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4-03-20 02:4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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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

用地审批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审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 二、事项编码:gz2511002 三、业务范围:划拨类用地、协议出让类用地、公开出让类用地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4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997]5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4、《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第十一条。 五、应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序号 1 2 资料名称 立案申请表 申请函 份数 1 1 材料形式 (核对原件) 原件 原件 备注 包含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的说明,各用地单位盖公章 1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 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①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②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①用地面积小于10公顷的,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提供1/2000现状地形图;②实测现状地形图标绘有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和拟选址界点坐标(广州坐标、西安坐标及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③实测现状地形图需叠加周边历史用地情况、规划路、规划河涌、地铁、轻轨规划线路、高压线路及名胜古迹等信息 4 5 6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资批准文件或投资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登记文件 1 1 1 原件 复印件 复印件 7 实测广州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 8 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 1 1 1 原件 原件 复印件 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等 彩色、A4大小,并附有拍摄日期 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加说明和规划条件相关条款中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用地许可时应提交相应的资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及电子附图(广州坐标) 土地储备机构出具的准许使用储备用地的意见 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9 现场照片 10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附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1 或规划条件要求提交的资料 1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属于以划拨方式取得政府13 储备用地 1 复印件 1 1 复印件 复印件 2

属于以协议出让方式或公14 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15 属于加油(加气)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 1 复印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 总平面方案审查的批复及附图(有明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 提供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意见 1 复印件 属于输变电项目、垃圾处16 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敏感工程项目 1 复印件 (二)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 序号 1 2 资料名称 立案申请表 申请函 份数 1 1 材料形式 (核对原件) 原件 原件 备注 包含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的说明,各用地单位盖公章。 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3 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 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①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②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 ①用地面积小于10公顷的,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的,提供1/2000现状地形图;②实测现状地形图标绘有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和拟选址界点坐标(广州坐标、西安坐标及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③实测现状地形图需叠加周边历史用地情况、规划路、规划河涌、地铁、轻轨规划线路、高压线路及名胜古迹等信息 3

4 5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 1 1 原件 复印件 6 实测广州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

7 规划部门对项目选址的前期预审意见及附图 1 1 复印件 原件 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等 彩色、A4大小,并附有拍摄日期 8 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9 的现场照片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1 材料形式 (核对原件) 原件 说明项目概况、现场状况的描述、前期规划和用地的办理情况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各用地单位盖公章。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3 申请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 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备注 1 立案申请表 2 申请函 1 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 原件 1、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我局网站下应当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 载或到窗口索2、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取统一版本) 章; 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包括身份复印件 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规划条件应在有效期内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6 书》及规划条件和历次规划审批文件文号 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7 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

1 复印件 2 原件 4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核对原件) 备注 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设计蓝图主要包括(1)总平面规划及绿地系统规划图(原件,一式3份),(2)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与竖向规划图; 2、总平面规划方案的规划设计蓝图为一张图,包含总平面规划及绿地系统规划和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与竖向规划的内容。 总用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还需增加管线综合规划图,包括9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给水燃气工程规划图、雨水污水工程规划图 经技术审查的电子报批10 文件、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办结通知书 1 原件 包括说明书和图纸。 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8 蓝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 3 原件 3 原件 总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需提供 总用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项目,如已取得供水、燃气、电力、电信、排水专业管理部11 门的书面意见或有关该工程方案初审的会议纪要,水务部门出具的城市排水设施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 总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需提供 1 复印件 备注:1、以上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2、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详见附件1。 六、审批范围:广州市 七、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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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类3个工作日,出让类4个工作日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7个工作日 八、审批程序: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审查—决定。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受理—审查—现场踏勘—特别程序:批前公示(直接关系他重大利益的)、听证(必要时)—决定。 九、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审批部门:广州市规划局及各分局

办事地址: 市规划局 越秀分局 海珠分局 荔湾分局 天河分局 白云分局 黄埔分局 花都分局 番禺分局 南沙分局

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越秀区农林下路7号7楼 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28号 荔湾区逢源路128号区政务中心四楼 天河区瘦狗岭565号

白云区机场路561号二楼220窗口

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区政务中心7号窗口 花都区新华街云山大道71号一楼

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303室 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E区2楼27号窗

萝岗分局 萝岗区萝岗街香雪三路3号3楼 十一、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二、用地审批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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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正式立案后抄告规划部门 市规划局、各分局窗口接收 第1天 处(科)室分案 第2/3天 案件办理 案件呈批 第3/4天 第3/4天 窗口打印文件(复文、办结通知单或合格证),报送国土部门,同时系统提交给国土部门。 7

十三、用地审批阶段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流程图

国土部门正式立案后抄告规划部门 市规划局、各分局窗口接收 第1天 处(科)室分案 第2-5天 案件办理 案件呈批 第5-6天 第7天 窗口打印文件(复文、办结通知单或合格证),报送国土部门,同时系统提交给国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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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p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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