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中采购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更新时间:2023-05-01 23:32: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中采购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5]275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5.04.07

【实施日期】2005.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中采购中心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05年4月7日国税函[2005]2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集中采购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总局党组批准,现予以印发。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2004]178号),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是主管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正司级)。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工

1 / 2

作。

(二)负责编报和汇总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工作。

(三)负责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等事项的报批和备案工作。(四)负责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预算执行和保证金的管理工作。(五)负责办理总局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手续及协议和定点供货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负责国家税务局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j0e.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