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解读

更新时间:2023-10-05 07:5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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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解读(一)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制定过程与特点 一、新标准制定的背景及指导原则 (一)、新标准制定的背景:

●自1992年我省开展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以来,各地创建了一大批省、市、县级规范化学校,促进了全省中小学办学水平的提高和基础教育的发展。规范化学校的创建已成为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教育水平提高和学校发展的重要措施。

●近十几年来,我省教育事业发生了极大变化,素质教育的实施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展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原有标准虽几经修改,但仍不能完全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

? 我省第一部《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颁布,使学校标准化建设

有了明确的依据。

? 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我省学校的发展已经逐步由外部建设转入内涵发展,对

学校的管理、素质教育实施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原标准注重硬件,在这方面相对薄弱,可操作性差。

? 因此,为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新标准的制定势在必行。 ? 二)新标准制定的指导原则

? 坚持软硬件并重,既要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更要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 硬件不拔高。以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为标准,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的。不提

倡建豪华或超豪华学校。

? 学校管理要以人为本,体现现代学校管理思想,推动管理现代化。 ? 素质教育的实施要突出规范办学行为,突出新课程理念,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 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既注重管理及教育教学的过程,又注中学校整体教育水平和

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 在规范办学的同时,积极鼓励学校的特色发展。

二、新《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特点

? 指标体系系统化。原标准指标松散,不够系统,新标准分为4项A级指标: A1办学条件; A2学校管理; A3素质教育实施; A4办学特色。 高中18项B级指标,61项C级指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项B级指标,59项C级指标; 特殊教育学校18项B级指标,63项C级指标。

? 达标标准适当调整。

? 参照原标准做了适当调整:A1-A3(总分1000分), A4为附加项,分值为30分,

附加项计入总分。A1、A2、A3各项实际得分不低于满分值的95%,且A1-A4总分达到960分及以上,即认定为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 新增加办学特色指标。旨在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增强学校发展的后劲。

? 办学条件的评估完全按照不低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所规定的标准,一般不再增加新的要求。但“班班通”、电子阅览室等由选配改为必配。

? 指标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学校管理和素质教育实施部分,在原标准中这些指标要

求不明确、不具体,可操作性差,新标准按照素质教育和现代学校管理的要求,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评估要求。

? 省级规范化学校的评估验收坚持 “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克服重硬件、轻软件,

以偏概全的倾向。

? 对省级规范化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已验收的省规学校,每五年复评一次,复评不合

格的学校,给予黄牌警告,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1年,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 规定了12条一票否决项:

主要包括: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违规办学行为的、存在危房的、有重大违法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评估中弄虚作假的等方面内容。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

办学条件标准的解读

一、关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有关说明

? 制定《标准》遵循的总的原则:

? 第一,均衡发展的原则。从注重教育规模、速度的发展到追求教育质量和公平,这

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拐点”,已经成为当前乃至于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题。均衡发展并不意味着低质量,恰恰相反,就办学条件来讲,我们强调高质量的均衡,即要高质量地实现均衡发展的目标。

? 第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指在办学条件方案的规划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中小

学学生、教师的特点和需要,精细化地设计,为他们的学习和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 第三,适度超前的原则。教育是一项面向未来的事业,我们不能拿昨天的标准甚至

是今天的标准来规划办学条件,要预见到未来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学校的建筑和大型设施建设,投资巨大,一旦建成,就不容易更改,建成后如果更改,将会付出巨大的代价。在《标准》的研制中,我们对校园整体布局、建筑内部结构设计、部分空间的预留等问题上,都要求充分考虑到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特别要注意适应未来教育发展的需要。

? 第四, “依法、规范、适用、简明”的原则。

二)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基本组成框架

? 总则;

? 学校设置与规划; ? 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 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 装备条件标准; ? 师资配备标准;

? 公用经费标准。 共七部分。 二、A1办学条件标准解读及评估要点

? A1办学条件满分400分,评估验收最少得分不低于380分。 ? 原则上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即可,个别选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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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规标准中作为必配要求。 指标包括:B1学校规划70分

B2校舍120分

B3运动场地及设施50分 B4教学设施设备130分 B5教育经费30分

? (一)评估验收中把握的几个问题: ? 1. 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复评),原则按评估得分确定是否合格,特殊情况应验收

结束后,提交汇总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各项A级指标合格分数线可依据验收情况由全省汇总时讨论确定。

? 2.办学条件中一票否决指标:

? 校舍存在D级危房,不能及时消除的。

? 近3年有重大违法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 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 办学条件中运动场地、理科(小学科学)实验仪器、教师及学生用计算机和高中数

字式探究实验仪器、通用技术器材、初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器材严重不足以及未实现多媒体“班班通”者,应从严掌握,原则上不能降低要求通过。

? 3.中心城区小学运动场地环形跑道不小于150米、初中不小于200米但达不到标准

要求的,需详细记录有关场地、绿化面积、建筑面积等情况,全省综合平衡统一研究确定最低限;中心城区低于此要求和非中心城区运动场地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原则上不予评估。运动场地不在校园内需有地上天桥或地下通道相连,无天桥或地下通道视为不合格,原则上不予评估。

? 城市中心区非新建小学,确因周边环境因素无法扩建,又不宜搬迁,导致生均占地

面积和运动场地小,在具备基本运动场地(田径场环形跑道不低于150米)和功能教室基本达标情况下,生均占地面积、绿化面积可适当放宽(需详细记录有关指标,供汇总时比较),但此类学校需全省统一研究、平衡,确定是否通过。 ? (一)B1学校规划。 ? 1、标准(C1-C3)

? C1、校园选址、布局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

准》),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

? 计分办法:校园选址、布局不合理酌扣2-5分。 ? C2、学校规模适宜。

? 完全小学规模为12-36班,班额不超过45人,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

? 独立设置的初级中学规模为18-30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规模为

18-36班;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 高中独立设置,学校规模适宜(24-48个班),班额不大于50人。

? 计分办法:

? 高中:规模和班额各占10分。平均班额超56人,每超一人扣2分,最多扣10分;

规模超过60个班,每超过一个班扣1分,最多扣10分。高中未独立设置(以各种形式附设初中)本项不得分。

? 初中小学:规模和班额各占10分。平均班额超规定,每超一人扣1分,最多扣10

分;学校规模超过规定的,每超过一个班扣1分,最多扣10分;不完全小学本项

不得分。

? C3、学校有独立的校园;生均占地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区建筑

占地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路面平整清洁;生均绿地面积不低于4㎡ 。

? 计分办法:无独立校园扣15分;生均占地面积每少1㎡扣2分,最多扣10分;未

按要求硬化酌扣1-3分;生均绿地面积每少0.1㎡扣1分,最多扣10分。有两个以上校区且不相邻的,均须达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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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原则:满足需要,节约用地。 注意:

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寄宿制或有寄宿生的学校在规划建筑用地面积时应将这部分加入,合并计算。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征地时应予注意。 注意问题:

填表时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均不包括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用房等建筑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这部分面积应单独说明。 (二)B2校舍。 1、标准(C4-C7):

C4、校舍生均使用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使用面积)不低于《标 准》规定。

计分办法:生均使用面积每少0.1㎡扣2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生均使用面积=生均建筑面积×0.6)

C5、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维修及时。 计分办法:设计与质量不符合要求或维修不及时,存在危房的,本项不得分。

C6、普通教室、各科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公共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的设置、数量、面积、设计达到《标准》要求;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标准》要求,布置合理,整洁、完好。 计分办法: 高中:

1、普通教室10分,单体面积不达标酌扣1-3分;数量不足〔应配教室数=(学生总数/标准班额)+2〕,每少一间扣一分,最多扣5分。 2、公共教学用房20分,无体育活动室扣10分,体育活动室面积每少100㎡扣1分;其他公共教学用房面积每少50㎡扣1分;最多扣15分。 3、教学专用教室30分(含实验室、微机室及各学科专用教室等),每学科专用教室数量,比标准少1/2及以上的,每少一间扣2分;缺少不到1/2的,每少一间扣1分,缺少不足10%的暂不扣分;无物理、生化探究实验室的分别各扣2分;通用技术实验室至少有两个满足必修模块实验室,今年选修模块实验室暂不扣分;微机室具备电子书库,能实现阅览功能的,相应的电子阅览室不扣分;

各类教学用房单体面积不达标酌扣1-3分,仪器室、药品室、器材室等辅助用房在满足需要前提下,其数量、面积与标准不完全相符的,可不予扣分,不能满足需要的酌扣1-5分;以上最多扣20分。

4、办公生活用房10分,达不到标准的,酌扣1-5分。 5、办公、生活室内固定设施10分,不符合要求,酌扣1-5分。 初中小学:

? 1、普通教室10分,单体面积不达标酌扣1-3分;数量不足(应配教室数=学生总数

/标准班额),每少一间扣一分;机动教室今年暂不扣分。

? 2、公共教学用房20分,无体育活动室初中(30班及以上)扣5分,体育活动室面

积每少100㎡扣1分;其他公共教学用房面积每少50㎡扣1分,,本项最多扣15分。

? 3、教学专用教室30分(含实验室、微机室及各学科专用教室等),每学科专用教

室数量,比标准少1/2及以上的,每少一间扣2分;缺少不到1/2的,每少一间扣1分,缺少不足10%的暂不扣分;初中无数字式探究实验室的,物理、生化室分别扣1分;

? 其他与高中相同。

? C7、学校取暖、饮水设施齐备;寄宿生宿舍(含浴室)、食堂设计合理,寄宿生均

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3㎡、1.5㎡;宿舍食堂设施完备。

? 计分办法:学校无取暖、学生饮水设施分别扣3分、2分;宿舍、食堂生均使用面

积每少0.1㎡扣1分,最多扣5分;设施不完备扣1-5分;寄宿制学校无浴室扣2分。以上最多扣15分。 ? 2、有关问题解读: ? ⑴. 注意:

? 1、平面利用系数(K=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按0.6计算。 ? 2、填表时要看清要求填写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

? 3、填表时同一种校舍有几种不同单体面积时,均应填写。 ? ⑵关于各类校舍用房设置的说明

? A、各类教学用房的设置,以满足新课改后教学工作的需要为主要指导思想,主要

依据: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依据《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山东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并参考有关省市标准制定。)

与以前相比标准有所提高,功能室有所增加。

例如:增加了探究实验室、综合实践活动室、通用技术实验室、网络中心、生物园地等功能室要求;

? B、为适应教育均衡化发展的要求和趋势,不再对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分别提出要

求,而采用统一标准;

? C、为满足高中新课改中对于开设选修课程的需要,高中普通教室均按N+2设置; ? D、为满足提高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需要,对音乐、美术、体育用房及一些学科专

用教室提高了要求,如:增加了器乐排练室、舞蹈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心理咨询室、生物(自然)科学园地等,对规模较大的中学把体育活动室(体育馆)纳入了基本配备项目等。

? E、为适应教育现代化手段不断发展的实际,增加了网络中心、计算机资料及工作

室、软件制作室(选配)、机器人实验室(选配)等,微机教室更名为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阶梯教室更名为综合电教室,使要求更加明确;

? F、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及教师办公室均提出了明确的人均面积标准,便于学校

在规划设计时参考。

? G、为使校舍规划设计在一定时期内不落后,各功能室生均面积均采用国家最新规

划建议标准,新建学校均需执行此标准,即:不小于1.92㎡ /生,(对于本《标准》颁布前建成的学校,可仍按不小于1.80㎡ /生的基本要求);普通教室生均面积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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