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3-07-27 06:00:02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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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和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要求,自2009年9月1日结合我院实际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 进一步推行了对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践证明,我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促进全镇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规范和加强农村医疗市场的管理,有利于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普及。今年我镇叶村村、石蹟村、正冲村、武陵村、光辉村实行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叶村村、深都村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其他行政村卫生室达到合格标准,到2010年全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严格标准,科学规划,规范卫生室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好“八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进、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规范档案,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本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规范卫生室建设面积8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观察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室)、值班室,六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标准化卫生室全部配备6000元的基本医疗设备,全都设有独立的消毒室、紫外线灯、消毒液、治疗方盘,抢救药品要配备齐全。

三、履行职责,认真服务

村卫生室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网底,在卫生院的指导下,认真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负责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协助做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参与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疫防接种,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

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协助做好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基本上完成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院布置的其他工作,特别是今年的“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三、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村卫生室规范了执业行为,切实加强了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做到看病有登记(门诊日记)、用药有处方、输液有许可、收费有标准并上墙、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进药有凭证、转诊有记录、管理有系统。每月能及时向卫生院报送一个月财务报表和药品统一配送采购计划表。

四、强化卫生院的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卫生院作为一体化管理的管理单位,建立了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制度和台账,每月认真召开一次乡村医生例会,每月对卫生室督查不少于1次,11月28—29日我院对一体化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并将村卫生室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作为兑现公共卫生协管员补助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证换证的重要依据。

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为促进我镇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健康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必将为农民的预防保健、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康复提供价廉、便捷的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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