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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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三旧”改造项目标图建库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各地必须将拟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地块逐宗标绘上图上报省厅,并以此作为审批和管理“三旧”改造项目的依据。为确保标图建库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有序推进,特制定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287项城市更新项目的标图和上报工作,具体为:2010年城市更新实施类项目93项;2010年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88项;历年城市更新结转类项目86项;城市更新重点统筹片区6项;其他类项目14项。

二、指导原则

(一)优化流程、保证进度

本次标图建库工作已纳入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国土资源信息化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表》督办内容,其进度情况直接影响各市考核得分。为按时高质量完成标图建库工作,本次标图核查工作采取分区负责制度,各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城市更新项目信息的核查,并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将有关成果交市更新办统一汇总。

(二)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按照省厅要求,各市上报的旧改项目标图成果将纳入全省改造项目监管数据库统一管理,并作为今后审批和管理“三旧”项目的依据。为此,在核查和上图过程中,务必对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后期实施顺利推进。

(三)认真审核、及时调整

各有关单位在核查过程中,要结合相关规划和有关政策对项目空间边界进行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进行重新调整。

三、工作组织

本项工作由城市更新办牵头开展,各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城市更新项目空间边界的核准和属性数据的核查工作,科技信息处、总体规划处、用地保障处、测绘地籍处配合管理局进行对口数据的提供和确认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技术落实和汇总标图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城市更新办:负责整体协调,负责最终成果的报送和与省厅的沟通衔接工作。

各管理局:负责改造地块空间边界的校核工作,负责改造地块属性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属性表”)中第4-16项内容的填写、核查和汇总工作,负责汇总各改造项目的实地照片。

科技信息处:负责对项目的信息化部分进行统筹指导,负责配合城市更新办开展标图建库相关工作在委前期费的立项工作。

总体规划处:负责提供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图、负责配合各管理局核查属性表中第14项“土地规划用途”数据。

用地保障处:负责配合各管理局核查属性表中第6-13项数据。

测绘地籍处:负责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影像图、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负责将汇总的项目图斑进行坐标转换。

信息中心:负责项目地块的工作图斑制作和技术支持,负责将城市更新办汇总的项目图斑汇总、按省厅要求制作成果。

四、流程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1日-4月22日,此阶段已完成)

1、总体规划处负责提供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图。 2、测绘地籍处负责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影像图、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3、信息中心负责汇总相关项目空间边界,按辖区制定各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工作底图,并初步填写各项目属性表。同时针对各管理局的资料补充填写、复核上报工作,制作详细的工作说明下发各管理局。

(二)初步填报(4月22日-4月30日)

各管理局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复核辖区改造项目空间边界、补填属性表、收集实地照片。

(三)沟通复核(4月30日-5月10日)

各管理局与相关对口处室就属性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复核。

(四)汇总上报(5月10日-5月15日)

各管理局对复核后的数据进行汇总,统一上报市城市更新办。具体内容包括:改造项目空间边界范围、改造项目图斑属性表、改造项目改造前的实地照片。

(五)成果上图(5月15日-5月30日) 1、信息中心负责将有关成果进行汇总,整体上图。 2、测绘地籍处负责将汇总的项目图斑进行坐标转换。 (六)统筹上报(6月30日前)

城市更新办负责将有关成果逐级行文,呈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附件:《关于做好“三旧”改造项目标图建库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l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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