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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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函【2008】102号的要求,为适应当前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 82-99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增加了现场施工质量管理要求及基本规定中对进场物资、材料的检测、验收,加强了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2增加了水湿生植物栽植、坡面绿化、重盐碱地排盐、施工期的植物养护、园林工程等质量控制和验收的内容,提出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控制要求,并补充了有关章节。

3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修订后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工程施工准备; 4、绿化栽植工程;5、园林工程;6、工程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 T 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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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Geneal 2.Term

3.Preparation of construction

3.1Formation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3.2Familiar with the contracts and view sites

3.3 Familiar with the construction drawings and Involved in the design explained 3.4Planting construction programs 3.5Measurement and drawing lane 3.6Qualifications review 3.7Explaining technology

3.8Ver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open 4.Planting projects

4.1Soil improvement before planting 4.2Digging hole for planting 4.3 Plants

4.4 Plants of transporting and temporarily storage 4.5 Tree pruning before planting 4.6 Trees planting

4.7 Big trees transplantation 4.8 Lawn and ground cover planting 4.9 Flower planting

4.10 Aquatic plants planting

4.11 Bamboo planting

4.12 Greening space of construction in urban 4.13 Slope greening 4.14 Saline soil greening

4.15 Plants maintain in construction time 5.Landscape projects 5.1 Basic provisions

5.2 Quality Control of sub-projects

5.3 Garden constructs、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and Electr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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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Projects acceptance

6.1 Dividing of project acceptance

6.2Basic demand of quality of project acceptance 6.3 Project acceptance contents

6.4 Processes and institutions of project acceptance 6.5 Co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Project files Appendix A Divided projects

Appendix B Acceptance reports for quality of sub-items Appendix C Acceptance Tables for quality of Inspection lots Appendix D Acceptance Tables for quality of sub-items Appendix E Acceptance Tables for quality of dividing projects Appendix F (F1---F7) Acceptance Tables for Units projects Appendix G (G1 -----G13)Tables for construction Appendix H Words description in the Standards Provisions of illustra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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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适应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发展,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促进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创建良好的城乡生态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乡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 本规范为施工单位自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控制、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的依据。

1.0.4 园林绿化工程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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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绿化栽植工程:Green plant project: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水生植物等的栽植。

2.0.2 栽植土:Planting soil: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生长的土壤。

2.0.3 客土:Soil: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2.0.4 栽植土层厚度:Thickness of planting soil: 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所需的土壤深度。

2.0.5 栽植穴(槽):Planting hole (slot):

栽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栽植穴,长条形的称为栽植槽。

2.0.6 土球:Soil ball: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7 裸根苗木:Bare root nursery stock: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8 软容器囤苗:plant storing in soft container:

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2.0.9 修剪:prune:

在栽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疏剪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2.0.10 分枝点高:Truncal truck: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2.0.11 规则式栽植:Regular-style planting: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栽植方式。

2.0.12 自然式栽植:Natural-style planting: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0.13 干径:Trunk diameter: 乔木主干高度在1.3m处的树干直径。 2.0.14 城市设施空间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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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顶、地下设施、壁面及围栏绿化。 2.0.15 栽植工程养护:Maintain of planting projects: 园林植物栽植后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间的养护管理。 2.0.16 锚杆 anchor rod

边坡绿化中,为稳定岩石坡面和固定防护网片,将拉力传至稳定岩土层的装置。 2.0.17 金属护网 protective screening (net defence) 边坡绿化中固定在锚杆和肋筋上的用与护坡和固定基质层的金属网片。 2.0.18 铺笼砖 Cage brick laying

堤坡绿化中,对坡度较大的坡面铺设的预制桶状(无底)容器,达到固土栽植的目的。 2.0.19 双灰 lime-flyash

石灰粉、粉煤灰、石子、水按一定比例拌合而成的混合料,一般用作道路的稳定基层。 2.0.20 验收: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ing project: 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的确认。

2.0.21 检验批:Inspection lot

按照同一施工条件,经过检查评定汇总组成的检验体。 2.0.22 见证取样检测:Witness sample testing:

在施工现场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现场见证监督下,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现场取样,并一同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的过程。 2.0.23 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园林绿化工程中对安全、植物生长、景观、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24 一般项目:General items: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25 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园林绿化工程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工程外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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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准备

3.1 施工项目机构组建

3.1.1 园林绿化工程实施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施工合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和管理。

3.1.2 施工单位在履行委托施工合同时必须组建施工项目部。 3.1.3 施工项目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按时进驻现场。

3.1.4 施工项目部应配置项目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员、资料员,并明确施工项目部人员的职责分工。

3.1.5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任命项目负责人并以《项目负责人授权通知书》,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机构,当施工单位对项目负责人调整时,应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再次书面通知单位。

3.1.6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应以《施工项目部人员配置(调整)通知书》,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当专业技术人员调整时也应再次书面通知。

3.1.7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3.1.8 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2 熟悉合同文件及了解现场

3.2.1 施工人员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工程委托施工合同,了解合同条款所赋予施工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及合同事宜的处理原则、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

3.2.2 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当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施工图上所反映的工程量不一致时,应向建设、监理单位书面报告。

3.2.3 施工人员应熟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确定材料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试验频率。

3.2.4 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了解: 1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及管网情况; 2现场地形地貌及土质情况; 3控制桩点设置和保护情况; 4红线范围及周边情况。

5现场水源、水质,电源、交通情况。

3.3 熟悉施工图纸及参与设计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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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施工项目部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竖向设计总图、园路及广场设计总平面图、工程作法索引、绿化种植设计图、园林构筑物及小品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灌排水施工图、电气照明等各种施工图纸。

3.3.2 施工人员应在熟悉施工图的基础上明确工程特点、难点,提出质量预控措施。 3.3.3 对施工图中出现的缺陷,施工项目部应提出书面建议,及时报送建设单位转请设计人员处理。

3.3.4 施工项目部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了解设计意图和施工中注意事项及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对施工图的意见的答复。

3.3.5 施工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应对建设单位整理的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审核签认。

3.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4.1 施工项目部应组织有关施工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完成。

3.4.2 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组织部署、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必须合理。 3.4.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工程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特点;

2建设地点及环境现状; 3施工条件;

4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

3.4.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施工部署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目标; 2施工程序; 3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3.4.5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阶段划分及施工顺序; 2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 3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

3.4.6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进度表; 2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网络图。 3.4.7资源供应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力需求计划及投入最多人数和分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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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苗木及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 3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及大型工具需求计划; 4预制品订货需求计划。

3.4.8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应包括进度、质量、投资目标保证措施及季节施工和项目信息管理措施。

3.4.9应编制施工预算及施工平面规划

3.4.10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意见。

3.5 施工测量放线

3.5.1 施工测量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测量设备应具备检定证书。

3.5.2 在项目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3.5.3 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总平面图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高程控制点及坐标控制点,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设置永久性的经纬坐标及水平基桩。

3.5.4 各个单位工程应根据建立的工程测量控制网进行测量放线。 3.5.5 施工测量必须通过自检、互检进行双复核。 3.5.6 对原高程控制点及控制坐标应设保护措施。

3.6 工程分包资质审查

3.6.1 工程项目分包,应经监理单位审核及建设单位批准同意,正式签订分包合同。 3.6.2 施工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审查如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 2. 分包单位的业绩; 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 专业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外地企业在本市施工的备案证明文件。

3.6.3 施工单位应填写《分包(供货、试验)单位资质报审表》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3.7技术交底

3.7.1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重点分项工程开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以会议形式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通知责任监督机构。

3.7.2 参加交底会议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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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担施工的负责人及有关施工人员; 2. 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3. 项目施工机构有关人员; 4. 建设单位、监理机构代表。

3.7.3 技术交底应在会前形成施工技术交底书面文件。

3.7.4 技术交底应结合工程特点、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纸、操作规程、工艺标准、安全规程、质量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有针对性的交底。

3.7.5 技术交底应填写《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3.8 工程项目开工核查

3.8.1 施工项目部应组织有关施工人员核查工程项目的开工条件落实情况,核查要点如下:

1. 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已经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批准; 2. 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已完成;

3.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已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 4. 基准点测量复核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5. 进场准备工作全部到位,已达到开工条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3.8.2 当工程项目已经具备总体开工条件并在合同规定开工之前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告》向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申报提出总体开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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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绿化栽植工程

4.1栽植前土壤处理

4.1.1 栽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4.1.2 园林植物栽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4.1.2要求,栽植层下严禁有不透水层。

表4.1.2 园林植物栽植土层厚度

植被类型 土层厚度(cm) 允许偏差 草坪及草本地被 30 小灌木和宿根花卉 40 < 5% 小乔木及大中灌木 90 大中型乔木 150 4.1.3 园林植物栽植土应包括客土、原土利用、栽植基质等,栽植土应满足植物生态习性要求,必须保水、保肥、透气、无沥青、混凝土等垃圾及其它对植物有害的污染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土壤PH 5.6~8.0:土壤含盐量≤0.3%; 2 土壤容重≤1.30g/cm; 3 土壤总孔隙度≥50%; 4土壤有机质含量≥2%; 5 土壤土块粒径≤5cm;

6 土壤石砾砾径≤1cm;石砾含量≤10%;

7 栽植土必须见证取样,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并在栽植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测试结果。 8 栽植土验收批及取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客土每500m或2000 m为一检验批,随机取样5处,每处100g经混合组成一组试样。 ⑵原状土在同一区域每2000 m随机取样5处,取样前应清除浮土,每处取样100g,混合后组成一组试样。

⑶栽植基质每200 m为一检验批,随机取5袋,每袋取100g,混合后组成一组试样。 9 栽植土按进场批次应填写《物资进场报验表》附录G6.

4.1.4 屋顶绿化的种植基质可选用改良土和轻型有机基质。改良土基质配制的类型和配比可参照表4.1.4进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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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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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4 改良土基质类型配比表

基质类型 改良土 主要配比材料 田园土,轻质骨料 腐叶土,蛭石,沙土 田园土,草炭,(蛭石和肥) 田园土,草炭,松针土,珍珠岩 田园土,草炭,松针土 轻沙壤土,腐殖土,珍珠岩,蛭石 轻沙壤土,腐殖土,蛭石 轻型无机基质 无机介质 配制比例 1:1 7:2:1 4:3:1 1:1:1:1: 3:4:3 2.5:5:2:0.5 5:3:2 - 湿密度(kg/cm) 1200 780~1000 1100~1300 780~1100 780~950 1100 1100~1300 450~650 3 4.1.5 为培肥栽植土壤所采用的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方可使用。复合肥、无机肥施用量应按产品说明合理使用。

4.1.6 绿化栽植前必须整理绿化用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各种管线的区域、建(构)筑物周边的整理绿化用地,应在其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2对清理的废弃构筑物,工程渣土等应做好测量记录,签认;

3应将现场内的渣土、工程废料、宿根性杂草、树根及其有害污染物清除干净; 4场地标高及清理程度符合设计要求; 5填垫范围内应无坑洼、积水; 6软土淤泥和不透水层应处理完成。 4.1.7栽植土回填及地形造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形造型的测量放线工作应做好记录,签认;

2对造型胎土、栽植土、栽培基质、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3回填土壤及地形造型应适度压实,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严禁用推土机反复碾压; 4回填土及地形造型的范围、厚度、标高、造型及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回填的土料不得有影响植物生长的成分存在;

6回填栽植土表层应无明显杂物及低洼和积水处,地形造型自然顺滑;草坪、花坛、花境栽植地表土必须疏松,土粒直径≤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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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栽植土表层与道路接壤处,栽植土应低于侧石3~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8地形造型尺寸和相对高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7-8的要求:

表4.1.7-8地形造型尺寸和相邻高程允许偏差

项 次 1 2 地 形 相 3 对 标 高 项 目 边界线位置 等高线位置 ≤100 101~200 201~300 301~400 401~500 >500 回填土方自然沉降以后 尺寸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允许偏差(cm) ±50 ±10 ±5 ±8 ±12 ±15 ±20 ±30 水准仪、钢尺测量每1000m测定一次 2检查方法 经纬仪、钢尺测量 经纬仪、钢尺测量 4.2 种植穴、槽的挖掘

4.2.1 种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4.2.2 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及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规定。

4.2.3 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2.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行道树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距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4.2.4 挖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4.2.4-1~4的要求。

表4.2.4-1常绿乔木种类种植穴规格(㎝)

树 高 150 150~250 250~400 400以上 土球直径 40~50 70~80 80~100 140以上 种植穴深度 50~60 80~90 90~110 120以上 种植穴直径 80~90 100~110 120~130 1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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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4-2落叶乔木种类种植穴规格(㎝)

胸 径 2~3 3~4 4~5 种植穴深度 30~40 40~50 50~60 种植穴直径 40~60 60~70 70~80 胸 径 5~6 6~8 8~10 种植穴深度 60~70 70~80 80~90 种植穴直径 80~90 90~100 100~110

表4.2.4-3花灌木种类种植穴规格(㎝)

冠 径 50~100 100~150 150~200 种植穴深度 40~50 60~70 70~90 种植穴直径 50~60 70~80 90~110

表5.2.4-5绿篱类种植槽规格(cm)

种植方式 单行 苗高 深×宽 50~80 100~120 120~150 40×40 50×50 60×60 40×60 50×70 60×80 双行

4.2.5 种植穴、槽挖出的好土和弃土应分别堆放,底部应回填适量好土。 4.2.6 种植穴、槽底部遇有不透水层时必须进行处理,达到通透。 4.2.7 土壤干燥时应于栽植前灌水浸穴、槽。 4.2.8 可根据栽植穴、槽土壤状况施入腐熟有机肥。

4.3 植物材料

4.3.1 植物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带有病虫害的植物材料,自外地引进的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

4.3.2 苗木必须经过移植和培育,未经培育的实生苗、野地苗、山地苗不得采用。 4.3.3 植物材料应生长健壮、姿势优美、根系发达、无机械损伤,各类苗木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乔木类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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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树干较顺直、主枝匀称、树冠较完整、分枝点及分枝合理,生长势较好。用于行道树

的落叶乔木分枝点高度应在2.8m~3.5m;

2) 土球的直径应为干径的6~8倍,土球应完整,包扎牢固、无裸出土球的根条; 3) 裸根苗的根幅应大于干径的6~8倍并带护心土,苗根不劈不裂,根系较完整,切口

平。 2灌木类苗木:

1) 单干园冠型:主枝分布均匀,地径≥2cm,树高≥1.2m; 2) 灌丛型:灌丛丰满,主枝不少于5个,主枝高度≥1.0m; 3) 匍匐型:主枝不少于3个,主枝长度≥0.5m。 4) 土球完好应有包装。

3球类植物:必须枝密叶茂,冠形呈圆球状,下部不裸秃,土球及包扎完好。 4绿篱及模纹色块植物:冠丛应丰满,分枝、冠径匀称,苗高≥50cm。 5攀援植物:苗木分枝数不少于3个,枝蔓直径0.3cm以上,主蔓长度≥1.0m。

6容器苗木:应经过正常栽培达到绿化栽植要求,树苗不徒长,容器应完整结实牢靠,便于运输、拆除、降解。

7嫁接苗:花灌木及高接乔化苗木嫁接苗龄应在3年以上,接口愈合牢固,砧木无滋生条。 4.3.4 植物材料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4要求

表4.3.4植物材料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项 目 ≤5㎝ 6㎝-9㎝ 胸径 1 乔木 10㎝-15㎝ 16㎝-20㎝ 20㎝以上 高度 冠径 ≥100㎝ 高度 2 灌木 <100㎝ ≥100㎝ <100㎝ 允许偏差 (cm) -0.2 -0.5 -0.8 -1.0 -2.0 +50 -20 +30 -10 +20 -5 -10 -5 每100株检查10株,每株为1点少于100株全数检查 10 量测 检查数量 范围 点数 检查方法 冠径 4.3.5 露地栽培花苗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宜为10㎝~50㎝,冠径15㎝~35㎝,分枝不少于3个~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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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园林工程

5.1基本规定

5.1.1园林工程物资进场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并形成相应的检查记录。

5.1.2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选样的,填写附录G5《工程物资选样送审表》,报请审定。 5.1.3自检合格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等,按进场批次填写附录G6《物资进场报验表》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5.1.4施工物资进场报验时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监督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植物种类等,并与实际进场物资相符。进口物资还应有进口商检证明文件。

5.1.5涉及安全、使用功能的下列物资和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和表5.1.5的要求进行复验(复试检验),并取得试(检)验报告。

表5.1.5 物资和产品的复验方式及必试项目参照表

序号 物资名称 验收批划分及取样方法和数量 同一厂别、规格、炉罐号、交货状态,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每批取拉伸试件3个,弯曲试件3个。(在任选的3根钢筋切取) 同一厂别、规格、炉罐号、交货状态,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每批取拉伸试件3个,弯曲试件3个。(在任选的3根钢筋切取) 同一厂别、规格、炉罐号、交货状态,每60t为一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每批取拉伸试件1个(逐盘),弯曲试件3个,松弛试件1个(定期)。每(任)盘中任意一端截去500mm后切取。 必试项目 热轧钢筋(光圆、带肋) 拉伸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试验。 1 余热处理钢筋 拉伸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试验。 冷轧带肋钢筋 拉伸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试验。 2 水泥 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散装500t,袋装200t为一个验收批。散装水泥: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搅拌均匀后,再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 从中取不少于12 kg的水泥作为试样。袋装水泥: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搅拌均匀后,再从中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36

3 砂 同产地、同规格的砂,每200m或300 t为一验收批。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kg),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3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 4 卵石或碎石 同产地、同规格的卵石或碎石,200m或300 t为一验收批。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在料堆上从5个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量。 试样15份(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每份5 kg~40kg,然后缩至到60kg送试。 333锯材50m、原木100m为一验收批。每5 木材 含水率 批随即抽取3根,每根取5个试样。 柔性防水(隔根)材料;刚性防水(隔根)6 防水卷材 不透水性 材料。 注:本表所列第6项应做试(检)验,并进行有见证取样送检,取得试(检)验报告;1、2、3、4、25项所列材料在用于结构工程或大于3000m的铺装中时应做试(检)验,并进行有见证取样送检,取得试(检)验报告。 5.1.6下列工程应当做好隐蔽工程检查并填写附录G9《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

地基与基础:土质情况、槽基位置、坐标、几何尺寸、标高、边坡坡度、地基处理、

钎探记录等。 2)

基础与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间距、接头情况、保

护层厚度及除锈、代用变更情况。 3) 4) 5) 6) 7) 8)

管道、构件的基层处理,内外防腐、保温。 管道混凝土管座、管带及附属构筑物的隐蔽部位。 管沟、小室(闸井)防水。

水工构筑物及沥青防水工程包括防水层下的各层细部做法、工作缝、防水变形缝等。 各类钢筋混凝土构筑物预埋件位置、规格、数量、安装质量情况。

各类填埋场导排层(渠)铺设材质、规格、厚度、平整度,导排渠轴线位置、花管

内底高程、断面尺寸等。 9)

直埋于地下或结构中以及有保温、防腐要求的管道:管道及附件安装的位置、高程、

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及其焊缝的安排及套管尺寸;组对、焊接质量(间隙、坡口、钝边、焊缝余高、焊缝宽度、外观成型等);管支架的设置等。 10) 电气工程:没有专业表格的电气工程隐蔽工程内容,如电缆埋设路径,深度、工艺质量;暗装电气配线的型式、规格、安装工艺、质量。

11) 架空绿地构造层:检查防水隔根(阻根)层及排蓄水层的材质、规格、铺贴方式、坡度、厚度、排水方向、接缝处理、细部做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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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下列施工工序应当进行预先质量控制检查并填写附录G7《预检记录》: 1) 2) 3)

叠山:检查山石纹理、裂缝、污垢。

园林简易设施:检查基础的位置、标高、预留孔等。

模板:检查尺寸、轴线、标高、牢固性、接缝严密性、清扫预留口、预埋件及预留

孔位置、脱模剂涂刷。 4) 5)

地上混凝土结构施工缝:检查预留位置、接槎处理。

大型立体花坛骨架:检查稳定性、承载力、规格、放线位置等。

5.1.8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之间工程交接,应进行交接检查并填写附录G《交接检查记录》。 85.1.9功能性试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水层铺设完成后进行淋(蓄)水试验。 2给水管道敷设连接完成后进行通水试验。

3排水管道敷设连接完成后进行通球试验和闭水试验。 4喷泉水景安装完成后进行效果试验。

5景观照明安装完成后进行全负荷试验和接地阻值试验。 6夜景灯光安装完成后进行效果试验。 7园林景观桥施工完成后进行荷载通行试验。 8避雷接地完成后进行阻值测试。 9其他系统试运行试验。

5.1.10有关施工的其它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设计单位选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质量标准。

2开工后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施工中,专业技术负责人应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向施工人员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3施工单位在进行到园林景观构筑物基础和主体结构等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时应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对上述部位和环节的施工实施旁站。

4设计单位应参加重要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对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提出评价。

5.2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5.2.1叠山工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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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叠山一般是指人为地利用自然纹理、自然风化的天然石材,按照一定比例和结构堆砌而成的高于1.5m并具有一定仿自然真山造型的石山。

2叠山应在工序中统筹考虑给排水系统、灯光系统、植物种植的需要,提前做好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3叠山地基基础承载力应大于山石总荷载的1.5倍;灰土基础应低于地平面20cm,其面积应大于叠山底面积,外沿宽出50cm。

4叠山设在陆地上,应选用C20以上混凝土制做基础;叠山设在水中,应选用C25混凝土或不低于M7.5的水泥砂浆砌石块制作基础。根据不同地势、地质有特殊要求的可做特殊处理。 5拉底石材应选用厚度大于40cm、面积大于1m的石块;拉底石材应统筹向背、曲折连接、错缝叠压。

6叠山结构和主峰稳定性应符合抗风、抗震强度要求。

7叠山选用的石材质地要求一致,色泽相近,纹理统一。石料应坚实耐压,无裂缝、损伤、剥落现象。

8石山主体山石应错缝叠压、纹理统一;每块叠石的刹石不少于4个受力点且不外露;跌水、山洞山石长度不小于1.5m,厚度不小于40cm;整块大体量山石无倾斜;横向悬挑的山石悬挑部分应小于山石长度的1/3;山体最外侧的峰石底部灌1:3水泥砂浆。

9勾缝应满足设计要求,做到自然、无遗漏。如设计无说明的,则用1:3水泥砂浆进行勾缝,砂浆色泽应与石料色泽相近。

10叠山山体轮廓线应自然流畅协调,观赏效果满足设计要求。 5.2.2防水隔(阻)根工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水隔(阻)根层施工前,应完成对结构承重、建筑防水的交接检验。

2根据需要防水层可设置一层或多层。采用具有隔根性能的防水材料,可将防水、隔根一次性铺设完成,否则应专门铺设隔根层。

3防水隔(阻)根层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 4根据材料不同,防水、隔根材料厚度应满足表5.2.2-4的要求。

表5.2.2-4 防水隔根材料厚度参照表 单位:mm

序号 *1

防水材料 合金防水卷材(PSS) 39

选用厚度 单层使用≥0.5 施工方法 热焊接法 2

*2 *3 *4 5 6 *7 *8 9 注 单层使用≥4 热熔法 双层使用≥4+3 单层使用≥4 金属铜胎改性沥青防水卷材(JCUB) 热熔(冷自粘)法 双层使用≥4+3 聚乙烯胎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单层使用≥4 冷自粘(热熔)法 (PPE) 双层使用≥4+3 单层使用≥4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热熔法 双层使用≥6(3+3) 单层使用≥3 双面自粘橡胶沥青防水卷材(BCA) 水泥浆湿铺法 双层使用≥2+2 单层使用≥1.5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PVC) 热焊接法 双层使用≥1.2+1.2 单层使用≥0.9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 专用胶粘法 双层使用≥0.7+0.7 单层使用≥0.8, 用料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卷材 涂刷施工 3量≥1.2kg/m 1、 铜复合胎基改性沥青根组防水卷材双层使用时,底层可用3 mm厚聚酯胎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2、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胶粘层厚度应不小于1.3mm。 3、 加*号的材料具有隔根性能。 铜复合胎基改性沥青根组防水卷材 5防水、隔根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实行见证抽样复验。

6防水、隔根施工细部构造部位进行密封处理时,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7防水、隔根层施工完成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24小时内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8卷材接缝处应粘接或焊接牢固,密封严密,搭接或焊接宽度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搭接宽度不小于150 mm,要求收头应与基层粘接并固定牢固,封闭严密,不得有翘边、张口等缺陷;涂膜防水层与基层粘接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起皮、翘边等缺陷。 9立面防水层应收头入槽,用密封材料封严。

10防水、隔根层施工前,应对找平层的压实、平整、干燥、干净、排水坡度、分格缝及突出屋面结构交接处的处理进行检查。

11防水、隔根层施工完毕后应进行检查,不得堵塞排水口,并做好成品保护。 5.2.3排蓄水设施工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蓄水设施施工前应根据坡向规划好整体导流方向。 2铺设排蓄水材料时,不得破坏隔(阻)根层。

3凹凸型塑料排蓄水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顺茬搭接,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的,搭接宽度应大于150mm。

4采用卵石、陶粒等材料铺设排蓄水层的,其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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