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工商局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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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构建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促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依据《XX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及指标要素(试行)》、《关于构建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工商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工商系统实际,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把反腐倡廉寓于工商系统各项制度要求之中,贯穿于工商各项工作之中,通过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不断推进全市工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工商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到2011年底之前,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行不断完善,初步建成全市工商系统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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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统一于惩防体系之中,相互促进,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发挥惩治和预防的整体功能。

2、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构建惩防体系要为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证。

3、坚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紧紧抓住工商工作中容易导致腐败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以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认真研究产生腐败的深层次原因,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同时注重科学合理、系统配套和可操作性。

4、坚持边构建边完善边实施。构建惩防体系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基本框架的构建只是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步骤,基本框架的建立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必经步骤,但不是终点,要重在实施、重在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指标要素

按照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和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切实抓好八大体系三十项机制的构建工作。

(一)科学发展服务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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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办公室)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加强对省局、赣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三农”工作、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涉及工商职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发展环境优化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办公室、企业注册局)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和省局《关于服务当前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评价活动,不断改善发展环境;通过不断压缩行政审批环节、缩短行政审批时限等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通过落实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同岗替代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绩效考核评估机制(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监察室、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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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省局、赣州市局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全面推进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率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力求考评内容科学、标准统一、结果客观。要根据履行职责要求和年度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确定考评内容,主要考核:数据质量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行政制度执行力、专项工作、创新管理、信息公开、信息服务、网上办事、报送各类工作报表及专项材料的及时性、财务管理、人事教育管理、政务信息工作、宣传报道工作、信息安全、严格执行纪律和有关规定、维护系统稳定等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奖惩处罚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要督促整改和予以警示。

(二)公共权力阳光运行体系

4、行政审批阳光服务机制(牵头单位:企业注册局。协办单位:监察室、法规科、办公室)

加强工商办证窗口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注册大厅工作程序,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规范化管理,注册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要对审批事项、依据、权限、条件、程序和审批时限、收费标准、依据以及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提供审批格式示范文本和指导企业和投资人办事的流程图,并免费提供企业登记注册事项相关的资料,全面提升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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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水平。

实施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通过电子监察,加强对审批项目的实时监督,使整个审批流程公开透明,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纠错。

认真落实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结果、享受优惠政策结果、服务承诺结果公示制度,加强对办事结果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机制(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监察室)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XX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XX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凡是符合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群众比较关注,易于滋生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和房产出让、大宗物品采购等公共资源配置项目,都应按规定纳入市场化配置的轨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进入政府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运作。

进一步严肃纪律,严禁将应该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基建和采购事务;严禁上级机关干部向下级机关介绍施工工程队、推销工程材料;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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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工程建设。对违反纪律规定的,纪检监察机构要严肃查处。

6、选人用人公开透明机制(牵头单位:人教科,协办单位:监察室)

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规定,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程序提拔使用干部,做到一个程序不少,一个环节不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7、财政资金阳光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监察室)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XX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度规定,重点抓好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预算管理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票据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和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8、固定资产阳光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监察室)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X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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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全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9、行政执法阳光公开运行机制(牵头单位:法规科,协办单位:各执法办案机构、监察室)

认真落实省局《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则》、《工商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工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备案规定》、《关于预防若干行政执法不作为行为的指导性意见》、《工商机关案源实时报告办法》、《工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参照执行标准》、《关于加强公平交易信息化建设,推进案件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制度规定,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工程。

10、科技手段预防腐败机制(牵头单位:信息中心,协办单位:公平交易局、企业注册局、消保局、法规科、监察室)

以“金信工程”为依托,把信息化建设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政务在网上公开、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资金在网上运行、监督在网上实施。

(三)权力运行监控体系

1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牵头单位: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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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协办单位:人教科、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在几个重大和敏感问题中的廉政建设的意见》、《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四项制度》、《XX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XX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车辆管理办法》、《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制度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进一步规范各级党组的决策行为,积极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12、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各科室、事业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意见(试行)》、《关于在全省全面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市局《关于建立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廉能风险管理建设,加强对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的防范,将效能建设与廉政风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工商职能,以市场监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和重大项目等七个方面作为重点领域;以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岗位和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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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以及管理人财物的工作岗位作为重点对象,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本,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排查新的岗位风险、规范业务流程、推进风险防控、实行风险预警,不断提升岗位工作效能,从源头上做到勤政廉政,实现岗位风险最小化、廉政效能最大化、发展环境最优化的目标。

13、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人教科、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省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监督若干制度的意见》,综合运用组织监督、制度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和制约。

发挥纪检监察机构作用,加强对同级党组及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完善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将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记录、审计结论、信访反映调查核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材料纳入廉政档案。

14、监督主体协调互动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法规科、办公室)

建立纪检监察机构与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及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协调互动机制、与公检法机关、审计部门的信息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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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和协调沟通机制、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沟通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单位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的意见》和《全省工商系统基层执法人员向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关于建立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工作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制度规定,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重视、支持、保证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组织包括新闻媒体对工商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权利,主动聘请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代表为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充分发挥行风义务监督员、基层分局兼职监察员的作用。

(四)腐败案件查处体系

15、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揭露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办公室)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落实《XX省信访条例》,进一步畅通12315、局长信箱、监察信箱、民生通道、行风热线、干部接访等来信来访来电渠道,注重从网络、媒体、信件、电话等多渠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信息的收集,及时发现问题,深入分析案件线索,对于涉及违法违纪违规的问题及时转入纪检监察受理程序。

规范信访举报的处理流程。对从各种途径收集和发现的案件线索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进行分类登记,填写受理登记表后,经监察室主任或纪检组长批准后进行处理,重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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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要报主要领导审批和报上一级纪检监察领导。

16、腐败案件有效查处机制(责任单位:监察室) 完善组织协调功能。加强对大案要案查处的组织领导,发挥各级工商局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优势,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灵活运用国家法律和党纪条规赋予的各种调查措施,丰富手段,优势互补,增强合力,提高办案能力。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党组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

17、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机制(责任单位:监察室) 坚持办案方针。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

严守办案纪律。不准采取非法定手段办案;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和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宴请、财物或其他利益。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规范办案流程。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办案流程防止错案、冤案发生。

18、查案治本机制(责任单位:监察室)

查教结合。建立健全大要案“一案两报告”(案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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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和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做到“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以教育更多的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查纠结合。针对违纪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深入查找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做到查一个案子解决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和专项治理,防止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查建结合,查找制度体制上的空白点并加以完善,堵塞制度上的漏洞。

(五)群众利益维护体系

19、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办公室、市场科、消保局、个协办)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针对工商系统中存在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专项治理的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不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严防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反弹。

重点解决乱收费、搭车收费问题;执法不公、乱办案、乱罚款问题;解决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培训班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

20、行业不正之风长效治理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办公室、企业注册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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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通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代表述职述廉、接听政风行风热线、走访基层群众、处理群众投诉,组织开展对干部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的群众评议等形式,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提升工商形象,力争在评议活动中取得好名次。

21、维护和保障群众权益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消保局、公平交易局、个体科、办公室)

依托“12315”行政执法体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协调消费者投诉,解决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问题,建立对市场消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快速应急处置机制。

依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食品市场、农资市场、商品市场和广告行业的监管力度,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执法行动,加强对网吧、电子商务的监管,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认真落实《全省工商系统治安重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和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隐患集中行动的实施意见》,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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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和整治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六)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

22、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坚持开展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准则》等各项廉政法规、制度的学习,增强知法守规的自觉性;充分依托赣州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弘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和表彰先进模范人物,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创先争优,争当廉洁从政的表率。

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和重点岗位的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要求,针对涉及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财物管理权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增强风险意识;认真落实总局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道德教育,着力培育工商人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职业理念和职业操守,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23、廉政文化建设推进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信息中心)

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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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见》,积极开展争创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活动,把握工商廉政文化的特性,不断创新方法载体,拓宽领域阵地,把思想性、哲理性、艺术性、针对性和趣味性结合起来,提升层次丰富、干群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建设水平。

24、建立反腐倡廉舆论引导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抓好反腐倡廉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南康市工商行政管理简报》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对反腐倡廉正面宣传力度。

建立舆情分析工作机制,形成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例会,完善反腐倡廉舆情监控收集制度,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搜集整理、综合分析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网络舆情信息,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对网络反映影响恶劣而又久而未决的问题,进行重点收集,并重点督促解决;建立反腐倡廉新闻报道快速反馈机制,对已公开报道的涉及反腐倡廉的负面新闻,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向媒体反馈。

(七)反腐倡廉制度和执行评估体系

25、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办公室、法规科)

开展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加快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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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障碍。认真总结梳理近年来在制度机制上的好做法,不断巩固创新成果,继续开展领导干部监督“五项制度”、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基层分局兼职监察员制度、网格化监管模式改革等创新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对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积极探索绩效考核的有效方式,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监督和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对需要解决和规范而建章立制难度较大的,要深入研究论证,在实践中探索完善,逐步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稳定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26、制度执行评估机制(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监察室)

按照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建立有效的制度执行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做好制度的废止、修订和完善。要根据评估情况,对不适应反腐倡廉形势的发展和法律法规新要求的制度,予以废除;对不符合要求、滞后于实践发展的制度进行修订;对不够严谨、有明显漏洞和缺陷的进行补充、完善;过于原则、不便操作、需要配套的进行细化;还没有涵盖的方面,根据需要进行制定。

27、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办公室)

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执行问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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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纪检监察机构要把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实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把执行制度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执行效果,对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惩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和保障体系

2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机制(责任单位:监察室) 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个层面”的责任。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的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进行逐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具体负责人、完成时间、完成标准等内容。牵头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拟定工作步骤,落实工作措施,作出具体安排;与各协办单位加强协调,及时研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办单位结合自己的业务,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和反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9、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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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机制。坚持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每年年初要对惩防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健全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制度。

完善惩防体系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考核结果奖惩制度,作为任用提拔、评先评优或者惩处、给予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对惩防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惩防体系建设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对单位或部门提出批评;对惩防体系建设领导不力、导致本单位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违法违纪问题不断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严重失职渎职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30、纪检监察组织保障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室,协办单位:人教科)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结合新“三定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健全完善基层分局兼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制度,明确配备办法、任用程序、条件要求、工作权限、职责内容、工作要求等,基层分局的兼职纪检监察员直接对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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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纪检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等主题实践和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的组织、创新型的机关、攻坚型的团队、廉洁自律的旗手”。

加大纪检监察工作保障力度。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电脑、电话、录音笔、摄像机等办公和调查取证设备,并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做好车辆保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局、分局主要领导是构建八大体系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寓于各项改革措施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同步实施。同时,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责任。在局党组领导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相关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和事业单位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关工作,局纪检组、监察室做好相关指导和协助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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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检查。局纪检监察机构强化对贯彻落实《具体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对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四)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进一步分解,协办单位按照职责落实相应的任务。各业务科(室、局)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按照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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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o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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