轨制

大陆法系国家在法律制度的发展中,重视法律理论的概括,法学有重要推动作用。

2012年10月

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罗马法的渊源:

习惯法、民众大会和平民会议通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长官的告示、皇帝的赦令、法学家的著作和解答。

37.简述教会法的基本渊源:

1圣经,包括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2教皇教令集,是罗马教皇和教廷颁布的赦令、通谕、教谕的汇编,到1582年汇编为《教皇教令集》3.宗教会议决议4.世俗法的某些法律原则。

38.简述英国侵权行为法的责任原则: 1.过失责任原则2.比较责任原则3.严格责任原则

39.简述日本1898年《民法典》的基本特点: 1.体例和立法技术上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2.最大的特点是财产法的资本主义性质和家族法的封建主义性质并存。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40.试论美国联邦宪法的历史渊源: 美国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其历史渊源有:1.五月花号公约2.独立宣言3.早期州宪法4.1781年邦联条例

41.试论法国的法院组织:

1.处理刑事、民事案件的普通法院与处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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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案件的法院彼此独立、互不隶属。2.普通法院由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基层法院组成,行政法院由最高行政法院、上诉行政法院和行政法庭组成3.有许多用以处理轻微民刑案件的非正规法院,如民事裁判所,商事法院被认为非法官组成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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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p8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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